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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妃养成记-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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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那就这么说定了,我会尽力的。”朱媛媛点头答应下来,开始盘算怎么挤出时间照料这边的生意。
  甚至都没想过他做的是那门子的生意。
  她从不缺好学的心,缺的只是时间而已。要完成学业,要忙社的事,现在还要照顾生意,时间似乎不够用了。
  

☆、第90章 有缘千里来相会

  
  李澈带着朱媛媛再往里走,出了一门,是一条小巷,李澈敲开对面的一扇门,朱媛媛才发现,自己来到了一家三开间的绸缎铺,就在繁华的东市大街上。
  不过是隔一条巷子而已,后边的院子幽静,前面的铺面热闹。
  李澈招手叫来管事,一个瘦瘦的中年男人,一双眼睛透着精明的算计,看着就是个生意人。
  “这位就是周兴,他会协助你熟悉生意后,再离开。”李澈介绍道。
  周兴没见过朱媛媛,但王爷这么说,他就明白了王爷的意思。这位就是来接他班的人了。
  他飞快抬眼看了下这位年轻的不像话的公子,似乎还穿着万松书院的院服。
  万松书院是钱塘乃至卞唐人心目中的骄傲,城里经常会有穿着书院院服的学子来来去去,故而,钱塘的人大都认得。
  周兴略感意外,王爷要把这边的生意交给这么年轻的一位公子打理?成么?
  不过,他的心很快便安定下来,书院的学生都有些本事,关键是,他信得过王爷的眼光。
  既然王爷看好这个人,想必他的确有些本事。
  “这位是杨晨杨公子,也是,后面那座宅子的主人。”李澈的介绍很玄妙。
  但周兴听懂了,因此,他看向朱媛媛的目光就难免流露出惊诧之色。
  后面的宅子,是三个月前王爷交代他买下的,说是要安置一位姑娘,这是极为机密的事,王爷下这道命令的时候用的是加了星号的火漆,说明这是绝密中的绝密。
  安排给那位姑娘的宅子如今让这位公子入住,而且,王爷用的是“主人”这个词,也就是说,以后他要奉这位公子如同主人。
  再看这位公子,生的唇红齿白,粉面桃腮,周兴眼光毒辣,心思通透,马上就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然后,他很恭顺的垂下眼眸,对朱媛媛拱手一礼。
  朱媛媛还礼道:“周管事,以后还要你多多关照。”
  周兴惶恐的又拱了拱手:“小的一定尽心尽力。”
  今天李澈只是带她来先认个门,认个人,办完了这些事,两人回到后院。
  九黎只是远远跟着,李澈当他是空气,一回到后院就牵上了朱媛媛的手。
  很喜欢握着她柔弱无骨的小手,微凉的触感,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到“玉骨冰肌”这个词。
  朱媛媛挣扎了下没挣开,只好由他握着。
  他的手掌宽厚,肉肉的,手指修长,骨肉匀称,听人说,这种手掌的人有福气。
  从某种角度来说,他当然是有福之人,皇天贵胄,贵不可言。
  但现在,她只是很单纯的享受着被那宽厚温暖的手掌包裹的感觉,享受着执手而行的感觉,似乎就这么牵着,牵一辈子也愿意。
  秋阳已经不是那么强热,落在身上有融融之感,很舒适,李澈侧眼看她,她低着头,露出白皙而修长的颈项,像低头照水的天鹅的颈项,弯着优美的弧度。
  视线略一移动,便落在那看起来柔柔软软,透着粉色的耳垂。在日光下仿佛是透明的,能看到上面细细的茸毛。
  李澈喉结滑动了一下,很想把那耳垂含在嘴里,咬上一口。
  为什么这次见到她以后,他总想吃了她?
  然后,他开始怀念那个吻,怀念那蚀骨**的味道。
  朱媛媛感受到他投来的炙热的目光,抬眼瞪过去,老是这么盯着人家看干嘛?
  李澈丝毫不知收敛,看到她脸红了,那原本透明的耳垂更是红的要滴出血来。
  心情莫名的大好,李澈凑过去,在她脸上轻啄了一下,不待朱媛媛恼羞,他便一本正经地问:“要不要去楼外楼?”
  啊?这个时候?都过了饭点了。
  “他们还没结束?这是要连上晚饭吗?”朱媛媛奇道,说到吃的,朱媛媛的肚子很应景的咕噜了一下。
  李澈脸上的笑意更浓了,说:“先去看看,如果他们已经结束了更好,我们自己吃。”
  “这次来钱塘,我还没去过楼外楼。”
  朱媛媛想着,反正是要吃饭的,去就去,不过,她倒是希望方大同等人还在,省得方大同回去又埋怨她食言。
  到了楼外楼,李澈问小二,姓顾的客人走了没有,小二说,还没呢,刚又要了一坛酒。
  两人直上三楼雅间。
  在楼梯口就听到方大同大着舌头:“不行,杨晨还没来呢!他说来就一定会来的,我们等他……”
  朱媛媛哑然,原来吃到现在是在等她。
  李澈哂笑道:“他还真是你的铁杆兄弟啊!”
  朱媛媛讪讪:“那是,方大同心眼实诚着呢。”
  方大同虽然诸多毛病,但对她是真心实意,他拿她当兄弟,她自然当他也是好兄弟,别人优点再多,跟她又有什么关系?
  两人同时出现,在场的人都愣住了。
  顾恒是知道他去找朱媛媛了,也没想到他会把朱媛媛带来。
  方大同总算反应过来,欢喜道:“李大哥,杨晨,你们都来了呀,真好,真好……”
  李澈原是不喜欢方大同这种没脑子的草包,但方大同现在是媛媛的朋友,那么,自然也就是他的朋友,便回报以善意的微笑。
  朱媛媛生怕别人误会什么,支吾道:“正巧在楼下碰上了。”
  顾恒笑眯眯地摇着扇子,意有所指道:“是吗,那可真是巧了,缘分呐缘分,有些事注定了躲不掉,打不跑,拆不散。”
  “对对,这就叫有缘千里来相会。”方大同上次就是因为这句话再次惹恼了康果儿,但他真心觉得这话多么有深意,多么的适用于有缘人,便再次使用,以显得他也是有化的人。
  一旁的赵海生剧烈的咳嗽起来,被酒呛到了,今天也不知呛了几回,实在是方大同语出惊人的频率太高了。
  屠季挪了挪屁股,离方大同远了些,真想说他不认识这个家伙。
  李澈深深看了一脸窘迫的朱媛媛,嗯,他觉得方大同这话说的真好。
  可不是有缘千里来相会么?
  都逃到钱塘来了,还能碰上。
  这不是缘分是什么?
  

☆、第91章 分别

  
  方大同是被九黎扛回书院的,赵海生也喝的差不多了,瘦弱的屠季扶着他,两人跌跌撞撞,没从石阶上滚下去算是万幸了。
  朱媛媛也不好不到哪里去,倒没人逼她喝酒,她的酒量也很好,只是李澈这家伙老是在桌底下勾她的手,时不时的含情脉脉将她望,害得她紧张兮兮,生怕被赵海生他们看出来。而且,回来的马车上,这厮又吻了她,吻的她上山的时候腿脚都是软的。
  她觉得是缺氧的缘故。
  真心佩服那些参加接吻大赛的情侣们,怎么可以坚持那么久,换她早就晕在赛场上了。
  李澈一直把朱媛媛送到院门口,才依依不舍地说:“我明天就要回去了。”
  朱媛媛闻言陡然觉得松了口气,要回去了啊,太好了,她不用再战战兢兢了。
  刚想要喜形于色,忽见他略微不善的目光,朱媛媛连忙收敛住差点就要绽放出来的喜悦,然后,以一种比较惆怅的口吻说:“这么快啊!”
  好像很不舍似得。
  李澈已然看到了她眼中陡然兴起又很快掩饰了去的欣喜,心中气恼,她就这么巴不得他离开吗?
  “你若是舍不得我走,我可以……多呆两天。”李澈故意逗她。
  但他心里是真的希望能多留几日,如果她开口,他无论如何也要拖延几日的。
  “啊?还是算了?你也要回去复命的,耽搁久了不好,再说,我明天就要上课了,又没时间陪你。”朱媛媛忙道。
  李澈苦笑了下,明知道是这样的答案,还是忍不住失望,他凑近了些,压低了声音,郑重警告道:“不许跟别的男人太亲近,要是让我知道,马上就把你带走。”
  朱媛媛头摇的跟拨浪鼓似得:“你当我是什么人?我是那么随便的人吗?”
  李澈这才满意,又说:“一天一个吻,先记着,等下次见面再补上,嗯……还要算上利息。”
  朱媛媛怔住,你丫有病啊,我欠你的?还敢算利息。
  朱媛媛以牙还牙,下巴一昂:“好呀,但不能只你要求我,你也不许碰什么红什么柳,要是被我知道,你这辈子就别想再见到我。”
  李澈讳莫如深的笑了笑,看她吃醋的小样儿,心情真的很好。
  “这样的话,那就得算一天两个吻。”
  朱媛媛投降了,算了,还是少说几句,不然这账算不清了。
  屠季艰难地扶着赵海生,本想叫杨晨过来帮忙,却见杨晨还在跟李澈说话,只好一咬牙,硬撑着扶着赵海生先走了。
  李澈还有很多话想问,比如:那个南宫墨宇跟她关系如何?宋子楚是不是知道她是女的?
  也有很多话想要交代她,比如,跟姚启轩尽量不要再起冲突,毕竟他远在京都鞭长莫及。
  又比如,要小心行事,莫让人发现她的真实身份。
  但终究还是没有问也没有说。
  她是个有分寸也很聪明的人,不用他刻意叮嘱,她也做的很好。
  短短一个半月,她就已经是罗院长的宝了。
  能做到这一步的,相信天底下没几个人。
  他又何必这么婆婆妈妈。
  “总之,你自己小心点,我会再找机会过来的,好了,你进去!”李澈强忍着拥她入怀的冲动,柔声道。
  朱媛媛道:“你也回去!顾恒还在山下等着呢!”
  那厮也是个懒货,闲石阶太高,不愿意爬了。
  李澈深深地看着她:“等你进去我就走了。”
  多看一眼也是好的。
  朱媛媛诺诺地哦了一声,转身慢吞吞地往院门走。
  分别的时刻真正到来,心里还是有些舍不得,真的有点惆怅了。
  可她不敢表现的黏黏糊糊,不然的话,说不定他真的会多留几天。
  李澈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内,一个人怔怔地站了一会儿,才转身下山。
  就在他推开社那扇门的时候,他还打着要带她走的念头,在她面前扮老虎,好好吓吓她,谁知事情会演变成这样。
  非但答应让她留下来,还得给她安排好后路。
  全因为那无法控制的欲、望,他吻了她,把自己的心,明明白白摆在了她面前。
  可不管怎样,他还是很高兴的,吻她的时候,她回应了,他牵她的手,她脸红了,他的安排,她答应了。
  证明她心里也是有他的。
  以后的事,慢慢来!
  朱媛媛躲在门后,看着他一步一步下山,直到看不见。
  如释重负过后心里却是有点空空的感觉。
  只是黯然了片刻,她便用力甩了甩头。
  以后的事谁知道呢?还是不要想太多,以免作茧自缚。
  毕竟他明年就要成亲了,这门亲事是皇后娘娘定下的,还能推得掉?
  前景,朱媛媛真心不看好。
  所以,还是顺其自然!
  顾恒坐在马车里,等的都快睡着了,感觉到车身一晃,睁开眼,见李澈钻了进来。
  一双微醺的醉眼水雾迷蒙,带了些许笑意望着他,问道:“就这么把她留下了?”
  昨日还信誓旦旦地发狠,说要把那丫头抓回去,狠狠教训一顿的。
  李澈靠在车壁上,闭上眼睛,感叹道:“带她回去又能怎样呢?现在还不是时候,倒不如让她先在书院呆着。”
  在没有扫清障碍,没能确保给她一个安全的环境之前,他不会让她涉险。
  顾恒同情的拍拍他的肩膀,他和李澈深交多年,对他不可谓不了解。
  李澈是个有洁癖的人,身与心都是。
  所以,这种人一旦动了心动了情,便是再认真不过,说白了,就是死心眼。
  偏偏对象是朱媛媛。
  没有与之相匹配的身份地位,注定了这条路会很艰难,非常艰难。
  当然,如果他求的只是两人在一起,就会好办的多,但问题是,朱媛媛看起来不是那种甘于做小的人。
  还有一点让他担心的是,朱媛媛以杨晨的身份声名鹊起,可以预见的是,“松涛”若是成功了,杨晨的名气会更大,到时候朝廷有心招她入仕,又该如何收场?
  女扮男装进书院已经是不小的罪过。
  他可怜的好朋友啊,有得头疼了。
  

☆、第92章 我要你死

  
  南宫墨宇是第二天早上才回来的,听说昨日杨晨也去了楼外楼,还见到了李澈,南宫墨宇先是一惊,但看杨晨神色如常,细细一想,又安下心来。
  杨晨还能在书院呆着,说明李澈并没有打算对杨晨不利,这让南宫有些好奇。
  是的,好奇。
  卞唐虽说繁华昌明,但等级制度还是很严苛的,奴仆地位低下,即便主人打死了奴仆,只要有个合理的解释,就不用负什么责任,官府也不会追究,而奴仆若是逃跑那绝对是大罪。
  李澈不可能认不出杨晨,因为杨晨是吟风轩的丫鬟,哪怕只是吟风轩里的一个杂役,地位也要比王府的其他丫鬟高。
  是什么原因,该担心的事情却没有发生呢?
  好奇归好奇,南宫墨宇不打算深究,虽说他是搞情报的,但他只关心他该关心的事。
  杨晨平安无事就好。
  朱媛媛最担心的问题解决了,开始全身心的投入她的事业。
  没错,社就是她的事业。
  勤奋学习是源于她对知识的渴望,是在现代教育制度,竞争环境的熏陶下养成的一种习惯,但埋头苦读书并不是她的出路。
  她不能像傅春安、钱学明他们那样,用优异的成绩获得进入凤梧阁的资格,在凤梧阁锻炼几年后,就能入仕为官。
  凤梧阁类似于翰林院的机构,因院内有座凤台阁,植满了梧桐树,故而叫凤梧阁。
  也不能像其他学子一样,以期经过书院的深造,在科考中大放异彩。
  科考入仕,都不是她能走的路,因为她一个女人。
  所以,这条路对别人来说是光明大道,是捷径,但对她而言是死路。
  所以,成绩要好,但不能最好,她要做的是,让书院看到她存在的价值。
  社就是她展示自我的一个平台。
  之前发出去的征订函陆续收到回复,征订数目每日都在增加,几十,几百。甚至收到一些私人的来信,希望能征订《松涛》。
  这其中有一些是贫寒的学子,也有些是富家子弟,朱媛媛请示宋子楚后,拟了两种不同价格,穷学生么,应该接济一下,富有的人,那就多出点血。
  几十两银子对富人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
  宋子楚不管这些琐事,全权交给朱媛媛负责,他要做的就是把关《松涛》的质量。
  因为他的目光早已放在了另一个高度,另一个层面上,这是他看了杨晨写的详细方案后想到的。
  等《松涛》成为天下人心目中最有分量的一本书册后,《松涛》的意义就不再是一册书,它可以是一个人,一个巨人,一个拥有相对话语权的巨人,连朝廷都不能忽视它发出的声音,到那时,他就可以利用《松涛》做一些事,达成一些心愿。
  可以说,是杨晨启发了他的思想,对此,宋子楚常常暗自感慨,甚至有些惭愧。
  他坐在书院,眼观天下风云,尽管他胸有沟壑,可是只要他不踏出书院,就只能做一个旁观者。
  而现在,他可以坐在书院,运筹帷幄,不说决胜千里,但影响影响某些大人物的决策还是可以做到的。
  《松涛》就是书院的剑,他的剑,剑尖所指,风云也变。
  不管大家的目的如何,大家对《松涛》的期待都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是全力以赴。
  就在中秋来临的前一日,朝廷对三位优才的考核意见终于下达。
  傅春安和钱学明年后将入凤台阁,而姚启轩不在此列。
  没有关于任何姚启轩的只言片语。但朝廷的意思已经很明确……姚启轩不够格。
  彼时交通不便利,通信不发达,大家并不知道,关于姚启轩有没有资格进入凤梧阁的争论在朝堂上有多么激烈。
  支持者和反对派,那是指着鼻子互喷口水,甚至有大臣为此扭打起来,便是在争论一些重要国策时也不曾有这般激烈。
  大家更不知道,在这场争论中,还有一个人重新走入了大家的视野。
  那便是李澈。
  李澈只是据实上了一本奏折,然后就拍拍屁股回家喝茶去了,任你们吵的唾沫横飞,天翻地覆,都与他无关,他只是说了实话而已。
  然而,他的实话就是投入平静湖面的一颗大石头,一石激起千层浪。
  姚家是皇后的娘家,是赵王李深的坚实后盾,让姚家出丑就是让皇后和李深脸面无光,这样的好机会,对于同样有资格争夺储君之位的秦王李灏来说是难能可贵的,怎么可能放过?
  所以,秦王一派积极行动起来,借题发挥,收集了姚尚书这些年来违法乱纪的证据,双方斗的无比热闹。
  有些人看着这场热闹,就忍不住想到那个扔下石头就不见了人影的齐王李澈。
  他真的只是想要说一句实话而已吗?
  他一句实话,就让两位最有可能竞争储君之位的皇子斗的不可开交,互相诋毁,难道不是想着做个得利的渔翁?
  大家不得不开始重新审视这位早已经被大家抛弃的皇子。
  当然,这些情况书院的人是不知道的,像罗院长、宋子楚等人或许已经预见了,但不会说出口。
  姚启轩也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的前程完蛋了,因为父亲很愤怒,来信大加斥责。
  于是姚启轩很惶恐,同样也很愤怒,他不敢去责怪齐王为何不肯放过他,他只会追根溯源,把仇恨的怒火对准了杨晨和方大同等人。
  如果不是杨晨在饭堂挑战他的权威,他在书院的地位不会一落千丈;如果不是杨晨在楼外楼污蔑他,往他身上泼脏水,消息就不会传到京都去;如果不是方大同在齐王面前说他坏话,齐王就不会知道……
  所以,造成他如今这般困顿局面,惶惶如丧家之前的罪魁祸首就是杨晨和方大同。
  所以,这个仇他一定要报。
  反正他的前程毁了,他还有什么好顾忌的?
  大哥来信让他骚安勿躁,隐忍低调。
  但他怎么可能不暴躁,怎么还能隐忍的下去?
  姚启轩看着弘阁的方向,恨恨磨牙……杨晨,我要你死。
  (今天过元宵,回来晚了,更新迟了,但三更会保证的。祝大家元宵节快乐!)
  

☆、第93章 发疯的马

  
  书院每隔半月会开一次骑术课。
  骑术课要到山下的马场去上,这是大家最喜欢的一门课程了。
  不是因为有马骑,而是可以下山,可以不用一本正经的坐在教室里,所以,一到骑术课,大家就像要去郊游一般开心。
  朱媛媛也很期待,虽然骑术课才上了三次,但她惊讶的发现,她居然也有骑马的天赋。
  有天赋,是教马术的谢教习对她的评价。
  他们的骑、射老师都是谢教习。
  朱媛媛第一次上马,就能很好的控制马匹,绕着马场跑了几圈后,还能做一些颇有难度的动作。
  这对于第一次接触马的人来说非常难得,只能用有天赋来形容。
  连南宫墨宇也认同这种说法。
  杨晨的箭术、马术在普通人中绝对属于佼佼者,因为她是初学。
  如果,她的成绩是体现在他开始教授她内功心法之后,他不会觉得奇怪,习武之人,六识自然比一般人要强。
  射箭要瞄准,瞄准不是简单的对准对面的红心,还要排除外物的干扰,比如风、雨、以及凝在空气中的湿气等等,这就需要感知与计算。
  杨晨的术数很强,她的感知能力也很强。
  马术需要身体的协调能力,控制能力,这些,杨晨依然很不错。
  包括习武,杨晨同样有着惊人的天赋。
  所以,杨晨真的是个有天赋的人,很有天赋。
  南宫墨宇甚至在想,如果杨晨是从小开始习武,她的武功会不会超过林玉蝉?
  有天赋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都是平凡人,但还有一种人也是极为少见的。
  比如方大同。
  方大同的骑术不好,莫说骑术,要他爬上马都很困难,因为他太胖了,马也不喜欢他,马场里所有马都不喜欢他,谁愿意被一个重的要死的大胖子骑?
  所以方大同一开始挑马,马儿就打着响鼻躲开。
  但方大同没有这个觉悟,他这么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十分有肉,很靠得住的人,马怎么会不喜欢他呢?
  所以,一定是马儿淘气,不乖。
  “我说你个小淘气,跑什么跑?见了小爷还不乖乖过来,来,小爷给你糖豆子吃。”方大同抓出一把糖豆子诱惑那匹枣红马。
  枣红马鬃毛一甩,不接受诱惑,比起待会儿要受的罪,这点糖豆子怎么弥补得了?
  “哟嚯,你个小淘气还给小爷甩脸色,我告诉你,这糖豆子,你吃也得给我骑,不吃也得给我骑,小爷今儿个就挑你了。”方大同威胁道。
  枣红马看了眼陆续被牵走的小伙伴,然后沮丧地低下头,悲愤的一口吃掉了方大同手里的糖豆子,嚼的嘎嘣嘎嘣响,既然逃不过,那糖豆子还是要吃的。
  吃完这顿,它决心开始减肥,谁让它是小伙伴中长的最壮实的呢?所以胖子只能它来驼。
  朱媛媛苦笑着,看着辛苦的和枣红马做沟通的方大同,对那匹枣红马报以深切的同情。
  “方大同,我们先去了,你慢慢来。”
  朱媛媛牵了她的踏雪出了马厩。
  踏雪是一匹温顺的马,谢教习给班里这些看起来瘦弱的学生分配的都是相对来说身形比较小,性情比较温和的马,比如像屠季,他分到的就是一匹矮马,就算被掀下来也不会摔的太严重。
  踏雪是温顺,但它的速度却是飞快。
  朱媛媛很喜欢踏雪。
  但踏雪今天情绪似乎不太对,老是打响鼻,蹭前蹄,好像迫不及待要出发了。
  对于朱媛媛这种已经能很好的驾驭马匹的学员,谢教习是不太管了,现在他要重点关心的是那些连最基本的技术都没有掌握的学员。
  所以朱媛媛可以自由活动,既然踏雪等不及了,她就带它去溜溜。
  书院里,吴皓然一溜小跑跑进教室,在姚启轩耳边嘀咕。
  姚启轩的嘴角慢慢勾起一抹阴冷的笑。
  他要杨晨死,却不能让别人知道是他做的,意外堕马应该是个很不错的死法。
  如果摔不死,摔残了,那就更好了。
  平时,朱媛媛骑着踏雪不快不慢的溜了两圈以后才开始加速,但今天踏雪明显的兴奋了。
  朱媛媛还没有给出加速的指令,它就跑了起来,越跑越快。
  朱媛媛起初也没在意,她觉得自己和踏雪已经有了默契,踏雪一向很听话。
  然而,当踏雪跑了两圈后,径直从进一旁的林子里,朱媛媛就觉得不对劲了。
  “哇……杨晨他骑的好好。”
  “是啊,真想不通,他这么弱的人怎么骑射都这么厉害……”
  “你没听谢教习夸他有天赋么?”方大同骑着枣红马慢悠悠地赶了上来,得意道。
  好像大家在夸的人是他。
  同班的学员们羡慕地看着杨晨马上的飒爽英姿,人家都能快马如飞了,他们却还只能骑着马慢悠悠的溜达,还得随时提防被甩下来。
  那些关注着杨晨的目光中,只有南宫墨宇的目光变得十分凝重。
  他双腿一发力,挥鞭策马朝杨晨消失的方向追去。
  快马驰骋在平坦的场地里感觉不到危险,只有速度带来的激情与快意,然而,快马在密林里奔驰就是很危险的事了。
  朱媛媛身子紧贴在马背上,左闪右闪,以防被枝桠挂到,她的额头上已经布满细汗,眼中满是惊慌之色。
  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教习没有交过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她已经给出了无数个指令都不能让踏雪停下来。
  踏雪已经失控了。
  因为极速的不规则的奔跑,马儿颠婆的厉害,好几次差点把她从马背上甩下来,她只能用力的夹紧双腿,抓紧缰绳。
  “杨晨,不要慌,尽量勒紧缰绳……”
  身后传来南宫墨宇的呼喊。
  朱媛媛扭头看去,只见南宫墨宇快速朝她靠近,顿时如同见到了救星。
  “南宫,不行啊,我越勒,它跑的越快……”
  “那就不要勒它,你坚持住。”
  南宫墨宇很焦急,密林中处处都是危险,随便一根横斜的枝桠,都有可能要了杨晨的命,更要命的是密林的尽头是悬崖。
  南宫墨宇不敢想象那样的画面,他不允许那样的事情发生。
  

☆、第94章 与死神擦肩而过

  
  朱媛媛的双腿因为一直用力,已经开始抽筋了,这是很不好的征兆,表示她快要失去对马的控制了,无法再保持身体的平衡,意味着她会从马背上摔下去,这样的速度要是摔下去,不死也残。
  汗滴沿着她的鬓发滑落,不等滴落就被呼啸的风吹的无影无踪。
  朱媛媛不断的回头看南宫墨宇,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南宫,我快坚持不住了……”朱媛媛虽然害怕,但南宫就在后面,她还是很相信南宫的,所以,尽管她的声音是颤抖的,她还能控制住自己不哭出来。
  她也知道密林尽头是断崖。
  前方林子越来越疏,意味着快到密林尽头了。
  南宫墨宇将马催到了极速,如果不是前方的那个人正处在极度的危险中,让他再以这样的速度穿过一片密林,恐怕他做不到第二遍。
  此时此刻,他已然奋不顾身。
  南宫墨宇双眉紧蹙,一边留心着杨晨现在的状况,一边观察周围的环境,测算着距离悬崖的时间。
  可恨他现在手中没有套马杆,不然就是呼伦草原上的野马他也能有把握驯服。
  他一提缰绳,让马头改变方向,从另一边向杨晨靠近。
  只差两个马身了,再快些再快些,不然来不及了。
  抽筋的痛楚清晰的传到了朱媛媛的大脑,朱媛媛几乎已经看见了林子边上最后一棵树,过一条只能容下两辆马车的道路就是断崖,下面是飞溅的瀑布,瀑布底下是嶙峋的乱石……
  朱媛媛的心不断往下沉,她已经咬牙坚持到现在,难道真的逃不过此劫吗?
  这个时候她脑海里居然浮现出一双黝黑明亮的眼睛,那深邃眼眸中蕴含着如海的深情,波澜柔和。
  李澈,我可能要死了。
  我死了,你会不会伤心?会伤心多久?
  其实,我不该来这个世界的,我本来就要死了,只是没想到最后还是逃不过掉下悬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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