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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江湖-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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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江湖 



CP:靓仔南*山鸡 
01车、女人 
我不是个滥情的人。 
30年来,喜欢过的东西,想得起来的,不过两样——车,还有女人。认识我的都知道,我不是个挑剔的人。混得再好,我也只是个古惑仔,不是贵公子,没得讲究。但那两样东西,决不能将就。 
一部合用的车子实在可遇不可求。哪怕是原装的林宝坚尼、法拉利,开起来不顺手、没感觉,哪怕名牌在我看来也是废物,没得商量。何况合手合脚合眼的车子,全港可能就一部。坏了没得换的那种。所以更要当心,要爱惜地开,要定期作保养。 
但如果有一天,真的坏了、没得修了,也只能扔掉。到时候,能凑合,就再买一部。不能凑合,就坐别人的车。没地选。就像人总要睡觉吃饭,拉屎拉尿。你是大哥,出门总不能骑自行车。 
要车真对胃口,就算全毁、撞得连渣也不剩,也是不会忘记的。哪怕以后有了新车或再也不开车了,也只会越来越觉得,以前那辆车有多好、多顺手。说实话,也许那时候早记不清那辆车长什么样子,是什么牌子,但是引擎的声音、方向盘的手感、哪怕是车门关上的那个瞬间——“砰”的一声,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女人也一样。 
对我来说女人和车子,是一个的道理。 
我的女人在我23岁的时候死了。对。就是没得换的那种。就在我眼前,被我的仇家,一枪、一枪、一枪、一枪地干掉了。 
一共四枪——心脏、肺、下体,最后一枪,打在她脸上,脑袋被打爆了。 
我不是没有这样打爆过别人的头,也不是没见过这样被别人打爆的头,更不是天真得没想过有一天自己的头可能也会被别人这样打爆。 
但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有一天,我的女人,那个会“南……南……南哥”地,叫我的小结巴,那个笑起来傻得令人心疼的女人,会这样被别人打爆头,在我眼前。 
哪怕我是铜锣湾陈浩南,我也没有料事如神的本事。 
还是那句话。我终究不过是个古惑仔。 
记得就在她死的前几天。我告诉她。我对喜欢的女人,就像对我喜欢的车。答应了她,开了就会记得作保养。 
结果。最中意的车,还在。那部被有眼不识泰山的、傻傻的她偷走的红色MR2。我保养得很好。 
最中意的女人,却保不住她的命。 



第02章
02兄弟 
我陈浩南,出来混靠三样东西——够胆、够义气、兄弟多。 
这是句屁话。 
小弟可能很多。但兄弟,过命的那种,没几个。 
兄弟是什么?是缘份,是命,没得挑的。兄弟,是一辈子的事。不会变。 
别人是不是这么想,我无所谓,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我们五个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然后一起长大、一起出来混。 
我们的确一起“出生”……但没能一起入死。 
95年蕉皮在澳门被人砍死。然后,98年大天被推下天台,坠楼摔死。当初一起的几个毛头小子,现在还剩下一半。在黑道上混,就是拿命在搏。这个道理我们都懂,从正式跟B哥的那天起就懂。 
但“懂不懂”和“能不能接受”是两码事。当蕉皮挣开我的手,挡住追兵,用他一命换我一命的时候,我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他在我身后被一刀刀砍成肉酱的声音,到现在我做梦都会听见。 
如果可以选,我宁愿,永远不明白。 
用手足折裂的痛换一个明白,真的不值得。 
不想再有其他人明白这种痛,所以努力不让他们再出事。结果,大天还是为山鸡死了。那时候我终于知道,这种道理,每个人都要亲自试一次才会记在心上。 



############## 



大天出事的那晚,我想我可能真的快疯了。 
前一晚还一起喝酒聊天的兄弟,今天却倒在一片血泊中,面目全非。身体像被撕掉一条胳膊一样,火辣辣的,钻心刺骨的痛,痛得让我发疯。 
山鸡一出现在现场,我就像疯狗一样扑上去,把他当众死死按在地上,强扭着他的脖子,让他的脸,那张明明已经快三十了,却始终能笑得像个孩子一样没心没肺的,根本就不能算出色的脸,对着大天那张摔得变了形的死不瞑目的脸。 
这个动作很熟练,对他,我常常做这个动作——按住他的头,把他整个人压在身下、摁在地上。只是那次,我确实对他起了杀意。恨不能,亲手把这个祸害的脖子就这样扭断,从此一了百了。 
他被吓坏了。看到大天尸体的时候,就吓坏了。没有任何抵抗地被我放倒,然后,一个大男人就像个孩子一样,趴在地上失声痛哭起来。哭得那么甘脆。哭得那么无助。哭得撕心裂肺。哭得人心烦意乱。 
这算什么?做错事。哭就能补救么? 
兄弟,死不瞑目,横尸人前;大嫂,被人强Jian,重伤住院。这一切,全都是为了帮他实现那个幼稚的梦想——屯门的堂主。 
混黑社会不是小孩子过家家酒,想要什么,就可以去争去抢,大不了被大人揍一顿可以了事。混黑社会,是要搏命的。要什么,就一定要付出代价——兄弟的血,甚至是命。这个道理,他明明是懂得的,为什么偏偏要忘记。在这个时候忘记。 
现在,人死了。哭有个屁用!! 
被我干要哭,哭了照样要被我干。哭!他妈的有个屁用!人死是不能复生的! 
一拳、一拳……一拳、一拳,发狠地擂在他背上,每一拳都不留余地。恨不得就这样把他活活打死。 
可是…… 
打死了,又怎么样? 
只是再少一个兄弟。再痛一次。已经死了的人,还是一样不能复生。 
我放开他,终究还是对他狠不下心。临走又补了一脚,在他背上。那时,我已经累得脱力,那一脚踹得勉强,不知道他有没有事,自己却失去了平衡。心里恨自己无能,已经多过恨他愚蠢。 
之后,我一个人是怎么走出那个围满警察的现场。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我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究竟,还要死多少人! 
一个混黑社会的,在死了两个兄弟之后,这么问自己。 
是不是很好笑。 
黑社会人命如纸。是人都知道。但死的是兄弟,过命的那种。还是会痛,痛得让人发疯。 
第03章
03人在江湖 



96年,我们栽在澳门,损兵折将。山鸡被三个女人留在葡京的暗店风流快活的时候,其他人被阿坤的贱招逼到了阎王殿的门口。四个手无寸铁的傻瓜、四把假枪、一辆报销的小货车,要对付百八十个拿着西瓜刀的亡命之徒。生死天定。 
大天能打,包皮能跑,蕉皮机灵。或许本来他们都能跑得掉。我却一时冲动,送了兄弟的性命。我心高气傲受不了被人愚弄的耻辱,只顾砍人泄愤杀红了眼,忘记自己不是超人,不可能在别人的地头以一敌百。越杀越兴起,不退反进,杀入敌阵。最后,是蕉皮用自己的命让我清醒。只有留得青山在,才能不怕没柴烧。 
也许那时天真的要亡我。兄弟的命只得一条,救得了我不被明刀砍死,救不了我被暗计陷害。逃出生天后的第二天,山鸡的女人在我床上被人先奸后杀,我却不知道那个犯人是不是我。 
洪兴规矩,犯二嫂的人绝不能留。明知道是阿坤的诡计,但没有证据、木已成舟。 
我不想争辩,甚至觉得完全无所谓。蕉皮死后,我夜夜噩梦,已经身心俱疲,好几次在白天看到蕉皮冲我打招呼。我只想早点脱身,和小结巴两个人过普通人的生活。在送走一个兄弟之后,我只想从那个叫江湖的地方脱身。 
但不能不为其他几个考虑。阿坤心狠手辣,我怕他们几个劫后也不能余生。尤其是山鸡。 
我那时虽怪他好色误事,但并不真的希望他那天也在现场。那种情形,在多十只山鸡,也一样被人宰了煲汤。砍人,我们几个是好手,以一敌十也不是办不到,但是空手入白刃,却论谁也没有这个本事。他去了一样于事无补。 
更何况他不是我,他做不到让兄弟帮他垫背。他去了,就一定会陪着蕉皮,我甚至可以想象他抱着蕉皮被一起砍死的样子。他去了。我只会多梦见一只血肉模糊的鬼。 
我只是气他被人利用,还不自知。出事之后,不是反省,而是在两个人都不知道明天在那里的情况下找我寻衅。他玩女人,因私废公,连累兄弟丧命,一样是大罪。 
那个晚上的雨很大,我们两个落汤鸡,站在满是垃圾,泔水粪便横流的阴森小巷,仇人一样相看两相厌。 
我没有来得及开口骂他做事不分轻重,他却先质问我,为什么动他的女人。兄弟为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反目,这不是电视台八点档的烂戏码。为什么事情一牵扯到女人,他就会变得像头蠢驴。我很想动手揍醒他,但逼着自己冷静,听他把屁放完。 
他发言的重点在于我不该动他的女人。他既然不信我,我没话好说。但是最后的结语,却欠人教训到极点,他大声问我是不是以后他和他的女人都要被我干。 
如果我事先就知道听完他的胡言乱语我会更恼火,那我一定不会给他那个开口的机会,而是直接动手,男人之间的问题终究还是用拳头解决比较简单明了。 
可惜我不知道。所以错过了动手的最佳时机。 
那句话后,我和他都没再开口。 
我只是瞪着他,心里已经乱成一团。雨打在身上,只觉得彻骨的冷。 
他却整个人重重靠在阴湿的墙上,像充分发泄之后完全脱力一样,放松地低下头,用头顶对着我,眼睛却盯着自己的脚。很久,才平静下来,抬头看我一眼,然后微微一怔,马上别过头去,开始用力咬嘴唇。那是后悔的意思。大概看我的表情,知道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 
很久以后,他告诉我,他抬头看我的时候,恰好电闪雷鸣,我看起来,就像冤死后索命的鬼,誓要把他拆骨入腹的凶狠和心寒。当时我确实不知道自己究竟是用什么样的眼神看着他,但心寒是绝对不会错的。 
僵持了很久,在天快亮的时候,他看着身旁的垃圾堆,喃喃说了句对不起。我没有听见。但很巧的,在他说完之后,我忽然决定开口说些什么。我们是两个被追杀的人,没有空闲浪费在淋雨和发呆上。 
我迫着自己冷静,催眠一样告诉自己。他不把我当兄弟。没关系。不恨他。我还把他当兄弟,不想他被人利用了一次又一次。 
去台湾。有他表哥照,更安全。也不用看着心烦。更不会心寒。 
做了这样的决定,就不打算看他的眼睛。于是看着另一边的垃圾,顺着之前的话,和他彻底撕破脸,逼着他猛龙过江。 
激将法对别人可能有一没二,但对他,百试百灵,这点自信,作了那么多年兄弟,总是有的。 
####################我是分隔綫######### 
重新眨四谌莺凸澴啵瓦B想表達的重點也有所改變。不知所作的努力是否能夠得到認可地說。 
第04章
04身不由己 
那个时候,我不过是阿坤计划里的一个小小的棋子。 
这其实算不上什么天大的秘密,冷静想想线索很是清晰明了。我不过是B哥的头马,阿坤和蒋先生是平辈,根本没道理针对我,除非他瞄准的是我背后的人。但那时却始终想不到这一点,直到阿坤在龙头会议上用我的事做借口向蒋先生逼宫时,我才发现。 
结果蒋先生下台,转战荷兰。我就当场被踢出洪兴,然后直接进了警局,罪名可笑,在里面打了个转,连头发都没来得及剃就重回社会。 
这个结果不算最坏,从此和洪兴一刀两断,在我看来算不上坏事。 
只是放心不下山鸡,不知道他一个人在台湾平不平安。他走之前,我让大天转给他一块劳力士,这是我能尽的最后的一点心意。他收下,是希望我好过一点。但终究和我再没联系。那时以为和他从此再难见面。 
我出监后搬去西贡,避开过去社团的弟兄。小结巴、大天他们执意跟着我,我就和他们一起从新开始。 
洪兴群龙无首。阿坤抢班夺权。从此都只是洪兴的事。我只当社会版的新闻,翻过就算。 
西贡是个很不错的地方,海鲜很好味,民风也淳朴,没人知道洪兴陈浩南,我远没有自己想的那么有知名度,但我只想做个普通人,所以这勉强也可以算作西贡的一个好处。 
十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算短。刚够我从头来过,走上正轨。 
日子一开始不是很好过。B哥全力和阿坤斗法,顾不了我周全,我自己也完全没有基础,出来混的时候太小,根本不会去打算以后。小结巴怕我受不得气,问我会不会重新摇旗。我忍气吞声存够钱开了一家露天吧,买了条狗给她算作回答。她很开心,但为我可惜,在她眼里我从来是英雄,自然不希望我虎落平阳。 
洪兴的动荡局面在我走上正轨之后,也成为了过去时。B哥好像和阿坤达成了某种协议。忙里开始能够偷闲。找到我,邀我回去,我拒绝。 
不是不信他。我十四岁就跟他,根本把他当作我亲老爸,他要我为他死,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他亦很器重我,把我当儿子一样看待。但现在物是人非,他虽还是洪兴的大哥,但已经大不如前,难以自保,也一样很难保得住我。我和他都知道这点,所以我没有明讲,他也不强求,提过一次就算了。 
我不再做小时候呼风唤雨一呼百应的梦,只想好好过现在的生活。B哥也明白我的决心,只当我的露天吧是个可以放松,闲话家常的地方。每个月都回过来几次,权当度假。 
那个时候,我真的以为,就可以这样过一辈子。 
B哥最后一次来西贡,告诉我,他想早点抽身,打算和家人一起移民,安享晚年。 
但是他没想到,他和阿坤十几年的兄弟,翻脸之后,那个王八蛋可以狠绝到这个地步。那次闲聊不过一个月,他就被阿坤抓到机会,杀光全家。几百克的垃圾毒品全部打进动脉不说,B嫂和两个小孩也被浇上水泥,活埋在飞鹅山。事发后三天才被发现,挖出来的时候,只能三个人一起烧灰装罐。 
出殡那天,在场所有人都知道,是哪个王八蛋做的,但没人说话。洪兴没人有胆挑衅行事绝门绝户的阿坤,警察也只希望息事宁人,欢度九七,草草用“黑帮仇杀”了事。B哥风光一世,最终却死不瞑目。仇人逍遥快活,死人空有一场盛大得可笑的葬礼。 
跪着捱过洪兴所有堂主的拳打脚踢,换得一个为B哥上香的机会。我只想做个小老百姓,但不能忘记他的恩情。他是第一个真心关照我的长辈,也是真正明白我,为我着想的人。不能帮他报仇,我已很不甘心,如果连支香也不能给他上,那我陈浩南简直猪狗不如。 
这支香代价巨大。 
我天真以为退出洪兴就是抽身江湖。就能逍遥自在。但总有些人无论如何不可善罢甘休。比如阿坤。 
阿坤是个睚眦必报的小人,我三番两次站在他对面,他不会轻易放过我。B哥就是最好的教材。我却不受教。所以最后只能说,一切是我自作孽不可活。 
葬礼当晚,我出监后努力得来的平凡生活,被阿坤一把火烧得精光。 
我终于相信,人在江湖真的是身不由己。我已经忍了、收手了、放弃了、退出了、自己的仇不报,连大哥的仇也不报了,为什么?为什么还是不放过我? 
阿坤,既然你要敢净杀绝,那我也就奉陪到底。 
陈浩南从来不是任人宰割的懦夫。从来都不是。 
第05章



05归来 
山鸡回来,还有他回来的时机和方式,都让我出乎意料。 
一身黑色大衣,一脸严肃表情,身后一队黑西装部队,还有一长排黑色宾士。拉风地开过大半条街,威风得像在拍香港黑帮电影。 
如果不是他忍不住露出诡异笑容扑向我,我不敢保证我有勇气认为那个场景不是幻觉。 
他回来的太是时候。 
我决定要报仇。B哥的,也是自己的。既然我不回去,阿坤也不会放过我。那不如干脆放开手脚斗一斗。 
但是,谈何容易。 
整个洪兴没有大哥肯帮我。我陈浩南如今一文不名,还被划进了阿坤对面的那条线,帮我的人,不仅没有好处,也等于是和阿坤作对。 
更何况我要的是人马,和洪兴龙头作对的人马。他杀光B哥全家,犯众怒,但也立了权威。那群大佬没有一个不是拖家带口,也就没有一个敢先站出来。他们不动,他们的头马又怎会念在过去的交情,帮我这个如今什么也没有的外人。 
就在这个时候,他回来了。 
那个晚上,他站得离我老远,没有表情地把那只劳力士抛还给我,是过去恩怨一笔勾销的意思。我不知他回来是为了什么,但当初是我逼他去台湾的,他一切都好,我也算对得起自己。 
不想他趟这趟浑水,所以顺势划清界限,接下那只表,也就是从此两不相欠。 
那群黑西装一起鞠躬叫我大哥的时候,才知道,又被这小子摆了一道。他跟本就是回来帮我的。之前那套无非是不好意思先开口和解,做出来试探我的意思。这个混球。还是以前那个调调,让人没办法省心。 
那天,我们四个彻底疯玩。也没做什么,只是去飞蛾山在荒山野地喝酒、唱歌。喝最滥的啤酒,唱老掉牙的歌。四个人,像过去五个人的时候一样,什么都没有,但是很开心。 
第二天,我们一起去给B哥扫墓。他主动提那件事,是真心不想我再介怀,他知道我一向多想多顾忌,他要明白告诉我他已经不介意了。 
在B哥墓前我问山鸡,还是不是洪兴的兄弟。他皮皮地笑,答我那不重要,抽了口烟换一副认真的表情看着我,发毒誓一样说,反正陈浩南永远是他大哥。 
放下彼此过去的烂帐,我们终究还是最好的兄弟。B哥的仇,我们一起解决。 
阿坤靠做事够狠立威,但不留后路赶尽杀绝,却不能真正服人。他的小弟,哪怕是他的头马,还有其他那些堂主,怕他多过于服他。在他当上龙头之后,更是气焰嚣张,连警察也不放在眼里,把油尖旺,铜锣湾的O记得罪的一个不剩。 
对付这样到处树敌的人,并不太难,只要两样东西。钱和时机。之前我们几个散兵动弹不得,缺的就是这两样。 
山鸡回来除带回一大票台湾仔,还有一大笔钱。钱能通神。更何况几只小鬼。他在台湾看惯黑金政治,早已把这套玩得烂熟。嬉皮笑脸,一连无害表情,简简单单用一箱万元大钞就拉拢了六个堂主。我们的条件很简单,他们除了提供情报外,既不要出人,亦不要出面,什么都不用做。两不相帮而已。 
那几个胆小怕事的大哥权衡得失,自然乐得坐山观虎斗,巴不得我们两败俱伤。 
警察那边计划对付阿坤不是一天两天。我们给的情报他们当然不会追究来源。蒋先生一向主张警民合作,他在时,十二个分堂不能说治安良好,但勉强算得上相安无事,该给的面子,一点也没有克扣。那些警官要想仕途通畅,帮我们就是帮他们自己。 
我请回几个被阿坤送走的证人,还是钞票作祟。香港是个讲证据的地方,只有他们,才能真正扳倒阿坤。 
另一方面,和蒋先生恢复联系,洪兴是蒋家一手创立,除掉阿坤后,谁做的新的龙头都难以服众,这点大家清楚,但这位子的诱惑太大,如果那几个堂主内哄,我们的计划就全盘泡汤。所以一定要请蒋先生回来作阵压场。 
行动的时间订在阿坤他妈生日摆宴的那个晚上。一个孝子最麻痹大意的时候。那是最好的时机。 
警察按时抄了他的电影公司,搜出大批黄|色母带,还有我们附送的,从他别的地头抢来的,几十公斤可卡因。 
同一时间,大天带台湾仔扫了他三个区的游乐场。 
包皮化妆混进女厕,痛扁了阿坤那个比她还要嚣张跋扈的老妈。 
山鸡瞒着我自己弄了十几公斤的炸药,炸了他最赚钱的两个舞厅,算是给我的露天吧陪葬。他拖我看完那场轰轰烈烈的烟花后,问我过不过瘾,我告诉他,亲手送那个王八蛋去见B哥,比什么都过瘾。 
阿坤中计。老妈被扁,几个区的场子一起被砸,就算他一向行事谨慎,受了这样的刺激,难免会疏忽大意。 
被包皮诱到事先约定好的暗巷。我和大天还有那群台湾仔会合,事先堵在那里。阿坤没想到会见到我,一楞神,被藏在高处的大天浇了一身火水。紧接着,山鸡带另一批人在暗巷汇合,堵去他退路。 
这一出,唱的是瓮中捉鳖。 
一样是慈云山出身,他知道中了这个很老套但很有效的招数,没有救兵就只有死路一条。能选的,就是被烧死,还是被砍死。可惜他的亲兵已经被山鸡带另一票人截杀,他的头马,也已经被收买。而那些大哥,早就向蒋先生示好,没有人会出手。 
根本就不会有救兵。 
现在轮到我们向他清算。过去他欠的账,我们要一笔一笔讨还。 
轮到包皮。山鸡把散弹枪给他,让他报仇,忘了他不会玩这种家伙。他拿了十多斤重的枪,当折叠椅一样往阿坤身上砸。结果被阿坤挟持。这个转变谁也没想到,但他的枪口指着包皮的脑袋,我们只能任他退出去。 
后来事情的发展更加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已经冲出包围的阿坤,被一个巡逻的军装菜鸟用普通手枪打爆了头,因为他持有重型武器。 
我们在巷子里看到了他逃出生天的不可一世,还有后来被击毙时的难以置信。 
除了天意弄人,再也没有其他想法。没有手刃仇人,是遗憾。但这样枉死,才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洪兴从此还是姓蒋。 
山鸡也回来香港。 
我陈浩南,还是一个洪兴的古惑仔。 
一切似乎回到原来的轨道。但物是,人非。 



第06章
06山鸡 
阿坤的事情摆平后,就轮到我和阿飞争铜锣湾堂主的位子。 
我会强出头,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山鸡。 
以为他当上了一个帮派的堂主,应该比较成熟。尤其是刚回来那一段,他一脸严肃,还有后面做事时的手段、魄力和认真。不愧他三联帮毒蛇堂堂主的名号。看他谈判时,谈笑风生的样子,我真的觉得这小子很有一套。台湾让他改变很多。虽然以前一直清楚他决不是泛泛之辈,但放在身边久了,看小孩子一样地看他,也就没有那种真实感,不知道他竟这么有手段。 
之后的事实证明,那是我想得太美。 
自从除掉阿坤之后,山鸡闯祸级数的增长速度,比打游戏练级还快许多。他到处惹事的理由,我清楚。他在台湾是堂主,没错。但山鸡这个名字在香港,反而只是铜锣湾陈浩南的的兄弟,连洪兴的小弟都算不上。刚开始他的确不介意,没了压力和责任,他乐得清闲,到处和以前的兄弟打屁、泡妞。 
但是做惯大哥,习惯被人前呼后拥,一转眼要他在原本自己的地盘仰人鼻息,很难。他在香港有一票手下,但别人只当他是外人,并不把他放在眼里。他那时脾气已经收敛很多,但日复一日被人挑衅,反而变得更加暴躁。 
我们难得独处,他一向聒噪竟也不爱讲话,见了面就脱衣服直奔主题。再痛再爽亦不发声,每次都搞得我形同强Jian。他是爱玩的人,也一贯贪玩,对这种双方痛苦的Xing爱从来是不屑到底。除非心情极度郁闷。找话题逗他开口也是徒然,只要问他原因,就马上摔门走人。理由是,一说就发火,走,是不想兄弟翻脸。 
他情绪不稳定,像个不定时的炸弹。我不想在蕉皮之后再失去手足。那时只是打算,如果是洪兴堂主的兄弟,别人比较不会主动招惹他。 
他却只当我争位是多了一个好玩的玩具,热心帮我摇旗起事,像无聊很久的小孩突然找到自己能做的大事。但他是三联帮的人,而我在做的是洪兴的家务事,所以他不能插手。被几个叔伯教训过后,他又过回原来无所事事的日子。情绪更低。 
时间越长,他越想念台湾的堂口,三联帮的大佬也一直催他回去,毕竟哪里的黑社会都没有一个堂主可以放半年长假的先例。 
他恰巧在这时闯了大祸,胆大包天在条子面前犯人命,根本忘记香港警察局不是台湾黑帮开的。原本一直在犹豫,究竟是回台湾,还是就此留在香港,现在除了跑路,他也没有其它选择。 
我没有留他。这次情况不同,我没有多愁善感地为他担心什么。倒是留他在香港,会比较让我寝室难安。每天被几个老字辈轮流念要好好管住自己兄弟,不是一件令人心情愉快的事。何况我和阿飞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僵,不想他留在这里成了别人的靶子。 
台湾是他的山头。天不怕地不怕,他可以随心所欲去搞。我并不担心他乐不思蜀,他喜欢闯,但也出奇地恋家,有那么点成绩,一定会像献宝一样拿回来给我看。我只担心他回来的时候,仍旧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原本这一次让他去台湾,是想让他成熟点。谁知道,台湾人竟然就喜欢他那个调调,有惊无险地混成了帮主最得力的助手,做得有声有色,大摇大摆,衣锦还乡。西装笔挺地紧跟在雷公身后,低眉敛目,但又不怒自威的那副神气很有点大哥的意思。 
以为他长大了。很为他高兴。那时我想,唯一的遗憾,就是他在别的地方长大,我看不见。但没有关系,长大就好。懂得保护自己,懂得压抑自己,才能在这条道上混得长久。我想和他做一辈子的兄弟,我不想帮他收尸。 
但他终究还是闯了祸。雷公和蒋先生不欢而散,那不过是小祸。生意人谈生意谈不拢很正常。在那些龙头眼里,他和我一样,都不过是小小卒子,不用但这个责任。但他牵上了雷公的命,和雷公那个要命的女人,这个祸绝对不小。 
幸好那时我已得到蒋先生的器重,而他也彻底放下台湾的一切回来香港,准备重新投进洪兴门下。靠阿飞帮忙,最后总算照得到他,渡过一劫。 
那时候,我认命——怕是要一辈子照他。那样也好,他的话,还是放在身边最安心。我已经是铜锣湾的堂主,其他十几个堂,有一半卖我面子,如无意外,以后会顺利接蒋先生的棒子,做洪兴的龙头。我,应该能照得住他。 
但后来,小结巴死了。 
我、铜锣湾陈浩南、远远没有自己想得那么有本事,那么照得住。自己的女人,我眼睁睁看她被一枪枪打死。却无能为力。 
即使后来报了仇,手刃仇人。于事根本无补。不过是活人求个心安而已。 
够了。 
那种情景,不想再多看一次。 
我催着大天结婚,有我和阿飞双层保护,他应该最能让人放心。没料到大天原来想得更通透——彻底退出。我虽意外他退出,但还是想他平安,为他高兴。 
而山鸡,我把他锁在身边,用兄弟的名义,牢牢锁在身边——他闯祸的本领日长,我善后的本事虽也大有进步,但还远跟不上他闯祸的速度。我不想让他有恃无恐。所以把他锁住,让他跟在身边让他有所收敛——因为知道他为了顾到我,铜锣湾堂主的面子,他会压抑自己。跟在我身边的时候,他知道自己是谁——不是无牵无挂的山鸡,而是我陈浩南的兄弟。 
总以为贴身带着,实时监控,总该能保他周全。但结果证明我想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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