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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流觞-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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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若,你终于来了!快过来坐!”见惯了黎若更华美更潇洒更出尘模样的杜鸿飞首先回过神来。
一扣折扇,黎若微笑着走过去,众人忙不迭让座,目光却舍不得移动分毫,一时之间显得手忙脚乱。
杜鸿飞扯住黎若,为他介绍诸人。在座的四人均是他的世交,这段时日总听他满口的称赞露华浓的幕后老板景王爷的神秘美人,他们均对这位能令那位目光甚高的景王爷如痴如狂的俊美青年闻名已久奈何斯人却甚少出现在公共场合,于是纷纷撺掇着杜鸿飞要他设宴请了那人前来。杜鸿飞对黎若本便是一腔单纯的仰慕,不免希望自己的几个朋友也能如自己般的喜爱黎若,这样日后黎若如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诸人才会尽力。黎若含笑看着眼前的几个青年。之前之所以深居简出,一则是不耐这天热,在家中大可衣冠不整怎么舒服怎么来;二则与龙静滔之间的那点心结未曾解开,总有几分不愿与那些官家子弟往来的意思;三则因天生形貌总不免惹人注目,时间长了,总是觉得厌烦的,虽然他并不在意别人的目光,但对在众人灼灼目光中生活还是敬谢不敏的。
可是现在龙静滔却交给了他一份证明,证明自己的婚姻确实自由,证明即使他选择一名男子为伴侣也不会有人阻挠。何况那见证人还是那位九五之尊。那份证明中没有提到黎若的名字,黎若心下明白那是他对自己的尊重,虽然总摆出一付今生必定纠缠一生的POSE,但到底,那人还是没有将这一切与权势直接挂钩。
零零总总许多事情下来,黎若已没有再维持当初那种暂时不冷不热的敷衍着只等一有机会便脱身安然而去的打算,索性放宽心思谈场恋爱。
黎若承认自己是自私的,所以无论在如何的情况下,他都绝不会将整颗心完全捧出,终是要留那么一些给自己的。
不管刻意不刻意,有些人只要一出现,便总能成为人群的焦点,自然而然的吸引着众人的目光。就算不论外貌风姿,单单凭着见识谈吐,黎若也足以成为众人的中心。他前世出身极高,从小的家庭教养让他自然而然地具备所谓高贵的风华气度;他又不是花瓶美人,虽生性里颇有几分惫懒,但对自己喜欢的知识却从来是舍得下苦功夫的,又兼得天生聪慧,所以在很多问题上他都自有其独到的见解,因此在与几人的这次聚会中他虽不是最积极的发言人,却每每能寥寥几句便击中要害,使众人感悟良多,不多时便叫这群年龄相仿之人心折不已。
秋日的阳光,一日比一日的温柔了下来,黎若微眯起双眸,享受着秋风清爽的触感,却不意被撞了个趔趄。一低头,正正撞进一双惊惶的眸中。
那是个七八岁的幼童,衣衫陈旧,列着补丁,面色因奔跑而通红,却掩不住营养不良的痕迹。因反冲之力而跌倒的孩子惊怕地回头,身后几个气急败坏的男子已追了上来,嘴里骂骂咧咧。
“小杂种!敢偷你爷爷的东西!找死啊你!”
“你个狗娘养的!跑得还挺快啊你!看老子不打断你狗腿!”
黎若皱眉,信手拂开这几个正对那孩子拳打脚踢的男子,扶起那孩童,“做什么呢?他不过是个孩子。”清清淡淡的嗓音扬起。
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穿得极是朴素,看似身无长物的黎若几眼,有人不乐意了,“哟!哪来的穷酸,也想学人家行侠仗义不成?这小王八羔子偷了爷们东西,你少给老子管闲事!”
皱皱眉,黎若看着那可怜兮兮的单薄身体一眼,淡声道:“你们打算怎么办?”对这种人,黎若实在是没有与之计较的兴趣——总不能因为被狗吠了一口,就去和狗对着吠吧?
“怎么办?敢偷老子东西,老子不打断他狗腿才怪!妈的!才出门就碰上这台子事,老子今天的赌运都被这小王八羔子坏了!”骂骂咧咧的男子伸手狠狠一推。
黎若衣袖一抬,牢牢卡住那条毛发旺盛的手臂。半天挣不回去的男子满脸通红,气得哇哇大叫。黎若看着他,淡然一笑,“你亲眼见了他偷了你东西?”
男子叫嚣,“妈的!这小王八蛋撞了老子一下老子的东西就不见了,不是他是谁?!”
黎若皱眉,极力忍耐着此人的满口秽语。到底还是没忍住,袖子一拂,将之硬生生扫退三四步。
见了如此气定神闲毫不费力的黎若,那几人也知是踢到硬铁板了,不敢再如当初的放肆,但嘴上却更厉害了起来。
“有功夫就了不得了吗?包庇个小贼算什么英雄好汉!”
“就是!今儿我们占着理!要不然报官,咱们衙门见!”
黎若冷笑,拉过那孩子,剥下他外衣,众人一看,那孩子只着了身布满补丁的小衫,瘦骨嶙峋,哪里有钱袋的影子?
那当头的无赖眼珠一转,盯黎若身上,“当我不知道!你们俩摆明了串通好了,钱袋在你身上!”说着,毛茸茸的爪子就朝黎若伸来。
黎若大怒,伸手抓住来人衣襟,狠狠一甩,那人登时飞了出去,衣衫破裂,却从怀中飞出一物,众人看去,可不个钱袋?围观人群登时议论纷纷。
盯着那物,那无赖一时也呆了,却不能说什么,只好灰溜溜的和同伴走了。
看着那人走远了,黎若拉起那孩子,悠悠的离开。围观看热闹的也自散了。
走到僻静处,黎若停住,语音淡淡:“为什么要偷人东西?”
“我没……”那孩子嗫嚅着。
“钱袋是我一开始便悄悄放入他怀中的,本也没打算要他出那场丑,但那人却有些欺人太甚了。但是,它却是最初在你身上的。”黎若打断了他。
“我……”低着头的孩子猛然抬头,眼中泪光闪烁,“我也不想偷东西的,可是,可是家里真的没钱了!奶奶她、奶奶她病得很重,我怕!我怕她也丢下我!我只有她一个亲人了!”
哭叫着的孩子浑身颤抖着,却倔强地扛着头。
轻叹口气,擦去那孩子满脸的泪水,黎若柔声道:“我随你去看看吧,应该能帮上点忙。”
那孩子一愣,继而“哇”的一声扑到黎若怀中大哭。
无奈摇摇头,瞅瞅自己被弄得脏兮兮的衣服,黎若索性蹲下身去,拈起袖子细细给那孩子擦净,脸上的笑容温暖柔软,“乖,不哭了。咱们走吧。嗯?”
被那温暖笑容镇住的孩童乖乖点头,乖乖举步,手却紧紧握住黎若袖角,不肯松开。
第十四章
被那笑容煞到的,还有一个一直冷眼旁观的人。龙静寰不知自己为什么会注意到那个为个小偷儿出头的青年,不知自己为什么突然间有了将这一幕戏看到结果的兴致,不知自己为何看到那样澄净美丽的笑靥时竟会觉得移不开眼。那抹笑容,让那看上去似乎不过是美丽了些的躯壳乍然间生出叫人目眩的光芒。
摄人心魄。
吸口气,他笑了,伸手召来一直跟随在身边的侍卫统领左英,“朕要知道他是谁。”
“是!”看着面前眼中闪烁着狩猎之光的君王,左英快步退下。
深知那位陛下本身的武功水平,且绝不似外行人眼中的只有自己随侍,隐迹的暗卫足以护卫帝王的安全,所以左英走得并不太担心。
向着青衣青年消失的方向追踪而去,左英心中暗暗猜度那人的身份。世家子弟与武林中人,都是有可能的,只是比之世家子弟,他没有那分高傲,比之武林人士,他却又多了几分气度风华。而且虽然看上去内功颇一般,他的身手却又是极好的,虽动作不多,但每个动作,都自给人一番赏心悦目的感觉,与其说是武功不如说是艺术。如此人物,江湖上应当大大有名才对,但他却从未听说——他却不知,黎若的游历,从来不是以江湖为目标,所以能见他动手的,寥寥无几。旁人大多只听说他自幼有伤,武功怕是难有成就而已。还有,旁人或许未曾在意,虽然那人似乎一付简朴衣着模样,那身衣物,却是京城最为有名的成衣坊出品,还有那料子,可非家境小富的人家能穿得起。想到竟有人指着那人鼻头大骂穷酸,左英都有一股想暴笑的冲动。
私心里,左英颇为那青年感到遗憾,他实在不该笑那一下的。惹起那位帝王的兴趣意味着什么他是最清楚不过了。帝王的宠爱,向来来的快去的更快。被那位帝王弃之若蔽芾的猎物,他这个与帝王一同长大的贴身侍卫实在是见得太多了。青衣人容貌虽不是顶尖,皇宫中比之更美丽的人儿也有那么几个,可是那一笑啊,真的让人顿生出天下无人能出其右之感。他真的,不该那一笑的。虽倾国倾城的美丽,却注定是断送一生憔悴的祸由。
那样的一个人,若被吞噬再那阴暗的宫墙之内,该是如何可惜的一件事啊!但帝王眼中势在必得的光芒,却不是他一个小小侍卫统领能阻挡得了的。只能说,时也,命也,缘也,孽也。
不知不觉,这一跟踪就是大半天。等候着那人为那孩子的亲人延医买药,也看到那人在告辞出来后皱着眉扁着嘴可怜兮兮地抖着满是眼泪鼻涕灰尘的衣裳,全然不见在面对那祖孙时极力装出的自然。原来,那人还有点小小的洁癖。于是忍着笑看那人如火烧眉毛般地冲向住所。于是听见下人的惊呼——四公子……
原来,那人竟是景王倾心恋慕的那位神秘爱人。
听到左英的回报,龙静寰眉头微微皱起。俄而,食指一扣桌,“静滔的眼光还不错。那个林黎若还算配得上他。”
此事,就此揭过。
不知为何,左英只觉得大大松了口气。想想,却又觉得莫名其妙。
后来,有人曾进献了个少年给帝王,极柔美娇艳的一个小人儿,帝王却挥袖间将之赏了臣僚。隐约间,左英却觉得那少年眉眼间颇有几分与林黎若依稀的相似,不细看却是看不出来的,心中不免打了个突。
龙椅上的那位,性子里颇有几分古怪之处。若是对某一事物另眼相待,则无论如何都不会再接受与之相仿之物,哪怕只得一分的相似。
若对他而言是特别的,那若非是正品,他将是不屑一顾的。
对人,也如是。
派人将那祖孙接来,收了那男孩儿做露华浓的小学徒,算是给了那对相依为命的老少一个安身立命之所。黎若虽没有兼济天下的心思,这点小忙倒是不吝出手。
转着手中精巧的玻璃杯,黎若陷入了沉思。普通玻璃的制取,已获得成果,因为玻璃的制取本身算不上很复杂的工艺。黎若没觉得怎么惊奇,倒是山庄的技师得到成品后兴奋不已。在此之间,若想得到如此透明的物什,只有自少数几种天然矿石中加工。如此一来,一则成本价格极为昂贵,二则受矿产本身影响颇大,难得有大件精品的出现。而这玻璃,原料竟是如此的普通,沙、纯碱或钾碱和石灰,通过高温熔化后就可以得到玻璃。单看这些原料,普通人是无论如何也无法与那些透明晶亮的成品联系在一起的。
大部分玻璃器皿是吹出来的——像孩子吹肥皂泡那样吹出来的。只是不是用麦杆来吹,而是用—根有木头嘴的长铁管吹。在坩锅里,待熔化了的玻璃稍稍冷下来以后,工人用铁管末端蘸一点玻璃液,就用力吹起来。这样得到了一个玻璃泡。
从这个玻璃泡可以制成所有想制的东西:杯子、高脚酒杯、瓶子,甚至平板窗玻璃。
假定要制一个瓶子,就把玻璃泡放到一个模子里,向铁管吹气,一直吹到玻璃泡填满了模子,抵住了模子的壁。瓶子冷却下来之后,很容易取的来:这就需要把模子做成可以拆开的。
当然,先要把瓶子从吹管上切割下来,这只要用一根冷的铁棒划一下瓶颈就行了。——这还不算完。还要善于把它冷却。
如果拿一根玻璃棒放在火里烧熔。让一滴玻璃落到水里,就得到透明的硬的玻璃珠。这种玻璃珠只要掰下一小块,就会碎成粉末。
玻璃冷得太快,就是这样不结实。
要使玻璃更结实,得把它放在一种特别的窑里经过比较长的时间,让它很慢地冷却。
有些玻璃器皿,比如杯子、高脚酒杯、小花瓶,冷却以后还要在磨石上打磨。先打磨成粗糙没有光泽的平面,再用金刚砂或者别的某种粉末来抛光,使这些平面变得光滑发亮。
当然,也可以不用这种先吹制、再打磨,再抛光的方法,而用一种更简单的方法:浇铸,就像用生铁浇铸东西一样。如果某种玻璃容易熔化,加热容易变软,还可以简单地用压制的方法。浇铸或者压制成的玻璃器皿很容易和打磨成的分别出来——它们的角都是圆的而不是尖锐的。不过,打磨出来的玻璃制品价格要昂贵很多,所以现阶段,凌霄山庄还是以这个为主要的生产方法,至于浇铸的法子,黎若打算等过个十几年甚或几十年再说。
大块的镜玻璃也不是吹成的,而是浇铸成的,先制成大块的厚平板,然后打磨抛光。各种玻璃制品的区别还不只是在制法上。
玻璃还有不同的种类。比如,绿色的瓶玻璃是用普通的黄|色沙子、碱和白垩制成的。在普通的沙子里有很多铁锈,使它变成黄|色。在玻璃窑里、黄|色转变成绿色——这是一个可靠的标记,表明这种玻璃里有铁。
要制无色的窗玻璃,就用比较白的沙子。而要制最上等的玻璃,就用纯洁的白色沙子。还用钾碱代替普通的碱,用石灰石或者铅丹代替白垩。这样就制得像金刚钻那样又重又发亮的一种玻璃——水晶玻璃。
这些相关知识,黎若都写在了纸上,交由众人理论联系实践,同时也力求改进创新。
技师对新事物的狂热是外人无法想象的执着,通过他们的大量实验反复改进,现在的玻璃产品无论是在工艺上还是质量上,都称得上是上乘之作。于是山庄也开始逐渐的制作起这些产品,只等一个好机会使之面世。玻璃产品,凌霄山庄打算走物以稀为贵路线。
近视眼镜、老花眼镜,放大镜,黎若也将之提上了日程,不过他一向都是做的甩手掌柜,所以具体的问题只能等山庄技师们再行摸索了。不过这三者的出现,技师们还是报以很浓厚的兴趣。
现在,黎若动脑筋的是另一样东西——镜子。
对现在的铜镜,黎若是颇为诟病的,不单人照不清楚,肤色也清一色黄澄澄一片。黎若当年对自己新形象的确认,都是后来从湖水里得到的。不过因为身为男子,难免对自身外在形象关注不大,所以黎若一直没有制造镜子的迫切动力。现在是因为玻璃制品已经成功,他觉得可以考虑一下这玩意儿了。反正,为此物伤脑筋的人不会是他就是了。
镜子的制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水银制法:在一块玻璃上放一张锡箔,上面浇上水银。水银能溶解锡。这样制成的液体有一种特性——它会牢固地粘附在玻璃地上。把玻璃稍稍倾侧一下、让多余的水银流掉。然而,制造水银镜子太费事了,要整整花一个月的功夫才能做出来。况且,水银有毒,镜面也不算太亮,所以黎若不打算使用这个法子,他觉得镀银镜更合适一些,虽然现在还有一些障碍。镀银镜子根据的是银镜反应。在硝酸银溶液里加上氨水和氢氧化钠,最后倒进点萄葡糖溶液,硝酸银溶液里的银离子就会还原成金属银,沉淀在玻璃壁上。为了使镜子耐用,通常在镀银之后,还在后面刷上一层红色的保护漆。这样银层就不易剥落了。
葡萄糖的制取要简单些,在 100 ℃下用 0。25 %~ 0。5 %浓度的稀盐酸使玉米和马铃薯中所含的淀粉发生水解反应,生成葡萄糖的水溶液,经浓缩后便可得到葡萄糖晶体。
盐酸能用食盐固体与浓硫酸加热产生的HCl气体溶解于水就可以;硝酸银的制取则可以以稀硝酸为浸出剂从银矿石中浸出银,经过沉淀脱杂,络合分离、还原净化,制得树枝状单质海绵银。从化学海绵银出发,硝化制取硝酸银。至于硫酸和硝酸的制取,这个世界尚存在着名为炼丹术的东东,想必可以从中得到点什么,反正这两种酸的性质黎若也已经清楚地交代过了,能不能找到就纯粹是运气问题。
只是每每想起的时候,黎若都不免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剽窃盗版家,占着前人的发明创造招摇撞骗。不过这些想法也只是偶尔浮现。没必要成天价的同自己过不去不是?只是凌霄山庄众技师见他每有奇思妙想过人之智却从不见一分自满自傲,不免对他的评价又高上一层。黎若却觉得这些技师才是真正值得钦佩的。自己不过是站在巨人肩膀上,所以看得远,而他们却能克服诸多不良因素,另辟蹊径达到殊途同归的目的,这才叫真本事。
至于其他的商业产品,黎若暂时不打算再将之面世。贪多只怕会噎着。不过先交给自己人研制倒是可行的。同时,黎若也将一些有用的东西交给技师还原,并逐步在民间推广,例如水车,例如梯田,例如水渠灌溉。农,是一国之根本。农民,历朝历代都是最可怜可叹的,能帮上点忙黎若也觉得心里舒坦些。
第十五章
天气日渐的凉了起来,某尾鲜虾复活,时不时的就爱活蹦乱跳那么一下下。对这位不爱走正门专喜爬墙头的林四公子,王府的侍卫已日渐的习以为常。虽然龙静滔已将通行的玉牌给了某人,但到底架不住某人“这样比较浪漫”的歪理儿。虽然伊人依旧的不肯在王府过夜,但比之先前的有意无意逃避,已是好上太多。有的时候,龙静滔都觉得自己现在实在是很容易满足。唉,自从认识了某人,他就发现自己原来也是个很好哄的人。夫纲不振呐。
相较于刚回京时的忙碌,最近将事务处理得七七八八的龙静滔已是空闲了许多,也因此有了更多的时间来陪伴林大美人——此称号只限背后使用,某人坚持认定适合自己的代号是“帅哥”——这“帅”之一字的种种用法,正是某人的大力推广,虽然成效……嘿嘿!
让龙静滔满意的是,最近他的皇兄陛下已经不大拿黎若来取笑他了。虽然偶尔会有种古怪的感觉,但龙静滔又觉得是自己多心。自己的这位皇兄,性子极是骄傲,决不屑于去做违背自己承诺的事情的。
他却不知,虽不曾刻意安排,但龙静寰却仍旧与黎若不期而遇并产生了不小的兴趣,只是后来知道对方恰是自己王弟痴迷的心上人才不了了之。虽然在美色与王弟之间选择了维护兄弟间的感情,却到底不免又那么些小小遗憾。
不过,也仅此而已。
只是对再以那人调侃王弟的事突然失去了所有的兴致。
不知是气候的变迁还是爱情的滋润,楚惟只觉得自家的四公子越来越叫人难以逼视了,连他这样不爱男子的人瞧久了都会有种心摇神旌的感觉。唉唉,祸害果然是祸害!家中老父已十八道金牌连番轰炸,要他切切照顾好四公子——言下之意就是要小心防着那位,不要让自己公子被人拆吃下腹。呜!他怎么就这么命苦呢?自己一个平民百姓,拿什么去跟那位爷斗?何况那位王爷还不草包角色?
相较于楚惟的愁云惨雾笼罩之中,黎若过得可要轻松许多啦。虽然对家人的担忧与关心觉得很窝心,黎若仍坚持自己的选择——何况,有的时候有的事情他最多不过占个选择的名儿。虽然当初有过不豫,但现在他已看开了。人生在世,哪能尽如人意?幸而那人还是蛮合他胃口的,虽然不自由了点。再退一万步讲,如果将来真有个什么,大不了自己拍拍屁股走人就是了,世界这么大,又不是非要在这一棵树上吊死不是?之前的那种种挣扎,与其说是担心这份感情能不能天长地久不如说是对未来的不自由生活的垂死挣扎。
他是个自私的人,所以没有人能够真的逼他做他不愿的事的。
所谓得与失的考虑,底线在他心中。
若是越过了,什么得什么失,都不过是他眼中的砂砾,没有任何价值。
而没价值的东西,他向来是弃之如蔽芾的。
扯着近日颇有些闲功夫陪自己的龙静滔,黎若笑得颇为乖觉。见到那样一张写满我很无害字样的笑颜,龙静滔只觉得自个儿眉心突突的在跳——经验告诉他,每当某人摆出很乖样子的时候,通常代表了麻烦已惹下。
笑吟吟伸出葱段儿般的食指,给某人揉揉眉心,某美人极其无辜,“不要皱眉,本来就比我年纪大了,再多皱皱眉,可就更老啦!”
龙静滔咬牙,抓过笑嘻嘻的心上人,狠狠吻住。良久,才气息不稳地放开。看着面色酡红眼波流转的心上人,他一挑唇角,“果然还是年纪大点好。”
黎若怒。身体太年轻,总是容易发生反应,与心理年龄无关。
黎若惹的事儿其实是小事,他自己也能解决,之所以拖龙静滔下水,不过是黎若懒病发作,懒得为之再费心思而已。
解决完事情,黎若扯着龙静滔深山访红叶去也。
黎若爱看红叶遍山燃烧如焰火,有一种说不出的激烈与骄傲,仿佛燃尽亘古的炙烈,在最美的刹那飘零。倾尘绝艳。比之春之落樱更多一成岁月的厚重。
京师附近,想找座僻静的山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即使跑远一点,也不过是人流稍稍少上那么一点。古人的闲暇时间比之今人要多出许多,因此这红叶似火的美景倒不寂寞。好在毕竟是古代,人口总数不算多,否则若是光看人头了,那这景也就没得赏玩的价值。
观景的大多三五成群,黎若与龙静滔俱有武功在身,又兼不愿在人潮汹涌处停留,于是不知不觉间,已超过众人许多。越走越深入,身边行人渐少,两人这才慢下步子边聊天边看红叶飞舞。
这是一个未曾遭受工业污染过的天地,空气中的粉尘含量自然是很少的,于是树叶绿的益发绿,红的益发红,伴着蓝天白云碧水青山,更兼有人美如玉,端的是疑为天上非人间。
在这样美丽的自然环境中,黎若情不自禁的微笑。放松呼吸,沉浸在风中丝丝缕缕的叶子香气之中,说不出的安然。这般全然放松的黎若龙静滔还是第一次看到,不免一时怔忪。比起居于富丽堂皇之宫殿,他与无拘无束的山水清风明月在一起更显得融洽,也显得,如此的清灵。不在人间。
伸出手,将人牢牢扣在怀中,龙静滔默然——我已无法想象失去你的生活,所以,无法放你自由飞翔。
我爱你。
还有,
对不起。
两个男子,一个英俊潇洒,一个风华绝代,一路不知惹来多少注目。这忽而见他俩人拥在一起,虽经行的人流稀少,但过者必报以异样目光。
黎若愣了愣,本想挣扎,却听见龙静滔呼吸沉沉,有些郁郁,于是乖乖给他抱住。但他到底要脸皮薄些,于是将发红的面孔索性埋入对方怀中,管他是眼不见为净还是掩耳盗铃。
只是那秀气的耳垂愈发红得诱人了。
龙静滔忍住嗫咬的冲动,将怀中的软玉温香放开。唉,地点不对哪!在这种地方做出亲密的举止,他薄脸皮的美人可是会恼羞成怒的说!
于是牵了手继续走。好在游人已少,且他俩袖子又宽大,不注意还以为他二人不过比肩而行,倒没再惹多少注目。感觉倒对方紧握的手心温暖的执着,黎若低低笑了起来。他人本生得极为俊美,肤质也是极好的,极品美玉般的温润洁白,更兼得睫毛浓密又纤长,在秋日阳光的照耀下,明媚得胜似九霄天人。眸光流转间,醉了看花人。
咬牙,揽紧着蛊惑人心却不自觉的妖精,龙静滔轻功一展,拐了美人径入枫林深处人迹罕至处扑头盖脸便是一顿狂吻。承接着这一阵狂风骤雨般的热吻,黎若微眯起美眸,一付偷腥猫儿的模样,看得龙静滔下腹一紧。
咕咕闷笑,黎若猛然将人推开,莲步翩跹,速速退了两三步。而后立定,吃吃而笑。
唉,近来某个妖精迷上了干这等放了火就跑的害人勾当,可怜他这唯一的受害者还只能一劲儿忍耐——那家伙,精乖得紧,专捡这种自己不能将他就地正法的时间场合——其实,也不是真不能做什么,只是舍不得在这种野地里将自家宝贝心上人拆吃入腹。
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虽然暂时不能收帐,这高利贷,利息总是要付的。
良久,二人才钻处枫林,一个面色潮红,一脸难为情;一个则心旷神怡,一付饕足模样。恨恨一瞪,黎若又忍不住抓过龙静滔衣角,擦手。
又一路走走停停,不知不觉间,身边已无游人。黎若觉得有点子饿了。正巧前方有山崖,崖畔隐隐一带银光闪烁,于是黎若扯了龙静滔便寻了过去。
抄了水洗手。近日没见下过雨,这本就不大的溪流越发的小了。龙静滔自肩上取下包裹,打开。除却食物,内里竟有一小瓶葫芦酒。拔开塞儿,酒香四溢。黎若抢过,咕嘟咕嘟便有一半下肚,龙静滔忙抢回塞上。空腹饮酒不宜,何况某人酒量也就那么点儿。虽然醉后的黎若实在可爱的紧,但龙静滔可没有与人分享的雅兴。
那点酒其实醉不到人的。只是山风一吹,酒气儿上涌,黎若登时只觉得色胆一壮,奔龙静滔身边一坐,水眸高高挑起,放开嗓子便吼了起来:“我站在、烈烈风中!恨不能、荡尽绵绵心痛!望苍天、四方云动,剑在手,问天下谁是英雄!”顿了顿,他食指一挑,勾起龙静滔下巴,声音柔软了下来,“人世间有百媚千红,我独爱、爱你那一种,”龙静滔啼笑皆非,可是难得一次黎若冲他唱情歌,确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打断的。可是,听到那句“多少年恩爱匆匆葬送”时,到底忍不住色变,狠狠堵住了那张嘴儿。这妖精,专是生来气他的!唱个情歌都要让他郁闷郁闷!唉!罢了罢了!也不知前生今世,到底谁欠了谁。
酒气儿一点点自唇齿间传递在两人口中。良久,唇分,黎若双眸晶亮,低低笑:“不喜欢么?那换首给你听罢。”
“曾经真的以为人生就这样了,平静的心拒绝再有浪潮,斩了千次的情丝却断不了,百转千折它将我围绕。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哪里好,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是鬼迷了心窍也好,是前世的因缘也好,然而这一切已不再重要,如果你能够重回我怀抱。
是命运的安排也好,是你存心的捉弄也好,然而这一切已不再重要,我愿意随你到天涯海角。
虽然岁月总是匆匆的催人老
虽然情爱总是让人烦恼
虽然未来如何并不知道
现在说再见会不会太早?”
清风,红叶,碧草离离,伊人青丝飞扬,白衣飒飒,眼中有温情流转,背后是蔚蓝天空,万里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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