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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暮朝朝-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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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燥热的天气。天色幽暗。半空中的浮尘半晌不落。街边的柳树叶子上蒙了一层灰。
  丁芙蓉翻身下马,一边用手里的鞭梢轻扫长衣下摆上的灰尘,一边将马拴在柳树上。然后径直向街边的小酒店走去。
  酒店很小也很破旧,但生意很兴隆,因为这里是坡岗子上唯一的酒店,而坡岗子是自北方进入省城的必经之路。
  丁芙蓉跨入店门,坐在临窗的一张破椅上,掏出手帕,擦了擦手。四周都是灰尘,但他别无选择,因为这张椅子是唯一的空座。
  他的对面,一个挑夫模样的彪形大汉正在贪婪地喝着粗瓷大碗里的白酒,仿佛很饥渴。说他是挑夫,是以为在他的身侧丢着一副捆紧瓷盘的担子。在他的两侧,分别坐着两个赶考书生模样的人,竟也在开怀畅饮。
  挑夫汉子的身后,正是因天气燥热而尘土飞扬的大街,每有车马经过,飞尘滚滚而来,令人窒息。
  纵使这样,急于赶路的人无心顾及体面,只等喝酒解渴后立即赶路,因为天色已更加昏暗了。
  丁芙蓉皱紧了眉头。
  他用细长的左手小指指甲在酒碗里挑出一只细若米粒的飞虫,轻轻弹落在酒店的土地面上。他实在无心喝酒,但是他不得不坐在这里。他的主人命令他在这里接一个人。
  他没有选择。他知道,自己就象一条狗一样,必须凭任主人的差谴。作为拥有门客五百的省城富贾柳青山府上的一个门客,能有今天的任务,已经是一种荣幸了。
  但是他很想吐。
  当管家柳聚财走人贤园的刹那,立即有数十人围将上去。贤园内的门客都百无聊赖,巴不得找一点点事情做以图表现被柳青山看中。因为柳青山膝下无子,又有万贯家财无处打发。门客们献媚的姿态让丁芙蓉恶心。
  尽管丁芙蓉也是门客之一。
  而柳聚财却用双手分开人群,把丁芙蓉唤了出来。“哎,叫你呢。”在众人各种复杂目光中,丁芙蓉随着柳聚财走出贤园。这意味着他抢先占有了一个表现的机会。
  机会是怎样降临的?柳青山的话给了解释。
  “你很干净。这件事情你去做最合适。”
  丁芙蓉出身低微,父母双亡,自小由一远房表叔抚养。他十三岁入省城富商翁炳旭家作为翁子的伴读书童,因而能够识文断字。翁家同时注重武学修养,翁子从小习武,丁芙蓉自然也得其一二。后丁芙蓉年过廿五,长得英俊儒雅、气宇不凡,翁炳旭很是喜欢,几乎认做义子。只可惜一把火将翁家烧得七零八落,家财殆尽。翁炳旭患病死去。翁子投奔远亲。独剩他一人没有着落。后来便走进了柳宅。
  丁芙蓉没带走翁家一分一毫的财物,反而在临行前用仅有的银两给翁炳旭修缮坟墓,并批麻戴孝,焚香祭奠。
  丁芙蓉的确很干净,并且很义气。
  他从不张扬,又让人觉察不到有很深城府。柳家门客中考场落第者有,山匪从良者有,官场失意者有,唯一一个默不作声的,就是他。
  柳青山虽然年迈体衰,但是目光很锐利。
  “于我的金钱地位,此生已经无所图谋,只是怕家产基业随着我闭眼而没了着落。你是个极具内秀的人,今天落在我的门下,未曾尽施才能,我一直心怀愧疚啊……”丁芙蓉对此嗤之以鼻。不求金钱地位何苦官商勾结将赈灾粮偷梁换柱以次充好,让老百姓吃了掺了沙子的麦子还对他感恩戴德呢?只是他表面上不露声色。他不想成为柳氏走卒,但是他很无奈。
  他不想细心琢磨此行的目的和意义。
  丁芙蓉的白色长衫很干净,上面一抹污迹都没有。
  他放眼北望。暮色中的城郊路上,一个黑点由远即近游移而来。
  应该是客人到了。
  酒店里的人已不象先前那样拥挤。挑夫已上路,一担瓷盘无一破损。丁芙蓉很羡慕他,略显醉态的样子和凌乱的步伐使他肩上的担子悠来荡去但绝对安全。丁芙蓉由此想到了自己:我的心如同那瓷盘,该怎样在悠荡中避免破碎保全自己呢?
  黑点渐进,看清楚是一个年轻人。
  —个很瘦的年轻人,几乎可以称为弱不禁风。在这样的天气里长途跋涉而来,竟然没有出一滴汗水。
  他的确瘦得可怜,两腮陷下去,眼窝陷下去,披肩的长发漫在额前遮住他的眼睛。他也的确白皙,十指如枯竹般节节突出又惨白。
  他的身后背了一个直径一尺高约两尺的皮质圆桶,上面的盖子—亡有个圆形的通气孔。
  年轻人也进了店干。叫了一碗清洒。解下背上的桶子,轻轻放在椅子上。
  没错儿,是他。刀…荚蓉想。
  这是件奇怪的事情。柳青山为什么要自己来迎接这个年轻人呢?他从何而来。到何处去?他背负的特制皮桶里又装了什么东西?
  年轻人小心翼翼地打开皮桶盖子,把手伸进去摸了摸,脸上立即展开了菊花般的笑容。
  “乖,真乖。没有尿,还在睡着呢。真能睡。”店伙计一边上菜,一边搭讪。“看客官这打扮,怕不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吧?”“塞北。”
  “怪不得。不过客官的官话讲得可是很地道。大漠的风沙很烈吧。气候很冷吧。怪不得客官穿了一件皮衣,是骆驼皮的吧?”
  “我身体不大好。”年轻人不冷不热地回答着。他望向窗外,透过发丝缝隙,他的目光很怪。这些全都没有逃过丁芙蓉的眼睛。
  年轻人抿一口酒。若有所思。问:“店家,有牛奶吗?或者羊奶、马奶什么的……”“这……客官,这里不比大漠,哪儿有那些东西啊。您看……”
  “那么有米汤吗?”“有,都是早上剩下的了,已经凉了。”
  “帮我热一下,端一碗上来。”吩咐完毕,年轻人再次打开皮桶,竟从里面抱出一个熟睡的婴儿来。
  丁芙蓉的心里一动。
  店伙计端了一碗米汤来。年轻人将婴儿抱在怀里,手持调匙,一勺一勺将米汤喂入婴儿胖嘟嘟的小嘴里,极尽呵爱,竟连妇女都会自叹不如。那婴儿始终都不曾醒过来,也不哭叫,乖乖胖胖的样子实在可爱。
  就是他。丁芙蓉心道。
  丁芙蓉起身,向年轻人施礼。“敢问阁下可是骆公子?”年轻人点头。不说话。将婴儿重新放回皮桶内,盖好盖子,背在肩上。完毕才道:“是柳青山派你来的?”
  “在下是柳老先生门下学生丁芙蓉,特来迎接骆公子。”
  “何必呢?虽然事隔多年,柳府的地势我还是清楚得很。有劳丁兄了。”说话键年轻人已步出店外,行步飞快。
  丁芙蓉不敢骑马,牵着马跟在骆公子身后,进了城,城门刚好正要关闭。此际月上东山,天色幽暗。
  骆公子道:“柳青山身体可好?”丁芙蓉道:“柳老先生一直健康,只是年事已高,毕竟是将近古稀的人啦。”他心中却很是异议。不知何故这位骆公子言谈中对柳青山没有半点谦恭之意。这位骆公子究竟是什么人呢?
  “丁兄年龄不过二十出头吧,看来是深得柳青山的重用了。一定是文武全才德才兼备的佼佼者啊。”听他的话,丁芙蓉的心中很不舒服。看他的年龄也不过二十几岁吧,竟用如此的语气对自己做评价。丁芙蓉感觉不是滋味,但是表面上仍然不露声色。
  丁芙蓉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表面上总是静若秋水。“哪里,柳老先生门客上千,我只是泛泛之辈而已。”
  “门客?”骆公子脸上露出一丝不易为人觉察的冷笑。又叹道:“七年前,我也是其中之一啊,那时候我刚刚二十六岁。”丁芙蓉暗惊。若此推算,他如今已年如中年,但是从他的外表看来,断断推算不出的。
  他面如白纸,嫩皙光滑。虽然瘦得可怜,却没有几根皱纹。只是披散的头发遮住了他大半个脸庞也遮住了他的两道剑眉和一双秀目。
  清秀的他,竟然从万里之遥的塞北背负着一个婴儿步行到中原来,这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那么骆公子肯定深受柳老先生的器重了。”丁芙蓉借机问。
  “器重?何止是器重呢?我是柳青山的义子。当年,他膝下义子十三人,我是他最……宠爱的一个了。”“哦,原来……”
  “都是原来的事了。七年,弹指一挥间。如今柳青山还有几个义子啊?”“这……倒是没有。”
  “没有?那倒是奇怪了。”骆公子一笑。“难道他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不成?哼哼,我倒是忘子。他一直是个谨小慎微的老狐狸啊。真是糊涂了。”
  天色愈暗。丁芙蓉看不清骆公子的面目表情,只是觉得他的声音清朗,谈话间语气很是生动,每一个字角都咬得很准,话语气息间散溢着一派兰草的馨香。
  真是个奇怪的人。
  更古怪的是他背上的婴儿仍然每哟任何声音,仿佛仍在熟睡,既不哭闹,也不翻动,几个时辰过来都不醒转。天底下哪里有这样的婴儿?
  穿街过巷,两人终于在柳府高墙外停下脚步了。按照柳青山的吩咐,丁芙蓉将骆公子引入后门,不惊动任何人,带至柳府后院西厢房休息。门是虚掩的,一切如计划所示。一盏盏灯笼照在地上映出一圈圈昏暗的光环。天上的月亮一直在乌云中穿梭。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骆公子刚才的清朗仿佛在刹那间被夜风卷走,不留痕迹。他轻抚楼台栏杆,伫足花园小桥,时而叹气,时而低头静思,仿佛故地重游勾起了他无限的追忆。
  任他举动,丁芙蓉无半点干涉,也不插言,这也是按照柳青山吩咐而行事的。
  穿过花园,西厢房围墙外一扇花窗下有一石椅。石椅两侧翠竹环绕,竹林间溪水淙淙。此际水面上荡漾着细碎如银的月光碎片。
  骆公子捋起皮衣,坐在椅子上。半晌。
  “为什么现在才来?不知道人家等得好怕么?”突地一个女人轻柔的声音绵软飘过。丁芙蓉吓了一跳,侧耳倾听,竟不知声音来自何处。
  骆公子道:“我脱不开身,没有办法。”“我不管。不许你撒谎骗我。”女声道。
  “我没有骗你。我怎忍心骗你呢?”“不信。你要发誓。”“发什么誓?”
  “就说你今生今世永远不离开我。如果违背誓言就肠穿肚烂,不得好死。你快说啊……”
  “好,我说。我骆君宇今生今世永远不离开萍儿。如果违背了就让我肠穿肚烂,不得……”余下的话却哽咽在喉了。那悲凄沉闷的哽咽听了酸楚难当,几乎情不自禁。
  丁芙蓉终于听出,原来这两种声音全都是从骆公子口中发出的。他似乎在旧事重温,那清细温柔娇嗔的女声他竟然模仿得惟妙惟肖,丝毫破绽都听不出。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他是万万不会相信刚才的对话是一个人在做独角戏,而这份做戏的酸楚又是怎样的呢?
  “骆公子……”丁芙蓉欲言又止。
  骆公子已停止了哭声。月光下看到他的眼中泪光闪动。那张脸十分动人,悲伤的表情竟也媚态十足。他真是个奇怪的人啊。
  “七年,对我如同七十年的七年,是怎样的遥远和漫长呢?相思苦,苦得都麻木了。也许没有人知道,有许多心灵的荒芜是无人能够陪着走过的。在这茫茫红尘,又何止你我呢?”丁芙蓉问:“你的话是对我说的?”骆公子不做声了。
  丁芙蓉道:“看我,又错会了公子的意思。夜已经深了。公子赶路辛苦,应该早点儿回厢房休息了。明天柳老先生自会安排相见的。”
  “是么?柳青山还想见我么?哈哈……”骆公子仰天长笑,一边跌跌撞撞而去,身影消失在西厢房内。
  这世间总有些奇怪的,超住常理常情的事情。即便如此,也无法否定它,因为它毕竟存在。
  丁芙蓉返回贤园,一路上一直不停思索。他感到柳青山与骆公子之间的故事决非义父义子那么简单。骆公子对这庭院的捻熟,骆公子那发自内心的悲泣,骆公子那盈满泪水的双眼,骆公子背负的婴儿都证明了他与这座柳家大院有着千丝万缕不可割舍的缘分和联系。在这敏感时刻他的出现无疑对柳家五百门客是个尖锐的挑战,一旦他们知道柳青山昔日的义子再度出现,不为别的,单为那万贯家财,骆公子也会被明枪暗箭伤得七晕八素四分五裂的。
  可怜的孱弱的骆公子啊。
  丁芙蓉的心里充满了同情。
  丁芙蓉猛地停下了脚步。他的对面三个高大的人影逆光迎面而来,狭窄的过路被他们堵得严严实实,腾腾的杀气在月光下弥漫。
  “你们——”“少废话。丁芙蓉,你小子倒是个聪明人哪,背着我们哥儿几个在老爷子面前摆了什么道儿?有我们在,告诉你你别想……”
  “田老三,你们还是歇歇吧。我不想跟你们争一分一毫,如果争,你们也不是对手!柳府上下千八百人,你们算是哪儿根葱?!”丁英蓉冷笑一声,脚尖轻点,身体凌空飞去,跃过三人头顶。又一闪身,进了贤园。
  田氏三兄弟瞠目结舌。田老三倒吸凉气,狠狠道:“妈的。姓丁的小子武功不简单,咱们以前都没觉察。以后一定要小心点儿了!
  丁芙蓉进了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心中泛起一阵悔意。不应该在有勇无谋的三个莽夫面前逞一时之能。一石激起千层浪,自己恐怕很快就会成为众矢之的了。柳青山是个可远不可近的角色,而今无意中的一次安排,无疑会使自己不由自主地卷入了莫名的旋涡之中。
  而骆公子呢?他所面临的暴风骤雨与自己相比,一定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柳聚财带着一个肥壮的妇女走人西厢房。一进门他便满脸堆笑,拱手握拳,不停打哈哈。“骆公子,哎呀,怠慢了!什么远的路程早该为你铺宴洗尘,但是最近实在太忙啦!这不,今天老爷又去了江南,这家里的上上下下老老少少都得我来管理。噢,对了,小少爷在哪里?老爷特地从十里乡找了奶妈过来,也免得骆公子操心了!”骆公子冷笑。“柳青山的马车夫刚刚还在来福顺记茶店喝茶,还定了明天一早的早点,柳青山是一个人去了江南罗!”柳聚财脸色很尴尬,又勉强挤出几分干笑来,“骆公子倒还是老样子,对事事留意,处处用心。明人不说暗话,老爷不会见你了,将小少爷留下。这里有白银三百两,希望你不要再出现在省城里。”骆公子的脸色分外冷峻。半晌才从唇齿之间吐出两个字来:“无耻。”对于骆公子来说,吐出这两个字来分明是一种无奈。是啊!此时此地,他想高呼自己的善良无辜,他想倾诉自己的迷情苦涩,他想留住这个婴儿在身边,但是一切的一切都身不由己了。他风尘仆仆不员千里从大漠到中原,无非是为了给婴儿一个能够不受凄风苦雨侵蚀而健康成长的家,更何况这个家原本就是这个孩子的。对于自己来说,已经无所谓得失,无所谓明天与未来。三百两?白花花的银子就是这千里孤旅的代价吗?就是这鸳誓破碎的补偿么?就是那七年生离死别的结果吗?
  萍儿……
  他一闭眼就想起了那温婉娇俏的柳府千金小姐,想起她的风情万种。
  骆公子打开皮桶,将婴儿轻轻抱出来。道:“这就是你们的小少爷,柳青山的亲外孙,萍儿的亲生儿子……”他鼻子一酸,这句话落,眼泪差一点就掉下来。
  怎么自己还是这么脆弱?以为塞北的大漠风沙已经把自己洗礼成了铁当当的汉子厂,没想到故若坚强的外表包被的仍然是一颗易碎病萎的心。
  那婴儿依旧熟睡,但脸颊红润,睡梦间憨态可掬,胖乎乎的手脚与画上的童子一般无异。
  随柳聚财一同进门的妇女立即道:“哟!多好的孩子啊!真招人疼。叫什么名字?”骆公子轻抚婴儿娇嫩的脸庞,含泪道:“思萍。”柳聚财不冷不热道:“骆公子始终是个重感情的人哪!看来老爷当年的论断也有点儿失误。骆公子真是爱屋及乌了。只可惜孩子原本就跟你毫无瓜葛。名字还是改一改吧。让老爷定夺吧。”柳青山当年的论断如同千支利箭刺中骆君宇年轻的心,那分疼痛直到今日仍不能消失。
  骆公子吻了吻婴儿的腮,又从怀里掏出一只长若拇指的精致瓷药瓶来。取下瓶塞,立即有一种草木的清香连绵不绝散开。
  一路上为了避免婴儿哭闹,好心的牧民特地配了一剂催眠的草药给他吃下,这瓶内正是解药。
  婴儿嗅了气味,悠悠转醒,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扫视四周,样子实在可爱万分。很是奇怪,他竟然不哭不闹;甚至没有一丝害怕的表情。
  “乐嫂,快将小少爷抱好。看来他也饿了,去喂奶吧。小心伺候着。”柳聚财道。
  “是。”乐嫂应声从骆公子手中接过孩子,乐颠颠地走了。
  柳聚财将一叠银票放在桌子上,转身出门,身后骆公子冷冷道:“回来!”
  “什么?”柳聚财回头,只觉得眼前一花,似乎下起了茫茫白雪。厚厚的银票已被撕成片片蝴蝶,如同秋叶般纷纷飘落。
  “收回你的臭钱吧!三百两买不回萍儿的一丝头发一寸光阴。别用你的臭钱玷污了萍儿的纯洁!你以后也别在我面前出现。你这只柳府拳养的狗广柳聚财先是一楞,继而进发一阵大笑。“好啊!你清高!你纯洁!只可惜你永远也得不到!你还不是一样要乖乖地把小姐的骨肉送回来么?他还是要活在柳府的臭钱里么?哈哈……”在大笑声中他甩步而去。出了西厢,他突然看见花园里的一只大黄狗窜出来向他狂吠。他拾起一块石头砸过去。
  没了。什么都没了。天地万物似乎化为虚有,如此空空荡荡。骆公子抱着空荡荡的皮桶。里面余温犹存,但是那个动人的小家伙已经没了。他回到了自己的家。
  而我呢?我的家又在哪里呢?骆公子想。
  骆公子是有家的,一个殷实的家。他有七个姐姐。他是唯一的男儿。只是在他七岁的时候家中遭匪,家破人亡。他被迫逃生,为了谋生卖身到了戏班,从此成了戏班里的旦角。
  他扮相好,嗓子亮,悟性高,红遍大江南北,成为老少皆知的骆娇梅。
  娇梅登台亮相,台下喝彩鼓掌声震天际。一出《玉堂春》红透半边天。凡有喜丧庆典,必定出场,倾慕者络绎不绝。一代名角,令人称道。
  八年前柳青山六十六岁寿辰,寿宴摆了三天三夜,夜夜人醉不归,家家贺寿打赏,锣鼓喧天。骆娇梅一口气连唱十八场,终于累得吐血,栽倒在戏台上。
  柳青山心血来潮,将娇梅留居西厢,请名医精心调治。后来他身体虽然康复,却再也不能登台唱戏了。柳青山把他收为门客,并更名为骆君宇。
  一枝娇梅先谢春,扮做君宇锁楼台。
  骆君宇年人廿五,人称骆公子,英俊儒雅,举止斯文,男人气不足,但更别具一番魅力。柳青山认为义子,外人却心知肚明。柳青山有断袖之僻,走旱路不走水路,名义上的义子不过是他床上的娈童玩物。但是骆公子生性随和,处事温柔,不贪名利,不图富禄,孤身一人,平素不出西厢半步,每日读书写字,闲闷时作画清唱。总有几曲小调从柳府深处飘出,都是他信口抒怀而出,无人聆听,无人喝彩。
  偏偏歌声吸引了柳府后院绣楼上的千金小姐柳萍儿。萍儿知书达理,相貌端庄,一直待宇闺中。她每日听得小调忧伤传来,不禁春心荡漾。那日她推窗偷窥,见一清瘦的身影在西厢若隐若现,只是苦于无缘相见。终于一日斗胆下楼。溜人西厢寻找唱歌的人。没想到此一见为悲剧拉开了序幕。
  那是怎样的年轻人啊!高高瘦瘦,眉清目秀,粗布长衫却整洁无皱。欲语先含羞,谈吐音韵足够。玉指轻移画梅花,点点红梅春光透。轻言:小姐芳名?难隐去万种风流。
  从此,柳萍儿茶饭不思。一见钟情的开始注定了漫长无助的相思。无形而有形的障碍将两人分开。一个是名门闺秀,一个是下九流的戏子。一个贵若干金,一个贱如尘土。更何况骆公子本来就是柳青山的枕边宠物。柳萍儿到了非嫁不可的年龄,柳青山将她许配给了省城名贵侯如海为妻。这正是门当户对。喜上添喜的事。而柳青山未料到,柳萍儿当夜又添一喜,竟将Chu女之身献给了骆君宇。
  一夜风流,珠胎暗结。
  但是骆公子并不知道。当夜做下非礼之事之后,骆公子羞愧难当。次日清晨不辞而别了。须臾几日后听说柳萍儿与侯如海定于半年后成亲,J乙中急切,斗胆人柳府求亲。
  柳青山破口大骂,断断不能允许这种伤风败俗、有损家门的事情发生。一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将骆君宇拒之千里云霄外。骆公子羞愤不已,失魂落魄游走他乡了。
  但是他的心始终都在一个人的身上。那个人就是柳萍儿。
  后来的事情骆公子就不得而知了。他只是在某一天突然听到消息,柳青山竟然狠心将女儿远嫁塞北了。他痴心不改,单赴大漠寻找芳踪。骆公子不知这一切与自己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
  柳萍儿婚期在即,突然显怀,未嫁少女竟然有了野种。柳青山暴跳如雷。无须逼问,自然知道那个孩子必然是骆君宇所为。
  柳青山暗恨。没想到自己一时疏忽竟然使颜面遭此奇耻大辱。事到如今该如何收场?他一怒之下欲将女儿沉塘洗耻,是柳夫人从中斡旋,将女儿救下,远嫁到塞北一个皮货商人家里去。给侯如海的是一则死讯。对真相讳莫如深,只字不提。
  消息是柳府好友彭乙传给骆君宇的。彭乙自然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他只是奇怪为什么柳老爷突然改变了主意,将女儿远嫁,而对外却宜称柳萍儿身患绞肠痧不治而亡。
  无奈柳萍儿被命运安排着颠沛流离远嫁塞外,途中劳累不幸小产。骆公子的骨肉被草草弃于荒野。鹰啄狼食,与天同寂。
  柳萍儿嫁人大漠皮草商邹家,后来被邹家卖人驻关守卫韩克忠为妾,不得宠爱。
  柳夫人六十三岁时郁闷而终。临终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爱女萍儿。她垂死恳求柳青山有朝一日将女儿寻回。柳青山勉强答应。但是他决计不会将此奇耻大辱曝光。怜悯之心人皆有之,他在心中妥协,柳萍儿可以不理,如果萍儿有了后代,只要不是骆君宇的种,还可以认亲。
  柳青山原配夫人封氏自幼患女儿痨不能生育。他纳妾三人,但是命运叵测。一妾疯癫落水而亡,一妾生子一人,竟在九岁时被毒蛇咬中而夭折。唯一而今的柳夫人生女萍儿,冰雪聪明、天生丽质,没想到与戏子苟合,丧尽颜面。可怜万贯家财无人承嗣,义子十三人各个都是奸佞之徒。柳青山疑心甚重,高高在上,自从发生骆君宇的事情,更是连枕边人也都不相信了。他守财如命,人人古稀,越发对自己的后事担心。便把希望寄托给了遥遥塞北。忽然一日,有信函一封从塞北,正是柳萍儿的绝笔。
  柳萍儿共写书信四十余封,全因路途遥远而遗失了。柳青山收到的那一封信是她产后奄奄一息之际写的托孤信。她襁褓中的婴儿正是骆思萍。
  柳萍儿产下骆思萍之际,正被韩克忠逐出家门,流落在一个废气庙宇内。韩克忠四十岁时在一次边关冲突间受了重伤,废了生殖能力。柳萍儿卖人韩家后,骆君宇在塞北展转飘零五年,终于打听到了她的消息。他乔装改扮装成花匠混入韩家,才与柳萍儿相见。苦侣见面落泪纷纷。只是花季一过,两人被迫分离。骆公子一直守在韩家附近,街头卖艺,沿家乞讨,直到盼得萍儿出府,陪伴她度过了生命中最后的半年时光。
  柳萍儿弥留之际深知骆君宇弱不禁风,自身难保,养活一个幼儿必定更加苦不堪言。忍痛哀求骆公子将孩子送回中原柳家,并要孩子隐姓埋名,只称是韩克忠的孩子。
  骆公子发下毒誓,将孩子托付好之后,便以身相随,与萍儿阴间相聚,来世再做恩爱夫妻。
  而今,孩子送到,柳青山只当他是萍儿与韩克忠的亲生儿子,不知道他本是骆君宇的孽种。而骆君宇也应该是与爱妻团聚的时候了。
  孩子啊,原谅无能的父亲吧。不是为父不负责任,只是命运安排如此。
  萍儿,你等等我吧。今生你我聚少离多,但愿来世双宿双飞,共享天伦吧!
  骆君字推门走出西厢,望向柳宅深院的灯火通明不夜天,想那柳青山必定会善待失而复得的外孙,心中不禁感慨万端。柳青山啊柳青山,你奸诈一生,使我受尽了跨下之辱,没想到最后仍要将祖宗家业拱手让给骆氏了!
  但是柳府上下千余人,门客就有五百,各个心怀鬼胎,人人居心不良,一旦孩子登堂人室,便立即会成为人的眼中刺、肉中钉啊!未来的日子同样凶多吉少啊!
  骆公子又在叹气。他无能为力了。这个落泪的戏子,只是在戏台上拥有假相的辉煌。多么妩媚的眼神,多么婀娜的身姿,多么俊俏风流,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全无意义。可是除了这些,他还拥有什么呢?哦。对了,还有的是萍儿。
  一个死去的妻。
  骆公子眼睛一亮。他想到了丁芙蓉。
  丁芙蓉刚刚洗涑完毕,躺在床上,熄了灯,只见窗外人影一闪。他警觉地起身。喝问:“谁?!”窗外月光浮现,人影飘飘。一个声音飘渺又清晰。“是丁兄么?”
  “你是谁?”“在下骆君宇。”
  “原来是骆公子。深夜造访,必有赐教。还请进夹吧!”丁芙蓉正想开门。骆公子道:“不必了。我有一件事相托,还请丁兄先答应我,我才可以安心。”
  “骆公子言重了。你是柳老先生的贵客,有什么事情只肖柳老先生一句话就安排了……”
  “丁兄是个侠义的人,怎么如此不爽快呢?我骆君宇虽然一世落魄凄苦,却从未开口求过人。今天实在是事出无奈。丁兄如若不嫌弃,我愿意以生命为代价为丁兄祈福,只求你能照顾我的儿子。”
  “骆公子,你……”
  “我儿骆思萍是我与柳府小姐柳萍儿的亲生骨肉。如今萍儿已经走了,我也将随她而去。柳府虽然锦衣玉食,却也豺狼遍布,凶险万分。我只能求你照料我儿长大成|人,代尽父责,在这里叩谢了。我祈愿丁兄遇难呈样,逢凶化吉。内有详情,我有书信一封藏在西厢墙外石椅之下,另一枚翡翠蝴蝶扇坠是萍儿的遗物,权当信物吧。烦劳丁兄尽心尽力,待我儿长大成|人之际,必定是你善心回报之时。切记,切记……”声音渐远,人影飘飞。丁芙蓉推门追去,却见一缕轻烟自空中弥散。西厢房处人影晃动,有几个家仆匆匆来去,形迹可疑。
  丁芙蓉悄悄至墙外,见四下无人,扯住一个家仆问:“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家仆颤声道:“我可不敢说。”丁芙蓉塞到他手中一锭白银。家仆悄声道:“柳管家不让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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