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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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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作者:天藏风
  男主角:天宝
  内容简介:
  蛤蟆的外衣全身带毒,招惹他的人没有好下场。当他退去那一层蜍衣以后,你才可以发现他的美丽。
  蛤蟆的美丽,在内。
  禽兽的威风,在外。
  细看一只蛤蟆的逆天之路,退去丑陋以后的神道。
  正文
  第一章 癞蛤蟆的懒散人生
  世间的人有千千万,但总体上来的追求却似乎并不怎么多。有这么一个人,他不喜欢权势,也不想要很多的钱,只要能够维持生活,自由自在的就好了。
  可这个依旧是一个梦想,就一个宅男来说,很多的东西,也就是想一想,而不是去做。天宝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很宅男的宅男。他的老娘虽然不只一次的给他下了任务:“这个星期,你必须出门的时间超过一个上午!”“每天早晨出去走走。”可是相对于这些任务来说,他是很难得的完成一次,往往就不了了之了。
  宅男之所以不出门,是因为他认为现在的外界空气很糟糕,人也都很糟糕。还不如在家上上网,在网络上看看成人片来的痛快!网络上加工过的美女,也比现实中的很多都来的水灵。
  看小说,看电影,反正就是不想出门就对了。否则怎么叫宅男呢?“这年头?不出门都不安全,别说出门了!”这个是天宝又一个不出门的理由。
  咱就说那些大卡车吧,招呼都不打一个,就能从公路上直接开进你家的院子,好像推土机一样的把房子给你扫掉半个。运气好一些的人没事儿,运气差的,是人财两空。事后一查,酒后驾车,也就是那样了。
  而且呢,普遍的还是撞死了人的问题好解决,有个二十万就彻底的解决问题了,少了很多的纠缠,故此有人还见撞不死,再撞一回的,情况极度的恶劣。天宝从来都极度的珍视自己的性命,从小到大,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也都不会饿自己。闹矛盾了,带着眼泪也要把饭扒拉了。
  不吃饭的那种怄气,他认为是一种很傻逼的行为——那不是喝别人过不去,那纯粹的就是折磨自己才是。中午吃了一顿莜面的饺子,还没怎么消化,天宝就灌了半瓢的冷水,坐到电脑前开始了自己的虚拟生活了。
  QQ的信息提示不停的跳动,显然是半个小时的吃饭时间积攒了不少的人来。
  天宝的手很小巧,白净,抓起了鼠标放在信息提示上以看……被困怒魂,裘千丈,爱你一麻袋……一个个小脑袋不停的闪。天宝打开了跳动着的被困怒魂。一条对话框呻吟了一下,就弹了出来,对于这样糟糕的网速,天宝只能保持沉默。
  “咋了,说话啊……你刚才说的是啥意思?”然后后面跟着的是一个很欠揍的笑脸,如果,你熟悉一些他的人的话,还要加上一句“很傻逼”。
  天宝的手在键盘上“噼里啪啦”的抹了几下,“没啥,就是问你今年高考完了。考的咋样?有去年好没?”不多时,信息就来了。被困怒魂写道:“不好。”天宝微微一笑,又写了几下:“我就知道不好,我打赌,你今年考的估计还不如去年的。你信不信?”
  “我信!”天宝回道:“一般根据人的思想来说,什么事情也是第一次要做的比第二次好一些。”被困怒魂问:“谁说的?”
  天宝道:“我。”被困怒魂一个流汗的表情,回复道:“我去游戏了,憋了这么长的时间,都快淡出鸟儿了。”天宝写道:“好!”然后,就开始找其他的人,天宝的生活就是这么的简单,但却并不单调。
  现实中的他沉默,寡言。但网络上的他却充满了幽默,风趣,是一个好好先生。他一个下午,就是和人聊天,最后和一位曾经的同学裘千丈同志聊天到了下午四点半的时候,他就关了电脑了。电脑需要休息,他也需要休息。
  穿着半袖,长裤,穿着拖鞋出门,一身的地摊货是在是没有几个人想多看一眼的。
  天宝的身材相对于男人来说,绝对不是那种强壮和瘦弱可以形容的。相对于女生来说,也不是一个婉约就可以比较的。他的皮肤特别的白净,细腻。
  二十几年来,从来没有用过任何的护肤产品的皮肤,却比一般的女孩子还要好,而且他的腰,也就是六十二厘米,就是女人也没有几个是这样的体型的!
  但他却并不是那种瘦,他的全身长的还是很匀称的,至少骨头没有那么明显的显露出来,腰虽然是细,但却有八块肌肉。他从来不刻意的锻炼身体,但有一些东西却是在是天生的。出门的时候刻意的将短袖下面的几道扣子解开,风一吹,就可以让人看到他那个地方的八块肉疙瘩来。
  老娘说要在三年内位家里勾引出一个媳妇来。可就他那不怎么英俊的脸,估计要勾引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某位损友说,如果他愿意用下半身去换的话,那绝对可以迷倒一大片的中年怨妇。可是这个东西对于年轻美貌的小姑娘,似乎根本就不起什么作用。
  天宝也在天天的郁闷,这个找女朋友真不是说碰上就能碰上的,真那样,天底下哪里来的剩男剩女呢?在街头晃悠了一阵就无味的回家了。这里实在是没有什么让人期待的美女,恐龙倒是多,让人误以为进入了侏罗纪公园一般。回家,看看河北科技频道的科学探索,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科学探索,对于天宝来说是一个不错,而且是非常不错的节目。他几乎天天都看,一集也不会错过,尤其是说什么未来的交通工具,人体奥秘,还有各地的武术,格斗,生存训练等等,还有就是关于外星人的一些东西了。
  反正看这些东西,可以让人很舒服!天宝没有工作,自去年高考考了个374分后,就没有继续念的打算了。河北的学生,怎么说也应该是全国最辛苦的了吧?而这里,最最最最辛苦的,应该是衡水的中学生了。当年天宝就是为了不受约束,以一个优等生的身份进入了一个不入流的二中的。
  本来说,学习是看学生的水平的,和老师倒没有多少的关系,可是怪事却就是发生在天宝自己的身上,想否认都难。
  高一的时候,一百五十分的卷子他可以拿到一百三十分以上,高二的时候,则是六七十分了,到了高三,都就是三四十分……这样的退步,让熟悉他的人,不熟悉他的人也都是摇头,可这些人却是有些不知道的。
  其实天宝在高一的时候就给高三的学生辅导过问题,而且那个学生还进步飞快,从高三的中等,成了拔尖的学生,并且在高考的时候还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全区的第十名。
  一个从高一就系统的掌握了整个高中课程,英语当然除外的了。就这么一个人,却是差到了如此的水平,周围的同学都说他是一个“奇迹”。也是在是如此了,这里说说他们的老师,你也许就明白了。
  语文老师呢,是一个可以将“斥候”解释成“派遣出去的诸侯”的傻女,传说还是专门的师专毕业的。数学老师是找后门进学校的,天宝本来都已经掌握了的东西,就是在这些老师的教导之下,越来的越混乱,知识框架乱了,本来会的东西成了一团浆糊,最后干脆到了高三的时候,一上课就选择了睡觉。
  他选择睡觉是为了能在高考的时候取得一个令人可以接受的成绩,可他似乎睡的还是有些迟了。那些被腐蚀了三年的知识框架,怎么是一两下可以整理回来的呢?所以,他的高考就考了那么一个374分。
  小学,初中,高中。一路的下来,学的东西已经逐渐的脱离了生活了,再学习下去,对于他一个只是追求普通的人来说,并没有多少的用处。而真正实用的东西,是应试教育并不传授的,所以他没有选择继续上学,而是留在了家里。告别了那个垃圾学校,还有那些垃圾老师,对于这些他简直是没有半分的留恋的。
  “在学校学了二十多年,你却发现该学的一分没有学到,不该学的倒学了不少,是什么感觉?”QQ上,天宝熟练的敲出了一连串的字来。
  被困怒魂那里小笔头霍霍的左右移动,过了半天才传上来几句话:“学校念书本来就为的混文凭的,学东西在学校能学到才有鬼。你今天咋了,发啥神经呢?”
  天宝道:“没什么,中午看节目,说青少年犯罪是网络害的。一听这个我就想叉叉个圈圈。”损友被困怒魂给了他一个欠揍的笑脸。
  天宝继续道:“还要安绿坝,让他们等着吧,安了以后,强奸率更高。其实那地方有什么?不就是一个洞吗?我从小看黄,都感觉到恶心,其实说来没什么神秘的,让人早些知道,失去了兴致,就天下太平了。偏偏那些人非要欲盖弥彰,却不知道神秘的东西,才是最吸引人的,看不到的,才是最想看的,你不想让人做的,才是这些青少年乐此不疲的……”
  被困怒魂给他弹出一段视频来,一个小和尚栽倒,吐了口血,旁边的字一闪……“你丫太有才了。”然后,被困怒魂就写道:“有本事你和国家主席说去!”
  天宝发了一个“流汗”,打道:“我怕胡爷爷一板砖拍死我!”被困怒魂又打道:“明天同学会,来不?”天宝道:“当然来,让那些看俺不顺眼的人都别扭去吧。我身后面的那个嫌我臭的恐龙,这次好好的薰薰她,嘎嘎……臭男人,臭男人,不臭算男人?”
  第二章 球鞋西裤T恤衫
  同学会早就约定好是在皇城大酒店,时间还定在了上午九点钟。这个时间自然就是为了照顾一些个懒鬼,怕时间弄的早了人不来不是?
  天宝一觉睡到了八点,然后起床换衣服。昨天的白底黑花的衬衫,在早市地摊儿上随处可见,二十一件,还不带搞价儿的。如果你是很能砍的那种,估计十来块就能买出来。下身是一条黑色的西裤,脚上是球鞋。
  这里没有写错,他穿的的确是球鞋!在别的男生都在追求成人化,对于皮鞋情有独钟的时候,他却深深的喜爱着球鞋,因为他结实耐用,轻便,还不捂脚,出脚气。
  相比较来说,最后的这个原因是最主要的。脚气这个东西被人叫做“香港脚”,用天宝的观点来说,就是香港的资本主义发达,穿皮鞋的人多,这个你看看电影儿就知道了。
  而天宝的这个造型,是在高一第一天报道的时候就是这样,一穿就是三年的,故此被有心人士戏称为“帅哥”,这个究竟是“帅”,还是“衰”已经无可考证了。
  不过伴随这个外号来的,还有“球鞋”。天宝对于这些东西也一向是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丝毫不为所动,生活怎么样,依旧怎么样。穿着怎么样,也还是怎么样。
  他可以说一直就是一个比较离群的独行侠,在学校的时候,真正的朋友也是寥寥。他对于热闹,对于其他同学那些比较幼稚的游戏并没有多少的兴趣,而且考试的时候,包括是高考。他也依旧是一个人。一个人没有压力,他不喜欢被人关注的感觉!
  甚至可以说,有时候看到别的男生搞对象,在自己的跟前晃悠的时候,他就会幻想一下,某一天,突然某一位女明星突然开车来到了学校的门口,找到他,对他说:“天宝,你为什么不要我?”
  然后他天宝就可以很装逼的说一句“我们不合适”,扬长而去,看看别人傻眼的样子,那感觉一定很爽。可这个幻想,也一直是停留在了意淫的阶段。
  天宝不会骑自行车,所以要去那个十里外的皇城大酒店,就需要他的一双球鞋走了。坐公交他根本就没想过,他这个人有一个特别不好的毛病,就是不怎么喜欢现代化的工具,更对于汽油有一种直觉的敏感。
  他是要去参加同学会的,而不是坐汽车,到了地方被人当病鸭子,那样做人就是在是太衰了。
  对于走路这个东西,天宝有很多的心得。比如说要把腿部放松,气沉丹田,忘记了自己的双腿以后,就走的又轻巧,又快。而且最主要的是这个无论你走多少的时间,都不感觉到累,这些含糊的东西,是在他从学校到家接近了二十里的路上走出来的,而且并不比自行车慢多少。人家自行车十分钟可以回家,他顶多就是走上十三分钟而已。
  顺着人行的小道一路朝皇城大酒店走,其实并用不了太多的时间。而且这个上谷也不是一个很大的地方,他的最快记录是从郊区去了一次商业街的图书馆买了本《升龙道》,一来一回,目标明确,可以省略了买书的时间说,他一共是用了四十五分钟。这样的速度绝对可以说是惊人的了。
  路边的商铺里的摇滚音乐卖力的回荡着,天宝却是心无旁骛,对这些噪音并不感冒,有多少过滤多少。同许多的淫人一样,他只喜欢漂亮的美女歌手唱的歌儿,听着还可以小小的意淫一下。
  他听歌的目标不很单纯。
  当高中的三年,别的男女在恋爱的火热的时候,他依旧不为所动。因为对于这么一个从小就接触到那些黄黄书的家伙来说,那些地方没有什么神秘的,“性”不是吸引他的理由。
  爱慕也许有,但那个他已经送给了遥远的不切实际的女明星了。二中的学生虽然多,但那是一个恐怖的侏罗纪,他没有勇气将自己葬送在这么一个充满了危机的侏罗纪世界。
  皇城大酒楼是一栋五层高的楼,三年前这里还是一个夜总会,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了大酒楼了。这么一个古老的小城里,还不存在几星级的说法。而也是因为这么小的一个小城,所以天宝这么一身不伦不类的装束才能畅通无阻的进去。
  两位长的还勉强可以入眼的迎宾小姐弯腰说了一声“欢迎光临”,天宝明显的注意到了两人那种非常古怪的目光。但他堂堂的独行侠,会在乎这些吗?在乎的话,高中三年就被无数道的目光给杀死了。
  不得不佩服天宝的心理素质,绝对的过硬,深得了厚黑学的精华。当然,和他一般厚黑的还有一位,这个人就是和他聊天的被困怒魂了。现实中的被困怒魂,就如网络上的一般欠揍,却十分有女人缘。
  被困怒魂的个头在一米七五左右,短发,面容方正,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很懵的人。
  被困怒魂的名字叫王东,人称东子一起还和他是一所小学里的,故此两个人不能说是不熟悉彼此了。相互的有多龌龊,也都清楚的不能再清楚了。东子有一身很让人汗颜的肌肉,男人看了要嫉妒,女人看了要冒星儿。
  据说这个是被他的大哥给操练出来的。东子说他从来不打架,而天宝也的确是没有见过他打架,具体原因天宝也没有那么八卦,就也不问。不过看他那懵劲儿和一身的肌肉,估计是人型坦克级别的。现在的时间还差十多分钟,一个班五十个人一共来了有四十五个,其余的恐怕就不来了。
  当天宝一身造型出现后,曾经的同学都是笑。一个外号黑妹的女生笑着打趣:“天宝,今年都第四年了吧?你怎么还这一身儿啊?”天宝面不改色的道:“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勤俭节约是每一个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黑妹,人来够没?”
  黑妹道:“够了,有几个不能来,也打了电话。你好像是最后的一个……恩,不过小伙子毛主席语录被的可不怎么样。哈哈……”黑妹大大咧咧的笑了起来,惹的周围都是一片哄笑声。
  东子一身熟悉的牛仔装,很是简洁,也很是猛,他给人的感觉永远就好像是一头饥饿的豹子。他冲天宝招呼了一下手。天宝问道:“干啥?我对男人没有什么爱好。”
  “滚一边儿去,我对你也没有爱好……你丫今天真的是带味儿来的?多少年没洗澡了?”东子打趣。
  天宝道:“时间也不长,大概就是一年多了吧。臭男人嘛,没有了臭,男人能叫臭男人?没有我这团臭牛粪,怎么体现女同胞的香?天下的女人都应该感谢我的大公无私,不是我奉献出了自己,她们怎么……”
  “得了吧,说你自己懒不就成了?”东子对他的说法很是不屑。
  眼见的人都已经到位了,几桌子菜就开始上。天宝是个好好同志,不吸烟,不喝酒,倒是喝起了饮料。人家那些女的也都是一口半瓶啤酒,他这个男人也活的太没有面子了。
  天宝是一个很实用的男人,在别人喝酒的时候,他就闷头的大吃,一桌子菜,别人的酒喝出三筐,他的菜吃出了半桌子。领教过天宝食量的东子哑然,“天宝,你怎么还那么能吃?”
  天宝把油乎乎的手用餐巾纸擦了擦,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天生的,不服气啊?不过太郁闷了,光吃不长肉。”很幽怨的看了几眼自己白皙,光滑的小胳膊,还有那一双让女人都嫉妒的手,再看看人家东子的肌肉,除了羡慕就还是羡慕。
  一个女的道:“得了吧你。不过你那手咋长的,我都想和你换了……”说话的这位,面上就好像是周星星电影《七品芝麻官》中包龙兴在妓院里看到的老鸨子没有化妆时候的样子一样,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白天见了都能吓一个半死,而她的一双手虽然经历了无数的手霜的养护,可依旧无法和天宝的比。
  更重要的是,这位恐龙对于天宝一直都有一些怨念——因为她就是天宝身后的那位女同学,享受够了他的臭男人的臭,这个家伙还不是的显摆一下他的那双手,让这个女的更是自卑,怨念就自然的更加的深了。
  “你们继续吃,我去下洗手间……”餐桌上的啤酒味他很不习惯,故此,就像出去透透气,这个时候,无论是尿遁还是菊花遁,都是无比明智的选择。
  “呼——”长出了一口气,他妈的还是这酒店里的厕所啊,比自己家的厨房都干净,而且高级,没有任何的异味,在里面放了一下水,就施施然的朝外走。这个时候可不能让人以为他大名鼎鼎的天宝竟然掉进了厕所。
  桌上的人还在碰杯,不过看他们俩杯子都已经错位了,碰到对方的身上的时候,天宝知道这些人是醉了。怎么说也是三年的同学,相聚一场不容易。
  然后,就有人提议去“快乐鸟”包房,继续玩儿。天宝见他们都醉的不清了,也就那么的应了一句,这里清醒的人就他一个了,而且还有几个,也就是两三个女的。
  一个长相不是太寒碜的问他:“天宝,他们都醉了。咋办?”
  “醉?谁醉了?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再来……再来上十瓶都没问题……”一句话刚结束,这位仁兄就一头扎在了餐桌上,打起了呼噜。
  天宝道:“咱们也吃了一天了,现在都快要天黑了,他们又喝成这样,想玩儿是没机会了。我去叫车,把他们送回家!”这个时候的天宝很让人安心,也只有这个时候,似乎可以让人感觉出他的一些绅士的风度来。
  就如同是网络上评价的一般,他应该是属于一个真正的让人感觉可靠的男人了。
  第三章 街头喋血
  要说出来还没怎么热闹呢,就喝了些啤酒就回去,那些喝的醉醺醺的自然是不同意,嚷嚷着一定要去“快乐鸟”爽一爽。天宝知道跟这些醉汉没有什么好说的,谁跟这些人说道理,那么谁就是疯子。
  在酒精的刺激下,一行人就出了皇城大酒店,外面的冷风一吹,酒也醒了不少。
  现在的时间是六七点多了,红彤彤的夕阳照下,火烧云一片片的在天空中翻卷着。几个兄弟也真的是喝的多了,把睡过去的那个送了出租车上,然后其他人就开始在皇城大酒店的门口吐了起来。
  一股子呛人的味道弥漫,两位迎宾小姐也捂着鼻子,过来小声的劝几个醉汉别在酒店的门口吐,影响不好。“滚一边儿去,你是不想干,干了吧你?老子想,想在那——吐,就在——在,在那吐,关你屁事?”
  醉酒的人是不可理喻的,那个迎宾小姐当时就急哭了。把这里弄的全是垃圾恶心人,她是要被扣钱,炒鱿鱼的。
  天宝骨子里也算不上是一个好人,不过呢,眼前的这个迎宾小姐的相貌中上,胸部坚挺,也算是一小半个美女了。加上一群恐龙的帮衬,优势明显——这个大概也就是所谓的差距产生美了。
  帮助一位美女解决困难,是他这个斯文败类最乐意做的事情了。
  天宝骂骂咧咧的把刚才的那个仁兄拉了一边儿去,道:“你他妈的就知道喝了酒骂人,平时也不见你多厉害啊!”塞了那迎宾小姐两百块钱的小费,让人过来打扫一下,而他们几个人就是要奔“快乐鸟”去了。
  不过要说这个事情,还真的就充满了一种戏剧性。既他们这一群来这里庆祝同学会的人外,还有一帮子呢。这个时候也刚好出来,不过看衣着上似乎就出现了差距了,跟天宝一比,那差距就大到天上了。那些人的衣服是名牌儿,说不上是什么牌子的,平民百姓一个,关心这些还不如想一下一天怎么样多弄几个钱呢。
  大个子王鹏喝的有些多,不小心就吐到了人家一个人的鞋上。这家伙也算是酒壮怂人胆了,也不知道怎么的,他就和那双鞋的主人给打起来了。
  天宝正在哄那个迎宾小姐,一时也没有注意。听的后面嚷嚷起来的时候,王鹏已经和那个留着长发,前面的刘海挡了半边脸的青年纠缠在了一起。
  王鹏骂道:“赔赔赔……我呸!赔你妈啊?呵呵……不服气咋的?单挑啊?我怕你?”那长发青年也是丝毫不让,两人就扭打了起来。至于说是王鹏的一帮子损友,根本就没有劝阻拉架的意思,还轰然叫好呢,说这个王鹏是硬挺了,有些男人的意思了。天宝也是酒那么旁边看。
  这两人一看也都是借着酒劲闹事儿的。打架丝毫没有任何的技术含量……天宝撇撇嘴,这样没有技术含量的战斗,他很不看好。打架是一个技术活儿,其实要说和你的力气大小,毕竟是没有太大的关系的,只要你技术好了,就是打架的万人敌,就可以再一条街上砍出一个传奇来。
  就好像是康城县的北街斗王一样,身板儿瘦的跟猴子似的,但打起架来却是无往不胜,就多了这么一个斗王的称号。
  “你们快拉呀……再打就出事儿了……”旁边的几个女的都急的快哭了。见王鹏并没有落下风,天宝他们根本就没有动弹的意思,东子道:“看看,再看看。王鹏不行了咱们再上……”依旧是很阴险,很欠揍的笑。
  扭打的时间,就听的远远的马达声轰鸣,几辆好像是专业比赛用的摩托车冲了过来,在皇城大酒店的门口一个横摆停下来。
  几个嚣张的人叉着腿,吐了一口唾沫道:“谁让你们在这里捣乱的?这里是我们野鸡党的地盘儿,你们知道不?”“野鸡党?又怎么样?”天宝这个人最讨厌别人用这个口气和他说话,而且他这个人平时似乎没有什么脾气,其实是没有什么值得他发脾气的!
  天宝发起脾气来以后很可怕。
  大红色的摩托车上,那穿着牛仔裤的光头把车把朝这里一扭,打开了大灯,光柱直接锁定了天宝,光头阴森森的威胁道:“妈的,哪儿来的小子?活腻歪了?恩?”天宝只是眯了一下眼睛,然后就盯着那光头,目光中冰冷,淡莫,却没有恐惧。
  他曾经就想过,一个人的一生有什么是值得恐惧的?鬼?不值得。死?也不值得。既然这两样东西都不值得恐惧了,那么还有什么是可以害怕的呢?
  没有了……天宝也许会不在乎很多东西,但尊严,他不会放弃。一个人,一辈子,活的不是钱,也不是权,而是骨气!他认为一个男人,就应该是一个有骨气的人。一个男人,什么也可以丢,但骨气不能丢!
  人的一生总是要坚持一些什么的,为此甚至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
  天宝的固执是让人无法理解的。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里,他的坚持就更是多了几分迂腐。他的爸爸说他是读书读傻了脑子,是一个彻底的书呆子——但他却认为自己得到的,是真正的学习应该得到的东西。做人,学的,本来就是一种人格!
  他很少帮助别人,但别人有要他帮忙,只要自己能做到的,他义不容辞。而危害别人的事情,他不会去做,邻里的八卦,他不理会,这个是一种疏远,也是一种道德。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他的一生,便是要的一个问心无愧。一辈子活的就是一个不后悔!
  他捏紧了拳头,声音冷淡的道:“野鸡党?你是野鸡党的大哥?妈了个逼的的,很了不起是不是?老子今天就开了你的瓢儿……”从一个兄弟的手里夺过了啤酒瓶,他就那么的走到了那光头的跟前,狠狠的一瓶子盖到了光头的脑袋上,“跨啦”一声,玻璃碴子和金黄色的啤酒流在了一起,光头破了脑袋,玻璃碴子扎进了头皮,血被稀释成了粉红色的。所有的人都被这个场面震撼住了!
  天宝从小就是一个好孩子,从来没有和人打过架。只是他似乎心态都要比同龄人来的成熟一些,只是他的眼光比较冷漠,拒人千里。曾经也没有人相信气势这个东西,但他们看天宝一个人走到那光头老大的跟前的时候,似乎感觉到了气氛的凝重,压抑的人都喘不过气来了,天宝瘦小的身体,在那个瞬间高大的如山岳一般,破碎了的酒瓶子把人拉回了现实。
  那一群混混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老大被人就这么的开瓢儿了,而且眼前这个看似瘦弱的人竟然有这样的勇气,一个人敢挑他们一群,竟然敢就这么的开了他们的老大。一群混混炸锅了。
  东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提了一个灭火器出来,大步的走到了天宝的身边,吐出两个字来:“麻烦。”
  被这场面一刺激,他的老同学的酒也都醒了大半。
  本来还有人是想帮助一下天宝的,可看看对面的光头,有一些在学校里混过的人自然是认出来了这个野鸡党的光头大哥了,哪里敢造次?
  所以,站出来的就是一个天宝的老搭档东子,还有一个是女的——黑妹。虽然黑妹长的不怎么样,但绝对是一个够义气的女人。
  天宝看了看东子手里的灭火器,问道:“没给我拿一个?”
  “没。”
  东子回答的很干脆,然后灭火器突然喷出了一道干冰,吧冲在前面的几个混混喷的退了回去。天宝这家伙就借机会大出黑脚。他的脚是走出来的,力气也大的怕人,基本上肚子上来一脚,这些混混就站不起来了。
  两人就这么的,借着灭火器的威风一路横扫,来的十多个混混全部身上白森森的,狼狈的佝偻在了地上,光头老大更是脑袋上唉了一灭火器。而天宝也终于知道了为生命东子不打架了。
  东子红着眼,见人就打,几乎都差点儿给他来了一下。打起人来那个疯狂,让人看的都有些胆寒了,他简直就是一个人型坦克,灭火器到处,“嘣”的一声,就能砸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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