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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羔羊 (三羊开泰最终回)-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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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遇见疯子了!倒霉透顶的宁与锦问路不成反被‘劫吻’,
  偏偏方圆百里除了这失恋的臭男人和他之外没有别人,
  亲是不亲?自尊重要还是回家重要?
  这酒吧真是绝!一酒难求不算,竟用拳头招呼客人──嘿!
  这宁老板不正是那个‘路痴’吗?看来他的优点只有长相不差,
  缺点则包括冲动、没风度又小气巴拉……
  奇怪!那他郑雅今为什么就是对他‘一吻情深’?
  跟男人恋爱?别、别傻了!宁与锦自认爱情观念保守,
  虽然觉得有个会煮消夜给他吃又温柔多情的上班族恋人也不错,
  可是……不行!不可以搞同性恋啦……


  漫谈书与狗灵涓
  最近不知为什么,不再想要热恋,而追求一生一世的关系;平淡且圆满,有痛苦亦有甜美,牵手走过一世的关系。
  有朋友说我变圆融了,和几年前相比棱角少了很多。笑了笑,我只是觉得很多事没有生气的必要。我想,我会继续变化,或许会再圆滑一些,或许又会回复从前的不稳定;而在变化到来前,又有谁知道?
  我总觉得变化不会不好,端看人怎么去思考。
  最近不知是SARS的关系或是什么,老会想起蔡蓝钦的‘这个世界’,那词写得多好,不管过了多少年仍让人微笑。
  《迷途羔羊》这本,原先只打算讲述宁与锦迷路的可怜,下笔时却不断想着迷途二字是否也代表着他在人生道路上的迷惘?
  于是,加入了冲突。
  郑雅今是在《羊入虎口》时就已设定好的角色,对照宁与锦的迷惘,他了解自己在做什么,亦有勇气贯彻下去。
  写着,不禁想起一句话:能伤害自己的只有自己。
  于是,齐荫和朱叶努力协调厮守一生;官阳泰即便不被家人理睬也不害怕去爱,最后抓住了孟德耀。
  交稿前我印出来重看过,修正了一些字句,看着宁与锦的二哥宁靖冕,微笑地发觉他好像是我以前没写过的类型,稳重、威严又带点孩子气。
  我在想,总有一天要让这种男人当主角写个过瘾。
  什么时候写?呵,不知道!
  (忽然好想学宁靖冕赖掉就算了,可惜我的事有黑字白纸为凭,呜!)
  在写这本书时,冕和晏的事原本仅是为了让宁与锦的恐惧有理有据,可是改错字时看了一次,修稿时再看一次,再加上听着陈奕迅的‘兄妹’,总觉得把兄妹二字改成兄弟就是他俩的情况了。
  在动手之前犹豫了很久,因为一开始就打算让冕最后和晏在一块儿,但越写越发现那个我配不出来的牡丹,如果让宁靖冕和他配一对我、会、写。
  总觉这两人能擦出不错的火花,可是也舍不下最初对晏的感觉。
  最后,还是决定照一开始的想法写,为了不让人催这不太可能成书的故事,于是写了番外篇。
  其实我本来只打算写一篇的,以冕的角度来看这份恋情,结果……才写三行,就知道非得两篇才能结束,然后生了‘河清海晏’。
  我后来一直在想,宁与锦真的看到大哥和二哥走在一块儿时,会不会当机?还是会被二哥吓得连当机都不敢?
  宁与锦怕二哥宁靖冕怕得半死,至于为什么,请自行往下看啰!
  最后一定要讲讲诺诺的事情。
  写序时是在半夜,可是我凌晨十二点半从床上醒来时,从娘亲大人口中得知可怕消息,诺诺不知跑到何处去了。我本来没有太在意,虽然上次老鼠药事件起因也是它乱跑,但现在不是灭鼠时期,应该不会有问题才对。
  但终究是放不下,凌晨两点拎着钥匙到附近找了一次,气温很高、夜风很凉,找不到狗儿的心情比冷气机还冷。
  回来后坐在计算机前什么都写不下,没法不往坏地方想。
  三点半……又去了一次,特别穿上好走路的鞋子,扩大范围搜寻着,不过仍旧没有诺诺的下落。
  昨天娘才问我诺诺换算成|人类的年龄应该多大了,我说一般来说是一比七。可是以前兽医说过,它体型较小寿命应该短些,所以应该是一比八或一比九,如果以八倍计算,今年九足岁的诺诺换成|人类年龄该七十好几了。
  想着大病之后它的健康情况一直不好,想着它眼睛有白内障,耳朵最近又不好,想著有人说狗儿将死前会离开家独自死去……归来时已四点,回程的路上眼睛湿润。
  回到房间后坐在计算机前发呆,一个字也打不下去。MSN6。0版能放小照片,我放的是诺诺的头像……大而清晰的一张脸,看着看着,蓦地觉得好像遗像。
  五点,天蒙蒙亮,窗外忽然传来一声狗吠,急忙冲下楼果然看见诺诺。它摇着尾巴快步走回家,就着水盆补充水分,完全不知道刚刚有个多愁的主人伤怀着。
  脸上仍是欣慰表情,回来就好,没事就好,它若出事我什么都不用做了。
  安顿好诺诺,发现阳台的草草树树该喝水了,拎着水桶浇完水,洗个澡将一身汗洗去,到冰箱拿养乐多喝时,才发现每天早上固定带诺诺去散步的奶奶,已将狗儿带出去了。我没想太多,它白天比较不会放肆乱跑,因为车多人多,它有点神经质。
  重开计算机,放了万芳的专辑,擦拭眼镜、喝口水,奶奶来敲门说诺诺又跑掉了。
  这次,没再胡思乱想,倒是在考虑等会儿它回来,要狠狠打一顿。
  嗯……问我会不会真的打哦?刚刚不是说了吗?它没在家我什么都做不了,它回来后,我当然是狠狠打──键盘。
  顺便一提,涓姐的至理名言是:狗有崇高的家庭地位,不要命的就把狗弄丢吧,保证被念几十年!

  这个世界  词∕曲:蔡蓝钦
  在这个世界 有一点希望ˉ有一点失望 我时常这么想
  在这个世界 有一点欢乐ˉ有一点悲伤 谁也无法逃开
  我们的世界 并不像你说的真有那么坏 你又何必感慨
  用你的关怀 和所有的爱ˉ为这个世界 添一些美丽色彩
  人不如狗的涓
第一章

  夜深露重,一辆老旧公车停在路灯旁,公车站牌和路灯是附近唯二感觉得到文明存在的东西。
  配合著路旁虫鸣鸟叫,待车上唯一乘客下车后,车子又摇摇晃晃地离开。
  乘客是个男人,头发仅长三分,让人直觉联想到军教片里的阿兵哥。
  他的个子不是很高,约莫为一百七十几公分,体格不是很壮也不至于弱不禁风,脸蛋是很男生化的方正轮廓;不至于让人疯狂着迷,也不会使人一见就厌。
  总体成绩中上,若去参加联谊必定交得到女朋友。
  下了车之后,他不知是被此地的荒凉吓得动弹不得,或在车上昏睡一阵此时尚未回神,只会愣愣地站在原地呆呆望着公车远去。
  直到公车消失在夜幕中,再也见不着踪迹,他才缓缓退后靠在灯柱上,双手抱胸。
  静默一阵子之后,他开始鬼吼鬼叫:‘可恶!为什么又迷路了?那个该死的外送员,如果不是他请假我干嘛要出来买东西?下次被我撞见绝对给他好看!’
  对着满山虫鸣咆哮完,男人认命地找出手机,叫出熟悉的号码。
  今天不是他第一次迷路,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迷路时最好的解决方法当然是──叫出租车。
  拨号声后,一个低哑的台湾国语声出现在行动电话另一头。
  男人很自然地说道:‘我要一辆出租车。’
  短暂静默后……‘我如果知道我人在哪里,还需要找出租车吗?’男人的音量陡然加大。
  不一会儿,他的脸色转为羞赧,声音变得小而客气:‘嗯!说得也是,不知道地点你们没办法派车,我了解……’
  ‘问我怎么来的?坐公车啊!’
  ‘几号公车……不知道,反正不是十一号。’他讲了个冷笑话。
  ‘旁边有什么标志哦?嗯……有树和一盏路灯。站名哦……’
  男人抬头看看油漆斑驳的站牌。很好!站名已经消失在岁月里了。
  ‘不知道。’男人响应道。
  唯一不需要号志而他也认得的地点名叫──荒山野岭。
  ‘你说这种地方到处都是,呃!我想也是。你叫我不要再打来了……谢谢哦!我也不想再打过去,你以为我爱打啊?’
  愤怒地重重挂断手机后,男人望着手机长长叹息,无计可施地收起来,考虑用树枝指路的方式决定往哪一边走。
  男人的名字是与锦,有个很特别的姓──宁。
  职业是酒吧‘地下室’的老板兼酒保,心情是风雨交加雷电劈,而且很明显地他现在处于悲惨状态──迷路中。
  他本来就因方向感不佳几乎不外出,若不是该死的超市外送员请假,责任感强的他为了晚上正常开店不至于断货,才不会硬着头皮出门呢!
  刚出门时还好,不常外出的他研究很久的公车路线后,总算坐上正确公车。
  因为第一次转车很顺利,又在公车上寻到位子,放下心来的他在车子摇晃下不免昏昏欲睡……等他一觉醒来,天哪!竟然坐过头!
  吓坏了的宁与锦连忙在下一站下车,想尽办法坐到目的地,结果不知是太累或是怎么的,他又睡着了一次,然后就在这里了。
  唉!现在问题可大了,他该怎么回市区?最低限度也要到市区才能叫出租车。
  早知如此,他直接坐出租车出门便罢,才不会落得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叹息之余,他忽然发现不远处停着一辆车,车上有人。有人耶!
  会到此时才发现车上有人并不能怪他,因为整辆车都是黑色的,又不是高贵气派的黑亮,而是一种沾满灰尘的可怕颜色;加上车子位于路灯照不到的死角,又没有开任何车灯,他一时之间没注意到实属正常。
  让他察觉车中有人,实在应该感谢老天爷在此时让车内人降下车窗露出白皙又富肌理的半截手臂。
  很好!既然车上有人,他当然不会放过求救机会。
  尽管平常遇到什么问题他都不肯向人询问,但凡在世间皆有非常时期,而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正是那个非常时期。
  ‘请问……’
  他挨近车子,刚说了个发语词,旋即得到一个意外反应──‘我失恋了。’车内的人平静地看着他,口气冷淡。
  若是在平常时刻,宁与锦很可能会被此人的声音稍稍迷住。
  声音的主人明显是个男子,是富有磁性的男中音,可以想见若换个地方、换个气氛,淡漠的宁与锦必会对男子的好嗓音多所关注。
  具体点形容,男子的声音就是很典型唱歌唱到走音也一样好听的音色,只要气流从他的喉咙通过,经过声带振动,再奇怪的话语都变得饶富魅力。
  可惜,宁与锦正处于无法欣赏的情况。
  急于回到市区的宁与锦,压抑住大声反问‘关我屁事’的冲动,努力装出和颜悦色,祈祷男人大发善心载他一程。
  ‘你能不能带……’
  ‘我喜欢他,他却喜欢别人。’男子自顾自地说下去,他面朝前而焦点落在遥远的彼方,不知是否在思念他喜欢的人。
  宁与锦不耐烦地叹了口气,又不能怎么样,毕竟这附近只有此人可能知道路。
  ‘你知不知道市……’
  宁与锦的话第三度被打断──男子缓缓转头,慎重地瞅着宁与锦,用他富磁性的嗓音道:‘吻我。’
  ‘你这家伙把别人的话当什么了……’宁与锦终于忍耐不住的朝车中人大吼。
  要知道他多年来没被人取绰号为‘良牙’,凭的可是他一双铁般拳头,惹火他小心生出两个黑眼圈来。
  ‘我知道你迷路,想要我送你回市区,如果能够送你回家更好,可是我们素昧平生,凭什么要我送你,如果你是歹徒我怎么办?’男子第四度打断宁与锦的话,用的依然是种淡淡然、事不关己的语调。
  ‘你到底想干嘛?’宁与锦口气何止不善,如果男子不是他唯一的救星,他早就一拳挥去让他知道什么叫坏人了。
  ‘我已经说啦!’男子轻轻漾开一朵迷人微笑,可惜在黑暗之中很难看得真切。‘我失恋了,想找个人安慰一下,我要求不多,只要你吻我就好。’
  夜风轻拂,明明仲夏夜里风儿沁凉,宁与锦却觉得背脊发冷,怀疑男子是生来克他的。
  要是依照他平常性子早就先K再说了,偏偏……偏偏现在揍不得人,那么男子不是生来克他是生来干嘛?
  ‘我不是同性恋。’宁与锦沉声道。
  ‘所以我没要求跟你上床,亲一下就好。’男子愉快地说。
  尽管夜色低沉,仍旧看得见他眼底的狡猾光芒,可惜察觉危险的宁与锦暂时无力反抗。呜!可怜他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啊!
  认清现实后,宁与锦咬紧牙根,努力制止那股将拳头送到男子脸上的想望。
  ‘助人为快乐之本。’宁与锦将青年守则念得像诅咒。
  说话时他的手握紧成拳,忍耐着,锻炼良好的臂肌高高隆起,气得七窍生烟。
  ‘是啊!助人为快乐之本,你就帮帮忙,给我一个吻啰!’
  男子答得很快,白牙一闪一闪的,看得宁与锦想打断它。
  ‘凭什么我要答应?’宁与锦怒极反笑。
  他左手又暗自握拳,准备给男子一个货真价实的黑眼圈。看在他失恋的份上,一拳就好,绝对不把他打到一口牙剩半口。
  ‘凭刚刚最后一班公车已经开走,而我是这荒郊野外唯一认识路的人。’男子笑得很快乐,双眸微眯,像只狡猾的猫儿。
  宁与锦怒火顿时熄灭,没勇气得罪唯一的救星。
  夜风呼呼地吹着,他的心境比夜风更冷,比求偶中的虫儿更想大吼大叫。
  ‘一个吻而已,而且眼睛闭起来嘴唇都是软的,吻男人或女人没有多大差别。’
  男子将魅惑力十足的嗓音放柔,引诱宁与锦俯下身子。
  宁与锦的表情越像慷慨就义,男子的声音就越快乐。
  ‘别以为这样子我就会屈服!’宁与锦朝着男子低吼。
  在发声的同时,他已有走路回家的心理准备,就算要走一、两个小时他也认了。
  没有公车,他还能叫出租车……呃!想起来了,刚刚出租车已经拒绝前来,男子是他唯一救星……可恶!他上辈子是造什么孽?为何救星如此恶劣?
  思及此宁与锦脸色丕变,望着男子的唇发呆。他真的要Kiss下去吗?谁来告诉他男子是在开玩笑,笑完就会善心大发带他回市区。
  ‘真的不屈服?’男子含着笑问,语尾上扬。
  ‘我宁愿走路回去!’一股火气冒上来,宁与锦没想到后果即撂下话。
  ‘你知道哪个方向是通往市区吗?’男子懒洋洋地退后一点,将背靠上座椅,好整以暇地等待宁与锦的反应。
  车外的人瞬间石化,呆呆地望着男子,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的确不知道!
  走错方向,可就不是一、两个小时能解决的……真是太好了!他迷路已经够悲惨,竟然有人趁火打劫;抢钱就罢,眼前这个家伙竟然要抢吻……‘吻,是指唇碰唇的行为,你别想搞亲亲额头、脸颊一类的敷衍行径。‘在宁与锦想耍诈之前,男子先行出声警告。
  宁与锦头撇开,一副士可杀、不可辱的模样。
  ‘这里岔路多,你有自信回得去?可别又迷路了。迷路不打紧,若是又遇见我……就不是一个吻能解决的。’男子继续以他低沉嗓音,提醒宁与锦现在的处境。
  宁与锦刚刚举起的脚放回原地,转过身来,恶狠狠的看向车中男子。
  ‘就一个吻?’他的声音由齿缝中迸出来。
  识时务者为俊杰……他不断在心里重述此语,以防他做出什么对不起天、对不起地、更对不起他自己的事情。
  男子噙着笑点头。
  四周虫鸣跟着唱和,听在宁与锦耳里格外刺耳。
  他仰头向天并转看四周,祈祷能多找到个人让他免于被蹂躏。很可惜无论是左边还是右边都空荡荡的,不见灯光便罢,连个鬼火都没有。
  很好,他的救星竟然只有眼前这个混帐!
  ‘只是亲一下,又不是叫你去看牙医,没必要怕成这样吧!’男子轻讽道。
  ‘我不怕牙医!’宁与锦忍不住抗议。
  他最怕的事情叫迷路,牙医有什么好怕的?跟站在街头近乎无止境的茫然比起来,痛个几分钟又算什么?最多他先吞两颗强力止痛药,再威胁医生打麻醉,男子汉大丈夫绝对不怕牙医!
  ‘那,吻我吧!’男子露出一口白牙,笑得开心。
  宁与锦正想发作,却在送出拳头前又想起自己可怜的处境。
  混帐!从小到大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敢对他说如此大胆露骨的话!
  更正!有人敢,但没人全身而退。
  很好,这家伙别再让他遇见,否则……哼哼哼,大家走着瞧!
  ‘你什么时候做,我们什么时间走。’男子悠哉游哉地盯着宁与锦,反正他时间多得很,就不知宁与锦赶不赶着回家啰!
  火气直达天际的宁与锦低头瞪着自个儿的脚,即便他很想揍这男人两拳,但好汉不吃眼前亏,先脱离险境再说。
  下定决心后,他先是定定地望着男子三秒,试图依凭微弱光线将男子五官记清楚,以免日后想报仇却找不到仇人。
  然后仰天一个深呼吸,愿全能的天神赐给他神奇的力量。
  最终……无需特效,宁与锦自己能演出慢动作,他用最慢速度将头往下低,认命地倾向前对上男子的唇──吻下去。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他们唇碰唇的刹那,不远处出现一丝灯光,紧接着一辆出租车出现在宁与锦的视线之中,而且是空、车!
  可恶!如果他多考虑几秒就好了,呜呜呜!为什么跟男人接吻后,他的‘希望’才出现呢?难道是万能的天神离他太遥远,传送奇迹有时差问题吗?
  不管原因为何,宁与锦反射性地伸手拦下出租车,另一手挥向男子,以一记响亮的巴掌讨回方才一吻的损失。
  夜深露重,男子抚着被打肿的脸轻笑──非常有问题的那种笑法。
  只因他在不远处,就是宁与锦刚刚下车的地方,看到一串闪着银色光芒的钥匙。呵呵呵!看来他们缘分未灭。
  付了出租车钱后,宁与锦带着已达临界点的怒气走回‘地下室’门口。
  有个看起来像高中生其实已是社会人的男子站在阴暗的店前等他,脚边放着一箱东西。
  从他站不直的姿势和几近呆滞的神情,猜得出来他在此等候已非几分钟之事。
  见到宁与锦出现,男子忙不迭地趋前迎接,感觉上他已经等到快抓狂了。
  ‘与锦哥,我等了你好久。’尽管男子站得腿酸,出口的话仍是一味讨好,并非他天生客气,原因在于宁与锦的表情,嗯……很杀人!
  宁与锦瞟了他一眼,嘴里嗯哼一声算是应答,仍继续往家门走。
  ‘真是不好意思,还让你出门。’男子搓着手笑,生怕宁与锦翻脸。
  他就是被宁与锦恨得半死的外送员,若非他临时请假,宁与锦又怎会在荒郊野外迷路,更别提被某个混蛋骗去一吻了。
  如果外送员不晓得宁与锦迷路的本领超强就罢,偏偏他晓得,深刻的了解……比如说大清早有个人打电话来说马上过去,却到了夜深才出现,中间时间悉数用在迷路上,谁会印象不深?
  而且外送员对宁与锦的拳头之硬、个性之冲动也知之甚详,实在很害怕宁与锦迷路归来,会一个不小心将怒火发泄在他身上。
  宁与锦蹲下身清点箱中物,而后伸手向男子要货单,一边用左手下意识地擦过嘴唇,好似沾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非得狠狠地一擦再擦才弄得掉。
  ‘与锦哥,你还好吧?’外送员陪笑道。
  宁与锦仅是抬眸瞄了他一眼,仿佛在说:好?好会是这德行?
  依旧不出声的宁与锦起身准备开门,虽然时间已晚,不过PUB本就做夜晚生意,现在开店应该还有客人,他想好好过日子自然得赚钱。
  ‘我帮你搬进去。’外送员讨好的道。
  然而他却在同时发现宁与锦的异状──有个人在他面前石化,不发现才奇怪!
  ‘与锦哥?’外送员试探地唤道。
  ‘该死!’
  宁与锦从牙缝挤出两个勉强称得上能听的字眼后,紧接而来的是一串难以入耳的三字经、七言绝句和九字真言。
  他的钥匙不见了!
  他有绝对的理由相信,是被那个变态色魔拿走的。该死!上面有好几支最后一把备份,以及他千挑万选才相中的钥匙圈。
  他不狠狠揍他两拳,誓不为人!
第二章

  只要不是初次到来,任何一个客人都知道‘地下室’里只有一项规定不要惹宁与锦。
  倘若有人一个不小心忘记此规则,马上会收到宁与锦的警告,警告内容相当简单,不过是一拳而已足以让人去厕所把胃清空的一拳。
  基于上述理由,‘地下室’是个和平的地方,好事份子不是被宁与锦打跑,便是从此之后对宁与锦五体投地,成为这里的常客。
  不过,是人都有弱点,宁与锦也不例外。
  他的弱点不是脑筋转得不够快,这点在对手被K得头晕脑胀后,不至于成为他的弱点;他的弱点亦非不太会调酒,‘地下室’里几乎不卖酒,他只要会倒果汁、热牛奶即可,调酒并非必备能力。
  因此煮菜难吃也绝不会是它的弱点,反正除了他之外,谁也吃不到他煮的菜。
  宁与锦的弱点十分简单迷路。
  想当年宁与锦出生时,虽然不是是人见人爱的白玉娃娃,倒也称得上五官端正,而且发育、智力等等都很正常,出麻疹、水痘、玫瑰疹的时间亦和大多数孩子相同。
  所以当他上小学时,众人都不能相信他一个人从校门口会走不到教室,去了厕所会迷路迷到校外去,完全不知道是怎么走的。
  一开始老师和宁家父母都认为宁与锦是上学不适应症,他幼儿园时都很正常,没理才到了小学才发病啊!
  后来大家才想起来,宁与锦念的幼儿园总是团体行动,连上厕所也不例外,校车也是这个门口接人再送到另一个门口,根本没有机会迷路。小学以后一切得靠自己走,就……至于幼儿时期茫然地站在厕所找饭吃,所有人都认定是他爱玩所致,无人相信宁与锦真是迷路逃到厕所去的。
  打从发现儿子有此重大缺失后,宁家二老简直伤透脑筋。在学校时尚能请同学看着他,入了社会该怎么办?总不能为了他路痴到极点而申请导路痴犬吧!
  呃!通过的机率可能等于零。
  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家境小康,帮忙儿子‘安度余生’不成问题,只是夫妻俩年收入相加仅仅三百余万,真、的、不、多。
  纵使钱不是万能,但在超级市场、综合医院和某间餐厅旁买间房子,供他们的儿子住上一辈子,倒是可以做到。
  于是乎宁家二老为宝贝儿子左寻右觅,虽然没觅着尽善尽美的居所,至少也寻得一间好房子。
  这房子对面开着两间医院,一间牙医、一间小诊所,牙医旁是中药店,诊所旁为自助餐店,此外左边是水果行,右边为二十四小时便利商店,便利商店旁则为书局,传统理发店在书局旁,往前走五十公尺马上进入传统市场;转一个弯绕到大马路,直走十分钟便到达某知名大学。
  大半民生必需品都能在附近找到,就连邮局都开在通往大学的路上。
  这里一切配合得妥妥帖帖,简直可说是为超级大路痴宁与锦所设计的。
  问题只有一个,此幢房子和宁家相差没有一千也有几百公里。
  说穿了,此处压根儿落在另个县市中。
  若不是宁与锦坚持男儿志在四方,终生住在家中丢脸,他家父母必定一辈子将他留在身边,只差没在他脖子上绑条狗炼,以防一个转弯儿子又失踪啰!
  既然宁与锦立志住到外地去,他可怜的双亲不得不同意,只好在某都会区找到堪称一流的住处,并规定宁与锦非考上附近该所大学不可,否则不许离家。
  想当然耳,宁与锦考上了!
  别人看着榜单是喜极而泣,他家二老则为日后苦难而一脸呆滞。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他们只得认命做准备。
  首先,他们陪同宁与锦在开学前一个月住进此居,在足足四层楼的屋子里,一楼一楼走过几十遍,十天后宁与锦终于成功的由饭厅走回卧房,却在半夜拨手机给他爸妈,问厕所怎么走……经过漫长的训练,苦命的宁家二老依依不舍地回故乡去,放儿子单飞。
  开学第一天奇迹似地,宁与锦从家里走到大学一次成功,从大学走回家里嘛……嗯!不知为何走到火车站去了。
  不管如何,相同的路走了四年总会记得,况且他家附近几乎什么都有,数项优点相加之后,宁与锦的大学生活过得尚称惬意。
  至于被他家爸妈视之为地狱中的地狱、浩劫中的浩劫,比任何事都可怕的兵役,因为宁与锦恰巧和大学同学抽中同一部队又分到同一班,一年十个月里皆有人带路,感觉真好。
  通过种种可怕考验后,最让宁家二老担心的问题于焉到来工作。
  现今社会里在家工作的人不算少数,不管做什么都好,只要不出门对宁与锦来说危险便不存在,可惜他过去二十几年生命里没有培养任何一种特殊技能……好!如果迷路算‘特技’的话,他有一项。
  此问题不光宁与锦烦恼,他的父母更烦恼,一个在家都能迷路的人,还指望他能出去工作?九成九的可能在适应公司地理环境前就被解雇啰!
  二老虽然收入高却不是公司大老板,自然做不了主收容儿子进公司领干薪。
  所以,当宁与锦决定将一、二楼改建开PUB时,家中没有任何人反对。
  正确来说,他们是为宁与锦终于觅得工作高兴得半死,出资的出资、监工的监工,生怕宁与锦找不到工作,得靠他们养一辈子。
  可怜的是,改建之后他在家迷路了足足十天。
  第十一天傍晚,宁与锦终于找到卧房,却发现他必须回‘地下室’开店,霎时宁与锦万分挣扎,深信他此时不好好和被被、枕枕温存,下一次恐怕要等好几天后了。
  不消说,抱着必死决心下楼开店的宁与锦,再看见卧房是三天后的事情。
  另外有件事情,不管是宁与锦或是他的家人都始料未及。
  也是啦!开店的时候任谁都料不到‘地下室’的客人多数为同性恋者。
  整个空间里,无论是嘈杂的一楼或宁静的二楼,全是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相依相偎;男客追逐男客、女人挑逗女人的景像在此稀松平常。
  纵使有形单影只坐在吧台边的,搜寻目标一样是同性……如此情状,莫怪宁与锦双亲心生疑窦,怕儿子压根儿是同性恋者,碍于他们俩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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