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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钟 by 苏芸-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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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默愣在原地没有动,陈扬极缓慢地前倾着身体,两个人的鼻尖相碰了。沈默的鼻尖冰凉,陈扬停顿了一会,两人的鼻尖摩擦了几下,这个动作竟不可思议地充满温情。 
然后,陈扬的吻落在沈默的嘴唇上,身体自然有行为的记忆,两个人熟门熟路的亲吻着,开始很缓慢,随后越来越激烈。 
陈扬身上有薄荷和烟草的味道,让沈默生出一股无端的怀念。他和陈扬有多久没接吻了?五年?六年?横亘的时光在这一刻被打碎,飞舞着铺天盖地的碎片,营造出一种久远暗淡的幻觉。沈默模糊的想着,那个时候,他还没遇到关远,林勇也还没死,他的未来在动荡里一片光明——那个时候,他还很年轻。 
沈默有些眩晕地靠过去,手滑上陈扬的腰。然而在陈扬的手掀开他衬衫下摆时,沈默却突然像被火烫了一样躲开,“扬哥,外面能看到。” 
包厢的墙上半部分是磨砂玻璃,从外面隐约能窥见里面的情景。但话一出口沈默就发觉,自己在慌乱之中找的这个借口并不怎么好——陈扬上楼之前吩咐过不许人打扰的,整个楼层连一个人都没有。 
他刚想解释一下,陈扬却已经放开他,沈默尴尬地转过身,搭讪着拿起桌上的酒喝了一口。选曲全部放完,屏幕黑了一下,欢快的唱起某韩国乐团的新歌。 

沈默正犹豫着要不要继续点歌,陈扬却已经站起来,向门外走去。沈默忐忑不安地着他下楼,阿铭正笔直地坐在大厅,等他们下来。 
沈默刚走到门口,阿铭已经飞速把车开了过来,他替陈扬开了车门,然后坐在陈扬身边,特意保持了一点距离。 
车向亚运村的方向开去,很快出了市区,沈默憋了半天还是开口问:“扬哥,我们去哪里?” 
陈扬靠在椅背上,微闭着眼睛,仍然是很疲惫的神色:“我家。” 

房门打开的一瞬间,灯火通明,陈扬出门似乎是不关灯的。沈默从不知道陈扬在北京有房子,而且还是在玫瑰园的房子。 
鞋柜设计得很艺术,沈默从旋转式的柜子里找出拖鞋来穿。陈扬并不招呼他参观房子,径自去冰箱里拿饮料,沈默颇有些拘束的张望了几眼,然后在客厅坐下。 
客厅装修得很有格调,明快的地中海风格,红黄|色调分明,满眼都是有规律的几何图形,地毯和窗帘、沙发垫显然都是手工的,房间里装饰很少,茶几上整齐的摆放着书本和果盘,果盘赏心悦目到显然不是用来吃的。 
陈扬拿着几罐啤酒走进来,沈默接过啤酒放在茶几上,由衷地赞叹:“房子真漂亮。” 
“请人弄的,好看是好看,总怀疑是假的。” 
沈默闻言环视了一圈,果然那明丽的红黄效果活像是用彩纸糊出来的精致工艺品。 
“扬哥怎么会想在北京买房子?” 
“很早前买的房子,住过一段,后来又回香港了。” 
沈默点头,拿起一罐啤酒喝了一口,清凉的感觉很舒服,他很快就喝掉了半罐。 

“你胃不好,少喝点。” 
“没事。”沈默一鼓作气干掉一罐,“最近好多了。” 
“沈默,你那房子是租的?”陈扬也拿起一罐啤酒,打开。 
“恩,刚搬的家,先住这吧,条件还行。” 
“你不准备买房子?” 
“没钱啊。” 
“还差多少?” 
沈默悟到他的意图,发现自己刚才的回答有哭穷的嫌疑,连忙改口:“也不是,主要是不着急买房。今年都挺忙的,在家里也住不了几天,过一阵再说吧。” 
陈扬轻微地皱一下眉,慢慢喝着手里的酒,“沈默,公司对你怎么样?” 
“很好,都挺照顾我的。”沈默放下啤酒罐,极真诚地说,“扬哥,还得谢谢你。” 

沈默原本准备了长篇的致谢词,然而只说了一句,他就敏锐的看到陈扬目光里闪过一丝不悦。 
他识相地闭嘴,搭讪着又拿起一罐啤酒,两个男人就这么靠在沙发上,相对无言地喝着啤酒,很快地上就横七竖八的躺满了啤酒罐。 
哈尔滨人从小把啤酒当成水喝,七八罐啤酒只是让沈默轻微的有了醉意,然而尿意却远比醉意明显。沈默在豪华明亮的洗手间里解决了问题,洗手的时候,他发现陈扬的所有洗化用品都极整齐的摆成一行,连毛巾也都整洁笔挺,整个卫生间没有一处凌乱或肮脏的地方,雪白的地砖和墙壁,这种洁癖般的的整洁让他想起某些场所,比如医院。 
陈扬的家很大,沈默走出洗手间,晕头转向地撞进一个亮着灯的房间,才发现那似乎是陈扬的书房。墙的三面都摆这书架,整齐的垒着些并不成套的图书。靠近门口的地方有一张红木的书桌,上面摆着寥寥几个装饰品,一个银色的相框格外显眼。 

沈默随手拿起那相框看了一眼,里面镶着一张八寸的彩照,似乎是用像素不高的手机拍后洗出来的,画面并不清晰,有细小的马赛克。 
照片上是个年轻人,穿着白衣,一望而知是医生或医务人员。他的长相并不出众,只是干净顺眼而已,笑容很淡,宁静悠远。 
背后响起脚步声,沈默慌忙把照片放回原位,回头对陈扬笑笑:“这房子太大了。” 
陈扬不做声,走到桌边,拿起那个相框,仔细地看了看,然后把相片朝下,倒扣在桌子上。 
沈默并没想发问,陈扬却突然说:“他就是俞夏远。” 
沈默并没有听过这个名字,然而会让陈扬这样郑重其事提起的,不会是别人。 
那个救了他又离开他的恋人,原来是叫做俞夏远,沈默不由得想象着他和陈扬一起在这栋房子里生活的情景——这房子里过分的整洁,是不是他留下的印记? 
沈默并不是多嘴的人,但他敏锐的察觉到,陈扬望着他的目光里,有一丝隐约的期待。 
他是盼望着自己去问他的。为什么?单纯的想找个人来诉说? 
“那。。。”沈默低声问,“他现在在哪里?” 
一阵沉默。陈扬的目光淡淡地扫过室内的陈设,沈默却觉得他在捕捉空气中细微的流动和轨迹,寻找这某个人往昔的身影。 
“他在哪里。。。”陈扬重复了一遍他的问题,微微地笑了,“我不知道——但总是比这里好的地方吧。” 
那个笑容很真诚,并不勉强做作,然而沈默却听出他字句里平缓的哀伤。 

屋内的陈设是干净的米色,淡黄的灯光斜扫,一片温暖暧昧的气氛,陈扬站在桌边,半低着头的模样,竟然极度温和。 
他平时待沈默也总是很温柔,然而他的温柔无非是个外壳,下面的冰冷内核让沈默时刻生出敬而远之的心情。但这一瞬间,他对陈扬的畏惧似乎消失了——他几乎有个错觉,站在他面前的,无非是个疲惫的普通男人。 
“他以前住在这里?” 
“我出事的那一年,他陪我住在这里每天照顾我。等到我的伤好了,他告诉我他要去过正常的生活,然后就走了。” 
沈默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无言以对。俞夏远的心情他不是不能理解,又有几个人受的了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 
“我躺在床上不能动,一无所有的时候,他没离开我,等我好了,拿回一切了,他倒是走得毫无留恋。” 
“每个人想要的都不一样吧。”沈默谨慎地说一句,“他对你其实——” 
“那都不重要了。”陈扬斩钉截铁地打断他,举起右手做了一个手势,那时他想结束话题时惯用的。他在一瞬间又恢复了平日的果断和神采,方才瞬间的疲惫从脸上褪得一丝不剩,沈默惊诧于他的转变,然而他也知道,关远俞夏远的讨论就到此为止了。 
“回客厅吧?” 
沈默转身出了门,没听到陈扬跟上来的脚步声。他回头看到陈扬正站在书房的门口,手放在门把手上,微微的低着头。大概过了一两秒,他抬起右手做了一个微妙的手势,然后,门发出咔嚓一声请向,关上了。 
沈默想,那个手势里有告别的意味。 

两个人默默走回客厅,沈默坐回沙发上继续喝啤酒,陈扬则走到墙角,那里放着一台金色的留声机。过了一会,巴赫的赋格曲从那里响起来,精巧得有些机械的旋律让沈默觉得不适。 
陈扬走到他身边,注意到他在看那台留声机,“是仿制品,老式唱片机很少有还能用的。” 
沈默哦了一声,继续喝酒,以不同形式往复的乐句像是一把锯在挫他的头,与其说是音乐,他倒觉得像某种精准的公式。 
陈扬看到沈默的表情,“你不喜欢巴赫?” 
“古典音乐都不喜欢,强调格式的音乐听着都挺难受的,感觉被框得很死。” 
“不管什么音乐都要遵循内在的格式,一切事物都有格式可循。你可以不要呈示部发展部,但是你不可能改掉和弦和节拍,在规律性上看,音乐其实和数学是相通的。” 
和陈扬说话没有不懂装懂的必要,因为他从来不因为这个嘲笑别人。沈默想了一下,“我不怎么关心乐理之类的,其实我也不是真喜欢音乐。” 
“三个月以前吧,你还特意跑到香港来,跟我说你想唱歌。” 
如果是昨天,或者之前的随便什么时候,沈默绝对没有胆量对陈扬说真话。但是就是刚才在书房的一瞬间,他敏锐的察觉到,至少对于他而言,陈扬的威胁性消失了。他不再是一个需要畏惧防范的人,沈默像是突然驶进了安全区,那种从前他所害怕的东西再也伤害不了他了。人的表情、身体情绪,或者说人的气场,往往比语言更可靠,沈默因此笃信着自己的直觉。 
“扬哥,其实我想复出,是因为我没别的路能走。” 
“你还年轻,想做什么都来得及。”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带着深深的沧桑意味,沈默打量着这个英俊的男人,陈扬不过三十四岁,眼神里的重重沟壑却比他的年龄超前了二十年。他比陈扬小六岁,然而也已经不能算是年轻了,他已经没有力气在生活里杀出一条新的路来,他那点残存的勇气只够他谨慎地从最容易走的那条路缓慢前进。 
“扬哥,我岁数不小了,这时候想走别的路,太难了。” 
陈扬没说话,只是把啤酒放回茶几上,做出个耐心聆听的姿态。沈默像是受到鼓励一样,继续说下去。 
“其实我是个挺没用的人。小时候我那么拼命的练滑冰,想拿名次,就是因为我除了滑冰什么都不会。那时候别人都在用功念书,就我每天上两节课就得去训练。教练对我们是挺好的,但他从来不管我文化课学的怎么样,只想让我们出成绩。扬哥,你也知道我那时候,什么都不懂。” 
陈扬模糊地发一个音,不是否定也不是肯定,只是鼓励他继续说下去。沈默说的“什么都不懂”,其实并不是夸张或谦词,陈扬刚认识他的时候,他连稍微生僻一点的字都认不得。 
“后来当了艺人,我那么用心拼命,也就是因为我干不了别的。其实我真不想复出,我知道那件事是我一辈子的把柄,但我除了当艺人什么也干不了。” 
金属摩擦的声音,是沈默手里的啤酒罐被捏得扭曲变形,他有些沮丧的喝了一口酒,不再说话。 
陈扬在沉默里听到他没有说完的话——沈默迄今为止的生活,几乎都是迫不得已的产物。他看起来是在做选择,然而生活给予他的所有题目都不过是单选题,他渴望自由,然而他畏惧的,恰恰又是自由所附带的未知。 
沈默在速滑队里度过了他的整个童年和少年,那种军事化的管理教育总是不遗余力的将价值观理想化、崇高化,作为运动员,沈默应该也必须拥有这种价值观,所以即使在许多年后,他在娱乐圈的浸染中变得圆滑而事故,那种理想主义的成分也永远无法磨灭,促使他近乎偏执的去追求某些事物——比如关远,或者说,是他对关远的爱情。 

“沈默,你小时候不是自己要去练滑冰的?” 
“我那时候才六岁。”沈默苦笑一下,“我爸喜欢体育,就把我送去业余体校,刚开始的时候每天练两小时,结果教练发现我还不错,上了小学之后就每天练大半天。我十岁那年,在少儿组的比赛得了个奖,教练问我爸让不让我去省队训练。他以为我爸不会答应的,因为我那么小。。。。。。结果,我爸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男孩子是要受点历练的。” 
“是历练。”沈默把捏扁的啤酒罐扔在茶几上,又打开一罐新的,他明显是喝醉了,声音里带着醉意,“我是队里最小的一个,刚去的时候根本比不上别人,我压力特别大,因为我知道,我要是被退回去家里肯定觉得特别丢脸。那阵子我训练刻苦到教练都看不下去了,有一次我摔倒了,别人的冰刀从我腿上切过去,伤口深到快见骨头了,我休息了三天又开始训练,疼得边滑边哭。。。。。那时候我住校,放假了我也不回家,因为就算我回家,他们也总让我别耽误训练。爸妈工作忙,我姐又总生病,他们很少来看我,一个月也就一两次。可又过了两年,我参加比赛之后,他们好像突然有空了——只要我有比赛,爸妈肯定来看,不管多远都来。我劝自己别那么想,但是越劝就越非得那么想。。。。。。就只有在我给他们争光的时候,他们才想起有我这么个儿子。。。。。。后来,后来。。。。。。” 

沈默没有再说下去,然而后来发生了什么事,陈扬是知道的。童年是人的根基,它对人一声的影响远比大多数人意识到的要深远得多,那时的伤口往往永不愈合,即使是在多年后,只要再次受到刺激,鲜血必然喷涌而出。 
他们坐的很近,陈扬可以清楚的感觉到沈默身体轻微的颤抖。 

手里的啤酒罐突然被拿走,沈默看到陈扬伸出手来揽住他的肩膀,然后他靠过来,温柔的亲吻沈默的嘴唇,两个人缓慢而绵长的亲吻着,从客厅一路吻到卧室,一起倒在温暖而柔软的大床上。 

衣物散落了一地,沈默在接吻的间隙里抬起头,陈扬从上方俯视着他,两个人的目光隔着暧昧的一层湿雾。灯光是温柔的黄,旧而暗淡的光泽,从头顶流淌下来,在陈扬的身上化作一种神秘的金色,沈默想起他在撒哈拉拍片时见到的那一片黄金般的沙漠。灯光化作流水,灯光化作流沙,沈默和陈扬被占据了世界的光线包围着,像深海里纠缠的两股暗涌,温暖而静谧,像一首古老的诗歌。 
陈扬的手环抱着他,即使在最激烈的时候也保持着温柔的动作,在终于攀升到高潮的一瞬间,两个人凝视着对方的脸,眼神里不约而同都是怀念的神色。 
灯光流转,灯光渐暗,灯光熄灭。 

第二天一早沈默五点就被吵醒,头筹叫他马上来片场补拍镜头,他手忙脚乱地穿上衣服,小心翼翼地不想吵醒陈扬,但后者已经睁开眼睛,安静地看着他。 
即使是清晨刚醒来,陈扬也是一副锐利坚毅的模样,没有其他人睡眼惺忪的朦胧神色。他声音带着早上的暗哑:“要走了?” 
“恩。” 
陈扬的目光停在他嘴唇上,似乎想在他离开前再接一次吻,但目光停驻了几秒,他似乎打消了这种太过温情的念头,只是说,“路上小心。” 
沈默答应着,一路小跑去打车,态度谦卑地赶到片场被邱予斌骂。 

几个镜头很快补完,《今夏》的拍摄工作算是大功告成,邱予斌向来不用配音,那么剩下的就是导演自己的事了。一群人收拾了东西,热热闹闹的去喝杀青酒,酒过三巡,吵嚷的大厅里飘进一个纤细的身影,杜文娴竟然也赶来了。 
巴结前辈向来是沈默的强项和爱好,他端了一杯酒过去,一脸乖巧地嘘寒问暖,帮杜文娴放好外套和手袋。杜文娴显然也是喜欢他的,开开心心地被他哄了半天,才转身去找邱予斌。 
杜文娴一走,李梦昕就拖住卢剑跑过来,老远就翻他一个白眼,“德行。” 
沈默笑得无辜,“我怎么了?” 
“舔吧舔吧,早晚舔死你。” 
卢剑笑得不怀好意,“小梦梦,嫉妒了吧,你有杜文娴一半的好看,我就让沈默从了你。” 
“人家是影后!未来的影后!” 
沈默故意喵一眼李梦昕小巧的胸部,和卢剑交换一个故作下流的眼神,李梦昕急了,港台腔回复京片子,“姑奶奶才二十三!还能发育!” 
沈默和卢剑一起发出一声拉长了的“哦——”,两个人爆发出一阵狂笑,李梦昕把十公分的高跟鞋狠狠踩在卢剑脚上,又抡起限量版手袋狂砸沈默的头,三个人闹成一团,引得全场侧目。 

邱予斌携杜文娴走过来,“行了,你们仨丢不丢人。” 
“他们欺负我嘛。”李梦昕粘上去撒娇,被卢剑一把拖回来,她怒视后者一眼,转而扑过去掐沈默的胳膊。 
“昕昕,”杜文娴施施然开口,语气却不容反驳,“边上玩去,我有事和沈默说。” 
李梦昕一脸不情愿地走开,卢剑识相地跟上去,继续供她蹂躏。 

“沈默,《今夏》里你的表现不错,很有灵气。主题曲也是你唱的吧?很出色。” 
“还得谢谢邱导和文娴姐啊,这次在剧组我可学了不少东西。” 
“算了吧,就这部烂剧你能学到什么。”杜文娴轻描淡写地说出来,倒把沈默吓了一跳,他小心翼翼地用余光看看邱予斌,还好他没有不悦的神色。 
“这种电视剧,也就骗骗小姑娘,有点头脑的人都不会看。我写剧本的时候故意写得俗烂狗血,这样才卖得好,那帮傻姑娘的钱最好转嘛。” 
“文娴姐这就叫大智若愚。” 
“我也不能总愚下去,这两天我新写了个本子,那导演说让我指派主要演员,我想了想,主角的话你最合适。” 
沈默自然有疑惑,又不能驳了杜文娴的面子,赶紧装出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谢谢文娴姐!” 
杜文娴知道他还有后话,漠然地等着他接下去,沈默被她看透心思,有些不好意思,“我自己肯定是求之不得啊,不过文娴姐,你也知道,我是公司说了算——” 
“行了吧你猴崽子,”一直没说话的邱予斌插进来,“你知道谁是导演?李陆!” 
李陆,李梦昕的爹,拍电影三十年大大小小的奖得过无数,任何大腕在他面前就是小菜。沈默的受宠若惊变成欣喜若狂:“公司要不让我演,我把我们老板杀了。” 
他说完这句话突然觉得有点心虚——陈扬也算是老板中的一个。 
“先别忙着答应,”杜文娴做了个手势,沈默立刻机灵地跑去把她的包拿来,杜文娴满意一笑,“烟。“ 
沈默从她的烟盒里拿出一根烟递过去,刚想点,邱予斌却拿出打火机给她点燃了。 
杜文娴喷一口烟,掏出一叠纸递给他,“沈默,你还是先看看本子再说吧。” 

剧本不长,十几页,沈默看了个开头额头就开始冒汗。 
民国时期的两个男人,一个天主教徒的医生,一个革命者,“时代的浪潮”像只看不见的巨手推动着两个人不断的碰撞摩擦,在几次剧烈的摩擦之后,性,或者是爱的火花,砰然爆炸。 
两个人的一切立场都是对立的,宗教,政治,他们的拥抱隔着冰冷的刀锋,终于有一天,医生在革命者体内留下一颗子弹,自己锒铛入狱。 
沈默把剧本折好,手微微发抖,“文娴姐。” 
杜文娴看出他话里的疑问,清淡地对他笑笑,“这边太吵了。” 
大厅里,一半人已经喝得八分醉,热热闹闹地吵嚷欢笑,气氛热烈如火,唯有沈默立在角落里,内心的阴冷一阵阵泛上来,手心全是潮湿的汗。 
杜文娴牵起他的手,像领着一个孩子,或是一只宠物一样,把他带上车。天色昏暗,到处都是来往的人潮,杜文娴把他带到万国城,领着他上了楼。 
“我家。”在进门前她简短地交代一句。 

杜文娴的房间是一片纯白,偶尔出现一两抹淡绿,过分简洁到不像是女性的房间。然而这和陈扬那里富丽堂皇的僵硬不同,这房间里弥漫着一种淡而温馨的气味,仿佛它的主人一般恬淡安娴。 
“水果茶,”杜文娴递给他一只白瓷茶杯,茶拖上有藤蔓状的美丽纹饰,“美容的。” 
“文娴姐,那个剧本——” 
“同性恋题材的,拍得好肯定叫好又叫座,不过老李不在乎这个,十年以前他就功成名就,修炼成精了。怎么说呢,这个电影还是挺有趣的,我想表现的就是那种信仰和爱情的冲突,或者说是理想化、纯粹化的信仰和自我的冲突——每个人追求的爱情,其实都是理想中自己的模型。” 
然而沈默要听的并不是这个,他把茶杯放下,毫不掩饰自己惶惑的眼神。 
“你也看出来了,还是你过去的事给了我灵感。我很喜欢医生这个角色,因为他身上的枷锁最多,他背弃了自己的信仰,但又不能容忍这样的自己,他向革命者开枪,但他想杀死的其实是自己——借由着杀死理想中的自己,来毁灭现实中的自己。很矛盾,很疯狂,很精彩。” 
这个女人坐在那里,平静而冷漠地将自己血淋淋的过去剖开,用一种不带感情,亦毫无恶意的语言去分析他和关远的一切,然而沈默无法恨她,甚至无法对她带有敌意。 
“沈默,你发现了没有,这个剧本没有结局。” 
“是。” 
“所以,我想听你告诉我结局。” 
沈默不明所以地看着她,面前的女人夹着烟,细长的眼睛半眯着,雾蒙蒙的暧昧。沈默突然有一个模糊的感觉,毫无根据地。但他知道自己的感觉一向很准。 
“文娴姐,我不想拍这个电影。”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拍这个题材。” 
烟灰落在昂贵的布艺沙发上,杜文娴却熟视无睹,随手在烟灰缸里掐灭了烟。“沈默,同性恋并不是什么禁忌的题材,你也看到了,这些年同性恋的片子一向是叫好叫座的。你怕什么呢?怕大家接受不了你的身份?可是像你这样这样又能掩盖多久?” 
“能多久就多久。” 
“沈默,”杜文娴仿佛传教士在布道,但前倾的身体暴露了她的急躁,“你这样逃避不是办法,你应该试着去面对。张国荣,关锦鹏。。。。。。毕竟接受的人还是很多吧?而且,只是拍一部同性恋题材的电影,又不能根据这个就认定你是同性恋。你们公司现在想炒你和昕昕的绯闻吧?与其炒那个,不如炒性向来的有效。” 
“可能吧。”沈默笑笑,“但是文娴姐,我一点都不想面对,没有必要。” 
杜文娴惊讶地挑起一根眉毛,沈默破釜沉舟地说,“文娴姐,其实你是LES吧?” 

杜文娴没说话,低头到包里去摸烟盒,半天才找到,又起身去找打火机。房间里的空气似乎凝聚成液体,水压沉沉地压在沈默的身体上,杜文娴走动时掀起的层层波澜,让他像条躲避渔网的鱼般警觉。 
终于,杜文娴坐回沙发,轻描淡写地开口,“你怎么知道的,嗯?” 
“就是感觉。。。圈里很多人都是,想到了也很正常。” 
“你这孩子,有时候简直灵魂附体。说不定你去写书,要比我好得多。” 
“文娴姐,你别取笑我了。” 
“不是取笑——算了。”杜文娴把抽了两口的烟又捻灭,“我承认这个电影是我的私心,我不能公开的话,总得让别人说出来,你不想演也是正常的。我还有个别的本子,在郑光那,老郑比不上李陆,但也算名导演了。你不小了,总不能当一辈子偶像吧,借这机会赶紧转型。” 
沈默受宠若惊,而且是惊吓的惊,“文娴姐,这怎么好意思——” 
“行了,别跟我客气。找你也是因为你有实力,再说,我也是真挺喜欢你的。” 
沈默愣了三秒,对面女人略带疲惫的神情是真诚的。 
“谢谢你,”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道谢,“谢谢你文娴姐。” 

“真要谢我?”杜文娴突然又活泼了起来,娇媚的猫眼斜昵着他,“那给我提供点素材,讲讲你的事。你的——他叫关远是吧?” 
沈默“嗯”了一声,杜文娴故意无视他语气里的回避。 
“前面的事我大概猜得到,你挺爱他的吧?我想知道后来的,他为什么想杀你?为什么那么恨你?” 
沈默知道自己逃不过,这女人有一种变态的癖好,喜欢像解剖一样剖析别人的人生。然而除此之外,她是个让沈默尊敬的人,更何况他欠了杜文娴的人情,无论如何没法对他撒谎。 
“他恨我倒是真的,不过他也没想要杀了我,那次就是一般的打架,而且。。。先失控的是我。” 

那一段时间,沈默和关远相处得还算平静,沈默随时随地能看到幸福的影子,他以为他和关远不会再节外生枝,就这么过一辈子下去了,因此那次爆发的争执让他格外恼火。 
争执的起因是易佳。 
沈默很少和关远的朋友来往,他对关远三教九流的朋友心里是不屑的,但因为关远的关系,他还一定要装出亲切热情的样子来。他每次见到大周们就要心烦,但易佳是个例外。 
在关远的朋友里,易佳是沈默唯一不讨厌的人。当时易佳才十八岁,在读高中,沈默猜不出来这个单纯和善的少年是怎么和关远认识的。他只是大概知道,易佳没有父母,上学的钱是关远那一伙人凑出来的,易佳管他们叫哥,成了他们共有的弟弟。这群几乎位于社会底层的人,像守护秘密宝藏一样保护着易佳,小心翼翼地不让他接触到污秽和阴暗,尽管污秽和阴暗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一部分。 
沈默看见易佳第一眼,就觉得这孩子长得真是好,不是沈默自己那种过分精致的好看,而是一种悠然的、写意般的清秀。他神情天真温柔,一笑起来就像水墨画上撒了淡淡的金粉。 

沈默隐约猜到易佳喜欢男人,他在这种事上的直觉尤其的准,尤其是易佳那种阴柔敏感的孩子。他为这个还认真地观察了一阵,确定易佳和关远只类似普通的兄弟才放了心。 
关远经常跟沈默说,易佳太单纯,这样的人太容易上当受骗。正所谓越怕发生的事越会发生,易佳没等到高考,就彻底的给人骗了。 
黎正新个典型的二世祖,人不坏,就是从小被宠爱的有些霸道任性。他在书店偶然遇见易佳,很轻松的就把他拐走吃掉,三个月以后受不了易佳的文艺青年性格,以一贯干净利落的手法将其甩掉,并附上十万块钱当做分手费。 
易佳拿了钱,没哭也没闹,回到家里静静地坐了一晚上,天亮的时候坐在浴缸里割了腕,血把水池染得通红。血流到快失去知觉的时候他大概是害怕了,打电话给120,然后是关远。那时候是交通高峰,堵车堵得厉害,关远比120早到,把门撞开的时候易佳身体都发冷了。医生来了,忙乎了半天留下一具尸体,关远大概知道事情的始末,找了大周他们把黎正新打了一顿,对方好脾气的没计较,还颇真诚地到易佳墓地上祭拜了几次,然后继续夜夜笙歌。 
关远对黎正新恨之入骨,但沈默没法跟他同仇敌忾。黎正新算是他的点头之交,沈默始终没觉得这件事里他有什么过错,他对易佳算得上仁至义尽,易佳因为这个去自杀未免太小题大做。易佳的死让沈默也很难受,但也让他觉得恼怒,因为被甩了就去自杀,实在幼稚可笑。 
关远的态度更让他觉得不舒服,伤心难过都是可以理解的,但他那股莫名其妙的恨算怎么回事?易佳不过是被甩了而已,沈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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