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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争霸-第1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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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仁贵和苏定方望着那列阵整齐的辽燕大军,也不由地赞叹对方的治军的手段,数十万兵马出迎,丝毫不乱,兵马严整武威,一股强大的气息扑面而来,在气势上丝毫不逊大夏精锐:“辽,燕两军不愧是身经百战的精锐之兵,辽将也不是浪得虚名,看样子,这一战可有的打了!”薛仁贵心中隐隐有一丝期待,不知道辽军的将领会给他怎么惊喜。
韩德让,乐毅,耶律斜轸等人也望着夏军的轻骑方阵,那十余个骑兵方阵列成一排,连绵十数余里,每一个骑兵身上都穿着大夏镇制式的骑兵铠甲,铠甲的颜色为黑色,主要是加入黑玄铁的缘故,黑玄铁可以增强铠甲的硬度,提高防御力,加上采用水利切压的手法,铠甲是由几个大的构件构成,上身胸甲,下身裙甲,护腿,护臂,圆盾,战靴,由于采用流水作业,所以这种骑兵铠甲大同小异,除了尺寸差距外,跟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般,大夏军的战马颜色也以枣红,黝黑,淡黄,纯白为主,鲜有杂色,这样做的目的也是增强气势,毕竟一种颜色组成的骑兵军与杂色的战马组成的骑兵军从视觉上给人的感觉就不一样。
韩德让等人看着装备精良,全身墨黑,给人一种仿若地狱的阴森冰冷的错觉,那身上的铠甲不像一半的铁甲,泛着金属色泽,就好像是一个黑洞一样,将阳光吸收,却不散发一点的光亮,这样的铠甲给人的感觉更加的沉重,而且这十余万骑兵排列整齐,除了偶尔有战马打着响鼻,几乎没有半点声音,而骑兵身上那种气势也让久经沙场的众人侧目不已。
燕军与大夏有过几次交锋,基本上都是以大败而归,第一次是入侵沐风原,结果被薛仁贵打退,当初退守向阳,折损不过一两万燕军二线兵马,随后野狐岭被占,向阳十万燕军全军覆没,但那十万燕军却只有三万多燕军二线兵马,余下都是向阳李穆的降卒,这几次失败,都不是燕军主力,所以乐毅对夏军的战斗力并没有一个可观的认识,而去年冬季,燕风率领十万燕军精锐,全军覆没,却是连夏军的面都没碰到,就陷入冰河,所以燕军虽然几次与大夏交锋,但真正的交战还是第一次,而辽军更是如此,与大夏一直都保持着克制,根本就没有打过,加上大夏主力尽数在东边,西面以防御为主,所以大夏主力究竟是怎么个情况,都是听说。
听说在怎么传神也不过是听说而已,但是今日却是眼见为实,众人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将,就算年纪才二十余岁的韩德让,也已经征战沙场十年有余,越是精锐的军队,气势也就越强,这种气势是无形的,看不到,摸不到,但却给人一种无形的威压,却又实实在的存在着,而这种气势并不是一天二天形成的,而是在不断的战斗中,才会得到无形的升华,而拥有这种气势的军队往往都是军中的精锐,可不是随便拉来一些新兵就能出现的。
“早就耳闻大夏军骁勇,装备精良,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这句话说的有感叹,也有羡慕,让在场的众人都是感慨颇多。
“大元帅,是骡子是马总要拉出来溜溜,萧汉愿意出战,看看这大夏军是不是只是穿的光鲜,空有其表!”说话的是大辽将领,萧汉,善用一把战斧,战斧重达四十六公斤,白银装备,萧汉在大辽众多将领中也算是中上游,是一员征战猛将,那把战斧曾在一战中连劈敌人数员将领。
韩德让点了点头,萧汉抱拳行礼,拉动马缰,胯下一匹黑宛驹嘶屡屡的一声长鸣,奔向来两军阵中。
第三百六十四章军神的对碰—韩德让VS薛仁贵
黑宛驹跑到两军中间,萧汉一拉马缰,战马人立而起,前蹄重重的踏在草地上,而萧汉却是稳坐泰山,不动如松,萧汉身上穿着一身贪狼甲,胸前有一个咆哮的狼头图案,铠甲护住前胸,肩头,却露出两条肌肉硬扎的手臂,小臂上带有护腕,在左胳膊上,一个咆哮的狼型纹身在向人炫耀着他契丹人的身份。
契丹人源自柔然,兴于唐末,契丹共有八部,悉万丹、何大何、伏弗郁、羽陵、匹吉、黎、土六于、日连,最强大的时期,统治着从北到北海,南到长城,东到东海,西到阿尔泰山的广袤土地,萧辽的组成,主要有两部,日连部和羽陵部,而其中连部最强,羽陵部只是一个分支,萧汉就是来自契丹日连部的勇士。
“大辽万夫长萧汉,前来领教,可有人敢于我一战!”萧汉中气十足的大喝一声,声震数里,宛若惊雷,二十余万掠阵的辽燕大军在后方壮其声势,兵甲交击声震天动地,声威直入九霄。
大夏军阵之中,看着大辽军将领上前挑战,各个群情激奋,纷纷请战,薛仁贵的亲随家将薛明达就站在薛仁贵身边,也是第一个请战的大夏将领,对于军阵之前,将领单挑的习惯最兴盛的时代还要属三国时期,那个时期,个人武力被提高到顶点,不过随着时代发展,这种将领之间的对阵变的少了,不过这种单挑的形势并没有彻底的退出舞台。
战前武将对拼,战胜自然好说,士气提升,如果战败对于士气也有一定影响,本来薛仁贵带着兵马过来,不过就是走个过场,告诉辽军大夏来了,给两国联军一点压力,然后就退后十里安营扎寨,但辽军将领已经出来挑战,不战而退,对士气影响更大,薛仁贵点了点头,同意了薛明达的出战。
薛明达,薛仁贵家将,大夏第三骑兵军都尉统领,战力在二流中上,薛明达昔日跟随薛仁贵东征西讨,一步步靠着军功提拔起来的,在对付鲜卑慕容大军的时候,以八千骑兵独抗慕容皝派出的两万骑兵,一战而成名,后被提拔成骑兵军都尉,屡有战功。
薛明达得到薛仁贵点头许可,一拉胯下火龙驹,宛若一团在草地上燃烧的烈火,冲出阵中,杀向场中的萧汉,两人相隔数十步,薛明达提气十足,声壮如虎,吼道:“大夏军都尉薛明达前来一会。”话音刚落,一声火红的枣红驹已经冲到萧汉身前,一杆带着血色纹路的血钢枪在阳光下闪烁着妖异的红光,人借马力,一个力劈华山,刚劲有力的长枪带着呼啸的风声从天而降,砸向萧汉。
“来的好!”萧汉面对那呼啸而来的长枪,双眼放光的大叫一声,双手握住巨斧斧柄,往上一挡:“给我开!”当的一声,电光火石之间,只听嗡的一声,两人已经错马而过,薛明达单手持枪,向前又跑了十数步,这才拉动马缰转过马头,而持枪的右手虎口微微有些发麻,刺痛,薛明达这一击虽然没有使出十成力道,但也有九成,然而对方却轻易架开自己的长枪,显然对方是一个力量型的猛将,薛明达调转马头,再次举起长枪,与萧汉战在一起。
砰砰砰,兵器相交的金属脆响之声在空旷的草场上显得格外清晰,两侧近四十余万兵马安静的伫立着,一阵风席卷着草茎,好似一条无声无息的龙卷动着地面上已经有几寸高的草茎,薛明达转动马缰,风吹在脸上,接连十几次对拼,薛明达都吃了不小的亏,对方的武器显然比自己的长枪要势大力沉,薛明达自然不敢硬接,只能以快对敌,但是仍然免不了武器磕碰,持枪的右口虎口微微有些震裂,一丝鲜血顺着长枪缓缓的流落,两人不知不觉之间已经连碰数十招,薛明达对于萧汉的招式有了一些了解,不过对方的铠甲显然不是普通货色,至少也是白银套装,薛明达身上的这身火红铠自然也不是普通的货色,虽然不是套装,但却是一件黄金铠,是一头喷火蜥蜴掉落的装备,附带技能火焰附体,可持续三分钟。
烽火大陆上的武将实力,除了自身的武艺高低,还取决于,战马,装备,武器以及自身的智慧等众多因素,所以在实力上无法精进,就只能靠装备来弥补不足,薛明达当即也不在打算僵持,身上的铠甲上一缕火焰透体而出,不片刻的功夫,三寸多厚的火焰附着在身体之上,薛明达再次拍动战马,胯下战马心有灵犀的撒开四蹄,马鬃飞扬,距离数米之外,薛明达双手持枪,挥动那被火焰燃烧的长枪:“吃我一枪!”随着那长枪挥出,长枪上附着的火焰顿时飞射而出。
“开!”火焰被萧汉直接劈碎,不过提前出招的萧汉却是中了薛明达的算计,几米的距离,两匹战马几乎不用一两秒的时间就已经来到近前,薛明达早已经收枪,变招刺出,然而跟薛明达连战数十回合的萧汉却是一斧刚刚劈出,这斧头本身就重,经过一番消耗,萧汉体力大跌,加上重武器虽然势大力沉,但出招的速度上往往要慢上一线,眼看着薛明达的长枪刺来,萧汉暗叫一声不好,再想收斧去挡已然不及。
千钧一发之际,萧汉错蹬而出,身体一个后仰,直接从马背上翻身而下,让薛明达这蓄势一击击了个空,萧汉在地面上滚了几个滚,并没有多少损伤,但被打下马来,却是引起大夏军的喝彩,萧汉有些愤怒的捡回丢掉的巨斧,将头盔丢在地面上,长发散落在肩头,在风中舞动,萧汉微微气喘的看着薛明达拉过马缰,再次的打马飞驰而来。
身上的贪狼铠泛着淡淡的青光,双腿犹如安装了发动机,萧汉快速的奔跑起来,速度竟比战马还快,砰的一声,萧汉双腿重重的踏在地面之上,猛然跃起,竟跃起四五米高,耀眼的阳光之下,萧汉宛若从天而降的战神,那银白色的巨斧带着呼啸的风声,劈向迎面而来的薛明达。
呼,那凌厉的风形成的锋利风刃乱舞着,挂在脸上带着一丝鲜血飞落,薛明达本能的感觉到一种致命的危机感,这让他并没有去挡这一击,单手按住马鞍,向后一推,整个人倒飞而出,噗,那凌厉的一击,直接将披着一层轻马铠的马头劈个粉碎,战马连叫都没叫一声,在巨力下,身体翻滚着摔在地面上。
薛明达在跳下战马之后,双腿一落地,整个人就原地旋转一圈,手中的长枪直接化作一道巨弩的弩箭,上面带着灼热的火焰,射向刚刚落地的萧汉,萧汉气息还尾喘匀,一道火焰长枪已经来到身前,当,萧汉那常年在沙场上锤炼出来的危机感同样让他本能做出躲闪的动作,并用巨斧轻挡,长枪直接掠体而过,但上面的火焰还是将萧汉飞舞的头发烧了几绺。
萧汉还没有回过神来,一道阴风再次从身侧斩杀而来,一把血红的血纹剑带着灼灼的火焰斩来,所谓一寸短一寸险,薛明达自动放弃长枪,换上配剑,直接欺身近攻,剑走轻灵,萧汉刚才那惊天动地的一击之后,就一直没缓过气来,为躲那一投掷而来的长枪,更是让自己处于被动的局面,薛明达这一近身,就是连绵不绝的剑影,手里拿着巨斧的萧汉这一下有点傻眼了,巨斧属于长兵刃,而且分量十足,被人欺身近战,颇有点拿着大炮打蚊子,无从下口的感觉。
噗,薛明达连刺三剑,左躲右闪的萧汉终于再也躲不过去,直接被刺在腰间,不过有些贪狼铠护住腰身,薛明达的这一剑伤的并不深,但也给萧汉的腰上开了一个小口,本来薛明达身上就附着火焰,这一点贪狼铠一被刺出一道口子,火焰立刻窜入其中,灼烧着裸露出来的嫩肉,啊!萧汉大吼一声,挥舞起巨斧,就去砸薛明达,但薛明达早早就已经侧身来到萧汉身侧,再次的刺向萧汉。
千钧一发之际,之间一道寒光闪烁,当的一声,一只狼牙箭正中剑体,只见不知何时,两百米外已经多出一人,全身上下披挂着白盔白甲,不过那种铠甲白色的光泽不是白银的色泽,更像是白金,在阳光下就好似一个战神一般,雪白色的披风随着风飘摆不定,胯下那白龙驹神俊异常,没有一点杂色,此人正是大辽军神,白马银枪将韩德让,一个在原历史上,一人可匹敌杨家将的军神级人物,一杆亮银枪更是使的出神入化。
韩德让一出手,这场较量,直接从副将变成了主将之间的对决,在另一侧,薛仁贵同样打马站立,手上那雪白色的隼翼战弓张开一个满月,不过韩德让始终是快了一线,不过开工没有回头箭,眼看韩德让那一箭没有射杀薛明达,薛仁贵这一箭直接对准了韩德让,轻轻的松开手指,嗡的一声,弦响。
那闪烁着红色血纹的破甲箭划破空气,那箭头上的螺旋纹路带动着四周的空气,形成一道肉眼可见的螺旋气劲,破甲箭的速度再次提升,以肉眼难以捕捉的速度竟跨越四百米的距离,电射到韩德让身前。
当,一杆白金色的银枪不知在何时出现在韩德让的手中,那枪尖竟神乎其神的与那飞射而来的箭尖来了一个对碰,破甲箭落,银枪收。
杀啊!几乎是千钧一发的功夫,大辽与大夏的两个主将就完成了一次对碰,上万辽燕军从军阵中冲出,如潮水一般涌入战场,而大夏这边,一个方阵的骑兵也飞速的杀出,两拨军马快速的越过主将,杀向正中的战场。
薛明达被那一箭射掉长剑,知道在想去杀萧汉已经是不可能了,连忙向自己一方退去,而萧汉则是捂着腰退回自己一方,接着是两万余人在两军阵中的混战。
韩德让拉动马缰,看着碰撞在一起的两军兵马,没有一丝犹豫的返回阵中,而另一边,薛仁贵而在同一时刻拉动马缰,回归本阵,薛明达单膝跪倒在地,对着马上的薛仁贵道:“末将无能,未能阵前斩将,请将军责罚!”
“起来吧。”薛仁贵的目光遥望着上千米外的大辽军中,眼中满是跳动的火光,那是兴奋,也是棋逢对手的激动。
良久,薛仁贵这才压下那沸腾的血液,冷静下来,对着左右道:“鸣金收兵!”战场上的局势已经十分的明朗,两军都十分的克制,只派出上万骑兵进行绞杀,而在一比一的对比之下,大夏那精良的装备的优势显露无遗,倒下去的大部分都是辽军骑兵,而大夏骑兵虽有伤亡,却多是受伤,薛仁贵见好就收,命人鸣金收兵,今天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在打下去,很可能会爆发更大的混战。
夏军这边一鸣金,大辽那边也紧接着响起鸣金之声,正在绞杀在一起的辽,夏两军相互对望着,缓缓后退,虽然两军并未分出胜负,但明眼人自然看得出高下,敌方将领如果不是韩德让出手,必死无疑,而后两军骑兵对碰,夏军损伤不过千人,而辽军却多达三千,尤其是在夏军在近距离下的配发的臂弩,虽然只能射一发,但在关键时刻却展现了巨大的威力。
大夏走的是精兵路线,尤其是对精锐兵种的武装更是武装到了牙齿,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夏羽知道一个精兵的产生至少要损失数十个新兵,兵种的晋阶是没有半点捷径可走的,只有在战场上洗礼才可能快速成长,一百个新兵经历三到五场或大或小的战斗,能存活下来成为老兵的不过超过一半,平均在三成左右,而这些老兵如果幸运的话,能有三分之一到一半成长为精兵,如果倒霉,甚至连十分之一都没有,也许一个老兵单独面对十个新兵或许不敌,当老兵的基数达到一定数字的时候,老兵的素质与新兵的差距也会形成一道鸿沟,这道鸿沟将不是靠着数量就可以抹平的差距。
薛仁贵直接退出十五里之外,在一片靠着河流的草地上扎下营地,并开始广挖壕沟,建筑木寨,设立岗哨,广派斥候,白天的大战刚刚落幕,双方的斥候再次的较量起来,大夏先发制人,主动打上门来,确实让辽,燕两国产生了莫大的压力,薛仁贵退走之后,辽军大营内,韩德让召集了主要的将领开始商议对付已经打上门来的大夏军。
第三百六十五章广存粮,多挖沟
夜,漆黑如墨,月色如水,在这无边的夜色之中,带来几洒银色的流华。
大夏军营建立在大辽军营近十公里之外,快马不过半个小时的行程,而只就是这十公里的草原上,一场场惨烈的厮杀在那带着一丝春寒的冷风中上演着。
大夏军初战小胜之后,退居二十里,扎下营盘,按照薛仁贵的安排,二十万大军开始修筑营寨,部分骑兵前往南面的圣山砍伐木头,部分骑兵则着上铠甲,到大辽军营前溜达,露个脸,代表我来过,往往大辽军追杀而出,大夏军的骑兵就会一哄而散,择机而食,而象第一天那样,两军对垒的情况再也没有发生过。
白天是大规模骑兵出动的时间,而到了夜晚,整个天地就属于斥候,所谓斥候,就是侦查兵,乃是头脑精明,身形敏捷之人才可担任,斥候的任务很简单,勘探地形,寻查敌踪,对于辽,夏两军来说,都很担心对方会在晚上来一个偷袭。
大辽军和燕国军云聚八十万兵马,如果一哄而上,就算一人一口吐沫也能将大夏先锋吃掉,然而战争并不是想当然的那般简单,数十万大军一举一动,根本就瞒不住人,你大军这边才有动静,大夏那二十万骑兵就会闻声而逃,如果你派出的兵马少,则很可能被大夏吞掉。
白天,在一马平川之下,一切都一览无余,想要偷袭只能在黑夜之中,大夏军毕竟只是先锋,兵马不过二十万,所以薛仁贵在外派出了众多的斥候,就好比撒开一张大网,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大夏军害怕偷袭,同样的辽燕大营也有着这样的担心,近二十万兵马看似要比自己一方少出四倍,但有一个成语叫做以少胜多,战无常态,任何一个疏漏都可能导致全军覆灭,战争是一门艺术,同样也是一门科学,它华丽而充满疯狂的想象,它严谨而无法容忍瑕疵。
双方的主将都是军中宿将,薛仁贵是大唐初期的一代军神,同样韩德让也是大辽时代的军神人物,两个来自不同时代,却同样有着惊人才华的武人,第一日,那一箭的对峙,让两人将对方放在了可以惺惺相惜,又值得尊重的对手的位置上,所以两人都十分的谨慎,小心翼翼的在进行着布置。
林依风,又被人叫做林疯子,因为他打起仗来,六亲不认,跟疯子一般,林依风加入军中的时间并不长,他本身居住在向阳,李穆再次投降大夏后,向阳之地成了大夏的一个州县,林依风算是一个江湖中人,人长的俊朗,同样也是一个浪子,江湖人本身就不喜欢约束,林依风更是如此,然而一年前,林依风却加入了大夏军,成了西府一小兵。
曾经有人问他,为什么要加入军中,林依风很是洒脱的道,因为他想杀人,而大夏律法对杀人罪有着十分严苛的刑法,所谓乱世用重典,大夏律法中有六十四斩,而也是这六十四斩的酷刑颁布,才有了大夏如今的长治久安,大夏外面乱如麻,大夏内部却井然身处天堂一般,一片大陆的两个不同世界,疯狂而真实的存在着。
林依风的理由很简单,简单的让人无法拒绝,于是他成了一个士兵,西府虽然在战略态势上保持着守势,但毕竟大夏占据着战略主动,不时的就会派出一些斥候进入到辽,燕境内打探消息,而林依风就如那外号一般,他就是一个疯子,当兵一年,他杀的人超过千人,屠光了两个小村,然而对于这一切,没有人去追究,因为这一片人命如草芥的大陆,何况每一次林依风都有着杀人的理由,让人挑不出半点的毛病,同样他的嗜血也注定了他永远只能是一个小兵,没有人希望将这么一个杀人狂成为军中长官。
林依风就好像是草原上一匹孤独的狼,浑身上下满是伤痕,每一个人的背后都有着一个属于他的故事,林依风也是如此,他只是在用自己的方法在让伤痛慢慢的愈合或者让自己彻底的毁灭,隐藏在一片草皮之下的林依风一动不动的躺了不知道多久,那爬满草丛的虫子在他的身上叮咬着,但他却一动不动,任由那如水的月光将四周的山坡照的雪亮,嘚嘚嘚的闷响从一处山坡上传来,三个辽军的斥候骑兵出现在视线之内。
从大辽军营到大夏营盘直线距离是十公里,然而覆盖的范围却十分广阔,而在这一片狭长的区域之中,究竟有多少的斥候出没,没有人去统计过,不过在翌日正午,总会有两三百具斥候的尸体被抬回来。
斥候的对决中,大夏的斥候无疑占据着优势,斥候作为一支身先士卒的队伍,本身就是精锐之士才能担任,懂得隐匿,侦查,勘探,要有缜密的头脑,过硬的身手,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大夏的斥候还受到蓝羽,李志宇这两个后世的特种兵的训练,按照两人的说法,除了没有枪械,大夏精锐的斥候各个不比特种兵差。
大夏的斥候要比普通士兵高上半级,无论是俸禄还是装备也都要高上一等,普通的斥候兵身上穿着什长才能穿着的藤甲,身上的装备更是五花八门,可折叠的臂弩,掺入血钢的精铁匕首,飞刀,带有三菱的军刺,弓,漆黑如墨,不会反射光亮的黑铁斥候铠,这些都让这些斥候拥有更强大的战斗力。
林依风,望着那三个,一前两后的辽军斥候,身体不由地的紧绷了起来,辽军的斥候同样不是普通的角色,居住在白山黑水的民族为了生存而练就着一身本事,契丹人就算是喝水,也会保持着对四周的警惕,这也是为什么历朝历代,都是北方民族不断的征服着富饶的中原。
林依风身边并没有同伴,他是一头孤独的狼,他埋伏的位置相对靠近辽军一方,而这一带也是两军斥候搏杀最惨烈的地方,将放置在身边的折叠弩拿起,瞄向侧后方的一个辽军斥候的脖颈,林依风默默的等待着,辽军的三个斥候十分小心谨慎,前后斥候保持着十余米的距离,而后面的两个斥候也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小心翼翼的戒备着四周的夜幕,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可能出现致命的杀机。
大夏每个夜晚会损失两三百斥候,而大辽每个晚上却要死亡三到四倍的斥候,斥候可不是随便拉来几个士兵就可以充数的,一个经验丰富的斥候至少要有几年的时间才能锻炼出来,斥候通常远离大部队,深入敌人的势力,要面对可能数倍于己的敌人,这些都注定了斥候的特殊性。
当最前方的那个斥候已经近在咫尺,战马的蹄子不需要几步就要踩上他的脑袋,林依风突然暴起,单膝跪地,斥候臂弩上发出一声嗡鸣,一道漆黑的弩箭以肉眼难见的速度划破夜空,噗,一声闷响,位于后方的一个斥候,双手捂着脖颈,不敢置信的倒了下去,林依风并没有停顿下来,战马被突然从草地上出现的人吓了一跳,长嘶一声,人力而起,挡住了另外一个斥候。
林依风就地一个翻滚,借助翻滚的力量,手中的飞刀划过一道闪亮的银色寒芒,划破那漆黑的夜幕,在另一个斥候还没有回过神的瞬间,刺入对方的咽喉,那一飞刀虽然没有小李飞刀的惊艳,却也足以让许多人头皮发麻,刹那间,解决了两个后方的斥候,而这时,位于林依风不远的那斥候已经抽出了弯刀,冲了过来,弯刀以一个刁钻的角度劈来,游牧民族的刀法是经过无数次战斗中获得的,简单但是致命,每一刀都是以刁钻的角度,去劈砍致命的地点,林依风自然不敢硬接,一个翻滚,手中已经多出一把仿造后世的三棱刺,那漆黑的长刺上,还带着一丝血红的钢纹,好似人血肉之中的脉络,噗,三棱刺刺入战马的腹部,一个搅动,一个血洞就开始哗哗的喷溅鲜血,战马吃痛,再次的人立而起,马上的斥候猝不及防,直接被甩落下马。
还没有站起身,林依风已然杀到,噗,三棱刺直接刺穿了对方的胸甲,刺入心脏,那斥候连惨呼一声的机会都没有,生命就戛然而止,双目带着不敢相信的神色,黯然失色,清冷的风吹拂着林依风那飘散的头发,林依风拿出匕首,刚要去割下那斥候的左耳,按照大夏军规,斥候杀敌,以敌之左耳为证,每一个人都能换取五两银子的赏金,而对于林依风来说,除了杀人之外,就只有喝酒这一个爱好,而他喝的酒自然也不是普通的酒,一壶就要几两银子。
而以他的酒量,他那点俸禄,甚至不够喝一天的。
就在他去割耳的时候,突然一阵阴风从黑暗中射来,林依风想也不想的就地来了个驴打滚,在他翻滚的瞬间,一道银白色的寒光刺入他刚才的位置,箭矢深入地面,箭尾微微的颤抖着,林依风想也不想的翻滚到一个斜坡之后,隐没在漆黑的夜色之中,比起那些骑着马的斥候,辽军那些步斥候更加难缠,同样也是三人一组,但因为没有战马那么明显的目标,所以十分的难缠,如果不能速战速决,不需要多久,他就会被四散在周围的辽军斥候围住。
林依风很理智的选择了撤退,虽然心里可惜那十几两银子,斥候的绞杀依旧在继续着,就好像在黑夜中,猎人与猎物之间不断的转换,风,依旧的吹着,带着那青草的清香和淡淡的血腥味道,直到天边,再次的泛起鱼肚白。
烽火五年四月二十二日,经过八天的行程,夏羽所带的中军主力终于在这一天正午来到先锋军建立的大营,夏羽被薛仁贵等一干人迎入主帐之中,全身金黄的滴油的烤全羊散发着诱人的香气,两个厨子用削肉的刀在烤全羊身上上下翻飞,不多时,一块块香酥的羊肉就被分装成数个盘子,送上桌案之上。
吃烤羊肉自然离不开陈家特制的调料,自从陈庆之纳了房丹为妻,算是有了口服,而特制的各种酱料也成了军中必备,这种携带方便,便于保存,而且能激起人食欲的酱料颇受欢迎,夏羽一边沾着酱料吃着烤羊肉,一边倾听着这几日来发生的事情。
自从几天前,大夏军在辽军营寨前,露了个脸,小打了一场,随后薛仁贵便开始挖壕沟,建大营,另一边,则将手下的兵马分成数组,俗话说的,人一上万,铺天盖地,两军的骑兵在草原上奔驰起来,那架势也不比铺天盖地的漫天飞蝗差劲,而大夏军每日必备的功课之一,就是分成几波,不停的在辽军大营外晃悠,直接将游击战的精髓发挥的淋漓尽致,不断的骚乱,让敌人疲于应付。
而每当辽军骑兵出了大营之后,大夏的骑兵就会犹如老鼠见了猫,撒开脚丫子就逃,以最快的速度逃离辽军大营,在无边的草原上兜圈子,一旦露出破绽,就上去咬一口,如果辽军兵马众多,则退回已经初具规模的大营,闭门不出,死守营寨。
面对大夏的这种无赖的打法,确实让大辽很是无奈,总是被人牵着鼻子走,最后辽,燕军对于大夏的骚扰直接采取无视的态度,同样将兵马分成几波,轮换守备大营,白天一个全力骚扰,一个无动于衷,而到了晚上,则是斥候们征战的沙场,为了防止双方偷营,双方都派出了无数的斥候,散布在营地四周,小股小股的斥候成了黑夜的主旋律,不停的上演着围杀,被围杀,埋伏,被埋伏的小型战斗。
连续三天多的斥候夜战,从战绩上看,大辽斥候至少战死近四千人,而有耳朵的就有三千两百多,不过很多时候,斥候根本就来不及却收集证物,这也只能认倒霉了,而这三天中,大夏也损失了超过八百的斥候,甚至还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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