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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之召唤笔记-第3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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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只要圣骑。
……那他们就只是脑残。
不过,现在不是说脑残血色十字军的时候,而是说那个脑残莎莎的时候。
泥马的死娘们!幸亏哥们我还练过,否则今天晚上不被爆菊就出鬼了!告诉我不会超过5个血色十字军的成员,现在却弄来了二十三个!——
用脚趾头都能想明白,等级差距不超过20,谁敢肯定自己能从23个血色十字军的手底下跑出来?在所了,当年1级矮人海啸进攻满级(60?)牛头人战士的那一幕,还是历历在目的!就算是魔兽争霸里的英雄职业,你敢说你能从23个小兵手底下挥一挥衣袖,片叶不沾身么?
更何况,这23个还不只是圣骑。
牧师也有,猎人也有。
……不过,李维可以。
他不是英雄,这年头当英雄的都被讹了。
“可以了吧。”
在一棵荒草丛中的歪脖子枯树下,李维站住了身形。
那颗枯树的影子在今晚月色的照耀下,地上的树影如鬼一般,翘棱棱的张牙舞爪,阴森恐怖。
而李维的影子,正好和这颗数米高的枯树相重叠——
“跟了我一路了,也该出来了吧?——血色十字军们。”
身后,李维用肉耳都可以听到他们的脚步声——距离,不过区区的五十码而已。
理论上,火枪的有效射程。
“你不该来的……”有些沙哑,但是并不算太难听——很男人的一个声音。
李维当时就囧了,这个对话怎么这么武侠风?好,跟我玩?
“可是,我还是来了。”
冷风吹过,卷起一丛杂草——这场景贼TM俗。
“兄弟,你走错场了,这里不是小李他妈的飞到,也不是无情剑。”李维“蹭楞”一声将自己腰间的佩剑拔了出来。
符文剑——不过是没有符文能量的,李维将巫妖王加在上面的符文完全消除——开玩笑,让人看见自己使用符文剑,这不是要死么?
“还废TMD什么话,要死赶紧死,要活赶紧活,不打就给我滚蛋,瞎BB什么。”
这些话都是跟莱维学的。
对面的一群圣骑都愣了,不过他们还是在默默地把李维包围了起来。
职业素质和道德还是有的——杀人,就要麻利一点。
“其实……我那个小叔子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也知道。”
说话的人,是站在最前面的家伙——理论上,李维在下仆里从来都是往中间站的——指挥员绝对不能站在最前面,毕竟自己不是开挂的家伙。
不过,这个血色十字军的中级指挥官并没有这种想法。
光头,链甲,浑身上下只有胸甲之板甲的家伙,看得出来,等级不低——但是也绝对不高。
“但是,他只是喜欢喝醉酒耍耍酒疯,发泄一些不满,然后再找人借点钱而已。我们是血色十字军,但是我们也要吃饭。为了你们,我们不得不面对丧尸——知道么,这是一个很危险的工作,不知道有没有明天的工作——但是,你却因为他那一点点的爱好和小毛病,把他踹的现在已经连圣光术都治不好了!——你说!你该不该死!”
废话了一大堆,原因就是为自己小叔子找话把。
“……废话真多,不过你们也回不去了。”在自己身上加了N个圣印,光环打开——李维冲着眼前的血色十字军们说道:“1分钟。”
面对菜鸟,求装13。
“恩?什么一分钟?”对面的二十几个人里,只有那个光头队长在和李维对话。
“快点让牧师站位,伤害输出也不知道站好了么?T是谁?你么?待会我先打你——”李维做无所谓状:“反正你们进了不改进的副本,现在就等死吧。”
“……弟兄们!——”
大叫了一声,不过只有四个人答应他。
“哦!”
“给我做了他!——完事之后,再去晨星之月酒吧,我请客!一人最少一杯蜂蜜酒!丫的装备你们随便拿!”
“哦!”
这回基本上所有人都答应了下来。
不过,李维很是无奈的看按着眼前的低级怪。
杀,还是不杀?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不过一瞬间,李维想了一个不错的注意。
“轰!”
数道圣光闪过,牧师们开始吟唱各种祝福,而这时候那些圣骑士们才刚刚打开了自己的光环。无数的魔法阵在夜空之中交相呼应,那种绚烂的圣光魔法之下——罪恶的勾当正在进行着。
李维眼睁睁的看着数道圣光审判向自己砸了过来,理论上想要躲开是很难的。不过他是李维,是从龙珠位面经历了这么多事情跑出来的主神游戏玩家。凌空一跃,在空中踏步前行,舞空术让他几乎在空中飞翔起来——丫压根就是飞了起来,只不过那些圣骑士纷纷露出了不敢置信的目光而已。
一把双手剑来回的劈砍,没有多收花俏,甚至连一招【十字军打击】都没有用——说句实话,魔兽世界的位面比金庸世界的位面,武力高处了N个等级。
但是和金庸武侠位面的武学内涵,尤其是招式(而非技能)比起来……
基本就是渣渣。
李维还没怎么用力,一件挑翻迎面三个圣骑,一人剁掉一只右手。凌空跃起的双脚一脚一个,将四名圣骑的胸骨用东风绝技全部踢碎——左手一挥,【气】如炸弹般横扫,挡住了左面飞来的三只暗箭,右手一横,长剑抹了两个人的脖子。
鲜血,霎时间横飞四溅,汹涌的喷出,波波的流淌。
牧师们在远处迅速吟唱,圣光在伤者的伤口部位愈合,惨叫着的声音此起彼伏——李维,却才刚刚开始感觉到有趣。
……圣光术真的很不错诶,马上要死的人了,却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虽然伤口不能剧烈运动,但是依旧可以参加战斗——
以及,被第二次虐杀。
原地一转,脚跟一旋再一踏,如剑刃风暴一般战士技能,出现在了李维的身上。顺道,抹了在场两个年轻圣骑的脖子,这已经是第几次了?数不清了,许是三四次了吧?身上的血,已经有些让李维感觉到厌倦,甚至恶心了。
“队长!——我们的魔力快要枯竭了!”
终于,牧师的一句话,让一切都结束了。
“该死,这是什么怪物。”早就已经惊呼了不止一次,在二十多人之中,辗转腾挪,人影闪动。自己未曾受过哪怕一点伤——你见到一个完全MISS你的BOSS,你心里也没底。
“——米尔萨,撤吧,这混蛋不是人!——你不走,我要走了!”
一旁,一直没有说话,但是一直没有往前冲的另一个秃顶男愤怒的大吼:“我的人要是出了事,不只是你要负责,我也要跟着倒霉——弟兄们,别跟着丫干了,让他们自己解决,我们撤!”
看得出来,应该是两路人。
“尔萨中队长!当初你是怎么说的!?见利就来,忘义救走么!?以后还想有人服你么?”
“要活着才能有人服我……”
“他说的没错——要活着才能有人服他,不过……估计怕是很难了。”李维一个闪身就闪在了所有人面前。
“今天晚上,二十四个!——一个都别想走!”
远处的阴影里,一双精灵耳寒颤的抖了一下。
第1010章 都说了是无间道了
那双精灵耳的主人,当然是莎莎。
一开始,她的确是想要帮助李维——并且捡个便宜。麻麻,反正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精灵不为己,天诛再地灭。更何况,自己这是做好事——那些讨厌的血色十字军她早就看着不爽了,喜欢占自己便宜不说,还总是对自己吆五喝六——要不是自己够强力,老板娘够强力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今天竟然还敢威胁自己,帮他们出头解决这个新来的李维?——哼!要死啊你们,那我就不送了——因为马上要启程回到银月城,所以她也无所顾忌了——为了部落嘛。
不过……事情有点超乎想象了。本来以为至多不会超过五个人,没想到眼前竟然会有二十多个!莎莎下意识的就想要让李维赶紧跑!不过,此刻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她召唤出了和自己几乎心灵相通的白虎(……)——待会儿找个时机,赶紧冲进去救人跑路!
她甚至想好了自己在旅馆里的那些钱是不是应该过一阵子在来取,以及跑路的过程当中应该在怎么办。
然而,眼前的这一幕,却让她完全惊呆了——
“这……个……被骗钱的白痴,竟然这么厉害?”
惊讶的看着李维连挑十几人,那种几乎可以被能歌善舞的血精灵都称之为【优美】的剑技,让这个刚刚还在想“要不……不救了?自己先跑路?”的血精灵妹子,瞬间否决了自己的想法——
然而,在她眼看这些血色十字军就要败阵,想要跳出来打便宜的时候——
李维的那句话,却让她不寒而栗。
“二十四个,一个都别想跑!”
二十四个?刚刚自己明明数了,是二十三个啊。
难道,还有高手没出场么?
莎莎的心里冒了一个“?”,但是随即问号被恐惧拉扁锤元,变成了一个大大的“!”
“……不会是,说我吧?!?!”
当牧师的魔力值完全用尽——一旁,这群低级血色十字军的魔力值,也都基本耗尽了。
猎人的箭矢用光,弹药耗尽,宠物被杀——血流满地,李维的身上沾着让人恐惧和恶心的粘稠血液。
本来,完全黑色的盔甲,被月光一照,现在变成了闪闪发光的黑红色。
战斗,几乎瞬间结束。一脚踩碎了最后一个血色十字军的手骨,李维微微笑了笑。
没别的意思,仅仅只是一件工作完成之后,欣慰的笑容而已。就和完成了任务、完成了作业、完成了每日公粮之后的欣慰笑容一样。
“咔嚓!”
没有一个人死掉,但是却全部负伤。或者是因为失血过多,或者是因为失去肢体,或者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全部,失去战斗力。
“好了,排排坐,吃果果,生果甜索索……”李维把巫妖王之剑放回了自己的剑鞘里——他从来没有背剑的习惯。
“大家都坐好了,我来挨个点名——还有,阴影里的那个就别躲了,你跑不了的。美丽的神秘女郎莎莎小姐——请出来吧。”
一边说着,李维一边对着远处鞠躬。
顺道,踢碎了一旁想要把剑捡起来。那个组织这次行动的光头小队长的下巴。
“……你都,知道了?”
不好意思的挠着头,血精灵也是很光棍的,莎莎坐着她的那头白虎,从远处阴影里走了出来。
“什么时候知道的?我认为我的潜行技能还不错……”
“艾泽拉斯,没人敢跟我提潜行。”李维做大无畏状,笑道:“我顺道问你一嘴……你是来捡便宜的么?”
看着李维似乎并没有恶意,或者说他没有想要杀自己的意思。莎莎的脑子里,飞速的旋转着。以活了成百上千年的名义起誓——她脑子里想起来的东西多得很。
比方说:猥琐、猥琐和猥琐。
“哼,当然啦。”做熟人的模样,莎莎决定不当二奶赌一把:“真是的,我本来以为可能需要我出场,不过现在看来是不需要了——呐,李维,你现在怎么看?”
“哦?”李维倒是一愣,随即他有些纳闷:眼前这位是不是应该有点愧疚什么的?这样趾高气昂是什么意思?
“你……”
“没什么啦,现在感觉怎么样?——要不要我帮你把他们扒光?”莎莎有些不明所以的看着眼前的这一景,道:“这些血色十字军,不杀了,留着干嘛?”
“这个嘛……”
李维的双眼一眯,看着扫了一眼眼前的这些倒霉蛋十字军。
躺在地上痛苦呻吟、惨叫的十字军们,纷纷颤抖着,蠕动着在地上的身体,往后退去。
“杀了他们也没什么大用处,再说,留着的用处也许更大一些……”
“你不怕他们回去告密么?”作为活了上千年的血精灵,莎莎表示理解不能——血精灵的心里,多少都有点扭曲:“他们可是要杀了你哦。”
“我……我们没有想要啥了你。”
一旁,一个小兵A对李维颤声说道:“我们……我们只是为了一顿酒而已……”
“……我只值一顿酒?”多少,心里有些受伤。在某个位面里,自己可是国际通缉犯呢!大头贴全世界都是,下面少说八九个零的悬赏单。
“还……还有你的装备……”小兵B泪流满面:“饶了我,我……我是我们家唯一能工作的人,杀了我的话,我奶奶会死的……”
“真让人同情。”李维的眼窝最浅了,此刻,擦了擦是眼泪,李维说道:“正巧,我家里也有奶奶——问一下,我要是死了她怎么办?”
“……”
“呐,废话就别说了。”李维摆摆手,道:“衣服也不要你们的,装备我还看不上,拿去卖钱也就几个G而已——不如给我现金的好,都带钱了么?还有手的拿出来,没手的让有手的帮帮你们——如果让我知道你们谁藏私了……”
瞬间,所有人开始掏钱。
似乎很是轻车熟路的样子。
“很好——莎莎,去把钱捡一下,待会儿咱们对半分——别贪污哦,否则的话我可要对你施暴的!”李维微微笑了笑,开玩笑似的说道。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种想法。
血精灵、暗夜精灵以及人类,德莱尼妹子,杀了是多么的可惜!?
在玩WOW的时候,李维就不断的想着——为什么要杀了呢?为什么要杀了呢?盗贼可以闷棍,然后带走。就算是普通的战士,也可以挑断手筋脚筋,然后找人复活嘛。
血精灵妹子啊,这可是瑰宝——拿去卖钱,拿来卖萌,拿过卖肉,拿出卖身,都是各种生财之道和养生之道——为啥一定要杀?
“你敢!小白咬死你。”看李维真的没有对自己起歹意——血精灵最能分辨朋友和敌人(……持保留态度)——对李维犯了个白眼,血精灵妹子迅速把染血的钱袋挨个捡了起来。
似乎,也是很轻车熟路的样子。
“好,现在排好队——”一边说着,李维手往天空一指——
圣光一闪!
四周的人纷纷开始愈合身上的伤口。
“听好了,今天的事儿就这么过去了。”李维哼了一声,对地上哎呦哎呦的家伙们说道:“断了手的留下,我给你们治疗到痊愈——我马上也要加入血色十字军。以后还当兄弟处,有事的话就说一声,今天不打不相识。但是要是让我知道有人该黑状……哼哼。”
“不敢不敢……”
一个个如蒙大赦,从地上爬了起来。
“……别走了。”李维叹了口气,作无奈状:“莎莎,把钱还给他们吧。”
“诶?”到手的钱,就如同掉在地上的骨头——想要吐出去?问问恶狗和莎莎干不干!“凭什么?这里有一半是我的!”
“少废话,他们也不容易!”
呵斥了一声,把莎莎整个人吓得一个哆嗦。
“切,有什么了不起……”嘟囔着,莎莎将钱袋扔了回去。
失而复得,才是最难得的事情。
“好了,今天的事情也算是做兄弟的下手狠了点。今天不论什么事就都掀过去——明天,明天在晨星之月酒吧,给各位摆宴压惊——来的给我面子,不来的就自己看着办好了。”
说完,再次闪过数次圣光一闪,就连断臂的也全都复原之后,李维这才拉了拉莎莎的手,往城里走去。
“你白痴的么!?——他们要是反咬一口怎么办?”血精灵在李维的耳边低声怒喝。
“嘿嘿嘿……他们打不过我,回去之后能说什么?”李维啧了一声,道:“更何况,回去之后就说他们伏击失败?还是说我们有问题?就算是他们告我,我也不怕——圣光审判面前,一定是我的胜利而告终。再说了……你也许不知道什么叫做斯德哥尔摩群侯症。更不知道,有些男人,尤其是混混是很贱的。”
而且,李维也敢肯定,莎莎同样不知道,一旁有一个德莱尼,正秘密监视着眼前的一切。
第1011章 德莱尼和血精灵的邀请——
李维不想当黑社会老大,也没有想要当小团体老大的意思。但是有的时候有些事情是很无奈的,当他举起血淋淋的巫妖王符文剑,打算结束这场PK的时候。
纳米生化装却提示,第25名观众朋友到场,并且成为了本期的幸运观众。
李维就说嘛,世界上的事情不可能这么简单的结束。有了开始,就一定会有结束。PK因你需要而来,可不会因为你厌倦而走——所以要结束一切,那就只能痛下杀手,留着一个,也是遗祸无穷——一口气放走了23个……再说一遍,李维不是混黑社会的啊。
不过,一旁还有一个血色十字军的德莱尼——咋办?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德莱尼,会隐身。如果不是纳米生化装,很难发觉对方的【气】之存在。毕竟这个世界上跟伊利丹一样的瞎子高手(……)不多,闭目虬髯的货色不是很多。
灵机一动(这个晚上已经灵机一动了不止一次了),李维再次改变了自己的行动方案。
悉数释放的在场的倒霉蛋们,李维反正也用不着跟他们有什么愤怒值——第一他们打不过自己,没必要和小号起腻。第二他们也根本活不了多久——不是死于阵前,就是死于不久之后巫妖王的进攻。
这个,根本就不需要在说什么。
脱掉了身上的染满了血色十字军鲜血的盔甲,李维的属性值大幅度下降。随便拿餐馆外的井水在身上冲了两下,晶晶亮,透心凉——感觉上,很是舒爽。
擦拭干净回到房间,拉上窗帘打算睡觉的时候就已经是第二天早上7点多钟了。还真别说,血精灵MM很淡定的继续自己的服务员生活。而李维呢?趴在床上就不起来,身上的盔甲和剑既不知道上油,也不知道擦拭、保养。按照志志雄真实的说法,【好刀不需要保养和上油——不断地杀人!用人油来保养它!】
“砰砰砰。”
刚刚睡着,李维就感觉自己的身子在晃动。
不理他,当做是白痴。
“砰砰砰!——你这家伙,赶紧起床啦!”
话是拦路的虎,衣服是说钠ぁ6俗乓惶自绮偷纳〗悖丝毯廖薰思傻拇蚩四腥说姆棵牛蠼械溃骸捌鹄戳耍√羯蛊ü闪耍 �
“出去!”李维抬起朦胧的睡眼,睡得五迷三道的对莎莎喊了一句——刚刚睡下,谁受得了这种折腾?
“……”
血精灵转身就出去了,毫不拖泥带水。大约三秒钟之后,才缓和了心情。
“当……当当。”轻轻地,敲了三下房门。莎莎轻轻地用与刚刚截然不同的可爱嗓音说道:“李维先生?可以进来么?是我,莎莎。”
“不知道现在几点么?昨天晚上咱们两个刚刚做了剧烈的体力活动,你都忘了?”不爽的喊了一句,从床上爬了起来——几乎是一瞬间。身上穿着的,是一身害怕自己暴露亡灵身份的白色睡衣。揉了揉稀松的睡眼,李维哼声道:“进来吧。”
“诶。”这才端着餐盘,赶紧进来。
据说几千万年前霸王龙求偶的时候用的就是这一招,不带着食物过去的话,说不定自己就会被袭击。
“呐,这是我莎莎特制的早餐,趁热吃了吧,算是补补你昨天晚上的剧烈运动。”
莎莎将自己手上的餐盘放在了一旁的小矮桌上,对李维巧笑倩兮的说道:“而且,等你吃完了的话,下面有人要找你,希望你能赏个光去看一下。”
从睡梦之中逐渐清醒了的李维,对眼前的莎莎感觉有点不一样了——
“我的家乡有一句古话,叫做:没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李维眼神一瞟,看着莎莎的笑脸,又说道:“还有一句,叫做【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你知道么,你笑的就好像某只犬科动物。”
“什么犬科?我不知道诶。”摇头,做不解状。莎莎笑着道:“那,饭菜就放在这里了——顺道说一嘴,下面也有不少血色十字军的人,就是昨天晚上那一帮。不过放心,他们是来蹭酒喝的,你说过你请客——不过怎么能让你请客呢?我就替你出了……”
“……?”不对!里面肯定有问题!“你跟我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也没什么啦。就是,血色十字军的高层叫你去一趟——放心,是好事情。”似乎深怕李维不去似的,莎莎走到了李维身后,轻轻的捏着对方的肩膀。
……不是说,血精灵都是傲气到骨子里的么?
“——听我的,别加入他们,否则有你受的。”
忽然,血精灵在李维的耳边悄悄的说道。
“……?你这句话说过很多遍了,没新意啊。”李维瞥了撇嘴。
“听着,他们做了什么我最清楚不过。说是圣骑士,其实是狂战士——脑子有病的那一种。知道大审判官和大将军么?对,就是那个秃头【伊森利恩】和那个更年期【阿比迪斯】,这两个家伙脑子都有病的要死。”莎莎继续在李维的耳边耳语:“尤其是伊森利恩,那个五十多岁的老头我看根本就是疯了!我知道你们人类怎么说我们血精灵,说我们脑子有问题,多少有些神经不正常。在我看来,犯了魔瘾的血精灵的确不正常,但是我们也是有感情的——相比伊森利恩,可要好得多!那家伙根本就是个变态狂!曾经是献身于圣光之道的牧师,现在将献身十字军事业作为自己更伟大的目标。这种献身是实实在在的;那是对某种有可预测目标的事物全心全力地投入--那目标是圣光所不曾给予的。在创立十字军的早期,他发明了很多用于审理和质问的手法,并建造了牢房和用刑室来关押犯人,榨取可用信息或者【观察】新加入者是否被瘟疫感染。这里也关押有亡灵,伊森利恩经常在深夜里独自视察他们。十字军成员称他进入地牢前看起来满脸怒容并稍有点疯狂。所谓‘疯狂’是针对普通十字军成员来说的,对于我来说应该是‘疯癫’,但他离开时就变得冷静而面带微笑了,而且他从不向别人透露这期间发生的事情,人们不关心亡灵所以也从不进行深究……”
“……”静静地听着莎莎的话,李维感觉自己还是低估血色十字军了。
“你说了这么多……怎么好像亲眼得见似的?”李维一愣,随即问道。
“明天我就要回银月城了,再次跟你说,100个金币送我回去,这是比普通市价还高一点的价格,你到底走不走?”没有正面回答李维的问题,血精灵只是淡淡的问道。
“……”我@#¥@!!!!!人都说张口三分利,不行也不亏——你张口就是九分利啊!
……
最终,李维还是去见了血色十字军的人。
这帮货色脑子的确不太正常,最不正常的就是那个伊森利恩——可以知道,上梁不正下梁歪,上级都跟个疯子似的,下级当然也是跟半疯半颠。
没有人知道究竟是什么事情使大将军和大审判官如此仇恨亡灵。有些人(背地里,明面的都被大审判官请去地下室喝茶了)猜测她和大检察官曾被天灾捕获并遭受了拷问(……什么拷问呢……),但这些故事从来没被证实过。任何胆敢询问大将军和大审判官为何仇恨亡灵的人都被认为是已经被瘟疫搞疯了。
事实上,她们不管有没有经受过拷打,但是却的确疯了。
不过,这次来见李维的不是大审判官伊森利恩,更不是大将军【阿比迪斯】(再说一遍,这货是妹子)。
而是李维的老朋友,【德莱尼妹子】。
理论上,任何其他种族都不可能在血色十字军里存活,不过这帮疯狂的家伙貌似脑子的确缺根弦,你说你打着口号是【为了人类夺回自己的土地】,拉上德莱尼干嘛?
不过,最初的德莱尼,的确是被【人类抵抗亡灵天灾的勇敢和正义】所感动,并且【想要抱大腿】,所以加入了联盟,尤其是和人类关系特别好。按理来说,这些看犄角就知道是牛头人近亲的家伙,除了妹子的长相和人类有点相近以外,还有啥好说的?
“既然你也是人类,那么我就开门见山地说好了——来这里,就一定有目标。你的目标,我们已经知道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冒险者——别问我们是怎么知道的,我们可以知道你的一举一动!现在,如果你想要骄傲的加入令人类感到骄傲的血色十字军的话,那么就来亲吻我手上的十字军徽章吧。”
李维:……
第1012章 “复仇指日可待了”“纳鲁并未遗忘我们”
自从二楼下来以后,李维就不断地在和店里的人打招呼。并且,他敏锐地发现了这里的真正主人,被莎莎称之为【老板娘】的存在——其实,把【板】字去了也行,看样子绝对比自己老娘年纪要大。但是——那个威风八面,手持菜刀的样子,竟然能让血色十字军的一概人等乖乖的坐在一楼喝酒,只是吵闹的声音大一点而已。
当然,在场的人似乎都有很多话要跟自己说,不断地接受这里昨天向自己举刀致意的人,现在向自己举杯致意。李维还没感受三秒钟优越感,面前的德莱尼就先说话了。
而且一上来就是个下马威。
亲吻。
这个词在天朝古代一丁点都不流行——知道么?中国人古代很干净的,抱拳拱手,这是现在看来都很文明与卫生的。什么东西只要平常见了面就互相亲?互相拥抱?相信大家都见过,第一:老外;第二:路边的野狗。
当然,文明既然形成了,那么就算是野蛮的(……如果是美女的话……口水。)也必须被接受,此刻,眼前的美女(说句实话,德莱尼妹子除了头顶三十厘米,脚下三十厘米,屁股后面三十厘米有些另类,其他都还好说)似乎跟自己起腻。李维表示自己十分淡定,如果不是普通人的话也不可能淡定。
“……你能再说一遍么?”李维做听不懂的模样,道:“我今天是早上刚刚起来,刚刚洗了脸连牙都没刷,只是想要去铁匠铺整顿一下装备——你现在跑过来跟我说让我加入血色十字军,说实话我心里很没有准备。”
“……这倒也是,幸福来得太突然的话,人类的确需要时间爱你去接受。”德莱尼妹子对李维点点头,脑袋上的犄角险些把近在咫尺的李维挂到,而身后的尾巴一动,也将她自己的披风弄得胡乱摇摆。
恩……狗摇尾巴是高兴的意思,猫摇尾巴是不高兴的意思,德莱尼……这应该和牛有关系……谁能知道牛摇尾巴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坐下说话吧——告诉你,血色十字军的人脉极广,而且无所不知。当你昨天晚上私自出城……”
“不,我不是私自出城,我是有任务出城。”李维感觉不能被眼前的女人牵着鼻子走。
“那么好,就算是有任务出城——你晚上十二点才出城么?”德莱尼MM的双眼一眯。
“不错!亡灵夜间活动更多。”李维做理所当然状。
“哦?你不知道危险也更多么?”
“我有把握,几百只丧尸不算什么。”李维所无所谓状。
“——你这是在自吹自擂么?”
“昨天如果你们有监视我的话,应该看到了。我是不是自吹自擂,你自己也知道。”在德莱尼MM的对面坐下,李维伸出了手,表示同等层次的尊重:“重新自我介绍,提图斯·李维——一个普通的人类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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