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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族嫡妇之玉面玲珑-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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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白氏与林余氏两人在人群的末尾,她们没有资格挤到前面去,此时脸色一如自家那几个女儿,这风头全让林珑出尽了,手中的帕子都要卷成了咸干菜,周围相识的身份地位差不多的妇人们都羡慕地说她林家出了个好女儿。
两人不好发作丢脸,只得应和了几句,说着言不由衷赞扬林珑的话,就差吐老血。
叶旭尧看到这场景,双眼不着痕迹地瞟向林珑,只见少女一身紫衣,脸上笑容真是灿烂得堪比天上的太阳,嘴角也不自觉地弯了弯。
“子阳,你完了,你是真的喜欢上那林珑姑娘了。”傅年在他耳边调笑一句。
叶旭尧笑容一收,撇了他一眼,“没你说的事,别坏了她的清誉,走,我们要找郑巡抚商量要事。”说完,当即转身离去。
处于人群包围中的林珑应付了周围人几句话后,再抬眼扫去,哪里还有叶旭尧的影子?本还想与他说一两句话的,看来又要找机会了,这人怎么走得那么快?这心思颇有些嗔怪了,可惜当事人全然不将这少女心事当成一回事。
很快人群四散开,各自行动,那边的夫人群仍在讨着一些热门话题,那边厢的姑娘们却是提议击鼓传花,传到谁,要不唱段小典,要不就吟一首诗,如果两样都不选,那就自罚一杯,这游戏一向深受姑娘家的喜爱。
林琳的脸色这才缓了过来,这两样都是她拿手的,要表现得好扳回一局是指日可待,只可惜那花束她刚一传到身边的人手上,鼓声就停了,白白错过了好几次机会,只能暗自瞪了一眼那击鼓的女先儿,可惜女先儿是个盲眼艺人,不然必定暗中问候林琳的祖宗十八代。
林珑倒是被传中一次,“唱小曲或者吟诗都非我强项,这样我自罚一杯当补数。”不待姑娘们反对,她端起侍女手中的酒杯仰头喝干杯中物,用帕子按了按唇角抹去那酒液,亮了亮空空的酒杯给众人看。
姑娘们都大笑不已,贝明绯直说她耍赖,明明诗做的比她好,硬是要偷懒喝酒。
林珑将酒杯搁回侍女的托盘内,嘴一噘,“阿绯胡说八道,不要听她的,待会儿要把花束儿传给她,让她做诗去。”
“你少咒我。”贝明绯这大商家的女儿,肚子的墨水还是有些的,可要做得一首好诗那就不容易了,连林珑这个自幼家中请了京中排得上名号的女师来教学的都不表现,她哪还敢献丑?“不过你们要听我做打油诗,那倒容易得很。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和尚……”
郑南珠立即大笑出声,更是夸张地笑倒在旁边交好的少女怀里。
游戏正到气氛最热烈的之际,喝了两杯酒的林珑却是不得不告饶去解手,少不得又是一番口头上的笑闹。
林家其他几女都看得牙痒痒的,她们不似林珑这般容易被这些个人接受,这不伤和气的笑闹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有的权利,似她们想要走也不会有人挽留。
林琳朝林琼看了一眼,要她跟上去找机会,这林璃如今不必再防,可林珑才是那个得了便宜又卖乖的人。
林琼会意,悄然无声地退出人群。
林璃看了眼这庶妹,冷冷一笑,扬眉看向林琳,倒是养了只好狗,将传到手中的花束儿往旁边狠狠丢去,她旁边的少女少不得要瞪视她一眼,她不客气地回瞪过去。
“你是故意的对不对?”那少女一扔花束儿,当即跳起来发怒。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故意的?”林璃不甘示弱地回了一句。
坐得离林璃比较近的林玫起身想要拉住林璃,这少女她刚才听人提及,真惹上她没有好事,哪知还是拉不住林璃。
那少女冷笑一声,“你算哪根葱?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巡盐使苏大人的亲侄女。”
这话一出,林璃额角都要冒汗,她哪里知道对方会是苏大人的侄女?这回不敢再硬气,忙不迭地道歉。
郑家与苏家的关系一向不睦,但这样的场合也还是要请苏家的人前来,郑南珠只得上前打了圆场,那苏大人的侄女这才气哼哼地重新坐下。
郑南珠心里也憋着气,朝林璃撒去,“林璃,我看你累了些,还是先到厢房去歇一下吧。”眼角一使,俩侍女上前去搀着林璃就要下去,那动作不容拒绝。
林璃没敢反抗,只得随势下去让场面好看点。
林琳看着这今天刻意妆扮,着了一身玫红色华丽衣装的林璃被人半搀半押地下去了,这才松了一口气,总算没有人再丢林家的脸面。
林珑解完手从里面出来的时候,脸色颇红的她略有醉意,径自沿着盛开的百花而走,醉眼朦胧的看到那石板凳,眯眼看了半晌。
走过去径自躺在上面,又觉得冰凉不对劲,歪了歪头想了想,记得幼时曾看到母亲娘家的一位表姑醉酒时曾拢花作枕,她起身笑着朝那落花而去,这一捧起来,玫瑰的香气就飘入鼻端,“真好闻,改明儿我就拿你做那香油……嘻嘻……抹身子的,你可高兴?”
她笑着朝手上那团落花簇指了指,醉态可掬,只可惜花儿不会回答她傻傻的问题。
经过此地的叶旭尧在看到她那醒目的妆扮时,不着痕迹地打发掉傅年,跟上前来在暗处看着她到底要做什么?没想到却是喝了两杯水酒醉了的她在语无伦次,这样子颇好笑又惹人爱怜。
他正要上前拉她到别处歇下,哪知她歪歪扭扭的走回那石板凳,将落花都铺在上面,来回数次,正在他不知道她要干什么的时候,她倾身把头枕在那香花上,颇为满意地舔了舔嘴唇,闭上一双星眸,竟是睡了过去。
看到她这浑然天成的举动,叶旭尧竟是僵直地呆站在那儿,半天不能反应过来。
再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呼息畅顺睡着了,他不禁摇了遥头,她该庆幸碰到是他,若是如高志那般猛浪的人,她的闺誉就堪忧了。
匪鉴正要上前侍候的时候,看到主子打来的手势,再低头看到石板凳上枕花而睡的俏佳人,顿时惊讶得目瞪口呆,这林姑娘怎么在这儿睡着了?真大胆,不过这画面怪好看的,就像那偷落凡尘的仙子似的。
他放轻脚步到路径的另一端守着,不让别的人瞧去林姑娘这样子。
叶旭尧原本只是站在那儿定定地看着她的面容,随后一口末春之风吹来,身着春衣的她打了个冷颤,昨晚才下过一场雨,今天倒是凉了不少。
他眉尖紧皱,手却是很快地解下身上的披风,上前将它盖在她的身上,而她似乎感觉到披风沾染上的体温,下意识地用一只手拉着卷了起来,小脸还在上面蹭了蹭。
这似猫儿的举动,叶旭尧的喉咙不禁滑动一下,意识到自己可能会出丑,忙转过身去,惟有耳根子红透。
好半晌,他才再度转身看向她,心里微有一股暖意,竟是站在那儿守护着这一方天地。
夕阳落山的时候,树中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叫着回巢,叶旭尧皱了皱眉,这些鸟儿叫着不知道会不会影响了林珑的睡眠?正要摸出一颗金石子打过去。
林珑听到鸟叫声,眼睫毛眨了眨,很快就开了眼睛,半坐起身,身上的月牙白色暗纹的披风滑落,她茫然地看了看这披风?神志还未完全清醒的她一时间想不起这披风是谁的?
抬头看了看夕阳,一转头,就看到叶旭尧也正看向她,晚春之风拂过他一身的白袍,袍角随风舞动,俊俏的面容犹如神邸一般,竟是不那么真实,她下意识就眯了眯双眼。
叶旭尧眼里的林珑却是坠落凡尘的花仙,被她枕来睡的残花瓣儿随风飘飞,鬓边略有些凌乱的她坐在那儿,如坐在百花丛中,凭添几许美态。见过美人的他也不禁看呆了眼,生平第一次失神至此。
林珑最先反应过来,低头看了眼这低调而奢华的披风,看来应是叶旭尧的,掠了掠鬓边,她的睡相一直老实,倒也没弄得很乱,起身将披风整齐拿在手上,走到叶旭尧的面前,抬头看向他的墨眸,脸上略有些臊红,“叶公子,谢谢你这披风。”
两手一伸,将披风还给他。
叶旭尧这才看了一眼那件沾染了她气息的披风,伸手就接过,点了点头以示作答。
林珑搔了搔头,看他没有取笑的意思在,但仍不好意思道:“叶公子,小女子没想到在击鼓传花中罚了两杯酒,就出了这么大的丑,这……”
一想到丑态都被他看在眼里,就懊恼到不行,恨不得有个地洞可以钻进去,本来这人对她的印象就坏到极点,这回只怕更难有好印象了。姑娘家兴许不会在意别人喜不喜欢她,但却不希望有人看到自己的糗态。
此时林珑的心情正是如此。
叶旭尧淡淡道:“林姑娘无须懊恼,”本想说你的醉态也不难看,但这话略有些孟浪,心下一转,再度道:“叶某也只是途经此地而已,怕姑娘受凉才将手上的披风给你一用,你无须言谢。”
林珑听他说得似乎浑然不在意,这才松了一口气,脸上神情方才自然许多,朝他屈膝行了一礼,“不管怎么说,还是要谢过叶公子,加上之前你为我解围的话,小女子还是很感激的。”
“小事一桩,无须记在心上。”叶旭尧道。
其实亲娘曾逮到他询问那花粉是哪家出品的,当时他下意识就没说是她新开的铺子,怕母亲看轻她,今天不过是看不过去她被人设计,借着这机会光明正大的说出来,让母亲不至于将她看得太轻。
这效果看来还是不错的。
林珑大方展唇一笑,“总要谢过我才能安心。”低头拍拍衣裙,“我要到前边去了,不然阿绯找不到我会担心的。”
“无妨,我也正要过去找我母亲有事,一道走吧。”叶旭尧提议。
林珑愣了愣,这人与她一道走,怎么说都还是新奇不已,没有拒绝,欣然举步跟上他的步伐。
叶旭尧在经过那石板凳的时候,突然步子一顿。
林珑歪着头看他,“怎么了?叶公子。”
“别动。”叶旭尧出声,低头看到那亮晶晶的花钿果然是她掉下来的,这样私人的物品被人拾了去,会有解不开的误会与流言,竟是弯腰捡了起来。
林珑看到他手中的花钿,异常的眼熟,这不是自己无意中掉落的?伸手到头顶一摸,果然少了一个,“叶公子……”
叶旭尧却是一转头,那修长的手指将花钿捏好,顺手就别到她的头顶上,“好了。”
两人靠得很近,能闻到彼此身上的气息,均是下意识地感到尴尬。
叶旭尧在伸手给她别花钿的时候,方才意识到自己僭越了,抬眸时也只看到她大大的眼睛,那手一时间不知如何才能不落痕迹的收回。
气氛不太对,两人都有几分僵硬,一个又脸红不已,一个再度耳根子红透。
好一会儿,叶旭尧才收回自己的手,笼在披风下面,“抱歉,是我僭越了。”
“无妨,小女子还要谢过公子。”林珑脸红发热地道。
“走吧,不然前面寻不到你要出乱子的。”叶旭尧率先迈开步子。
林珑跟在他身边,两人隔开有一段距离,似乎之前靠得太近,叶旭尧仍能闻到她身上的花香味儿,这味道实在是蛊惑人心。
这样的气氛,林珑不习惯,心知叶旭尧不是多话的性子,遂只好找了个话题,“侯夫人喜欢我弄的胭脂水粉,下回我给你打个八折……”
“无须,我不缺那点银两。”
这话一出,让远远跟在两人身后的匪鉴一拍脑袋,又坏菜了,之前看爷与林姑娘相处得很好,心下正欣喜呢,比那几个耍弄心机的要强,可这会儿爷怎么又说了这么一句不讨喜的话,若他是林姑娘,他也不爱听。
果然,林珑撇撇嘴道:“小女子知道你们襄阳侯府有钱,小女子就是爱钻那钱眼儿里面,既然叶公子……”
一听她的话略有不快,叶旭尧的眉头皱得更紧,停下脚步看她,正色道:“我不是那意思,你为何偏要想到一边去?”不避讳地伸手抓着她的手,看着她手上的茧,“你看看你的手?我只是不想你那么辛苦做出来的胭脂水粉贱价卖出罢了,没你嘴里的意思在。”
林珑尴尬地握紧拳头,不让他看,这么一点小细节他都看在眼里,以前八成早就留意上了,咬了咬下唇站在那儿,最后只能干巴巴地道:“你快放手,这于礼不合。”
叶旭尧这才松开她的手,“往后不要随便打折了,那些富贵人家的人都不缺那点银子,你还不如整个高价卖给她们,这样她们才高兴呢……”
林珑原本尴尬得要死,但在听到叶旭尧的话后,顿时眼睛一亮,一拍脑袋,惊喜地看着他,直把他看得愣愣的,原本要说的话也卡在喉咙里。
“你说我怎么就没想到呢?真是有够蠢的,亏我还在这上面赚了第一桶金。”她懊恼地道,这儿的丰盛德没有区分价格,可京城里的就有啊,据说那供到宫里的贡品胭脂水粉都会有少量流到市面上,价格可是贵得吓死人。
她曾有幸见过,当时又是捻又是闻的,也没看出有多大的异样来,如今想来,就是这叶旭尧说的,贵妇人们要的就是这个价来彰显身份。
按这么说来,最上等的胭脂水粉原本只卖一两银子的,现在至少可以提高价卖到五两,甚至是十两,成本稍微提一提,别的再变一变,就是身份百倍,绝对可以赚得盘满钵满。
她越想越开心,竟是手舞足蹈地握着叶旭尧的手,“叶公子,谢谢你,不是你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可是要损失好多银子,你知道有多多少吗?”她松开他的手,略一比划,“至少是座金山。”
叶旭尧的手上失去她的温度,顿时有几分失落,不过看到她如此开心,整张俏脸泛着迷人的金光,遂也跟着笑道:“那我祝你挖座金山吧,不过你要怎么谢我?请我吃饭?”
话一说出来,他略愣了愣,这不像是自己会说的话,想要改口,却又不好再改。
林珑大方地拍拍胸脯道:“没问题,到时候若是好卖,我赚到银子,摆桌酒席谢你又如何?”
叶旭尧顿时觉得自己想得多了,还不如她大方自然,遂再度少有地扯扯脸皮,“那好,我等你的答谢酒。”
经过这一次,两人之间的气氛渐渐轻松起来,不复以前许多次的剑拔弩张。
躲在暗处的林琼看着这两人言笑晏晏地准备回到前面众人中,心中的嫉妒似要啃噬她的心。她跟丢了林珑,找了许久才找到她,她居然是与她眼中的乘龙快婿在一起,实在太可恨了。
捶了捶一旁高大的树木,感觉到那跟在两人身后的小厮似要发现她,她的身子忙躲到一旁去避开他的目光,果然,那小厮只是张望了几眼就转开头去,继续跟上前去。
林琼的眼珠子转了转,一个主意浮出心头,立即怒哼一声,转身离去。
就快到达众人的包围圈中去,晚宴就要开始了,叶旭尧顾虑到林珑的闺誉,准备在此与她分手,不然传出不好听的话对他是无所谓,于她就会是困扰了。
林珑含笑地点了点头,错身迈开步子往前走。
叶旭尧却没有第一时间离开,而是站在原地看她离去,那背影就一像一只紫蝶儿翩飞起舞向夕阳而去。
他想要伸手留下她,后来才发现是自己想岔了,眸子里不禁有几分自嘲的笑意。
突然,他的眼睛大张,看到一移动迅速的黑影朝林珑扑去,那是一只体型庞大的黑狗,边奔过去边大喊,“林姑娘,小心。”
林珑听到声音,好奇的回头看他,发生了什么事?这一转头看到他狂奔过来不希奇,倒是那体型巨大的黑犬袭击过来,吓得她张大眼睛瞬间动弹不了,“啊——”下意识惊叫。
不远处正聚集的人群听到惊叫声与狗吠声,都紧张地往林珑的方向奔去。
郑夫人在听到狗吠声时,眉尖皱得很紧,这狗是谁放出来的?顾不上说两句得体的退场话,即匆匆地往惊叫声传来之地而去。
叶钟氏也皱紧眉头,这声音怎么那么像林珑的?也急忙起身跟上前去。
其他的人又岂会落后?既然有热闹可凑,无论如何都不会错过。
此时的林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狗扑向自己,千钧一发之际,叶旭尧将林珑扑向一边,避开那只狗,顺手就摸了一枚玉佩准备打过去。
哪知后面又有一脸上戴着面纱的女子冲了出来抓住那狗,摸着它的颈毛,低声安抚,“别再叫了,不然夫人肯定会宰了你……”
惊魂未定的林珑猛然地自地面起身,直觉到有人要过来,忙推开叶旭尧,哪知却没有撼动。
“你没事吧?”叶旭尧一脸焦急地看向林珑。
林珑摇了摇头,“这狗儿没咬到我,叶公子,你快放开我,不然被人看见就糟了……”
叶旭尧这才急忙松开手臂,退开一臂之远,“没事就好。”目光再看向那黑狗的时候,凶光一闪,吓得这只凶猛的狗儿身子颤了颤。
人比狗还凶啊,好可怕。
“不怕不怕……”那戴着面纱的女子安抚着自己的狗,抬头看向林珑,“惊扰到这位姑娘,真是抱歉了,它平日不这样的,今天不知道为何会突然发了疯?”
林珑被那一惊吓,还是没能说别的话来,半晌后,才道:“没事,不过这狗真吓人……”
“这样的恶犬就应该宰了。”叶旭尧的声音带怒。
戴着面纱的女子忙将黑狗牵到身后意图藏着,眼睛略有水光。
林珑不忍,“叶公子,你吓人家做甚?怪可怜的。”
叶旭尧回头瞪她一眼,这狗之前还要咬她?这到快就忘了?
林珑不置可否,并没有将他的瞪眼放在心上,正要再说什么的时候,看到郑夫人已是火急火燎地赶了过来。
她还没站定,就朝那想要开溜的戴着面纱的女子怒道:“你怎么跑到前面来了?我不是告诉过你,再不管好你这狗,我就将它宰了的话。”
大黑狗又吠叫起来,那戴着面纱的少女忙扯着它的颈毛,让它不要再叫。
“郑西珠,我一猜就知道是你在弄的把戏,你就这么想要吓人?”郑南珠急忙过来后,立即朝这叫郑西珠的少女怒道。转头一看果然那惊叫的人是林珑,忙上前歉意道:“林姑娘,没事吧?如果有不妥,我现在就让人传大夫来……”
贝明绯也急忙排开人群急奔到林珑身边,“阿珑,我的天啊,真的是你的声音?没出什么事吧?”
郑夫人听到女儿与贝明绯的声音,这才知道自己急糊涂了,好在女儿还知道要去问侯一下当事人,这主人家才没至于太失礼,脸色柔和了些许,“林姑娘,不要紧吧?”
“没事,只是倒地是略有擦伤,回头上上药就不碍事的。”林珑忙解释,看了看叶旭尧,“多谢了叶公子经过仗义相帮,这才没有酿成憾事,不然就罪该万死了。”
郑夫人立即向叶旭尧道谢。
不过与这插曲相比,众人的目光都是放在这突然出现的少女与黑狗身上,这两者怎么看也与巡抚这样的门庭搭不上号。
林珑自然也有好奇心的,突然,一口晚春之风吹来,将少女遮脸的面纱吹掉,少女惊呼一声,想要抢回面纱却不得,意识到自己的脸暴露于人前,忙用袖子遮挡一二,可已经太迟了。
包括林珑在内,众人都倒吸一口凉气,这少女的年纪不大,估计只比郑南珠小上一岁左右,那张脸蛋半看脸型倒也称得上漂亮,前提是要忽略她脸上深浅不一的指甲印造成的疤痕,如果只有一两道倒也罢了,可布满了颧骨左右以及下巴主吓人了,看起来像只花脸猫。
这一看就是在小时大人造成的,顿时所有的目光或明或暗地看向郑夫人。
人人皆知郑巡抚家有三个女儿,比郑华翰还年长的嫡长女郑东珠早早嫁人了,老二就是脸上长斑的郑南珠成为老大难问题,这最小的郑北珠乃庶出,不过十岁左右,倒也无人关注一个庶女。
这会儿才想到东南西北,怎么可能少了西?眼前这唤郑西珠的少女应是郑巡抚第三个女儿无疑。
莫非这脸是郑夫人弄出来的?这样的猜测让人暗暗兴奋。
郑夫人叹息一声,这会儿也不好再掩饰这家门之丑,“这是我家老爷的三女儿,乃是姨娘所出,我这当嫡母的一向公平,哪怕不是我所出,我也不会少了她一份。她与南珠只差一岁,本来也是玩伴,哪知她的生母却是犯了疯病……”
原来这郑西珠的生母产后情绪不稳定,一犯病就会打骂女儿,初时也只是敢私下里掐着衣服下的皮肉,稍长,后来却是在某夜发了疯,将女儿一张俏脸蛋用指甲划花,若不是乳娘救下及时,恐怕会被她掐死。
这样的妇人,郑巡抚夫妇哪敢再留?只好打发掉她,可孩子的脸好了后这疤痕却是去不掉,怕丢脸的郑氏夫妻,只好将她送回老家养在深闺当中。
可女儿家年纪大了总要嫁人,郑巡抚对这女儿是没有感情,到底还是亲父女,只好从老家接到任上,让妻子秘密安排一桩婚事嫁了就了事。
平日里,郑夫人也是将她关在小院里了事,哪知今儿个这姑娘听到外头的热闹声,偷溜出来躲在暗处偷看,这才会差点让好打小养的狗误事。
当然这里面很多内宅的事情并未提及,这妇人发疯的估计不会是简单事,谁不知道内宅暗斗的招数?当然郑夫人避开这话题不谈,别人也不好问。
林珑看到郑西珠掩脸站在那儿,看起来万分可怜,到底难掩恻隐之心,上前将她被风吹落到不远处的面纱拾回递给她,嫡母说得千好万好其实从行动上就能看出。郑西珠站在那儿受到众人的打量的目光,真与脱了衣裳被人瞧一样尴尬又屈辱。
“郑三姑娘,你的面纱。”
听到林珑的声音,郑西珠看向她,最后一手遮面一手接过,低低地道了声谢,接过后急忙展开遮住脸面,朝嫡母行了一礼,她准备离开这里。
林珑道:“郑三姑娘,你的脸,能不能让我试试能不能用针对去疤有效的药材为你调制肤膏?当然我不能很肯定的说有效,可我们不试试,又怎么知道行不行呢?”最后说出的话当然是看出郑西珠有顾虑。
郑西珠咬着下唇站在那儿,她不知道该不该相信眼前这个与她年纪差不多的少女?
正自尴尬也难堪的郑夫人得了林珑这话,顿时如遇救星,她可不能让自己的名声扫地啊,急忙搭腔,“我都快忘了林姑娘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林姑娘真有办法可以恢复这脸?毕竟是待出阁的闺女,不是亲生的,我也一样有义务给她找个好夫家。”
“只能说淡化,根除估计不行了。”林珑实际地道,夸下海口的话她从来不说,“如果是当年新伤的话,估计还可以治好,可现在时间太久了。”
“若是能淡化我也高兴了。”郑夫人急忙应声,“林姑娘,这事我就拜托给你。”
“郑夫人放心,小女子一向都是尽心尽力的。”林珑保证地道。
“有林姑娘出手,西珠的脸应有救。”郑南珠也不好表现出姐妹失和的戏码来,之前林家女儿闹的那一出还在眼前呢,这样的错误不能犯。
众人看着林珑与郑西珠暂时先下去,郑南珠做陪,贝明绯跟着,也有不少闺秀好奇也跟上去细瞧,他们不禁啧啧出声,对林珑颇多赞誉,更是对玉肤坊感兴趣。
叶旭尧看着她如被众星拱月般走远,失落感就那样袭上心头,一转头看到母亲在跟前,遂皱紧眉头。
“别再皱眉头了,今儿个晚上,回去后我们母子好好谈谈。”
“嗯。”
叶钟氏真的不明白自己怎么就生出这样一个儿子来?话都这么吝啬。
林琳双眼含怒地看向那躲在暗处的林琼,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既然找到那条狗来害林珑,就要一击得手,现在好了,又给人锦上添花。
林琼咬着下唇,她也没想到那狗这么不中用,亏她还不怕死地挑衅它,仗着今天她穿的与林珑颜色相近的衣肤,这才嫁祸给了她,可惜那却是只笨狗。
郑巡抚家的厢房里面,林珑仔细看过郑西珠的脸,其实疤痕很细长,呈现白色,夹杂在皮肤上很是骇人。
正要退开一步给她把把脉,脚碰到毛茸茸的动物,她吓得又要惊叫,这狗儿一进来就趴到郑西珠的脚边,赶都赶不走。
郑西珠忙道:“它不会乱咬人的,估计是被人吓着才会去害你,林姑娘,你别怕。”伸手轻轻拍打狗儿的头部,“快点向林姑娘道歉。”
“不用了。”林珑对这狗敬谢不敏。
狗儿却是发出“呜呜”的声音,听来很像委屈地声音,看着她的狗眼湿辘辘的,看来万分可怜。
林珑本来就是花季少女,同情心是不会少的,大着肚子摸了摸它的头,狗儿也不拒绝,还蹭了蹭她的手。
“真乖。”她赞了一句。
“它平日很听话的。”郑西珠腼腆地笑了笑,“它很小时被人扔在屋檐下,是我把它捡来养得这么大。”对她来说,这是伙伴,不是宠物。
林珑再看了看这笑容很是娇羞的郑三姑娘,心底很是不宁静,这少女怕是没得到过多少人的关心,不然不会与一只狗如此亲密。
她按上郑西珠的手,脉像平和,暗忖,这郑三姑娘的身体底子很好。
“如何?”不管是真关心还是假道学,郑南珠也得进来扮扮样子,娘常说这样才能有好名声。
“我给她开副调养的方子先喝喝。”林珑执起毛笔写了写,然后再道:“外敷的东西,我要回去调配一下,这肤膏才是真正有效淡疤痕的。”
写着写着,她又似醒起什么道:“对了,我差点都要忘了,郑三姑娘,我教你一个按摩脸上淡化疤痕的方法。”
放下毛笔,她上前示范,“你看好,用你的手掌根部揉按脸上的疤痕,一日三次,每次约一刻钟即可,其实这对新伤更有效,不过你不妨试试。”这是她从一位老大夫那儿学来的。
“是这样吗?”郑西珠边做边问。
林珑再纠正一下她的手,“对,没错,就这样揉按……”
“林姑娘,你知道的还真不少。”郑南珠有点艳羡。
“不过是平日多留意,记在心下等到用时罢了。”林珑再度回去执笔书写。
“阿珑最爱看杂书。”贝明绯忙道。以前在林家时,林互祖父林有德的藏书,林珑就涉猎了不少。
郑南珠这才一副难怪的表情。
好一会儿林珑才把方子递给一旁的侍女,又吩咐了几句注意事项,郑南珠看前面要开席了,她可不想把时间都耗在这庶妹的身上,遂催促了几句。
郑西珠也识趣地起身表示回去练习这个新学的揉按之法,察颜观色,这是她的生存之道。
林珑这才与郑南珠等人回到前面席上。
后来的宴席上就没有再发生什么事,一切顺遂得很。
散席之时已经是星月爬起了,林家众女在林白氏与林余氏的带领下向襄阳侯夫人叶钟氏行礼方才离去。
期间,叶钟氏并没有好脸色给她们看。
林白氏与林余氏心头一跳,看来今天闹的这一出还是影响颇大。
林珑与贝明绯两人亲热的出来,正好看到林家众人灰头土脸的离开,贝明绯鄙夷地轻呸了一声。
林珑看到叶家母子都在不远处,就这样贸贸然离开不太妥当,遂松开贝明绯的手,上前去给叶钟氏行了一礼,准备说些告辞的话。
送客的郑夫人笑道:“林姑娘的礼数还是挺周到的,侯夫人,你说是不是?”
襄阳侯夫人点了点头,“林姑娘多礼了,这天色不早,你也早点回去吧。”
“那林珑告退了。”林珑向郑夫人也行了一礼,这才礼貌地离去。
离去前看到叶旭尧看过来,顿时朝点头致意。
叶旭尧也点了点头。
林珑在贝家侍女搀扶下上了马车,坐稳后,马车方才驶出这巡抚衙门的后宅。
贝明绯看向她,“阿珑,我总觉得那位了不得的侯夫人对你挺关注的。”而且她也看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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