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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娱乐1971(1-640)-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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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会学校的课程与普通学校不大一样,比较重视外文,国文课反而相对较少。好在上辈子王梓钧是影视歌三栖明星,满世界到处跑,英文听说都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写作差一点而已。
    而那些理科课程实在坑爹,上辈子王梓钧就勉强及格,可过了那么多年,知识早忘得干干净净。上课的时候听着一个个貌似熟悉的理科词汇,王梓钧就像在听天书一样。
    装模作样的听了两节课,王梓钧实在无法忍受,干脆拿出纸笔开始练习硬笔繁体书法,继续熟悉用繁体写字。
    一边写,王梓钧一边思考着未来的发展。
    如今王梓钧家里的状况不是很好。父亲退伍前只是下级军官,这样的军人在台湾至少数以万计,政府不可能逐一安置。退役后一家人挤在永和镇的眷村里,父亲靠替人理发为生。
    而王梓钧的大哥由于把母亲活活气死,因此被逐出家门,已经两年多没回来过了,听说过得也不是很好。二姐是一个纱厂的工人,每个月工资不到两千,活得也很辛苦。
    王梓钧对这一家子并无多大感情,但这一个多月来,二姐对他的溺爱,他是完全看在眼里的。而父亲虽然一直是白眼相向,可是托关系把他塞进恒毅高中,恐怕是连棺材本都拿出来了。
    王梓钧这个人心软,看不得别人对他好,总要千方百计的回报恩情才会心中无愧。何况,父亲和二姐的关心,让初中就失去双亲的他再次体会到家庭的温暖。
    现在当务之急是赚钱,让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的二姐不再那么劳累,让愈见苍老的父亲不再为生计而忧愁。
    作为竹联帮战斗堂的头目,王梓钧这些年也攒了些钱。不过由于他出手大方,因此大多都花了,存起来的并不多,大概只有一两千块。这相当于中产阶级半个多月的工资,实在做不了什么。
    上辈子王梓钧的谋生手段不外乎导演、唱歌和演戏,后来又沦落为二线写手,因此勉强可以加一个写作。导演和演戏是不用想了,王梓钧知道一个毫无背景的新人混出头有多难。至于唱歌嘛,此时的台湾乐坛刚刚进入民歌时代,李曼实在是没把握后世那些经典歌曲能够在此时火起来。毕竟领先时代10年会被誉为天才,可领先时代100年则会打入异端。
    那么最具操作性的就是写作了。
    传统文学自然不行,政治环境太恶劣,后世**宝级作家黄春明先生此时的著作常常徘徊在被封杀的边缘。最赚钱又没有风险的自然是写武侠小说,卧龙生、司马翎、诸葛青云、古龙……这些人哪个不是靠写小说赚得钵满盆满。
    确定了方向,王梓钧立即考虑着该剽窃哪一本小说。
    其实剽窃哪有重生小说里说得那么简单,几十几百万字的书,那些细节谁记得下来?
    王梓钧反复地回忆关于武侠小说的历史,如果要剽窃的话,最好的选择是黄易、温瑞安、九把刀等人的作品。介于现在的政治环境,黄易带颜色的书直接排除,九把刀和日后思想偏激的网文直接排除,这些写出来纯属找麻烦,估计还没出版警总就找上门来了。
    那么温瑞安吗?此人虽被誉为武侠四大宗师,但王梓钧不是很喜欢。温瑞安前、中期作品令人惊艳,后期作品纯属坑爹,这跟古龙刚好相反。
    要不写《英雄志》?王梓钧脑袋里开始回忆着《英雄志》的情节。
    关于这本号称“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志”的神作,王梓钧学生时代看了不下十遍,后来也一直存在电脑硬盘里。
    想着想着,情节逐渐清晰起来。王梓钧脑袋里突然浮现出一副画面,我的电脑:本地磁盘(C:)、本地磁盘(D:)……
    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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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梓钧点开D盘,发现那竟然是自己重生前用来码字的电脑。硬盘里装着数百首歌曲,几十部经典电影,还有各种剧本、小说和资料。
    尼玛,这是重生有木有,怎么变成了玄幻。
    (作者:本书有且只有这个金手指。作为合理党,个人认为凭空剽窃小说纯属扯淡,随便拉出一个武侠迷让他先看一个星期《天龙八部》,再让他默写,你看他写得出不。同时,王梓钧的电脑里不会什么都有,仅仅是一些相关资料和喜欢的作品而已。)
    王梓钧点开一个叫做“小说”的文件夹,很快找到了《英雄志》的电子书,不过立马就被泼了一盆冷水。
    孙晓这个死太监,一本《英雄志》写了十多年还没完本!王梓钧现在急着用钱,哪有那么多时间去编结局?
    “好吧,重新找一篇。”王梓钧开始不停地搜索,发现许多经典的小说都不能现在拿出来,比如梦入神机的所有作品,拿去出版社的话,绝对会被出版社的工作人员扔一脸。
    有了!
    王梓钧激动地点开《搜神记》,这本具有传统特色的神怪小说绝对能获得认可。
    写了一个下午,后面那个叫做文英的女同学用笔头不断戳着王梓钧的背,小声提醒道:“喂,老师问你话呢。”
    “啊?”王梓钧一脸茫然地站起来,他根本不知道这老师问的什么。
    王梓钧无辜的表情引来全班哄堂大笑,讲台上那个穿着教袍老师脸色非常不好看,问道:“这位同学,你来说说,《出埃及记》中的以色列人,后来在埃及遭到了什么待遇?神通过这件事,又告诉了我们什么?”
    对了,教会学校嘛,这堂课是讲的《圣经》。
    “呃,好像是成了奴隶。”王梓钧想了想,有点不确定地说。
    至于神要告诉什么,鬼都不知道。
    那老师是个三十多岁的华人,英文名叫艾伦,一身教袍穿在身上显得有些宽大,脖子上的十字架不停地晃悠。
    艾伦老师几步走到王梓钧旁边,拿起他写了几万字的小说,皱眉念道:“《搜神记》?神农氏……”
    看了片刻,艾伦脸色骤变,连连手划十字,口中念着“阿门”、“愿神宽恕”之类的话,哆嗦地指着李曼骂道:“你,你竟然写这些东西,你这是渎神!出去,滚出教室!OUT!”
    怎么回事?
    王梓钧实在想不到这老师居然反应如此之大,看他激动的样子辩解根本无效,抬杠更是图惹烦恼,于是很光棍地站起来出了教室。
    “哗!”艾伦颤抖着双手将王梓钧写的稿子撕成粉碎,却再也没心情讲课,拂袖而出。
    看着含怒离开的艾伦,全班的学生都莫名其妙,不知道王梓钧写了什么,居然把老师气成那样。
    “快,拼起来看看。”一些学生捡起地上的碎纸片,七手八脚的拼起来粘在一起。
    “别挤,别挤,我给大家念就是。”孙希弼这胖子在最中间,差点被一堆人压垮,连忙大叫道。
    “快念快念,到底写的什么?不会是艾伦和修女幽会的故事吧。”一个男生促狭地说道,招来一阵哄笑。
    孙希弼也很好奇,他撑着桌子,连忙念起来:“《搜神记》,《刹那芳华曲》:朝露昙花,咫尺天涯,人道是黄河十曲,毕竟东流去。八千年玉老,一夜枯荣,问苍天此生何必?昨夜风吹处,落英听谁细数。九万里苍穹,御风弄影,谁人与共?千秋北斗,瑶宫寒苦,不若神仙眷侣,百年江湖……”
    “好词!”一人喝彩道。
    “写的什么歪诗啊,难道是艾伦写给谁的情书?”
    “放屁,艾伦那个假洋鬼子,平时说话都夹着英文单词,哪里有这么好的文笔!”
    “那他发什么火?”
    孙希弼见周围嘈杂起来,连忙大声说道:“别吵别吵,刚开始呢。这是题头诗,《三国》、《红楼》里都有。”


    一些喜欢文学的学生眼睛一亮,显然是这首词已经将他们打动,纷纷道:“快继续念啊,是小说吗?”
    “咳咳。”孙希弼装模作样的清着嗓子,“楔子:正午时分,烈日当空,海风炎热……”
    等到孙希弼把楔子念完,一些学生失望道:“什么乱七八糟的,还有魔法,还有怪兽,怎么不是武侠小说?”
    另一些学生则不满道:“打什么岔,我觉得很好啊,胖子快继续念。”
    “第一章,神农使者……”这次足足念了大半个小时,学校放学大家亦不知觉,等到孙希弼念到龙女雨师妾出场,突然乍然而止。
    “怎么不念了?”听得入神的众人连忙问道。
    这时候的娱乐远不如后世丰富,基本就是小说和电影。去年黄俊雄的布袋戏(想来有读者看过《乱世狂刀》)搬上电视,连演五百八十三集,最高收视率达到恐怖的97%。当时因为家家户户同时开机,导致许多地方电力不堪负荷发生大跳电。
    由此可知此时人们对于娱乐的渴求,像《搜神记》这样不同于传统剑仙和武侠小说的神作,怎么会不吸引他们?
    “没了……”面对大家渴求的眼神,孙希弼手一摊,无奈道。
正文 004【台湾有琼瑶】
    “林校长,我是Poler校董从America亲自请来的,我有rights开除掉这个学生。是的,开除,kickout!”校长室里,艾伦大声咆哮着。
    林校长戴着厚框眼镜,摸了摸自己的秃顶,被对方突如其来的举动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招呼艾伦坐下,才慢条斯理地问:“密斯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你要开除谁?”
    “谁?他的name我忘记问了。对了,那是个Stranger。”艾伦说道。
    新同学,又是三年二班的。林校长突然想起昨天来报到的那个手臂打石膏的学生,顿时一阵头疼,那是他朋友托关系插进来的,不知道怎么第一天上课就把老师得罪了。
    “他做了什么?”林校长问道。
    “他是个blasphemy,渎神者!他竟然在我的圣经课上,写什么神农,这是亵渎上帝。”接着,艾伦开始喋喋不休地讲述起经过。
    林校长听得脑袋晕晕,搞半天就这么一回事,心中直骂这假洋鬼子有毛病。见艾伦还在吵嚷着,他只得跑去把窗户关好,慢慢劝解。
    ……
    王梓钧前世经历了那么多,很多事已经看得淡了,自然不会因为一个假洋鬼子的莫名其妙而愤怒。
    出了教室后,王梓钧一个人在校园里闲逛,眼角瞥到老师艾伦进了校长室。只听里面一阵咆哮,带着闽南腔的国语中又夹杂着英文,甚至是美国俚语,说得又急又快,王梓钧愣是一句都没听懂。
    王梓钧不是故意要偷听,而是那声音实在太大。
    等他看过去的时候,校长已经把门关好,窗帘也拉上了。
    两个大男人同处一室还关什么门窗,搞基么,王梓钧恶寒地想。
    转了大半天,直到放学,王梓钧才回到教室,却发现自己的座位上围着一大群人。
    “我们的大作家回来了!”只听一个声音大喊道。
    王梓钧还没反应过来,就见那群人全都朝自己涌过来,最前面一个又黑又瘦的眼镜男伸一只手过来,笑着说:“梓钧同学你好,我是班长赵希,欢迎你加入三年二班。”
    “你好,王梓钧。”王梓钧不得不伸过手去,重新自我介绍。
    “你好,我叫方南。”
    “你好,我叫文英。”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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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只手伸过来,场面一阵混乱,好在上辈子他还当过几年明星,这点情况简直是家常便饭。王梓钧带着笑容不慌不忙地一一和这些人握手,心中却是感叹:这个时代的学生好淳朴啊。
    “停,停,停!”孙希弼高举他胖乎乎的双手,大声道,“我提议,大家一起去吃一顿,算是为梓钧接风,饭钱我出。”
    “好!我要去!”一些学生叫嚣着,而许多学生则是选择了回家。
    王梓钧看了孙希弼一眼,心想这胖子家里至少也是个富商,不然怎么可能这么大方。但既然家里有钱,又为什么会选择这样一所不怎么出名的教会学校读书呢?
    一起去吃饭的一共有十四人,八男四女。
    胖子足足叫了四辆计程车,直接拉到附近最好的饭店。
    王梓钧身边坐的是孙希弼,这厮的屁股顶普通人两个,把他狠狠地挤到一边,与另一边的女生挨在一块儿。
    王梓钧认出这女孩儿就是坐自己后座那个,似乎是姓文,不过记不清名字了。
    女孩子很文弱,手里拿着被撕碎的稿子,书包放在腿上枕着,非常害羞的样子,脸红得像个苹果。她嘴唇动了一下,似乎想说什么,不过终于还是没有开口。
    王梓钧见她有些尴尬,只有打破气氛,指着拼接起来的稿子道:“多谢你帮我拼好,不然还要花时间重写。”
    “不是我啦,大家一起粘起来的。”女孩手捏着稿子说。
    王梓钧笑道:“那就麻烦你帮我向大家转达谢意。”
    孙希弼突然插嘴道:“嘿,我说梓钧,你可藏得真深。昨天居然装不知道《大漠英雄传》,自己却偷偷写小说,笑话我呢?”
    你去21世纪抓十个人来,九个半都没听过《大漠英雄传》好不好!
    王梓钧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做出求饶的样子,打拱道:“好汉息怒,好汉饶命,小生不敢了!”
    旁边那女孩子被王梓钧的动作逗得扑哧一笑,却听孙希弼道:“算你识相,文英,一会儿我们把这家伙灌醉。”
    “好啊,听说文人都喜欢喝酒的。”没了原来那分陌生和尴尬,那女孩也健谈起来,开始聊起台湾的文学来。
    文英说得最多的还是琼瑶,一说起来就滔滔不绝,王梓钧只得附和点头。
    “琼瑶的作品我最喜欢《窗外》,你呢?”文英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问王梓钧。
    “呃,”王梓钧不清楚琼瑶的哪些书现在已经问世了,怕说错话,只好堵住口子说,“我没看过琼瑶的小说。”
    “你怎么会没看过琼瑶的书?现在全台湾读小说的有几个没看过她的书?”文英满脸惊讶,就好像看见外星人一样。
    王梓钧尴尬地摸了摸额头,被一个小丫头片子鄙视真的很无语。
    “主要是我对爱情小说不感兴趣。”王梓钧解释道。
    文英听了一脸遗憾,怜悯地说:“不看琼瑶的书是你的损失,里面有许多情节把我都感动哭了。”
    王梓钧只得说以后一定拜读琼瑶的大作,女孩才满意地作罢。
    对于琼瑶,王梓钧也了解一些,主要是前世做演员的时候,演过一部琼瑶的戏,顺便了解了一下琼瑶这个作家。大致印象是:此人前期笔法稚嫩而饱含真情;中期成熟而追求突破;后期圆满却过度商业化。
    不过王梓钧却不敢说琼瑶坏话,此时她的粉丝满地走,说坏话小心被喷死。
    真正敢在公众面前说琼瑶坏话的人,恐怕除了李敖之类,就只有香港的亦舒了。有句话叫做“台湾有琼瑶,香港有亦舒”,但亦舒被记者问及对琼瑶的印象时,却不屑一顾地回答:这个人(琼瑶)不提也罢。
    亦舒言下之意,是颇看不起琼瑶的。两人写的都是爱情小说,但琼瑶的爱情是写给小萝莉和老妈子看的,而亦舒的爱情则是给成年独立女性看的。
    最有趣的是,这两个当红女作家人生经历却是惊人相似。两人都敢爱敢恨,一个十多岁就生下孩子,一个在高中同老师私奔;算上订婚的话,两人都是三结三离,最终才安定下来。


    既然想在台湾发展,琼瑶却是个不得不打交道的人。王梓钧心中打定主意,什么时候得和她见上一面。
    ……
    今天开新书,一万五千字,明天再来。
    《神主》那边我会继续写,不过那书太坑爹了,收藏订阅100:1;辛苦三个月,稿费加打赏500元(顺便骂下电信,连续两天断网,搞得老子全勤奖都没有了),不是不坚持,而是经济条件不允许。
正文 005【竟然是她】
    饭店很快就到了,让王梓钧想不到的是,这家叫做“枫林阁”的饭店居然是日式建筑。观其年份,恐怕还是日据时期所建。
    走进饭店,里面显然经过了重新装修,整洁而明亮,颇具现代风格。
    众人要了一个包厢坐下,店中正播放着欧阳菲菲的《雨中徘徊》:
    雨中徘徊
    在雨中-找寻你
    找寻你的行踪
    雨濛濛-灯也濛濛-行人也匆匆
    在雨中-身旁有树影动
    今夜我要找到你来
    陪我诉说情衷
    在雨中-树叶落
    风雨里颤动
    大街上-小巷中-到处雨濛濛
    在雨中-我的心事也重重
    今夜我要找到你来
    陪我诉说情衷
    ……
    悠扬的旋律和极富个性的女声飘荡在空气中,一个女孩子突然问道:“咦,这是谁的歌,这么好听!”
    一个叫做方南的阳光男生回答道:“欧阳菲菲的雨中徘徊。”
    “欧阳菲菲,没听说过啊。”大家奇怪道。
    方南脱下外衣,笑道:“去日本发展了,这首是她第一张专辑里的主打歌。刚刚上市,想不到台北也能听到。”
    王梓钧心中暗笑,这个欧阳菲菲可不简单,堪称日本最火的外国歌手。在旅日歌星里,欧阳菲菲在日本歌坛创下的纪录,直到几十年后才由韩国籍歌手宝儿打破。这首《雨中徘徊》不出意外的话,会夺得日本今年的最佳新人奖。
    孙希弼点完餐问道:“方南,听说你报名参加今年的歌唱大赛了,不准备考大学了?”
    方南有些自嘲地笑了一笑:“家里逼我考,其实他们也清楚,我哪里是读书的料。还不如去唱歌,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王梓钧打量了一下方南,此人身高大概在一米七五左右,看似消瘦,但外衣一脱,胸肌隆起,极为壮实。他虽然长得端正,但皮肤有些黑,此时的娱乐圈流行白面小生,恐怕做偶像型歌手是没有希望了,只能靠唱功实力才能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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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希弼叹口气说:“我们大家也好久没聚过了,今天这顿饭,吃了认识梓钧外,其实还有大家聚聚的意思。再有两个月就是毕业考,过了就是联考。以后的路有些人心中清楚,有些人还很懵懂,但不管怎样,我们做了三年同学,以后无论到哪里,混得怎么样,大家都是朋友。”
    高三的学生压力不是一般大,被孙希弼这样一说,大家感同身受。有个女孩子甚至掉起眼泪来,好似是生离死别一样。
    班长赵希举起杯子,站起来说道:“希弼说得好,大家永远是朋友。来,为了友谊,干杯!”
    “干杯!”
    一张张青春洋溢的笑脸倒影在酒杯之中,王梓钧蓦然发觉自己真的是老了。
    “梓钧,起来!你也是我们中的一员。”孙希弼拉着一边旁观的王梓钧站起来,一个杯子塞到他手里。
    王梓钧举杯一碰,竟然有种“老夫聊发少年狂”的冲动。
    年轻就是好啊,我现在有一个年轻的身体,为什么一定要暮气沉沉呢?
    酒过三巡,大家都有些上头,开始肆无忌惮地开起玩笑来,不停地爆料着对方的窘事,打闹声笑声汇成一片。
    到要散场的时候,赵希提议道:“方南,你唱歌好听,来一首《友情》吧。”
    如果说日后的学生聚会必唱周华健的《朋友》,那么此时的台湾青年则是必唱林文隆的《友情》。
    此时的当红歌手林文隆亦是从歌唱比赛中脱颖而出,他独有的朴拙粗旷气质,深得观众的喜爱。一贯的一件恤衫,一把吉他,一顶破破的牛仔帽,低沉浑厚的嗓音,在当时堪称个性。
    “老板,店里有吉他吗?”孙希弼跑出去把老板叫来。
    “有,我马上叫人拿来。”那老板也是个好爽的人,很快让服务员找来一把木吉他。
    方南接过吉他,调了一下琴弦。在弹唱的那一瞬间,整个人气质大变,突然从青涩变得深沉起来:“友情,像泉水纯情。友情,长流源源。友情,像美酒浓馨。友情,可会永久……”
    低沉粗犷而又带着深情的嗓音,听得王梓钧精神一振。
    这家伙是个实力派啊!
    王梓钧上辈子也出过几张唱片,不过都是经纪公司操作的。毕竟唱歌不是他的本行,虽然经过了专业训练,但只能勉强算偶像歌手,称不得真正的歌唱者。
    大家身上酒意正浓,随着那歌声身体摇晃着打起节拍,跟着唱了起来,几个女生借着酒兴哭得稀里哗啦。
    宴席散尽,一些人的眼眶红红的。孙希弼和方南一起去还吉他付饭钱,王梓钧抽空去上了趟厕所,几瓶啤酒下肚,膀胱早就憋坏了。
    站在洗手池前,王梓钧盯着衣冠镜里那张脸,突然有种荒诞离奇的感觉。没有烧伤的疤痕,没有心死的颓丧,而是一种青春的朝气。
    这一切,仿佛都是一场美梦,说不定哪个时候就会醒来,然后一切回复原样。
    “放开我,流氓,啊……”突然一个女人的尖叫声在外面响起。
    很快,只见一个浑身酒气,满脸通红地青年捂着一个少女的嘴巴往厕所里拉扯。那青年见厕所里有人,居然也不怕,反而恶狠狠地怒视王梓钧一眼,骂道:“看什么看,干你娘!”
    “我说,这位兄弟,用不着这么下作吧。”王梓钧没有离开,亦不急着动手,反而非常随意地掏出一根烟点上。
    关于王梓钧的武力,我觉得应该向大家说明一下。
    王梓钧前世因为拍武侠片,倒学过几手花拳绣腿,但是表演尚可,实战就不行了。可这具身体的主人作为竹联帮战斗堂头目,地位相当于洪门的双花红棍,身手岂是了得?
    他的便宜父亲王贤致原是河北武师,练得一手少林拳法,后来在国军五十七师“虎贲”军中担任武术教官。常德保卫战后,王贤致靠着一身功夫保护师长余程万突围而出。余程万被蒋介石治罪之后,王志贤又辗转了数只队伍,最后随军南下台湾。
    王梓钧的哥哥王梓荣从小习武,得到了父亲的真传,这也是他能够混成竹联帮堂主的原因之一。但王梓钧的拳法却是学自其兄长,盖因王贤致认为大儿子好狠斗勇,便不再将拳法传给小儿子。
    重生一个多月,王梓钧已经将身体里残留的灵魂渐渐吸收融合,至少掌握了这个身体七成的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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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唔……”被青年抱在怀里的少女挣扎着想要叫喊,眼神可怜兮兮地望着王梓钧,似乎是在乞求他的帮助。
    “咦?”王梓钧见这少女的长相,居然和林清霞有几分相似,难道是她的亲人?
    突然,王梓钧想起一个人来,那就是林清霞的亲生妹妹——林丽霞。
正文 006【古灵精怪】
    那青年本就喝醉了酒,肝火旺得很,王梓钧神在在的动作显然激怒了他。
    “他妈的,敢管天台帮的闲事!”青年直接把怀里的林丽霞往旁边一推,举拳就冲王梓钧的面门砸来。
    林丽霞被那一推之力摔倒在地,额头猛撞在墙壁上,估计是撞击力太大,一时间被撞懵了,竟然没有马上站起来。
    王梓钧虽然左手打着石膏,但只凭单手就捏住那酒后本就稀松的一拳,踢膝顶到对方的腹部。心中却想起关于对方两句骂人口头禅的笑话。上辈子他正在高雄拍戏,撞上了一件令人捧腹的官司:员工和老板吵架,一个骂他妈的,一个骂干你娘;最后检察官认为“他妈的”指向性不明,“干你娘”却非常明确,因此对后一位骂人者提起诉讼。
    “咕咕咕……”水槽里放满了水,王梓钧抓着那人的头发,将其头按到水里,耐心教育道:“暴力是不文明的行为,我最讨厌暴力了。”
    那青年怒极大骂,口鼻中立即钻进冷水,无数气泡冒出。王梓钧怕他呛死,连忙把他的头拖了上来。
    “去你妈,老子是天台帮……”青年一出水中,又开始骂起来,却被王梓钧按回水中。
    “天台帮吗?”王梓钧搜寻着记忆中关于天台帮的信息,却原来是三重区的第一帮派,不过由于竹联帮的入驻,地盘被压缩不少,两帮现在估计还处在火拼阶段。
    “鹞子,搞什么,老大叫做事了。”就在这时,厕所外一个声音由远及近,伴随着脚步声走进来。
    同伴来了?
    王梓钧在那人进来的一瞬间,拉起青年的脑袋,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其身体就像一颗炮弹撞向来人。
    林丽霞额头被撞了个大青包,晕乎乎地站起来,她的手突然被人抓住,不由自主地往外飞奔。
    两个太保撞到一起,王梓钧带着林丽霞飞快地从两人身边离开。
    王梓钧倒不是怕了两人,而是帮派人中人很少单独出动,不赶快走怕是要陷入群殴。
    果然,两人才跑出几步,后面已经喊起来:“兄弟们快出来,有人砸天台帮的场子了!”
    一呼群应,前面的房间里顿时涌出来二三十人,一些人居然还拿着刀片。
    林丽霞哪里见过这种阵势,吓得脚都软了,根本跑不动。
    王梓钧干脆单手夹着她,转身往后逃,闪身进了一个包厢。在食客的一阵惊呼中,从窗户翻了出去,腋下夹着一人,就这样从二楼往下跳。
    孙希弼等人付了钱正在楼下等着,却见王梓钧夹着个女的从天而降,顿时取笑道:“梓钧,光天化日,入市强抢良家妇女,该当何罪!”
    “他跳窗户跑了,快拦住!”紧接着,二楼不少太保跟着跳下来,一些稍后从大门中冲出,三十多人朝王梓钧追去。
    孙希弼等人看得心惊肉跳,这些人手里还拿着刀片、扁钻、棒球棍之类的武器,难不成王梓钧抢了帮派老大的女人?
    “计程车,计程车!”王梓钧跑到马路中央,疯狂地将一辆车拦住。
    “嘎!”出租车紧急刹车,车头都撞到了王梓钧的膝盖,司马从窗户里伸出个脑袋,大骂道:“作死啊……”
    王梓钧无视他的怒吼,蛮横地拉开车门,后座上一个眼镜男连忙说道:“车上有人了。”
    “下来!”王梓钧顺手就把那人拖到车外,再把林丽霞迅速地塞进去。
    那眼镜男本来愤怒不已,却见对面一群太保提刀带棍地杀过来,顿时吓得尿裤子,撒丫子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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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车!”王梓钧飞快地关好车门。
    不用他提醒,司机已经将车发动了,后面的太保见追不上,手中武器纷纷扔了过来。
    “嘭嘭嘭……”
    接着又是“哗啦”声响,车后窗的玻璃直接被砸碎,那司机从后视镜里看得欲哭无泪,直接把王梓钧喝林丽霞当成了小太保和小太妹。
    等安静下来,经过惊险逃亡的两人都是急促喘息,心中怦怦直跳。
    王梓钧前世见过林丽霞本人,她比姐姐林青霞更瘦一些,身材也更加高挑,打扮起来也是个大美人。不过此时她才十四五岁,红润的小脸还带着婴儿肥,流海飘飘,是个不折不扣的小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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