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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角遇到爱-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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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娉婷?这是她的名字?”阿强念了纸条上的名字,将信将疑地问,“这是不是真的?你是怎么要来的?是不是她对你有意思?要不然怎么会这样简单的就把电话给你?”
  “当然是真的。”秦朗淡淡地说,“我只是告诉她,以后方便的话我想电话订花,让他把电话什么的留一下而已。”
  阿强差点吓晕在地上,还把腰闪了。
  第十三章
  秦朗捧着花往“心雨”赶。
  一路上都有些踌躇,有一种想回头的冲动,要不是昨天那一个吻,他实在是没有勇气这样做的。
  明明知道也许会失败,但是还是会这样做,这就是青春吧,宁可失败,也要去尝试。因为去的话是一,不去的话是零,零就是什么都没有了,就为了一点点的可能性,所以,还是要坚持。
  因为我真的好喜欢你,那样的喜欢,连我自己都在惊讶,想到要失去你,甚至只要想到不能再守护在你的身边,就觉得世界空荡荡的,连呼吸都没有力气了。没有你的世界,呼吸,都变成了一种奢望。
  我就是这样的喜欢你,喜欢到了这样,就没有救赎了吧?只能这样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一直往下走。
  我就是这样喜欢你,喜欢到可以放弃整个世界。只有你。
  有人说喜欢是浅浅的爱,爱,是浓浓的喜欢,那我这样喜欢你又叫什么呢?这是不是就叫做义无反顾?就像是飞蛾扑火,明明知道烈火中只有灭亡,但是却还是这样的执着,因为,是没有退路的啊!
  心蕾。
  俞心蕾。
  先把嘴唇撅起来,做出一个接吻的样子,然后咧开嘴,淡淡的微笑。之后笑容扩大,接吻,微笑,甜蜜的笑——就是这样,这个名字就从你的齿缝自然地流淌了出来,就像秦朗此时的表情,如此的甜蜜而生动。
  于是路上的人看到一个脸上挂着甜蜜微笑的男人,手捧着一束好美的鲜花,匆匆地向前。
  走到“心雨”的门口,他反而停下来。
  有些慌恐,有些害怕,真的是很复杂的心情呢。因为重视,所以才害怕,害怕被拒绝。
  透过橱窗,看到里面防护水幕中间是一架巨大的三脚钢琴,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钢琴的前面,弹奏着一首哀婉的歌曲。虽然只是在咖啡厅里面,却给人一种华丽的感觉,好像是正坐在维也纳的金色音乐厅里,四下全是穿着晚礼服、衣冠楚楚的人们,四周是香槟、鲜花和美酒。
  好像也只有这样的地方,才和心蕾整个人,和她的气质相配。她好像天生就应该如此,而不是坐在自己家低矮的房子里,吃自己做的蚵仔煎。
  一时间,本来充盈得满满的心忽然到了最低点。
  自己,真的有把握给心蕾这样的幸福吗?给她汽车洋房,周围的一切,上流的酒会、舞会、奢华的生活、华丽的服装……这样的幸福吗?给她以前那样的生活,自己办得到吗?说出来,连自己都觉得没有底气吧。
  就像是两个世界,距离,不是有爱就可以磨灭的。自己难道真的忍心让心蕾在这样的小房子里,穿着廉价的衣服,吃着路边摊过一辈子吗?自己,可以吗?
  真的可以这样自私吗?可以给她所谓的幸福吗?真的,可以吗?
  正在思考着,忽然看到了一幅景象。
  一个手捧鲜花的男子站了起来,走到台上给心蕾献上,那是一束好大的鲜花,自己的和人家的一比,简直小得不能提。
  那男人穿着黑色的西装,显得十分的潇洒,虽然年纪不大,但是身上带着一种很优雅的味道,就好像是一个微服出巡的王子一样。他走到她的跟前,娇小的心蕾刚好到了男人衬衫上的第二颗纽扣的地方,正是书上说的最适合恋爱的高度。
  男人把花送到了心蕾的手里,然后在她的脸颊上轻轻一吻,那模样简直是般配极了。再看看自己身上的球鞋和牛仔裤,秦朗苦笑了一下,站在离门不远的地方犹豫了一下,终于没有推门进去,而是悄悄地转头离开了。
  那样的画面太美,美得令人不忍观看,但是在秦朗的眼里,恐怕只有“惨烈”两个字才能形容吧。
  爱情在两个人的时候,就是最为甜美的蜜糖,但是当第三个人出现,对于那第三个人来说,它就是最为伤人的毒药。
  对于秦朗,就是如此。
  那一束鲜花,孤零零地躺在垃圾箱里哭泣。
  ……
  心蕾也没有想到,自己还能再弹钢琴。
  破产的时候,家里的钢琴也拍卖了,自己好像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虽然咖啡厅有钢琴,但是一直有请钢琴师来弹奏,所以心蕾没有能如愿。
  今天因为钢琴师临时有事情,找不到代班的人,老板娘很是着急,所以,在一时情急之下,问问自己人有没有会弹钢琴的。本来孔彦祥想要毛遂自荐,在佳人面前表现一下,但是没有想到心蕾也会弹钢琴,而且弹奏得还相当不错,这倒是很出乎孔彦祥的意料,尤其让他更为开心的是又发掘出了心蕾的新的优点。
  那一大束心蕾喜欢的百合和蓝色妖姬足有九十九朵。很大很大的一束花,美丽得就像梦境一样,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嫉妒、羡慕,那样目光的交汇,隐隐约约让心蕾好像觉得回到了原来,回到了那个还属于俞心蕾的时光,那个自己还是公主、被人捧在手心里的时光。
  秦朗的忧伤和心蕾梦幻般的笑容汇合到了一起。
  形成了一幅鲜明的画面,交织在一起。
  没有想到的是,回到公司,秦朗就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祸不单行。
  公司被查封了。
  原来,这家公司早就负债累累,现在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副空壳,已经没有钱了。正因为如此,秦朗才被提升为了总经理,领导卷着钱跑了,剩下秦朗变成了替罪羊。
  梦,终于崩塌了。
  小人物就是小人物吧,无论怎么样,都是自己的命,人真的能和命运作斗争吗?能和命运抗争的,毕竟只是少数人吧,多数人还是跟随着命运,在随波逐流而已。
  一般这样的失意人会出现在哪里?
  酒吧?
  恭喜你,答对了,因为阿达就是在酒吧找到秦朗和陪着他喝得醉醺醺的阿强。不过两个人的待遇完全不同,阿强被塞进了出租车里就没有人再理会他了,而秦朗被阿达和心蕾架着回到了家。
  那一身的酒味儿熏得阿妈直摇头,估计要是有一只蚊子在这个时候吸了秦朗的血的话,肯定是要醉死在当场的。
  阿达趁机捏着鼻子问秦朗的银行密码,但是秦朗虽然是醉了,神志还是相当的清醒,誓死不吐露,令阿达白欢喜一场,倒是害得心蕾一晚上衣不解带地照顾他。
  之后的几天,心蕾早出晚归,秦朗却闲在家,有大把的时间来画他的插画,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他画出来的插画颜色和调子都十分的阴暗,和他的人一样,散发着颓废的气息。
  有时候闲得无聊的时候,到阿妈的铺子去帮忙,但是往往还没有做什么就被阿妈和阿达赶了出来,阿妈坚持说这样的事情不是他应该做的。
  日子变成了一种无聊,每天的事情就是在打发这种无聊。生活就是看着太阳升到头顶,然后在山边落下,秦朗觉得自己再这样下去,马上就该长出蘑菇来了。
  心蕾越来越遥不可及了。
  本来就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又看到那个英俊的男人对她亲昵,然后自己又失了业,这一系列的事情下来,把他本身就不多的信心打击得几乎没有了。看看柜子里,那一件礼物,好像永远没有送出去的可能了。
  那是自己在刚升职,踌躇满志的时候买下的,就是那件心蕾十分喜欢、最后却扔在了黄鼠狼车里的衣服。花了秦朗几乎一个多月的工资。本来想在心蕾生日的时候送给她,但是现在,她已经不稀罕了吧?
  距离,越来越远了。
  就像是飞鸟和鱼。你能想象到飞在天空的鸟儿爱上了鱼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吗?根本不是生活在一个地方的生命,要怎么样才能融合?也许只有那个男人才和她是一路的,他们才是一个国度的,但是,自己不是。
  这一天,秦朗出去闲逛。
  街上的人不多,年轻人就更少了,多数的年轻人在这个时间都在上班,只有自己还是这样漫无目的地闲逛。
  走到了那天安慰心蕾的花园,秦朗有些感慨,虽然过去没有多久的时间,但是现在看来,好像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就像上辈子发生的事情一样。
  阳光下的小公园好像一个褪掉了浓妆的年老色衰的女子,露出了疲态:秋千上、转椅上、还有滑梯上的漆已经掉得斑驳了,还长着红色的铁锈;几棵树病病殃殃地站在那里,无精打采地舒展着枝条;地上的草皮也像是被剃了癞头的孩子,露出一块块浅层的红褐色的泥土。
  坐在转椅上试着转动一下,还发出难听的、吱扭扭的响声。原来,当自己月光下的回忆——那样美丽的回忆,真实地摆在面前时,却是这个样子。还有什么好说的呢?也许,这就是生活的背后。
  现实,一直都是这样的残酷。
  ……
  沈娉婷最近倒霉透了,先是送来的花是染过色的,掉到了客人的衣服上,被人索赔洗衣费;之后掉了钱包;然后送花的小弟也不愿意干了,留下她自己,所以连她这个老板都要亲自出来送花。再这样下去,她的下场也只有一个,那就是活活累死。
  她知道自己长得很容易惹麻烦,所以在任何时候,都是一副很冷冰冰的样子,但是就算这样,还是让人们给她起了“冰雪公主”这样的外号,不过好在不是什么花店西施,要不然的话她非要一头撞死在电线杆上。在她的心目中,被称为西施的只有街头那些穿着超短裙的槟榔西施,她可不要和她们一样。
  她确实长得很美,和本地人相比,她的美丽是一种附有异国情调的美丽:亚麻色的头发,翡翠绿色的眼睛,这样的颜色在正宗的中国人身上自然不会出现,但谁让她是一个混血儿呢?她的祖父可是血统纯正的爱尔兰人,还是有着贵族封号的,只不过到了现在这一代家族破落了,才会这样,不过她倒是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贵族后裔看,当贵族也是要吃饭的,更何况她这个样子哪里像是一个贵族呢?像一个砍柴女倒是很有可能。
  “真是倒霉翻了。”沈娉婷边走边咒骂着,刚才走到路上,不知道哪一家人这样没有公德心,竟然没清扫狗狗的排泄物,害得她一脚踩了上去。其实她也是千年难得出一个的怪胎,因为她晕一切交通工具,巴士什么的根本不能坐,学机车死都学不会,好在最后勉强学会了脚踏车,才算是不用只靠脚走路。
  今天的倒霉都有些离谱了,先是脚踏车胎被扎烂,之后推着车走又踩到狗狗的便便,想起这里有个公园算是个近路,于是跑了进来,希望可以早一点回到店里,结束这倒霉的旅程。
  秦朗躺在草地上,嘴里叼了一根细细的草叶,正在出神的琢磨。
  正想得投入,就觉得腿上有些异样的感觉,他直接跳了起来,就听到一个女生的尖叫:“天啊,有鬼!”那喊声简直可以和女高音媲美,要是周围有玻璃的话,一定会有很多块被震碎。
  “别喊啦!”秦朗大叫了一声。这样还真管用,马上就镇得那个女生停住了嘴巴。
  “我是活人,不是鬼。”秦朗拍了拍自己的耳朵,希望它们还可以管用。
  “你是活人?”那女孩凑得很近地看了秦朗一眼,“那你怎么会突然从地面跳了出来,难道你有特异功能?”
  “我要是有的话就不会躺在这了。”秦朗没好气地回答,“我躺在这里躺得好好的,谁知道被你这疯婆子拿车来轧,还喊得那么大声,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怎么你了呢。”
  “我不是什么疯婆子,你才是呢!”女孩双手叉腰,凶巴巴地说,“谁叫你躺在这里,这又不是你们家的床。”
  “喂,你怎么这么不讲理啊?”秦朗也有些生气了,“我躺在这里好好的,这么大一个活人你没有看见,轧到了我连一声对不起都不说,你是不是瞎子啊?还是你家里人根本没有教你什么叫礼貌?”
  “你个混蛋!”那女孩子十分的生气,狠狠一把把秦朗推倒在了地上,推起自行车就走。
  “我招谁惹谁了?”秦朗实在是郁闷。
  回到花店,沈娉婷还是在生气。
  那个死男人,竟然敢说她瞎?什么嘛!下次要是见到他绝对饶不了他。自己不是瞎子,只是严重的近视而已。所有的东西在她的眼前都是雾蒙蒙的一片,但是她也十分知足了,很多人都没有见过蓝天白云,相比之下,她还算是幸福的了,今天只不过是近视眼镜不小心摔坏了而已。
  家族遗传的近视,说不定就这样慢慢地消磨掉所有的视力,最终失明。所以,她最害怕的就是这样的字眼,失明对于她来说是以后的命运,有着二分之一的可能性的命运,所以,要趁着能看见的时候开好花店,攒上一笔钱来维持以后的生活。
  命中注定的,没有办法抗拒,只有这样默默地等待着已知的结果,没有办法逃离,只能这样等待着未来的某一天,那天到来的时候,一切都失去了色彩……
  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是不希望大家对自己怜悯,还是自私地想让自己最完美的出现在关心自己的人的眼前。这一切的理由都不是理由,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寂寞,找一个完美的借口而已。
  不是他们放弃了我或者是我放弃了他们,而是我愿意这样。
  用听的话,就不能开花店了吧?这样美丽的鲜花,一个盲人怎么能感觉得到呢?同样,有一样东西是像自己这样的人永远不能碰触的——爱情。有谁会喜欢一个瞎子呢?虽然现在不,但是将来会这样,所以她拒绝了一切的追求。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哀伤,只是别人未能发觉。
  阿强站在花店的门口。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此时的他和前些天秦朗的表现是一模一样的。
  虽然说起别人的时候头头是道,但是在自己遇到的时候,却也一样是束手无策,一样的站在外面。
  他不敢进去,只是站在门外面。
  他看到那个女孩带着一副很大的、样子很可笑的眼镜,正在吃力地把一大箱东西往台子上放,他犹豫了一下,大步地走进门去,接过东西,放到了上面。
  “谢谢你。”女孩子透过眼镜看着他,样子很可爱,像一只大蜻蜓,“你是要买花吗?”
  “买花?”阿强被这样的问话给愣住了,反应了半天才明白过来话里的意思,“不,我不买花,不,买,买一朵。”
  “你买还是不买呢?”女孩子有点奇怪地看着他。
  “买啊,买一朵……”他向周围看了一眼,随手拿起一朵花来,“就要这个吧。”
  “勿忘我?”女孩子笑了起来,“这是配花,你要它干什么呢?”
  “勿忘我?这个名字很好听呢。”阿强挠了挠头,“我不懂花,但是这花很美丽,虽然它没有别的花那样醒目,但是很优雅,我喜欢。”
  “嗯。”女孩子看他的眼神里多了些欣赏,想来都是爱花之人,对于这样的论断更加珍视的缘故吧。
  “你。”阿强还想说些什么,就看到秦朗推门进来了。不禁有些奇怪,这个家伙,不是说因为自己配不上心蕾,已经要放弃追求了吗?但是为什么又来花店,还要买花送谁吗?还是他转移了目标?想到这里,他把目光投向了娉婷。
  这个家伙,明明知道自己喜欢她,要是真的敢对她下手的话,自己一定要让他好看,让这个不知道“朋友妻,不可欺”的家伙好看。就在这一瞬间,他已经把娉婷当成了自己的女朋友,绝对不允许别人染指。
  秦朗自然不知道阿强想什么,看到了阿强,随便地打了个招呼,走到娉婷面前:“刚才你把这个掉了。”说着,把一本书送到她的眼前,是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你也喜欢村上?”
  听到这个声音,就知道面前站的是那个说自己瞎的男人,娉婷有些生气,但是人家好心好意给自己送书来,再大的火气也不能这样发泄在人家身上了吧?所以她只是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
  “还有,我收回我刚才的话,刚才对不起。”秦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阿强的眼睛都要瞪出来了,这个话听来怎么这样的不是滋味啊,难道……
  “没有我的事情了,我先走了。”
  看到阿强怒目而视的样子,秦朗很是知趣的要离开了,但是心里还是有些微微的歉意。
  其实引诱得他的态度这样大转弯的是夹在书里的一张纸条,那是娉婷的病历。上面的专业术语秦朗自然不懂,但是上面的结论他看得很清楚,他几乎就在那一瞬间了解了娉婷的感受,和刚才她为什么会那样的失控。
  那是对命运的恐惧,因为知晓,所以恐惧——她是在害怕啊!但是即使是害怕,却还是在坚强地生活,每天生活在这样恐惧中,却还是坚强地生活着。这样的内心是生活在安逸生活中的自己没有办法了解的吧?所以她刚才才发了这样大的火,是因为她害怕别人都看得见,但是自己什么都看不见……
  “你都看到了?”秦朗想要走出去,但是娉婷倔强地挡在了门口,“你都知道了,那你来是来嘲笑我的吧。”
  “为什么?”
  “因为你说对了,我就是一个瞎子,虽然不是现在,但是也不遥远了。你是来怜悯我的吧?我不需要。”
  “当然不是。”秦朗宽容地笑了笑,“我为什么要怜悯你?你有什么好可怜的吗?还是你觉得自己可怜,可怜到了连我一个陌生人都要怜悯你的地步?”
  “你……”
  “我从来不怜悯任何人。”秦朗看着天花板,上面挂着一串美丽的水晶大吊灯,“因为怜悯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价值的东西,廉价到了极点,它不会有任何的作用,只会让人觉得更加的绝望。事实上,我欣赏你的态度,因为只有像你这样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我问我自己,我能做到吗?答案是不能。你做到的,是我这一辈子也许都做不到的事情。”
  “你说的是真的?没有骗我?”娉婷将信将疑地问。
  “我为什么要骗你?”秦朗微笑着反问,“难道你觉得自己值得可怜吗?”
  “当然不!”她说得很肯定,口气里还有一丝的……骄傲?
  “那就是了,你都没有觉得自己可怜,那我为什么要可怜你呢?”
  “是这样吗?”娉婷若有所思地嘟囔,但是人还挡在门口。秦朗只能无奈地看着她。
  她想着想着,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之后微笑扩大,再扩大:“我想你说得没有错,交个朋友好吗?我叫沈娉婷。”
  “好啊,我叫秦朗。”秦朗很欣赏这个落落大方的坚强女孩,所以很是爽快。
  一边的阿强好像是一条被遗弃的狗狗,哀怨地看着两人。
  “对了,他叫阿强,是我的好朋友。”到了此时,秦朗才想起被遗忘在一边的阿强,连忙给两人作介绍。
  阿强哀怨地看了秦朗一眼,活像古代的怨妇。
  “你好。”娉婷伸出手去,“认识你们很高兴。”
  其实也不是就这样一瞬间就想通了,之所以前后会有这样大的变化,是因为她早就想明白了,只是有的时候还会有些赌气的想法,今天的事情自己本身就不对,要是再接着小气的话,那她就不是沈娉婷了。
  就在这段时间,心蕾在干什么?
  她天天忙忙碌碌的,丝毫没有意识到秦朗的异样,虽然知道他失业了,但是没有想到失业对于秦朗来说意味着什么,也就没有理会,还是忙碌着自己的事情。
  并不是粗心,只是习惯了世界上只有自己,没有为别人着想过。
  不过是一个小孩子而已,凭着自己的喜恶过日子的小孩而已。
  她现在的生活中再次出现了阳光,其实公正地说,与其说是所谓的阳光,倒不如说是救命稻草来得更加合适。
  那个人就是孔彦祥。
  他的出现,让心蕾有回到了以前的感觉。
  舞会、鲜花、美食、衣冠楚楚的人群,这样的生活才是自己喜欢的,是自己熟悉的,虽然还是在咖啡厅上班,但是下班以后的生活是那样的丰富多彩,和以前一样,甚至比以前还要好。
  也许,就嫁给孔彦祥?
  心蕾思考过这样的问题,但是觉得好像离自己很遥远,结婚好像还是很遥远的事情,虽然以前也曾幻想过自己的婚礼,但是现在经过了这样多的事情以后,却好像……
  怎么说呢?好像不是自己的事情,而是属于别人的,结婚或是其它,都是别人,和自己无关。
  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一个不愿意承认的,但是真实的,真实存在着的原因,就算是如何的否定它,它都存在在那里,逃不掉,也躲不开的原因。因为……秦朗。
  那天那个看似平常的晚安吻,触动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
  心蕾在思考,自己,真的对秦朗有感觉吗?
  不可否认,这些日子以来,秦朗几乎是自己惟一的依靠,是自己能够不垮下来的惟一原因,而且,自己还对他有一点动心。只是,这样就足够了吗?只有这样就足够了?简单到了这样的程度吗?爱情,真的只要这样就可以了?
  他是很好,但是……
  承认自己虚荣,也承认自己是想要过回原来的生活,但是,这有什么错吗?难道不能吃苦也是一种错误?不愿意过苦日子,不愿意承受世间的冷暖,不愿意就这样过下去,还想要回到自己原来的生活,回到原来那个衣食无忧的的大小姐的生活,这样的愿望,难道错了吗?
  只是说得更加赤裸裸而已,比起别人的道貌岸然,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赤裸裸地说出来,只是这样而已。
  所以,她宁可在秦朗面前装糊涂,却答应做孔彦祥的女朋友,因为孔彦祥对她实在是太好太好了。她敏感地觉得,要是不紧紧抓住孔彦祥的话,是一定会后悔的,也许,他会是她回到以前生活的最后的办法了。
  和秦朗的温柔不同,孔彦祥有点大男子主义,有的时候还有一点点的凶,但是在心蕾面前,却总是好温柔的样子,笨手笨脚地替心蕾处理一些奇怪的麻烦,这样的男子,温柔起来更加让人心动。
  这天晚上,孔彦祥邀请心蕾参加他们家在游艇上的舞会。听到这个消息,心蕾的心简直都要跳出来了。
  以前在家的时候,也只不过是参加过一次这样的舞会,但是那场景是如此的美丽,在黄浦江上,一条巨大的游轮布置得美轮美奂,在两岸灯光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的壮观,船上的来宾都衣冠楚楚,手拿着香槟谈笑风生。那样的场景给了她太大的震撼,那个时候她就希望再能参加一次这样的舞会。自从家里破产了,她就没再有过这样奢望,但没有想到的是,竟然还有机会能实现,她的心简直像是一只小鸟一样,马上就飞起来了。
  但是问题随之而来了,这个问题简直和她去不去舞会有着直接的关系,她没有合适的礼服。
  这样的舞会是要穿晚礼服的。现在的心蕾怎么会有那样的衣服呢?只凭工资的话,两个月不吃不喝也攒不起来那样多的钱,没有合适的衣服,要怎么去参加这场奢华的舞会?这简直是摆在心蕾面前一个最大的难题。
  开口向孔彦祥要吗?不,那不是心蕾的风格,再说,开口的话连她自己的人格都降低了,在孔彦祥的心里,她俞心蕾成了一个什么样的人了?这样的口,绝对不能开。
  但是不开口的话,要怎么办呢?难道要穿着一般的衣服去吗?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现在对于心蕾来说,是一件衣服难倒她。
  没有钱的困难,在原来还是富家小姐时候,心蕾是绝对体会不到的。
  “怎么办呢?秦朗?”心蕾在房间里焦躁地踱步,“我根本没有办法啊。这样子,难道要我穿这样的衣服去参加舞会吗?那不要人笑话死,我想去婚纱店租上一件晚礼服,但是里面的衣服都好难看,而且还很脏,我要怎么办啊?这可是彦祥第一次带我参加这样正式的舞会,我不想给他丢脸,但是我真的不知道穿些什么了,难道我不能去了吗?”
  秦朗看着心蕾,没有说话。
  世界上还有没有比这更加残酷的玩笑了?怕是没有了吧。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孩子为了和别人的约会在自己面前为难,和自己诉苦,这样的感觉,是那样揪心的疼痛。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
  “难道那个舞会对你真的这样重要?还有那个孔彦祥,他是真正喜欢你的吗?不会是什么富家公子以诱拐少女为乐的吧?”
  “当然不会了。”心蕾羞涩地笑了笑,“彦祥绝对不是你说的那样的人,这一点我敢保证。他是一个好人,对我也很好,这个舞会听说他们家所有的人都要去,他应该是真心的吧。”
  “那这样说来,这个舞会对你来说就不单单的是什么舞会了,而是变相的见家长了?”秦朗双手抱头躺在沙发上,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要是这样的话,那么是很重要的啊。”
  “对啊,当然是十分十分的重要。”心蕾十分的焦急,“但是我没有能穿的衣服,要我怎么办?”
  秦朗犹豫了一下。
  自己手里,是有一套衣服,那样的衣服,是自己花了几个月的工资为她买的,是想作为礼物送给心蕾的,但是现在,却为了一个如此荒谬的理由拿了出来,心有些酸,不是微微的酸楚,而是异常的难受和伤感,但是,要怎么办呢?难道就看着心蕾着急难过吗?
  也许,这就是爱吧,宁可委屈自己,也要让那个人快乐,就这样微笑地看着,带着淡淡的笑容,宁可心有些疼,和那个人的喜怒哀乐相比,自己的一切都不重要了,只有她,只有她的一切才是最重要的,相较之下,自己也变得,无关紧要了。
  因为我真的好喜欢她,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要喜欢她,喜欢她到了这样,就没有所谓的退路了,所以,宁可自己不开心、自己痛苦,也要让她开心。
  这就是我的全部的愿望,如此卑微的,惟一的,愿望!
  “心蕾,你不要着急,我有办法。”他走进了房间,从柜子里面拿出了那个购物袋,犹豫了一下,撕掉了标签,“这个,是我上次从外面买来的,你看看你能不能穿。”
  “外面?那是什么地方?”心蕾狐疑地拿出了衣服,之后发出一声夹杂着狂喜的尖叫,“天啊,是这件衣服!”
  “是啊,我上次看到你很喜欢,然后有一个朋友在做服装,他们刚好有一件这样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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