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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塌糊涂-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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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上午10点来钟,刘琴醒来,她叫醒我,我让她一切自便,接着睡去。下午3点醒来后我发现刘琴已经走了,餐桌上我给她带回的早点被她吃得一干二净。我收拾了一下房间,发现她除了一把坏掉的梳子以外,没有遗落任何东西,我本想打个电话问候一声,但一想她很可能并不愿意接听,就打消了这个主意。我给小春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这里的姑娘走了,他要过来随时请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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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几天,我投入写作,刘琴也没音信,倒是一个导演朋友找救急的女演员问过我,我把刘琴的电话给了他,事后也没了下文。小春与菲菲这一段处得不错,不再争吵,只是显得有点无聊,我曾向他们建议如果实在无事可做吵吵架也无妨,他们谢绝了我的好意,甜甜蜜蜜地抱成一团儿。菲菲团里要求练早功,于是两人天天相互接来送去,我在无所事事时,也与小春一起去菲菲的团里,与姑娘们耍耍贫嘴。我时常遇到嗡嗡,她仍是一副天真的样子,见面与我嘻嘻哈哈,丝毫没有想到将来有一天我会把她弄到床上。当然,我也没有想到,我曾几次做过徐静与赵燕的工作,苦口婆心地劝她们丢开男友,与我混上一段,但她们显然对此不感兴趣。她们俩加起来还不到40岁,却比一个40岁的人还稳健,闪着机警的大眼睛,在人世间寻找可以一劳永逸的爱情,对我所持的旁门左道观点不屑一顾,看来她们已经走上正路。其中赵燕正忙着收拾与男友新租的民房,摆弄丢在宿舍里的一个别人送的旧空调,徐静除了抱怨男友晚上不是看电视就是玩游戏,对她不理不睬以外,似乎一切顺心。有时,两个姑娘会谈到彼此的男友胸无大志,事业无望,我还劝她们最好自己先具有一些凌云壮志再去要求男友,俩姑娘对我的观点再一次表示不买账。在我看来,身边挂一个成天敦促自己上进的女友,对任何男人都是一个苦差事,不怕累不嫌烦的话,男人也许应该为爱而四处奔波,反正苦尽甘来之时,自然会有甩掉身边已经人老珠黄的长舌妇的机会,当然,苦尽甘来的机会并不很多,这样也不错,因为至少可以保住得来不易的爱情。当然,姑娘们往往也会见机行事,其中有点姿色的对死守爱情的想法也会改变,这已是我的老生常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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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一塌糊涂(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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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靠别人或靠自己,那一段,眼看着我在姑娘方面无所建树,于是在外面混的时间越来越短,我的精力只能有一个地方可使,那就是读书写作。从长期来看,这是我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从事儿的行当,我想到〃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的古训,只好不无遗憾地缩回家里写我的名著,幻想某一天,我一夜成名之后,把我的捷达车换成法拉利跑车,这样即使再不舒服姑娘也愿意往上坐。可是,我一想到我成名后会给那些我也许并不欣赏的人带来同样的好处,就使我的工作情绪大受影响,工作劲头大打折扣。梵高那么努力画画,除了非常缺德地把他弟弟的油水榨干以外,在生前没得到丝毫享受,除了敢碰碰没人敢碰的劣等妓女外,与一个循规蹈矩的油漆工相差无几;最可气的是,留下几幅画还让那些擅长欺骗的画商饱足了私囊,就连学无所长而又满怀奇怪激情的欧文·斯通都通过写他的传记得到了好处。要是把那些擅长利用梵高的劳动成果成名致富的人集合在一起气梵高,那么他的向日葵就会画得更加疯狂,更有可能的是,他要是能未卜先知,说不定会一夜之间变得像毕加索、达利之流一样狡猾。不幸的是,在他生前,他目光短浅,除了以画画为借口坑他弟弟以外,一点别的本事也没长。我可不想学他,我再怎么着也不愿让对我好的人吃大亏,让我看不上的人赚大便宜,况且,世上靠搞艺术欺世盗名的人多如牛毛,一个比一个腕儿大,我眼睁睁看着什么斯皮尔伯格什么吕克贝松之流一次次得手,以艺术的名义骗取钱财与名声,而在不学无术的公众眼里,他们竟没有成为二十世纪的著名诈骗犯被送上法庭,而是成为什么著名世界导演,真叫我有说不出的遗憾。他们诈骗得如此成功,以至于公众不觉得自己的艺术情感受到了愚弄,自己的眼泪随之一再贬值,反而无怨无悔地认为得到了无尽的享受,这除了让那些小骗子有说不出的嫉妒以外,也给那些雄心勃勃的后起之秀树立起不小的信心,他们会全力以赴狠挖这块诈骗市场的潜力,其中的标新立异之徒还会开辟新的领域,在新一轮的角逐中粉墨登场。他们之所以能这样猖狂、无耻地尽情表演,在我看来,只能说明公众的没出息是没有止境的,竟是一副你们敢骗我们就敢上当的勇敢劲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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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一塌糊涂(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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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总是这样,一搞写作我就会麻烦上身,问题成堆:写本名著吧,骗得太狠,自己心里有点过意不去,这不是往污泥浊水里跳嘛,还别说,作为搞写作的,我这人还真有点烂泥糊不上墙,总想把自己从坏人堆里择出来;不骗吧,满腔的私欲一点也得不到满足,生活毫无乐趣可言。1997年我已29岁,开始步入中年,随着我的知识及阅历一点点增多,人性恶在我心中悄然抬头,明显得特征是,我已开始形成了自己判断力,可以轻而易举地识破不少别人的人性恶。这是我对自己进行分析的结果,要知道,在我天真烂漫、管坏人叫叔叔的时候,我可不知道世上还有那么多欺世盗名的事情,那时候我甚至觉得什么〃如果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是句叫得响的诗,而笨到无法看清那是一句明显的废话,而我29岁时知道了。而且,在那个年龄,由于我自己心中坏念头不断,因此,特别能够领会别人的坏念头。我看出大量名不副实的作品被人争相传阅,以图一睹为快,大量居心险恶的举动受到人们一致赞扬,大有争相模仿之势。由于那时我死抱着一些父母学校教给我的人生信念,因此显得十分孤傲,一副不与人同流合污、与恶念头格格不入的样子,差点变成一个活鲁迅。幸亏我只是口头上的活鲁迅,仅仅在与朋友们聚会时高声谩骂,愤怒得一塌糊涂,而没有把一切诉诸笔端,要不然,我没准儿真会变成一个呐喊与彷徨专家。实不相瞒,我那时便认为搞艺术重要的是建立有价值的形式,而不是像法国解构主义那帮子不学无术的人一样去拆别人的台,自己连一点像样的东西都拿不出来,在此之前,我还真让不少外国所谓的当代思想家骗得够呛,甚至认为〃五月风暴〃是一场令人振奋的〃巴黎公社〃。我得承认,我那时急于汲取新知识,被那些充满陈词滥调、故弄玄虚的什么〃社会学〃、〃符号学〃及各种〃主义〃给蒙倒了,直到受其影响的那帮子人脱颖而出,冲到社会上,干了些与朴实无华的知识分子身份极不相符的事情后,我才稍有警觉。接着,我找来他们的著作仔细一读,才算认清了他们的嘴脸,弄清了是怎么一回事。现在我手边就有一本法国罗兰·巴特写的不着边际的书,名为《神话……大众文化诠释》,我随便翻开,把第72页的胡言乱语顺手抄下,以博读者一笑。
〃吃牛排代表一种本质与道德。它应该使所有类型的人受惠,因为它每一片都相同,尤其是对神经紧张和淋巴管腺方面,因为它满足了人们的需求。葡萄酒成为许多知识分子的中庸主义物质,带引他们朝向自然的原始力量,对他们来说,牛排是一种补偿性食物。有鉴于此,他们将知识主义提到散文与驱魔的水平,驱魔的方式是凭借血液与软绵绵的肉片,驱逐他们平常受到訾议的呆滞与艰涩。例如:对牛排塔塔酱的狂热,就是抗衡敏感及与病态有关的浪漫关联的神奇魔咒。在这种预备阶段中,可以找到事物的所谓萌芽状态:血糊和蛋白、柔软及赐与生命物质的完整和谐,一种分娩前形象的有意义轮廓。〃
这段颠三倒四、异想天开、毫无意义的文字,落到我这种从小就熟读〃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人手里,当然要原形毕露。不是吹牛,外国人要是敢斗胆与中国人比赛假大空,真是妄想,在这里我要不客气地指出,他们不仅太嫩了点儿,而且,简直连资格都没有,在他们刚开始学写天书的时候,我已经读了一堆天书了。
据说,巴特本人是一个在一片恶骂声中成长起来的作家,最终,他赢来好运,得以跻身于同时代的文化名流之林,与列维·斯特劳斯、福柯、拉康并肩。我知道,全世界的人都在读这帮时髦作家的书,但不知道其中有多少人像我一样,把他们的书当作没写好的笑话一样读,有时候在我懒得嘲笑他们时想:要是法国那位实事求是的老笛卡尔健在,看到他的后代作家敢这么胡作非为会怎么想?我猜到的是,往好里说,至少也要把他们拉一边去先学学几何,看看他们头脑清不清楚,然后最多好心把他们安排在神学院最次的学生辩论会上做旁听,让他们说话前先把逻辑搞清楚。当然,要是落在维特根斯坦手里,可能就剩下铁头拐杖招呼了,我这是根据老波普尔在剑桥三一学院的一次遭遇,以及老罗素更多次数的遭遇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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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不讲道德地欺骗读者,写上几本天书名著,对我来说至今也是一个问题,我一直拿不准是否真要这么做。问题是,不这么做,依我的能力,根本无法写出有价值的书,多少次,我为这个问题彻夜不眠,通宵达旦,冥思苦想,左右权衡。很多时候我都用种种理由说服自己使用奸计,一夜成名,因为这样的榜样多得数不胜数,十分容易学习模仿,可不知怎么的就是下不了决心。我时常在书架边踱步,摸彩似的从书堆里一抽,抽出一本数学书,看了两页,灰心丧气,再抽一本,物理书,翻上一会儿,几乎打消了写作的念头,可是,我抽出第三本,已经是莱布尼茨的《人类理智新论》了。我翻了一会儿,觉得写这样内容空泛的书在现代一定缺乏读者,只好扔回书架。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让我看了一会儿,虽然里面讲了很多关于动物的故事,年纪小或像年轻鲁迅一样幼稚的读者一定爱看,但写这样的书实在太麻烦,且与我的身份不相称,我的中国护照使我很多地方根本去不了,于是,我只好放回去。再接着抽,这一本是《城堡》,看来,我只好拿卡夫卡消遣一下了,不幸的是,卡夫卡的游戏色彩太重,苦巴巴的又不好笑,这种书写起来一定会令我感到十分乏味,我只好踱到沾了马尔克斯光的那帮南美作家的书边,一本一本地看下去。先是科塔萨尔的厚厚的《跳房子》,再是略萨的两本厚书,《酒吧长谈》与《胡里娅姨妈与作家》,这三本书一年前读得我头晕,也许是秘鲁与阿根廷的时局不太稳定,不然作家写的书为什么要那么厚呢?我是说,从小有过使用板儿砖经验的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把书写得像一件凶器那么厚,也没有必要把故事搞得像电视剧那么长,读者有那么大耐心看,作者难道就有那么大耐心写吗?要知道,写比看还要费劲呢!南美作家废话太多我早已有所领教,真要在他们的书中看到点新意却不太容易,这在薄一点的书中也能验证,富恩斯特的《最明净的地区》半年前叫我读完后立刻肃然起疑;加尔德的《白痴市场》读来令人沮丧;卡彭铁尔的以此人名字命名的作品集令我感到瞠目结舌,谁能把他的两个故事一字不落的一气读完,那么此人一定是个真正的书迷,我是说,与现代的见歌就能听的歌迷一样的性质;蒙特罗的《默默的招供》十分啰唆,以至于我无法认真一句句听完,从书名上看,作者显然认为自己犯了罪,我可不想学坏,而且像我这么大岁数,就是想亲自犯罪也用不着别人教唆;被说成是大手笔的拉米雷斯写的《天谴》我认为是本没写好的探案小说,作为一本艺术类型的小说也好不到哪儿去;另外奥内蒂的《请听清风倾诉》彻底地让我决定今晚不再翻看南美小说,而去外面散散步,吹吹中国的夜风。顺便提一句,南美的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被很多人喜欢,据说因为他写得神秘而短小,不是我为中国会写字的人吹牛,依我看,中国的很多无名谜语作者都要比他写得好。就这么一种不可救药的风格还被日本的村上春树给抄袭得更不可救药,在村上的努力下,神秘被保持下来了,而短小变成了冗长,使得故弄玄虚变成了世界范围内的新时尚。没办法,读者的无知把作者的愚蠢变为成功已太普遍了……南美小说在一段时间内被称为〃文学爆炸〃,这充分反映出南美人诈诈唬唬的天性,当然,点燃这根导火索的仍然是万能的金钱,不信请看智利作家何塞·多诺索所著《文学爆炸亲历记》……在发展中国家,这种抽疯似的乱炸一气的现象没什么了不起,我敢说,给我一亿美金,我就能在中国造出一颗文学原子弹来,响动与毁坏力比南美人只好不差,非把世界上的读者震得大跌眼镜,炸得满地找牙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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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一塌糊涂(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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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到楼下,对着夜风小声诉说着我的困惑,我弄不清自己该写些什么,有价值的书写不出来,没价值的书不爱写,写骗人的天书我又不情愿,这是我的毛病吗?老实说,只有夜里我才这么想这件事,白天,我宁可把这个毛病当做我的优点,我走着,走着,内心深处的思想斗争像哈姆雷特那么激烈:一会儿,我劝自己,写吧写吧,该蒙就蒙,该骗就骗,反正读者都说自己不是傻子;另一会儿,我又鼓励自己,别妥协,别学坏,要诚实,什么都别写,就这么呆着,看懂别人的笑话就够了,不一定非要自己也变成笑柄之后才算有资格说我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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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写剧本时,内心可没有这种不安,我认为剧本只是我谋生的工具,我知道,我写的剧本在播出后不久就会销声匿迹,而且,剧本是集体骗钱项目,想到电视台、制片人、广告商、名演员、导演都比我骗得更狠,我便会心安理得,可写书是单干呀!在东高地我的小屋里,我坐在电脑前,惶惶不安地思前想后,浪费了大量时间,最终也没有得出什么正经八百的结论。在我东想西想的时候,地球、收费电表、太阳之类的东西照转不误,每一个清晨都抢着来向我报告时间的流逝,我的身体也每况愈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不再适合衣不遮体、风餐露宿、沿街乞讨,追随犬儒主义的生活方式了,我的前辈,那些愤怒专家,比如鲁迅、叔本华之类的人也没有给我做出愤而自杀的表率,因此,我不得不学着他们,一边得过且过地混日子,一边骂骂咧咧地写文章。实际上,我不喜欢这种生活方式,私下里,也不想像他们一样没出息,但我与他们一样,由于缺乏能力,无法在世间干点实事儿,因此只好像他们一样忍气吞声地写我的名著。有时,我还感到有点幸运,比如,我看了凯鲁亚克的日记,发现作为一有色人种,工作压力很小,因此混起来要好受得多。我知道今生今世想赢得像梦露、伊莎贝尔·阿佳妮之类的白种靓女是痴心妄想,因此也就能坦然面对我的命运,但如果是白人,即使想通过写写文章出人头地这么一点小事也要面对无数聪明前辈,凯鲁亚克就被他的前辈压得喘不过气来,经常偷偷对着窗外闪过的姑娘大腿发出无奈的叹息,实在是把他馋得够呛,难怪日子过得那么颓废。要知道,对于像福克纳之类本国农民作家,或是海明威、诺曼·梅勒之类的粗人,凯鲁亚克也许有点办法,但欧洲的一系列作家却令他望而却步,要知道,他是一个空怀一身梦想的天真的美国白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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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对某事犹豫不决或毫无办法的时候,特别希望得到一些实事求是的帮助,不幸的是,在我周围,能做出这种帮助的人完全没有,相反,倒是那些假忠告满天飞。比如,有一夜,我的情欲突然来临,且愈演愈烈,我打电话问一个朋友该怎么办,他既没有妓女的电话向我提供,也没有姑娘发给我,倒是向我大谈特谈左手右手在手淫方面的不同用途。这类废话在他看来,恨不能当新闻使,至少,也应算是生活小窍门儿,可却对我毫无用处,就像面对一所燃着大火的房子,你叫不来消防队就别提什么自己动手,杯水车薪,因为说也没用。1997年我面对的就是这种情况,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我只好自己摸索着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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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一塌糊涂(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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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加紧写我的名著。到现在我也坚持认为,学习诈骗也应该从头学起,很多人看到萨特成功以后的嚣张,却没有注意到他在咖啡馆里伏案写作所受的洋罪。你不能手拎一本写得不三不四的破书就四处招摇,那样太容易被识破,怎么你也得有十来本才行,这十来本还不能千篇一律,总得有点变化,不然自己写着也受不了,像阿加莎·克里斯蒂那样实诚而耐心的人毕竟很少,就是科波拉那样的粗人还知道又拍《教父》又拍《对话》呢,他抄《黑暗的心》时,没有把片名误写成《过去启示录》算他清醒,要不然,笨蛋影迷怎么会发自内心地觉得他好,而不回头看看康拉德的小说被他歪曲成什么样呢?
其次,我开始留意以前被我忽略过去的姑娘,看看矮子里拔将军,能不能找出一个可以将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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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呼了呼赵燕与徐静,两人分别回电话说暂时没空与我一起吃饭,因此我就更没空在吃饭时与她们一起谈情,但我可不信那个邪,于是趁着小春去歌舞团接菲菲,我也随车前往。在菲菲房间,我碰见徐静,她正等着男友前来接她,于是我踏踏实实做她的思想工作。我可不是那种以爱情的名义指天划地、诅咒发誓型的诱奸者,我是那种实事求是、苦口婆心的坦白者、劝诫者。经过我的一番分析,她好像有所动摇,但又下不了决心,同样,我也下不了决心,是否更上一层楼,像别人一样欺骗她。我想我把我的缺点说得太多,多得几乎包括了现在尚未而即将出现在我身上的所有缺点,却对我的优点只字未提,我不知道这种检讨式的嗅蜜方法合不合时尚,但我有把握的是,我没有胡说八道,而是句句道出实情。可惜,徐静还太小,她仍对受骗上当怀有浓厚兴趣,因此,她坐在我对面,对与我一起私奔犹犹豫豫。这种犹豫严重地打击了我的嗅蜜积极性,我知道,关键是,我得耐心地把我的虚情假意和盘托出,才可征服她的芳心,可是,不知为什么,我没有做到。她已答应与我一起外出吃饭,给我另一个机会,好让我施展缺德的伎俩,可我却在突然间灰心了,我想我那时还无法做到为了我的私欲自如地撒谎,我那时还不成熟,我没有接下茬,没有与她订那个重要的约会,而是扫兴地看到她的男友准时到来。为了表示我对骗子的反感,我走出门外,一眼看到嗡嗡从面前走过,她端着一个洗脸盆,头发湿漉漉的,显然是刚排练完洗澡出来。我叫住她,她见到我,就地站住,细细的腰肢左扭右扭,笑着问:〃你和徐静谈得怎么样了?〃
〃谈得还行,一直谈到她男朋友来接她。〃
〃真的?〃
嗡嗡端着洗脸盆走进徐静的房间,与徐静说笑去了,我站在外面,点燃一支烟,等着小春与菲菲过来。大概菲菲还未洗完澡,过了一会,小春无所事事地从澡堂方向走过来,我们并肩坐在石阶上。正是夏天的傍晚,三三两两的洗完澡的姑娘从我们身边经过,把青春的气息以及身上的肥皂味儿散向空气中,被我一一嗅到,我感到夏季的微风从我脸畔吹过,一种对青春肉体的眷恋之情油然而生。我与小春四目相对,小春冲我点点头,眨眨眼睛,对我说:〃要是能把她们都操了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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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一塌糊涂(54)
这种感慨对我真是有说不出的吸引力,我注视着一个个从我眼前晃过又消失的姑娘,她们身上飘动的廉价衣裙是那么美丽,包裹在衣裙之中的肉体叫人产生无尽的遐想。因为她们,我一瞬间充满了对青春岁月的徒然向往,那是对人生逆境全无知觉的年纪,是有着明亮眼睛的年纪,有关青春的回忆也许是人生漫漫长夜中最舒适的客栈了。我在黄昏的光线中注视着那些不值钱的青春,那些姑娘,那些由无知、美、可爱拼凑起来的图画,不禁为之深深感动,以致一时陷入一种难以自拔的忧伤之中。
背后的门开了,嗡嗡从里面跳出来,一边与徐静招手告别,一边随便踢了我一脚:〃怎么着,心里不好受了吧?〃
我回头看了她一眼,顿时,被一种难以名状的情感击中了。我向她点点头,与她招手,嗡嗡甩着一只胳膊,歪歪斜斜地走向她的宿舍,小春问我:〃要不约上嗡嗡,一起吃饭?〃
我点点头,小春叫住嗡嗡,嗡嗡回头,痛快地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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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小春菲菲嗡嗡一起来到位于西直门的郭林家常菜馆,奇怪的是,那天我与小春都忘记了带钱包,嗡嗡从她的小包里拿出一个小钱包,里面仅有200元,她替我们付了账。我们四人出来,四处游逛。我们逛了前门附近的所有商场,一直到深夜商场全部关门才罢休,想想再无可去的地方,于是想起了天安门广场。我们把车开到那里,进入广场,在里面游逛。嗡嗡像个小游魂一样跟着我们,她穿一条黑色短筒裤,厚底拖鞋,不时与我们说上几句话,中间她要上厕所,小春也想去,于是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向位于钟楼下面的公共厕所。我与菲菲站在栏杆边等他们,我问菲菲:〃要不我找嗡嗡得了,你说怎么样?〃
菲菲看了我一眼:〃嗡嗡可好了,你可别欺负她。〃
然后,我们就再没说话。
一会,嗡嗡与小春回来了,我们刚走了几步,就遇到一队巡逻的大兵,他们声称,12点以后,天安门广场里不许停留。于是,我们回到虎坊路,在一个靠近天桥宾馆的小饭馆外面吃田螺之类的小吃。嗡嗡又要上厕所,这次,我与她同往,回来的路上,我没话找话地问她:〃你有多高?〃
嗡嗡甩甩头发:〃1米68,怎么啦?〃
〃没什么,我随便问问。〃
〃有什么好问的!〃她得意地白了我一眼。
随后,我们准备走了,嗡嗡孤零零地与我们招手,准备回团里去,我叫住她,问她愿不愿意跟我们一起到我家去,这样明天一早小春送菲菲也可把她一并送回团里,她晃了晃头:〃随便。〃
于是,她就跟我们一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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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对嗡嗡的记忆里,〃随便〃这两个字是她的口头禅,无论你问她什么,她都以〃随便〃来回答,我曾开玩笑对她说,〃你真是一个生活随便的人。〃嗡嗡的回答是:〃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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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一塌糊涂(55)
这就是嗡嗡,我是说,在我所认识的人中,没有比她更随和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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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在我家,小春与菲菲要去小春的一个朋友家玩,临走时说就睡在那里,明天中午来接嗡嗡,好参加团里下午的排练。嗡嗡睡不着觉,就坐在床上与我聊天,我记得我们说了不少话,具体谈了些什么都忘了。我只记得一个感觉,嗡嗡对诸如前途之类的东西完全没有兴趣,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她对现在的生活也没什么感触,我记得她仰着头,一会儿跟我说话,没话说就发一会儿呆。她当时17岁,我记得她对我叹一口气,说:〃我们练舞蹈的能怎么样?〃
这种发自内心的悲观声音竟忽然叫我对她产生一种前所未有的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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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那天夜里,嗡嗡就在我的床上睡去,我坐在电脑边写作,写累了就停下来看看她。她睡得很香,轻轻地呼吸着,一点声音也没有,她不翻身,也不动,只是躺在那里,闭着眼睛,似乎世上的一切事物都与她无关。而她,一个17岁的处女,就这么随便地躺在尘世的汪洋之中,安静地等待着她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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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那天夜里,我仍然没有与她如何如何之类的念头,但她那种面对未来处之泰然的劲头儿却打动了我,我仅仅是为世上存在这样一个自然的少女而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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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那天,下午,小春把菲菲和嗡嗡送走,我正睡着,忽然被电话吵醒。我接起电话,听筒中传来刘琴的声音:〃你们家在哪栋楼?〃
〃怎么啦?〃我问。
〃你一会儿不出去吧?〃
〃不出去。〃
〃我有事儿找你,已经到东高地了。〃
我把我的楼号及门牌号告诉她,然后起床刷牙洗脸。我没弄清刘琴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更不知她为什么要来找我,刚刚从洗手间出来,便听到门铃声,我打开门,刘琴一副急急忙忙的样子走了进来。
〃今天我来是想跟你说一件事关重大的事,我已经想了一天了。〃
〃别着急,你先坐,慢慢说。〃
我把她拉到沙发边坐下,手却不自觉地伸进衣兜,在钱包里摸索,看看是否有足够的钱作为我失误的经济基础,还好,钱包鼓鼓的,为她做人工流产看来没问题。
〃这件事也许会叫你感到突然。〃
〃说吧……你来的就够突然的,要是不带一件突然的事来,此行就没有意义啦。〃
〃有水吗?我渴。〃
〃你想喝什么?咖啡?茶?橘子水?可口可乐?酒?〃
〃我想喝白开水。〃
我去给她倒了一杯白开水,自己喝刚才的剩茶。
〃简单地说,我想求你一件事。〃
〃什么事?〃
〃我想要你帮我一个忙……〃她看了我一眼,〃跟我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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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一塌糊涂(56)
〃结婚?〃我再次把手伸入钱包,里面的钱用来做人流问题倒可解决,但从常识角度讲结婚绝计不够。
〃对,结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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