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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预言 by初澐 [新花流] - 1011only_com-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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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两人。
黎轩右手紧紧握住装有灭音器的手枪,枪口对准离他不到五步远的简复文,冷汗不断从他颊上滑下,混着雨水落入土里。
简复文则是一脸不敢置信,他手捂住不断淌出鲜血的右胸伤口,只差一点点,方才那枪就能要了他的命。
就算那一枪无法立时要了他的命,只要半小时内不就医,他一样会因失血而死,他……就这么希望他死吗?
为什么是他?为什么会是黎轩?若是这种事发生在任何人身上他都不会如此讶异与心痛……可是为什么偏偏是他?
「为什么?」许久许久,满是苦涩的苍白唇瓣才慢慢吐出这一句话,就算是死,他也想讨个明白。
「复文,我这辈子都是为别人而活,只要我还姓黎,就是如此……我念警校,不是生离就是死别,你现在明白我的意思了吗?」黎轩笑了,他看着眼前满脸痛苦不断淌血的爱人,突然觉得他再也没有留恋世间的理由。
他向来为别人而活,就连爱个人,也必须为了某种因素而亲手了结这段情缘,身为刽子手的他居然还能笑得出来,他也很意外。
「这跟你的姓氏有什么关系?你就是你,你若不愿意,谁都无法勉强你为别人而活……你该不会要告诉我这两年来我们之间只是虚情假意吧?生离死别?你要是不愿意,真有人勉强得了你?」简复文眨着眼,想把眼中挥不去的湿意与酸涩眨掉,他不愿相信在一小时以前还是温柔如春风般的情人居然转眼变成索命夜叉。
可是,他再不愿相信,也无法抹去眼前发生的事实,他的情人夺走他的配枪,把枪口对准他的心脏,他一点都不怀疑黎轩的枪法,方才那一枪偏了准头不代表下一枪也会失去准头,柔情……也会有消失的一天的。
「是不是虚情假意你最清楚,可是摆在眼前的也是事实,如果……如果你不插手黑道内斗的事情,并且答应以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马上带你去就医,然后去自首。」
这是简复文唯一能活命的机会,如果他答应了帮会提出的要求,大哥说过可以留他一条命,若是稍有迟疑……那他也只能忍痛下杀手。
大哥的命令,向来是不容质疑的,就算他不动手,也会有别人来替他动手,他知晓那些人想出多少折磨警察的手段,要是复文落入那些人的手里,只怕死无全尸。
由他来下手,至少能让他死得明明白白,下了黄泉要恨人也有个明确的对象。
「你觉得有可能吗?轩,你是最了解我的好朋友,更是与我交颈则眠的情人,你应该知道我的答案,如果要动手就快点吧。」简复文苦笑,这家伙到现在还在自我欺骗?跟他相处了两年,要是还摸不透他的想法与个性,那他们这两年的相处不都是假的?
「复文……你知道我真的会开枪……」手枪里头还有一颗子弹,回去时弹匣内必须是空的,更何况帮内还会派人来验尸,他想做假放复文一条生路也是不可能的。
「我知道。」方才那一枪早就告诉他了,伤口还火辣辣地疼着呢,真没想到当警察以来受过最严重的伤居然是枕边人给的。
「那你难道就不能改变你的原则?那可是关系到你的命呀!」黎轩的语气急了,他知道这个笨蛋向来说一不二,可是现在生死攸关……就算他是刽子手,也会有心软的时刻。
拜托,就依他这么一次吧,要报仇要干什么也得留着一条命呀。
「就算我今天活着走出这里,哪天我的蛮劲一来,又跟你的组织作对,到时候还不是要死?更何况……你认为我会因为生命受到威胁就改变我的原则吗?这两年来我哪一次变过了?」简复文噙着微笑,他的固执向来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优点,没想到今日却要因为固执而死……这算不算得上是一种讽刺?
「复文……你知道我真的会……」黎轩闭了闭眼,一般杀手在面对敌人时必须绝对专注,连眨一下眼睛都是奢侈,可是如今他面对的是简复文,他多希望在这么一眨眼间他就能够从眼前消失。
毕竟,简复文是他二十多年来唯一为自己活过的证据,如今他必须把这证据毁掉,那代表着从今往后他再也没有做自己的机会。
「我知道,所以,开枪吧。我知道今天如果我不倒下你会很难交待,甚至可能会丢掉一条命,别那么婆婆妈妈,你这样可不是我认识的黎轩呢。」血愈流愈多,他的意识已经不能维持多久了,再补个一枪让这件事早点结束吧。
「……黎殇,这是我的本名,记住这个名字。」黎轩扬起笑容,扣着板机的手不再颤抖,这个名字已经被人遗忘二十几年了,纵然眼前人将死,他依然希望和能记住这个名字。
黎殇是他的名,也是他注定的命。
简复文闭上眼睛,迎接结束生命的一枪,他不希望在死前看到情人朝他开枪,他要留下最美好的回忆,免得死不瞑目。
子弹从枪口发出、摩擦着空气发出来的声音很小,像是玩具枪一样,一点真实感都没有,「咻」的一声,高速子弹穿过空气直达人体,然后带起一片血花……
没有惊叫声,没有哀号,整场仪式里甚至没有人掉眼泪,黎轩就这样看着眼前人从原本直挺挺的模样软倒下来。
他没有留情,就像二十几年来他不曾对自己留情过一般。
雨下得更大了,那天夜里,乌云盖满了整座城中,雨下了一整夜。
黎轩没有回到他们共同的房子,警署的人找他找翻了天,可是他就像是凭空消失一样,连一点踪迹也寻不着。
简复文的命案最后以黑道仇杀结案,尸体下落不明。
黎复文第一眼就很喜欢这栋公寓,不是因为这栋公寓装修得特别漂亮,也不是因为房子特别便宜的关系。
这栋公寓,让他想起了不能再回去的家,那个充满欢笑回忆与爱情的家。
黎复文联络到屋主,得知屋主将要移民,便说服屋主将房子卖给他,他出的价钱是这房子市价的两倍,屋主原本没什么意愿要卖,一听到他提出的价钱,二话不说便答应了。
从看到房子到买下房子,总共不到两天的时间,房子登记到他名下后,黎复文没有多加考虑就将随身行李搬了进去——在外地旅行的这几年,他已经习惯让自己简简单单生活,行李不多的好处是随时都可以上路,至于去哪里,通常是他闭上眼睛在世界地图上随便一指就算数,就算不幸指到海洋,他也会租艘船在那片海域漂上一段时间。
哪里都好,就是不要回到有黎轩的地方。
会回来,不是因为他游泳得太久想家了,而是大哥黎腾找到他,并且要他回到岗位上做他的黎轩,组织缺少他这样干净俐落的杀手,大哥希望他回去再次执掌暗杀部门。
黎轩呐……他告诉黎腾,他现在叫黎复文,暂时不想跟组织有任何关系。
黎腾的回应是几声冷笑,他说不怕黎轩跑掉,只要他身上还流着黎家的血,只要他还活着,他就必须代替黎轩活下去,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黎复文……?复文不是那个死警察的名字吗?怎么,他不是都已经化成灰了你还想他?真搞不懂,才不过两年的时间,你不只给了他身体,连心都给他了?」黎腾一脸不以为然,这小弟显然还是没有认命,看不透自己的处境。
「我高兴叫什么名字是我的事,这一点你管不着我。」黎复文的口气淡淡的,却有一种冷漠的气质,现在他不是在黎家,没有必要当唯唯喏喏的黎轩。
「喔?他都死两年了,你还把名字改成他的,这不是欲盖弥彰是什么?不要忘了,你生是黎家人、死是黎家鬼,你的身体与心都必须属于我……还是你忘记了?」黎腾在他耳边吹着气,这小弟的身体够弹性,全身上下没一丝赘肉,他睡过的男女中没有一个品质像他那么好,说起来,他已经有四年没碰过他了,还真有点想念那味道。
「大哥。」黎复文的身体轻微颤抖,黎腾的举动让他感到不舒服,他知道黎腾想干什么,不过他现在并不想。
「这里不是黎家,我可以拒绝你。」一个巧妙的转身,让他的身体离开黎腾的掌握范围内,这里是他新买的房子,他不想在搬进来第一天就弄脏这栋房子。
「你的身体这么长时间没有男人的碰触……行吗?」面对明显的拒绝,黎腾没有生气,反而笑了,这小他十几岁的小弟向来怕他,现在好不容易培养出一点反抗之心,玩起来会更刺激。
「你别忘了,这世界上除了男人这种生物外,还有一种叫做女人的生物,必要时我会花钱解决需求。」黎复文打开大门,这房子虽然落座在新店市郊,但是南来北往的人车依然不少,他相信黎腾没有当众表演的嗜好,再者,他也有送客之意了。
「你能碰女人吗?哼,我会等着你回来找我的,弟弟。」
黎腾给了他半年的时间逍遥,半年后,他若是不能做回黎轩,那么黎家就再也不承认他,组织也不会留一个没有向心力的杀手。
简单来说,世界上再也不需要这个人了,除非他重回黎腾怀抱。
住在新店的生活简单而惬意,一开始黎复文做出来的菜简直就像一团黑炭,后来终于能烧出一桌味道不错的菜,对烹饪愈研究愈有心得。
这种生活总是让他想起与简复文同居时的情景,那时负责所有家事的是简复文,他虽有心想帮忙,却总是弄得一团乱,搞得情人不得不建立生活守则,在家里头不准他动这动那,免得哪一天把家里给炸了。
那两年中,简复文照顾着他的一切,无怨无悔,甚至让他产生了幸福的错觉……或许,那并不是一种错觉,只是自己一开始接近他的动机太不单纯,这种动机注定了他没有得到幸福的资格。
简复文是重案组警员,屡建奇功,若不是黑道在警局还有些势力,他早就升到大队长将全市的黑道扫地出门了。
这样的人对道上兄弟来说无疑是眼中钉肉中刺,多少人想杀他都不果,最后大哥想到了他,送他进警校念书,一毕业就安排他到重案组里当简复文的同事。
他花了一年的时间成为简复文的朋友,又花了两年的时间成为他的情人,曾经有一段时间,他宁可相信他真是一个警察,他与复文是真心相爱,他们会有一个美满的结局……
可惜,他无法抹杀黎家那宛如附骨之蛆的掌控,他也摆脱不了黎轩这个名字。
而现在,再也没有人可以照顾他了,他必须学会照顾自己,不想吃外食就得自己做饭,黎复文在生活中得到了一个理论的证实,任何人只要少了原本的庇护,再困难的事也学得会,比如下厨,比如遗忘。
简复文这个名字在他的生活中消失,他几乎是着魔地,想用复文这个名字活下去……他也想狠狠记着这个名字,不管它是否消失。
锋利的菜刀不小心划到了手指,多年未见血的他居然对血产生了一种惧怕的心理,他用清水洗清伤口,把染了血的肉放回冰箱,他必须做点事来让自己分心。
总是这样的,这几年,他一旦静下来,两年前的种种都会像跑马灯一样侵袭着他的神智,任他怎么抵抗也无用,所以他不断出走,到世界各地不是为了散心更不是为了增广见闻,只是不想让自己闲下来,不想让自己的脑中再次浮现那人的身影。
他已经死了,已经死了,黎复文不断告诉自己,死了的人,再如何追忆也无用。
他抬起眼睛看向墙上的时钟,晚上九点了,他刚搬来这里没多久,家里还缺少一些日用品,他该去附近的大卖场买些东西回来,把这个房子布置一下。
古人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当真是一点也没错。
黎复文不过是出去买些日用品,就碰到一场倾盆大雨,这种雨在台北原是不算什么的,台北的地型让这个城市不是笼罩在热气中就是在大雨中,所以碰到下雨他一点也不意外,他意外的是,自己居然会大发慈悲捡了一个醉汉回家,依他当警察时的经验,这种人送警局会好一些,而且他敏感地察觉到,这人的生活背景应该不寻常……
简单来说,他在那人的身上闻到同类的味道,而那味道,居然让他一时着了魔,将人扛回他新店郊区的住处。
醉汉醒来后告诉了他一个名字,简伯宇,这就是他的名字。
这个醉汉很啰嗦,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啰嗦的人,啰嗦到让他忍不住甩了他一巴掌,连他自己都很意外,他以前很少失控的。
而这个男人的啰嗦,却让他失控了,黎复文拧了拧眉,他发现自己难得的好心可能给自己带来一个大麻烦,本想把人丢出去,又觉得大费周张把人带回来又丢出去好像是很蠢的行为。
那个啰嗦的醉汉拉着他说了一个很长的故事,主角之一就是眼前的醉汉,虽然他觉得听人家隐私不好,可是那醉汉死命拽住他,让他连逃也没得逃,最后只得乖乖听他说完故事。
隔天早上,醉汉醒来第一句话就是要求他把房子租给他,虽然黎复文有时候会觉得自己听力不太好,不过从没有一次像这样怀疑过自己的听力。
「你说……你想跟我租房子?」黎复文试着跟他讲道理,不过对这种死皮赖脸的人似乎没多大用处……
「是呀。」笑眯眯说出这一句话后,简伯宇又说出一大堆黎复文非收留他不可的理由,虽然那些理由怎么听怎么不太对劲,可是黎复文也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了,居然就这样答应把人留下来。
就这样,他的单身生活中硬生生闯进一个陌生人,虽然造成了他莫大的不方便,可是也减少了他失神想起往事的机会。
黎复文忍不住想,也许寂寞才是让他回想起前的最大因素吧?
若要说简伯宇住进来后对黎复文生活的最大改变是什么,那毫无疑问就是饮食起居。
简伯宇这人很挑嘴,但自从他吃了黎复文煮的东西后,除非必要,否则他绝不吃外食,工作风流之余全都留在家里巴着黎复文讨食物吃,看起来就像一只永远喂不饱的小狗。
除此之外,另外一件让黎复文头痛的事情是,简伯宇很喜欢喝酒跟到外头鬼混,然后一喝醉就会拉着他说一晚的故事,搞得他睡眠不足挺着一双黑眼圈。
可叹的是,他鼓不起勇气赶他走。
其实在简伯宇进入公寓的第二天,黎复文便已去证实过他说的故事是真是假,结果相当意外,整个故事都是真的,掏句话说,简伯宇这个人跟黑道人物住了将近十年,跟黑道的大哥级人物相恋(或许是单恋)然后又伤心出走,这么一个有趣的人物,是他前所未见的。
他的出身在一般人眼中看来或许很肮脏,可是他本身看起来又相当纯洁……呃……如果不去计较他三不五时喝醉酒及玩一夜情的话,这个人的本性单纯如一张白纸。
就好像二十几年前的自己,一张白纸,还没让人染上色彩,只是这个简伯宇正在等待爱人为他上色,而他,已被有心人染上许许多多的颜色,那多样化的颜色有时候让他产生一种错觉,那些颜色都是别人,没一个是他的。
而事实,也正是如此。
「喂,小黎,发什么呆呢?没见过做菜做到一半能发呆的男人耶,你这是在勾引我吗?啧,我虽然不忌口,可是对窝边草没兴趣。」简伯宇难得赋闲在家,此刻正翘着二郎腿坐在饭厅等主人喂饱他。
黎复文回神,看到自己一手拿着菜刀一手拿着青菜,流理台里面水正放着流,他这样发呆多久了?他怎么都不知道?
「还不都是你害的?昨晚又喝醉回来吵我一夜,害得我睡不好,现在好了,连做饭都想睡觉,我看今天你还是吃外食好了,免得我煮出来的东西毒死你……喂,那菜还是生的呀!你再饿也不必生啃吧?」看着简伯宇把桌上尚未料理的食材拿起来就啃,黎复文整个人傻掉。就算喜欢吃生菜沙拉,也该把菜洗一洗再入口吧?
「耶,我这是表示支持,我这么爱吃你煮的菜,要是你不煮给我吃,那我岂不是很可怜……先说好,我今天可没打算出门觅食,也没打算出门荒唐,只想吃你煮的饭,或许再来杯饭后酒也不一定。」唔,在家吃饭后再与小黎小饮几杯,啊,想起来就觉得舒坦。
「又喝?拜托,你在外面喝我管不着,别把酒精给我带回家,要是你敢在家里喝到烂醉,我绝对会把你给丢出去!」啧,他又不是保姆,为什么要三不五时替人照顾这样麻烦的爱人呢?
「别这么说嘛,我敢说你一定没尝过好酒才会这样说,要是你喝过我推荐的好酒绝对不会再这样说,男人嘛,哪个没喝过酒的?听我说,偶尔喝个两杯不会伤身,只会让你的睡眠品质更好,不如这样好了,今天换我下厨,你去喝个几杯,晚上睡个好觉,如何?你不是说这几天都睡不好吗?」
黎复文忍不住吸口气,是谁害他睡眠不足的?他以前在不知名海域漂流时过得比这阵子好呢!
「就算你的那些酒变成仙丹妙药我也不会感兴趣,说了这么多,还不是想吃饭?乖乖等吧,我一会儿就好了,还有,不准喝酒,一滴都不准。」他很少动气说话,但是这个麻烦来了以后他一天至少动一次气,至少说十句重话,要是再这样继续下去,他大概不出几个月就会被气死了。
看来他有必要找一个房客来分担这个大麻烦。
「我想再找个房客来住,反正空房间多的是,你觉得如何?」重新拾起菜刀,黎复文认真问着,多个房客,以后简伯宇要是发酒疯也多个人照料,其实,他比较想把人丢着睡大头觉去。
「咦?你嫌我不够吵,想找个人来吵个够啊?」
简伯宇啃完生菜,抹了抹嘴,开了冰箱取出一罐冰开水来喝,小黎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太婆妈,连冰箱里头都只有水与牛奶,他不喜欢喝牛奶,只好喝开水了。
「吵?我不相信有人能够吵得过你,我是想只有我们两个大男人住太冷清了,再找一个人比较热闹,以后你出去鬼混时我也有个伴,还是你担心有新房客来了会跟你抢饭吃?」黎复文开始下锅热炒,锅里发出吵杂的声音盖住他有些心虚的话。
要不是他怕吵,死也不会再找一个新房客。唉,要是当初没收留这个大麻烦,他又何必这么苦恼呢?
「喔?我才不怕有人跟我抢饭吃呢!我是怕新房客来会受不住我的魅力,整天跟我卿卿我我,到时候你铁定会气死。」抱持着爱人不在家,今夜不回家守则的简伯宇,凡是能入他眼的弟弟他都吃干抹净以弥补之前受过的情伤。
「说到这个,你这样乱来,真的不怕到时候跟你的情人翻脸吗?」情人之间最忌不忠,这家伙老是跟别人乱来,要是到最后又跟情人和好,那他该拿什么脸去见人家?这笨蛋难道都不会替自己留后路吗?
正在喝水的简伯宇听到这句话险些呛到,他拍着胸口顺气,死命瞪着方才喷出来的水渍,啧,这家伙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我跟他根本就没有未来,又怎么会翻脸?」连要结婚也不跟他说一声,这代表他心里根本没有他的存在,既然如此,他又何必学那些贞节烈男死守住贞操不放?更何况他出去玩一夜情时用的都是前面,后面还是他专属的呀……呸呸呸!他在想什么呀?
「有时候事情的真相并不是像你所想的那样,也许你该去找他谈谈,免得因为一些可笑的误会而让你们后悔。」说起来这家伙脸皮也是薄到不行,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离家出走,连个解释机会也不给人家,一个劲地认为自己是被人家抛弃的可怜虫,在他看来,那位黑道情人八成是有什么苦衷吧?电视连续剧不都是这么演的?
「才不呢!如果这件事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为什么一开始不找我说明清楚?这么鬼鬼祟祟的,分明是想把我瞒在鼓里,我又何必回去自取其辱?」更重要的是,如果他真的回去挑明了,而叶非给他的回答却是最不堪的那一个该怎么办?跳河吗?光想到就觉得羞愤难当。哼!他要让叶非知道他也不是非他不可!
「这……」这么说也对,不过他总觉得这两个笨蛋只是在增加周围人的麻烦,而他很不巧地捡了这个麻烦回来。
「可是你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难道你真要在这里枯等下去?」要是那个叫叶非的笨蛋一辈子不来带走这酒鬼,那他岂不是要遭殃一辈子?
不成不成,他得赶紧找个房客来分担这种压力才行。
「嗯……我……唉不管啦,反正如果他不来找我我就在这里不走,反正小黎你一定会挺我到底的……」
听到这句话,黎复文刚炒好的菜险些翻倒在地,所幸简伯宇眼明手快地将盘子从半空中抢救回来……真看不出来这酒鬼有这么好的身手。
「小心点,摔坏了晚餐那我的胃要怎么办?」简伯宇嘻嘻笑着,将救回来的盘子放到餐桌上,捞出筷子全然不顾形象地吃了起来。
「喂,才第一道菜呢,你真想从头吃到尾?」黎复文插着腰,看着满满的菜逐渐消失,然后见底,最后,他摇摇头。
「你呀,真不知道是那个叶非从没让你吃饱还是怎样,怎么看都像是个快饿死的酒鬼……」能吃是不打紧,可是他这大厨手脚不够快可是会抢不到饭吃的。
「你不懂,我这是给你面子,虽然说你煮的东西真的挺好吃的……小黎,这盘见底了,再来几盘吧。」简伯宇像是飓风过境一般,把盘里的食物扫得一干二净后端给黎大厨师,眨着大眼睛祈求地看着他……
就像小狗一样,黎复文终于有些了解,原来那位叶非同志是爱狗人士。
***
「帮我想想看红榜单怎么写。」一大早黎复文不知打哪里买来一大堆红纸丢在简伯宇面前。
「啊?红榜单?这是什么?能吃吗?」简伯宇张大着眼,不知道这么一大叠纸是干什么用的。
吃?难不成这个姓简的猪生活里除了性就只有吃?
「……你要吃就吃吧,不过可得给我留一张,我要征室友用的。」黎复文从红纸里头挑了一张出来,拿出麦克笔开始在上头涂涂写写。
「征室友?原来你不是开玩笑呀?」简伯宇从一堆红纸中抬头,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
惨了,真的有人要进来跟他抢饭吃了,他连忙挨近御用大厨身边,谄媚地笑。
「小黎啊,你对我最好了对不对?所以就算你要煮饭给新房客吃,也要记得留最大一份给我喔,反正我们两个交情比较好……喂,等等,记得留一行空白给我写呀!」简伯宇抢过黎复文写好的出租启事,加油添醋地写了一堆限制。
黎复文看着简伯宇的字,跟着一字一句念着。
「限男同性恋者?无诚者勿试?」这是什么狗屁倒灶怪条件?他提出来的条件了不起只有单身跟不要在公寓内乱搞关系而已,简伯宇开出这种条件不怕吓死新房客吗?更甚者……根本没人会来看房子吧?
「谁叫你这样写的?这样根本不会有人来看房子!」黎复文忍不住抗议,这家伙是来搞破坏的啊?
「反正我们都是同类人,同一个屋檐下都住了两个同性恋了,第三个要是来一个正常男人那不是很奇怪吗?所以我说第三个室友最好也是同类,不然大家相处起来会很不自然,喂小黎你那是什么脸啊,我说的是实话呀!」简伯宇将写好的红纸条风干贴上双面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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