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龙将-第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对坐无言,直到天明。

“天亮了。”

夜归天终于开口说了一句话。

“嗯,但我还是喜欢这静默的夜,喜欢和你在一起渡过的黑夜。”

“我送你回去吧,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这里不是,哪里是?”

宁夏公主的眼中饱含着泪水,似乎她再也承受不住夜归天对她的任何打击了。

“宁夏,这里是战场,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

“没有你,我在哪里都是战场。你是担心我的安危么?”

夜归天无奈地点点头,虽然他知道六神之首的“水仙子”水红颜的弟子,武功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

“如果我胜了你,你会不会让我走?”

“会!”

夜归天的话无疑有些残酷,但他确实不想宁夏公主留在这里。
有些时候,男人是需要做出一些比较痛苦的选择的,尤其是对着爱着自己的女人。

宁夏并没有听话地离开,因为她已经离开夜归天太久太久了。

夜归天也没有办法,因为宁夏如果要留在他这里,他是无权也不可能赶他走的。

两个人在一起总是显得尴尬,所以他只有选择离开。

在校场和陈剑行、杨公时以及林刚演练军马一个上午之后,夜归天便独自一人来到了东门城楼上。

北府的南边就是大河,因为是冬季,进入了枯水期,所以大河也不像往日那样肆虐咆哮,显得安静了许多。

大河的南岸就是京城,北岸连环有四个水寨,是帝国大河水军的营房,停靠着几百艘大大小小的战船,一些水军的兵丁正在操练。

帝国在陆军上不如北胡彪悍,在水军上不如倭寇凶猛,积弱了很多年,一直处在被动的地位,这一点令夜归天十分不快。

夜归天打眼往北边望去,一片空廓辽远,河北的大平原一眼望不到边,寂寥的几座小山峰孤零零地耸立在那里,显得有些落寞。

这些小山周围已经埋下了“轰天雷”,在北胡骑兵到来的时候就可以发挥奇兵之效。

夜归天朝城边蜿蜒而过的野老山望去,炮军都督林刚在山上布下了几百门火炮,严密监视着城外的动静。

说起来,林刚这人还是不错的。为军多年,也算是一个比较正统的军人,没有纨绔子弟的习气。

夜归天正想着,东门外一骑人马赶到。

“大哥,我回来了!”

夜归天一听,就知道是常羽冠回来了,他后面的马车里应该坐着小妹妹林青。

夜归天从城楼下来,沿着城墙走到城门口,常羽冠下了马,让后面的车夫把马车赶了进来。

林青掀开门帘,抱着一个大包袱从车上跳了出来,见到夜归天,开心地笑了一下。

夜归天怜爱地抱过林青,顺手把包袱丢给了常羽冠。

林青羞红了脸,把头埋在大哥的肩上,任由夜归天把她抱进了府中。

时已到午时,夜归天吩咐下人摆了家宴,闭门谢客,专门给小妹妹洗尘。

夜归天、常羽冠、林青和宁夏公主。

北府虽是军城,少有百姓,但节度使府中还是有很多好厨子的。

三美豆腐,黄焖鸡块,蛋清羊尾……只要北府能做出来的名菜,席上全都有。

菜很丰盛,夜归天特地吩咐厨子要做最好的菜,看着林青吃的开心,夜归天心里也很欣慰。

常羽冠吃的也很好,他是个不会客气的人,从来是有吃就吃的。常羽冠与林青这两人一大一小,吃的不亦乐乎。

夜归天吃的很少,宁夏公主也是。

夜归天看的出来,宁夏公主也很喜欢林青,但是每每夜归天为林青挟菜的时候,她都会露出一种疲倦的神态,酸酸的感觉。

吃了一个多时辰,这场丰盛的午宴终于临近尾声。

林青的小肚皮撑得圆圆的,手上都是油脂,颇为可爱。夜归天把林青抱过来,用帛绢给她擦手。

宁夏公主看在眼里,忽然有种想哭的感觉。七年前的皇宫午宴,夜归天不是也这样给她擦过手么?

擦完了手,夜归天叫常羽冠把林青送到房间里休息去了,他和宁夏公主出了房,到节度使府的后花园散步。

从夜归天来了以后,陈剑行一家就搬到节度使的官衙去住了,这私房就留给夜归天做了大将军府。

冬天的花园,除了梅花和雪,是看无可看的。

宁夏公主走到一片梅花中间,对夜归天道:“夜郎,你看我美不美呢?”

夜归天笑道:“美,你永远是最美的公主。”

宁夏笑了笑,问道:“比你的林青小妹妹呢?”

夜归天无奈地摇摇头,哭笑不得。

“宁夏,青儿是我妹妹,也是你妹妹,你怎么会往那方面去想呢?”

“锦绣是我姐姐,为什么我不能往那方面想呢?”

夜归天长叹了口气,道:“你姐姐她活不了多长时间了,你还是跟她斤斤计较。”

“夜郎,你爱我多一点还是爱她多一些呢?”

“宁夏,你,你让我怎么说你好呢?我什么时候爱过你姐姐了?我只是见她整日消沉,又活不过几天了,才多和她在一起,连这你都嫉妒,哎!”

“嫉妒?我是很嫉妒!我爱了你七年,至今还待字闺中。你和我姐姐只不过相识了一晚,她连孩子都有了,你说我怎么能不嫉妒!”宁夏公主说着,眼泪流了下来。

夜归天很烦闷,这是他心底隐藏最深,一辈子最不愿意提起的事,宁夏的眼泪,使他格外觉得郁闷。

“好了好了。”夜归天走了过来,拉住宁夏公主的手,“都过去了,不要再提她好么?她是个命苦的女人,你就不能原谅她么?”

宁夏公主摇摇头,略带凄悲地说道:“我不能原谅她,她抢走了我的男人,抢走了我的丈夫。她还跟你生了孩子,我怎么能原谅她?”

夜归天抱住宁夏,用力地抱紧她,紧到她喘不过气来。

宁夏双臂环绕着夜归天的臂膀,头倚在他的胸口,紧紧地靠在一起,一动不动。

两人彼此能够听到对方的心跳,感受到来自对方的浓浓爱意。

正当两人戚戚我我,意乱情迷时,一个不合时宜的人出现了。

“大哥,不好拉,顺德府方向起了狼烟!”

夜归天一听,立刻放开了宁夏公主,双足一顿,飞身而去。急的一旁的宁夏连连跺脚,无奈之下,也跟着她的夜郎飞奔而去。

到了东门的城楼处,夜归天登高而望,果然北边狼烟滚滚,看的十分真切。

此刻杨公时、陈剑行、林刚三员大将和智者先生都来到了东门城楼上,因为北府是依山而建,所以只有东门一道大门,南门则是水寨,也是绕道东门进城。东门城楼高十丈,乃是不可多得的了望塔。

“大将军,看来北胡已经攻到顺德府了,我们该出兵救助么?”杨公时问道。

夜归天摇摇头,想了片刻,道:“胡兵来的不会这么快,应该只是先头部队,许是斥候也不一定。杨将军,你的三千营与‘假面骑士’训练的如何?”

杨公时回道:“随时可以征战!”

夜归天点点头道:“叫他们不要懈怠,今明两天一定会有骑兵的交战发生。”

杨公时道:“大将军放心好了,这四千骑兵绝对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若是骑兵阵上输掉一场,我提自己的脑袋来见大将军。”
杨公时的自信感染了当场的将士,夜归天笑道:“杨三千勇冠三军,待那胡马来时定当先胜他三阵。”

说完,夜归天问陈剑行道:“陈将军,斥候探马有无回报?”

陈剑行拱手道:“大将军,暂时还没有。”

正说着,探马已经回返,急匆匆上了城楼。

探马单膝点地,气喘吁吁道:“禀大将军,一彪胡军约万人已经到了顺德府前,正在扎营,后续部队正在赶来,据属下探看,此次来犯的敌军约有十万之众。”

十万骑兵!

讶异的表情在众将面上浮现,即便是勇不可挡的杨公时面色也凝重起来,他的四千骑兵若是顶多能对抗一万的胡兵铁骑,再多就撑不住了,毕竟胡军的骑兵也是锐不可当。

夜归天虽然面上没有色变,但心里也是有些讶异,他没想到胡军的主力部队会这么快的打过来。按照他的想法,胡军至少还需要两三天的休整期。在敌方的地盘急行军是需要莫大的勇气的,粮草跟不上,士兵疲倦容易被人偷袭,若是折了几阵,就会失了锐气。他不知道苍穹是怎样想的,但胡军既然来了,他夜归天就不能坐视不管,必须先给胡军来个下马威。

夜归天沉思片刻,对杨公时道:“杨将军,马上调集所部骑兵随我出发!”

“得令!”

杨公时走后,夜归天对陈剑行道:“陈将军你守城,随时准备出城接应我们!”

“遵命!”

夜归天看看林刚,道:“林将军,你留在城中,驻好火炮。另外你派几个人携带两门火炮,跟在我后面,在我撤退时用火炮轰击追兵。火炮,这是对付敌军骑兵的最好武器了。”

林刚得令下去准备去了,夜归天对智胜笑道:“智先生,你要不要随我出征呢?”

智胜摇摇头,做出一副害怕的样子道:“我不去,还是呆在城里安全些。”

夜归天哈哈大笑道:“那你就带着那两门火炮跟在我们后面好了,最安全的地方就是我的后方嘛!”

说笑归说笑,智胜还真的带着两门火炮和几个炮兵跟在夜归天后面出发了。

夜归天带着常羽冠、杨公时和四千骑兵就出发了。

依旧是常羽冠冲在前头,因为这次带着他的两柄大锤,所以他是唯一一个没有骑马而步行的人,然而他的速度确实令后面的骑兵汗颜。

到了逐鹿原,夜归天留下杨公时和三千骑兵,智胜也留在这里安装火炮,常羽冠与夜归天带着一千骑兵继续前行。

还未到顺德府,前方的烟尘就已经开始弥漫起来。

胡兵的斥候游骑已经发现了夜归天这彪人马,并且快速地回报了大营。

过不片刻,胡军就来了一队人马,看样子有三五千人,领头的是一个金甲的小将,手持狼牙棒。

夜归天对常羽冠笑道:“四弟,你看这小娃娃衣着显贵,定是胡人军中显贵,你将他擒来如何?”

常羽冠挥一挥手中的大锤,笑道:“大哥,瓮中捉鳖,手到擒来!”

夜归天笑道:“小心被鳖咬了手啊!”

说着,两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对面那彪人马已经到了五百步外,领头的小将慢慢地约住马匹。

“咄,来将通名!不是龙国名将趁早滚开,否则爷爷一棒子砸碎你的天灵盖!”

那小将约莫只有十几岁,奶声奶气的,偏偏故作老成,惹得夜归天一方大笑不已。

常羽冠挺着两柄“火云锤”迎上前去,对那小将道:“我是龙国上将军,叫爷爷,你是哪个?”

那小将一挺狼牙棒道:“我是金木呼,是我国先锋将金云赞之子,位列金甲将军。爷爷,你为何不骑马与我战?”

金木呼这话一出口,差点没把常羽冠笑死,这蛮子还真是可爱的紧。

“我是步将,所以不骑马。”

“爷爷,我不能与你交战,你换个人来吧。”

常羽冠哪里憋的住,仰天长笑起来,倒让金木呼纳闷不已。

旁边早有兵丁小声告诉了金木呼缘由,金木呼听完,脸色都变了,白生生的脸气得发黑,叫道:“你们这些南蛮恁的不厚道,看俺的狼牙棒!”

常羽冠倒不是诚心占他的便宜,只是想激怒这小将,好趁机活捉他,见金木呼 拍马杀来,他转身就跑。

他跑倒不是回到本阵,而是绕着圈跑,这样金木呼就跟在他背后绕着圈的追,人要转个弯容易的很,马却不那么容易。

金木呼追的郁闷,连连叫骂。

常羽冠见金木呼心烦气躁,不由得喜上心来,他瞅准金木呼打马转向的一瞬间,一个返身回锤,一锤头打折了马腿。

“哎哟”一声,金木呼掉在地上,还没等起身,常羽冠一脚踢在他腰上,把他踢出去几丈远,早有龙国的骑兵下马把他捉住。

常羽冠哈哈大笑道:“大哥,旗开得胜啦!”

夜归天赞许地点点头,他也没想到开站就能捉住敌军先锋将的儿子。敌军的先锋将失了儿子,定会乱了心神,这样打起仗来,可是占了莫大的先机。

那旁的胡军骑兵早有去通报先锋官的,过不片刻,就见一金甲大将气急败坏拍马杀到。

“咄,那方的南蛮子,快还我儿金木呼来!”

儿子被捉,老子自然心急如焚。金云赞正在指挥军兵驻扎营帐,分派探马斥候,忽然听到儿子被擒,不由得五内俱焚,匆匆打马赶来。

夜归天笑道:“打了儿子,疼了老子。四弟,你就再战一阵吧。”

常羽冠闻言,一挺大锤,笑道:“大哥,你就请好吧。”

金云赞见到金木呼被捆成粽子一样,又见常羽冠立在那倒在地上不停翻腾的马旁边,心里知道就是这个人捉了他儿子,不由得怒火中烧,把马一拍,挥着狼牙棒冲了上来,嘴里叫道:“南蛮子,你还我儿来!”

夜归天见金云赞拍马冲了过来,高声对常羽冠叫道:“四弟,小心他的标枪!”
常羽冠闻言,仔细打量了一下正冲过来的金云赞,这才发现他身后插着一桶标枪,看来是暗器之用。

眨眼之间,金云赞已经冲到面前,狼牙棒兜头盖脸朝着常羽冠的脑袋就砸了过来。

常羽冠身形一晃,忙朝旁边闪去,顺手一锤砸向金云赞的侧边。

金云赞兜住马匹,狼牙棒挡开常羽冠的大锤,两人就厮杀在一处。

常羽冠胜在身形灵活,金云赞胜在占据高位,两边一时杀的难解难分,加之常羽冠常用的打马腿一招被金云赞识破,所以每每常羽冠攻进内圈,金云赞都攻向他的必救之处。

速战速决,不能拖沓!

常羽冠知道这次主要是来骚扰的,若是敌军的大队人马围了上来,恐怕不易逃脱。

想到这里,他故意卖个破绽,闪开空挡,待金云赞一棒砸空,力道用老,旧力已竭新力未生的时候,“噌”的一下跳到半空中,双锤泰山压顶朝金云赞的脑门就砸了下来。

金云赞料想不到常羽冠手持如此重的大锤还能跳这么高,一时荒了手脚,狼牙棒横端胸前,双臂用力,将棒举出,叫了一声,“开!”想把常羽冠震回去。

常羽冠力大无穷,又是自上而下攻击,双锤一碰狼牙棒的铁柄,立时就把柄砸弯成半月状,因为受力过大,连带着金云赞的坐骑都受不住了,这马连带着两个趔趄,差点就倒在地上。

金云赞虎口都被震裂了,鲜血登时就流了出来,他慌忙舍了狼牙棒,马上一个转身,溜下了坐骑。

常羽冠空中一个翻身,站在金云赞面前,威风凛凛,状如天神,开站两战两捷,着实大涨士气。

金云赞瞪着常羽冠,他在北胡也是一等勇士,没想到今天居然败得这么惨,居然连兵器和马匹都丢掉了。

夜归天见状,哈哈大笑道:“四弟回来,咱们开始冲杀啦!”

从旁边的士兵手中接过一把长枪,夜归天举枪向天,高声喊道:“弟兄们,冲锋!”

“哒哒哒哒”,马蹄声响起,紧接着是万流奔腾,一千“假面骑士”挺起长枪,如箭一般射向对面的胡军。

“杀!杀!”

夜归天冲在最前面,但其实他不善于用枪,还未到阵前,他早把长枪当标枪扔了出去,这长枪势大力沉,居然一下子穿死了两个胡兵,令“假面骑士”士气大涨,高声喊杀,惊天动地。

常羽冠与金云赞又斗在一起,金云赞失了马匹和狼牙棒,再也不是常羽冠的对手,六枝标枪已经扔完了,还是处于下风。他手持佩刀,恶狠狠地盯着常羽冠,常羽冠笑着道:“怎么,你还有什么法宝一齐使出来吧!”

金云赞回头看看正在被夜归天率领的骑兵追杀的己方部队,忽然自身边皮囊中取出一块石头,对常羽冠道:“休怪我凶残,实在逼不得已!”

常羽冠一见金云赞手中这块黄颜色的势头,不由得皱紧了眉头。他师父寒疯子曾经告诉过他,北胡军中昔年有一异士,善用“飞蝗石”伤人夺命,莫非就是他?

这“飞蝗石”是取自大荒南山“万虫洞”中,本身为数千种虫蚁聚集而成,一经放出,满山遍野都是,吸人骨髓,端的恶毒异常,与“毒神”鸠婆婆的“蜈蜂袋”有异曲同工之妙。

常羽冠见金云赞嘴中念念有词,知晓他正在释放法宝,哪里肯让他如意,一抡大锤,迎面就砸了过去。

金云赞闪身避过,依旧念动咒语,催动手中的“飞蝗石”。但凡法宝,都是用禁咒封印的,若是取用,则都有相应的咒语解封。像“飞蝗石”和“蜈蜂袋”这种恶毒的法宝,封印的更为厉害,解封所需要的时间也就更长,而且还需要解除封印的人有相应的功法,否则是不能释放出其中封印的魔虫的。

常羽冠一招紧似一招,一招快似一招,逼迫金云赞左闪右跳,险象环生。

忽然金云赞眼中寒光一闪,“飞蝗石”的封印被解开了,这块土黄色的石头发生了异变,变成了蜂窝状,里面响起了“嗡嗡”的声音。

常羽冠见势,把大锤往地上一丢,揉身而上,赤手攻击。

金云赞正在盯着飞蝗石的异变,眼的余光看见常羽冠把锤头丢了,不由得愣一愣神,他这一愣神不要紧,常羽冠抢上前来,两只大手如铁钳一般抓住了他的手腕。

常羽冠手上戴着寒疯子送他的那一副手套,坚逾钢铁又柔软如丝,他抓住金云赞的手腕,用力一拧,只听“嘎崩”一声,金云赞的手腕立刻就脱臼了。

飞蝗石从手中掉落,常羽冠伸手一接,接到手中。

“说,封印的咒语是什么?”

常羽冠感觉手中的飞蝗石已经开始剧烈地震动,只怕这里面藏着的毒虫马上就要飞出来了。

金云赞摇摇头,作为一个有荣誉感的军人,他已经连输三场了,马战、步战,最后连防身的法宝都失去了。他面如死灰,眼中已经露出了绝望的神情。

常羽冠伸手就是一巴掌,“说,不说我杀了你儿子!”

金云赞打眼看了看远处两个骑兵押着的金木呼,叹了口气,乖乖地把咒语告诉了常羽冠。

常羽冠点点头,依样画葫芦,将飞蝗石再度封印,等手里的蜂窝重新变成了土黄色的石头,他一脚将金云赞踢飞,后面的骑兵马上过来,把金云赞捆成了个粽子。

常羽冠抬头望去,夜归天领着这队铁骑正在反复冲杀,冲了三五个来回,驻营的万余胡军已经开始四散奔逃。

常羽冠扭头对那两个骑兵喊道:“你们把俘虏押回去!”

两个骑兵听令离开,常羽冠拾起大锤,照着人最多的地方就冲了上去。

夜归天正砍的起劲,见常羽冠抡着大锤冲了上来,笑道:“四弟,亏着你了,想不到这第一战胜的如此畅快!”

两军对峙,顺德城南三里处。
夜归天知道林天逆肯定已经看到他了,但是林天逆把城门都钉死了,早存下了与城存亡之心。虑及此处,夜归天不由得有些后悔。他明知道林天逆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却没有硬下心来撤掉这个倔强节度使的职位,不但害了林天逆,也使他的铁石心肠出了点破绽。

战场之上无父子,考虑的本来就只有胜负,其他的一切都无关重要。

正思忖间,对面的骑兵已经聚集有两三万人之众,而且骑的都是白马,这队骑兵与之前厮杀的骑兵完全不同,刀枪闪耀,盔明甲亮,士气高涨,杀气腾腾。

忽然骑兵中间闪出一条道来,四五骑白马到了两军阵前。

当头一个中年汉子,身着烂银锁子甲,外罩白袍,手持一柄战斧,身后背着一柄长弓。往面上看去,面如冠玉,浓眉大眼,鼻正口方,若非额头上有一道三寸长的伤疤,简直是个完美的人物。

这是苍穹么?常羽冠拿眼看了一下他大哥,夜归天摇摇头,这应该是传说的北胡第一军帅-大风。大风是北胡的第一勇士,不但武艺高强,一手箭法出神入化,更兼兵书战策无一不精,往日里屡败龙国大军,是龙国第一个想要铲除的北胡大将。

他手中的斧头名为“狂浪”,是北海千年玄铁寒冰打造,不但坚不可摧,而且舞动之时会有冰风产生,端的夺人心魄。他背后的弓叫“天火”,射程千步,无坚不摧,在北胡军中仅次于大荒西王母的“震天弓”,乃是不可多得的神兵利器。

大风的威名,夜归天早有耳闻,他很渴望与大风一战,在战场上击败这近乎于无敌的“战神”。他知道大风在北胡已经近乎于神的存在,连国主都不能掩盖他的风采。只要能击败大风,北胡就失去了必胜的信心,可是他能击败这无敌的战将么?

跟在大风身后的是一个青年,也可以说是一个少年,长相与大风相似,不过更为峻峭,少了一些大风的英武之气。他也是穿着一身银甲,手中空无一物,身后背着一具奇怪的弓箭。这弓丈长,弓臂有大汉手腕那么粗,弓弦是绞在一起的红、黄、黑三色线,每根也有指头那么粗,这弓若是没有千斤之力,恐怕是拉不开的,不知这少年背着这奇怪的弓箭做什么。

“震天弓!”

夜归天见着这弓,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说他不怕,那是假的,只不过他很好地掩饰了他心中的震撼。一日之间,得见神州大陆两大名弓,而且都是掌握在敌军手中,若是两军对阵,恐怕己方大将是要小心了。

他看了看一身火红盔甲的常羽冠,心中有些担忧。常羽冠的甲衣已经是千锤百炼的寒铁打造,但恐怕也经不起这两大名弓的冲击。看来有必要要皇帝打开皇宫密藏,取出那些开国前辈用的二十八宿战凯甲衣了。

这边不提夜归天的心理变化,再说胡兵这边骑白马的人。

跟在大风身后的青年就是北胡的国主苍穹。苍穹是个神秘的人,在他当国主之前,没人知道他是谁,可是在他父亲死后,他联合大风一举击杀了他的四个哥哥,成为了北胡的新国主,并且在一年的时间里东征西讨,将各地的反叛势力一一镇压,若说还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没有控制住左右两路军的军帅,他的叔伯斡达汗和铁穆尔汗了。

苍穹身边是一个全身都罩在白袍里的女人,只能看到两只亮灼的眼睛,连带着缰绳的双手都套着手套。这是谁呢?

夜归天拍马到了阵前,将佩刀放回刀鞘中,暗中扣紧了“血饮”,对大风举手致敬。

大风将“狂浪”在得胜钩上挂好,也向夜归天拱手致敬。

“来者可是军帅大风?夜归天在此恭候多时了。”

“哈哈哈哈,开战以来第一仗败在‘无敌龙将’之手,也算不冤枉了。”大风的声音清韵悦耳,却透着一股自发的豪迈气概。

“呵呵,‘无敌大将’的称号应该是送给大风军帅的吧,人家可是都称呼夜某‘流氓将军’的。”

“夜将军谦虚了,趁我军立足未稳予以迎头重击,先捉小将,后拿先锋,带着千把白人面对我十万大军面不改色、谈笑自若,这种气魄岂是‘流氓将军’能拥有的?”

“大风军帅用兵如神,四十万大军如风卷残云,瞬间席卷我龙国大地,半月之间攻占我北方一半土地,何之不谓‘无敌大将’?只是夜某不知军帅此次入侵我国,所求为何?”

夜归天一直拉着大风在交谈,却没有理北胡的国主苍穹,这其实是一种心理战术。所谓“主少国疑”,苍穹能当上国主,完全是大风的功劳,若是能趁机离间他们君臣,则可能不战而屈人之兵。即便不能,在苍穹的心中埋下一颗种子,对夜归天来说,也是一种成功。

听夜归天问北胡入侵的理由,大风不由得仰天长笑:“夜将军,中原大地地大物博,物产丰饶,天下谁不想据为己有?然龙国占据此地已经七千余年,未尝为人所夺。百年以来,我大胡连遭旱灾,民众四处迁徙,苦不堪言,早先向你龙国借河套之地,却被你国拒绝,为我大胡民众谋得牧马之地,才有今日攻占之举。”

夜归天闻言摇头笑道:“军帅谬矣!自五龙聚合,中原一统以来,历五千年,我龙国占据中原沃土未曾改变。而你等游牧民族却换了数十批之众,由匈奴、鲜卑、突厥、蒙古等等直至今日的大荒北胡,我国如山川屹立不倒,国富民强,你等游牧民族却时而强盛时而败亡,若是被你等占据了中原大地,岂不是时常乱国,民不聊生?”

大风笑道:“是与不是,夺了才知。如果你龙国无力守护疆土,为我大胡所夺又有什么话好说?”

夜归天闻言,忽然大怒道:“原以为军帅是通明事理之人,夜某才费口舌,军帅既然如此说,那夜某就不奉陪了!”
说着,夜归天拨转马头,打马而去。

大风闻言先是一愣,他没想到夜归天会忽然发怒,见夜归天打马而去,才明白这是夜归天的退兵之计。大风笑了笑,夜归天真是个狐狸,若非他看透了夜归天的心事,恐怕还真的被他糊弄了过去。

“先锋将何在?”大风喝道。

“军帅!”旁边四五十员大将齐齐拱手。

“谁愿去取这敌酋的人头与我?”

“朱里赤愿往!”“阿得明愿往!”……讨战之声此起彼伏。

大风满意地点点头,眼望前方道:“蒙得江,你带本部人马去追击。记住,衔尾即可,少战便回。”

“遵命!”

一黑塔般大将手持铁棍,带着本部三千骑兵打马如飞去了。

大风下令扎营,然后带着亲军卫队护着国主苍穹往南慢悠悠追来。

“军帅,敌军四五千人马,蒙得江恐怕是回不来了。”苍穹说着,轻叹了口气,折了员大将倒不打紧,只是折损了三千精兵有些可惜。

“呵呵,国主莫要可惜,他乃蛮部落久不服国主管辖,今日能借敌军手削了他部精壮男子,对国主是有益无害。国主聪明盖世,只是心肠还不够硬,须知这世上,容不得好心肠的人啊!”说着,大风伸手摸了摸额头的伤疤,若有所思。

夜归天的队伍已经到了逐鹿原,远远的看见智胜的两门小炮架在那里,煞是可爱。

杨公时的三千骑兵埋伏在一个小山丘下,只等着夜归天一过,好拦腰截住追兵。

见追击夜归天的骑兵已经进了火炮的射程,智胜赶忙叫炮手点炮。

这种火炮每炮一柱香只能打一炮,所以两名炮手瞄准了胡人骑兵的中部,点燃了引信,把两枚圆溜溜的炮弹狠狠地砸了过去。

“嘭”的一声,一个炮弹砸了过来,爆炸开来,扬起一片尘土。这火炮放的是实心弹,杀伤力有限,饶是如此,仍是惊起了北胡追击骑兵的不少战马。

杨公时让过夜归天的队伍,斜刺里冲了出来,立时将北胡的追兵冲成两段,而夜归天率领一千“假面骑士”又掉头重新冲杀了回来,与杨公时合力围杀追的最急的骑兵。

一片刀光血影,瞬间几百人落下马来。杨公时手中的“裂甲枪”威力无穷,挡之者死,碰之者亡,胡人的先锋将官蒙得江一个照面就被他戳了个透明大窟窿。

夜归天与杨公时冲到一起,杨公时扬枪庆贺,两人仰天哈哈大笑。

见追击的骑兵已经溃逃,夜归天举起右臂,招呼一声:“儿郎们,收兵回营拉!”说着,调转马头,全速奔向北府。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