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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流觞-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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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冷冷一笑,眼底尽是嘲讽:“大富人家,一命值千金,金贵得紧;穷苦人家命不值钱,一文足矣!阁下如若也想一文一丸,先将家产散尽再说吧!”
  如此,靠着卖药,黎若又筹得一笔救灾款项。知他药款用途后,世人皆肃然,冒充穷人领取药丸之事几乎绝迹。黎若事先也曾着官员发下告示,如有人冒领,一丸罚钱十倍,抓下几个典型后,此事立绝。
第二十一章
  自与龙静滔分开至今,已两月有余,虽已将药丸捎去,瘟疫蔓延也已控制住了,但那人仍在灾区,黎若到底放心不下。左右诸事已步入正轨,于是他将手中事务交接完毕便急匆匆赶去。随他同行的还有放心不下的王府侍卫与凌霄山庄高手
  一路行来,千里荒芜。灾后的惨淡光景历历在目,路上满是饥饿的灾民,拖家带口。黎若他们本就没带多少粮食,这一路行来,早散得干干净净。反正景王的驻地马上就要到了,也所谓了,众人如是想着。
  谁知到了目的地才知,景王这儿也已断粮两日。本来龙静滔他们的粮食是分配够的,可是面对着一张张饥饿的面孔,谁还能吃得下碗中饭?于是熬了粥,散与灾民。
  龙静滔自己饿着倒没觉得怎样,他昔日作战时候断粮断炊情形也是有的,有时追击敌寇连着一两日纵马奔驰都是常事,哪得空闲停马煮饭?只是见到黎若饥饿,却心疼得什么似的,直埋怨自己不该将粮食散尽。见他如此,黎若哪里还能忍得住?紧紧抱了过去。已是泪流满面。
 
  灾后的重建工作,又是一桩麻烦事。黎若只提了一个建议——国家出资,在灾区成立几所公办学校,内分小学和中专,小学专收上学年纪的幼童,由国家聘用教师教导,是为异世界九年义务教育之雏形。中专则面向那些已十几岁以前没接受过系统教育的少年,专门请来冶金、锻造、木工等方面专长人才前来授课,一则使之有一技之长,日后也好养家糊口,二则也可大量提供专业型人才,从而整体提高全国技能水平,满足国内需求,争创外汇收入。小学馆的学童只需缴纳少量费用,部分学业极优秀者还可减免学费;中专馆的学员则允许入学三年期间可不交学费,但学成后十年之内必须每年上交收入的十分之一给学校,不得拖欠。当然,数目是固定的,他们也可以选择尽快还完。“放长线,吊大鱼嘛!”某不良商人笑眯眯笑眯眯。b
  
  景睿十年秋,绯羽不顾道义,乘燕然灾后国力削弱之际悍然兴兵。
  边关告急。
  接到烽火谍报,帝王拍案大怒,着景王率大军二十万赶赴边关,迎击侵略军。黎若自知不是打仗的料,纵使有一肚子的军事理论,也到底不过纸上谈兵,何况他所学里并不包括军事。
  目送大军走远,抿紧唇,黎若一拨马,径往凌霄山庄方向奔去。
  
  大道上,一行数人正策马疾行,虽皆穿着不甚华丽,望之却自有一种昂扬英气,却是不俗。众人看似意态闲淡,仔细观察却不难看出他们的暗自警戒。众骑士护卫的,是中间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几辆马车。人群中看似首领的人低声询问了身边骑士几句后扬声笑道:“大家伙儿加快点速度,前面不远便有个集市,且去歇一歇,今天这气温实在有些高哪!”他人本生得俊美非常,这朗声一笑,顿生飒爽英姿,竟似比这秋日烈阳更炫目。众骑士纷纷应诺,皆催动坐骑,摆出疾驰姿势。
  突然,高空中一声嘹亮鹰啼,一团白影陡然急冲而下,掀起一阵狂风后,稳稳落在领头骑士伸出的手臂上,却是一只雪白鹞鹰。
  领头骑士麻利地解下鹰腿上绑着的纸条,看毕,面色大变。一声呼哨,众骑士忙拉紧缰绳,齐齐停马,掀起烟尘一片。众骑士显是训练有素的,都无人说话,只闻马儿喘气呼呼。
  “潮国出兵来犯!”领头骑士语气沉沉,“看来是计划好了的,乘我国兵力大量南调,西线防御削弱之际出兵,与绯羽成倚角之势夹击。”说着,他将手中情报递给身边策马过来的骑士。骑士伸手接过,一瞟,惊道,“大军距我们不到一时辰的路!糟糕!咱们的城池还不知此事!而且,防守的兵力也不足啊!”
  抿紧唇,领头骑士手一挥,“立即让穿云将消息送回城中,让他们立即上报城主!距射阳城最近的是哪位将军?请他速速派兵!”
  “是六王爷宁王龙静岚!但即使以飞鸽传书,最快只怕也要四五个时辰援兵才能赶到!”
  “是他?”领头骑士一愣,“如果是他的话应当用不了那么长时间。据我们情报,他手下有支精锐,号称铁骑军来着,快如疾风,虽人数只有三千,却个个都是精锐。”
  身边骑士应诺一声,迅速将写好的纸条绑在鹞鹰穿云腿上。领头骑士侧转马头,手臂指向射阳城方向,一抖手,穿云振翅远去。
  盯着穿云飞去的方向半晌,领头骑士咬牙:“方明,你引五骑,立即将武器送回射阳城,协助守城只用。余下众骑……”他顿了顿,看向右边那人,“清远,你也和方明他们同行。”
  右边青年温雅一笑:“不,我与你同行。师傅吩咐过要我跟随你来着。黎若,你打算做什么?”
  领头骑士,林四公子黎若皱眉:“我们要去冒个不得不冒的险。你……算了,反正你不会听劝的。哪待会就见机行事吧。实在不行时,可要记得跑快点啊!反正你轻功比我还好。”
  他拨马便要走,却发现缰绳被人牢牢握住:“公子,你且回城,要做什么事吩咐我们便成,属下万死不辞!”
  黎若笑骂:“说得好像我要带你们找潮军杀过去似的。放心罢,这等蠢事你家公子才不会干呢!走罢走罢,咱们只是去拖一拖他们的步伐,再不济,咱们拔腿跑就是了。这里崇山峻岭,你们又都是高手,还怕不能护着我逃之夭夭么?”
 
  众骑疾速赶往集市。众人谎称军务在身,严令民众不得出门。黎若又吩咐诸人将市集能买到的酒水牛羊尽皆买来,烹羊宰牛,准备停当,前方已隐隐有浮尘渐至。
  领兵而来的是潮国唯一的一位王爷泽离。此人也称得上骁勇善战,就是有几分多疑,实在是黎若的运气。他见了这一众人等酒水摆好牛羊热气隐隐,手中马鞭一指:“你们是什么人?”
  却见人群中一青衣公子排众而出:“在下岳破虏,奉我平王殿下之令前来犒劳贵军。我家殿下听说贵国出兵助我国抗敌,深为感动。但殿下说了,区区绯羽,我南疆将士夷然不惧,更兼得有景王殿下指挥,名将云集,驱逐那不义之师不过是早晚问题。贵国好意,我国心领了!”
  泽离紧紧盯着那自称岳破虏之人,只见他神态自若,不卑不亢,不见半点焦躁担忧,语气虽恭敬却并不谦卑,更兼容颜如玉,阳光下,说不出的风姿秀逸。
  如鹰目光缓缓扫过人群,只见这一干人等个个身手矫健,虽不见拔剑之态,却隐隐戒备之感,冷冷盯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视线扫入集市,人影渺渺,空无人烟。静听,并无声息。视线放远,密林中隐有银光一闪,燕雀无声。
  瞳孔一缩,泽离缓缓扯出个笑脸:“绯羽不义,乘贵国灾年兴兵。我望闻讯特命本王率军援助,共抗强敌。”
  岳破虏朗笑:“贵国果不愧是我国世代交好的友睦邻国,潮王陛下大仁大义,世所周知。在下回去后,必将告之殿下,以谢贵国盛情!”
 
  目送潮国军队走远,众人大大喘口气,七嘴八舌议论了起来。有的说“公子真是镇定,我紧张得一后背冷汗呢!”众人皆笑,“咱们公子什么人,你能比么!不过刚才真的好紧张!千军万马的气势,比被百儿八十高手围攻还可怕!”
  谢清远也笑:“看你侃侃而谈的样子,真有万事尽在掌握中之感。难怪师傅那般推崇你,我可算服啦!”
  黎若大笑:“谁说我不紧张来着?只是你们看不出来而已。再说了,一想着不能成功我还有轻功可溜,有了退路,自然便镇定得下来。我也不过凡人一名,不过是神经比别人粗了那么一点点好不好?”
  众人皆笑。
第二十二章
  后军做前锋,缓缓撤退。身边有将领忍不住开口:“王爷,咱么就这么回国么?”泽离哼了一声,满脸阴枭:“燕然已经有准备。你看那些人神情虽警戒却并不惊慌,那领头之人更是个人物。集市中也不见人烟,想来已是个空集。密林之中只怕埋伏有重兵——他们只当自己瞒得很好,却到底逃不过本王眼睛。如此密林,当有鸟雀栖息。然我大军到来,竟无燕雀之声,说明了什么?必是林中有人,燕雀都已惊飞了。”
  众将恍然,连连点头:“王爷英明!燕然空忙一场,现在不知气成什么样呢!”
  泽离一哼,“气?未必!燕然也不希望两线开战。我军现在撤退,不过是做个样子给他看。等天黑了,咱们再悄悄挥兵,掩杀过去,打他个措手不及!”

  “这番折腾,不过拖他几个时辰而已。运气好的话,可能可以拖到天黑。潮国兴师动众而来,哪可能这般轻易就打道回府,空手而归?”黎若道,“通知集市里的人,速撤!或前往射阳城,或躲入深山密林中。咱们也速回射阳。走!”
  龙静岚的大军,来得比想象中快。傍晚时分,他一身银甲,踏着夕阳余晖来到城下。
  相隔多年再次相逢,两人不觉都愣了一下。黎若已有心理准备,很快回过神来:“一别经年,王爷风采依旧,可喜可贺。”
  龙静岚依旧笑得风流倜傥,“林四公子却是大变样了,本王几不敢说认得公子。呵呵,如斯美人,难怪我二王兄舍不得放手来着。”
  军情紧急,两人不过略略寒暄,便同进了城主府。
  “林四公子如何肯定潮军今晚必定袭城?”
  黎若笑:“猜的!白天在下布的不过小小疑阵,幸而对方主帅多疑,未曾派人查探,方唬了过去。只是他兴举国之兵,断断不会这般轻易便回的。白天他退得那般干脆,其中不乏麻痹我军用意。他大军数万人,要吃要喝,长时间隐藏不太可能,明天天明后我方派人仔细一查便知。而他潮国要攻打我国,通道却只有这么一条,绕也绕不过去,所以今夜袭城的可能性比较大。”
  
  权力与义务,向来是双生子。龙静滔是王爷,就有保护国家民众的责任,这是属于男儿的担当。放下一切远走高飞,黎若不是未曾幻想过,却也知道那是一个如何不切实际的美梦。不说别的,单单责任良心,两人就没法子放下。所以不要去这种任性的话,黎若终究还是说不出口,纵然再如何的不安。
  他也不是个会任由自己坐在安全的后方为征战的恋人忐忑担忧的人,那不是他的性格。如果担忧,那就亲眼看着他,如果害怕,那就尽自己的所能去协助他!
  
  是夜,无月。射阳城中紧张备战。不管今夜有无攻城,都是要备战的,只是时间上比较紧张罢了。
  龙静岚、黎若诸人齐聚城主府,各项命令源源不绝发出。行军打仗,黎若是外行,所以他只是静默坐着,听龙静岚发号施令。
  对这位六王爷,黎若谈不上好感恶感。说起来,他能进入这具躯体,某种程度上来说,还得要感谢这位王爷。软禁于王府的那几年,除了不自由点,他并没有遭受什么实质性的伤害,而且还因此得以顺利瞒过林家的人。
  凭心而论,龙家这一代确实很有些人物。无论是龙静寰的帝王气度,还是龙静滔的挥洒自如,抑或龙静岚的倜傥风流,都是万里挑一的。世人只看得到他们风光无限,却又有谁知道高位者所要承担的压力有多重?
  所以再不喜欢,黎若还是只能默默地送龙静滔出征。
  
  入夜,三更十分,潮军果然来袭。城中一片寂寂,偶有灯火三两点。泽离对身边将领扬鞭而笑:“燕然人果然够蠢,居然毫不设防!哈哈——”
  他笑声未了,城头忽灯火通明。火光中,一张俊挺面容上满是似笑非笑的讥诮:“泽离王爷,怎地这般晚才到?本王可是等候多时了哪!”
 
  站立在街角,看着往来奔走的士兵,嗅着空气中血与火的味道,黎若眼中掠过一抹空茫。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因为远程攻击武器的不发达而尤显得惨烈,鲜血淋漓,心神颤畏。
  黎若从来就不喜欢战争。那般血淋淋的名与利之间得冲突,相信每一个正常人都喜欢不起来。可是,如若值得,为了所要守护的,纵然是血流成河,又有何妨?
  只要我爱得人们得到和平幸福,那即使将背负千人万人得怨恨,我也是在所不惜得。他笑,苍凉如月,冷漠似霜,
  空气中飘来浓浓的血腥味,黎若觉得有点不舒服,但到底,没走开。
  攻城战,于黎明时分划上休止符。
  而战争,却不过刚刚开了个头。c
  这是黎若第一次亲眼目睹的战争。不是通过摄像镜头,不是通过电子设备,不是通过网络。血染红土,积尸成山,不是亲眼看到的人,无法想象那其中无法言喻的残酷。
  那一刻,黎若是恨着的。
  
  看着对面的龙静岚,黎若目光沉静:“我的打算就是这样,平王殿下觉得可行性如何?”
  龙静岚紧紧盯住黎若,手已牢握成拳,“这是个很大胆的计策,皇兄应该会批准。”
  点点头,黎若喝口茶,“我打算随行,同去刹什。”
  龙静岚闻言险些跳起:“二王兄肯定不会准的!你知道这一路有多危险?!”
  黎若一笑,如兰乍绽,幽香袅袅,“我不是七八岁的孩子,没那么天真。”他目光平静而邈远,“我国国力,若陷入两线作战即使胜了,也是惨胜,何况今年大灾,兵源粮草都不足以支撑长期抗战。因此,刹什参战与否,关系甚大。我不敢说自己前去一定能成功,但总是要放心一些的。”他语气淡淡,并不见如何的铿锵激动,却有着让人无法忽视的气度风华。龙静岚一时只觉得心头跳动。深深吸口气平缓一下呼吸,他笑了:“难怪二王兄要如此执着呢。如花美眷,果然是凡间男子无法抗拒的福分。”花之容,风之姿,云之态,月之意。如许伊人,风华天成,可以并肩纵马,可以啸傲红尘,可以红袖添香花前月下,当真是无双福分。
  皱了皱眉,黎若有些微恼:这人怎么搞的!说着正事呢,也不知他想什么去了!黎若不大喜欢他的语气,有几分轻佻的味儿——说到底,他不过是恼了那人说他如“花”罢了。他自认举止行端毫无半分脂粉气息,又最是骄傲清华,如何愿意被人与女子同论?龙静岚不过一时失言,却不意惹了黎若发恼。
  明明白白瞧见那墨黑瞳子里的小小火苗儿两把,龙静岚不觉有些神摇之感。斯人如玉,嗔痴怒恼皆如画,别是不同凡俗,偏他又不觉自己魅力,眉眼一挑,勾得观者心跳如雷。
  说龙静岚惊艳,那是不假,但此际尚断断不到心动的地步。美人,自是人人爱看的,何况还是那么一个无双的妙人儿。只是这么个美人儿,却是注定与他无缘的。自家二哥对此人的痴狂,他虽没亲眼见到,但听过的可不少。他那二哥哪,看似温文儒雅,骨子里却冷酷狂肆得紧,觊觎他那么着紧的人儿,不要命了不是!虽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可若这牡丹花儿还没挨上就死个不明不白,那就真冤枉得紧了。何况这株牡丹呀,啧啧,可决计不是乖乖任人养在盆中的主儿。这般的美人儿,垂涎垂涎,过过眼瘾也就足矣。他可还没有为此红颜与自家那位王兄一较长短的冲动,何况,美人儿未必领情。
  
  朝中的使臣,二十余日后便到达了射阳城。不同于和平时期的隆重使团,此番前来的,只有三人加三十来个护卫。黎若的要求,不出所料遭了拒绝。盯着来使,他眉尖一挑,似笑非笑。呐,这人还没注意到,自己不过是告知他们他的决定,而非商量哪!
  使节出发的时候,黎若并未立即跟上随行,倒似乎放弃了一般,龙静岚大大松了口气。唉,也是他实在不了解黎若,若是龙静滔在此,便知此人难得的乖巧必有猫腻,何况某人性子有时候实在是拧得叫人头疼。
  使团出发三天后,黎若提出离开的要求,说要将带来的东西给龙静滔送去。这本是他最初的目的,龙静岚也没得阻拦,又想着使团出发已三日,行踪成谜,料来应无甚大事,于是大手一挥,黎若一行施施然而去。
  
  使团之首礼部官员刘益率众人好不容易躲开世人耳目赶至刹什与燕然的边境小镇。一行人下马,走入镇上唯一一家勉强看得过去的酒家正待暂行修整。正是午餐时分,楼下空位不多,于是伙计便引了他们上楼。楼上人极少,只临窗一桌三人,戴了纱帽,身形看上去修长瘦削,倒没甚出奇。众人寻了位子坐下,要了饭菜,埋头吃了起来。为保密起见,众人不敢多言,怕口音有异引人注目,索性做个闷瓜葫芦,一时楼上只问咀嚼之声。
  吃罢饭,众人结账出来,打马而行。那三个纱帽男子也只顾远远辍着,却是不远不近。众人只觉着异样,然路上尚有行人,发作不得,只好故作不知,自顾的前行。至无人处,众护卫围了个防御圈,将刘益二人护住,剩下十余骑一拨马头,径向那三人围抄过去。那几个纱帽男子见状勒马停驻,待得护卫冲至面前,当先一人伸手摘下帽子,只见五指修长,人美如玉,笑吟吟立在马上,稳如磐石。
  这般的风流人物,刘益见了,却只是想哭。临行之前,帝王切切叮嘱,要他不得让那人同赴险地,怎知那人却使的金蝉脱壳暗渡陈仓?呜呼!他怎的这样命苦!
  状若没瞧见刘益一脸苦瓜状,林四公子策着爱马,慢悠悠晃荡过来:“刘大人,可否准许我等随行?哎,其实我们自己前往也并无不可,只是觉得麻烦了些许罢了。”
  刘益欲哭无泪:威胁!这是赤裸裸的威胁!可是他又能怎样?若要放了他自己行动,万一有个什么,景王还不生吞了他?可若是随行,那陛下那里……啊啊!为什么倒霉的总是他?!
  笑吟吟看着刘益那张一团和善的脸儿片刻间变了千百种颜色,黎若心情大好。哼哼,不枉他匆匆赶了这么些天的路,果然守在这两国交界处,某只肥肥兔子自会蹦达进网中来。不过说起来,倒也没迁怒只可怜兔子的必要,还是放他一马罢。“刹什并未曾对我国有何宣战企图,其实还是比较安全的。刘大人不必过于担忧,咱们还是快些赶路罢,时间就是生命哪!”
第二十三章
  进入刹什境内,便不能像在自家国内那般的随意了。若是落在有心人眼中,“奇兵”的效果便无法达到。所以进入王城的时候,只有刘益与黎若同行。早先,在黎若产生那个想法的时候,便已派了人着手准备。所以以商队主人的身份出现,并未引起什么大的注意。而刘益,对着那个敛了一身风华,泯然众人矣的人儿,登时目瞪口呆:明明还是那张脸,不过略略添了几笔,怎的就全然变作了另外一人?的
  其实化完妆后的黎若面部虽有变化,却不至于变到那么多,毕竟所谓的人皮面具,不过是世间传说而已。这个世界,因为医疗水平的缘故,整容这一行当,还完全没发展起来。不过少了那份惊心动魄,SSS级的美人儿转眼间便成了A-级别,如此大的反差叫瞧惯了那张惊世面孔的众人不由得顿生“平淡”之感。高明的伪装,改变的不单单是面孔,还有皮肤、声音、举止、形态等诸多方面。黎若自知自个儿不过业余水准,断断达不到那般程度,恐反落了有心人的眼,索性不从那些方面着手。现在这么一付徒有皮相的模样,相信任何人都不会将之与惊世绝艳的林四公子联系在一起。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见着刹什王雷因。夜闯王宫首先被排除掉。笑话,王宫岂是那么好闯的?又不是游乐园!虽因刹什国风不同于燕然绯羽诸国,因为气候环境方面原因,柔弱的女性生存率较低,所以民间基本上实行的一夫一妻制,领主贵族家才能有三妻四妾的可能。不过,也只是可能,因为民风使然,一夫一妻的贵族还是很多。雷因王只娶过一位王妃,三年前因难产而逝,遗下刚出生的小王子一名。此后,雷因王再未娶妻,世人纷纷传说雷因王甚爱其亡妻,不能忘情。刹什大臣也曾多有劝王再娶的,却被雷因王驳斥而回。因已有了继承人,王又摆明一付不愿多谈神态,于是此事便渐渐淡了下来。由于王宫的住户不多,刹什又是草原之国,王宫较之燕然绯羽宣国,虽富丽堂皇不足、规模不及,却自有一番草原雄狮的彪悍气息,戒备亦是森严。于是略略探察过后,黎若也打消了让穿云传书的念头。嗯,穿云宝贝虽然是很可爱,但想来那些侍卫可是不会手软舍不得将它射成只刺猬鸟儿。
  于是只能执行方案三。刹什王有位非常信任的将军,通过这位将军传信,可行性相对比较高些。再怎么说,求见个将军,总比求见一国之王容易。再不行,闯将军府也总比闯王宫难度要小上那么一些。
  
  机会来得比想象中要快。捏着手中的情报,黎若眯眯笑。嗯,人不风流枉少年嘛!唉,自从被只醋坛子纠缠不休,那种场所就再没得机会去啦——第二天爬不起来没关系,重要的是不要到第三天还爬不起来。嗯嗯,低估男人小心眼的程度是非常非常要不得滴!
  与水乡的女子相比,草原之国的就要火辣辣得多。她们大多身材丰满火爆,眼波直接,与南国女子相比恰如一火一水。黎若昔年也曾是风流人物,既会哄女孩子开心,又出手大方,相貌也嘉,自是风流公子的典范。不多时,便被脂粉淹没。可怜美人堆中的黎若,明明不是柳下惠,却注定能看不能吃,郁闷郁闷。
  挑了个美人儿回房,用了点迷|药放倒,好好的采花公子摇身一变成了个偷窥大盗。挂在屋角,黎若一脸郁闷。唉,偷听人家欢爱的壁角,自个儿真个是越活越回去了!
  房中动静逐渐的小了下去。吐口气,黎若拉开窗,轻飘飘的跳入房中,一指点翻失神中的女子,眨巴眨巴眼,瞅着床头一脸兴味的男人。
  足尖一挑,地上衣服覆盖床上某个暴露狂。对方笑了:“想不到公子一表人才,竟有听壁角的嗜好。”
  大大翻个白眼,为免给对方以宵小之感而未蒙面的黎若嗤道:“想不到阁下还有表演活春宫的兴趣。还有,叫床声真难听!要不是觉得中途打断忒不人道了些,我早喊停了!”随便勾个凳子坐下,黎若抓过桌上茶壶,打开闻闻,再扫扫桌面,唯二的茶杯中都有半盏残茶,撇撇嘴,索性就了壶嘴儿饮。
  看着一脸随性的不请而入者,那铎大笑而起,不在意地穿衣着袍。眼前闯入的一身黑衣的俊美男子风华无双,一双似笑非笑的明眸中波光潋滟,舍人心魄。他肌肤白腻如细瓷,在黑色衣衫的映衬下益发的荡漾着惑人的风采,叫人忍不住想要去触摸一下,看看那是否是白玉雕就。
  可是那人微挑的下巴飞扬的眉梢高傲地拒绝着所有他不允许的亲昵。那是一只骄傲的慵懒的黑豹,只对他所承认者微笑。
  右手拎壶,左手肘搁桌上,杵着下巴,黎若笑眯眯看着眼前的穿衣秀。
  唔,刹什与绯羽的人,在体型上还是有些不大一样的。绯羽的优雅中藏着力量,刹什的则健美中爆发野性。嗯,不错不错!摸摸下巴,某人开始想念起同居人的身体了:相比之下,还是自家那个的更符合自己喜好点的说!
  与黎若对视片刻,那铎忽笑,停止表演肌肉秀,随便将衣服系好,也在桌旁大剌剌坐了下来。“不知阁下星夜前来,所为何事?啧,良宵苦短,奈何偏有这不解风情的前来打扰。”
  黎若眼梢一挑,唇角勾起,“既然将军这么说了,那我倒是应该再早那么一刻半刻钟进来才是。”正好进来打断,叫你阳痿!。
  那铎哈哈大笑,“看来阁下是专程来找我的喽!”他虽是大笑,眼中却殊无笑意,已是暗暗警戒。
  黎若只作不知,摆摆手,一笑,“本是打算明日上将军府打扰的,谁知这么巧就碰上了呐。有道是择日不如撞日,再说也不知明日将军有没有空。贸然打扰,还望将军恕罪。”
  上上下下仔细扫描了黎若一番,那铎忽笑:“嘿!阁下逛妓院,不知是占的便宜,还是被占便宜?”那眼神儿,分明有几分不怀好意。
  黎若点头,一付煞有介事模样:“将军真是好气量,被人占了那么多便宜还乐意将金钱奉上。佩服佩服!”美眸一眯,再睁开时,已是月光清冷,“我是专程来找将军的,最终目的却不是将军。烦请将军代为转禀,燕然国君遣使有要事密商,”清傲笑容乍绽,眸中光华四射,如破云之月,“在下林黎若。”
  
  会晤在将军府中举行,与会者不过寥寥四人:雷因王、那铎、刘益与黎若。对于这位闻名久矣的草原狮王,黎若还是很好奇的。与想象中的粗犷猛男截然不同,时年二十九的雷因王有着水准之上的俊美,那是属于沙漠白杨的挺拔。蓝眼睛的雷因王有着雕像般深刻的轮廓,目光深邃,唇角紧抿。见到笑吟吟的黎若,他眸光一闪,立时又归于沉寂。歪歪脑袋,对那样的目光,黎若总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而且,定定瞅了雷因王片刻,黎若总有些邈远的熟悉感。不过,“我们以前见过吗”这样的话他却是决计不肯说的。这样的搭讪法子,嗯,实在使太老土了说!
  “你们的来意,本王已经听那铎提及。只是要我国出兵,贵国的价码只怕还有些不足。”略略寒暄过后,雷因的话直切主题。
  刘益拱拱手,“我国只希望贵国能牵制一下潮国,屯兵于两国边境,使之军心不稳而已。我国的诚意已是十足,陛下何不再考虑考虑?”
  雷因王摇摇头:“我国立国时日尚短,较之潮国的百年积累,国力稍嫌不足,为了与贵国之间微薄的得益而招惹强邻,实属不智。”
  刘益却笑:“陛下过谦了。潮国虽有百年积累,贵国却也未必不及。何况近年来潮国政治腐败,民怨四起,士兵不能效死力,而贵国士兵彪悍,潮军不能及也!贵国若与我国结为同盟,虽眼前之利益薄,但于一个国家而言,长久的利益才是首选吧?也正是出于与贵国长结友好盟约之故,我国陛下才拟下这等条件,务必使贵国与我国都得最大利益。”
  “我国支付白银十万两为军资聘请贵国出兵相助,并不需要贵国士兵出力,不过是屯兵国境,以为威慑而已。”
  “贵国国土多为草原,与我国情况大不相同。我们两国结盟后开放通商,贵国物资卖于我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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