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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疆帝月-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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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乐摇了摇头,道:“她已经复原了,接下来得看她自己。”说完,他转身就走,也不管身后的众女是不是跟上来。
眉茵小心地跟在他后面,她从未见过吉乐这副脸色,她也意识到这件事对吉乐来说负担过大,她们太过于自作主张了,没有顾及吉乐的感受。
一直到上了马车,吉乐都没有说话。眉茵以为他真的生气了,担心得都快哭出来了。
“公子,你不要生气,好不好?都是眉茵不好,没有顾及你的感受,你骂我、惩罚我都行,就是不要不说话。”
吉乐深深地呼出一口气,回头笑道:“我没生你的气,只是感觉对不起那位城主夫人,她虽然捡回了性命,但也许会永远失去幸福。”
“公子不能给她幸福吗?”
“傻瓜!”吉乐刮了刮眉茵的瑶鼻道:“她是位城主夫人,是贵族,有封号的。丰华城叛乱一旦平息,她可能就是丰华城城主。如果蓝月女王怜惜她夫家整个家族被灭,将来可能会给予更高的封赐。那时候,我和她的差距简直就是一个地,一个天,她也不会相信一个十五岁的傻小子誓言给她幸福的蠢话。”
“公子,你也会自卑?”眉茵讶异了:“你身边有这么多的人,还比不上她小小一个城主夫人吗?况且青鹭姐说,你是一条龙,一条翱翔九霄的龙,将来你君临……”
“什么龙?什么君临?”吉乐急问。
眉茵脸色微变,她答应过青鹭将整个秘密暂时埋在心底,自然不能露出丝毫口风。
一听吉乐追问,她赶紧收拢嘴巴,嗫嚅地道:“没什么,她说公子将来是个大人物。”
“是吗?”吉乐狐疑地看着眉茵。
吉乐真猜中了蓝月女王的心思。
蓝疆历二○五○年十二月一日,勃英特的朝殿上,蓝月女王当众宣布,丰华城已重归帝国的版图,蓝月帝国境内所有的叛乱都已经平定。
但鉴于丰华城城变之日,佩蒙家族全体罹难,特追封原丰华城城主古斯·佩蒙为“帝国公爵”,并悬赏十万金币寻找佩蒙公爵下落不明的夫人。
旨意一宣布,朝殿顿时哗然。
要知蓝月帝国世袭的公爵爵位总共不过五个,都是立过无数赫赫功绩的贵族的后人,这些人背后都有庞大的家族势力支持·佩蒙家族历时七代,获得的最高封爵也不过是侯爵,且这个爵位还不是世袭的。
蓝月帝国的公爵爵位历来都最难获得封赐,想不到,佩蒙家族一亡,古斯·佩蒙反而获得了“公爵”的封号,虽然这种追封的爵位也不能世袭,但并非没有作用。
如果佩蒙家族还有直系后人,他可以凭着这个追封的封号,直接被赐封为“伯爵”。因此,这个追封并不是对一个可能已经灭亡的家族的怜悯,而是有其深刻影响的。更何况,这个封号还是蓝月女王自继位以来封赐的最高爵位。
朝殿列班里很多文臣都示意帝国宰相庞格·卡洛开口劝阻,但庞格·卡洛一动不动,没有响应他们的要求。他清楚地知道这位女王的脾气──她已经决定的事情,从来不会轻易改变。
第二集 暗月阳龙 第十章 精灵古怪
吉乐回到客栈,天刚蒙蒙亮,独院内空无一人。他忙到另一个独院察看,发觉所有的人都在那里。
“发生什么事了?”吉乐忙问。
“公子,你回来啦!”龙兰走过来行礼道:“我们昨晚抓到了一个贼。”
“贼?”吉乐颇为好奇,竟然有人敢偷到他的头上来,他对这个贼很是佩服,因为对方有勇气“飞蛾扑火”。
所谓的贼,正是昨天在酒楼上看到的那个小女孩,此时她被点倒在地上,蒙面巾被撕了,但她扑闪闪的月牙眼里竟然毫无惧意。
不知为什么,吉乐一看到她那双眼睛就觉得害怕,似乎总感觉将会有不妙的事情发生。因此,他连审问都懒得做,就吩咐龙兰解开她身上的禁制,把她有多远扔多远。
禁制解开了,女孩硬是挣扎着不想离开,她紧盯着吉乐问:“你能不能将那只幻兽送给我?”说着,指了指抱着小懒虫站在一边的薛智。
“不行!”吉乐口气坚决,绝对没得商量。
“我可以用很珍贵的东西和你交换,你想要什么?”女孩依然不死心。
“如果我要一千万金币,你也能给我吗?”
“当然可以。”女孩见对方口气松动,连忙答应,似乎生怕对方反悔。
“你有这么多钱?”
女孩点点头,还颇为认真地从怀里掏出一大迭金票来,边数边嘀咕道:“不知道带够了没有。”
吉乐看得很清楚,女孩手上的那一大迭金票来自富华钱庄,最上面的一张写的数字竟然是“一百万”。
“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女孩还没数足一千万金币,因此头也没抬地道:“从家里偷的……”话出口她才意识到不对,续道:“……当然是不可能,家里人给的。”
吉乐怪笑道:“那你家真是富可敌国啊!”
女孩没有理会他的言外之意,将数好的一迭金票扬了扬道:“这是一千万金币,将那只幻兽卖给我吧!”
吉乐连道:“慢来!我刚才只是说‘如果’,现在我不缺钱花,这一千万你自己留着用,但是我很好奇,小懒虫已经认我为主,我想知道你要它来做什么。”
女孩小嘴一撅道:“就知道你骗人。”这句话似乎是说,小懒虫不止值一千万金币,所以她料定了吉乐不会卖。
这让吉乐更加好奇了,他继续问:“它究竟有什么用?你说了,我可以帮你培养一只一模一样的幻兽。”
“难道你不知道,这只土属性的幻兽已经越级了,它本来是混沌二级的幻兽,现在已经是明一级的幻兽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越级的幻兽,所以想买来研究研究,将来等我找到一只合适的幻兽,就要把它培养得超越慧级,像传说中的幻兽一样强大。”
女孩的这番话着实让吉乐惊讶,先不说她过人的眼力,能一眼看出小懒虫的属性和原本的等级,就她最后那句话,就让吉乐震撼不已,因为他从来是一个心无大志的人,看到一个比自己还小一两岁的娇小女孩说出这种话,真是愧煞了他那颗拥有强烈自尊的“男人之心”。
他在听女孩说话的同时,也在问自己:吉乐,你究竟要往哪个方向走呢?成为武学的强者?富可敌国的商人?叱咤风云的一代人杰?还是掌握着千万人生死的达官显贵?也许机缘能告诉我。
吉乐暗下决心,要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来。
人生就是这样,如果在平凡的环境里度过一生,也许没什么值得后悔的,但当遇到了太多的不平凡的人或事之后,自己再想甘于平凡也无能为力。与其随波逐流,不如推波前进──这成了吉乐以后人生的最佳写照。
当他脱离沉思时,发现周围所有的人都在看自己,有些人的目光中充满了惊异,有的则洋溢着爱意,有的迷茫,有的困惑,但更多的则是欣喜。大概这就是关心则乱吧!
吉乐瞥了一眼自己身边那两个与他关系最浅的人──艾丽丝、鹿寒雪,发觉她们的目光带着一种研究的色彩。
他这里依旧站立不动,女孩可急了,连连扯动他的衣服问:“你究竟想要什么?快说,我想快点将幻兽拿回去研究。”
“小懒虫不会跟你走的。”吉乐只得搪塞道,让他将小懒虫卖了,绝对不可能,虽然它本来是只低级幻兽,但不影响吉乐对它的喜爱。现在它在万年魔力水晶的帮助下连连越级,他对它就更加珍视了。
“这还不简单,让它认我为主,这又不是难事。”女孩满不在乎地回道。
“我还是不卖。”吉乐没办法,只得堵死一切交易的可能性。
女孩的月牙眼狡黠地一转,道:“我用一个精灵跟你交换?”
吉乐摇头。
“绝世武功秘籍?”
吉乐再度摇头。
“失传的古魔法书?”
吉乐还是摇头。
“那我跟定你了。”女孩一屁股坐在地上,干脆赖定他了。
吉乐可不理这一套,他现在急于向艾丽丝问清一个问题,所以也不管女孩缠不缠自己,只吩咐宁芙神卫看好小懒虫和自己的另外两只幻兽,别让这个古怪的丫头牵走了。
他则将艾丽丝叫到客厅里,道:“这几天总在忙,我们见面后一直忘了问你,辛老师回到蓝城了吗?她现在好吗?”
吉乐离开彩虹丘陵之前的一晚,因为去探查天月所在的神庙,离开了营地。辛月姬却在当晚接到蓝城使者的报讯后,当即离开了彩虹丘陵,回了蓝城。离开前她到过吉乐的帐篷,只发现他的幻影,却不知道人去了哪里。辛月姬心急如焚,只得在吉乐帐篷中留下口信,然后不辞而别。吉乐第二天回到营地之前,就偷偷地先去了自己的帐篷,看了辛月姬的口信,他当时就决定,办完了天月的事情之后,就去找辛月姬。
艾丽丝见他这么紧张自己的老师,知道其中有古怪,但她又不便说什么,毕竟她与吉乐无任何确定的关系,因此只是没好气地道:“她回荒原国了。”
“为什么?”
“她本来就是荒原国的宫廷魔法师,荒原国女王召她回去,也是理所当然。更何况,荒原国国内发生了大事,辛老师不得不回去。”
吉乐想不到自己得到的消息竟然是这样,他还以为辛月姬会照口信上的约定,在蓝城等自己回去。如今,她却回了荒原国,这让他颇受打击。
但是片刻之后,他又想通了,辛月姬是个有责任心的女人,女王有命,她自然不敢抗命,现在他将一腔恨意全转到那个女王头上了。
可惜,他怎么也不会想到,那位荒原国女王早已经将“吉乐”这个名字放在了心里,并时刻关注着他的成长。
与艾丽丝一席谈话之后,吉乐回到自己的房中,专心修练真气,以期能尽快如臂使指地使用体内新增的力量。
这一坐就是半天,晌午时分,他突然被外面的喧闹声吵醒。
推门一看,眼前的情景顿时让他七窍生烟──昨晚抓住的“贼”正在满院子追着小懒虫,不时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四凤侍和剑侍们都围在周围为她加油,看小懒虫狼狈的样子,显然吃了不少苦头。
吉乐重重地咳了一声,女孩应声停下身形,扑闪闪的月牙眼望过来,忽然欢笑一声,飞掠过来,速度非常快,吉乐眼睛一眨,她已经站在身边了。
“原来你叫吉乐,我可以叫你吉大哥吗?我叫敖铃儿。”
“我没有妹妹,别叫错了。”吉乐不客气地道。
“你的幻兽好好玩,听姐姐们说,你有好多好玩的东西。所以我决定不走了,以后跟着你。”女孩一点也不介意吉乐的驳斥,摇头晃脑地继续道。
“不行。”吉乐可不想惹这个小恶魔,立即拒绝,他现在开始后悔了,早上应该就将她扔出去。
“为什么不行?”
“我从不收留外人。”
“鹿姐姐和艾丽丝姐姐不是外人吗?”
吉乐支吾了几句,但怎么都说不出理由,他本想说不留吃白食的人,可一想这个小恶魔身上有几千万金币,怎么会吃白食,她随便拿出几张金票,就可能把自己“砸”死。
他一时也想不出拒绝的理由,只牵强地道:“我身边的人都有用,你不行。”
“如果我能证明自己有用呢?”敖铃儿紧盯着吉乐问。
“那我随你留多久。”
“一言为定,给我三天时间。”
“好。一言为定。”吉乐生怕她延长时间,只想尽快将赌约确定下来。他并没有细想,如果敖铃儿没有把握,怎么会将时间只定为三天。
打发了敖铃儿,吉乐决定出去走走,来到蓝城已经两天了,他还没有在城中逛过。
带上四凤侍刚想出去,敖铃儿就跟了上来,她现在已经有正当理由跟在吉乐身边,吉乐想甩都甩不掉。
一行人走出独院,在独院外的花园里遇上了紫罗倾城主婢,她们一身雕花轻裘,坐在花园的凉亭里。紫罗倾城依然戴着面纱,面纱一角绣着一朵精致的紫罗花。
吉乐向她们颔了颔首,就想离开。
紫罗倾城却在此时问道:“公子能进凉亭一叙吗?有些事想请教。”
依照吉乐原本的打算,他根本不会进凉亭,但不知为什么,一听到紫罗倾城的声音,他的脚就走不动了,乖乖地进了凉亭,坐在她对面的一张石凳上。
“你想问什么?”吉乐大咧咧地道。
他从来不注意什么叫礼节,很少称呼一个人为“小姐”或是“先生”,说话总是直来直去。因此,对他来说,紫罗倾城不过是一个与他有数面之缘的女子,无论她有多么美貌、多么的不平凡,都不能影响他这种平等交往的心境,这当然也与他身边众美环侍有关。
“我对公子很好奇。简单一点说,小女子自信对天下英雄都略知一二,却无法从公子身上找出任何与他们共同的特点。”紫罗倾城语带思索地道:“公子是个不平凡的人,但我却找不到不平凡的根本原因,这让我困惑。”
“哈哈!”吉乐大笑两声,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却有巨额的财富、众多的美女──如果半年前你告诉我,我也不相信。但是,天上有时会掉馅饼,运气不够的人,可能会被砸死,运气好的人,则可能财色兼收。很幸运,最近我的运气好得不得了,馅饼总是一个接一个从天上掉下来。”
紫罗倾城像是第一次听到这种怪异的论调,面纱后的凤目异彩纷呈。
吉乐却于此刻起身道:“对不起,我要走了。”
紫罗倾城没有挽留,只在吉乐将走的刹那,道:“如果今晚公子发现外面有什么异状,最好不要插手,免得惹火烧身。”
吉乐点了点头,领着四凤侍和敖铃儿走出凉亭。
紫罗倾城的婢女可不乐意了,一撇嘴道:“这个臭小子真是有眼无珠,别人想和小姐说话还找不着机会,他却视小姐为瘟神,说不了几句,就走了。”
“樱儿。”紫罗倾城轻轻的叱道。
婢女樱儿只得乖乖地闭上了嘴。
出了客栈,吉乐一直在想紫罗倾城最后那句话,很显然,她知道今晚将有不速之客到访,但会是哪一方面的人呢?
吉乐将昨天酒楼上的各方人马迅速地在脑海里列出来,竟然发觉几乎人人都有可能。紫罗倾城身怀至宝,想得到它的人自不在少数,不过,真正有实力从紫罗倾城手中夺宝的则屈指可数。
他不知道紫罗倾城的确切身份,但既然有这么多的黑甲骑兵保护,本身又是绝顶高手,她必然有很深的背景。谁惹得起她?是月教,还是福态胖子那班人,抑或藏在暗中的某支强大力量?
还有一个问题,也一直困扰着吉乐,清城忽然聚集了这么多高人,除了一些人为了断云矛之外,大部分的人都是为着一个隐秘的理由才聚集到此,紫罗倾城就是其中之一,因为她已经有了神器,根本不会对断云矛产生多大兴趣,更不至于为了它如此劳师动众。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紫罗倾城获得神器一说,是昨天刚刚由月教光明司护教嘴里传出的,其余的人应该是第一次听到。所以,无论是断云矛,还是七华琴,抑或月神珏,都不是大部分人的目标,他们有更大或是更重要的目标。
吉乐一路思索,没心思观看沿途风景。敖铃儿却无忧无虑,总是蹦来蹦去,看到什么好玩的,或者没见过的就想买。不到片刻,已经买了一大包东西,这会儿,她又看到一家奇装异服店,立刻死缠烂打地拉着四凤侍过去。
看来这一次出来,注定要当搬运工了!吉乐心里涌起一股不妙的感觉。但他又不得不跟过去,因为月侍期待的目光正凝注在他身上,不让美女失望是他的准则,只得叹了口气,随队踏进了奇装异服店。
“各位需要些什么?”年轻的伙计热情地招呼道。
“我要这个,还要那个,再来左边那一个……红色的、白色的……再来右边的……”
顾不上吉乐张大了的嘴巴,四大一小五个女人开始发泄她们的购衣热情,吉乐不疼惜自己的金币,他在疼惜自己的肩膀。
尽管四凤侍和敖铃儿每人都拿了两个包,吉乐的身上依然压了一大堆东西。这次逛街损失惨重还不止此,由于敖铃儿身上没带多少零碎的金币,普通的店铺根本无法找开一百万的金票,因此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吉乐付帐。
吉乐现在才意识到,陪女人逛街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
第三集 倾城之色 第一章 对酒当歌
内容简介:
牧场之战,吉乐和他身边的那群女人展示出了无比强横的力量,这让潜藏在黑暗中的阴谋家震惊不已。
与此同时,彩云佣兵团的神秘后台开始显露,结果大出所有人的意料。
而就在此刻,吉乐正面临人生当中的一个重要抉择,因为容貌与佩蒙家族死去的夏华相似,他在半被迫半冒险的心情下开始冒充夏华·佩蒙,并走进了大陆风云的中心——蓝月帝都勃英特。
这个抉择究竟是为他的人生戴上了一副枷锁,还是给了他一片自由翱翔的天空?远方的勃英特,正在用各种诡谲的明争暗斗诠释这个问题的答案。
刚回到客栈,眉茵就告诉吉乐,有两个人已经等他好久了。这两个人正是昨天刚刚离开的巨牧和严蝶。两人来此有两个目的:一是代表彩云佣兵团酬谢吉乐的救助,二是邀请吉乐去彩云佣兵团的总部。
第二个目的正合吉乐的心意,他当然爽快地答应了。这一次,吉乐只带了艾丽丝、敖铃儿和二十个宁芙神卫,四凤侍和天月、眉茵、鹿寒雪、薛智等都留在客栈。
本来吉乐打算让眉茵与自己一起去,但如今眉茵、天月、青鹭三人指导龙兰这批剑侍们试行新的真气运行方法正到了关键时候,脱不开身,因此,吉乐特地将一大半的宁芙神卫留下保护她们。
至于带上艾丽丝,那是之前的承诺。
敖铃儿一起去,则是这个队伍中唯一的例外。吉乐心里清楚,如果将敖铃儿留在客栈,搞不好整个客栈都会让她将弄得鸡飞狗跳。与其这样,倒不如将她带在身边,也遂了她的心意。
彩云佣兵团的总部并不在城里,而在城外的一个牧场。牧场前面有一大片树林,树林的前方有一条清澈的小河,河水不深,马车都可以涉水而过。
载着吉乐等人的马车停在牧场一排整齐的建筑前。吉乐下了车,在巨牧的引领下,来到客厅。
刚刚坐下,客厅外就响起一阵洪亮的笑声,一个身材魁梧的威猛大汉走了进来,正是彩云佣兵团的副团长风猛拿。之后,巨牧向吉乐告罪离开。
未等吉乐开口,风猛拿先抱拳道:“兄弟风猛拿,忝为彩云佣兵团副团长,贵客驾临,彩云佣兵团不胜荣幸。”
“风副团长客气了,叫我吉乐就可以了。”吉乐也抱拳道。
风猛拿笑道:“真是英雄出少年,想不到吉兄弟年纪轻轻,手下却能人辈出,不但救了巨牧兄妹,还细心殓葬了我佣兵团死难的兄弟。如此大恩,真是无以为报。”
吉乐摆了摆手,道:“我最痛恨的就是恃强凌弱,况且不过是恰巧路过,举手之劳。只是我一直奇怪,什么人与你们佣兵团有如此深的仇恨?”
风猛拿轻叹一口气,苦笑道:“大概是以前保护商队时得罪的仇家。”
“是吗?”吉乐露出一抹大有深意的微笑,不过他没有追问下去。
吉乐的微笑给了风猛拿很大的启示。
风猛拿发现,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他身后的那群穿银袍的美丽女人,一个个气势惊人,风猛拿一进客厅就感到方圆十丈之内都在她们的密切监视之下,偏偏又看不出她们的深浅,这才是令人最惊骇的地方。风猛拿自信自己的眼力一向过人,本身的实力也足以列入顶级高手之林,可是在她们面前,就好像一条小河在远望大海一样。
至于对方身边那个正在东张西望的小女孩,人长得跟精致的瓷娃娃一样,武功却是一般。
“我对彩云佣兵团很好奇,能不能参观一下?”吉乐忽然问道。
风猛拿笑道:“当然可以,如果吉兄弟不嫌弃,我带你去演武场,恰好今天佣兵团内部有个小小的比武大会。”
“比武有什么好玩。”敖铃儿在旁边一撇嘴道:“听说你们得到了‘断云矛’,怎么不拿出来展示一下?”
风猛拿心中一紧,敖铃儿这句不经过大脑的话恰好触到了敏感之处。他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吉乐已斥道:“铃儿……”
敖铃儿乖乖闭嘴,但扑闪闪的月牙眼却一直望着风猛拿,希望他能回答。可惜,风猛拿当作没看见。敖铃儿只得委屈地看了旁边的艾丽丝一眼,看来幕后主脑还另有其人。
吉乐一行人在风猛拿的陪伴下,绕过一排佣兵的营房,来到后面的演武场。通过风猛拿沿途的介绍,吉乐对彩云佣兵团有了大致的了解。
彩云佣兵团是红鹰商盟古云郡最大的佣兵团组织,同时也是商盟境内第二大佣兵团,在大陆佣兵团里排名第七,共计职业佣兵一万五千人,有副团长两名、团长一名,佣兵团的日常事务都由副团长代劳,团长则负责重大的决策,不轻易露面。
彩云佣兵团另一位副团长是有“苍茫之鹰”外号的格特·华逊,善使一柄五尺刺剑。
风猛拿没有介绍佣兵团团长,不知是无意中漏掉,还是根本没打算说,吉乐对此很好奇。
演武场设在一块开阔的平地上,占地广大,四周围着高高的帷幕。吉乐进去才知道,以前见到的佣兵团有多么蹩脚,彩云佣兵团不愧为大陆排名第七的佣兵团,在这里看到的佣兵人人精神饱满、气势惊人,丝毫没有因为最近刚刚惨受重创而情绪低落。
在高高的比武台上,两个佣兵兔起鹘落,正斗得不分上下。台下的佣兵则分成了两派,为自己心仪的对象加油。
“这样比武有什么意义?”吉乐问。
风猛拿笑道:“一个低级的佣兵打败高级的佣兵,他在佣兵团内的等级就会上升,待遇会跟着变好。佣兵是一份舔血的营生,想要赚到钱,就必须保住命,最好的保命方式,就是练好自己的武功,否则随时会有死亡的危险。”
“所以,每个佣兵才拚命练武。”吉乐颔首道:“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一般佣兵能打败普通武士的原因了,只有血与火的洗练,才能锻炼好一个人的肉体和灵魂。”
“吉兄弟这句话深得我心。”风猛拿大笑道:“若有机会,希望交个朋友。”
“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吉乐向风猛拿伸出手道:“不知为什么,一见到风副团长,就觉得你是一位值得交的朋友。”
“哈哈!好,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风猛拿大手一拍吉乐的双臂道。
附近的佣兵听到风猛拿的笑声,纷纷转头。风猛拿摆了摆手,让正走过来的一些佣兵退回原位,继续他们的比赛。不过,依然有两个人走了过来,一个是面目白皙的长须老者,一个是一头披肩黑发的冷面黑衣人。
通过风猛拿的介绍,吉乐才知道前者是佣兵团的头号智囊席伦,另一个正是风猛拿提过的另一位副团长格特·华逊,不过,吉乐没有看到他那柄标志性的五尺刺剑。
“吉兄弟对彩云佣兵团慷慨援手,佣兵团上下感激不尽。日后如有需要,彩云佣兵团随传随到。”格特·华逊一字一句地道。他的声音平缓,几乎没有起伏,就像在念书。
但吉乐却能从他的话里感觉到他真切的感激之情,笑道:“适逢路过,谈不上援手。真要说救援,也不是我的功劳,因为医治巨牧兄妹的不是我……”
“吉兄弟过谦了。”席伦截住他的话头,话锋一转,又问:“我听巨牧兄妹说,两人伤重几乎不治,严蝶更是心脏遭重创,想不到吉兄弟手下有此能人,能在短短时间将她治好,不知道是身后的哪一位?”
“她没有来。”吉乐笑道:“有空可以让席先生见一见,不过是一点小小的魔法。”
席伦颔首微笑,心道:鬼才相信你的话,如果只是小小的魔法,那大魔法不知道要厉害成什么样子。
“我们还是领吉兄弟看看佣兵团的比武大会吧!”风猛拿道:“吉兄弟也是练武之人,也许能给众位兄弟一些指正。”
当下,风猛拿三人陪着吉乐和一群宁芙神卫走到比武台下。
在演武场,所有观看的人都是站着的,没有谁例外,吉乐也只得入乡随俗。况且他现在感兴趣的是台上两个已经打了将近半个时辰的佣兵。
两个佣兵中,此时略居下风的是一个年轻的佣兵,他身上覆盖着一层幻兽幻化的防护铠,占上风的则比较年长,他只穿着普通的佣兵服,两人使的都是阔剑。
年轻佣兵动作灵活,每有奇招出现,年长佣兵则一丝不苟,进攻防守都是滴水不漏。同时他们两人的招式一点也不花俏,几乎没有任何一个举动是多余的,每一个动作都力求最有效地击倒对方,因此对战到现在,都是直来直往,剑剑相击之声响彻全场。
风猛拿笑道:“陆禹这小子,这应该是他第三次向老浩挑战,可惜依然差了一点。”
“是!”格特?华逊简短地道。
席伦不想冷落吉乐这批人,道:“吉兄弟认为这两个佣兵的实力怎么样?”
吉乐笑道:“我和风副团长的意见一样,不过,如果我想进步得更快,我会脱掉那身防护铠。如果我没看错,那位年长佣兵根本没有尽全力,所以年轻的佣兵想击败他,最起码还要一年。当然,这得有个前提,年长的佣兵在这段时间内武功没有突飞猛进。”
席伦的眼中露出惊异之色。他不是惊异吉乐的见解,而是惊异他说话的口气,那是任何人都学不来的。
吉乐的话正在日益显露出一股强大的信心,这股信心正日益成就他身上的霸气。
这是强者才有的气息啊!席伦在心中叹道。
如果说刚见面时他还对吉乐有所轻视──一个年轻人带着这么多美丽的女人,摆明打着“好色”的招牌。那么,现在他的认识已经彻底的改变了。他是那么迫切地想知道这个年轻人到底是敌是友,尤其在当下彩云佣兵团处在风雨飘摇中的时候。
果然不出风猛拿和吉乐所料,被称为老浩的佣兵气脉之悠长,远非陆禹(年轻的佣兵)可及,当陆禹已开始喘息的时候,老浩气势陡增,连续五次挥出重剑,末了腾空而起,双手握剑一招“横断山河”,陆禹连人带剑被击下比武台。
“叭”的一声,陆禹正好摔在吉乐等人的脚边。还好,他没有受伤,很快站了起来,脸上非但没有沮丧的表情,反而很开心的样子。
敖铃儿在一边损道:“打输了还得意,别人让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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