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阿澜的日记1-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姓夏,却在冬天出生,所以叫做夏冬。 
我喜欢山。我喜欢爬上高的地方。 
不仅仅因为蹬高可以远眺,其实坐飞机看得更远。我喜欢的,是那种眼前一片开阔,轻轻一抬脚,就可以毫无阻拦地坠下去了的感觉。只有这种时候,我才拥有彻底的自由,走或者飞,生或者死,任我选择。 
很小的时候,我爬上我家阳台的护栏,试着张开双臂,仰起头努力呼吸。虽然那个阳台只有三层楼高,可那时,楼前没有烦闹的二环路,也没有邻此及彼的高楼大厦;那时护城河边还爬满野草和荆棘,夏天还听得见满耳的蛙鸣。 
那时北京的天还很蓝很蓝。 
身后父母的争吵嘎然而止,转而变作惊呼。我任由他们把我从护栏上拽下来,最后看一眼远处薄雾笼罩着的古观象台和那下面缓缓驶过的列车,平静地等待着父亲的巴掌落到屁股上,声音虽然响,却不很疼。 
终于有一次,我长久地站在护栏上,父母只顾着争吵,没人注意到我。 
那次,我自己从护栏上爬下来。第二天,母亲就搬走了。我早晨醒过来的时候,见到父亲独自坐在我床边叹气。那天我的泪水湿透了整面枕巾。其实我从未曾见到过母亲离去时的样子,可心里却顽固地停留着一个画面:我坐在楼门前的台阶上望着母亲的背影大哭,母亲听见哭声,回过头向我挥挥手,却没有停下脚步。 
从那以后很长时间,我的生活里只有父亲,他再没打过我。从那以后,我也曾爬上阳台的护栏,却未曾再被他看到过。 
小学一年级那年,我生了一场大病,或许应该说,我开始生一场大病。大人们把它称作心肌炎。父亲为此忧心忡忡一直到我长大成|人,可是我的记忆里却并没有什么特别疼痛或不适的感觉。我只记得我突然打不过和我年纪相仿的男孩子了。他们轻易便将我压在身下,抢走我的玩具冲锋枪或是塑料宝剑。我奋起直追,可他们总是越跑越远,我却越来越透不过气,直至眼前变作白茫茫一片。 
生病后我一周只上两天学。上学路上,我坐在父亲自行车的后架上。不分寒暑。 
同学们远远看见了,纷纷去向班主任老师报告,说夏冬的父亲骑车带人,不遵纪守法。 
于是我开始痛恨学校而宁可躲在家里。直到上初中的时候,我拥有了自己的自行车。我才开始不再惧怕上学了。 
独自在家的时间,我便一个人在屋里闲逛。父亲上班时把门反锁了,我是出不去的。可能是那段时间闷得狠了,数年后,当我从新获得了自由,就没原则地接受所有愿意接纳我的人。为此付出的代价令我苦不堪言。 
我在家里闲逛的时候翻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这是一座六十年代初期修建的家属宿舍楼,到我有记忆的年代,经历了十几年的风雨,竟也有些破旧不堪了。尤其是厕所和厨房。很多处的墙皮已经剥落,墙角有限的空间里堆放着无限的废弃了的杂物。这便是我的〃儿童游乐场〃了,我研究并临时保管过其中每一件可以转移到我床底下的东西,比如一个破裂的木制镜框,一捆生锈的毛衣针,几根已经弯曲的自行车车条,还有很长一段打着补丁的自行车内胎。这些东西一般会在床下停留半年左右,然后就没了踪影。 
然而有一件东西却得到了我长期的特别关照。那是一本极其破旧的日记本,封面上是个手握《毛主席语录》,两眼炯炯有神的〃红小兵〃。我把它藏在枕头一侧的褥子底下。自从父母离异,我就一直自己负责自己的床铺,所以过了很多年,直到我上大学离开家,父亲也未曾发现过它。 
自从见到它的第一眼,我就确信它不该属于我家。也正因为如此,它才使我〃一见钟情〃。 
这个本子一点儿也不精美,远比不上当时在街上随处可见的那种印着风景照的塑料封皮的笔记本,而且,这本子的最后几页连带着封底已经被撕掉了。可我还是一直珍藏着它,珍藏了很多很多年。 
我想,是那些干净漂亮的字体吸引了我。 
当时我只零星识得其中的一两个字。可这并不重要。我欣赏这些字,是因为它们的样子,不是因为它们的真正含义。 
这些文字的形状的确带给我至关重要的影响,因为到后来,我的字体竟然也和这本子上的字体如出一辙。甚至有一次,当一个同学偶尔见到并翻开这本子的时候,居然误认为是我的日记。其实这并不奇怪,因为在很多个停电的雨夜,窗外淅沥的雨声和窗前摇曳的烛光,也时常令我怀疑眼前这些文字是否真是我自己所为。我想我是迷信的,因为有时,我是相信前世和来生的。 
这本子的主人应该叫做澜,因为日记里其他人是这样称呼她的。当我从字典上察到澜字的字音时,我断定这是女孩子的日记,心里很是失望,以至于几乎把它丢弃了。那个年纪的男孩子似乎只关心男人的故事,对女人的故事不屑一顾。后来,它就一直被遗忘在床板上,伴随着一摞很多年前某个春节母亲剪的剪纸。 
上初一时,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参加班级组织的新年联欢会。我的积极可想而知。我想起了母亲的剪纸,想照葫芦画瓢。母亲的剪纸很精美,我自然无法画出瓢来,却无意中又发现了那本日记。 
这次我一口气将它读完,不认识的字已是凤毛麟角。其实,并没有真正读完,因为最后的几页被撕掉了。所以很多年来,我一直为它编织着结尾,却总是找不到一个可以令我满意的。 
日记里,阿澜似乎也是上中学的年纪,他们那个年代,年轻人最好的职业是〃红卫兵〃。然而她不配,因为她的父母是反党反人民的资本家〃黑五累〃。 
当读到澜一把推倒批斗她父亲的红卫兵的时候,我一时间觉得澜应该是个男孩子了。可当我又读到她缩在派出所阴暗的小屋里流泪的时候,又似乎觉得她是个女孩子了。对澜性别的猜测使我煞费心思。 
后来,澜遇到辉,派出所里一位年轻英俊的警察。此时我确信澜是女孩了,因为辉深邃的眼神,瘦高而结实的身体,还有整洁合身的制服,无不让澜脸红心跳。澜喜欢上了辉,而辉似乎也应该是喜欢澜的,因为他担着风险偷偷把澜放了。 
可澜对此毫无把握。因为澜猜测辉已经有女朋友了。这是澜有意路过派出所大门口时发现的。那个女孩叫做梅, 
再往后的,我有些读不懂了。可惜这只是一本日记,并非一部完整的小说,所以作者花了不少气力描述自己内心的感受,却并没有明明白白地道出前因后果。我只好不停地猜测。澜似乎非常喜欢辉,却又害怕见到他。我想或许是因为梅的关系吧?这么说,辉就一定喜欢梅更多些了。我很为澜惋惜,为什么不去面对辉呢?说不定,辉会为了澜而放弃梅。 
那时我还没学会考虑道德和舆论的问题,于是就不自觉地站在澜的一边。 
终于,澜和辉又一次偶遇了。随后两个人一同做了很多事,比如在细雨绵绵的日子里游览紫竹院,在寒冷的冬夜里沿着长安街漫步。 
日记里澜对自己仍旧丝毫没有信心。然而我确信辉是喜欢澜的。 
然后我就真的读不懂了。因为辉总是偷偷摸摸把澜藏在梅的阴影里。而且,澜对此竟然也毫无怨言。那时的我坚信爱情是专一而万能的。我先是怀疑辉的脚踩两支船是由于澜的家庭出身问题,而且澜也提到,梅原来是公安局局长的千金。辉的形象因此在我心目中大打折扣。可后来,很多细节又不得不让我怀疑,这当中还有更严重的难言之隐。以我当时初一学生的阅历和想象力,实在无法近一步探讨其中的奥妙。不过,我始终坚持着我的立场我依然是希望澜和辉在一起的。 
我的困惑加快了我阅读的速度。正如我所期盼的,在一个风雨之夜,当辉在家门前发现浑身湿透的澜正等待着他的时候,他把澜带回了家,并告诉澜他是爱她的。 
辉吻了澜。后面是一行省略号。 
我不知道本子上的省略号到底意味着什么。看到它,我虽然禁不住脸红,内心却非常舒畅。 
我的舒畅并不长久,很快转变成更深的困惑,因为辉并没有和梅分开,他和澜仍旧在黑暗中生活。 
澜对辉的居所的描写引起了我巨大的兴趣,使我临时忘记了困惑。屋子的格局和窗外的景物都如同我家,不过描写中的房间是整齐洁净的,而我家在印象里从来都是破旧杂乱的。日记里没讲辉是怎么得到这套房子的,这个问题在我上大学后曾一度严重地困扰我,因为那几年我始终不能习惯六个人在同一个宿舍里睡觉的嘈杂。 
后来,澜病倒了,从日渐潦草的字体看来,她病得的确很严重。澜似乎意识到了自己来日无多,她装睡时听到辉用被子遮盖的呜咽,从那一刻,她便知道了。 
日记到此为止,不知道被撕掉的几页是否写着能被当作是结尾的东西,或许澜已经病得太重了,没办法继续写了,撕掉的几页原本就是空白。 
于是这日记就又被我遗忘在老地方了。到我再次想起它的时候,已经在念高一了,那一年冬天,我认识了刘伟。他是个插班生,就坐在我旁边。
2 
刚认识伟时,我对他丝毫没有好感。他肤色偏黑,脸有些过于清瘦,棱角过于突兀。眉毛虽然浓密但距离眼睛很近,以当时我的观念,这些特征仿佛都是流氓地痞的标志。对他,我有些望而生畏。 
伟的成绩自然不如我好,我的作业自然而然地得到了他的关注。 
我不愿意借作业给他。我长期免修体育课,不参加大多数集体活动,学习成绩是我唯一的骄傲。 
他于是采取了暴力。我的手总被他捏得生疼。他虽然瘦,力气却比我大得多。 
这并不奇怪,从小学一年级,我的力气就比同龄的男生小,何况伟还比我大一岁。其实在我的印象里,他比我大很多,绝对不只一岁。认识他那年,我的嗓音还很清澈高亢,可他的嗓音已经是深沉圆润的男中音了。 
我被他捏得热泪盈眶。他捧起我的手轻轻吹气,假装专注却偷偷斜眼看我是否真的生气。 
我发现他的眼睛乌黑而明亮。 
他虽然有一张成年人般的面孔,却有着孩子般的笑容。 
他原本还是个孩子。他只比我大一岁。 
明明是他在偷看我,我却做贼般躲闪着他的目光。 
他竟然轻轻对我说: 
你真白。你的眼睛真大。你的睫毛真长。你的手也很柔软。你不会是女孩子装的吧? 
他专注地使用着那深沉圆润的声音。我的脸热辣而肿胀。 
他家和我家很近。所以我们经常在上学或放学的路上遇到。我骑一辆永久牌二六男车,他骑一辆凤凰牌二八男车,他个子其实比我还矮两公分。他穿一件深蓝色的羽绒服,带一付黑色皮手套;他头发很长,从来不戴帽子;他经常穿一条深蓝色的确良裤子,肥瘦恰到好处。我怀疑他从来不穿毛裤,因为在他骑车时,那深蓝色的裤子总能清晰地勾勒出他臀部和大腿上的肌肉。相比之下,我的服饰却总是难以忍受的臃肿。我于是偷偷脱掉毛裤。 
我发烧了。好像那个时候,发烧真是轻而易举,而且发烧在记忆里也不如现在难受,也许岁月已经把难受的感觉都过滤掉了,剩下的就只有冬天午后透进玻璃窗的温暖柔和的阳光,冒着热气的肉丝面和别人上学时自己躺在被窝里听评书联播的快乐。 
伟出乎意料地来看我,带给我学校的各种情报和他省下午餐钱买的话梅。他坐在床边逆着阳光,目光就越发地显得深邃。他握握我的手,却不如以往一样用力。平时他的手总是很热的,只有这一次感觉很凉。他把话梅放到我嘴里,我闻到了他指间的一股淡淡的烟味儿,如同他衣服上的味道一样。那时我深信这种味道不是好人的特征,但却丝毫不觉得难闻。 
后来我们就一同上下学了。我想我的确是个没有原则的人。因为我最初见到伟的时候,对他是没有好感的。我想是因为他愿意接纳我,所以我就轻而易举地接受了他。 
放学后,我们并不急着回家,而是骑着车逛遍所有天黑前能够到达的地方。后来我们开始手拉着手骑车。终于有一次,在陶然亭公园大门前,我们俩的自行车绞在了一起。我跳开了,而他却被两辆车压在底下。我想是因为二八车太高大的原因,他的身手原本是比我灵敏的。 
我站在一旁发呆,他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浑身都是土。 
我帮他拍打,先是羽绒服,然后是裤子。我这次确信他没有穿毛裤了,因为那深蓝色光滑的确良裤子摸上去也是热乎乎的。 
他的肩膀在那次〃事故〃中扭伤了,一连疼了好几个礼拜。于是我每天放学后都在一个路边的小公园里帮他按摩。他怪我手劲儿太小,我于是使出全力,他立刻疼得扬起头,突兀的喉骨在他挺拔的脖子前面上下游动。我忍不住伸手去摸一摸它的棱角,他笑着缩起脖子,面颊上扯出几条深深的纹路。 
纹路后面,却是孩子般的笑容。 
我再次觉得他比我大不只一岁,因为那时我脖子上的喉结还很不明显,看是看不出来的,要用手摸才感觉得到。 
而且,在不笑的时候,他拥有一张大人般成熟而深沉的脸。 
他的肩膀恢复正常了,天气也渐渐转暖。他身上的深蓝色羽绒服换作海蓝色的化纤夹克然后又换作天蓝色的衬衫,上面淡淡的烟味儿却一如既往。我渐渐就习惯这股味道了,就如同小的时候习惯母亲身上的味道一样。其实当时我应该早就忘掉母亲身上的味道了,可在我的印象里,一直顽固地认为那是一股混合着力士香皂的太阳的味道。用逻辑分析一下,母亲身上是不该有这种味道的,因为她离开的时候,中国还买不到力士香皂。 
夏天的傍晚,伟时常随我到我家楼顶纳凉。那上面风很大,视野很开阔,却少有人来。有的时候没有风,夕阳歪歪斜斜地照过来,楼顶上没什么遮拦,倒是显得有点儿闷热了。他索性脱掉了衬衫坐在水泥搂板上。他没穿背心,所以整个胸膛和脊背就都暴露出来了。 
他身上同样的黝黑,还微微发亮,可能是带着一层薄薄的汗水的缘故。他的确很瘦。他坐着的时候,薄薄的肚皮微皱着叠成几层,似乎用两个手指轻轻一捏就可以提起来了。 
他坐一坐就又站起来,可能是因为楼板被太阳晒了一整天的缘故。他背对着我站着,欣赏着远处雄伟的天坛祈年殿。他的肌肉其实并不很发达,这和我隔着衣服给他按摩时所得到的印象是不同的。不过他的肩膀很宽,胳膊顶端的三角肌很饱满,而且他深蓝色的确良裤子下面窄窄翘翘的臀又显露出来,所以整个身架子看上去非常匀称。 
我腹部突然生出一种痒痒的感觉。我有些心慌意乱,连忙转过头,眺望远处的古观象台。这个角度正好和从我家阳台上望出去的角度相同。我试着靠近顶楼的边缘,这里并没有护栏。我伸开双臂。 
背后一阵温热,他用双臂圈住我的腰,他的脸颊紧贴着我的耳朵。 
他慢慢把我从顶楼边缘托回来,他的脸有些烫,也很柔软。这又和我通过观察所得到的有棱有角的印象不符了。我浑身游荡着一股酥麻的感觉。这感觉是从尾骨的末端开始的,然后先向上延伸至脖颈,再向下延伸至脚跟。 
那一晚我接连不断地做梦。我最终从一个梦中醒来,小腹下的凉席已湿了一片。梦里伟仍旧与我站在顶楼,他身穿洁白的制服。那分明是老式的警服,白色的帽子上还有一颗闪亮的红五角星。 
而我上高中时警服和帽子都已改成橄榄绿色了。 
回忆着梦中的情景,我无声地惊呼。就是这一晚,我又想到了澜的日记。我把它从覆盖着凉席的褥子底下翻出来,仔仔细细读了整整一夜。那夜黎明前下了一场雷电交加的急雨。下雨的时候电也停了,我是在烛光下读完那本日记的。从那以后,每当停电时,我常常拿出澜的日记在烛光下阅读,到后来,几乎可以背诵出来了。 
在幽深的夜里,在辉家的那张硬木板双人床上,辉也同样从背后用双手圈住澜,在梦中轻呼:澜,我爱你。 
我坚定地认为澜是男生了。而且,我自以为理解了澜的痛苦。不过,我也越来越嫉妒澜,因为,我和伟始终只是好朋友。我甚至没有什么可靠的证据来证明伟对我的感觉。 
我更加强烈地希望知道日记里故事的结尾。我不知道澜是不是真的死了,我无法确定如果澜还活着,他和辉会不会仍旧在一起,会不会一直在一起,直到我发现这本日记的时候。 
有时我想,无论如何,我也应该是可以找到辉的。也许我应该找到他并把这本日记还给他。但是,如果真的有一天见到辉,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有勇气向他询问故事的结尾。 
我的高中生活就在澜和辉和伟的困扰中度过。我甚至时常把每个人搞混,尤其是在梦里。我始终认定,那频繁光顾我梦境的人是辉。因为,他总身着旧式的警服,而且,他称我为澜,我亦称他为辉。然而,他却拥有伟的面孔和嗓音。 
在现实生活中,我有时也会把伟称作〃辉〃。对澜的日记,我想我是有些入迷了。不过伟却没有犯过同样的错误。他始终称呼我小冬,也许是因为,我未曾给过他机会来阅读这本日记。 
其实,关于澜的性别,从这日记里其实是找不到真凭实据的。然而,我却不再怀疑澜是男生了。 
高中毕业后,我考到清华电机系读本科,伟考到机械系读专科。 
他的分数原本可以到一所不太有名气的大学读本科。 
填写志愿的那个下午。他望着我的表格,喃喃道:清华大学,离我多么遥远! 
我回答说,即使遥远,我们还是要经常见面;对吧? 
我没有看他的报名表格,也没有向他打听到底报考了哪所学校。我曾听说他报考了外地的大学。那所学校在北京的录取分数低很多,报考该校对他而言原本是里所应当的。 
而他却报考了清华,不惜牺牲本科的学历。我无法确认他的动机到底是什么。我想,即使是他自己,可能也是无法说清的吧。 
于是,我们来到同一个学校。而且,我们住在同一座宿舍楼里,他住一层,我住四层。我和伟一同在图书馆新馆自习;一同在十四或十五食堂吃饭;周末一同回家,每周五下午政治学习时一同逃学,去圆明园里骑车乱逛。那时圆明园只有正门两侧有院墙,而园子后面则农舍混杂,并没有明显的界线。我们每次都是从那些农舍间推着车子溜进公园,终于有一次被戴红色袖章的管理人员抓到,一共罚了三十五元钱,十五元因为在园内骑车,二十元因为没有买门票。在当时,这是很大的一笔钱,我在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买的卡彭特的美国原版密纹唱片也只不过二十多元一张。 
我们一气之下决定不再去圆明园了。恰逢学校开始实行大小礼拜制,原来周六早晨的《金属工艺学实习》全部调到了周五上午。这样我便开始提前享受双休制了。伟是专科生,他周六原本就是没有课的。所以我们把回家时间提早到周五下午。我和伟从来不在周末的时候出来乱转,因为周末我呆在家里,帮助父亲做些杂物。自从我搬到学校,我开始觉得,父亲日复一日的衰老。其实,父亲的衰老早就开始了,也没有因为我的搬走而明显加快,只不过每周见一次面使我真正注意到了这衰老的过程。 
我和伟仍旧骑车去公园里闲逛,不过时间改到周三或周四的傍晚,地点也改到卧佛寺。时值晚春初夏,卧佛寺的黄昏出奇的甜逸幽静,环抱的群山透着难以形容的灵气。公园门口的守门人不似圆明园的人那么嚣张,我们不久便和他们浑熟了,不但被免掉了门票,在公园里骑车也不再受任何限制。 
直到今天我仍旧非常怀念那段时光。尽管它没有持续很久。 
有一次我们在公园里转到日落,没有人前来驱赶,我们于是有机会在暮色里独自欣赏寺院的一尊尊佛像。我默默凝视佛的眼睛,佛的目光温柔而坚决。我突然被这目光所感动,似乎感到佛正耐心地等待着为我指引方向。 
我不禁在心中无声地向佛询问,澜和辉的故事到底拥有一个怎样的结局。 
佛并没有立即回答。 
身边的伟轻轻勾起了我的手指。他低声问我在向佛祈求什么。四周的寂静和幽暗突然带给我从未有过的力量,我低声答了一个字:你! 
他沉默了许久,我感觉到他的手在出汗。我的手同样在出汗,两根纠缠在一起的食指变得滑溜溜的,似乎要多花好多力气才能继续纠缠在一起。他索性甩开了我的手,有些牵强地笑了几声,并没有回答。 
我心里一阵凉意,抬头再看一眼佛。佛的目光变得朦胧,虽然仍旧温柔,却不再坚决。 
那天晚上,我们如同往常一样在回学校的路上买了个西瓜吃掉了,如同往常一样同去水房打开水。 
不过,我们后来再没一同去过卧佛寺。 
学期很快就结束了。等到秋天,再回到学校,我和他不再形影不离。
3 
就在大学二年级的秋天,伟认识了于佳慧。他遇到佳慧的那一晚,我独自一人在文科楼自习。没有伟,我是占不到图书馆新馆自习室的座位的。 
那一晚,他随专科班的同学去北航跳舞。我要应付英语四级考试; 所以独自自习。其实,即使不需要应付考试,我想我仍旧不会去参加舞会。 
第二晚,我们照旧在新馆自习。突然有他同寝室的同学来传话,说有个北航女生到宿舍寻他。 
他和我沉默地对视了半秒。我默然把目光从新转向书本。 
他对那传话的同学说他今晚很忙,请告诉那北航的女生,就说没找到他。 
过了一周。同样一个在新馆自习的晚上。那同学又来,并且告诉她北航的女生就等在图书馆门外。 
这次我的目光始终停留在书本上。 但我知道他离去前也曾转头看着我。 
自习馆的灯光非常明亮。坐在对面的两个女生交头接耳。她们用手指转笔的技术远不及我。 
那夜他没有回来自习。我把书包送去他寝室的时候,也没有见到他。 
从那以后,他便时常来和我打声招呼,叫我不要等他上自习。再后来,因为每晚如此,打招呼的形式也省略了。 
伟是专科生。他本不需要如此平凡地自习。 
于是我和他不常见面了。每次见到,他也总是行色匆匆。于是我也加快脚步,装出一付心急火燎赶路的样子。我们彼此微笑并挥手,有时还简短地寒暄,内容空洞而毫无意义。 
我们没有时间多聊,因为我们都在心急火燎地赶路。 
周末他也不再同我一起回家。 
我突然发现骑车回家很辛苦,于是改乘公共汽车。 
于是我发现他周末会去北航。 
我的印象里,有很多次,隔着三七五路公共汽车的车窗玻璃,我看见他飞车拐进北航的大门。但我知道我的印象是不可靠的。
因为印象里他穿着那件深蓝色的羽绒服。可是上大学后他就改穿一件黑色的皮衣,那件羽绒服早就嫌小了。 
更何况,在我的印象里,看见他的时候,我的四周很安静,空空荡荡的。这也是不可能的,周五下午开往西直门的三七五路汽车永远都象是塞得满满的沙丁鱼罐头。 
终于,从同学口中,我听说他和那北航女生谈恋爱了。那女生叫做于佳慧,是上海人,和我同岁,却高我一级。 
也许我应该感谢于佳慧,因为她,我突然间拥有了很多时间。我用这些时间和同班同学打成一片;我用这些时间通过系学生会为自己公饱私囊;我还用这些时间准备英语六级和托福。 
我却对于佳慧毫无好感。其实我那时和她还未曾谋面,不过印象里却顽固地停留着电视剧《封神榜》中妲姬的样貌。她如狐狸般妖艳。 
我对那年冬天的寒冷印象颇深。每晚自习过后,骑车从某教回宿舍,迎面的北风时常令我无法呼吸。我坚信清华园里的冬天比北京城里更寒冷些。 
其实,那并非我在清华园里度过的第一个冬天。而第一个冬天却没有给我留下寒冷的印象。我越发地不信任我的记忆了。 
冬天过了以后,我就相信我已经不在乎了。我又开始在周末骑车回家。我换了一辆车,以前的二六永久在清华南门的车棚里被人偷走了。 
可见没什么是永久的。 
而且,我几乎把澜的日记也遗忘了。 
我的生活非常平静,直到那年暑假。暑假里我发现,父亲和我的一个远房表妹关系密切。父亲叫她小莲。 
我有数不清的远房表哥或表妹,大多在北京做民工或保姆。 
我的发现令我感到耻辱。我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的自私,可丝毫不准备战胜它。 
我想在那个暑假,我对待小莲的态度是刻薄的。我坚持认为我第一次见到小莲时,她梳着两条长长的辫子,穿一件大红色的西服。我以此证明她的土气。对此小莲始终不承认。她哭着说她从小到大从来没有留过长发。 
或是我的印象,或是小莲,有一个在撒谎。我虽然不信任我的印象,但更加不信任小莲。 
父亲对我很是失望。不过他不再有打我的机会。因为我不再爬上凉台的护栏,我个子太高,爬上去也无法站直,况且,我也不能确定年久失修的护栏是否承受得了。 
我不信任小莲,但看到她满眼的泪水,仍然会感到内疚。于是我提早回到学校。 然后我就在楼道里遇到了伟和佳慧。 
早晨八点,我看到他俩手挽手从他寝食里走出来。他们睡眼惺忪,衣发不整。 她远不及电视里的妲姬美丽。 
伟的目光遇到我。他有些震惊,不自然地把她的手甩开了。 
我蔑视佳慧而憎恶伟。我把目光移向一侧,漠然从他们身边走过,形同陌路。我原本以为自己是不在乎的。不在乎自然也不应该如此憎恶。 
对伟的憎恶转而变作对自己的憎恶然后又扩大到对周围一切的憎恶。我努力寻求改变。 
我于是联系到了美国一所大学的半奖。转学读本科是很难取得全奖的。即使是得到半奖的转学生,也是屈指可数的。 
我得到了一位远房舅舅的经济担保。我有时怀疑我和他是否真有血缘关系,因为连母亲的消息,我也是很久不曾听到过的了。
这位舅舅的地址还是我从母亲遗留下来的一本厚厚的通讯录里找到的。 
不过这个问题并不重要,因为我从来没有见到过他。 
我轻而易举地得到了美国签证,其过程之顺利远远超出我的预想。我的代价仅仅是提前两小时起床和旷掉两节马克思主义哲学课。我的记忆更把这个过程简化了,我似乎跳下出租车便直接走入美国使馆。理智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我一定也曾排了很长时间的队。 
我离开清华的那天,心里还是有些留恋的。我毕竟在这里生活了两年多。 
我和每一位同学告别。几个多年不见的高中同学也参加了我的告别聚会。他们问我为什么没有看见伟,他们本以为在这个场合遇到他是理所当然的。 
我在伟的宿舍门前站立良久,最终没有推门进去。楼道里传来黑豹的歌声。他们唱着 Don't break my heart。 我想我仍旧是
憎恶他的,而出远门的人是不需要和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