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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儿(反穿)-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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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从窗子里朝外看,楼的外面还是楼,马路的旁边还是马路。
风掀开了窗帘,阳光偷偷溜进了房间,洒在了一张king…size的双人床,在阳光的沐浴下,映照出一个裸体,如法国宫廷画一般的华丽而优美。
床上的人不安地在上面翻来翻去,似乎正在做着噩梦,几乎喘不过气来,满头的青丝在雪白印花的枕巾上散成凌乱的波浪,最终大叫一声,床上的人睁开了眼睛。
“该死!”沈风低低的骂一声,本能地抬手遮住刺目的阳光,他在湖水的漩涡中挣扎了很久,最后一个滔天巨浪袭击过来,他便在瞬间失去了意思,呃现在还能看到阳光,证明了他没有进入地狱,而是还是人间吧?
在渐渐适应了光亮之后,沈风再次缓缓地睁开眼,一睁眼就愣住了,他看到什么?
沈风使劲揉搓自己的双眼,窗子前的人影还是没有消失,那个男人赤身站在窗前,侧对着他的视线,那是他从小到大见过的第二美第二性感的人体(第一当然是他的超级无敌霹雳帅的蠢弟弟龙野岸!)
清晨的阳光洒了进来,在男人的身上镀上一层金光,光滑的小麦色肌肤闪着迷人的光芒。
俊美无比的脸庞宁静中带着一丝笑意,虽不是很雄厚,却颇有型的胸膛上点缀着隐隐露出的红褐色的两粒茱萸,修长的大腿间,在一片茂密黑卷的森林之中,那个柔软的小东西潜伏着,渐渐伸起懒腰。
在背光处,一个充满线条和挺翘感的俏臀,让欲望从沈风的脑海里开始,很快到达了最敏感之处。
他觉得口干舌燥,只能拼命地分泌口水,一不小心“咕咚”一声咽一口口水,引得男人回过头来,沈风呆住男人有一双波斯猫一样的甚蓝色的眼睛,那双蓝色的眼睛幽幽的,充满了孤寂与落寞之感,沈风的心紧缩了一下。
男人的头发很短,比黎一帆的头发还短(难不成他就是黎一帆所说的未来人?),前面吹高,长短恰到好处,双眼皮的眸子清亮而大,眼神却飘忽不定,鼻子很高很挺,嘴唇很薄很犀利,左边耳朵上嵌了两枚银质的耳环,看来好象有些波浪状的云纹,在强烈日光的照射下,谁他的动作而闪烁一点点的寒光。
男人的五官颇为清晰明朗,有张略显瘦削的脸庞,格外有型,是那种坏坏的有些酷的男人,而他的眼神让人觉得他放浪形骸。
“Hi,morning!”男人斜斜地依靠在窗子上,露出性感迷人的笑容。
“什么?”沈风伸长了耳朵,张大了嘴巴,还是搞不懂男人在说什么。
“你不是会说英文的吗?”男人微微皱眉,摆了一个很帅的pose,虽说是光溜溜赤裸裸的。
“英文?”沈风愈加弄不清楚了,早知道有掉入异世界的一天,应该多问黎一帆一些事情的,难道后代人不是汉语,改说鸟语了?
“嗨……猫腻。”沈风努力回想男人的话,最终才鹦鹉学舌般的吐出让男人吐血的一句。
男人的眼睛猛然间放大了10倍,一副要晕厥了摸样,他举起双手做投降状:“OK,我还是和你将中国话好了。”
“中国话?”沈风更是弄不明白,“什么是中国话,什么是英文?这是什么地方?你是谁?你是大唐的后代人吗?隔了多久?”
“等等等,你说慢一点,怎么这么多稀奇古怪的问题?我们现在所说的就是中国话,难道你不是中国人吗?英文是现在世界上的通用语言,大唐我记得了,是中国很早以前的一个朝代,我知道有位伟大的则天女皇,还有风流倜傥的唐明皇。”
“对,你还蛮聪明的嘛。”沈风送个这蓝眼睛的美男一个媚眼。没办法,他天生喜欢俊男,对这种身材绝佳脸蛋又完美无缺的男人最没抵抗力,在加上这位美男又博古通今,啊,沈风开始两眼冒红心了。
“我就是大唐天宝年间的人耶。”
男人侃侃其谈嘎然而止,一副看鬼似的表情看着他:“你没有事吧?”
“我当然没事!只不过是从我那个年代嗖一下就来到了这个年代,有些搞不清楚状况而已。”沈风非常努力认真地做了解释,可是看着男人满脸狐疑的表情,他终于了解黎一帆当初遇到纯朴无邪的龙野岸和他这个举世无双的聪明人是多么幸运了。
他们都没有怎么怀疑,就接纳了作为异端的后代人黎一帆耶!
后代人还真是冥顽不灵!
“呵呵……”男人笑起来,“爱弥儿,你真会编故事,我都快被你蒙住了,是个演戏的好材料。”
“爱弥儿?”沈风疑惑地盯着男人,“谁叫爱弥儿?我叫沈风,我不是在编故事,我讲的都是真的耶!”
“你不会睡了一觉连自己的名字都忘了吧?这可是你佐夜告诉我的!”
“昨夜?告诉你?”沈风干脆从床上下来,这一下床才发现自己也是赤裸裸的,“啊”
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撕破了清晨的曼妙,男人吓得有点双腿发软跪倒在地。
“啊啊啊”
沈风的惨叫依旧在持续,大有不把房屋吼倒不罢休的气势。
男人终于忍无可忍上前一把捏住他的嘴巴:“你鬼叫什么?昨夜明明那么热情的勾引我,难不成我捡了个神经病?”
“呜呜”沈风努力想挣脱开男人的钳制,却徒劳地发现自己的双手小巧纤秀了很多,连力气也萎缩了许多许多。
“你想说什么?”男人终于松开了手,恶狠狠地盯住他:“我警告你,好好说话,否则我把你从这楼顶上扔下去!”
“我,我、我这、这、这”沈风看着自己胸前高耸的双峰,脸上白一阵红一阵的,赤橙红绿青蓝紫一一呈现,他自信自己够坚强,却也无法坚强到容忍变成女人啊!
“啧啧,女人没有这玩意才怪哪!你不是一夜都在说你很想成为女人吗?”男人白了他一眼。
沈风不敢低头,战战兢兢地伸手摸到双腿间……
“啊啊啊啊”
受尽了冲击的沈大公子再次发出惊天动地地亡命般的狼嚎。
沈风一向是个聪明人,在处理一些大事的态度与方式上,会让久经风雨历练的老江湖都暗自赞叹。
可以,自诏诸葛再世的沈风此刻站在落地大镜子前,却呆若木鸡。
那是一张俊美中透着三分妩媚的脸,飞扬的细眉,一泓清水的眸子,清亮纯净得宛如孩童一样,紧抿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艳欲滴,这是沈风的脸,却又不是,那无形之中的妩媚娇柔……天哪!
他忍不住用手指戳戳腮边两个深深的酒窝不是做梦!
如瀑布倾泄而下的一头长发,水一般流畅,丝一般光滑让他惊叹的是鸟丝下掩盖的雪白胸脯继承了母亲个性的沈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属于男女通吃型。
已经24岁的他,美女自是阅历不少,他却不得不承认从没有见过像“她”如此优美的胸前曲线,雪白的肌肤,粉红的蓓蕾,乌黑的青丝,组成了如此诱人的一副美女图。
他强吞一口口水,最后目光凝滞于双腿间的坚挺,因为清早的生理反应,那儿正傲然昂扬着,夸饰它作为一个男人的特有存在。
纤细得不盈一握的腰肢下却是啊!啊!啊!
聪明如沈风者也要濒临抓狂的境地了。
若变成女人,就彻底变成女人好了;若是男人,就要像个健健康康正正常常的男人哪!
这不男不女的算什么?
在沈风那个时代,民间流传着各种灵魂附体之说,包括黄鼠狼附在坏心眼的女人身上的传说都盛极一时,所以,对于自己在一个陌生的身体上醒来,沈风并不是特别感到怪异,怪异的是这个身体,实在是……
沈风眨眨那双无辜的双瞳,里面开始氤氲水气,宛如黑水晶朦胧了一层雨露一般,他发现突然见泪腺发达的“自己”竟是如此超级变态的风情万种;真是我见犹怜。
啊啊啊那快可怜的占据 了整整一面墙的镜子就在沈大公子的淫威下碎成了一地残渣。
闻声推门进来的男人看到那一地的尸骨残骸,连眉也没有皱一下,只冷冷的说:
“这是特别定做的防水雾玻璃,一千美圆,你陪。连带住宿费,水电费一起,一千五百美金,你考虑什么时候偿还?”
沈风一脸不可思议地瞪着他,最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赔偿乃小事一桩,但,我不明白自己身上在何方,我是谁?你又是何许人也?我们怎厮混一宿?一切水落石出,我自会付你银两。”
“银两?”
男人吃惊地笑了,从上衣兜中抽出一跟菸,耍帅地在手指上转了一圈才叼到嘴巴上:“你真以为自己是唐朝的幽灵呢?你究竟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虽然你昨夜告诉我你叫爱弥儿,昨夜你喝得烂醉,缠住我不放,我一向为人其善无比,所以才好心把你带到我家过夜,至于两人共处一室,那时因为我家里只有一张床。不过你放心,我没碰你分毫,我可对人妖没兴趣。”
男人叹了一口气:“我叫乔治 扬,我的母亲是中国人,熟悉的朋友都叫我乔。”
沈风专注地听着,虽然对很多事情还是一团雾沙沙,这个世界真的好似很奇怪,奇怪的建筑,奇怪的金属,奇怪的男人,最奇怪的还是自己……
“乔,我可以这样称呼你吗?”沈风觉得自己像一个溺水而无助的人,眼前的男人就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无论如何也要和他处好关系。
“随便”
“乔,你可晓得我的身上为何如此怪异吗?”沈风拿一条大毛巾披在身上,但是胸前若隐若现的风光更是让人遐想无限。
“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这身体是自己做的吧?打点雌性激素针,吃点药,或者做个隆胸手术就成了,不是你自己想变成女人吗?你还说要赚钱做变性手术。”男人一副不知所谓的表情。
沈风皱着眉头:“世上怎会有这么奇怪的人?什么有是变性手术?何方神医如此厉害可将男变女?”
这才是沈风最吃惊的。
“一些大医院应该都可以吧,要不要我介绍几个?”
“不用劳烦兄台了。”沈风讪讪地笑,“我觉得做男人还是很快乐的。为何非要变成女子?只是我还能恢复正常男人的摸样吗?这样子总感觉怪怪的。”
“当然可以,你应该是吃药变成这样的吧?只要停药就行了。
“哦……”沈风还是不明白,不自觉拉开毛巾,再次盯着胸前的“累赘”细瞧,世界真奇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男人看着他,突然逼近,伸手在他啊胸前抚摸,沈风一惊,刚要闪躲,一股电流击中了他,从玉峰贯穿全身让他不由一阵颤栗,脸儿也绯红一片,如火烧云一般。
“你是如此敏感,不做女人真是太可惜了。”男人低低地叹息着,目光紧紧地纠缠住沈风那双清澈如世外桃源里溪水的眼眸,此刻,那眼眸中映出的乔治英俊的面容,那张面容也正被情欲一点一滴地吞噬。
沈风悄悄地咽一口唾沫,美男!美男耶!
虽然他这个身体很怪,可以美男难得,良辰美景难得,哦哦哦闭上眼睛,引诱猎物自己上钩吧!
沈风还记得镜子中那副楚楚可怜柔媚娇俏的容颜,这样的人儿应该能激发男人的清怜蜜爱吧?
呵呵,呵呵呵呵……不管怎么样都算是白赚,掉到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还能吃到美男,哦哦哦,光想象就足够兴奋了。
清晨,男人生理的燥热在两个男人的身体中同时涌动。
乔治猛然跨进一步,一种力量和冲动让他站了起来,将沈风的身体搂进他的怀里。
沈风紧紧地抱着乔治,任他的双手在他周身抚触。
乔治的吻很轻柔,有种曼妙的温润。
沈风很喜欢他的嘴唇,很性感,充满了诱惑。
乔治的双手缓缓的游在他的背部,有逐渐的延伸进毛巾里……他的手抚摸着他的臀部……一种酥麻的感觉使沈风的手最终还好司猛然推开了乔治的抚摸:“别……”
乔治吃惊的看着他:“为什么?你不喜欢我吗?”
“不……不是不喜欢,”沈风口干舌躁的解释,“这、这身体不是我的,我不能……”
“这身体不是你的!”乔治瞪大了甚蓝色的双眸,“Shit!这个身体不是你的,难道是你捡的?”
“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沈风退后一步,乔治看起来很是恼火的摸样,他还是远离火山好一些,“我是从唐朝来的吧,我是男的,男的!和你一样哎,比你还要高些。”
沈风翘起脚尖比画着,却惹来乔治的嘲笑声。
“爱弥儿你太逗了,真不知道你的脑袋里都装着些什么,如果你不是大脑有问题,就是太爱做梦了。”乔治讪笑两声,“OK!OK反正我也对人妖不赶兴趣。”
“乔治,我不是不喜欢你,可是……即使喜欢你,我们也是第一次见面吧,呵呵,如果我确定真的爱上你,一定会把你吃个干干净净哟,你等着吧。”
“哼!还不知道谁吃谁呢!”乔治嘀咕一声,“好了,你快点准备一下赚钱还债吧!”
“可是……我现在很饿耶。”沈风抱着肚子用小狗般可怜兮兮眼神看着乔治。
“哼!谁管你!”
“我没有力气怎么去赚钱啊?你要想清楚哦!
全看在亲爱的性感的妩媚的份上,乔治勉为其难地为饥肠辘辘的沈风做了一份早餐。
沈风看着香喷喷的食物,审视再三确认无毒之后,连谢字都没有说一个,便大咧咧地坐在餐桌前猛吃起来。
“好吃!得美味佳肴乃天下第一幸福之事,得识乔公子更是幸甚!幸甚!”沈风边吃边不忘摇头晃脑地聒噪。
受不了他咬文嚼字的乔治也懒得理会他,更懒得纠正他应该称自己杨公子(不,是杨先生,现在在哪里还有人称什么公子的!)昨夜凌晨五点左右才睡的他决定再去睡个回笼觉。
平素难以入眠的乔治,今天头一沾到枕头便沉入梦中,他梦到了一面浩瀚的大湖。
整面湖水绿得可爱,绿的让他吃惊,草绿,树绿、水更绿,从眼前
一直漾到天边,由深绿一直变成浅蓝,微风过处,碧波荡漾。绿柳拂面,微风吹动了那丝丝垂入水面的柳枝,在湖面摇曳出一圈圈的涟漪,漾漾的荡了开去。
近处的水面上,可以看到许多条小鱼,在水草间游来游去,有几条调皮地对
侵入水中的柳枝追来追去。几只彩色的蝴蝶也翩翩起舞,穿行于千万缕丝绦中,不远处的湖面上,长着一片绿荷,阳光下,圆盘似的荷叶上溅着点点水珠,反射出一片阳光的金色。
远处对岸的绿树丛中,一个白衣翩翩的身影,乔治的心暮然一痛,想伸手去打招呼,手挥不动,一紧张,便醒了。
“喂!老兄,看你青春年少 ,正是朝气蓬勃佳年华,怎可在朗朗乾坤下蒙头大睡呢?
“快起来!”
乔治终于明白自己威为何心痛,眼前笑的妩媚明艳的死人妖正一只手压在他可胸口做俯卧撑。
“你想做什么?”乔治不着痕迹地起身,轻轻一挥手,死人妖便如风摆柳絮一般的飘向了墙角。
怪的是看起来娉婷质弱的人妖在快要撞到墙壁是,猛然来了一个漂亮的两百七十度侧翻(难得沈大公子还记得一些功夫),两脚一瞪墙,借助反弹之力重新回到床上,并且不偏不倚地再次砸在乔治的心窝上。
乔治痛地连哼也哼我出声了。
“我想你陪我玩耶!”沈风赖皮地贴上去,美男的肌肤触感真好,让他忍不住一而在再而三地动手动脚大吃豆腐。
乔治浑身泛起一阵恶寒,俊美帅气的脸皱成一团,他发觉自己真的很倒霉,昨夜还以为遇到一位美女,想占些便宜,洗澡的时候发现美女居然还有“小弟弟”,当即脸上发青逃离,而丢到沙发上的“美女”偷偷摸摸爬上他的床,还在大清早的引诱他毫无节操的男人下体,却又在他急欲沉沦的时候推开他,让他脸面全无,还悲惨到自己去洗手间打手枪。
恨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乔治把恨意压在心底,微笑着下床,打开衣橱挑选衣服,对付类似爱弥儿这种花痴他自有他的一套法宝。
第一次看到这么多奇异服装的沈风像个好奇宝宝东瞧西瞧,随手抓了一件他最喜欢的白衬衫套上,却发现如孩子偷穿父亲的衣服一般,袖子垂到了地。
他悲哀地直视着乔治的胸膛,他目前的身高只到此处而已可是他原本应该比男人还要高一些的啊!
啊啊啊我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气死宋玉,迷死潘安,举世无双,天下无两的沈风原身呢?
沈风捧着心,做一个西施颦眉状:果然天妒红颜!
乔治穿了一件蓝色T恤,白色休闲裤,那蓝汪汪的双眸,宛如一副海空风情画,令人赏心悦目之余,更想张开双臂,溶入那蓝色梦幻中去,收拾好自己,回头再看看几近半裸,裹在大衬衫中瑟瑟发抖的可怜小猫(实际上是气的),乔治不由得扬起唇角,开始为自己跟这个一个小不点动真气而好笑,他随手打开另一面壁橱,里面全是琳琅满目的女装。沈风差一点跌了个狗啃泥,让他穿女装?
有没有搞错,乔治耸耸肩:“有什么办法?我的衣服你穿得下吗?还是你想就这样上街?我是不介意啦。”
沈风双眉紧皱,不到片刻又喜笑颜开:“人生难得一回奇遇,穿女装就穿女装,谁怕谁咧。”
最终,在乔治的极力怂恿下,沈风穿了一套香奈儿的衣服;白色的吊带水纹上衣,同样白色的不规则水纹丝质长裙,搭配上黑白双色珍珠项链,一位落入人间的精灵美人儿变出现了。
乔治怔怔地看着,如投水如石,阵阵涟漪泛起,让他一不小心便坠入了纯白的柔情包围。
发现男人正为自己目眩神迷,沈风卖弄风情地眨了眨眼睛:“老兄,回魂了!”
乔治说:“既然你对这里的一切都不熟悉,我便带你去逛逛街,熟悉熟悉环境,我希望你能早早还钱。”
切!
掉进钱眼里的笨蛋!
沈风小声咒骂着,不过,天性喜于冒险的他还是乐颠颠地跟着男人出了门。
“我所居住的是纽约第四十二街。”乔治轻描淡写地说。
“哦。”沈风同样轻描淡写地应了一声,其实现在告诉他现在在白宫大楼他也一样会这么回答。
乔治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他依然一副兴致昂然的笑脸。
乔治不由摇摇头,不知道他是真不懂还是假装糊涂。
纽约第四十二街位于百老汇区,在戏剧也盛极一时的二十年代,这里剧院云集,但是随着电影的崛起和电视的出现,百老汇的戏剧业已大为萧条,第四十二街甚至蜕变为红灯区。
一般人听说居住在第四十二街,都回侧目一对。惟独什么都不了解的沈风泰然自若,这让乔治对他越来越感兴趣。
沈风的两只眼睛已经不够使用,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种多样的人类,这么些奇奇怪怪的建筑与装饰,一边在心底暗自惊叹,一边紧紧抓住了乔治的手,惟恐迷失在人如流水马如龙的街道中。
第五大道,时代广场等等,综观百老汇,它就像一个五光十色的万花筒,光怪陆离的世相图。
这里有最高雅的艺术,也有最低级的娱乐;有优雅的教堂,也有犯罪猖獗的著名街区。
夜幕低垂时,他们又回到了第四十二街。
在进入一家夜总会之前,乔治用一种讥嘲般地语调说:“这就是纽约,天堂与地狱并存的都市,我衷心的希望你能进天堂,而不是地狱。”
“如何进入天堂?”沈风饶有兴致的问。
“有钱。”乔治的回答很简洁。
“如何赚钱?”
乔治看着这个相处了一天的人,发现他是一外星人一样一点常识都没有的花朵儿,笑了小:“我给你介绍一种最快捷的赚钱方式。”
夜总会非常的高级,有着紫红金丝绒面的座位,一位妖娆动人的女子迎上来:“Hi,达令,好久不见了。”
“是的,甜心,但是你依然那么漂亮迷人。”乔治非常绅士地握住女子伸过来的纤纤玉掌,躬腰在玉手背上印下一吻。
沈风呆呆地听他们的英语对话,如听天书。
“哎哟!这个女孩好美,你从哪里找到这么棒的货色?”女子上下打量着沈风,掩不住眼底的兴奋。
“怎么样?你开个价吧。从今夜起,他就是你的了,我告诉你,他不是女孩,他……”
乔治俯身在女子耳边切切私语。
女子兴奋的两眼放光,几乎要手舞足蹈了。
不知所云的沈风,却依然紧紧抓着他在这个陌生世界上唯一的救命稻草。
第二章
沈风的确是聪明的。
在乔治消失了两分钟之后,在那位名叫玛丽的女子把他带到一间灯光晦暗包房之后,在一个顶着大肚腩的胖男人走近来试图对他动手动脚之后,尽管语言不通,他还是明白了自己被乔治推进了火坑。
沈风哭笑不得,因为自认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气死宋玉,迷死潘安,举世无双,天下无两的他自然是少不了逛逛风月场所。尽管古今相比,陈设装饰,甚至语言人种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卖笑言欢的本质却丝毫未变,那种气氛也丝毫没有变。
沈风在狭窄的空间里躲避着胖男人的追逐,随即决定为男人献我来拖延时间,他用各种肢体语言向胖男人表达自己的意思,胖男人终于安静下来,坐在沙发上欣赏他的舞姿。
当沈风轻轻撩起裙摆,修长的秀腿一闪而逝时,胖男人眼中闪现出一种对于极品的惊艳。
传统的中国舞时而奔放时而沉静,辛辣和哀怨,狂野和柔弱枝枝蔓蔓纵横交错。
纤瘦别致的身材,浅淡的轻笑,长发飘飘,充满了清新与香醇的灵动飘逸的味道。
那种毫无顾忌的笑容,毫不做作的眼神,毫无修饰的俏面,使得清淡之中透露着浓烈,闲适之中感受着跳跃,胖男人被迷的七晕八素,宛若被勾魂般跟随他的步伐亦步亦趋。
男人买了单,随着沈风在大街上嬉戏追逐。
语言不通让这一切显得浪漫而有趣,一身白衣的东方男子就像午夜的花朵,静悄悄在深夜里开放,让过路所遇的人们惊艳莫名。
胖男人问:“嗨,宝贝儿,你要把我带到哪儿去?”
沈风问:“你想不想玩更漂亮的美人儿?”
胖男人说:“我不介意在街边亲热啦!”
沈风说:“你喜欢男色吗?”
两人就像亲昵的情人,你一语我一语,却前言不搭后语,鸡同鸭讲。
凭者出色的记忆力,沈风带着胖男人来到了乔治的家门口,一栋公寓的第八层。
房门锁着。
没有钥匙的沈风犹豫了片刻,示意胖男人等一下,然后跑到楼下,片刻便拿了一跟细铁丝上来,铁丝探进钥匙孔,转动了几下,“啪嗒”一声,门开了。
胖男人看的目瞪口呆。
沈风扬扬嘴巴:“小把戏而已。”
就像自己的家,沈风把胖男人请进来,倒了水。
拿到5000美金的乔治正在浴室里吹着小曲儿洗澡。
沈风在浴室外听了一下,如法炮制地悄悄打开了浴室反锁的门,然后折回客厅,一件一件脱下胖男人的衣服,含情脉脉的牵着胖男人的手走向浴室,然后猛然把他推进去,从外面锁死门。
里面传来一阵争吵,沈风听了两句转身就离开。
“嗨!宝贝儿,你真棒!”胖男人不仅对人妖感兴趣,更迷恋男色,看到如大卫般俊美无比的乔治裸体,口水流了一地。
他自以为是地认定沈风原来也是一个拉皮条的,真正的卖身者是这个绝世美男。
被这个突如起来的闯入者打破雅兴的乔治怒火高涨,他抓了条大浴巾裹上,抓住胖男人的头发便往外拖,胖男人却乘机扑了上去,像八爪鱼一般在他光滑的身体上大吃豆腐。
从没有受过如此调戏的乔治终于发火了,脚下一绊,胖男人结结实实摔在了地上,不过瘾的乔治又在他身上一阵狂踢,直打的那个胖男人鼻涕眼泪横流,举手连连求饶才算罢休。
胖男人库不堪言地哭着说:“不是你让人把我领来的吗?还装什么纯情?”
“是谁把你领来的?”乔治已经穿好了衣服。
“他说他叫爱弥儿。”胖男人的身体被打得色彩斑斓,煞是可怜。
那个大骗子!
乔治发现自己低估了沈风坏心眼的程度,看来把他丢到妓院是便宜了他,应该把他直接丢到SM俱热部才对。
“滚!”把浴室的门硬拉开,把胖男人轰出去,气愤的浑身颤抖的乔治寻遍却找肇事者的影子,而他自己口袋里的现金也不翼而飞。
年年射雁,今朝却被大雁啄了眼。
不甘心的乔治冲下楼,沿着白天走过的路又走了一遍,他肯定沈风不会走远,因为他确信沈风对纽约毫不熟悉,对英文更是一窍不通哎,不对,难道这也是装的?
在走回来的路上,天下去雨,无意躲雨的乔治就这样无遮无挡地行走在急风暴雨中,大雨浇熄了他满腔的怒火,最后他竟失笑起来。
爱弥儿,如果再见,一定不会再放过他,因为他足够好玩,足够做他的对手或者……
雨冷冷的,亮晶晶的,就像那个古怪精怪的死人妖。
乔治疲惫地走回家,走到楼梯口,一抬头,看到那张欠扁的笑脸。
乔治的心一热,却冷漠地敌视着他:“你居然还敢在我面前出现?”
“为什么不敢?”沈风笑咪咪地撩一撩长发,“你拐卖良家夫男的罪过我还没跟你算清楚呢!”
“你到底是什么人?”
“你有是什么人?”
“是我先问你的。”
“你是主我是客耶!”沈风边说边自顾自地跟着乔治走进了屋内,并且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好饿好累,小乔乔,给我做晚饭吧!”
“想吃自己动手。”乔治无视他越来越得寸进尺的行经,直接走进浴室冲澡。
沈风也跟着走进来:“我不会使用厨房工具,哎要不要我帮你搓背?”
“滚一边去。”
“你什么这样绝情呢?人家明明是丧失记忆举目无亲的可怜人,你就没有一点慈悲心肠吗?”
“你是罪有应得。”
“小乔乔……”沈风却不管三七二十一地粘腻上啊,“我们来洗鸳鸯浴好不好?”
“滚!”
乔治的胸肌和腹肌并不太明显,但大腿小腿上都没有一点赘肉,小麦色而修长的男体,宽宽的背脊,高挑的身材,还有那隐隐透露的一丝丝落寞的情绪,都让沈风离不开视线。
他从背后抱住乔治,缓缓地抚摸他身体的每一寸肌肤,乔治的身体明显一僵,却没有挣扎。
“做我了老婆吧。”沈风在他的耳边吹着热气撩拨着说。
“什么?”乔治把莲蓬头的水量调小,噪音降低,“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偏过头望着镜中的自己,沈风甜腻腻的说“当我的老婆吧,我会好好疼你哟!”
乔治眯着眼睛上下打量着他最后一乐:“我看你还真病的不轻,就你这样不嫁人就已经是奇迹了。居然还想娶老婆?拜托,你快点还钱,还完钱滚蛋!”
“我真的很喜欢你啊!”沈风的手在他胸膛上画着圈圈,引来乔治轻微的颤抖。
“我是个S冒aight。”乔治冷冷的说。
“什么?”
“真的,我不是同志,你明白吗?”
真是的,世界号丧怎么会有这么不上轨道的人
“什么是同志?”沈风愈加迷糊,“我也不是同志啊,我是沈风,但我相信咱们会处的来,也许我们还会成为好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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