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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之不朽意志-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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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他准备出去买几条狗回来,然后好好培养,去了庇护所世界,可以用动物伙伴的连接将狗放在这个世界世界,还可以充当传送门的坐标,另外,在庇护所世界与恶魔战斗的机会绝对会很多,击杀的恶魔他可不想浪费,多养几只狗,或许还能够改造成打手。

出门的时候,李智开传送门将老黄换回来,这两天这老黄又是一副全新的摸样了,待到他走出传送门,在李智眼中,它已经是一头大狼而不是狗,身上的肉也多了很多,不再如当初变化那般瘦弱。这两天李智将他放在那边,就是让他解决掉那些沉沦魔,不过老黄的胃口也就那么大,两天堪堪将精英沉沦魔吃掉,其他的已经开始有些腐烂了,李智想来实在是太过浪费。

安排好老黄看家,李智打开院子的铁门准备驱车出行,他这小楼当初选址的时候考虑了很多,交通问题是首要考虑,所以出行是很方便的,前提条件是得有车。李智的车不是什么名牌车,只是从朋友家里转来的二手货,原主人家以4万多购进的面包车他只花了2万收了回来,而且,车龄还不到一年,算来是相当划算了。

之所以选择面包车而不是小车,那是因为这里是在乡下,虽然主要路段都已经是水泥硬化路,但是还是有很多地方没照顾到,在乡下就难免跑山路,买台轿车那实在是糟践,更好的车李智又不愿买,按他的想法,那是太浪费了,有台车开就够,这里面还有个根本原因,李智的钱虽还剩下不少,但是只是相对来说,在没有找到新的来源之前,他如何会乱用钱?

小面包比之轿车还有个好处,它可以坐更多的人,也可以装更多的东西,李智出去不多,所以每次出门都会大包小包的拉些东西回来,都是些日用品和书籍之流。日用品是时有消耗,书籍则是他充实房间之用,他一个人住四层楼实在是太空旷了些。其他菜蔬之类,他在自家院子里就有种,又可以去邻村采买,价格也比城里便宜些,毕竟他一来二去也混熟了,又常去买,种菜人也少了运费。

熟练的开着小车上了路,由于前天这边镇上赶了圩,今天就不是赶茅山镇,这样路上的车辆也少了很多,不然车辆一多,这乡下也会出现交通堵塞。乡下的路不宽,并不能容两辆车同时过路,路段好些的地方,两台车的一边轮胎压旁边的土路才好过路,否则就得找会车坪,据说当初这条路设计的时候是200米一处会车点,但是实际上修起来就大打折扣,折扣不多五折以下,至于修路夯实路基的时候玩中间高两边低的手法来省料也不稀奇,都是国家特色了,但凡这类道路和水利之类的设施,不多赚点钱岂不是对不住自己口袋。

出乡村道路开到国道线上的口子处乡人出钱弄了两个大的混凝土墩子,当初李智还奇怪是干啥用的,几乎所有乡村路口都有这样的设施,这墩子其实是有大作用的,那就是防止大车重车进入,将这宝贝的硬化路压坏了。

李智先是去了镇上的小超市采购各类日用,完事之后才去买狗,买狗的地方也不是什么宠物医院,而是镇上的一家狗肉火锅店。这家狗肉火锅在县里比较有名气,生意很好,每天有许多到处偷鸡摸狗之辈到处摸狗送过来,每条五十六十不等,这些人弄狗原本是靠弩弓射毒箭抓得死狗,但是收购的店家觉得有毒不好,所以现在也他们不玩毒箭了,改用乙醚。

如果不是这样,李智到这里还弄不到活狗。“小李,上来啦,进来一起喝杯酒吧。”火锅店老板王叔是李智的熟人,属于父辈的朋友,两家人关系说不上好,却也不差,每回李智从这里路过,都爱找李智开这个玩笑,他知道李智素来是不喝酒的,这样的小玩笑开开,便是没有其他事情,关系也活络。

“多谢王叔,酒我就不喝了,今天我想过来再买几条狗去,王叔你也知道住在乡下还是得多养几条狗。”李智一过来就直奔主题,王叔知道熟知他的,李智如果和他不熟悉也不会如此直白,所以也不以为意,反倒是挺高兴。

“我说小李,你这多来几回我这火锅店就开不成了啊,哈哈。”王叔一边开着玩笑却也没有拒绝,他这里每天消耗的狗不是一两只,也知道李智最多也就养几条狗,怎会将店子整垮:“这些狗都是被乙醚迷晕,你选几条品相周正的吧!带笼子了吗?”

李智也不是第一次来买狗,那条老黄就是在这里买回去的。十几条狗被关在笼子里看着一个个同伴被套出去,李智到现在还记得那一幕,那天他从这里路过的时候,那些狗没有出声,只是看着同伴被宰杀的场面,听着它临死时垂死的挣扎发出的惨叫。那是怎样的眼神?无神的眼睛只有茫然,散发的绝望和麻木?

其中有只土狗不同,那就是老黄,老黄的眼神里没有绝望,看到李智走了过来便将充满希望的眼神看着他。李智当时就被它感动了,差点没落下眼泪,那时他正打算出去买条小狗养,见了老黄这么通人性索性不走了,花了两百块将狗拯救了出来。王叔毕竟是做生意的,熟人归熟人,即便他极力说收狗的钱不多,只要一百块就成,李智几番推脱才让收下。

“我还要带笼子?王叔你后来又不是没有见过老黄,你看我训的它多听话。”李智笑道。“老黄不同啊,那是个异数,都快成精了。”王叔是吃过老黄叼回来的兔子的。“你看看这群狗,哪能和老黄比,有他一半,我就不杀了。”

“不相信我的本事,你走着瞧,看我的。”李智这时候走到了铁笼子前,将浑身流露的自然和野性散发了出去。“汪!汪汪!汪汪!”铁笼子里十几条狗挤在里面,见李智走了过来,大部分狗还在茫然的趴着,不过还有有几条狗好似看到了希望,冲着他叫了起来。

“就那几条叫得最欢吧。”李智点了点,一共是三条,然后记住了他们的形貌,他的野性气息也一放就收,狗的反应快说明先天素质好,素质不好,反应太慢或者其他原因,李智是不要的,毕竟他不是救世主,现在也只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拯救几条需要的。

“真的不要笼子?”王叔拿起套杆走到了笼子旁。“真的不要,王叔你就看我表演就是了,让你见识见识我的本事。”

“那好,跑了可一样要付钱的啊。”李智摆了摆手:“成,你就放心吧,唉,就是那条,对了,好。”见王叔将套杆伸了进去,十几只狗都以为他们的世界末日来了,疯狂的叫了起来,好一阵混乱,李智忙将手点着他选得几只。

套杆的前面是个活套,活套一套住那狗,杆子用力一拉,绳套就会套紧狗的脖子,然后就很轻松可以将狗从笼子里提出来。“哎呀,还邪性了。”狗被提出来一放下,那狗也不跑,直接奔着李智这里扑了过来,看那狗脏兮兮的要往身上来,李智手一点“坐下”,那狗一听就蹲下了。

“这怎么叫邪性,这是本事。”李智乐了,以前那老黄听指挥那是因为老黄聪明,现在却不一样,有野性之心,他说话的时候可以将意图透露给动物。“行行,是你本事大。”王叔想了想:“要不这样,你帮我训条狗怎样,只要有老黄一半本事,这几条狗我就不收钱了。”

“老黄一半本事?你想得美,现在的老黄比以前又变了,比起以前还要厉害的多了。”训狗,李智哪有时间训狗啊,他现在一门心思都琢磨着去庇护所世界混个风生水起呢。“厉害多了,再怎么变难道还能变成狼不成?”

“王叔你还真猜准了,你是知道的,老黄可不是条普通的狗啊,变成狼又有什么稀奇?”李智拿出钱包就掏“银子”。“六百块,恩,这条品相好,七百块,王叔你收好,看那天我打到兔子野猪就打你电话,一起来改善下伙食。”

“你个混小子,不就是想让我给你当厨子吗?”王叔笑呵呵的将钱接过。“老王,来一条狗。”店里王叔的老婆喊到,生意上门了。“唉,王叔你先忙,我还要去买些东西,先走了。”

“好,那我就不送了,开车小心点啊。”

李智点了点头,招呼着三只狗上车,能送到火锅店来卖得狗多半是土狗,李智买的三条看起来和当初的老黄一样,只是大小和毛色有些许区别,品相最好的那只就是个头大些,浑身没有其他狗那么脏,毛发比较顺直看似有梳理过,所以才显得好看了些。

车辆缓缓发动,狗肉火锅店门口,王叔拿起套杆套出了一条狗,那狗一被提出来就不断发出绝望的呜咽,不断站起蹲下,摇着尾巴向王叔献媚……

第二卷 立锥之地

第1章 我需要一个向导

筒子们一同继续战斗,幼苗需要推荐发芽成长。

天空阴暗昏沉,厚厚的云层之上,掩藏的是血色火光,让人一看就生出恐惧之心,眼中看到的是血和火,鼻中仿佛有血腥、腐朽、硫磺的气味在流转,这就是魔神在这片土地上复苏之后的夜晚,天上原本有的那轮明月,早已消失无踪。

夜,深沉,地狱的火光透过云层,使得整个大地都被梦上了一层血色,血色之中,朦胧的雾气弥散。对于韦德来说,朦胧的雾气有好有坏,好处是雾气笼罩整个大地的时候恶魔不会轻易出来,只是躲在巢穴或者山洞,还有这荒原上最新立起来的那坐城寨里,少量被派出来巡逻的队伍散布到整个荒原就好像水滴入河流中,他们随便找一处躲藏也安全。

坏处是雾气笼罩的时候不敢乱跑,那会让人迷失方向,一不小心就跑回了那被恶魔占领的地区那就麻烦了,虽然听说恶魔们现在也不再如先前那般屠杀,但是韦德还是不相信,他是见过沉沦魔吃人的。几十只沉沦魔举着火把围着一个大锅,锅里就是被他们抓到的人。

今天晚上,同样是一个满是雾气的夜晚,本来韦德这时候该在这村里发现的地窖里躲藏,但是这回却不得不出来,恶魔降临之时军队败的太快,他们这些逃亡的人也逃得仓促,手上的干粮早就吃完了,现在韦德是出去打猎。本来他还有点剩余的食物,可惜也只够一个人吃,他还带着弟弟和妹妹呢,一想到五岁的妹妹佝偻的样子他就心疼。

“哥哥,我饿。”妹妹的声音在他心中回荡,他紧了紧手中的匕首,坚毅的看着前方,他心说哥哥也很饿,但是妹妹可以向哥哥喊饿,他能向谁喊呢,父母在逃亡中被恶魔吃掉,这个家只剩下他们三人,现在,全靠他了。

韦德走的很轻,轻巧的只在地上发出些许沙沙的声音,这个动作在以前是不敢想象的,说来韦德虽然对恶魔憎恨,那是因为父母死在恶魔手中,另一方面,他对这恶魔降临内心深处隐约是有些快意的,如果不是恶魔降临,他们将和祖先们一样,一辈子当一个农夫为那些无所事事的贵族劳作到死。

吃的是贵族们的狗都不吃的食物,碰上饥荒还得啃青草树皮度日,山上的猎物是食物,却是贵族们的,除了贵族们指定的猎人可以打些猎物,其他人如果想死才敢去打。

那时候的韦德面黄肌瘦,身上没有半两肉,活像个骷髅,现在却完全是两样。乱世,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地狱,但是对他来说,这半年来却过的如鱼得水,现在的韦德已经完全是另一个人了,他的个头比以前更高,身上也布满了肌肉,甚至获得了传说中的力量。

以韦德现在的身手,给贵族当个扈从都可以,一些要求低得,或许能混个骑士当当,这一切的前提要能活着离开这片荒原,现在这对他来说问题已经不大了,因为他已经脱离了恶魔的统治区来到了这片荒原,这里虽然有些变异的怪物,但是并不可怕,韦德自觉只要不碰上大队的沉沦魔就成。

恶魔的军队曾经来到这片荒原,但是在罗格营地被击退了,然后恶魔回到了荒原以西的地方修建城寨,只是派出巡逻队四处劫掠食物和人口,没有再发起攻击,而罗格营地的力量并不充足,也没开始收复失地,现在双方都在积累力量。韦德在逃亡时曾经碰上过来东边侦查的罗格佣兵,所以也知道些情况,可是他带着弟弟妹妹,不然那时就跟着那位佣兵早到了罗格营地。现在的荒原是正最平静的时刻,因为双方都在酝酿着一场大战,这平静,不过是暴风雨的前奏。

韦德的手中拿着一把匕首,身上穿着一件破旧的皮甲,这些都是他捡到的,贵族领主们的军队无能,看到恶魔就丢盔弃甲的逃跑,这些装备大部分被恶魔拿去,也有小部分就这样落到韦德这类人手中。

沿着小路一路走,韦德一路观察着周围的环境,不时看到一具沉沦魔的尸体,死的时间不短,因为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他一一仔细的查看,这些沉沦魔身上都有箭创,最致命的伤害却不是箭造成,而是脖子上干净利落的一刀。

前面有动静?韦德忽然停下了脚步,入眼的是一群动物,一群动物,他有些紧张。恶魔降临以来,恶魔所扩张到的区域,不少野生动物发生了变异,它们一变异,它们的天敌和猎物都没了活路,所以这半年从东边一路逃亡过来他所见到过的野兽都是变异品种,其他没变异的很难活下来,即便存在也很少,这荒原也是如此。

变异的野兽通常很厉害,不过如果仅仅一只,只要手里有武器,又掌握方法,对付难度不大。这荒原上的不少老鼠从普通的老鼠变成了能射刺的老鼠,数量少倒不算什么,数量一多韦德碰上也能逃跑,眼前出现的不是一群老鼠,而是“狗”?韦德有些疑惑,但是那群狗中间却有一头狼。

“呜呜呜!”不好,被发现了,为首的那头狼绿油油的眼睛看了过来,韦德慌了神了,他看的清楚,那边还有一具尸骸,分明是沉沦魔小队长遗留,能够对付小队长,自是也能够对付他,尤其这是一群变异的怪物,还是狼这种生物,他虽然长期吃恶魔也变异出了能力,但是也就是力气稍微大些,动作更快些。

这回要死了吗?韦德的呼吸不自然的加快了,好在那头狼只是看了他一眼,喉咙里呜呜只是警告,他读懂了眼神,微微松了口气。就在这时,狼的身边,一点蓝色的光芒忽然出现,迎风就长,瞬间就变成了一个椭圆。

巫术、法术?韦德听说过法术的传说,据说强大的巫师们甚至能够操纵天气,制造出一场暴风雪,还有一些巫师们能够变成拥有巨大力量的野兽甚至操纵死尸和骷髅作战。这个巫术是什么,不待韦德多想下去,蓝色的椭圆里面忽然走出一个人来。

韦德急忙跪倒在地,头也不敢抬起来,在传说中,巫师的地位极为尊崇,便是贵族领主见了也不敢怠慢,在他所生活的地方南部有一片森林,森林里也有一个小王国,那个王国就是被巫师们统治的。

李智一走出来也没想到那个土著竟然纳头就拜,难道是王者之气?他很快就明白了,因为那土著称呼他为巫师老爷,话语虽然不是汉语,李智却偏偏听懂了。很奇特的交流方式:“我需要一个向导。”他说,有这么好的土著送上门来,李智当即抓丁了。

第2章 力量的来源和一些问题

在坎德拉斯大陆上,分辨一个人是平民还是贵族老爷很简单,首先看他的穿着是否讲究,平民们穿的再好,衣服的式样也很难看,同时也不会太干净,毕竟他们最首要的不是穿的如何,而是为生活奔忙,整天忙活生计,哪还有心思琢磨打扮呢?能够穿的暖的平民生活已经不错,在以前,韦德村子里最穷困的一户人家,还有三兄弟共穿一套破烂衣服的,谁出去谁就穿,然后就看他相貌,如果瘦得个骷髅一样,那就决计不是。

听着尊贵的巫师老爷的问询,韦德只是感叹,果然是尊贵的巫师老爷,连这些事情都不知道,他仔细的用余光打量李智,衣服的材质没有见过,身上没有任何臭味之类,反倒是散发淡淡清香,浑身上下,都没有烂疮之类,显然平时生活过的比他见过的贵族还好。

“你的力量是靠吃变异生物的肉获得的?”李智在村里点燃了篝火,然后又让老黄带着其他几只狗去巡逻警戒,篝火上烧烤的是硬毛老鼠的肉,硬毛老鼠个头大,浑身刺多,肉也不少。韦德的弟弟妹妹们就蹲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篝火上不断翻转的肉,喉咙里不断吞咽着。李智问询了些许这个世界的常识之后,就将注意落在了这方面,韦德终究只是农夫出身,知道的东西不多。

“是的,巫师老爷,我原本也是普通人,后来恶魔来了,我就带着弟弟妹妹一路逃亡,杀了些变异的动物吃肉,有一天也不知怎么的,身体就发生了变化,变异生物的肉可真好吃啊,吃了浑身暖烘烘的,那天身体忽然感觉好热,热气一退,我的力气也大了,跑的也更快了。”

韦德说话有些混乱,李智听着还得在脑中转换一遍才能理清意思。“那他们和你一样都吃了变异生物的肉,为什么没有力量呢?他们吃下去的身体反应有什么区别吗?”

“有些不一样,他们吃了肉之后也暖烘烘的,不过,第二天会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那时候我还羡慕他们呢,不过他们没有获得力量,只是身体比以前好了些。”韦德恭敬的回答着,低着头一边翻着眼睛看李智是否满意。

“那你现在会不会感到空气里有什么东西往体内钻?你的弟弟妹妹呢?”李智指了指汉斯和莱娅,这里平民们得名字通常很简单,没有姓,一般都是随口喊,有的叫山、叫水,音译过来就是韦德、汉斯之流,名字很是普遍,据说还有将简单名字代代相传,父子都喊约翰,喊起来就是大约翰、小约翰,如果再有个爷爷,那就叫老约翰。

“有什么东西往身体里钻?”韦德皱着眉头感受着:“巫师老爷不说我还不觉得,确实好像有什么东西往体内钻,汉斯、莱娅,你们呢?”李智怕他不清楚,所以说的直白具体。

“没有!”汉斯和莱娅都摇了摇头。李智将手撑了撑下巴:“老鼠肉好了,你们吃吧。”李智将肉交给韦德,当面的是韦德敬畏的眼神。韦德小心的接过老鼠肉,闻着上面的香气喉咙里咕咕作响,浑身激动的颤抖着,这是巫师老爷做的肉啊,这是巫师老爷做的烤肉啊。

他将其中一串先递给弟弟妹妹,然后望着李智:“那我就吃了。”李智似乎在思考些什么,只是点了点头,韦德这才开吃,这时候他的弟弟妹妹已经用脏兮兮的双手将那串肉分成两半,一脸幸福的将吃着老鼠肉,连撕扯带吞咽,好像生怕有人抢了他们的食物。

太好吃了,韦德只吃了一口,连刻意在李智面前表现的形象都维持不住了,他有生以来从未吃过这么好的东西,一边吃他一边用眼睛不时偷看李智,他知道,这肉上面放了香料,这是连一般贵族领主都享受不到的待遇啊,他记得他们那得领主在烤羊的时候也只放了盐。

一边吃,韦德一边胡思乱想着,难怪那些游荡的诗人们传唱的英雄总是那些强大的巫师而不是那些贵族领主,伟大的塔拉·夏在传说里可是牺牲了生命封印了魔王,那些贵族领主呢,只是不知道其他巫师会不会和这位巫师一样好?

李智这会可不知道韦德在胡思乱想什么,他这时候已经大致搞清楚了一些事情,同时也明白他将这些狗都培养成打手的计划估计已经破产,除了老黄,其他三只估计是没有进化的机会了,他仔细观察过这三只狗,这三只狗在吃完沉沦魔肉之后,随着消化会变得很活跃,也是那种浑身都使不完的劲,那股劲一使完,似乎也没什么大变化,小改变或许有,想要大变,却是不能了。

李智现在奇怪的是,为什么会有这个变化,然后就是他的变化为什么和韦德不同,韦德和老黄的变化有些类似,身体各项素质有所改变,尤其是身体的灵活度和反应那是大幅度提升了,跑的比以前也快的多,按照李智的猜测,这就是那个特别快速的属性。

为什么有人吃了也没什么变化,有的人吃了只会些许提升,而他现在却是整体素质都提升了很多,又在与那个宏大的意志接触中萌发了体内那颗种子,还获得了一些超自然能力呢?动物伙伴的被动能力他不是很熟悉,不过狼之变化他清楚的知道是什么技能。

李智抬起了手,看着爪子,动用了能力,不过却是控制着进行了局部的变化,保持着人体的同时却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狼之变化的部分能力。这就是托了李智以前练气的福了,常年的练气,使他的精神很容易进入专注的状态,以此去感知,去控制也简单的多,这局部变化就是他实验出来的一种应用方式,法力消耗少,同时持续时间也更长。

所谓法力,并不是天地元气和恶魔死去散出来的能量,李智仔细观察过转化过程,他吸收这些力量进入体内之后会流转于经脉之中,被身体吸收和转化,在内景中吸收转化后的能量就是嫩芽下面的黄色光辉,嫩芽的根系扎根于其中以之成长壮大,法力、神通、乃至一立方的空间都是嫩芽成长的产物。

正式成为德鲁伊之后,他当时就发现一个问题,他发现自己的身体似乎已经到了极限,无法容纳更多的力量,天地元气无有穷尽,他后来也吃过硬毛老鼠肉,但是他吸收却有限,吸收的量不过是自己身体活动加上那颗绿芽自然成长的消耗,这样使得他的力量面临了一个瓶颈,这是他在熟悉力量的同时专注控制的原因。

绿芽缓缓成长,总会长成苍天大树,但是在成长的时候也会因为外力夭折,李智想要快些壮大,却苦于没有办法,他并非有人传授,成为德鲁伊也是因为巧合,对于很多东西都得自我摸索。

也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巫师和骑士又是怎样获得力量,力量又是怎样成长壮大,这一切,只得去了罗格营地才知道了。如果按照游戏背景的设定,那里是游戏开始的地方,也是恶魔前进脚步所能走到的极限,在那之后,七位英雄将开始歼魔的旅程,从西到东,一路平推过去,没有任何魔王能够阻挡,这个世界会是怎样呢?李智隐约有些期待。

第3章 时差和老鼠肉的麻烦

一夜无事,李智将老黄留了下来,自己开着传送门回了家中,这回他将买回来三条狗都带了地球,这些狗都是普通狗,没有老黄的素质,再在那个世界呆下去也是无用,放出去巡逻也只能叫唤几声,运气不好还会被那个世界的变异生物杀掉。

庇护所世界和地球的时间有些差异,虽然都是二十四小时一天,但是却有着时差,李智杀精英沉沦魔正式成为一个德鲁伊的时候正好是晚上,庇护所当时是早上,在那之后庇护所世界的时间开始自然流动起来,如此,时间相差大约12个小时。

先前李智因为通过老黄的眼睛看到了土著想找个向导,所以才急匆匆的赶过去,却不想土著也只是个流亡者,并不是个合适的向导,不过因为碰到过罗格佣兵,知道罗格营地所在的大体方向,李智决定等庇护所世界天一亮他赶过去,不过,时差却是个麻烦。

庇护所的白天是这边的晚上,那么岂不是每天都得熬夜,他不是熬不得夜,在很久以前他打通任督的时候就已经很能熬夜,能够自主控制心肾交,三天不睡都无事,三天后有些疲劳只需运转心肾就可,如此七天八天都不需要睡觉,可是,虽然可以不睡,但是毕竟是不正常,对养生是极为不利的,长久这样对身体会形成破坏性伤害,伤到根本。

人体运行自有规律,遵循规律可以养生,违背规律身体就会受到损害,身体完蛋了还想成仙得道?成鬼才是。关键是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三点,李智想了半天也没想到解决办法,不过可以每隔几天在庇护所世界的中午时分回来睡觉。

此时的麻烦还不止一件,一个更大的麻烦还在后面,那就是老鼠肉的问题,以前李智没想那么多,将老鼠肉拿去卖钱,一只千元,一个月来倒是赚了近万,那时候他只是想着有老鼠肉可以卖钱,给自己开个财源,却没细细想过后果,毕竟父母留下来的钱虽不少,他在乡下却无其他工作,虽然他用的也少,但是时间一久也怕坐吃山空,有值钱的老鼠肉为什么不拿来卖钱。

时间悠悠故去一月,李智的心态已经完全是两样,现在仔细回味当时确实是欠妥了些。他犹豫的抓起电话,很想告诉胖子,以后的老鼠肉就不供应了,但是他舅舅那边,还有那些吃过老鼠肉的人要是追查起来呢?

当初李智可没想到老鼠肉会这么火,现在都搞得一般人都吃不到了,偏生效果又那么好,能够吃到的人还无一不是高官显贵。但是如果一直供应,那怎么解释这肉的来历?总会有人会来追查这些。

李智在房内不断来回的走动,琢磨了半天也不得要领,得想办法圆了他啊。胡乱走动间,李智走到了房屋靠后的窗户,窗户外不远是后山灌木丛生的山林,李智的目光落在一棵灌木上的乌鸦身上。

“嘎嘎!”乌鸦看李智看着它,叫唤了两声就飞走了。这乌鸦有些怪异,李智看着远去的乌鸦想到,手上敲击着窗台。

以前一个人窝在乡下什么烦恼也没有,日子过的平平淡淡,每日粗茶淡饭,怎么过怎么舒心,怎么到现在有能力了麻烦这么多?李智心想,可是现在再让他回到从前,那是决计不干得,这就是所谓“有钱人的烦恼”了。这世上,除非不做事,要想做事就有麻烦,怎能为了怕麻烦不做事?

车到山前必有路,李智想到这里就不再想了,麻烦来了,解决就是,身后有个世界,自身又有了超凡的力量,只要力量足够,砸碎就是,为什么求仙,图的就是超凡脱俗的力量,和这力量后不朽的逍遥自在。

李智伸出手掌,指甲上忽然长了一截,淡蓝色的光芒一闪而逝去,那是德鲁伊狼之变化施展时那柄弯刀在变化的力量下融合进入指甲造成的,如果全部变化,身上的衣服盾牌还可化入狼之皮毛中。这就是力量,只要有足够的力量,什么麻烦不能解决。身后还有一个世界,能够两界之间自由穿行,还在怕什么。

有麻烦,砸碎它。不过在力量不够之前,还是得暂避,传送门的坐标通常是从哪进去,回来的时候还会开在这个世界进入点,反之也是亦然,不过其中却也不是不能改变,李智的注意力落到正在院子里晒太阳的三只狗上,这三只狗都被李智施加动物伙伴,平时不注意的时候只是一线连接,需要用的时候就可连接过去通过他们看世界,更可以充作坐标,从庇护所世界传到它们身边。

可惜现在精神力有限,否则就可拥有更多的坐标,李智琢磨着想要再弄一个坐标,刚才那乌鸦就不错,那完全是一个可以高速移动的坐标,可是乌鸦之类的鸟类又太弱小,指不定被人打了,又或者被其他老鹰之类的鸟吃了。

“叮咚!叮咚!叮咚!”李智正思考着有关一个可以告诉移动且稳定的坐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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