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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疆帝月-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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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换个人,要等莫雷先喝了,看看他有没有变化,喝是不喝再做决定,为的是怕他下毒。夜狼是喝在他的头里,说明夜狼对他是真正的放心,由不得他不激动。
夜狼笑笑,抓了一把花生仁,弹了一粒在嘴里咀嚼起来,叹道:“我说,莫雷啊,你整天就过着花生仁下小酒的日子,挺道遥的,自由自在,没有人来管你,你就是这里的皇帝,还真羡慕你。”
莫雷不无遗憾地道:“我也想出去走走,去看看,可是没办法。”着着夜狼问道:“你现在在哪个山头?日子过得去吧?”
他到现在还以为夜狼是马贼。
夜狼端起一茶杯,喝了一口,赞道:“好茶。真没想到,在北地还能喝到香城的小香茶,还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喝到的,这滋味就很不同了。你呀,就不要以为我是什么马贼了,我给你说了吧,我曾经脱离过军队,当起了雇佣兵,现在,我又回到了军队,奉大人的命令前来偷袭你们的马场。”
莫雷以看西洋镜的眼神看着夜狼,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人,你这人,还挺幽默的。你明明是马贼,还把自己粉饰得这样漂亮,这可不是好汉子的行为。”
夜狼给莫雷的美声笑得莫各其妙,到此时方始明白过来,看着莫雷的眼睛道:“你看着我的眼睛,看我是不是在说笑。”
莫雷着着夜狼的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迟疑着道:“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不然,我平白无故地跑到你这里来干什么?北方这么冷,酒虽好虽醇就是太烈了些,没有我们蓝月帝国酒的味道适口啊!”夜狼非常认真地道。
“你说的也许是真的。”莫雷有点相信了,跟着就提出自己的疑问,道:“丝城会战可正在紧要关头,你们不去丝城,却跑到北方来,怎么说都难以让我相信。”
“你不相信,这就对了。我们大人正是算准了你们这种心思,才在这时节动手,要是你们都相信我们要来了,我们跑来,不是自个儿找罪受吗?兵法不是说‘出其不意,攻其无备’吗?正是这个理。”夜狼左手食指点着桌面,道:“不要说你不相信,就是我在听说要北征的时候也是不相信,要不是大人是大人的话,我真想摸摸他的后脑勺,看脖子后面的筋是不是错乱了。”
莫雷想了想,终于相信了,吃了一惊道:“这么说来,你们真的是蓝月帝国的军队了?”
“那不是明摆着的事嘛。”夜狼喝口酒,吃了一粒花生仁,道:“给你说了一次又一次,你就是不信,我也没办法。”
莫雷一下站起来,惊叫道:“不好!我要去报信,不能让你们的阴谋得逞。”
夜狼哈哈一笑,道:“千骑长,你走得了吗?”
莫雷知道,自己和夜狼虽是相互倾心,但是,两人的心向着不同的国家,为了国家,夜狼不会让自己离开的,即使他不杀自己,软禁自己是不成问题的,他颓然坐下道:“我总不能让休卡王国吃亏啊,不论怎么说,我也是休卡王国的子民。”
“三百年前,琴格王朝统一大陆时,我们都是琴格王朝的子民。自从琴格王朝崩溃以来,大陆一直战乱四起,各国为了大陆的霸权而征战不休,依我看,大陆即将走向统一。”夜狼眼里闪着异样光彩。
“要统一,也该由我们休卡王国来统一。”莫雷接着道。
“不对,统一大陆的是我们蓝月帝国。”夜狼非常肯定地道。
“蓝月帝国?你们蓝月帝国一直为我们北方四国骚扰,连我们四个小国家都摆不平,还想统一大陆,那不可能。”莫雷不屑地道。
“你知道的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的局势完全不同了,丝城会战结束后,你们北方四国的实力将会大为削弱,无法再骚扰蓝月帝国,帝国就可以腾出手来对付其他的事情。处理好了这些事,帝国将更加强大。统一大陆也就顺理成章了。”夜狼跟随吉乐出征以来,不断地思考,对未来的大陆局势有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看法。
“你别把话说得满了,丝城会战谁胜谁败,还难说得很呢。”莫雷不服地道:“我们有奥玛里维元帅、塔布元帅,你们讨不了好。”
“奥玛里维和塔布都是良将,没错。不过,并不是他们就是最好的,帝国丝城会战的总指挥就是一个高人,让奥玛里维吃了大亏,就算合塔布和多尼·冯三人人之力,也不见得讨得了好去。这仅仅是丝城会战的总指挥就让你们难受的了,更别说还有我们大人,他精心策划的北征,将对你们四国带来多严重的损失?所以,四国必败!”夜狼反驳起来。
“就算你们是突袭,可是我们有广袤的国土和足够的纵深可以利用,用空间取时间,集中足够的兵力,完全可以把你们的军队消灭在这里,消灭在我们家里。你们如此远的北征,别的不说,你们的后勤就够让你们受的,你们的后勤将成你们的致命仿。”莫雷久在军中,对军阵之事很是了解,一语中的。
夜狼左手食指敲着桌面道:“说得好,说得好。不过,那是正常情形下的行军之法。在正常情况下,兵马未动,粮草要先行。对于这一点,我们大人早就考虑到了,因而,他提出了一条非常富有远见的措施,进行无后方作战,不需要后勤,不需要补给,走到哪吃到哪。”看了一眼一脸迷茫的莫雷道:“这点你想不到,我开始听到时也是吃惊啊,可这些天我也想通了,与其留一条尾巴给敌人,还不如不要这条尾巴,没有了后勤这个累赘,既可以使我们少了一个致命的弱点,还能轻装上阵,快速运动,便于长途奔袭。大人啊,真是天纵英才。”
这些日子来,夜狼终于体会到无后方作战的好处,对吉乐佩服得五体投地,忍不住赞叹起来。
“你们的头子叫什么名字?”莫雷问道。
“夏华·佩蒙。”夜狼答道:“香城大战的胜利者和切诺卡普的占领者。”
“是他?”莫雷道,想了想,摇头道:“奥玛里维元帅失算了,他怎么不把夏华除掉呢?他放过了夏华,后院起火了。”
“不是奥玛里维没有想到,而是做不到,他曾经派他的侍卫长来行刺大人,给大人一剑封喉。”夜狼不无得意地说。
“后院起火,北方四国有大麻烦了。”莫雷无奈地说道。
“我说,你也别再为北方四国操心了,还是加入我们吧。”夜狼开始劝降了。
“不可能,他没有什么值得让人效力的地方。”莫雷拒绝。
夜狼笑了,道:“那是你对大人不了解。刚见面时,我也和你一样,认为他仅仅是个毛孩子,只不过运气好而己,然而,和他共事久了,才知道他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物,睿智机敏、大度,伟大人物的优秀品质都可以在他身上找到。”冲莫雷一笑,道:“别的不说,在他的手下干,只要你有才能,他会尽可能给你提供空间,就连囚徒都有出人头地的机会。”手一指,道:“你看那个人,原来是个死囚,马养得好,得到大人的赏识,现在是养马队的主管。像他这样的人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上千,现在人人都是幻兽骑士,出身不会是问题。”
“小红!”莫雷一下站起来,用力过大,失去平衡又掉在地上夜狼忙把莫雷扶起来,可他一下推开夜狼,拄着拐杖急急忙忙地出屋去了,夜狼无奈,只得跟去。
原来是宁晓成正牵着小红马过来。小红马很烈,虽是给宁晓成他们套住了,就是不听话,乱蹦乱跳的,宁晓成他们想了不少办法就是不能让它安静下来。对于莫雷来说,小红可是他的命根子,乍见之下心疼得不得了,才忙着赶了出去。
宁晓成指挥几个马倌合力,牢牢抓住套子,绳子越收越紧,小红透不过气来,四肢越来越无力,慢慢地安静下来。
“真是好马啊!”宁晓成赞叹无已,不无得意地道:“看你怎么蹦,现在蹦不起来了吧?小红马。乖,乖。”伸手就要去摸。
一根拐杖挟着劲风飞来,一下打在宁晓成的手腕上,疼得他大叫一声,“妈呀。”左手摸着右手手腕,跳脚呼疼,活像一只活蹦乱跳的猴子。
“你这杂碎,你竟敢这样折磨我的小红,我要你好看!”莫雷边骂边抡起拐杖,又是一记狠的,重重地砸在宁晓成的肩头。
宁晓成又是一声尖叫,蹦得老高。
莫雷再次举起拐杖,夜狼赶到,手一伸抓住,劝解道:“算了,算了。他也是喜欢小红,没办法制住小红,才用这办法。”
“放手,放手,他这杂碎这样对付小红,那还得了,我一定要好好揍他一顿,要他知道对小红不好的人会得到怎样的下场。”
莫雷哪里会罢休。夜狼自是不会放手的。莫雷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夺拐杖,就是不能动得分毫。
莫雷突如其来的一阵狠揍,几个马倌给吓了一大跳,手上的劲自然是小了,小红有灵性,知道机会来了,使劲一挣,几个马倌不由自主地松开手,小红一得自由撒开四蹄就奔,快如闪电,一溜烟功夫就是老远。
马倌惊觉,撒丫子就追,又哪里追得上。
小红终于逃出了魔爪,莫雷的心情大好,心中的气一下子全没了,为小红鼓劲道:“跑,跑,跑得远远的。”
小红也是知道危险,一个劲地猛奔,不一会儿功夫就成一个小红点,眼见就要从视线中消失,莫雷高兴得不得了,一叠声地为小红鼓劲,就差没有跳起来了,夜狼惋惜不已。
第十四集 第七章 横空出世
就在莫雷的高兴和夜狼的惋惜声中,一支人马从斜刺里冲出来,为首的正是吉乐,跟在他身后的是十八神卫,天月众女以及鲁光头和阿基斯等人。
远远地看见小红马奔得飞快,飞速奔行的身影像一条流动的红色水线,这种速度是吉乐从来没有见过的,忍不住叫道:“好,好马啊!”
天月众女也是发出一阵惊讶,赞叹不已,“真的耶!哪来的这么好的马?”
鹿寒雪的圣洁之音响起,“公子,去驯服它。”
鹿寒雪是有道之士,说话总是那么平静,这番话说得和平时没两样,不过吉乐明白她的心意,小红马这种异种良驹极为罕见,就是鹿寒雪也是见之心动了。
这话要是从天月、眉茵等人嘴里说出来,就不如从鹿寒雪嘴里说出来有力,吉乐精神一振,想也没想地道:“好勒!”右手在马鞍上一按,飞身而起,像一只大鸟一样向小红马掠去。
小红马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以吉乐此时不凡的身手落下时也是没有落在它的背上,而是擦着马屁股掉了下来。
也算是吉乐手疾眼快,右手一伸一下抄住小红马的尾巴,牢牢地抓住,尾巴上多了一个人,小红马受惊了,发力狂奔,比闪电还要快,吉乐根本连转念的机会都没有,就给小红马带着向前飞跑。
小红马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吉乐就像一个漂浮在空中的纸人,横躺着挂在尾巴上,那样子有多滑稽就多滑稽,让人难以相信,不知道是惊奇还是好笑。
天月等人着得目瞪口呆,连说话都忘了。
过了好一会儿,吉乐的姿势都没有改变,敖铃儿拍着小手,眨着好看的月牙眼赞道:“吉乐哥哥,你好棒哦!你这是什么功夫啊?你要教我哦!”
敖铃儿的话惹来一片笑声,当然,笑声的主人都是睁大好看的凤目着着吉乐,眨都不眨一下子。
鲁光头摸着光头,憨憨地笑道:“老大,你能挂多少时间啊,老大,你好了不起哦,你的夫人欺负你不说,连马都要欺负你啊!你怎么老是给人家欺负?你的运气真好啊!”
赞佩无己,钦佩之情油然而生。
鲁光头也真能想像的,居然联想到这方面来了,人与马有得比吗?不过,话又说回来,吉乐的爱好广泛,连血凰都要追逐一番,鲁光头瞎想也是正常的。
当着眉茵等女说出这种不伦不类的话,虽是好笑,也太让人不好意思,想起当日时光,眉茵许真真、王露和青鹭狠狠地白了一眼鲁光头,光洁如羊脂玉的粉脸上一红,格外诱人,可惜的是好色的男人正在享受小红马的“欺负”而没有看见,真是可惜。
天月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眉茵,让本就羞不可抑的眉茵更是羞得不得了,狠狠地瞪了一眼不会说话的鲁光头,轻轻阵了天月一口。天月嫣然一笑,她的气质是高贵的,那种高贵之气非笔墨所能形容,可达于九天之上,笑意盎然,满地皆春,让人为之醉倒。
“该死的鲁光头,居然胡言乱语,我要扣他两个金币。”吉乐在心里大骂鲁光头,也是有苦说不出,想开口大骂也是不可能。
小红马的速度实在是大快了,吉乐想用另一只手抓住马尾巴,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吉乐吸一口气,右手一较劲,获得一个加速度,左手趁势而出一把抓住马尾巴,两只手抓住马尾巴的感觉好多了。
双手一使劲,吉乐身子翻过来,脸朝下,双手交替着向上,像猴子上树一徉,一点一点地缩短和马屁股的距离。不要以为吉乐的功夫差,实在是小红马的速度大快,让他竭尽全力也是占不了便宜,花了好大的功夫,总算右手和马屁股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
“胜利就在眼前。”吉采如是评论,双手一使劲,又是一个加速度,身子飞起来,向马屁股落去。
然而,小红马的速度实在是大快了,吉乐落下的方位明明是小红马的背,但落下来时却是小红马的屁股。吉乐不得不暗赞小红马的速度,双手一用力向小红马的屁股按去,却抓住了尾巴的根部。
老虎的屁股是摸不得的,这是人们都知道的常识,然而惊马的屁股同样是摸不得的,小红马腾身而起,跳在空中,后蹄风一般地踢出。要不是吉乐的身手不凡,不知道给像风火轮一样快的马蹄踢中多少次了,左手牢牢抓住尾巴,右手抓住一撮马背上的马毛用力一拉,身子飞起来,落下时正好落在马屁股上,双腿牢牢夹住身子伏下,吉乐双手向前长出,抓住马背上的马毛,双腿一用力再一次向前跃进,骑在马背上,再一次伏下,双手长出抓住马鬃,双腿一用力,喝一声,“驾。”
小红马没有按照吉乐的意图奔驰,而是蹦起来,想把吉乐甩下来。
吉乐手一伸抓住脖子上的绳索,眉茵指点道:“公子,勒紧绳子。”
要是吉乐勒紧绳索的话,小红马必败无疑。
吉乐豪气地一笑,手腕一抖,绳索围着小红马的脖子缠了好几圈,大声道:“你别急,我们来比比,看谁厉害。”拍拍马背,道:“你放心,我不用诡计,公公平平地比一场。 ”一夹马肚,道:“跑吧!”
小红马一声长嘶,好像很是欢快似的,撒开四蹄飞奔起来,眨眼间就成一个小红点,消失在视线中。
吉乐不用绳索,等于没听眉茵的话,眉茵不仅没有生气。而是笑生双颊,凤目中满是赞许之色,因为她认为吉乐要与小红马一较雄长,正是男儿本色,心中很是高兴。
天月许真真、王露,青鹭和水逐秀也是很高兴,就是鹿寒雪的眼睛也明亮了许多,看着吉乐的背影露出了难得笑意。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吉乐的心思,敖铃儿嘴一撇。道:“真是个傻瓜,不用好办法要用蠢办法,真是傻吉乐哥哥,你是个傻哥哥。”
敖铃儿的话又赢得了一个满堂彩,天月等女忍不住笑出声来。
“铃儿,这你就不懂了,这是男人应该做的。公公平平地比一场,才是男儿本色”鲁光头摸着光头赞佩无已地说,眼里全是钦佩之色,要是吉乐在他面前的话,他肯定会抱住吉乐大喊:“老大,我爱死你了。”,激动之下亲吻一下吉乐的臭脚或是脸颊也是正常的。
“鲁光头,你也是个大傻瓜。”敖铃儿嘴一撇,月牙眼里全是讥嘲之色,冲鲁光头嚷起来,道:“吉乐大傻瓜,鲁光头小傻瓜。哦,吉乐没有鲁光头个子大,他才是小傻瓜,鲁光头是大傻瓜不管这些了,两个傻瓜,一对活宝。”兴奋地拍起了小手,自得其乐。
鲁光头对敖铃儿的点评受之无愧,摸着光头,道:“呵呵,你终于发规我是傻瓜了,人家本来就有点傻嘛!”好像敖铃儿没有早发现他是傻瓜很遗憾似的。
这话引来一片笑声,气氛非常欢快。
一个小红点出现在视线中,先是很小,越来越大,到最后小红马的英姿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这次,小红马的出场与刚刚离去时的债怒不同,远远地一声长嘶,欢快的马嘶声表示了它的好心情。
“成了,成了。”天月和眉茵等女脸上生花,高兴地叫起来。
天月她们都知道找到了主人的良驹的心情总是很好的,刚刚找到主人的良驹的心情更是好,小红马能够发出那种欢快的嘶鸣,说明它已经找到了主人,这个主人就是吉乐了。
因为骑在小红马背上而来,吉乐并没有控遭(没有遭绳,想控也没得控)也没有抓住马鬃,而是身子伏下,双手撑在马背上。
来到天月众女停身的地方,小红马停了下来。
王露关心地道:“公子。”
吉乐并没有像玉露想像中的那样欢呼或是和她开玩笑,而是一声不吭,身子一侧从马背上掉了下来,砰的一声响,好像死猪撞在地板上。
胜利者得到的是这种光景,实在是太出天月她们的意外,一脸的惊诧,以至于历来没有错过拯救吉乐于苦难中的玉露也没有来得及做出反应,直到吉乐掉在地上的声音传进耳朵里,她才明白自己的失误,惊呼一声“公子”,一下掠过来,把吉乐抱在怀里,头靠在自己酥软的胸部上。
天月她们定睛一瞧,吉乐一身糟,糟到不敢恭维的地步—身上的衣服湿清灌的,好像落在水里一样,刺鼻的汗味说明那不是水,是汗液。
天月众女忙围过来,鹿寒雪细心地察看了一遍,轻轻地道:“脱力了,休息一下就好了。”
她的话无异于一颗定心丸,让众女放下心来。
对于良马来说,越是难于驯服,说明马越是难得,吉乐出尽了全力和小红马比拼,直到累得脱力,小红马终于给他驯服了吉乐自始至终遵守了他的诺言,和小红马公公平平地比一场,没用使用任何诡计,哪怕是一点点。
青鹭惊呼一声,“谁?”以手捂住性感的臀部,一下转过身来。
只见小红马正瞪着她,忽闪忽闪的马眼好像在说:你为什么挡住我的路,我可是要探望我的主人哦!
青鹭仿佛明白小红马的意思,向边上让了让,小红马从青鹭的身边挨了过去,嘴在吉乐的脸上挨了几下,亲密得很。
某个想像力特别丰富的人士如是评价:幸好它是马不是人,要不然我敢保证小红马会抱着吉乐猛亲。
吉乐睁开眼看了一眼小红马,右手伸出在小红马的嘴边抚摸着,笑骂道:“你这家伙,累死我了,比和宝贝儿那个还累。”
有句话说狗嘴不吐象牙,还真是那个理,吉乐居然把两者相比,真是乱盖。
天月喋味一声笑起来,眉茵、许真真、青鹭和玉露等与吉乐有合体之缘的女人更是羞不可抑,给了吉乐一个白眼。
玉露还嗔怪了一句,“公子,你又老是胡说。”
小红马不服气地打了两个响鼻,意思是说:哼,你怎么把我和这些中看不中用的女人相比?我可是日行万里的良驹哦。
“乖,乖,小红乖。”吉乐在玉露的帮助下坐了起来,说是坐起来,实际上是半躺半卧在玉露的酥胸上。他抚着小红马的脸颊。道:“小红乖。我给你取个名字。就叫小红吧!你满意吗?”
小红马眨巴看眼睛,好像在说:我是种马,怎么取个女人名字介不好,我不要!
“公子,你取的名字大女人气了,没有威风。小红马一身的红,我祝愿公子像蓝天上的白云一样遨游于万里之外,就叫它火云吧。”天月说道,她历经千年,兰心蕙质,取的名字总是那么贴切。
“好名字,好名字。宝贝儿,你就叫火云吧!”吉乐冲小红马说道,扭头对天月道:“凤凰儿,你取的名字真是好啊!”
小红马仿佛喜欢这个富有豪气的名字似的,仰颈长鸣,一声清越的马嘶声穿云破雾,直上碧霄,回荡在这片广裹的原野上,仿佛在向世人展杀:一代神马就此横空出世了。
自此以后,火云成了吉采的坐骑,跟随吉乐南征北战,足迹遍布大陆每一个角落,为帝君成就统一大陆的不世伟业立下了不朽的功勋。火云的大名也载入了史册,帝月王朝在军事博物馆里另辟专馆,展出了火云的用具鞍髻马掌、擅绳之类,都在这个专馆中。火云也就成了帝月王朝最为人恒久记忆的帝君坐骑。
帝君手中的血色王剑和胯下的火云都是为人乐道的事物,但是,这不是吉乐在征战大陆时的全部用具,还有其他的一些东西,陆陆续续会落到他的手中,陪伴他到大陆的每一时的全部用具,还有其他的一些东西,陆陆续续会落到他的手中,陪伴他到大陆的每一个角落,都会在历史上写下浓重的一笔。
吉乐在他的女人面前少有正经的时候,这次也不例外,他称呼天月也太亲热了点,让眉茵等女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天月怪不好意思,弄了个大红脸,白了吉乐一眼,嗔道:“正经不到一会儿。”
吉乐哈哈一笑,精神大振,一下站起身来。
火云神骏非凡,认主之后又是精神焕发,好像换了一匹马似的,浑身透出无穷的精力。
敖铃儿喜欢得不得了,叫道:“好好的马啊,吉乐哥哥,你让给我,好不好?”小手伸出,就要去摸火云。
迎接敖铃儿的是火云飞踢而来的后腿,敖铃儿吃了一惊,急向后退,也算她的身手不错才没有给火云踢中,饶是如此,还是一个趔趄,差点掉倒。
敖铃儿这个趔趄的位置恰到好处,让她发现了一件新鲜事,尖叫起来,“青鹭姐,你的屁股。”话一出口,立即醒悟失言,忙用手捂住小嘴,满脸通红,以歉意的眼光看着青鹭,仿佛在说:不好意思啊,青鹭姐,我不是故意的哦,是不小心叫出来的。
敖铃儿的话为众人指出了目标,尽皆往青鹭性感的美臀上望去。一时间,青鹭的美臀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青鹭羞得满脸通红,恨不得有个地洞钻了进去。也不能怪青鹭的脸皮薄,女人的屁股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任谁也受不了,都会害羞的,要是不害羞,只能说明她无耻。
更让青鹭难以忍受的是,观众的脸色极为古怪,天月和眉茵她们都是笑掩小嘴。一脸的更让青鹭难以忍受的是,观众的脸色极为古怪,天月和眉茵她们都是笑掩小嘴,一脸的暖昧,好像给她们发现了天下间最让人惊奇最让人好笑的事物一样。
吉乐的眼神是最奇怪的,一脸的迷茫,还用右手挠了两下后脑勺,喃喃自语一句,“什么时候的事情?我怎么不记得了?我怎么有这种爱好?”
当然,青鹭的美臀成为焦点的时间并不长,只维持了极短的时间,天月她们的眼光齐刷刷地转向了吉乐,动作之整齐好像彩排好似的,谁叫她们心有灵犀都想到那方面去了,她们的目光中都是一个意思:原来你有这种爱好,还真变态哦。
天月是调侃而暖昧的美容,眉茵、许真真和玉露这些和吉采有合体之缘的女人的眼光就有些特别了,全是质问之意:你怎么能这样对待青鹭妹子呢?
三女互视一眼,同时微微点头,那意思是说:此风不可长。要不然,哪天用到我们身上,麻烦就大了?
吉乐当然明白眉茵她们的意思,忙分辩道:“我没有啊!你们别想歪了,我真的没有对青鹭做过什么。”
在这种情况下,吉乐越是分辩越是无效,反而越描越黑,眉茵三女一副不是你还能是谁的表情让吉乐头大。
鲁光头不愧是忠实的小弟,时刻不忘颂扬吉乐,呵呵傻笑着道:“老大,你好了不起哦,居然有这种爱好,你有点变态哦。老大,你也真能想像的,居然想得出这种想法,我好佩服你哦。”钦佩之色写在脸上,瞧那模样,要不是吉乐离他有点距离,肯定会抱着吉乐的臭脚猛亲。
鲁光头的话,极少得到眉茵等女的赞同,这次是例外,眉茵等女尽皆赞同,一齐点头。
意思是说:听见了吧,连鲁光头都是这么认定的,你还有什么话说?
“该死的鲁光头,你再敢乱说,我要扣你两个金币。”吉乐一肚子的冤枉气无处发泄,正好着落在鲁光头身上。
鲁光头咋舌道:“老大,我不说了。”嘀咕一句,“做得,说不得。真是奇了。”
要是在平时,鲁光头的话肯定会惹来一片笑声,今天却没有,因为,众女没有心思笑。
玉露的嘴巴变成一个圆圈,嗔道:“公子,你还说没有,你看看你自己,都那样了。”
“我,我怎么了?”吉乐奇怪地道,顺着玉露的目光望去,只见自己的档部殷红一片,好像受过重伤似的,尖叫起来,“这怎么可能?”
天月她们也发现了,一齐惊呼起来,“公子,你受伤了?”
众女的嗔怪刹时不见,变成了关心,真挚的情意写在脸上,让吉乐很是感动。
一向平静逾恒的鹿寒雪也是惊讶起来,蹲下身子,玉手伸出搭在吉乐的腕脉上,秀眉紧皱,喃喃道:“真是奇?”
眉茵问道:“寒雪,怎么样?”
眉茵所言,正是众女心里所想,紧张地着着鹿寒雪,等待她的回答。
鹿寒雪思索着道:“公子的脉象平稳有力,没有病兆,也不像受过伤,真是奇了。”突地惊呼道:“公子,你的手。”翻转吉乐的双手,手掌上也是殷红一片,那样子就像双手在血泊中摸过似的。
又是一片惊呼,出自众女之口,急急地问道:“公子,你在什么地方受的伤?”
群雌粥粥,吉乐都不知道回答谁的了,把手掌翻看了两下道:“好的啊,没受伤啊!”
“是没受伤。”鹿寒雪把吉乐的手检查一遍,得出结论,眉头一皱道:“可是,哪来的这么多的血?”
这是众人关心的问题,都看着吉乐,等他给出答案,可是,吉乐也是一脸的茫然,根本就不可能得到答案。
“天啊,那是一匹血马。”敖铃儿的尖叫声响起,打断了众人的沉思,只见她指着火云,一脸的惊奇,嘴角一撇,嘀咕着道:“还什么了不起的宝马,原来是头病马,浑身都在出血,幸好我没要。”
看到敖铃儿一副庆幸不已的模样,火云不服气了,一声长嘶,眼睛瞪着敖铃儿,意思是说:你有眼无珠,居然连宝马也认不出来,还说我是病马,真没见识。
“火云出血了?”吉乐惊奇得不得了,一下站起来,大声道:“不可能!”
马儿出血,实在是没有过的事情。让人难以想像,由不得吉乐不惊奇。
众女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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