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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来了-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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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女朋友更重要嘛。对了,来得及的话你晚上过来喝汤啊,我买了老母鸡。” 

  “谢谢奶奶。” 

  李奶奶一直很疼我,她有个儿子在国外,很少回家。平时有什么体力活我都自告奋勇过去帮李爷爷和李奶奶做,他们也把我当作半个儿子。 

  不过…… 

  女朋友?如果她老人家知道我要去见男朋友会不会吓一跳呢? 

  我摇摇头,不想了——其实一直以来自己不都是这样生活过来的吗?隐瞒着真相,装出喜欢女孩子的模样。也许,也许我真找到那个人,他愿意同我一起分担一切的时候,我会在阳光下做回自己。 

  阳光真的很灿烂。 

  我喜欢这样的天气,因为这个时候,心情也会跟着灿烂起来。 

  公车有些拥挤,因为是周末,大家都想出来晒太阳。 

  一位老大爷上了车,我赶忙站起身,“您坐这儿吧。” 

  “谢谢,谢谢。” 

  老大爷坐过来,“大学生是不是?学校教育得好啊……” 

  我使劲憋住笑。 

  “我已经毕业工作了。” 

  “工作了?看着年纪不大嘛。” 

  如果我告诉大爷我有二十七他会不会也象严肃那样吓一跳? 

  忽然开心起来,年轻真好。 

  而且我确实不老啊。 

  车子摇晃了半个小时左右才到站,吃饭的地点是我选的,不过不知道严肃来了没有。 

  谈了无数次恋爱,不知道这一次会是什么结果。 

  又期待,可是又害怕。 

  可是如果不去尝试,就永远不会知道结果是什么。 

  我站在站台边,阳光越发的强烈,晃得眼睛都快睁不开。 

  一辆蓝色的跑车开了过来,在我面前停下。 

  “小猫。” 

  戴了墨镜的严肃从车里探出头来。他穿全白的休闲服,配蓝色的跑车,黑色的墨镜——有够闷骚,也不怕等车的人全把视线定在他身上。 

  “我不叫小猫。” 

  他笑。 

  “好,方方,上车,我们去吃饭的地方。” 

  这家伙,既然开车来就早说,害我挤一次公车又浪费一块钱。 

  坐上他的跑车,我说出一个地点来。 

  “那是什么地方。” 

  “我昨天不说了嘛。” 

  他抓抓脑袋,“我不是出租车司机,不可能对这个城市的地方都了如指掌啊。” 

  我笑。 

  “好吧,你慢慢的开,我们走到什么地方就在什么地方解决民生问题,怎么样?” 

  不要确定的目标,让我们慢慢的走,看好沿途的风景,寻找最适合的地方。 

  “你做主。”严肃点点头,“好吧,那我就凭直觉开车了。” 

  墨色的车窗摇上来,挡住倾泻而下的阳光,我放松了全副身心,静静坐在严肃身边,空气中涌动着细微的几乎看不到的触角,一点点试探他,和我自己。 

  前面亮起了红灯。 

  车停下时,严肃伸过手来抓住我放在膝上的手。 

  他的指头分开我的指头,于是十个手指交缠在一起。 

  我看着前方,不说话,也不笑。 

  “我喜欢你。” 

  我的唇角慢慢弯起来,但还是不说话,也不笑。 

  他忽然倾身过来,在我唇上轻轻一吻。 

  十七岁开始的初吻,之后每次有新的恋情都有新的亲吻。有人说靠着唇与唇的接触就能确定那个人是否是你的命定情人。但我不是,肢体的接触是必须的,就算是419我仍然会与对方亲吻,高潮的来临,需要它的引导。 

  大学毕业时唯一的座右铭就是——快感,才是真实的。 

  所以,对严肃突如其来的亲吻我不会惊讶。 

  “严肃,”我问他,“你谈过几次恋爱?” 

  他看看我,似乎在奇怪为什么在那么浪漫的气氛我会问出这样煞风景的问题。 

  不过他还是老实回答我。 

  “不记得了。” 

  “因为次数太多,还是不知道哪次自己才是真心的?” 

  严肃笑起来。 

  “都有吧。方方你呢?” 

  我? 

  “我是情场老手。” 

  他哈哈大笑,“我不信。” 

  “为什么不信?我从十七岁恋爱,到二十七岁,你以为我谈了多少次恋爱?” 

  但是我能确定,每一次我都付出真心,所以失望,也就更大。 

  他沉默下来。 

  绿灯亮起来,车流缓缓前行。 

  “方方,你的初恋是什么样的,你还记得吗?” 

  记得,初恋啊…… 

  怎么会忘记呢。 

  十七岁我念高中,和所有青涩少年一样,那个时候我有了性的冲动。 

  对男孩的。 

  不是女孩。 

  有时自己真的会后悔,其实那个时候应该试着去接受女生……说不定,我的性向会慢慢转变过来? 

  但我没有。 

  很任性的,就对自己下了结论,告诉自己,从现在开始,以后的时间里我只会喜欢男人,不会喜欢女人。 

  当其他孩子上体育课时都在偷看女生们轻盈跳动的胸部时,我的视线却紧紧跟随着男孩子慢紧崩的臀部上。 

  然后,我遇到了他。 

  他姓林,叫做林乐阳。那个时候,陈哲就是与他在一起的。他们两个人,被女生们分别叫做一中的白马王子和黑马王子。 

  林乐阳是那种斯文型的帅哥,和阳光灿烂的陈哲不同,他的体育成绩虽然也很棒,却不喜欢去球场上奔跑。 

  我们的恋情,就是在球场边开始的。 

  “方永恒!”体育老师在身后大吼,“一百米你测了没有,又跑去看人家踢球!再看,再看我可把你当球踢了。” 

  我扭过头朝他做鬼脸。 

  “早测了,九十分不信你自己去看。” 

  我不怕他,确切来说班里的男生都不怕他,体育老头从来都是嘴毒心软。 

  “九十?可惜你身体单薄了些,要不就凭这速度去踢球也不错。” 

  老头嘟囔着过去。 

  我跑到球场边,看另外一个班的男生踢球。 

  帅哥啊…… 

  口水直流盯了其中一个看上去很凶的家伙猛瞪。 

  唉,如果那时我知道我和他的孽缘会一直延续十年看样子一时半会儿断不了的话,说不定那时就不会这样丑态毕露了。 

  “方方?” 

  有人在旁边叫我的小名。 

  我转过头,是个不认识的帅哥。 

  啊,不,我认识他。学校里开大会时他不上过主席台讲话吗?林乐阳,他是林乐阳。 

  “林乐阳?” 

  他笑起来,白皙的肤色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你好。” 

  我静静看他几分钟,无论我怎么迟钝,那一瞬间我也明白了他在笑容中透露出的讯息。 

  他是个和我一样的男生。 

  喜欢男生的男生。 

  陈哲曾经开过玩笑,他说如果这个世界上只剩下唯一一个女孩,无论她长什么模样他喜欢不喜欢她,他也会和她结婚。 

  我想也许那时自己就是这样吧。 

  知道性向,但从来没想过去人更多的地方寻找同样的人,所以,当他对你展露笑脸时,你的世界,他就成了唯一的太阳。 

  而且林乐阳那么出色,被全校一半女生暗恋的男生主动向你示好,怎么可能不接受他? 

  然后我就和他们走在了一起。 

  陈哲是唯一一个知道林乐阳喜欢男生不喜欢女生这个事实的朋友。 

  他们从小玩儿在一起,陈哲包容了他的一切,包括这个。 

  林乐阳介绍我跟他认识的时候,他问我,“方方,你是真心的吗?” 

  我点点头。 

  我说,“可是以后还有那么长时间,我不保证会发生什么事。” 

  陈哲微笑。 

  那时他喜欢踢球,经常在阳光下奔跑的结果就是皮肤被晒得黝黑,但是他的牙齿很白很健康,笑起来的时候右颊上还有一个小小的酒窝。 

  我喜欢这个男生。 

  朋友一样的喜欢。 

  十七岁的恋情很平淡很美丽,一切都在按部就班进行着。 

  也考虑过未来,那时年轻,以为世界其实不大,以为工作以后我们就可以为所欲为,所以我把所有真心都拿出来,肆无忌惮,全给了林乐阳。 

  第一次Zuo爱是在他的家里。 

  陈哲不在,因为是假期,他跟父母去了外地。 

  第一个提出来的,是林乐阳。 

  我相信,全心全意的相信他。 

  所以一切的痛苦,咬了牙齿,担下来。 

  还是流血了,虽然他找来了凡士林做润滑剂,甚至还去他那做妇科保健医生的妈妈那里偷来了安全套,但我还是流血了。 

  疼得龇牙咧嘴的我紧紧抱住他的肩,但我没有哭。 

  初恋是值得纪念的,就算第一次被血染成红色。 

  “方方你会不会后悔……” 

  做完以后,林乐阳拥抱我,很迟疑的问。 

  “别傻了,我又不是女生。” 

  女生的话,只要做一次别人就会知道她还是不是Chu女,而且一个不小心,肚子就会大起来。但是男生不同,今天一过,谁知道我有什么改变? 

  他没有说话,忽然很紧很紧拥抱我。 

  有时候,人的预感出奇的准,尤其是遇到坏事的时候。 

  从那天开始,我感觉林乐阳有了心事。 

  有一件大事,也许就要发生。 

第三章

  “你后悔吗?” 

  故事讲到一半,严肃忽然插了一句。 

  我奇怪的看他。 

  “我说了啊,我不后悔。” 

  又不是女孩子,再说后悔有用吗? 

  “不,我不是说你和Zuo爱的事,我是说……”他迟疑一下,“你把感情都给他的事。” 

  我笑起来。 

  “可是有些事,与其不做后悔还不如做了再后悔。” 

  如果那时我没有把全部感情给他,那现在我肯定会后悔——我也许会想,说不定就因为这个,他才不要我。 

  不论如何,至少他让我打开了自己。 

  从此以后,可以挺起胸膛面对以后要面对的一切。 

  严肃忽然把车停在了路边。 

  “怎么?” 

  他摘下墨镜,趴在方向盘上看我,我忽然有些心慌,可是不知该说什么。 

  “喂,你没事吧,到底怎么了?” 

  他轻轻的笑。 

  “方方,你和我想象中完全不同。” 

  我想了想,歪着头看他。 

  “在你的想象中,我是什么人。” 

  他说:“怎样的人……总之,昨天晚上的你和现在的你给我的感觉截然不同。” 

  我哈哈的笑。 

  “但是你看到的每一个我,其实都是我啊。” 

  每个人的性格都象颗钻石,无论哪一面都能折射出光芒来。 

  “我喜欢你。” 

  他说。 

  加上这一句,他一共对我说过三遍同样的话。 

  我把手伸过去,盖在他的手上。 

  “走吧。” 

  “为什么你不回答我?” 

  “回答你什么?” 

  严肃说,“我说我喜欢你,你呢?” 

  我笑。 

  “我也喜欢你。但我喜欢很多很多人,喜欢是件容易的事,可是爱很难。” 

  如果我说“我爱你”,那表示我会把心交给你。 

  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我要慢慢来。 

  再给自己十年的时间,就算到三十七,我还是方方。 

  “我知道了。” 

  严肃发动车子。 

  “那么,我等你说出那句话来。啊,接着讲你的故事吧,你的初恋故事。” 

  其实第一次恋爱持续的时间很长,从中学一直到了大学。 

  我们约好了,三个人考了同一所大学。 

  林乐阳和陈哲是早商量好了的,而我,是跟着林乐阳做出的决定。 

  “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我这样对他说。 

  陈哲笑我是小女人,那种从一而终的心态。 

  我狠砍了他一顿,说我是女人?这家伙还真是不想活了…… 

  勒了他的脖子,大吼你认错不认错? 

  他也不挣扎,就只是笑。 

  气得我。 

  林乐阳在一旁静静看着我们,他不说一句话,脸上的表情也很奇怪。 

  考试结束以后他就变成这样,真是奇怪。 

  陈哲说不要理他,这人就这副德行。 

  “方方,过来。” 

  林乐阳向我招手,于是我走过去。他低下头,用额头抵在我的肩窝,我听到他长长的叹气。 

  我忽然感觉到了惶恐,那种即将失去什么,无论我怎样使劲,都握不住手里原来东西的惶恐。 

  林乐阳读的专业和我在同一个系,所以我们住了一间宿舍。 

  他同陈哲还是和中学一样叱咤风云,在各自的系里甚至学校里都很吃得开,我也和原来一样,继续自己的懒虫生涯。 

  所有的事,平平淡淡走过去就好。 

  周末的时候,舍友都出门去了,找女朋友的,打游戏的,看电影的……我和林乐阳留了下来,拉上窗帘,缩门,下了插销,在挂着蚊帐的床上Zuo爱。 

  也许是觉察到我的惶恐,林乐阳偶然会不动声色把我们的攻受关系颠倒过来。 

  但他不喜欢做在我身下痛苦呻吟的那一个,我知道。 

  所以后来我也不动声色再把这种关系换过来…… 

  我习惯了,而且身体也能在这样的律动中找到快感,直达高潮。 

  这样日子,也许不会长了呢。 

  我抱住他的脑袋昏昏欲睡时忽然这样想。 

  有了那么多的前兆,有了那么多的惶恐,其实我该慢慢把心收回来,等到那一天终于来到的时候,受伤的程度,也就到了最小。 

  可是…… 

  爱情这东西,真是毫无道理可言。 

  明明知道,还是象傻瓜一样,源源不断把真心交了出去。 

  “方方,你再不能这样下去了。” 

  最后连陈哲都觉察到了,林乐阳不在的时候他跑来劝我。 

  我呵呵的笑。 

  “阿哲,有些事,不做后悔不如做了后悔。” 

  “可你明明知道做了以后结果是什么。” 

  他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结果? 

  怎样的结果? 

  会让我后悔的结果? 

  那反正都是后悔,做了也就做了吧。 

  陈哲终于无话可说,他看我半天忽然一把抱住我。我先吓一跳,然后安心下来,只是朋友的拥抱,永远不会代表什么。 

  “方方,我是乐阳的朋友,也是你的朋友,你记住。” 

  所以说陈哲绝对是个好男人。在那个时候我就老想,以后做他女朋友肯定特省心。 

  二年级的时候林乐阳提出了分手。 

  其实早有准备,不过等我们做完以后他说出那句话来我的心还是象被什么敲了一样,疼得厉害。 

  “对不起。” 

  他背对着我坐在床边吸烟。 

  什么时候他学会了这个呢?我不记得了…… 

  所以说,一切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至少这变化是好是坏,那不在我要讨论的范围中。 

  我开始找衣服穿。 

  二年级一开学他就在外边租了房子,他在打工,工资还挺高。 

  “方方,你怎么不说话。” 

  他终于忍不住转过头来看我。 

  我穿上牛仔裤,然后在地上那一堆衣服里找我的T恤。 

  “你想听什么?” 

  你想听什么我就说什么。 

  忽然想起有人说太悲伤的时候反而哭不出来,大约就是指这种时候吧…… 

  他愣了愣,自己先哭了起来。 

  我叹口气,扔下手里的衣服转身过去抱住他的头。 

  有什么好哭的呢? 

  其实你早就知道会有这样一天了吧…… 

  说起来还真是难为你,一直这样和我在一起。 

  中学时代的白马王子啊……女生们心里的美梦,可是他,却只喜欢男生。 

  “方方,你会不会恨我?” 

  他的脸埋在我的小腹上,所以说话声音闷闷的。 

  我说不会。 

  陈哲说爱和恨之间就是一张纸的距离,如果你不爱我了,那我干嘛要恨你。 

  忘记最好。 

  忘记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把这个人,从心里彻底抹掉。 

  他哭得很厉害,我的肚子凉凉的,一定湿得很厉害。 

  等我终于穿上T恤的时候他也找到了自己的裤子。 

  “方方,我们还可以做朋友吗?” 

  他低声问我。 

  我想了想,“暂时不要吧。” 

  朋友,你知道,我们原本就不是朋友。我说要忘记你,如果做了朋友,我怎么能忘记你。 

  他不再说话。 

  我出门的时候他去了卫生间,我走到门口,又转回去帮他把衣服从地上拾到床上。 

  一不小心,外套口袋里的钱包掉了出来。 

  蹲下去,拾起来,却忍不住打开它。 

  女生总会在那块塑料后面放上自己喜欢的人的照片,林乐阳会吗? 

  他会。 

  里面果然放一张照片,两个人一起照的。 

  林乐阳。 

  陈哲。 

  从他那套小小的房间走出来,阳光灿烂,行人欢声笑语。 

  而我终于哭了起来。 

  肆无忌惮的,就好象自己那时行走的,是另外一个空间。 

  “这就是我的初恋。” 

  严肃的车停在一片草地旁边,我们在KFC买了一大堆垃圾食品,汉堡,可乐,薯条,鸡腿,还有圣代。 

  “说起来,几乎延续了三年呢。” 

  我舔着手指。味道还行,很久不吃偶然碰一下觉得也不是那么太差嘛。 

  “看,吃得到处都是。” 

  他很温柔拿起纸巾来替我擦嘴,也不管我们现在是坐在草地上,周围一群孩子。 

  大庭广众。 

  我傻傻笑一笑。 

  严肃有一点点象林乐阳,他们的眼睛,很温柔,笑起来会斜斜的眯起来。 

  但林乐阳不象狐狸,他是一只狸猫。 

  “那个林乐阳,喜欢陈哲?” 

  我点头。 

  “是啊。那个傻瓜,他是先知道自己喜欢陈哲,然后才知道自己是gay,可他竟然什么都没跟阿哲说。” 

  所以直到现在陈哲都不知道这件事。 

  他不想说,我就替他保密。 

  我理解林乐阳的心情,因为喜欢,所以很小心的珍惜。希望陈哲的整个生活步调能随他心意,他舍不得打乱。 

  “陈哲……” 

  严肃好象在想什么东西。 

  一个胖胖的小男孩把球踢了过来,我接住,然后扔过去。 

  “谢谢哥哥。” 

  他们这样说,稚气的童音,好可爱。 

  啊,他们叫我哥哥呢。 

  不老不老,方方怎么会老呢。 

  “方方。”严肃喊我。 

  “干嘛?” 

  “陈哲,该不会是昨天那个在酒吧的男人吧。” 

  “YES,就是他。怎么了?看上人家?” 

  他先一愣,然后笑。 

  “你这家伙,怎么可能……倒是你,你说你二十七,十七岁认识的他,你们一直在一起?” 

  “算是吧。不过我们可只是做了十年的朋友。”我纠正他,“你看到吧台里边那个美女没有?那是他女朋友,酒吧的老板。” 

  “他一直不知道那个什么林乐阳喜欢他的事?” 

  “恩。” 

  可乐里的冰块融化完了,于是变得温起来,味道怪怪的。 

  “那林乐阳呢?” 

  他? 

  “大学毕业以后就出国了,我和阿哲都没他的消息。” 

  他沉默一会儿。 

  “方方……” 

  很温柔的声音,不过让我鸡皮疙瘩起了几粒。 

  “又干嘛。” 

  我把伸向玉米的手缩回来,奇怪的看他。 

  “让我爱你好不好?” 

  这一次,他说了“爱”。 

  是爱。 

  不是喜欢。 

  我哈哈的笑,“怎么,听了一个故事就被感动成这样?” 

  男人的心怎么能软成这样呢? 

  “不……”严肃说,“先是喜欢,但现在,喜欢发展成了爱。” 

  我啃着玉米,“好快的爱情啊。” 

  不过,在我的意料之中,昨天晚上见到他的时候,我不会就给自己机会了么? 

  机会来了呢。 

  “……好吧,我们恋爱吧……” 

  黄舒骏有首歌叫做恋爱症候群,歌词很长很长,不是用唱的,是用念的。 

  林雨很喜欢这歌。 

  陈哲说它莫名其妙。他喜欢黄的另外一首歌,叫做雁渡寒潭。 

  雁过寒潭,雁去而潭不留影。 

  惊鸿一瞥。 

  严肃就坐在我的旁边,他伸过一只手揽住我的腰,说话时会呼气在我耳朵上,痒痒的。 

  我喜欢。 

  我喜欢恋爱的感觉。 

  就算是惊鸿一瞥,我也甘心。 

  “说定了,周末去我家做饭。” 

  林雨拍着手,很高兴的说。 

  “严肃会做什么菜?” 

  我转头看他,“他?就他那样?做菜?我看就会吃吧。” 

  某公司的什么总监,好象和艺术沾点儿边,工作清闲,工资很高。陈哲笑我找到了一台提款机。 

  但我和从前那些有钱的男朋友在一起时也没从他们口袋里拿过一分钱。 

  我不想有这样一个错觉——爱情,可以用钱来衡量。 

  “方方你小看我!” 

  严肃啊一口咬住我的耳垂,不用力,轻轻的捻。 

  我哈哈的笑,却躲不开。因为他的胳膊,牢牢拴住我。 

  常去酒吧的客人都认识我,也知道我喜欢男人的事,所以大家见惯不怪。有什么怪的呢?这世界什么怪事没有,男人爱上男人算什么? 

  陈哲忽然咳一声,微微转过头去。 

  对我的每一任恋人他都这副德行,林雨说亏得是我,要不他打死都不会接受同志这种生活方式。 

  不,不是因为我他才接受。 

  因为林乐阳。 

  那个和他站在一起,一动一静,一个阳光灿烂,一个温文尔雅,黑马王子与白马王子的组合,林乐阳。因为他,他才接受gay。 

  那时我偶然会想,如果林乐阳把事实告诉陈哲,陈哲的表现会是什么呢? 

  然后我忽然感觉到了恐惧。 

  那种即将被抛弃的恐惧。 

  所以我也明白林乐阳为什么一直隐瞒了这件事——也许有些事,还是不做后悔比较好吧…… 

  “阿哲做什么菜呢?” 

  林雨装出兴致勃勃的模样很轻松转过了话题。 

  象她这样一个女孩子,和陈哲真是绝配。 

  “我?我只会番茄炒鸡蛋。” 

  “啊!” 

  我立刻大叫一声,吓得正在调酒的小丁差点把东西给砸了。 

  “方方你叫魂啊。” 

  林雨抚着胸口直喘气。 

  “没啊……”我很无辜看着他们,“我只是……阿哲把我唯一会做的菜做了那我做啥?” 

  他们互相看看,大笑了起来。 

  正好阿蓝过来拿酒,看着我们时一脸的莫名其妙。 

  可是我也奇怪呢。 

  我的确只会做番茄炒鸡蛋…… 

  “方方,你什么都不用做。” 

  笑够了,林雨这样说。 

  “啊?不做?那我干什么?” 

  “你负责吃就行。” 

  严肃吻上我的脸颊,我听到他在我耳边轻轻的说,“受不了,你怎么这样可爱?” 

  可爱也是我的错? 

  真是见鬼。 

  阿蓝又拿着托盘过去了,林雨换上一张CD,她说,“阿哲,你喜欢的歌。” 

  雁过寒潭,雁去而潭不留影。 

  惊鸿一瞥。 

  周末的时候,我去严肃家里过夜。 

  既然是过夜,当然会做一些少儿不宜的事。 

  严肃是个很完美的情人,尤其在这方面我不得不对他俯首称臣。 

  不要说技巧啊花样什么的,光是他的精力就让我有些吃不消——比我年轻一岁的差距就这么大?想不通。 

  “严肃我问你……”累得半死,所以只能任由他在身后抱住我,“你这一身工夫是哪里练出来的?” 

  他很得意的笑。 

  “怎么你也想练?” 

  我?算了,既然你会的话那我还练什么。 

  我打个呵欠,“好热,离远点好不好?” 

  他根本不听。 

  抱得更紧。 

  “方方,明天去林雨家吃饭你想吃什么?我们先去超市。” 

  说起吃来我来了一点点兴致。 

  严肃这家伙一看就象是好吃懒做那种类型的花花公子,可没想到他做起菜来竟然连林雨都甘拜下风。结果那一次后大家都上了瘾,每隔一礼拜的周末就要聚一次,目的自然是严肃做的菜。 

  我洋洋得意对陈哲说,哈,沾光了吧。 

  他冷笑一声,一句话不说。 

  这家伙。 

  吃他吃得最多,话他说得最少,酷样也是他做得最多,真是服了他。 

  “吃素吧……” 

  我终于懒懒开口。 

  鸡鸭鱼猪牛羊螃蟹大虾上上礼拜甚至连猫肉都试了,我实在不知道自己还想吃些什么。 

  “吃素?”严肃沉吟一下,“也不错,这对我的手艺可是个挑战,我接受!” 

  在他没看到的地方,我露出一丝笑容。 

  不知不觉,我竟然也爱上了他。 

  但他真的不错。 

  英俊,有钱,会做菜,温柔,但做起爱来毫不含糊……这样好的男人,我打了灯笼也难找啊。 

  可是这段爱情会持续到什么时候呢? 

  我不知道。 

  从十七岁开始,从初恋开始,我就知道爱情没有道理可讲,没有规律可循。 

  所以,慢慢来吧,它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 

  夜深的时候,严肃终于睡着了。 

  我轻轻把他的胳膊从身上移开,又轻轻坐起来。 

  严肃没穿衣服,裸了上半身,可又不乖乖盖着薄被,于是整个小腹都露出来。这样很容易感冒啊…… 

  我叹气,很小心的抓起滑到他身旁的薄被,然后小心的盖到他的肚子上。 

  他翻个身,嘴里嘟囔了几句,又继续沉到梦乡中。 

  我无声的笑。 

  象孩子一样的男人啊……那时在酒吧里和我搭讪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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