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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的初恋-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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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凤有下落了吗?”
  一个动人的女生答到:“回少主,暂时还没有确切的消息,但是目前除了流云阁、落霞峰其他几大门派也都开始大张旗鼓的寻找。”
  额?少主?火凤?
  这个不是给我治病解毒用的吗?怎么当今武林除了我还有很多人中了冰魄之毒吗?
  我在谷里与世隔绝了几年这武林已被冰魄祸害至此?
  “继续打探,再在大燕多开几家陌上花开的分店,把我们的情报网络布的密集一些……”
  额?我究竟听到了什么?这个店子其实是特务机构?额,我会不会被灭口啊?
  “少主,您什么时候动身回秦?您的身份不宜在此就留啊!”
  啧啧啧,秦国奸细?
  这个大陆本来有大大小小三十二国,不过经过连年征战已是臣服的臣服,被吞并的吞并,现在仅剩下十国,不过其中只有三大强国而已,剩下的七个也迟早面临被吞并或灭国的结局。
  三国之中又以燕秦为大,陈国虽稍逊之,但是因为其掌握着西南方最富饶的土地,又有天然的险峻山脉作为屏障,所以这么多年征战下来燕秦竟也将之奈何不得。
  子墨每次来看我的时候都会给我讲很多事,关于认识的每个人的近况,最近一次子墨来看我是在半年前,当时子墨说燕君羽已在战场上年少成名,成了大燕最出色的王子,万民敬仰的战神,不过刚被册封为羽亲王就又被派去边疆镇守了。
  子墨说皇帝貌似不太待见燕君羽,虽然为大燕立下战功无数,十六岁以后就几乎没有被召回帝都呆上超过十日,而且居然是立了无德无能的燕君鸿做太子,让群臣哑然,也让大燕百姓无语。
  在我的记忆里对燕君羽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抱着我痛哭流涕的样子,如今他已是战场上威风无敌的战神,不知道看见我会不会还是一如当初呢?
  想到战争忽然觉得这个世界好乱,选择出谷会不会是种错误呢?
  哎,我钟爱多年的陌上花开啊,我以为老板应该是个风情万种琴棋书画皆通的美女,怎么好端端的这里就成了特务机构啊?
  大倒胃口呀!
  额,既然老板是秦国人,听起来貌似还是秦国很了不起的人物,那他该不会聪明到在点心里加白粉鸦片海洛因之类的来祸害大燕百姓吧?
  额呵呵呵,忽然自己也笑喷了,翻遍楚楚珍藏的医学典籍这个世界还没有这类毒品的存在呢!
  “少主,属下给您备马,陌上花开的事您就放心吧!”
  “嗯!”
  听到这里就没有然后了,也就是关门声走路声,我无趣的收回内力,躺下睡觉。
  什么江湖啊武林啊大燕啊大秦啊,此刻通通与我无关,难得不受冰魄折磨,这三年我还得好好享受健康呢!啊哈哈哈哈哈……
  这些年来只要不是遇到身体特别虚弱的时候我也鲜有做梦,更别说梦到我的女神时代了,这样也好,少了虐心的感觉多了自在。
  可是这样也不好,天知道其实我是个好奇宝宝,一切突然中断就方式是追剧或者追小说到了一半忽然没了下文,唉~
  

  ☆、第三十一章

  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好多年了终于又一次体会到不用赶早给楚楚做饭的快乐。
  赖床真是人生一大美事,神仙和游魂都没有太多的睡觉需求,这等美妙体验也是我当了人以后才感受到的。
  想当年混迹在学校,一个宿舍的姑娘都爱极了这项娱乐活动,每逢周末总是集体在宿舍躺尸。
  要是谁躺不住了或者饿得受不了了那剩下的几个必定是立马翻身叮嘱“给我带份饭呗!”说完又继续躺。
  现在想来我的女神气质很可能是那时候被磨灭的,磨完了就只剩现在的二货气质了,不过有失也必然有得,那短暂的相处也曾给予我无限的温馨与快乐。
  我翻个身起床看到飞鹰已经坐在我房间悠然的玩着茶道,他修长的手指在精美的茶具间穿梭,水青色的汝窑茶杯与他的气质完全绝配。
  阳光透窗而入,把他的身影刻画成逆光的剪影,我惺忪的睡眼在如此的美色诱惑下彻底醒来又彻底陶醉。
  一壶茶泡好,他分了两杯,瞬间茶香就取代了莲香弥漫整个房间。
  这种茶我喝过,是穆双双送的,茶中极品夜月兰心,采于月色微凉之时,与深山兰花炒青制成,比起绿茶多了花香,比起茉莉花茶又多了分高雅,染明月之色,沁幽兰之香,所以能称之为茶中极品。
  我心里忍不住琢磨难道这几年樱桃的价格大涨?落霞峰借着樱花樱桃又开办了农家乐一条龙产业发了财?
  不然这落霞峰的飞鹰少主怎的如此奢华起来?
  “终于醒啦?起来喝杯茶漱漱口。”
  飞鹰端了茶到床边,我望着清亮的茶汤,精致的茶杯,瞬间感慨。
  “飞鹰啊,能不这么铺张么?上好的夜月兰心居然让我漱口?我还是漱完口再喝吧!”
  说完就一溜烟泡去三下五除二的洗脸漱口了,捣鼓完毕再端起茶杯好好品尝这茶中极品。
  待那馨香的茶水在舌尖慢慢晕染开来,一瞬间整个人都神清气爽了。
  以前穆双双手拙只是随便一泡都很好喝了,这飞鹰茶道功夫一看就是行家,所以这次品夜月兰心那是一个回味无穷啊!
  “飞鹰啊,看不出来你还有这般的雅致啊,不错不错,要是再有些茶点就好了,呵呵呵……”
  “小馋猫!”
  话音刚落飞鹰就从旁边的炉子上端来了食盒,全是我爱吃的,样样精致养眼,而且被温着也没凉。
  这顿早餐真是吃得我各种心满意足啊,美人、香茶、美味全都有,还都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一下子就觉得自己从乡野村姑回归到了大小姐时代。
  额呵呵呵,看来我果真还是个享乐主义者呀!
  “今天怎么安排?”
  终于吃饱的我乐呵呵的抹抹嘴回答。
  “嗯,先回流云阁吧!带你去见你岳父!”
  “你是自己想你爹了吧!”
  呵呵,确实如此,等了五年了,终于可以再见了。
  “喏,把衣服换上,我的小云怎么可以总穿粗布麻衣呢,我要让你像公主一样!”
  额~我顺着飞鹰手指的方向看去,一排衣架整齐排开,整整挂了十几二十套新衣服。
  我的老天,一看这做工这质地肯定就是锦绣年华出品的了,沈晋云最多的一次也就咬牙给我买了三套而已,他这倒好一次性买了这么多。
  我只能说我喜欢!
  前世的时候看过一偶像剧,叫一起去看流星雨还是雷阵雨来着,男二号带了女一号去了美特斯邦威,然后女一号说,额,**让我随便选,让我像公主一样。
  当时觉得这个公主要求也太低了些,瞧瞧我们飞鹰,这个出手才叫让我像公主一样呀!
  不过让我郁闷的是每一件衣服都有配套的面纱,我的老天,干嘛搞得这么专业!
  “飞鹰啊,这么多衣服好铺张啊?花了不少钱吧?”
  我五六年没花过一文钱了,现在觉得节约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了,这么铺张的排场我还是得意思意思问上一问的。
  “没事,我的银子都是给小云花的,只要你喜欢,买下整个紫云都我也乐意!”
  飞鹰见我对这些衣服爱不释手显然各种欣慰,答起话来也分外嘴甜,嗯,男人就是要有这种气度,无底线的满足女人买买买的欲望!
  我挑了件湖蓝色的穿上,轻纱质地瞬间让我飘渺如仙,配了同色系的发带和耳环,其它装饰品都没要,站在穿衣镜前我看着也是各种满意。
  刚走出房门就瞬间惊艳了等候多时的飞鹰和小白,一人一鸟看得目不转睛。
  “小云比五年前更美了,叫我如何是好!”
  呵呵,这句话我爱听,完全满足了我的虚荣心。
  “不过,可以把面纱带上吗?”
  “仙仙美,仙仙带面纱!”
  哟西,这一人一鸟啥时候站到统一战线上了,我无奈的拿出面纱遮住了这倾城容倾国貌啊!
  今天不用坐那破烂马车,飞鹰早就命人备上了一辆豪华型的,我看着马车哈哈直笑。
  这个可不比双双表姐家的“兰博基尼”差呀,而且还少了那种土豪气息,我喜欢!
  在飞鹰的搀扶下我优雅的上车,就这么一小会儿也引来了无数人的侧目。
  飞鹰虽然给我买了华丽的衣裙,但是自己穿的还是很随意,并没有刻意的去办阔气,浑身上下透着的是一种温润和儒雅,让我不得不喜欢。
  一路悠悠然然我们边玩边走,好久没有出谷了,出来看见啥都新鲜,虽然一切都没怎么变,但是光是这形形色色的人就够让我看得了,不用每天只面对一个人啦,瞬间一种热闹感就升腾起来。
  终于到了久违的河阳镇,休息一晚明儿就可以到家了,幸福感蹭蹭蹭的往上冒,啊哈哈哈……
  我们依然落脚在陌上花开,享受着尘世间的繁华与奢侈,我的未婚夫啊,希望你是真有钱不是装阔绰啊,不然我非得肉疼死不可。
  晚上小白照例被飞鹰带走,我一个人在大床上滚来滚去也睡不着,太过于激动了,我就要见到沈晋云了,额呵呵呵,不过我这样失眠明儿肯定得有黑眼圈了,怎么办怎么办……
  一阵抓狂以后我打算出去溜达一圈,运动运动促进睡眠啊,呵呵呵~
  穿好衣服我就从窗口飞上了屋顶,今晚月朗星稀,河阳镇在月色中像个婴儿般安然入睡,只剩更夫的叫喊回荡在耳边,让人有种回归尘世的真切感。
  我一边想象着跟沈晋云重逢的情景,一边漫无目的的沿着屋顶散步,银白的月光将夜色妆点的分外美丽,但是再美的夜色也没有我的心情来得美好。
  虽然楚楚说的是实情,但是就算不能在一起也毫不妨碍我喜欢他我爱着他。
  从来就没人说过喜欢什么就一定要得到,我会乖乖的嫁给飞鹰,我也会好好爱着沈晋云。
  我想就算我不是映月他不是慕容南溪,在这年复一年的相处中我依然会爱上他。
  错就错在我这穿越的灵魂从未真正将他当作爹来看,现在怎么办,将错就错吧!
  我在意伦常和道德,但是心却不受约束,就让这变成我的小秘密得了。
  走着走着突然觉得肩膀上多了什么一样,我转头一看,居然是小白,见我一脸不高兴,小白委屈的说:“黑,我陪仙仙……”
  呵呵,鸟儿的听觉总比一般人敏锐,估计我开窗的时候就被小白盯上了,不过也无妨,我示意小白安静,于是又自顾自的走着想着念着乐着……
  不知不觉居然走到了城边上,我纵身一跃就跳出了高高的墙头出了城。
  守城的官兵正是打盹犯困的时候,一点也没有察觉有个鬼影般的东西这么从他身边飘过去。
  我记得河阳镇外有条小河,这夏夜里去河边散散步也还是惬意的。
  到了河边潺潺的河水在月光下泛着银白,我高兴的脱了鞋子坐在河边泡脚,躺下身来望着天边的明月。
  一瞬间整个世界除了水声风声其它都不复存在,我喜欢自然,在这美妙的自然境界中默念起天人诀心法,顿感万物归一空灵奇妙。
  要是不笨的话我肯定能探究天人诀与自然相辅相成的关系,何谓天,包罗生灵万象,何谓人,融入宇宙自然,所以天人合一必定要先与自然合一。
  正在感受自然之源时耳边传来了脚步声,虽然沉稳异常但是也还是让我察觉。
  带上小白拎着鞋子就飞身藏到树上,借着茂密的树叶当掩护睁着眼睛看这群人是干嘛的。
  

  ☆、第三十二章

  刚到了小河边就见其中五六个人刷刷的跪下,剩下一个人负手而立,这是什么个干活?
  “少主,属下就送您到这儿,大秦边境由赤虎接应,还请少主一路小心!”
  “恭送少主!”
  “你们都回去吧!按照我的吩咐办事,没有我的命令不准轻举妄动。”
  人生何处不相逢啊,一听这声音我就能知道这居然是在紫云都的陌上花开里聊天的那群人,那个大秦少主。
  这也能被我听了墙角去?这是上赶着来给我听的才对吧?
  待那群人走远这个被隆重相送的少主却在树下迟迟不走,妈的,窝在树上腿都麻了。
  “何方贵客,不如现身一叙!”
  话音刚落杀千刀的就往我藏身处扔了只飞镖过来,铁质的镖身在月光下闪着阴冷阴冷的色泽,奶奶个熊的我是接招还是不接招?
  心里一合计我勉强压住了反抗的冲动,巧妙的躲过飞镖再顺势往树下掉去,再配合一声惊慌却不失娇媚的惨叫。
  不能随意暴露武功底子跟这些江湖人啊奸细啊探子啊特务啊什么的结下梁子,毕竟我也不知道打得过打不过,万一我的功夫只是花拳绣腿呢?
  心思百转千回最后觉得还是露个脸来招美人计算咯。
  毕竟我对我的长相比对我的武功来得更加自信。
  果不出我所料,还未着地就掉进了一个怀抱,月光打在我的脸上,他正好是逆光的角度。
  虽然是夜里,但是还是能看到他的五官轮廓,不同于沈晋云的美,不同于飞鹰的俊,不同于楚楚的柔,更不同于萧子墨的精致……
  这样的五官有着刀削斧凿班的英气,硬朗的线条却不缺少精雕细琢的刻画,说不出的好看。
  “你是什么人?”
  他把我放下,站在他的面前整体看着眼前这人,果真不愧是大秦血统,浑身散发的都是北方爷们儿的豪迈爽朗,难怪觉得跟沈晋云他们都不一样了。
  “公子,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偷听的,我的小白受伤了在树上下不来,我这才去救他的,谁曾想这个时候公子来了……”
  小白一听我这样说瞬间就很配合的从树上掉下来,呜呜的直叫唤,演技一流啊!
  我心疼的把小白捡起来抱着怀里依然一副泪光闪闪的娇羞模样,就不信他忍心把我怎么样!
  当然,后来我真的很后悔当初的这一举动,要是知道就是这一落落到了贺千的心坎儿里,我当时真该顽抗一番打个你死我活才对。
  人情债不好还,注定还不起别人的情还是该少去招惹别人的心才对。
  “没伤着你吧?”
  “没有,多谢公子相救,我这就离开。”
  说完我就抱着小白转身欲走,哪知他一把拉过我直接抱在怀里。
  “姑娘的鞋忘了穿,别伤着脚。”
  说话间他捡起我散落在地上的鞋居然就这样毫不避讳的用衣袖给我擦脚。
  额,貌似男女授受不亲啊!
  我一个激灵跳起来就准备跑,但是在不用内力的情况下我肯定干不过这五大三粗的大秦猛男。
  他一只手制住我的双手,另一只手给我小心翼翼的擦脚,一双剑眉紧蹙,却又在这温柔的动作中渐渐舒缓。
  妈的穿双鞋也折腾了半天,等他终于穿好我都快成化石了。
  “你听到了我们的谈话。”
  额?这是个肯定句,对,我确实听到了,难道他想杀人灭口?
  “随我回大秦!”
  “为什么?你有病吧!一般的剧情不是杀人灭口就得了嘛!”
  我也懒得装淑女了,直接就吼起来,打就打吧谁怕谁。
  “我看上你了!”
  就这样云淡风轻的回答,不像多大回事儿,但那死死盯住的眼神却将他内心的那团火暴露无遗,我可不相信这么没来由的喜欢。
  “神经病吧你!”
  懒得理他我抱着小白就准备走,没想这厮还来了劲,死抱住我不肯放。
  “我说了,我喜欢你,我贺千看上的女人绝不放手,跟我回大秦!”
  我正在想拿出空间里的毒药药死这王八蛋,这时候飞鹰出现了。
  大晚上了出门飞鹰还记得把自己收拾妥帖,面具在月光下泛着冷艳的光泽,一种贵族气质瞬间就爆发了。
  我顺利的被飞鹰从秦国少主的怀里抢到了自己怀里,还是这里呆着安心舒服,我伸手在他的腰狠狠一掐嘟了嘟嘴表示我的不满。
  “你总算来了,再不来媳妇儿都没了!”
  “我倒要看看谁那么大胆敢抢我飞鹰的媳妇儿!”
  是在回答我的话确实对着那贺千说的,两人对峙良久最后还是大秦少主先开了口。
  “哼,原来是落霞峰新任掌门人啊,大秦太子贺千!”
  我以为他是皇子王爷什么的原来是太子,不过好好的太子不当跑燕国当什么奸细,脑子进水了。
  “看好你的媳妇,记住了,我贺千一定会回来跟你一较高下的!”
  说完贺千就消失在夜色中,那速度不在我之下,如果对决估计我也只能和他打个平手,额,还好我没有硬来。
  “飞鹰,怎么让他跑了?”
  “不让他跑咱们也拦不住人家不是,走吧,回去睡觉,以后晚上没事儿别瞎晃荡。”
  飞鹰把我背在背上快速的朝客栈奔去,景物在迅速的后退,风声在耳畔呼啸而过,这样的距离应该不是一个弱女子散步就能到达的,不笨的人都能察觉出异样。
  到了客栈飞鹰给我打了热水,细致的为我泡脚,说我还带着寒毒不能沾了寒气,额,这样的一个男人我其实不该防着他的。
  “飞鹰,有没有话想问我?”
  “没有啊!”
  飞鹰还是很乐呵的给我洗脚,洗完又拿了块干净的帕子给我擦,然后将我抱到床上替我掖好被角。
  “快睡吧!”
  我拉住转身的飞鹰。
  “飞鹰啊,你不好奇吗?”
  “我的小祖宗啊,真的不睡觉?”
  飞鹰干脆坐到床沿把我抱在怀里,在我耳边想哄小孩一样轻声说着。
  “就算我的小云会点武功那也必须接受我的保护,乖,听话,我哄你睡觉……”
  呵呵,一句话就将我的心说到柔软了,我任由他抱着像个孩子般熟睡,这种感觉很好。
  这样的温暖我只有在沈晋云那里才曾体会,怎的对飞鹰也这般毫无防备全心信任起来,完全把楚楚的叮嘱抛之脑后。
  貌似女人都这德性,唉,虽然我前前世是个神女,上辈子也看了不少宫廷剧、苦情戏、狗血剧等等,但是一切到了自己身上还是会忍不住去沦陷。
  

  ☆、第三十三章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一个人横霸着整张床,飞鹰在枕边留了字条,我拆开一看,额,居然是本宫霸气侧漏的“海棠春睡图”。
  额,虽然他画工了得,但是这取材未免太太太伤我自尊了吧,就不能画下我美好的一面么?
  我想到了前世同宿的某姑娘,总喜欢拿着相机偷拍我,这就算了,还敢把抓拍到各种表情制成QQ表情跟全寝室分而享之,一聊天对话框里就全是我的各种表情了。
  这飞鹰是不是认识那姑娘?居然承袭了这般不良的爱好。
  我拿着图冲到飞鹰的房间,他正和小白在吃早点,我把图往桌上一拍摆出一副要杀人的表情。
  但是飞鹰完全不理会,抢过图收好放在了袖口里,又拿出我的早点放桌上,好吧,美食诱惑,我很没骨气的就妥协了。
  吃完早点我们两人一鸟就直奔了流云阁,一路行来恍如隔世的感觉。
  我在这里的八年时光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不知道现在回来会有什么样的变化。
  站在山脚望着高入云霄的石阶突然近乡情怯般无法再挪动,就那样抬眼望着,往事一幕幕又浮现在眼前。
  如果早知道那一次出游是这么久远的分别我一定会死赖着不走,怎么都不离开这里,我的家!
  “小云,怎么不走了?可是要为夫背你回去?”
  飞鹰啊飞鹰能不能不要在人家很文艺的想事情时讲笑话吗?
  我无奈的摇摇头,深呼吸壮壮胆。
  “走吧,回家喽,谁最后上来谁是小狗!”
  昨晚在飞鹰怀里的时候我就决定忘掉楚楚的嘱咐不再刻意怀疑飞鹰,如果不能和沈晋云有将来,总还是要为自己这份漂泊不定的感情找个归属的,不然,我可能终究会管不住自己。
  我运起轻功就飞掠出去,那种速度很快正好可以让本宫的秀发飘起来又不至于乱了发型的程度,额呵呵呵,不准说我臭美!
  一口气奔到大门才停下来,守门的门人见着我和飞鹰均是一愣,然后彬彬有礼的相迎。
  “请问姑娘有何贵干?可需要在下通传?”
  额?不认识我啦?姑娘?我可是你家大小姐啊!
  “小六别说才五年多时间就不认识我了!”
  “可是姑娘我们真的没见过啊?”
  小六一头雾水的看着我,我摘下了面纱心想这下你该认出我了吧?但是小六除了多了两行鼻血眼神依然疑惑重重,唉~
  “我是你家大小姐沈云仙,切,笨小六,赶紧叫萧子墨出来迎接!”
  “啊?大小姐?”
  不止小六,周围的所有门人都惊恐的看着我,我的变化有这么大吗?
  虽然现在很美但是我小时候也很可爱的好不好?
  还没等门人们从惊讶中回过神来我朝思暮想的萧子墨就出现了。
  差不多我们每年都会见面所以他对于我的长相不会太过于惊讶,只是对于我的归来显得格外激动,冲过来抱着我就开始转圈圈,转的我差点有晕车感了才停下来。
  额,以为自己是小彩旗还是炫迈口香糖啊?
  “呵呵呵,想死你了,终于可以在流云阁见到你了!”
  萧子墨一边说一边都快泪眼汪汪了。
  “呵呵,沈晋云还不知道我回了吧?你也别说,我要给他个惊喜,他现在在哪里?”
  瞬间看到包括萧子墨在内所有流云阁的人都变成了哑巴。
  这,电视剧里一般剧情就是他们会告诉我其实多年前沈晋云就已经死了,然后我饱受打击就晕了过去。
  可是这不是一般的剧情,所以萧子墨告诉我沈晋云出去找火凤还没有回来,额,勉强接受吧,虽然内心各种失落但是总好过于他死了呀!
  我们当晚没有急着离开,还是住在了流云阁,虽然我想他想得迫切,可是这里是我的家呀,再怎么也得住上一晚。
  我的闺房还是收拾的很妥帖,可以想见这些年来沈晋云还是有叮嘱门人的,他是以这样的方式盼着我回来么?
  我洗过澡打开柜子找换洗的衣服,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里面有各个年龄阶段的新衣服,八岁的九岁的十岁的……
  当爹不容易啊!
  我乐呵的找了件白色的穿着,瞬间有种回归女神时代的风姿。
  推开窗还是溢满心田的莲花香,不过这世间上天下地也没有任何莲花的香味能比的过沈晋云和慕容南溪的体香了,冷艳中带着高贵,天生的高洁物种,不染凡尘。
  不过慕容南溪向来洁身自好,不知道沈晋云是否也能承袭了这优点这些年我不在也能守身如玉呢?
  额,我忽然很好奇,这沈晋云是否还是清白之身呢?
  如果我不是他的亲生女儿有没有可能他还是个纯情少男呢?
  额,我一个激灵回过神来,这大半夜的都在想些什么呀,关了窗我直接躺床上就睡下了,再不睡就该又对他想入非非了。
  许久不做梦的我又开始走进了久违的前世梦境,第一个映入眼帘的是冥王保养得当的脸,只是那好看的眉毛都快拧成麻花了。
  “夜漪凡,再这么苦着脸会变老的,到时候司乐仙君肯定会嫌弃你的!”
  “醒来就知道打趣我,很好玩吗?我老不老丑不丑不用你管,反正我现在比你有市场,不怕没人要!”
  冥王嘴上说不介意,刚说完就马上掏出随身的小镜子开始臭美。
  额,有人要吗?
  我转过脸就看到坐在冥王旁边的司舞神君,感情好,难怪从前老跑冥界教我跳舞了,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我很纳闷,这断袖也会遗传的么?还是家族性遗传病!
  司乐和司舞可是一个娘胎里孕育出的仙人啊,啧啧,基因果然是个强大的东西,兄弟俩都断袖就算了,还都喜欢上了幺蛾子般的冥王。
  现在距离司乐寂灭已经过去几万年了,直到现在两人才有点眉目,看来咱们的冥王大人确实不好追。
  “漪凡,恭喜你啊,以后我不在了也不怕没人陪你……”
  “呸呸呸,什么你不在了,你是神仙,你是我们冥界最尊贵的女神,谁都能不在,只有你不可以,我绝对不允许!”
  “谢谢你,漪凡,不过我真的好累,好累,活着对我来说只剩下折磨,我想如果要得到解脱就只能用命去换了……”
  还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我又被两个响亮的巴掌拍醒,本宫细嫩的脸颊瞬间就火辣辣的疼了。
  “哪个杀千刀的!”
  随着我的起床气上来,就更是克制不住的想打人。
  飞鹰和萧子墨都尴尬的别过脸去,在我的各种威慑下两人才终于坦白。
  原来我又困在了梦里出不来,于是两人为了公平起见一人给了我一个耳光。
  说是解救我,但是奶奶个熊的不能轻点啊!
  “谁教你们的破方法!”
  “楚楚”
  这下两人倒是异口同声的回应了,我真想说楚楚真够缺德的,其实我醒不来可以用冷水给我敷脸啊,再不然直接泼我一盆啊,至于让他们用打的么?
  “我警告你们,不许听楚楚妖言惑众,要叫醒我下次记得把早餐做好吃点往旁边一放就得了!”
  怀着各种不满我在两人的殷勤献媚下还是起了床。
  飞鹰亲自下厨做早饭,子墨亲自给我端洗脸水,好吧,认错态度良好我也就大人不记小人过了。
  想起昨晚的梦心里突然多了一份安慰,我虽然离开了但是司舞神君却留下了,现在的冥王应该过得很幸福吧?
  司舞的出现应该可以抚平他失去司乐的遗憾吧?希望他真的能一直一直的幸福下去。
  我其实不大能理解断袖,不过想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恰恰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和自己有一样的性别而已。
  这个不是谁的错,只是造物主没有考虑周到而已,所以啊,为什么断袖就一定要受到世人的唾弃呢?
  不管怎么说,不管别的神仙怎么看起码冥王勇敢的迈出了自己这一步不是吗?
  既然人家堂堂冥王都可以勇敢的正视自己的感情,为什么我不可以,为什么我就不能大声告诉所有人,我喜欢沈晋云呢?
  等我百分百确定了不是他的亲生闺女我一定要指着他鼻子告诉他“你他妈没事儿干把我抱回来干嘛?与其让我这样背负个不伦的罪名还不如让我在外面当个孤儿呢!”
  呵呵,只是不知道沈晋云是不是喜欢我,我永远都忘不了他对蓝姨说过,他喜欢苏慕云,我娘只是苏慕云的替代品。
  如果他还是爱着苏慕云,那我的一切情感都会变得毫无意义,甚至可笑之极……
  

  ☆、第三十四章

  说实话飞鹰的厨艺委实不如沈晋云来的地道,一个水晶包子直接做成了玉石包子,卖相跟水晶完全沾不上边。
  当然,味道还是极好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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