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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乐当及时(就是前面虐的要死,后面宠的要死,最后要死没死,完了.)-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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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早,林煜城出门办事,走前对他说:“你想去哪里就去吧。”当然还是有条件的,必须让几个人跟着他。
  于是他终于有机会踩在南京路的光辉大道上。至于跟着他的人,被他三下两下就甩掉了。
  自由的感觉真好!季为乐伸了个懒腰,四下里看看,决定先填饱肚子。摸摸口袋一分钱都没有。看看身上唯一值钱的也就是林煜城送他的一块表了。在附近找了家典当行,决定把那块看着挺普通的表当了。
  柜台太高,他等了很久才听到头顶上传来典当师的声音,他说:“十万。”
  “十万?”季为乐惊呼一声,这么值钱!
  “这已经是我们能出的最高价了。”典当师礼貌地说。
  “成交!”
  直接签下死当,季为乐拿着十万块的支票发呆。这要怎么用呢?走了几步又回头问典当师:“你们有零钱没有。”他只是想买个土耳其蛋卷。
  零钱当然是没有,还害得正在得意的典当师以为他反悔,差点丛椅子上摔下来。
  没办法,他只好取完钱,从里面抽了几百,把剩下的都捐给一个福利社。把人家感动的……
  买了四个土耳其蛋卷,自己吃了两个,另外两个喂了公园的鸽子。
  吃饱喝足,他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手插进大衣的兜里,缩着脖子对着天空发呆。
  眼前都是一些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景物。他以前从来没有心情也没有时间停下来好好看看这个世界。他无时无刻不在给自己寻找快乐的方法。然而现在,就在他人生已经能清晰地看到尽头的时候,他对那些让□愉悦的事物已经没有了兴致。
  他在追求一种宁静。一种鲜衣怒马、快意恩仇后的恬然淡定。
  他忽然又为自己有这样的想法惆怅起来。他觉得,他大概是老了。
  老年人,就像老头子那样,经常坐着坐着就睡着。迷迷糊糊中他还在想,林煜城会不会来找他呢。
  而林煜城听到他派的人把季为乐跟丢后只训斥了他们几句,并没有再让人去找。季为乐身上没有钱,他想走也走不远。一直束缚他太紧,难得也让他放肆一次好了。
  他赌季为乐会自动回到他身边。其实从很久以前,他就曾想过要季为乐离不开他。疏远他的朋友,宠着他,让他连吃饭这样的事都要依赖他,让他没有他在身边就过不下去。那时,季为乐至少还有他父亲庇佑着,现在,他是完全的一无所有。
  除了他,季为乐没有人可以依靠。这样的事实让他充满罪恶感的安心。
  从上午八点到下午四点,季为乐一直没有回来。他在公司的会议开的很不专心,为了避免犯低级的错误,他提前散会回到那个亲手仿造的季宅。
  随着时间越来越晚,他也越来越焦躁。每次听到门铃声都充满期待地看向院子,可随后进来人总让他生出一股怒气。所以那个下午倒霉撞上林煜城的佣人都有幸见到他们林先生不同以往的一面。
  太阳微微西斜的时候,他终于坐不住。派人去找。很轻易的就找到了,在市中心的人民公园。
  那个让他一整天都心神不宁的人正坐在长椅上安然地睡觉。有小孩子把球扔到他腿边也浑然不觉。
  刚刚还是紧张的心在看到那个人平安无事后慢慢镇定。林煜城步履轻缓地走过去,在季为乐身边停下。睡着的季为乐脸上充满了稚气。记忆中的娃娃脸已经不见了,但跟同龄人比起来还是觉得小。歪着头的样子,好象已经睡了很久。
  有种人,无论在什么场合,像飞机的候车区、餐厅或是公园的躺椅,都能很轻易就旁若无人地睡着,这样的人是幸福的。
  现在,那个幸福的人正眨着眼皮,懒得只睁开一只眼睛看那个情不自禁摸上他脸的男人。准确的说是红影。
  红影的身后是更加鲜红的夕阳,把半个天空染得要烧起来。公园的草地撒上一层朦胧的彩雾。
  只可惜眼前的高大男人破坏了夕阳美景的和谐。季为乐不悦地对林煜城挥挥手说:“你走到旁边去好吗。本来很美的一副画面,你一出现就变成了灵异照片似的。请你离开我的视线。”
  林煜城很配合地在他身旁坐下。两个人看着太阳西沉,直到天边只剩下余辉欲退未退。
  “怎么出去了那么久。”林煜城问。
  “我在想你会不会来找我。”季为乐说。
  “我在赌你会不会自己回来。”
  “我要是真不回来了呢?”
  “你以为?”
  季为乐撇撇嘴,反正他跑不掉,随便问问而已。
  黑暗把天空最后一点光吞没,公园里也渐渐没什么人了。林煜城牵起季为乐的手散着步走回家。明知季为乐只是看不清自己,他还是当他失明了一样,拉着他的手,告诉他前面有石头,到哪里要拐弯。季为乐也不笑他,默默跟着走。
  一路上,林煜城想的是;他们有多久没有这样静静地散过步了。
  季为乐想的是:他们还有多久这样温馨的日子呢?
  两人各怀心思地回到家。一起吃了晚饭,各自回房洗澡。
  差不多到了季为乐睡觉的时候,林煜城敲开他房间的门,像往常一样跟他道晚安。季为乐却没有要安的意思,在他转身的时候又把他叫住。
  他用曾经叫秦展扬那样甜腻的语气叫住他说:“林煜城,今天跟我一起睡吧。我们有好久没有一起睡过了。”
  感觉这样还留不住林煜城,又从身后抱住他,在他背后蹭啊蹭啊,蹭得林煜城满身的火。
  “要不要来做个爱?”季为乐面对着林煜城笑。
  下一刻就被扑倒在床上。
  “你自找的。”林煜城说。
  房间的灯不算亮,还能清晰地看到几只小虫子在灯管那里徘徊。
  林煜城的动作轻柔地像虫子的翅膀,把季为乐弄的痒痒的。刚耐不住痒傻笑了两声,嘴唇就被覆住。
  跟他□就这么好笑吗,林煜城有点伤自尊。
  他们有好久没做过了。季为乐努力在脑子里想他们的第一次,第一次他从后面进入的时候把他弄的很疼。他的快感还是他用口带给他的。
  如今,他对身上这个人的身体早已经陌生。但林煜城好象不是这样,他准确熟练地□着他的敏感区,跟他的舌头玩各种游戏。
  季为乐看着发出柔和光线的灯管,看着小虫们一只只扑过去,思绪飘来飘去,身上的人如何□他都提不起性趣。
  “呵呵。”他居然笑了。
  林煜城从激|情中抬起头看他,问:“你笑什么?”
  季为乐盯着他看了会儿说:“跟一团红色的影子□还真是奇怪。”他本想说鬼压身来着。
  听到这样的话还有兴致做下去的估计就是急色狂了。
  林煜城抱着他缓了缓急促的呼吸。这个人、这个总是轻易挑起他欲火的人,如果以后他要用这一招来折磨他,那总有一天他会死在他床上。
  听着浴室传来哗哗的水声,季为乐看到一只虫子的翅膀哧的一下冒出点点火星,往地上坠去。
  林煜城洗完出来,抱着他说:“什么都不做,睡吧。”
  他一直闭着眼睛没说话。总是看到一团红影在眼前晃来晃去还是有点影响睡眠的。
  许久,他听到林煜城的呼吸变的均匀才把眼睛眯成一条缝头看他,没想到刚好跟林煜城深邃的目光对到。赶紧又闭上。
  深邃的目光?
  他猛然睁大眼睛,果然还是看到了深邃的目光。林煜城的眼睛,很漂亮。
  “呵呵。”说不清的感觉只有化为一笑。
  “你这次又笑什么?”刚刚林煜城一直在想自己变成一团红影的样子,很想问问季为乐,他眼中的他真的很可怕吗。他知道季为乐没有睡,可是看着他疲惫的脸又不忍心叫他。
  “林煜城,如果我当初没有把幼凡给你吃了,你会怎么样?”这个答案对他并不重要,但为了接下来他要说的话,他还是要问一问。
  “我还是会从你那里抢过来。不过你这么笨,肯定很容易就被我把幼凡骗到手了。”林煜城斟酌了一下决定说实话,“但是骗到手以后,我还会像现在这样把你绑在身边。那时我不知道你只能活到二十六岁,而你也绝对不可能告诉我,你那么笨。所以,几年以后,你突然死了,那我说不定会拼了命去找第六颗幼凡。找了很久很久,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早就……变成了一只鬼。”
  林煜城悲戚的样子好象他说的那些真的发生了一样。
  季为乐觉得有些冷,用脚撩开林煜城的睡衣,把脚心放在他肚子上。一脸赖皮的样子说:“林煜城,在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爱你,但只有我能恨你。谁都可以抱着你睡,只有我才能把脚放到你肚皮上。嘿嘿。看什么看,眼睛里都有眼屎。”他用食指把林煜城眼角的一点液体沾掉,放在嘴里尝了尝,又把沾着他口水的手指放进林煜城嘴里。
  林煜城用舌尖勾了勾他的指甲。
  那晚,他二次被鬼压。
  林煜城起床后从季为乐房间出来,吩咐佣人不要去打扰他。等他醒了再进去。
  季少爷醒了以后,头脑还不太清醒,把林煜城的睡衣穿在身上松垮垮的。送饭的小辰看到他脖子上一小块一小块红色的东西问他是不是被蚊子咬了。季少爷为人很少有怕羞的时候,嘴里含着饭直接对着懵懂的小辰说:“是啊,好大一只蚊子,连屁股上都咬到了,你要不要看。”小辰羞红了脸。一边人生经验非常丰富的的扫地阿姨听出了其中的深意,差点闪了腰。
  每天例行的药又送来。季为乐不情不原的接过,刚要喝,手一滑掉到地上。这也是季少爷每天例行的戏码。
  第二碗照样端上来。又摔了。好,再第三碗。
  “少爷,这碗你总不能不喝了吧。”小辰以为这任性的少爷应该学乖了,结果好了两天又这样。
  季为乐呆呆看着面前的碗,伸过手,刚碰到又吓的一缩。
  “要不我喂你吧。”小辰说。
  他摇摇头,视死如归一样捧过碗,咣的一声,又从手上滑了下去。
  小辰无奈地蹲下去收拾,想她又要花半天重熬一锅了。
  季为乐看着自己的手,十指不沾阳春水,还特别白,像女人一样没有骨头。这样的手,打架的时候总是吃亏,指甲不够长连抓个人都不行。现在,却连碗都拿不动了。
  他又试着拿床头的相框,老头子和来叔在里面对他笑,可是连他们都不给他面子,相框照样摔了个粉碎。老头子本来就不平整的脸上又多了几条皱纹。
  他想想又去拿笔,总不至于连支笔都拿不动吧。笔是拿起来了,可是写的时候手抖啊抖啊,本来就无精打采的字更加像喝多了。
  小辰终于看出异常,奔出去让人把林煜城叫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情节这样发展大家是什么感觉。。。。。.
  
  
                  第二十七章
  
  张辰从来没有见过林煜城这么失态。从公司赶回来的时候,车都没有进车库就下来了,走到前院还被长廊下面的台阶绊了一下。
  她只告诉林先生季少爷的手有点发颤,林先生的表情就好象季少爷要死了一样。她虽然年轻不识情爱,但也从别人那里知道了一些他们的事情。
  两个男人相爱本就奇特,林先生更深情得让她觉得不可思议。那个任性的季少爷有哪点值得林先生对他这么好。长的又不是倾国倾城,就算用女人的眼光看也只能算得上可爱有气质。他还总把林先生的好心当驴肝肺。一看就是少爷日子过惯了不知道人间疾苦的纨绔子弟。
  不过他病了,还病得不轻,这就是林少爷对他好的一个主要原因吧。原本就瘦弱的季少爷病起来真的挺让人心疼,只是他平时脸上都挂着笑,对什么都不上心的样子总是让人忘记他是个病人。所以虽然他又懒又任性,也没办法真的去讨厌。
  林先生找来了一大堆医生。来季府的这段日子,什么医疗队、专家组她算见过不少。但是像今天这么多人的阵势还是第一次。
  林先生在季少爷房门前等医生的会诊结果,他表情很镇定,但有好几次手上的烟燃到根部烧到手指才发觉。
  医生终于出来,围着林先生用好多种语言哇啦哇啦讲了一大堆。说完一个个都摇头走了。林先生送走他们没有立刻去看季少爷。他靠在季少爷门外的墙上站了很久,看着走廊顶上的灯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推开门的时候,季少爷坐在窗台上,身上盖着棕色的毛毯,越发显得人很单薄。他没有察觉到林先生在看他,幽幽叹着气。她还以为季少爷从来不会忧愁烦恼,听到他的叹息声,心里也是一沉。
  门随后被轻声关上。她想还是帮季少爷把明天的药也一起熬了吧。
  听到关门的声音,季为乐迅速掩去忧郁的表情,对来人轻浅一笑。
  “等不到二十六了吧。”不是询问,而是肯定的语气。
  林煜城没有急着反驳,也没有安慰,只是佯怒地责怪了一句:“你怎么这么悲观,这不像你。”
  “我没有悲观,”季为乐拉了拉毯子的下摆,看不清表情,说,“我一直认为生命不在于长短,而在于生活的密度、浓度、清晰度、厚度……你懂我的意思吧。总之这些度够了,我的生命展开来不一定比别人轻薄。”
  林煜城只当他是诡辩,对他来说,如果生命中没有了季为乐,那他的人生根本就轻得不能再轻,薄得不能再薄。
  他走过去,把季为乐连人带毯子一同抱起,毫不费力地坐到狭窄的窗台上,把季为乐放到自己怀里。可能是幼凡的作用,二十四岁的季为乐的身体依旧纤细如少年。他总感觉如果自己是一块泥,那季为乐完全可以四肢展开地嵌进他的身体。他多渴望能像那样,把他死死地嵌住,再不用担心他会逃走或是……死去。
  虽然已经立春,但植物们好象还没有从冬天的余悸中回过神,院子里最早发芽的银杏树也早就枯死了。窗外除了索索瑟瑟的青杉就没有别的绿色。
  季为乐窝在林煜城的怀里,突然探出头指着窗外说:“柳絮!”
  林煜城顺着季为乐的手指望出去,只看到一株挂着零星残叶的枝条。
  “没有柳絮。”他抓住季为乐的手,把他冰冷的手指揣进衣服兜里。
  “没有吗?”季为乐眨眨眼,“我最近怎么老眼花。”又回过头看看林煜城说:“还好,看你还挺清楚。”说完,在林煜城的嘴上亲了一口,还故意亲的很大声。
  他没有再见那个心理医生,也不想去深入探讨为什么他看林煜城不再是一团红影。
  也许他那块四分之三也意识到他身体的状况了。闸门都生锈了还怎么拉。
  林煜城显然不满足于蜻蜓点水,拉过他又重重地吻住。
  当晚,他们相拥而眠。
  睡到半夜的时候,季为乐忽然醒了。这种情况实在太少,就算在牢房的时候,他也睡的很香。
  醒了就睡不着。他看着林煜城的睡脸,听着他的鼻息。他想如果他死了变成鬼是不是也可以在这样的夜晚回来看他而他却不知道,或者他正抱着别的男人也可能是女人,就像抱着他一样。那他要不要把鼻子拿掉再把眼珠放到头顶上吓吓那个取代了他位置的人?
  这么一想,林煜城的怀抱突然变得让他窒息,他挪开林煜城放在他腰上的手,确定没有弄醒他,转过身睡到床的另一边去了。窗外偶尔飞过一只蝙蝠,急匆匆的黑影在房间的墙上略过。连蝙蝠都这么努力地要活下去。
  你敢说一只寿命只有三十年的蝙蝠没有一只活了几百年的乌龟快乐吗?
  正把自己安慰得高兴,突然有个热热的东西来到他的腰上把他的身体往床中央带。他微微惊讶的转过头,以为是林煜城醒了。却发现林煜城的眼睛并没有睁开。他只是睡梦中下意识地在寻找他的身体,本能地想把他的身体带进自己的怀里。
  “林煜城。”重新被怀抱住的季为乐轻轻叫了一声。林煜城睡的很沉,依旧没有醒。
  清冷的月光中,季为乐看到满墙都是柳絮飘飞的光影。
  “还好,我还能看清你的脸。”说着这句话的人,眼前都是水雾。
  进了三月,天气开始转暖,季为乐反而时常觉得冷。林煜城在的时候,不管他去哪他都跟着。林煜城一边笑他粘人,可是只要一个转身看不见他就立刻到处去找。有时他粘他粘累了都不好轻易走掉,怕他再四处喊他的名字,喊的厚脸皮的他都不好意思。
  林煜城不在的时候,他就裹条毯子窝在窗台上。后来毯子也不够暖,干脆换成冬天的棉被。厚重的棉被让他心里塌实。至少一阵风肯定是吹不走了。
  可是当他第五次把墙当门往上撞的时候,他怀疑就算风吹不走他,他迟早有一天会像那些撞灯管撞玻璃的飞虫一样把自己给撞死。
  院子里新移植的银杏一直没有发叶,怕是也没熬过这里的水土,只不过最近季家包括林煜城都围着他一个人转,也没有人去管那棵银杏的死活。他想起以前和老头子坐在树下睡觉的情景,恍惚中第六次撞到了墙上。这次声音特别响,把旁人都吓着了,他倒下去的时候听到小辰叫他都带着哭腔。
  “为乐、为乐、为乐……”
  他听到林煜城在喊他,但他怎么也睁不开眼睛。
  “为乐,你醒醒。”
  感觉身体被人晃动,他很着急,强逼自己要清醒。
  像被谁推了一把,他终于把眼睛张开,他看到的是林煜城的背影。
  不知道怎么会事,他此刻站在自己的床边,看林煜城抱着床上还在昏迷的自己喁喁低语。
  他见过温柔的林煜城,见过冷酷的林煜城,见过高傲的林煜城,见过痛苦的林煜城。但是像这样,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去看他还是首次。看他如何对待自己,还是首次。他终于明白小辰每次说他任性时的心情了,被那么真诚的温柔对待着,他怎么还忍心不醒过来,怎么还忍心让林煜城脸上露出那么悲戚的表情。
  他走过去,感觉不到脚与地板接触的压迫,很轻易地就走到林煜城身边。或者可以说是飘过去。
  他先看了一眼昏迷中的自己,很气自己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跟窗外满世界的春色比起来,让人想多看一眼的兴致都没有。
  再看看林煜城颓丧的背影,他更想揍床上的自己了。
  “为乐……”他刚想动手就听到林煜城在叫自己,回头一看原来他叫的是床上的那个。不过他还是爬过去坐到他身边认真听他说话。
  他说:“为乐,你不要睡了。不要死。我们好不容易才在一起。我们还有好多事没有一起做。我们甚至没有一起出去旅行。”
  季为乐想了想,代床上的自己点点头。
  林煜城看着毫无反应的季为乐,把他严丝合缝地抱进怀里,继续他温柔的蛊惑:“为乐,我宁愿你醒来恨我一辈子,就算失去记忆也好,醒过来吧。我不想以后人生中的所有道路上只有我一个人行走,我不想因为太想念你,让梦里都充满响个不停的门铃声。你说过,我们都是孤儿。为乐,你怎么能留我一个人在这里!”
  季为乐听着眼泪唰唰地就流了下来。不过别指望他哭哭啼啼地冲过去把林煜城抱得只露出一个头,季为乐好象从来不会这样的剧情。他还是一贯地用打趣来表达自己的情绪,他在想:原来不管是像小白那样混黑道拿刀砍人的男人,还是林煜城这种混商场用钱杀人的男人,总之,在某些特定的时候,他们都一样煽情。
  季为乐从来不煽情,虽然他也是男人。
  他的情绪总是即刻流露,不隐忍也不超前。往往是那些对自己过于克制又不能完全冷清绝性的男人,才最会煽情。他们心底总有一股火苗在燃烧。而季为乐就是林煜城的火苗。
  他也是林煜城的光源,所以他不能熄灭。这样想着,身子突然一重,再睁开眼已然是在林煜城怀里。
  “你说的真肉麻。”他想捏捏林煜城的脸,但手怎么也举不起来,只好笑,用自己的身体笑还真费力。
  林煜城笑的更费力,说:“你不会是因为受不了才决定醒过来的吧。”
  两个人就那么傻笑着,看着。
  男人肉麻起来的时候真是挡也挡不住。
  可是死神要来你家喝茶也是挡也挡不住啊。
  季节是慢慢往夏天过了,季府却是一片冷清。人们像是怕惊扰了某个路过的鬼差,都轻手轻脚地走路,不敢大声讲话。季少爷已经躺在床上彻底不能动。林先生也不再工作,每天陪着季少爷,抱着他吃饭,散步,去厕所。
  季少爷除了笑就是面无表情,当然不是说智商退化了,只因为他都在睡觉。睡的时间越来越长,导致每次他的睡瘾一发作,大家就担心他再也醒不过来。但是没有人敢这么说,第一个这么说的已经被林先生从季府赶出去不知道流浪到哪里了。
  又过了两天,季少爷突然想吃蛋包饭,林先生做好,他又睡着了。怕他醒来饭冷了不好吃,林先生每半个小时就重做一碗,前前后后总共做了二十几碗。季少爷终于醒了,却想不起来要吃蛋包饭的事。弄到最后也没有吃。
  大家都猜测季少爷时日无多,但林先生的态度强硬,坚决不肯相信。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可以当着林煜城的面一边磕瓜子一边诅咒季为乐死,就是季为乐他自己。
  连季少爷都开始念叨要把自己怎么处理,烧了还是埋了,为了给祖国节约土地,还是烧了好。骨灰就撒在怒江州吧,他爸妈都在那里。说到一半,林先生早就走开了。
  他不能把季为乐怎么样,他还不能选择不听么。
  就在季为乐每日睡眠的时间快破了十五个小时的记录那天,季府响起了一阵不同往日的门铃声。
  季为乐破记录的计划被打断,有些不悦,听到小辰跑出去开门懒懒地想:该不会是死神来了吧。
  来人被带进季为乐房间。他看来人的一身打扮,想原来死神是少数民族的人。
  “我什么时候死。”这是他对死神说的第一句话。
  “这个嘛……”死神搓了搓下巴,“庄子说过:未始有物。既然世界上从来不曾有万物存在过,又何所谓得失、生死呢?”
  这死神说话还真悬乎。他忍不住直接去找庄子说梦了。
  季为乐睡着后,来人在床边仔细看了一眼便大步走出去。林煜城跟上,问:“赵先生,情况如何?”
  这位赵先生的本名赵志,怒族人,跟季为乐的母亲还有一点渊源。他说远远看到季府一片阴云笼罩便敲门询问是不是有将死的病人。林煜城最恨人说“死”字,当下就叫人把他哄走。情急之下他又问道:“是不是有人中了幼凡之毒,无药可医!”这才得以安然无恙进了季府。他承诺林煜城可以治好季为乐但林煜城必须拿一样东西与他交换。林煜城当然同意,只要治好季为乐,让他拿什么来换都可以。
  听到林煜城叫他,他没回头,门外几个保镖应林煜城的眼色出手阻拦他的去路。他无路可走才停下来用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林煜城说:“有幼凡护体的人还能被折腾成那副样子,林先生,你的手段也太狠了吧。”
  林煜城目光一痛随后一敛说:“无论如何,你说你有办法,就一定要治好他。”
  “我的办法是给活人用的,他都死一半了,还怎么救!”
  “不救,那你也别想出去。”林煜城简单地扔下一句话转身去看季为乐。
  “好好好,我救。我这是倒什么霉了,以为摊上件便宜事,结果是这么个大麻烦。”赵志激动地说着,嘴上两撇胡子一颤一颤,“我告诉你,要救他除非能找到另一个把幼凡与幼凡之血同时服用的人才行。找到了算你的造化,找不到也不关我的事。我说你,要不是你把弄成那样,抽了他那么多血,我只要一味药就能救他,现在你看看……”
  赵志被林煜城诡异的目光注视得说不出话。
  “你刚刚说要找到那个人,就行?”林煜城问。
  “是……是的。再加上我祖传的药。不过你找到那人的机会太小,幼凡总共就没几颗……”
  “不用找,我就是,现在你开始治吧。”
  难掩脸上的喜色,林煜城电话通知让人准备好一切必须的器具。留下目瞪口呆的赵志看着院子里的银杏。
  不知何时那短秃的树枝上已经发出几朵嫩芽。
作者有话要说:
我知道我狗血。。。。。。
  
                  第二十八章
  
  “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故两无为相合,万物借化。这是庄子的观点。他认为万物和谐,各得其所才是真性。所有的一切都会在刹那间消失,但不是泯灭,他们都将以另外一种形式出现。没有泯灭就没有存在。是生是死其实没有分别。你暂时停止的生命会化为空气、泥土、水继续存在。生既是死,死既是生。如果你死了,我会为你高歌一曲,因为你从此得到了永生。”
  “把他的嘴给我堵上。”
  季为乐从一大早被叫醒就在听着赵志的训道。虽然听不懂,但赵志小胡子耸啊耸,眉毛上下条踢踏舞的样子比看杂耍还精彩。
  林煜城显然不太高兴赵志对季为乐宣扬什么“死就是生”的观点。他明明白白是要季为乐活着。即便季为乐死了可以以另一种形式存在于自然,他还是更愿意抱着活生生热乎乎的季为乐□,而不是和泥土或者空气。像赵志这种禁欲主义者是不会明白其中的美妙的。
  不管赵志如何挣扎反抗,他的嘴里依旧被塞上一大团棉花。
  一刻钟后,赵志要的设备都准备好了。输液管、氧气瓶等等,都是医疗常备用具。
  季为乐搞不清楚他们要做什么。护士取了他一点血样就走了。被放到准备好的病床上,他突然想起林府,也是差不多这样的床上,林夫人、林老爷、小一相继躺在那里。而这次,那个守在床边黯然神伤的人会是林煜城吗。忧心忡忡抵不过眼皮发沉,他又被瞌睡击中。
  季为乐睡着后,林煜城把嘴被堵着的赵志带到客厅。
  “成功率是多少?”林煜城问。
  “一半一半,要不是你之前抽了他那么多血,成功率应该是百分之百,人生在世啊……”赵志被解放了的嘴立刻喋喋不休起来。
  眼见一段感慨就要开始酝酿,林煜城立刻打断说:“必要的时候保住他。你带来的药我先让人给你处理好。”
  “哎哎,不用。这药是祖传的,能随便给人嘛。”赵志赶紧把兜里的东西掖好,生怕人抢了似的,“我还要用它跟你换个东西呢。物以稀为贵,本来这东西也不值钱,可碰上了幼凡也只有它能解。本来以为拾了个便宜,真是……”
  “换什么都可以。准备好了就开始。”林煜城没空听他唠叨。接下来要进行的手术非常危险,他必须做好万全准备。
  “哎,对了,如果你们运气好都活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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