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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年知几时-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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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起鸡皮疙瘩,因为我知道他说的是真心话。陈默从来不在我面前掩饰他对陆与江的感情,他甚至比我还要早认识陆与江,可惜陆与江的性取向太正常了,所以陈默一腔痴情,尽付沟渠。
  我一点也不歧视陈默,爱一个人有什么错,哪怕不小心爱上一个同性,那也是因为命运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而己。
  没功夫和陈默执手相看泪眼长吁短叹,因为上班时间要到了,我跳起来梳头洗脸刷牙,然后撒丫子就出门了。
  早高峰的地铁,很容易把人挤成一块饼干。我上班的地方还挺高贵,是传说中的CBD,所以一下地铁只看到乌泱乌泱的人,各路商业精英西装革履行色匆匆,一派各奔前程欣欣向荣的大好景向。写字楼的电梯里也挤得跟粽子似的,好容易脱身出来,刷卡进公司,万幸没迟到。
  十点后是例行的八卦时间,因为那个时候大家已经把手头要紧的工作做完了而午餐又还遥遥无期,所以摸鱼开小差到茶水间喝咖啡各种小动作都在这个时候层出不穷。这不刚进茶水间,林心扉就拉着我,一脸的花痴模样:“叶景知,你有没有看到今天新来的技术总监?真的是好帅哦!”
  瞧她那点出息,只差要馋涎滴滴嗒,我和林心扉在公司号称“帝国双璧”,偌大两幢双子座写字楼,几百家公司在里面办公,哪层有新来的帅哥,哪家公司又招了青年才俊,我和她是了如指掌,如数家珍。平常没事的时候,我们也最爱交换情报,互通有无,曹彬源就是她耸恿我追的。曹彬源本来是陈默的同事,有次我和林心扉撞见他和陈默一起吃饭,我还以为他是陈默的新男朋友,所以肆无忌惮的把他搜刮了一番。没想到后来陈默一本正经告诉我,曹彬源只是他的普通朋友,这人只喜欢女人,而且还向他打听我的电话号码。
  林心扉知道后就啧啧称奇:“难得有个眉清目秀的看上你,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当时我跟陆与江离婚好几个月了,却不得不天天跟他在一个屋檐下冷战,一回家那冰冻三尺的气氛就冻得我直哆嗦,不回家又有帅哥约会,何乐不为?
  可惜刚和曹彬源进展得稍有眉目,就被陆与江那个混蛋给搅和了。
  我问林心扉:“不会又是金毛洋鬼子吧?”
  我和林心扉唯一的不同就是,她中外通吃,而我只喜闻乐见中国帅哥。
  “切!”林心扉对我嗤之以鼻:“瞧你这点品味!洋鬼子咋啦?你看隔壁公司那几个北欧帅哥,多么高大英俊……仪表堂堂……”
  我不敢告诉她我不待见洋鬼子是因为我英文太烂,尤其是口语,公司高层主管基本都是洋鬼子,偶尔给我打个电话我都恨不得用金山在线……
  不过林心扉还是把新来的技术总监夸得天上有,世间无,在短短几分钟内,我已经知道这位帅哥师出名门,名校海归,博士学位,一表人才,风度翩翩,最迷人还有一双桃花眼。
  “真是极品那!”最后林心扉击节赞叹。
  极品当然要眼见为实,毕竟耳听为虚。
  身为公司行政,俗称打杂,唯一的好处就是有大把理由可以去接近帅哥。
  所以我借送办公用品为由,施施然去敲新任技术总监的门。
  “请进。”
  声音不高不低,略带磁性。
  要知道极品的首要条件就是声音好听,
  所以我眉开眼笑,推开门准备好生欣赏极品帅哥,然后——我彻底呆若木鸡。
  他也呆若木鸡。
  最后,还是他首先恢复正常,所以说精英就是精英,非同凡响就是非同凡响。
  “景知,你怎么在这儿?”
  迟非凡的声音还是和许多年前一样,显得温和儒雅,我鼻子一酸,叫了声:“姐夫!”
  我只有一个姐姐,就是竟知。
  当年迟非凡和我姐姐是一个博导门下,迟非凡非常爱慕唯一的小师妹——就是我姐啦,所以挖空了心思追求她,我姐对他也有点好感。所以连我这个妹妹也跟着沾光,常常被他带出去吃喝玩乐,吃人嘴软拿人手软,我都以为大局已定,早改口叫他“姐夫”了,谁知半路里杀出来个陆与江。
  迟非凡当然争不赢陆与江那个混蛋,愤然出国,去读第二个博士学位了,
  一看到迟非凡,我就想起姐姐还在的那些好日子,怎能不觉得心酸?
  晚上的时候迟非凡请我吃大餐,是我当年最喜欢的鱼翅捞饭,他现在当总监了,那个薪水高得,所以我也就毫不客气了,吃得满嘴生香心满意足:“姐夫,还是你对我最好。”
  迟非凡只是望着我的吃相,微微笑。
  吃完饭后我陪他去逛他和我姐的母校,晚上的校园十分安静,林荫成道,我们走在路灯下,听得见自己沙沙的脚步声。
  天上没有月亮,路灯金澄澄的,有无数蛾子绕着路灯飞舞,让我总想起一部很老的电影,里面有首插曲叫《流光飞舞》。
  半冷半暖秋天,静静看着流光飞舞,那风中一片片红叶……时间过得这样快,当时我还是个小尾巴,跟在他和姐姐的后头,当着硕大的电灯炮。一转眼,已经物是人非。
  连我都觉得十分唏嘘,何况是他呢?
  上车的时候他说:“一直想来母校看一看,可是又近乡情怯,谢谢你今天陪我来。”
  迟非凡一贯就是这样,说话彬彬有礼,待人熨贴妥当,不知道姐姐当年哪根筋搭错了,非要淘汰他而选了陆与江。
  而且迟非凡开一部奥迪Q7,是我最喜欢的车,每次看汽车杂志我就垂涎它粗犷的线条,想像自己威风凛凛开着它冲锋在北五环上,一定很爽,可惜囊中羞涩,没想到迟非凡还与我有同好。不像陆与江,他倒是一个人就有三部车,不过除了奔驰就是悍马,俗得掉渣。
  结婚第二年我实在在家闷得慌,想让他给我买部小车子出去晃晃,还是在花前月下跟他绕着弯子说的呢,结果他把脸一冷,说:“家里有两个司机,你上哪儿去用得着自己开车?”
  从那以后我就很少开口找他要东西,我剩下的自尊心已经不多了,只好省着点用。
  迟非凡看着我在车里东摸西摸,一幅垂涎欲滴的表情,于是问我:“要不要开着试试?”
  “啊?”我嗫嚅:“我没带驾照……”
  迟非凡还是眉头微挑,嘴角含笑,仿佛当年纵容我大吃快餐垃圾食品的样子:“偶尔小小的犯法,是种快乐!”
  好久没开过车了,摸着方向盘我就觉得全身血液沸腾,Q7啊,银色的Q7,在夜色中仿佛一只跃跃欲试的银豹,在引擎的低鸣声中我冲进滚滚的车流,加速,换档,超车,并线……
  风呼呼的从车窗外刮过,我没有看时速表,也不知道自己开到多快,只知道一部部车被我超越,前方的路越来越明亮,在路灯下就像条橙色的带子,让人热血喷薄,向前,向前,向前……
  我们在环线上绕了整整一圈,夜深人静,车流稀少,而我开心得想要尖叫。
  真是快乐!这种风驰电掣的感觉,抛开了一切烦恼,就像整个人轻松的沐浴在夜风中,换档换到手软,好久没这样累过了,可是从心到身,都有一种愉悦的快感。
  最后他开着车送我回家去,我把陈默的地址告诉他,他问我:“你一个人住?”
  我很高兴告诉他:“跟朋友一起,挺好一姐们儿。”
  话也没说错,我和陈默,从来是姐妹情深。
  “还没有交男朋友啊?你姐姐如果知道的话,一定会替你担心的。”
  我笑不出来了,觉得心里发涩,如果姐姐知道我做的那些事情,她一定会气得从地底下跳起来,跟我断绝关系的吧?
  我就是这样卑鄙、无耻、自私的人。
  车子停在陈默楼下,我下车跟迟非凡道别,但他很有风度的要送我上楼,我觉得太晚了,怕陈默出来开门会把迟非凡吓一跳,所以婉言谢绝,正在我们互相客气的时候,花坛边的阴影里,忽然有小小的一芒红星,弹落出来。
  是烟头,就像朵流星,转瞬即逝,落入小区精巧的熊猫型垃圾箱里,我忽然有第六感似的,睁大了眼睛。
  陆与江。
  他大半个人仍旧隐在阴影里,可是化成灰我也认得出来他,何况还能看见他的半张脸。
  我突然手足发凉,胸口发紧。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在这里,但我很清楚知道他绝不会是好意在这里等我。
  果然,他慢慢从阴影中踱了出来,迟非凡也看到他了,一时没有认出是谁,所以有点莫明其妙,回头看了我一眼。
  我想我一定站在那里跟木头似的,样子一定很难看。
  “迟先生。”陆与江整个人渐渐踱入路灯晕黄的光线中,倒显得很客气:“原来你回国了。”
  迟非凡不卑不亢:“陆先生,好久不见。”
  为什么我觉得四周气温急剧下降杀气腾腾秋意萧萧,明明如今还是盛夏啊?
  果然是情敌相见,格外眼红。
  我只觉得心里很难过,连姐姐都已经不在了,还有什么意思呢?
  我脑中飞转,要不要打电话给陈默让他先下楼来救我?
  就让这对旧情敌去拿刀互砍吧!拼个你死我活好了……
  不过陈默如果下来,一看到陆与江,说不定重色轻友,立马把救我的事忘诸脑后。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看到陆与江回头冲我一笑。
  我心中突然警铃大作,这混蛋鲜少给我好颜色看,更甭提笑了。结婚三年我就没看到他笑过几回,今天这一笑,一定大有文章。
  果然,我看他转过头去,听到他清清楚楚的说:“迟先生,还是得谢谢你,谢谢你送我前妻回来。”
  我倒抽一口凉气。
  “前妻?”素来温文尔雅的迟非凡,突然咬牙切齿,连眼睛都红了。
  “你怎么对得起她?”迟非凡咆哮着朝陆与江冲过去,狠狠就挥出一拳:“你怎么对得起!”
  我万万没想到他会这么生气,陆与江估计也没想到他会突然出手,竟然结结实实挨了一拳。挨了这一下之后,这混蛋二十几年的散打可没有白学,不等迟非凡第二拳挥到,已经扣住迟非凡的手腕用力向右一折。迟非凡还想跟他扭打,哪是他的对手,三招两式之后就只能挨打没有还手之力了。
  这混蛋竟然如此欺人!
  3
  我死活拉不开他,一拉他就把我甩到一边去了,实力相差太远,眼看陆与江又是狠狠一拳,我眼一闭就扑上去,以小燕子护住紫薇的大义凛然,张开双臂仰面大叫:“住手!你要再打,就先打死我好了!”
  小心翼翼的睁开眼睛,正好看到他的拳头堪堪离我的鼻尖还有不到三公分,说停就停,果然是高手。
  就在这时我才发现,原来刚才迟非凡一拳把他眼眶都打青了,竟然成了半只熊猫眼。
  平常他的样子实在是道貌岸然,骤然看到他变成熊猫眼,真是太滑稽了,我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
  跟他打了这么多年的架,从来没碰到过他半根头发,每次都是我输得一塌糊涂,今天迟非凡终于替我出了一口恶气。
  他看着我,终于慢慢垂下拳头,可是狠狠看着我。
  我向来比他更凶,恶狠狠瞪回去。
  大约有两秒钟,我觉得陆与江没准会朝我扔飞刀,嗖嗖地把我戳成千窟万洞。
  幸好他手边没飞刀,所以他只是恶狠狠的看着我一会儿,然后转身走了。
  我没理会他,忙着去扶迟非凡,他倒真是鼻青脸肿了,我埋怨他:“你干嘛跟他动手啊,咱们两个加起来也打不赢他。”
  迟非凡还在流鼻血,仰着脸瓮声瓮气的答:“我生气!”
  我知道迟非凡生气,但我不知道他生哪门子气,结果弄成这样。
  陈默给我们开门的时候,直吓得小脸煞白:“哎哟,这是怎么了?”
  我没好气告诉他:“我们又被打劫了。”
  “哎哟,真是……”
  我挥手叫陈默去煮几个鸡蛋,然后翻出碘酒棉签帮迟非凡处理伤口。
  干这个我很内行,想当年在附中的时候,我就打遍天下无敌手,哪能不负点小伤。轻伤不下火线,重伤才去医院,多少伤口都是自己拾掇的啊,如今脸上没留下几道疤,还真是万幸。
  最后白水煮蛋熟了,我晾凉了些,交给迟非凡:“自己在疼的地方滚一滚。”
  迟非凡鼻子里塞着药棉,一边用鸡蛋滚着脸上的淤青,一边审我:“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迟疑了一下,终于竹筒倒豆子,源源本本把这么多年的经历对他讲了一遍。
  不外就是姐姐死后我拼死拼活终于考上研究生,结果研一就结婚,然后现在又离婚,最后净身出户。
  讲到伤心的地方,陈默还在一旁陪我默默流泪。
  唉,真是失败的人生。
  迟非凡很沉默的听着,最后只是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发。
  姐姐还在的时候,也经常这样摸我的头发,笑话我是傻孩子。
  可是姐姐不在了,我果然是傻到家了,才会去干那样的蠢事。
  不过惨淡的人生,讲出来多少舒服一点。
  送走迟非凡,安慰一下同情我的陈默,然后倒头大睡。
  第二天爬起来,又是一条好汉。
  活着,就得活出个人模狗样来。
  所以我意气风发挤地铁,意气风发挤电梯,意气风发刷卡,意气风发朝自己的座位走去……
  咦!
  桌子上面放着的可疑生物是什么?定晴一看不由觉得五雷轰顶,竟然是一大篷香喷喷娇滴滴吹弹可破甚至还带着露珠的……
  玫瑰!
  没吃过猪肉还见过猪跑,虽然没收过玫瑰,但我还当过阔太太。有阵子陆与江打发我去学插花,我没学出个啥名堂来,倒是花店天天往家里送花材,所以我知道数这种玫瑰最贵,一支够我如今吃顿饭了。
  谁这么大手笔,一送送了这么大一束,心疼死我了,不知道能不能退回去折现。
  不会是送错了吧?
  今天又不是愚人节。
  看着左右邻座三姑六婆的八卦表情,我拿起花里的卡片就大声念:“景知:不快乐的事情请忘记,将来的快乐,由我向你保证。”后面是个略显眼熟的英文签名:“Fred。C”
  Fred。C?
  我的番文素来很烂,磕磕巴巴念了三遍,才反应过来Fred。C不就是迟非凡?
  我再次五雷轰顶。
  毫无疑问,今日本写字楼最轰动的八卦话题是:著名精英技术总监Fred。C,突然向毫不起眼的公司行政路人甲叶景知发动了玫瑰攻势。
  我不知道迟非凡在玩什么,我采取驼鸟政策,老老实实把头埋在沙子里,不听不闻不看,就像那束玫瑰花从来没有出现过,就像周围那些窃窃私语和异样的眼神不存在。连林心扉都几次有意无意逛到我座位前来,对我欲语又止。而我眼观鼻鼻观心,以从来没有过的虔诚态度工作,把所有的文件重新整理了一遍,把所有该发的通知发下去,该清的库存清清楚,把采购单核对了一遍,甚至还破天荒地自己动手把电脑杀了毒清理了磁盘碎片。
  好容易熬到下班,拎着包我嗖一声,就撒丫子跑了。
  我忘了一件事,如果说我是孙悟空,那么迟非凡和陆与江一样,是属于如来佛那个档次的。
  最后我被迟非凡拦在公司楼下,众目睽睽之下问我:“坐我的车吧,你不是很喜欢这款车,今天也让给你来开好了。”
  同事们正在陆续下班,谁也没有回头看我们,但我明明觉得空气正在诡异的扭曲,好可怕的磁场。
  我大声说:“我没带驾照。”
  “那就还是我来开吧。”他很自然拖起我的手,就像牵着个小朋友:“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吃饭。”
  我的妈呀,这也太诡异了。
  所以虽然迟非凡把我拉到了一个特有情调特豪华的地儿,我也坐立不安,食不知味。
  而他熟练的操作刀叉,吃得津津有味。
  他鼻梁上的伤口还贴着创可贴,不是不滑稽,可我笑不出来,我叹了口气,把那份贵得吓死人的牛扒都推到一边去了。
  “姐夫,你到底想干嘛?”
  “嘘!”他竖起食指:“以后不要叫我姐夫,没想到陆与江这么混球,所以以后还是由我来照顾你吧。”
  我又变得磕磕巴巴:“可是……姐姐她……”
  本来我想说的是我姐姐才死了几年,你怎么能这样?可是想到我干的那些不要脸的事,我还是闭上了嘴。
  他岔开话:“难道你不喜欢我?”
  “喜欢是喜欢……可又不是那种喜欢……”
  他打断我:“喜欢就行了,放心吧,我会好好照顾你,让你觉得开心。”
  可是我现在一点也不开心。
  唉,人心易变。
  原来我只是觉得陆与江真是居心叵测,难以琢磨,现在看来,迟非凡我一样琢磨不出他到底在想什么。
  不管了,我将心一横,告诉迟非凡:“姐夫,我一直将你当作是自己的哥哥,姐姐不在了,你又一直在国外,我想你大约对我有一点儿移情作用,可是我们真的不合适,我也接受不了。”
  “没关系。”他温和的微笑,鼓励似的拍了拍我的手:“我知道你一时接受不了,我会让你慢慢接受的。给我一点时间,我会让你看见……”
  我又觉得头疼了,这是什么世界啊……
  简直是……太让人无力了。
  迟非凡说到做到,他不再轰轰烈烈的送玫瑰,可是每天早晨,我的桌子上永远有小小的礼物,有时候是勿忘我,有时候是巧克力,有时候是一张卡片,有时候甚至是一盆小小的仙人掌。
  一下班,他就约我吃饭打球看电影,非常非常标准的追求模式。
  公司的一堆同事先是惊掉了下巴,然后,就视若寻常。
  一件意外的事情如果成了常态,那就不叫意外了。
  一位技术总监,摆明了是认真要追求一位公司行政,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就是OFFICE恋情么?只要不妨碍工作,从大老板到打扫卫生的欧巴桑,谁不会睁只眼闭只眼?
  我就在这样日复一日的驼鸟中,发现自己身陷人民攻势的海洋。
  公司上上下下都已经默认了迟非凡对我的追求,下班进电梯都有人特意让开位置,好让他跟我站在一起。迟非凡的秘书也对我青眼有加,偶尔还在吃饭的时候,有意无意向我解释,迟总监最近天天加班开会,所以很累很忙,说不定心情不是特别好云云……
  靠!
  老子又不是劳军。
  就在这样悲壮、抑郁、不知所云的气氛中,日子一天一天过去。
  唯一可喜的是,我终于找着合适的房子,可以搬家了。
  等到要签租赁合同的时候,我才突然发现,户口本忘在别墅没有带出来。
  结婚的时候我的户口还在学校,就从集体户直接迁到陆与江的户口簿上,离婚后就忘了迁出来。
  房东不干,死活非要我出示本地户口。
  没办法,回去拿吧。
  我特意挑了个良辰吉时——星期六早晨八点,这时间陆与江风雨无阻会去打网球,所以肯定不会在家里。
  本来没有门卡了,我还怕进不了大门,谁知道刚从出租车上下来,就碰到了邻居李太太,开着部火红的小跑车正打算进小区大门,看到我后特意停车跟我打招呼:“呀,陆太太,今天没有让司机接你啊?”
  这位李太太就住我们隔壁一幢,她先生也是生意人。有次圣诞他们家开PARTY,还专门请过陆与江先生及夫人,所以我认识她。这里是所谓豪华别墅区,全私家花园独幢。邻居们偶尔出来遛狗,才能见着一面。因为没有养狗,所以我在这儿住了三年,认识的邻居一巴掌都数得完。李太太倒是十分热情,招呼我上车:“来,我载你进去,省得你还要走路。”
  没想到这么顺当。
  到了门口谢过李太太,下车后我就开始琢磨,这密码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进去呢?
  书房的落地窗开着,白色的窗纱被晨风吹得飘飘拂拂,仿佛有一只巨大的手,温柔的抚摸着它们。我还没这么认真的端详过这幢房子,虽然一住几年,可是看起来竟然是这样陌生。
  我把外套脱下来,既然真的无路可走,怎么办,爬呗!
  我知道小区里全是探头,一爬露台肯定会被保安发现,不过趁着他们还以为我是业主,就算爬爬自家的别墅,也会被认为是心血来潮的突发异想吧。
  我顺利的翻进了书房的阳台,落地的时候舒了一口气。书房门很幸运没有被反锁,走廊里静悄悄的,寂然无声。
  陆与江先生,你的防盗意识,真的很差哦……
  不过小区围墙高耸,电网探头24小时监控,不仅有保安,甚至还有警犬非常尽忠职守的巡逻……所以我原来在家的时候,也总是忘记锁通往阳台的那些门。
  客卧里果然空无一人,看来陆与江果然打球去了。我于是放心大胆的翻箱倒柜,没想到找了一身大汗,就是没找着户口本。
  奇怪,户口本到哪儿去了?
  家里的重要证件还有钱,都是陆与江负责保管,我知道床头柜抽屉里永远有一沓现金,原来是给我零花用的,每次拿完了他都会再放进去,其实他对这些小钱并不在乎,因为离婚后我有次手头实在转不开,还偷偷在抽屉里拿过一千块,后来发了工资才放回去,他也没发觉,可是我从来没问过他户口本放在哪里。
  我挫败的坐在地毯上,总不至于来一趟空手而归吧?
  没关系,还有主卧。
  打起精神蹑手蹑脚穿过走廊,轻轻推开主卧的门。
  窗帘没拉开,屋子里暗沉沉的,过了好几秒钟我的眼睛才适应室内的光线。
  这一下我惊得叫起来:“啊!”
  床上有人!
  陆与江!
  他……他……他竟然还在这里睡觉!
  我忘了我若搬走了,他肯定会搬回主卧的,可是他不是应该去打球了吗?
  定晴细看,还好还好,床上只有他一个人。
  可是我那一声尖叫已经把他惊醒了,他睁开眼睛看了看我。
  我呆若木石。本以为他会怒气冲冲质问我怎么进来的,没想到他只是微微瞥了我一眼,然后又闭了上眼睛。
  为什么猛虎突然变成病猫?
  我小心的靠近床前,试探着叫了声他的名字,结果他只哼了一声,像是没睡醒的样子,我大着胆子磨蹭上前,谁知他突然伸手抓住我的手腕,吓得我只差魂飞魄散。
  他的掌心烫得吓人,我摸了摸他的额头,也烫得吓人,原来他在发高烧。
  怪不得他没去打球,怪不得日上三竿了他还在睡觉,原来是猛虎真的变成病猫了。
  在我印象里,陆与江就从来没病过。
  每到春秋流行感冒的时候,我总是第一拨被传染上,哪怕成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最后还是在家揪着面纸吃着感冒药咳嗽着,最后说不定还得被迫去看医生挂抗生素。而陆与江似乎永远被细菌绝缘似的,连个喷嚏都没见他打过。在我心目中,他简直是变形金钢里的威震天,永远不老,不病,不死,无懈可击的终极BOSS大反派,十个叶景知加起来也斗不过他。
  没想到他还会有今天。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伟人说得太对了!
  我邪恶的想灌他喝盐水给他吃黄连让他拉肚子,趁他病,要他命!
  算了,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离婚了,咱也不能做这种心狠手辣的事对不对?
  “喂!”我问他:“你把户口本放哪儿了?”
  他没回答我,眼皮似乎动了动,继续睡。
  这家伙!
  4
  看来不来点刑讯逼供是不行了。
  我慢条斯理的把袖子卷起来,握起拳头,在他面前晃了晃:“说!你把户口本放哪儿了?不然我揍你了!哼!平常我打不过你,现在我还打不过你?”
  欺负病人乃快乐之本,哦也!
  他终于睁开眼睛,又看了看我,大约因为发烧时间太长,他的双颊有一种不正常的绯红,看起来粉嘟嘟好可爱。没想到陆与江还能跟可爱这个词沾边儿,他的声音有点发哑,嘀咕:“好吵……”
  “户口本在哪儿……”没等我这句话问完,他忽然用力把我拉过去了,这下好了,我被他牢牢抱在怀里,背后就像贴了个大火炉,隔着衣服都觉得滚烫滚烫。正待要挣扎,他却把我抱得更紧了,热呼呼的呼吸就喷在我耳朵边上:“今天不上班,陪我再睡一会儿……”
  果真烧糊涂了,还知道今天不上班……我忽然有点伤感,大约是想起刚结婚那会儿,那大约是我们唯一的好日子,尤其是双休的时候,有时候早晨半梦半醒要去上洗手间,他总是拖着我不让我起床,甚至会跟我起腻:“今天不上班,陪我再睡一会儿。”
  再难堪的婚姻,都曾有过幸福的刹那。
  或者说,我对生活的奢望不高,有一点点甜,就觉得可以回忆很久很久。
  真令人伤感啊,等我心里充满了回忆的柔情,慢慢回过头看他的时候,他却已经把下巴搁在我肩膀上,睡着了。
  过了十分钟我就受不了了,因为他实在是烧得太厉害了,贴在我身上就像一块通红的砖,我都觉得受不了了,他怎么扛得住?
  我爬起来找药箱,十分愤怒的发现他一颗药都没吃,起码没吃家里的药。
  开水也没有,陆与江是享受的祖宗,从来不喝乱七八糟的水,都是专门的饮用泉水然后烧开。
  家里的工人是每天中午来,因为他基本不在家吃饭,所以工人只是负责收拾清洁。看来从昨天晚上他就开始发烧了,他是打算病死在床上吗?我给他量了量体温,乖乖,差一点就40度了,怪不得烧成了纸老虎。
  “喂!”我想把他摇醒:“起来!陆与江,起来去医院!”
  他哼哼唧唧,最后才听懂他哼哼的是“我不去。”
  我大怒。
  不管你是病猫还是纸老虎,反正现在我可以收拾你。
  我一把就把被子给掀了,然后扯他的睡衣,他还知道问我:“脱我衣服干嘛?”
  “干嘛?”我冲他一笑,用小言特有的形容词,那就是笑得——邪!肆!魅!惑!
  然后就冲他嚷嚷:“我都看过多少次了,我还能干嘛?”
  虽然有机会看过很多次了,我还是要说,纸老虎的身材真是挺不错的,是我见过脱光光后身材最好的男人。
  不过脱光光的男人我也只见过这一个,所以也做不得准。
  我一边满脑子桃花邪念,一边给他换衣服。然后给他穿袜子穿鞋,还去拧了个热毛巾来给他擦了脸。
  幸好他还会自己走路,不过要我搀着点。
  把他弄上车,我折腾出一身大汗,系好安全带,开车去医院。
  当我驾驶着他那部俗得掉渣的黑色大奔,飞驰在北四环的时候,我在心里琢磨,我干嘛要多管闲事,送他去医院呢?
  当然不是因为余情未了,而是因为我以前干过的坏事太多,死后怕要下地狱,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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