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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终结战士-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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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去哪里?”走在路上,看到了黄泥路上的行人,林夕忍不住好奇。
罗金宝对他说:“别问这么多,到了就知道了。”
钱侯走在道路的另一边,故意与他们拉开距离,林夕摸了摸腰间的驳壳枪,脸上闪过无所谓的表情。
“要是遇到鬼子,我就动枪,这你可不能阻止我。”
罗金宝无奈道:“你要动手,就等我们完成任务再动手,好不好?”
林夕心头一喜,乐呵呵的说:“这可是你说的。成,我会给你们暗中提供帮助,放心吧。”
“嘁,你这孩子,说话老气横秋的,才多大年纪呀!”罗金宝笑道。
林夕才不管他说什么,反正,只要能杀人,只要能赚钱,被人说成什么都行。前一个世界活着拼爹,这个世界要活着更加现实,实力。
草原狼的生活艰苦无比,城市流浪狗的日子也不好过。可如果流浪狗认为如果没有城市的约束,没有人类的驱赶自己就能活的好好的,那就大错特错,因为没有了秩序,狗终究是狗,命运只会更惨。难道一条狗能成为狼王。
有过宅男经历的林夕很明白自己的实力,了解自己有多少能耐。所以,他不会却故意表现自己的气度,依旧如以前一样,我行我素,只是和曾今相比,他拥有了实现梦想的资本。
三人去了个名叫袁庄的地方,这地方原来是个袁姓老爷的住所,所有生活在这里的人都是他的佃农,后来军阀混战,袁家老爷被人打死,原本的佃农就成了自耕农,加上民国成立,这里也就成了普通的村庄。只是袁庄的名字一直流传下来。
袁庄比林夕之前去的集家市规整,房屋也比那边要好。
“你不要进去,在村口找个地方待着。”罗金宝一把拉住林夕,对他轻声说。
林夕不动声色,低头时嘴里轻嚅:“明白。”
两人分开,罗金宝与钱侯走入村子,然后在一条岔路口分转两个方向。###第二十一章 序章 再见绺一毛
林夕躺在村口道路旁的斜坡上,嘴里叼着草屑,静静望着人烟稀少的黄土道路。
马路上人虽然少,可是,在田地里干活的人却很多,农民们早出晚归,林夕在这个世界待了快两个月,总算知道什么是“早出”了,天蒙蒙亮,这些人就背着农具离开,午饭都由家里婆娘带出来,等到太阳彻底落山,才背起锄头返回。
这样的景象二十一世纪也有,不过只会出现在城市,农村的农民很少这样。
可如此辛苦的劳作,依然吃不饱穿不暖,日子过的苦兮兮,丝毫看不到出路。
林夕觉得,如果让自己过这样的苦日子,宁可拿起刀去抢/劫造反,哪怕第二天横死街头,也比行尸走肉一样活着强。
正因如此,林夕对皇协军汉奸什么的没多大意见,虽然看到他们还是要杀,也会说出一大套一大套的道理,其实心里并未看不起这些人。比如那些土匪,只是单纯的不喜欢,能理解,但不能原谅。
中华大地从来不缺少汉奸,即使前一个世界的现代社会也是如此,不但不缺乏,很多都是战略级间谍,各个鼎鼎大名,却能衣表光鲜的出现人前。
和这些人比,连汪精卫什么的都得靠边站。
所以,此时黄泥路上走了一个带着鬼子军帽,穿着一件绸子衬衫,没系扣子,走起路来衣袂飘飘全身晃荡,不知道这名类似日军翻译的家伙自己是什么感觉。在林夕眼里,这小子活像一个晾衣架。
没有其他日军,只有一个翻译,林夕懒的动他。不过心里还是冒出了个想法,要去国外,就要学习他们的语言,林夕可不希望两眼一摸黑的过去。能成为日军的翻译,外语肯定好,也许面前这人就可能精通日、英两门语言也不一定。
只是,现在不能打草惊蛇,必须等钱侯和罗金宝的事办完才能对他动手。
“这么好的机会,可不能错过了呀!不过这小子到这里来干什么?”林夕有了些好奇心,可惜与其他人不同,他的好奇心并不重。前世因为总总原因,不得不保持一定的警觉,但如今么,一旦发现威胁,把人杀了就得了,没必要犹豫。
过了两个小时,钱侯和罗金宝终于出现,他们一眼就看到了在山坡上躺着的林夕。
等二人走过去时,发现林夕居然睡着了。
钱侯紧蹙眉头,道:“这小子,怎么这么大意,要是被小鬼子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罗金宝呵呵一笑,对他说:“钱队长,你要这么跟他说,这小子指不定唠叨,‘要不是因为你的命令,我才不会在这儿待着呢’……”
“那是了。”一个声音插进去,二人一惊,低头后才无奈地发笑。原来林夕已经醒来,听到罗金宝的话,马上应声,“你们的事办完了?”
钱侯叹了口气,看不出高兴还是不虞,对他说:“算办完了,咱们走吧。今儿个没看到鬼子,你也别动枪了。”
“这可不一定,我已经有目标了。”林夕可不想现在就回去,在山里近半个月,骨头都散了,可不想出来后马上回山。
罗金宝看了钱侯一眼,转头问道:“有鬼子进村了?”
林夕站起来,伸了伸懒腰,摇头说:“不是,我看到了翻译——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翻译,总之很像。”
“这种人有什么好杀的。”罗金宝说道,眼里很看不起这些家伙。
林夕自然把他的不屑看在眼里,笑着说:“虽然做鬼子统治下的顺民有些可耻,但不能不承认,这些人的学问还是有的。”
“嘁,学问!这些家伙的学问都学到狗身上了。”罗金宝似乎很恨这些二鬼子,钱侯作为队长都没激动,他却气的不轻。
林夕懒得说“良禽择木而栖”的话,只是道:“我不是说要去国外么,现在外语过不了关,所以得劳驾一位专业人士给我补补课。其实钱队长,咱们学日语也有好处,说不定在他们编制混乱的时候,能借着这个优势混到鬼子的军营里。不说了,你们先回吧,我一个人进去。”
看着林夕朝村内走去,钱侯站在原地看着,“你觉得小林说的事怎样?”
“……我看——行。”罗金宝犹豫着开口。
钱侯嘴角泛起笑意,说道:“就知道你不会因为个人恩怨说瞎话。”
罗金宝低头轻轻一摇,道:“千万别这么说,虽然承认他的话是对的,可看到那些二鬼子,心里就不舒服。”
“等将来游击队壮大了,有你报仇的时候。你那家子人,终究会沉冤得雪的。”
罗金宝把脑中的不快甩开:“谢您吉言。我们走吧。俘虏一名翻译,简单是简单,也很危险。”
“嗯。”钱侯点着头。
就在这时,远处马路上扬起一阵黄土,飞扬的黄土推进很快,不一会儿就显出里面的原委。
钱侯把手里的烟杆往腰上一插,大叫不妙:“是土匪绺一毛,不好,快藏起来。”
现在去村子里和林夕汇合已经晚了,土匪骑马过来,速度很快,凭两人的腿脚不可能比马更快跑进村子。
“林夕还在村子里,怎么办?”罗金宝着急道。
钱侯很冷静,开口说道:“别担心,小林的实力可在你我之上,只是这样一来,他想要抓住俘虏的想法不可能实现了。如果强行出击……”
土匪已经被鬼子买通,这样的情况下林夕动手劫持鬼子翻译,后果可想而知。
可惜,让二人没想到的是,林夕进入村内后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去哪里找翻译。身上没有带最大射程超过两公里的三八式,而驳壳枪的最大射程只有三百米,想要短时间内找到翻译不是易事。
农村的房子虽然没有县城多,但因为分布范围广,要走动的地方一点不比城镇的少。
“混蛋,作为小鬼子的翻译,不好好在街上欺男霸女,你要去什么地方呀!”
林夕找了一会儿,没有那人踪迹,心里苦闷至极。
话说人机一体状态下的透视能力实在变态,他甚至看到两名女子解手时的全视角状态。若非当即退出人机一体,林夕觉得自己恐怕要当场失态。
不等他继续查找,身后街道上出现马蹄践地的响声,“嗯?”没有多想,林夕急忙将身体闪到一座房子后。
接着在把目光移过去,为首一人正是他熟悉的,当时在集家市看到的土匪绺一毛。
“又是这帮家伙——”林夕双手紧握驳壳枪,眉心紧紧的挤成“井”字,他想动手杀人,但是,自己虽然有异能,对付这帮土匪却有生命危险。和当初对付那支土匪武装不同,绺一毛的人数不但多,自己手里拿着的也不是射程更远的步枪,如此一来,把自己暴露在对方射程范围内,危险可想而知。
“难道就放过他们吗?”看着绺一毛的队伍拖成长线从街道穿过,林夕的身体出现轻微颤抖。
是激动,也是紧张。
他杀人,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动手,对方不但有三四十杆枪,和自己的距离也不到两百米,若是骑马,不消数秒就能来到自己身前。
“这些土匪身上没有手雷,即使用出元素重组,若是缺乏特定材料也不知道能不能发挥威力。”林夕对这支叫绺一毛的土匪没有好感,如果动手,自是片甲不留,不会考虑俘虏。
忍了几秒钟,林夕终于按耐不住,动手了。
通过人机一体,林夕看到别在他们腰上的手雷,虽然不是日军的手雷,却可以从里面得到自己需要的主要原料。
元素重组,开始——
一枚手雷在聚集在一起的土匪队伍中炸开,“轰隆”,突然掀起的爆炸把绺一毛惊的从马背上跳起来。
随后,又是一声爆炸出现,把几个弯着腰缩着背的人炸倒。
绺一毛掏出两把驳壳枪,恶狠狠地盯着街道两侧:“妈的,到底是哪个兔崽子,敢来惹老子?”
“轰隆”,他的吼叫没用,爆炸依然在继续,若非绺一毛骑着马,林夕担心爆炸伤及马匹,早把他干掉了,哪里会让他活下来。
跟着土匪进村的钱侯罗金宝听到爆炸,心里大叫不妙。彼此没有说话,把插在腰间的手枪拿出来。他们用的依然是王八盒子,驳壳枪虽然好,可子弹难找,王八盒子至少能从日军手中缴获。
只不过只要用过驳壳枪的人,很难会适应王八盒子——小鬼子设计的手枪太差。
爆炸依然在继续,林夕一边奔跑一边避开土匪视线,同时逐渐靠近为首的几名骑在马上的土匪,随着时间推移,一些有号召力的土匪都被手雷炸翻。最后,他终于来到一栋距离土匪不到三十米的房子后面。
双手青筋迸出,关节发白,将驳壳枪紧紧捏在手里,准备对绺一毛发出最致命的一击。###第二十二章 序章 又是灭杀
绺一毛被惹怒了,他发誓,要给暗地里攻击他的军队好看。
他此时已经归于皇军旗下,是正规部队,皇军可是把中央军打的屁滚尿流的军队,在他手下当兵,哪里是中央军能比的,所以如今的绺一毛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刻,可就是这样的时候,居然有人袭击他,活的不耐烦了吗?
“叶开山冯耕,你们带着人分散走,这群家伙离我们一定不远。”绺一毛的想法确实不错,通过几次的爆炸,他可以断定敌人数量不多,甚至只有五六人。
吩咐手底下的二当家三当家领人散开,也是因为他心疼那些聚集在一起最后被一颗炸弹一起报销的情况。
混蛋,这是爷多年积累起来的家当啊!
虽然绺一毛会时不时的杀几个小喽喽立威,可也知道凡事不能操之过急。再者,自己杀手下是没啥事,可不代表随便什么人都能杀自己的手下。
“明白了大当家的——你是……”
二当家名叫叶开山,虽然没有劈山开道的能耐,看绺一毛的队伍里,身材就属他最魁梧。林夕出来的时候,正好被他捕捉到。
可是此时,林夕已经进入人机一体状态,在时空凝滞的情况下,就算叶开山的声音喊的震天,他林夕也很难听懂晦涩的语言。
当驳壳枪的枪口横向移动到绺一毛左侧一米时,十字准星已经落在绺一毛身上并显示了鲜艳的红色。
“啪”,扣动扳机,子弹出膛飞出一阵,枪声传入林夕耳中。
接着是另一只手,目标是面朝自己的家伙,话说叶开山也有一副好皮囊,如果到二十一世纪,打扮打扮,顶是副明星范。可现在的情形容不得他林夕多想,扣动一只手中的驳壳枪的扳机后,“啪”地又是一枪,叶开山的额头被人开了窍,从颅内喷出的鲜血散在空中,变成了血色的雾团。
驳壳枪的后座力被时空之力分担,枪口几乎没有横向跳动,直接被他指向另一名骑在马上的人。
再次杀人,突然发现一名百米外的喽喽居然已经举枪瞄准自己,虽然怀疑对方的枪法,林夕还是把左手的驳壳枪枪口调整到那人的方位。
“啪”,先下手为强。
没有时间流速减慢的现实世界,林夕是从出现一开始就“啪啪啪啪”的扣动扳机,将冲锋手枪的威力发挥到极致。
土匪们从来没见过有人能把驳壳枪用到这种程度,如此快速的扣动扳机谁都会,可是每开一枪就有一人倒地任谁都做不到。
一个个骑在马上的头目倒下,一名名要举枪射击的土匪中枪瘫倒,巨大的伤亡终于让某些人胆寒,开始四散逃开。
林夕主要目标是收拢马匹,然后才射杀敌人。
因为他看到了钱侯与罗金宝,这两人居然跟着土匪冲到了村子里,现在,土匪们把注意力放在前面的林夕身上,除了后撤逃跑的人,谁会关注身后。
钱侯与罗金宝冲到前面,迎着部分后退的土匪一通痛打,加上前方林夕犹如天神附体般的横冲直撞,余下的土匪没了胆气,一个个洒开脚丫子逃跑,可很多人都被前后射去的子弹击倒到地上。
林夕的驳壳枪开的很快,才一会儿就打光了二十发子弹——驳壳枪子弹对别人来说难以到手,可对林夕而言,只要找到含有某些元素的物质,不过是时间问题——这恰恰是如今最不缺的。哪怕是二十一世纪,也能轻松从一大堆化肥与金属前重组出所需的弹药。
“想跑啊——没门。”手枪没了子弹,林夕从地上一名土匪的手里拿过步枪,瞄准两百米外的土匪,“啪”,那名土匪随着枪声响起,十分配合的倒到地上。
“哈啊。轻松解决。”
杀光了眼前的土匪,但里林夕没忘记自己要做的事,那名鬼子的翻译。
钱侯和罗金宝没想到这么快就把土匪解决了,表情还在错愕中,一时没反应过来。当他们看到林夕转身离开时,脸上满是错愕,“你小子要去干嘛?还不走啊。”
罗金宝现实多了,赶紧跑过去把马收拢,只有缰绳牵在手里,这人才感觉踏实。
“小林,走吧。这里不安全,我们得快些回去。”
林夕站在原地,一边端枪瞄准一边查看脑海中的影像。
罗金宝和钱侯的话他听着,但是放着那么重要的人物不管不问,将来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遇见。要知道这些人平时只会跟在鬼子的大队长身边,要找落单的时候,极为不易。
罗金宝看出了林夕的犹豫,他距离林夕近,就牵着马走过去,把其中四匹马的缰绳递给他:“别小家子气,以后会有机会的。刚才你是怎么打的,居然能让这些马安然无恙。哈哈,你要还说这枪法是能通过训练练出来,打死我都不信。”
“那不打死你,你就信了?”
“什么?”罗金宝一时没转过弯。
林夕耸了耸肩:“没什么。”
抛媚眼给瞎子看,林夕也不解释,把步枪往马的身上一搁,“那就走吧。我这些天是不是和土匪特有缘,鬼子一个都没碰到,尽是遇到土匪。”
罗金宝说:“得了吧。咱横安县的鬼子,正在运输一批物资,抽不出人手,往常的时候,陈队长总会带我们去骚扰鬼子。后来不行了,伤亡太大,不过经你一遭,鬼子可能也怕了,把力量都放在护送物资上。”
“咱们为什么不去强鬼子的东西?”
钱侯已经走近,听到林夕兴奋地声音,立即从罗金宝和林夕手里牵过几匹马:“鬼子可是有整整一个大队,而且运送这些物资的都是汽车,不说咱们能不能拦住他们,那四个轱辘的东西跑起来,谁追的上?再说了,想破坏这笔东西,还得让人上去把炸药包按上,这短短几十米的路,就是黄泉坡啊,不小心就会掉下去。”
“呃,叫一个人去开车不就成了吗,有必要这么麻烦。”林夕是了解游击队实力的,如此弱小的力量,哪怕遇见日军小队都不够塞牙缝。现在,林夕有些佩服那名把自己待到游击队的陈昭明陈队长了,用鸡蛋碰石头的事,还真做的出来。
钱侯声音拉高了说:“叫人去开车?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会开车啊。”
“我当然……”林夕想说会,可说到一半突然想起,这个时代的汽车与他知道的不同,“也许会开吧。”
“什么叫也许,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
“我开过小汽车,那种大个子心里没数儿。”林夕说道。
钱侯听说林夕会开车,眼睛马上冒绿光,罗金宝即使给他泼冷水,钱侯可是游击队少数能冷静思考问题的人,千万不能出事。“就算会开也不成,鬼子的飞机经常从咱们上空飞过,要是发现不对过来找,车子这么大的目标,咱们能放到哪儿去?还有,汽车需要油吧。这油又去哪里寻。”
“这也是个问题。”
提起汽油,林夕立即想到了自己的第三异能——生成空间。
“有黄金有白银,还得往里面加一点能源啊。不知道如果我把手放在石油上,能不能通过这个异能将地下的石油全都收拢到生成空间……”
立马,脑中生出的邪恶念头,就如网络状的经络不断蔓延。在林夕心中生根发芽,越是这么考虑,林夕越觉得自己想法的正确,“是啊。国家缺少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等等原料,以后去了美国,可不能只把眼睛放在这种事情上。生产原料也是十分重要的东西。虽说储物格只有两百个,可是,紧凑一点,还是能把百年内必须的东西都放进去的。”
林夕爬到马背上,让身下的马小跑起来;罗金宝和钱侯二人则是一人四马,控制马群朝他们来的山区的方向前进。
人有时也要靠运气,其实,那名鬼子的翻译官早在他打瞌睡的时候就离开了。前后不到二十分钟,如今已经站在日军大队长的门外,无聊的抬头看着太阳。###第二十三章 序章 想法
回到山里,游击队员看到林夕三人带回来的马匹与装备后,齐声欢呼。
这些天虽然不断有收获,但是,过惯了苦日子的人,总是珍惜眼前的光景。
三名土匪的加入,游击队人数变成了十三人,多了些生面孔,倒让游击队的气氛变得热闹了。
这三名土匪是性格比较懦弱的那种,老家被逼的活不下去才上山做贼。原想着等日子够了想办法下来,可他们并不知道,一旦当了土匪,再想离开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了。于是短期职业成了合同工,一当好几年,对土匪们做的事逐渐麻木。
无论他们的性格如何,林夕还是很讨厌他们,是主观感觉上的厌恶,并没有看不起他们。
“钱队长,咱们可以成立骑兵了,瞧啊,马都比人多了。”说这话的战士叫宁玉,是个老战士,他对倒弄牲口很有一手,所以游击队里的马驴都由他照看。
钱侯一看,哈哈笑道:“真的诶,没想到咱游击队也能建立骑兵了。”
林夕不得不站出来敲醒他的美梦:“钱队长,咱们是有马了,可是,真正能骑马打仗的人可没有一个,最多是把马当成加快赶路速度的工具。”
“小林说的是,要建骑兵可不简单。”宁玉同意林夕的话。
钱侯没想过这些,在他看来,队伍里几名学会骑马的人就能组成骑兵,哪里知道里面有那么多道理。
林夕可没精力与他们分说,把缰绳交到来到他身边的张青手中,跑去角落检查自己的收获。如果不是他们行动困难,林夕肯定抓个活口,逼他交代出土匪山寨里财宝的藏匿地点。
“哎,又是十几块银元,不知道得积累到什么时候。而且这银子的成色……”
两个多月,游击队窝在山坳里,林夕已经很不耐烦,可让他一个人在鬼子遍地的地方闯荡,林夕没有信心活下去。
生成空间的储物格内,银元连一百块都没有,想靠它发财,差的远了。
“看来我真的要找几个到县城去,不然,做什么事都晚了。”想到自己灭两股土匪,缴获的东西自己收起来的连一百大洋都没,怎么不让他憋屈。
听命钱队长,能处理自己和游击队的关系,但是,对林夕的限制太大了,令他丧失许多机会。
可是,现在甩开游击队单干,等将来从国外回来,八路军还能如原来一样接纳自己吗?以己度人,林夕不会再毫无保留的信任别人。
“如果一开始就没和陈队长过来加入队伍,也许我的选择能多一些。”
其实这不是没好处,现在的游击队,他的地位颇高,只因为来的时间很短,威信上,还不能和钱侯、罗金宝他们比。但是在三名反正过来的土匪眼中,林夕的实力是游击队里响当当的,是绝对的“一哥”。
横安县虽然靠着秦江,却依然属于内陆,此时经济很不发达,想在这里弄到金银,林夕发现很不现实。
如今“一哥”很缺钱,训练完了后,林夕把枪放在旁边的草地上,抬头望着天空。
“……干脆到沿海地区,用自己的异能筹集第一桶金,接着想办法去美国。”林夕在脑中仔细思索,他的计划一改再改,到了连他自己也头疼的地步。
原想着直接杀到山下,可敌人数量太多,没有人配合就靠自己打野战,不现实。横安县只是背靠涌断山脉,北面、东面以及南面,都是平地,适合日军活动。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前,游击队一直在西面的涌断山脉活动,试图将它经营成八路军的一个根据地。
可是,涌断山脉也不是游击队说了算,除了鬼子还有土匪。
以前的时候,土匪是不会和游击队发生交集的,但是现在,土匪已经成了敌人,如此一来,游击队想要发展,面临的第一个拦路虎不再是鬼子还是土匪。
所幸钱侯罗金宝他们消息灵通,知道并非所有的土匪都被鬼子收买,还有一两支有血性的土匪武装不愿投降,还在与鬼子以及那些被鬼子收买的土匪交锋。
如果不是这样,以土匪们对本地熟悉程度,早就进山搜索寻找游击队的踪迹了。
“时间啊时间!”
林夕叹息了一声,他并不清楚,同在横安县的鬼子大队长真木一郎也在苦恼一件事。
“八路军的游击队你们准备用什么方法解决?”真木一郎把目光落在自己的副官,太田永志身上。
自从林夕出现,歼灭了几只日军与皇协军组成的搜寻小队后,人手得不到补充的真木一郎准备将围剿小股八路军游击队的任务放在皇协军身上。可是,皇协军战力很差,用来对付林夕效果大打折扣让他非常不满。
这个时候,太田永志给他提出建议,说是可以花钱雇佣本地土匪,让这些地头蛇对付游击队以及和皇军作对的几只土匪武装。
真木一郎考虑一天,同意了这个决定,只不过心里每每想到对付溃散的游击队,大日本皇军居然要依靠卑贱的支那人,感觉很丢面子,胸口憋闷。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短短一个多月就有两只土匪武装被灭,虽然土匪窝里被皇军捷足先登搜刮了干净,但是,随着搜寻游击队人手的减少,真木一郎可以预见,这支刚刚被他打的溃散的军队肯定会像病毒一样蔓延,给帝国的大业造成损失。
太田永志看到大队长望向自己的目光,就说道:“真木君,指挥官已经说了,要在横安县的江岸修建一个港口,只等我们将支那人凿沉在秦江的舰船打捞上来,疏通航线,就能减小我们的运输负担,而有了海军的帮助,我们这边的压力自然会轻一些。”
“八嘎。太田君,你的意思是说,以后要海军的懦夫来保护我们陆军?”
“不,属下不是这个意思。”
“还是太田君,你必须在港口修建完成前,处理好八路军的事情,我可不希望海军在旁边看笑话,明白吗?”
“是。明白。”太田永志在心里叫骂,“八嘎,如果你有办法早就用了,怎么可能让我动手。”
作为日本军人,太田永志并非不知道海军与陆军之间的巨大矛盾,但是,他的出生地就在江田岛海军兵学校附近,小时候的志向就是成为一名海军。可是由于家里贫穷,以及一些机缘巧合的原因,成为了名陆军军官。
正是因为小时候的经历,让太田永志非常希望日军能消除两支军队间的矛盾,并统一力量,面对国际社会向日本发起的挑战。
不过他的职位太低,哪怕对自己的长官透露出亲和海军的苗头,也会引来一阵不喜,对此,太田永志只能在心里无奈地叹息。
“太君,您出来啦。”翻译官钱真思跑到从房间里走出的太田永志身边。
太田永志看了他一眼,微微颔首:“钱桑,你的母亲生活的好吗?”
“……好,还好还好。”钱真思表情微微一滞,接着连连点头。
太田永志说:“真是抱歉啊钱桑,你母亲的病如果可以转移到上海、云天这样的城市,应该有机会治愈的。不过你放心,帝国马上就要打通秦江航线,你的母亲会没事的。”
听到家中重病的老母能恢复健康,钱真思脸上闪现光芒,再次躬身行礼:“多谢太君,多谢太君。”
“不需要。你既然我帝国服务,这点事我还是能帮到的。我们还是离开这儿找个地方吧。大队长吩咐下来个任务,要求我们尽快将游击队残余势力从横安县根除。钱桑,你有什么主意吗?”
钱真思顿了顿,想不出主意,就道:“太君,我哪是想这些事的人。”
太田永志对钱真思的表现未露出不屑,就像他看清日本陆军与海军内耗造成的恶劣影响并希望消除这种局面一样,他也是少有不对中国用歧视目光的几人,不过与同僚交谈时,“支那”这个词依旧挂在嘴边,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不这样做,会有无数的同僚对他表达意见,并可能影响到上峰对他的感官,就如刚才在指挥部里,他提出的依靠海军的建议被大队长驳斥一样。
“若是要遏制游击队发展,只能用那种方法了。”太田永志走在路上,眼中闪过血色的精光。
即使对中国人没有歧视,但是他清楚的知道,一个国家的崛起,必定建立在另一个国家的痛苦上。中国汉朝的强势,在于击溃北方匈奴;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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