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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综]人生赢家-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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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笑道:“这件事么,到时候陛下就知道了。”
皇帝冷哼一声,“既然你这么胸有成竹,可别到时候还叫朕替你收拾烂摊子。”
“知道了。”奶爸。
……
在继《陆小凤历险记——大金鹏王案》后,《江湖日报》又新连载了《陆小凤历险记——绣花大盗案》。
“四条眉毛”陆小凤的威风再上一层楼,可被他踩着的六扇门总捕头金九龄,脸色就不那么好看了。
原本因为这两个月缉拿为祸犯案的江湖草莽,六扇门忙的焦头烂额,可非但没得到皇帝的褒奖,偏又因为绣花大盗一事,被皇帝训斥了一番,一时间里子面子全没了。
本来,这种江湖事哪里会直达天听,都是那该死的《江湖日报》!
金九龄狠狠捶了下桌子,怒道:“到底是何方神圣跟我金九龄这般过不去!”
“岂止是跟总捕头过不去,简直是跟咱们整个六扇门过不去,属下再让人去查,就不信他露不出狐狸尾巴来!”
“确实得好好查查,不知陆小凤那边进展怎么样了,总不能再让圣上对咱们六扇门继续失望。”
金九龄几句话就拱起了下属们对《江湖日报》的迁怒,纷纷扬言,就是把京城掘地八尺,也要把幕后老板找出来。
“啊嚏!”幕后老板打了个喷嚏,“谁在惦记本公子呢?难道是阿朱?”
身后的石头疑惑极了,阿朱是哪位姑娘?
林笙他们正走在一条很窄的巷子,巷子里很阴暗,地上还留着阴雨天后的泥泞,两旁有各式各样的店铺,门面也都很窄小,进进出出的好像都是些见不得人的人。
身穿青莲紫点白色花纹半袖长衣,头戴八宝珍珠簪缨冠的林笙,和这里显得格格不入。
等到了巷底,有一家很小的店铺,门口摆着的锅子里发出诱人的香气。
林笙拍手道:“就是这个香味。”
她完全不顾忌被油烟熏得发黑的桌椅,招呼石头坐下来,一起吃不但很香,颜色也很好看的肉羹。
店里的伙计爱理不理的。
肉羹味道鲜美极了,正吃着,小店里又进来两个人,原本就不大的小店显得更加拥挤了。
“青凰,怎么是你?”陆小凤一眼就看到了令小店蓬荜生辉的林笙,惊喜的叫出声。
“小凤兄,别来无恙?”林笙来这里,一来是为了北平城的美食,二来就是等陆小凤的。
跟在陆小凤后面进来的薛冰,一看到林笙脱俗的面容,顿时急红了眼,大声质问道:“她是谁?”
石头默默站在林笙前面,挡住了薛冰的视线。
陆小凤脸上的表情,就好像嘴里被人塞进了个酸橘子,皱巴巴的。
林笙好整以暇的看他们打情骂俏,没一会儿薛冰就被陆小凤哄的服帖了。
相互介绍后,陆小凤好奇的问:“青凰,你怎么会在这里?”
“慕名而来,”林笙指的是这家的肉羹,“小凤兄,薛姑娘,你们呢?”
陆小凤也没隐瞒,他们为了绣花大盗一案来找黑街蛇王的。陆小凤想进南王府打探消息,来找蛇王是为了南王府的地形图,蛇王手下有三千市井好汉,要打听一件事,很容易就有头绪。
只是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上官青凰,还有她那位武力在江湖上绝对能排的上号的家仆。
然后就发展成,他们一行四人去见蛇王。
蛇王的屋子和外面窄小的街道完全是两个天地,屋子里的每样东西,都是价值不菲的精品。喝茶的杯子是,用整块白玉雕成的,装果物蜜饯的盘子,是波斯来的水晶盘,墙上挂的书画,其中有两幅是吴道子的人物,一幅是韩干的马。
薛冰本是出身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但却连她也从未看见过布置得如此华丽奢侈的屋子,正当她疑惑的时候,陆小凤已经上前,紧紧了握住了蛇王的手。
蛇王和陆小凤谈好了事,蛇王这才把注意力放在进屋后,被忽略却半点都不恼,正怡然自得研究墙上书画的上官青凰身上。
她一身奢华富贵气,还有对这样奢华摆设视之寻常的态度,都表明她不是普通人。“这位气质出众的公子是?”
“蛇王好眼力。”林笙笑盈盈的说着,一时屋子众人都不知她这是好话还是在讽刺了,可对着她这么一张如玉的脸,即便说的孬话,谁又能忍心责备她呢,更何况她一双眼眸清澈,再真诚不过了。
“在下上官青凰,来找蛇王,乃是想和蛇王做一桩交易。”
蛇王大笑道:“我好多年没见到这么有冲劲的少年郎了。”
陆小凤也好奇极了,正要问清楚,林笙冲他说:“能不能让我和蛇王单独谈谈?”
陆小凤提起心来,见蛇王一点都不恼,才放心拉着薛冰出去了。
蛇王看林笙就像看个不懂事的熊孩子一样,可这样一位黑街大亨,即便年迈软弱得躺在铺着层虎皮的软榻上,气势也不容小觑。
林笙不以为意,慢条斯理得说道:“不知道女屠户、桃花蜂、五毒娘子、销/魂婆婆、熊姥姥的性命,可够做我交易的筹码了?”
蛇王大惊之下,直挺挺的坐起身来,看林笙的眼中带着不可思议,嘴唇哆嗦着问:“敢问阁下到底是何方神圣?”
女屠户、桃花蜂、五毒娘子、销/魂婆婆、熊姥姥不是五个人,而是一个人,乃是红鞋子组织的首领,公孙兰,人称公孙大娘。
她的心比蛇蝎还毒,手段比厉鬼还可怕。月圆之夜,只为了想杀人,就化作熊姥姥兜售带剧毒的糖炒栗子,死在糖炒栗子下的无辜百姓,不下百人。
单这一点,公孙大娘就死不足惜。
林笙回道:“不知蛇王可知道百晓生?”
“你竟是《江湖日报》的幕后老板不成?”蛇王问道。
林笙不答,算是默认了。
蛇王渐渐镇定下来,目光落在屋子里好似完全没有存在感的石头身上,“如果你说到做到,你想要什么都可以,即便是我这一条烂命。”
林笙摇头,笑道:“我这人连只鸡都没杀过,杀人就太过了,再说我要您的命做什么呢。放心,我要您做的不是坏事恶事,那可不符合我们《江湖日报》的宗旨。”
蛇王:“……”是谁信誓旦旦要公孙大娘的命的。
等陆小凤再进来时,蛇王已经亲热的“贤侄贤侄”的叫着林笙了,送他们走时,还把墙上挂着的两幅吴道子的画,大方的送给了林笙。
陆小凤忍了又忍,等走出了黑街,终于忍不住了,“青凰,你和蛇王究竟是……”
江岸边的风,永远是清凉的,吹在脸上,清爽极了。
林笙想了想,回答道:“我们大抵是一见如故吧。”
陆小凤:“……”
第4章 明朝第一侦探⑷
等公孙大娘的死讯,通过《江湖日报》传来,曾经受害人的家属大快人心,群情激奋时,林笙正被护送回京。
在那城里,林笙的生活正经有一番波澜,其中遭遇金九龄追杀一事最刺激。
本来林笙觉得她挺无辜的,觉得金九龄来杀她是秉着“宁可错杀不可放过”的原则,谁让她和陆小凤一起从黑街里出来呢。
不过天外有天,林笙身边跟着的暗卫都不是吃素的,所以金九龄只能含恨而逃了。
现在,想来公孙大娘的横死,绝对让金九龄气的跳脚吧。
本来林笙还想留下来,看红鞋子组织的覆灭呢。她很负责任的在《江湖日报》上,留下了红鞋子组织老巢的详细地址呢。
可,天大地大皇帝最大。
林笙百无聊赖的坐在马车上,无聊的拿着蛇王送的一匣各色珍珠当弹珠玩,顺带调戏下石头小哥儿。
“石头,我问你,你从这些事情中都学到了什么?”
石头想了想,认真的说:“不忘本心。”
林笙一愣,喃喃着重复这四个字,然后笑了,对石头说:“希望你能够一直这么想。”
石头疑惑的看她,林笙冲他调皮的眨眨眼,“本来我想告诉你的是,越是好看的女人越会骗人呢。”
面对石头懵懂的神情,林笙有种教坏小处男的恶感,说:“其实这句话是别的女人说的。”
石头暗暗记住了这句话,别的女人,难道是林笙曾经提到过的阿朱姑娘吗?
皇帝等来了林笙,二话不说就让一个白胡子老头近前,给林笙诊脉。
林笙望向皇帝,难道他还没有放弃吗?
皇帝却没有和林笙说话的意思,他一直严肃着脸注视着白胡子老头,最终的结果再次让皇帝失望了,他面沉如水直接挥手让白胡子老头走了。
望着皇帝平静的面容,林笙觉得更像是暴风雨前的宁静,她垂下眼眸没心没肺的说:“我早说过,凡人的大夫又怎么能诊出上古神兽的脉呢。”
皇帝定定的看着林笙,那样的眼神让林笙觉得难以承受,她再退一步,得意洋洋的说:“此去收获颇丰,红鞋子组织的首领公孙兰伏诛,红鞋子组织被打击的七零八落,我想再掀不起什么风浪了。还有蛇王,我和他做了交易,给了我信物,日后应该会派上大用……”
“闭嘴!朕叫你闭嘴!”皇帝怒吼,攥住了林笙的手腕,“你以为朕在意这些吗?你知不知道——”
“陛下,我还能再活两个月。”林笙喉咙发紧,面对着真心实意关心着她的皇帝,她连假话都说不出口了。
良久之后,皇帝缓缓开口,“凤凰儿,朕险些又被你骗了。你先去歇着吧,朕还有奏折要批。”
说完也不理会林笙,皇帝快步出了侧殿。
林笙来不及掏帕子,用手捂住嘴,颜色不正常的血顺着手缝流了下来。
“怎么回事啊,今天明明还不到例行时间呢。”等如丧考妣的宫女服侍她清洁时,林笙满不在意的说着。
和皇帝的见面不欢而散,此后一个月,皇帝都没有再召林笙进宫,只是原本遣派在林笙身边的暗卫没有召回,就像是被刻意遗忘了一样。
林笙也没闲着,公孙兰虽然被诛,可并不代表事情就这么完了。
红鞋子组织这么多年横行霸道,劫富济贫,当然是劫别人的富济自己的贫,家底着实丰厚。这些金银用来赔偿那些无辜被害的平民百姓,也绰绰有余。这些事情,自然得组织人手去办。
《江湖日报》用了整整一个版块,来宣扬公孙兰以及红鞋子组织的其他成员,还有她们的斑斑恶迹。平民百姓拍手叫好,觉得大快人心。
至于江湖中人,墙倒众人推,曾经受红鞋子组织迫害的,现在都站了出来,共同弹劾和打压红鞋子组织。还有的则是因为嚣张跋扈的红鞋子组织一夕之间成了人喊人打的过街老鼠,而觉得兔死狐悲,唇亡齿寒。一时间,纷纷收敛起来,不敢做出头鸟。
这倒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六扇门的负担,他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绣花大盗一案,以及掘地三尺找出《江湖日报》幕后老板身上。
最近他们却莫名消停下来,并且对《江湖日报》讳莫如深,这使得世人更加觉得《江湖日报》的幕后老板,肯定是什么不能得罪的大人物。
林笙隐隐察觉到了,是谁插手了。
虽然六扇门频繁动作,让她有点烦不胜烦了,可若是没有这些‘委屈’,等到最后爆出来六扇门总捕头金九龄才是罪大恶极的绣花大盗,六扇门的脸面被啪啪打肿时,想转过身来求《江湖日报》,效果才更显著啊。
不过这样也好,林笙觉得有皇帝这座大靠山,那些不长眼的才不来再来招惹《江湖日报》。真是嘴硬心软啊。
林笙不经意间对石头说起这位大善人来,“虽然对方隐姓埋名,可他的善心却如日月光辉,如久旱后甘霖。我等无以为报,唯有每天上柱香,保佑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大善人长命百岁。”
“大善人”皇帝陛下却被林笙这番话气笑了,“隐姓埋名是这么用的吗?”
皇帝陛下早就消气了,只是拉不下脸来主动求和,一直等着林笙主动过来认个错,他就勉为其难的原谅她这一回儿。
可没想到林笙真就撒开不管了,当初眼巴巴投诚时的厚脸皮呢!
“朕在朝堂上殚精竭虑,她倒过的潇洒自在,小没良心的。”皇帝状似不经意的问起来,“她最近也交什么新朋友了?”
石头恭敬地回道:“公子一直在关注绣花大盗案的进展,和蛇王时有联系,其余的……公子常提起一位阿朱姑娘,臣并没有查到青楼楚馆有叫阿朱的姑娘。”
皇帝先因为“青楼楚馆”不悦得皱眉,旋即想到什么,脸色顿时奇怪起来。阿朱,这是什么不伦不类的称呼!虽然听起来,也怪亲昵的。
“咳咳,把这部分着重奏报给朕,退下吧。”
皇帝找到了台阶,正打算召林笙入宫,结果人家不领情,说还有正事要办,没空。
皇帝一气之下,自己出宫来找林笙了。
不等皇帝质问,林笙笑盈盈的说:“陛下曾金口玉言答应带我去怡情院的,不知道还算不算数啊?”
皇帝一噎,他身后跟着的魏子云面色涨红,对林笙怒目而视。
皇帝转眼用一副很遗憾的语气道:“当初凤凰儿是想去怡情院瞧那最红的头牌欧阳情吧,朕记得那欧阳情不是被凤凰儿打回原形,是那红鞋子的成员么。想想看,这怡情院竟是识人不清,这等妓院不去才好。”
林笙本来就是想劝皇帝回宫的,没有真的想去什么怡情院,可没想到皇帝太机智,一时林笙也哑口了。
皇帝嘴角翘起来,“皇宫里新进贡了一批西洋美酒,凤凰儿来陪朕一起品尝吧,就当朕给凤凰儿赔偿了,如何?”
魏子云等人下巴都要掉下来了,皇帝什么时候对别人这么低声下气过,他们看向林笙那炙热的目光,都要把她给烤化了。
林笙觉得在这种情况下,识时务才是俊杰,她一直都是俊杰来着。
皇宫里的美酒自然是上上等,葡萄美酒夜光杯,酒不醉人人自醉。
林笙觉得她喝醉了,傻乎乎的笑着:“啊,陛下你怎么变成三个了。”
皇帝凑到她脸庞,蛊惑得问道:“凤凰儿,告诉我,你当初是怎么活下来的?”
“呵呵,我,我和魔鬼做了个交易,然后,然后,咻——它就让我多活六个月啦啦啦——”
皇帝若有所思,等他还想问什么,无奈的发现林笙滑到象牙席上,呼吸绵长,醉得睡过去了。
皇帝怔怔得看了她半晌,才回正殿处理国事。
原本睡过去的林笙,埋起脸来睁开眼睛,眼神清明。
正殿里,御前太监轻手轻脚的进来禀告:“燕昭仪说新编了一套剑舞,想请陛下鉴赏。”
若说是旁的嫔妃,御前太监还得斟酌一番呢,可这位燕昭仪,可了不得。前些时日被皇后查出毒害同为九嫔的王充容,可皇上得知后,只是关了燕昭仪一个月的禁闭,这盛宠可见一斑。
“哦?”皇帝饶有兴味,时间比他想象的还要快呢。
林笙从榻上爬起来,宫女们轻手轻脚的过来服侍她梳洗。“陛下呢?”
宫女伶俐的回道:“燕昭仪新编了一套剑舞,想请陛下鉴赏。陛下说后宫各位主位娘娘,这些时日辛苦了,便一同去欣赏燕昭仪娘娘的剑舞呢。”
林笙才反应过来,这位燕昭仪说的是上官飞燕。睁眼说瞎话:“听起来,燕昭仪很有人缘呢。”
宫女灵巧的帮林笙整理好玉带,附和道:“可不呢,各宫娘娘都欣然前往,去给燕昭仪娘娘捧场呢。”
林笙与宫女和平常一般笑闹了两句,分给她们每人一颗龙眼大的珍珠,搜刮了几坛皇帝珍藏的美酒,慢悠悠的出宫去了,和以前许多次出入皇宫无二。
谁也没想到,这是她最后一次出入皇宫,出现在人前。从那以后,谁也没有再见过她,好像从来就没有这个人存在过一样。
第5章 明朝第一侦探⑸
“废物!”
南书房里空气里都凝固了,气氛压抑的吓人。当朝天子怒火腾腾的从龙椅上走下来,抬脚揣在了跪在地上的暗卫心窝儿。
暗卫闷哼一声,嘴角溢出猩红的血迹。
“全都是废物!好好的一个大活人,竟在你们的眼皮子底下不见了!朕养你们何用?”
皇帝大发雷霆,“还跪在这里做什么?去找人啊!颈上那颗东西暂且留着喘气。”
等南书房就剩下皇帝,他跌坐回龙椅上,恨恨道:“看来是朕对凤凰儿你太纵容了,等把你抓回来,朕定然要让人狠狠打你板子。”
距离林笙搜刮了皇帝珍藏的美酒出宫,只不过过了三个时辰,可人就不见了。暗卫们进宫请罪,皇帝暴怒,派出大批暗卫出去寻找林笙。
皇帝起初都不觉得林笙是一走了之了,他知道林笙对她一手办起来的《江湖日报》多上心!
想到这个,皇帝都忍不住磨牙,可不承认都没办法,《江湖日报》办的这么顺利,背后投入的财力、物力和人力,都是皇帝陛下资助的。
然而,派出去大批人马出去,被改组后青衣楼一百零八楼的人手被派了出去,蛇王也让他手下的三千条好汉散出去打听。
皇帝甚至屈尊去找了“四条眉毛”陆小凤和花家花满楼等人,那些林笙曾经和他提过的江湖人士,可他们一点都不知情。
时间一天天过去,可人就像是蒸发了一样,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找到。皇帝不得不承认,林笙是真的消失了,再也见不到了。
“凤凰儿,你真是无情。”皇帝一杯杯的灌着从西洋而来的美酒,“你给服侍你的宫女们珍珠,给跟着你的暗卫们安排了后路,甚至给才见过几面的陆小凤和花满楼离别的礼物,却吝啬的给朕给点念想。”
皇帝嫌弃的看着那几颗珍珠,“朕私库里的最次等的珍珠都比这个好几百倍。”
可皇帝却舍不得丢掉。
距离林笙离开的一个月之期越来越近了,皇帝在见过菩提寺的至真大和尚后,突然下令停止寻找,召回了所有的人马,人也恢复了正常,可近身伺候的皇帝的人却仍旧提心吊胆。
他们都见识到了,这一个月里,皇帝因为林笙的失踪,变得喜怒不定,飓风的漩涡从南书房扩张到整个皇宫,百官们比以前更殚精竭虑了。
他们暗暗期盼着皇帝别再执迷不悟了,振作起来,可突然之间皇帝就正常了,他正常的上朝,批改奏折,处理国事,可就是太正常了,才显得多不寻常。
但谁都不敢去捋虎须,但凡和上官丹凤相关的词汇,都成了南书房的禁词。
一月之期到了,也就是林笙曾经和皇帝说过的六个月期限,皇帝在朝堂上封了一位青凰公主,入皇家族谱,葬入皇陵,享祭享。
这不是让百官们疑惑的,而是皇帝说这位青凰公主,乃是他的女儿。
百官面面相觑,他们没听说后宫哪位娘娘诞下帝姬啊。可这一个月来,朝堂上的乌云密布,百官们也深有体会,大家都默契的没提什么反对的话。
毕竟只是封一位帝姬,还是已经没了的帝姬,许是后宫哪位娘娘没福气,诞下死婴,皇帝怜悯,才破例晋封的吧。一时有官员大呼皇帝慈父心怀,高高在上的皇帝陛下面目冷淡。
想起来那次林笙出门遇到陆小凤和花满楼,喝得烂醉,言语中提起家里管她甚严的爹爹,指的就是他吧。
多可笑啊,朕怎么会有个比朕只小几岁的女儿。可朕却愿意,为了让朕的凤凰儿死后没去处,认了这么个女儿。皇帝未再理会底下拍龙屁的百官,径自站起来,离开了。
“退朝——”太监尖利的声音在殿内回响,留下摸不着头脑的百官。
皇帝本不是嗜酒之人,相反,他平时很自律,从他还是太子的时候。
皇帝乃是天之骄子,出生时被封为太子,身在东宫时就颇有美名。后来也很顺利的登基,自登基后励精图治,海晏河清,乃是当代明君。
没想到,竟然在林笙身上载了这么大一个跟头。
南书房里弥荡着一股醇香的酒味儿,皇帝喝得几乎醉了。六个月前,林笙的投诚书凭空出现在他的御案上,他当时在想什么,他有点想不起来了,可当时对这么一个人好奇极了。
怎么,身为九五之尊难道就不能有觉得无聊的时候?
总之,皇帝白龙微服,去‘人约黄昏后’了。
想到初次见面,年轻的天子忍不住捂脸,那是他的黑历史来着。
也不能全怪他,谁让当时林笙实在是太……不像人了。
饶是作为一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帝皇,他当时都忍不住低头——林笙顺着他的目光主动走到暮光下——看到了她的影子,在林笙还没有开口说话前,他挑眉:“这是丹凤公主送给朕的见面礼吗?如此那朕就不客气的笑纳了。”
他嘴上这么说不假,可接下来对林笙的投诚,实实在在的鸡蛋挑骨头了一阵。对,他就是这么礼尚往来。
皇帝觉得那几个月的日子,多姿多彩极了。他见识到了和宫廷完全不同的武林,糟粕有,精华有。其实他后来对大金鹏王朝的财富,并没有像他表现出来的那么放在心上,尽管他热衷于给林笙出谋划策,怎么全身而退的把大金鹏王朝旧臣的财富收归己有。
把上官飞燕收到后宫,也是他的突发奇想。作为皇帝,他太清楚后宫诸人调/教人的手段了,上官飞燕这只活燕子空头扎进来,可有的享受了。
他们俩狼狈为奸,不,是珠联璧合,多么的默契呀。
皇帝又喝了一杯酒,他觉得他真的醉了,他怎么没觉得南书房以前有那么空旷呢?
……
“皇上,皇上!我要见皇上!”燕昭仪有着沉鱼落雁之美,此时面带焦急,更让人怜惜。
可惜,拦住她的内侍们都是铁石心肠,口中一边劝道:“昭仪娘娘,皇上正忙着国事。”一边将燕昭仪往外推,他们不想去踩皇帝的地雷,把自己炸的尸骨粉碎。
此时,大太监匆匆过来,“陛下宣昭仪觐见。”
燕昭仪眼里的得意一闪而过,声音甜蜜的说:“公公,这些个奴才并不知皇上的心意,公公可不许怪罪他们哦。”
大太监掩住眼里的鄙夷,垂首平板道:“自然,昭仪娘娘快请。”
燕昭仪下意识的扶了扶发髻上的串珠大凤钗,那是先前皇后代皇上赏赐下来的。
步履翩翩的进入南书房,按理说南书房这时候已经该亮如白昼了——燕昭仪曾经见识过那价值连城的夜明珠,在皇家却随处可见——可此时南书房比外面还昏暗,燕昭仪在心里鄙夷了一番那帮子卑贱的奴才,脸上却挂着完美的微笑,完美的行完礼后,她却径自跪了下来,就像是青天上的一朵白云出然飘落在人间。
“陛下……”燕昭仪再抬头时,眼圈已经红了,咬着嘴唇道:“陛下,敢问青凰公主可是臣妾挂念已久的堂姐?”
皇帝没说话。
燕昭仪还当皇帝是以前那些拜倒在她美貌之下的男人,眼睛里又涌出了泪光,楚楚可怜,“臣妾日日悔恨,当初被小人蒙蔽了心肠,陛下不知道,臣妾在得知堂姐还活着的时候,是多么的心花怒放……可现在……现在……”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她的眼泪终于忍不住,如珠串帮挂满了自己的脸。燕昭仪太知道自己最有效的武器是什么了,她的泪珠远比珍珠更珍贵。
可这一次,燕昭仪的眼泪就是白菜价,在皇帝看来一文不值。
更何况,她这一次触到了皇帝的逆鳞。
时年八月,荣冠后宫四个月的燕昭仪失宠,被打入冷宫,半月后,病死冷宫,一副薄棺,草草埋了了事。
……
绣花大盗一案落下帷幕,原来是六扇门总捕头金九龄知法犯法,又贼喊捉贼。好在“四条眉毛”陆小凤机智,戳破了金九龄的阴谋,金九龄伏法。
六扇门的名声大跌,临危受命的总捕头石燕山,找上了《江湖日报》,发表了六扇门的自我检讨书,请求民众再给六扇门一次纠正错误,更求上进的机会,一时间倒也挽回了一些岌岌可危的名声。
自此,六扇门成为了《江湖日报》的忠实拥垒。
陆小凤看完最新一期的《江湖日报》,喝了一杯酒。今日是青凰公主出殡的日子,作为皇家公主,陆小凤等江湖人自然不能亲往送殡,只能遥遥送一程。
“青凰实在是坏心,她送我的美酒太好喝了,让我最近喝别的酒都觉得没以前好喝了。”陆小凤虽然只和林笙见过几面,可不耽搁陆小凤认了这么一个神秘又颇有渊源的朋友。
花满楼闻着花香,林笙送了他在中原难得一见的花种,有两种已经发芽了。
陆小凤突然说:“皇帝是喜欢青凰的吧,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认了青凰做女儿。”
“大概只有他一个人才知道吧。”良久后,花满楼一如往常温柔的声音,飘散在充满着各种花香的空气中。
第6章 美国警察故事⑴
“天呐,我的上帝,你做了什么?!你这个魔鬼!”
林笙不理会歇斯里地的女人,把压在她身上的中年男人推开,猩热的血有一些溅到她脸上。林笙不由得伸出舌头舔了舔,味道不怎么好。
“闭嘴!”林笙冲尖叫的女人斥道,听到的却是软绵绵没多少威慑力的童音。
“你是魔鬼!魔鬼!”浓妆艳抹的女人畏缩着看着林笙手中的小刀,就在刚才林笙就是用这把小刀割开了中年男人的喉咙。
林笙看过去,女人顿时消了音。
林笙没多余的力气理会,这位她这具身体名义上的母亲,一个女支女。
她的目光落在已经死的不能再死的中年男人身上,一个恩客,一个有着恋童癖的衣冠禽兽。
林笙从他身上找到了钱包和手机,万幸的是,钱包里有一些钞票。
林笙找来一块还算干净的毛巾擦干净脸,对着镜子里稚嫩的脸举了个中指,拿着还沾着那人渣血的小刀出门了。
刚关上门,就听到里面女人的咒骂声。
林笙撇了撇嘴,对看着自己女儿被强/奸而无动于衷的女人,半点好感都没有。
不过林笙笃定女人不会做什么多余的事情,比如打电话找警察,说家里有具尸体什么的。
要问林笙怎么这么笃定,呵呵,这里可是混乱不堪,属于三不管的贫民窟啊。
林笙带着没擦干净的血走在寻找食物的路上,无视了那些藏在黑暗里的令人不舒服的打量,在路过一条小巷的时候,听到了响动,下意识的往里面望过去。
过了五分钟,撕咬结束了。
林笙朝胜利者,十来岁大的男孩子,打招呼,“饿吗?想吃东西吗?”
对视一分钟,对方吐了一口血后,恶狠狠的开口:“为什么?”
林笙歪歪头,恶意卖萌:“因为你赢了。”
愉快的达成协议后,两个人作伴走在寻找食物的路上。
贫民窟里的小酒吧,对他们这样的小家伙态度寻常,在林笙摇了摇捏在手中的美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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