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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终结战士-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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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金宝一脸担心,林夕的身体他可看在眼里,虽然今天的表现十分完美,可正因为这样,他才忧心林夕的安全问题,就道:“这没问题吗?还是派个人吧!”
“真的不用。你们早点把武器转移走,我也能快点离开。而且,鬼子就算发现了这里的情况,也得问问我手里的枪啊。他们有没有机会回去呼叫支援都不一定。”林夕笑道。
钱侯想了想,又看了眼碉楼内的物资,狠狠点了下头,说道:“就这么办。不过大家回去的时候也要小心……”
“等等。”忽然,周驱虎开口了,他是个老实木讷地人,很少有开口的时候。所有人目光落在他身上,只听周驱虎说道:“我们没必要把武器运回去,附近找个鬼子不容易找到的地方,把它们藏起来,这样一来就能快速转移,这么多武器,就算我们带回去也得也不了,迟早还得拿出来。”
罗金波等人彼此对视,林夕却同意这个主意:“这样挺好的。其实我还担心路上遇到巡逻的鬼子,这样一来,我们的力量被分散,怕是危险。”
“嗯。说的对。就这么着,驱虎,你知道那种能藏武器的地方?”钱侯问道。
周驱虎木讷地脸上露出笑容,像是会笑的老树皮。“知道,就在附近。”
林夕走到梯子旁,对钱侯等人说:“那我先到前面守着,你们动作快些。”
“好。”
林夕百无聊赖的躺在地上,不时端着枪进入人机一体状态。
“今天虽然也累,却没有前些日子那样明显,难道是因为使用次数变多,负担就会减少?不,今天赶路时我就发现消耗没前些天大,难道这也是异能?不过这是什么能力?是来自人机一体的?”
身体的变化林夕可以确定,只是,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这样的变化他无法做出判断。
虽然身上流了很多汗,可林夕已经不在乎了——不管他在不在乎都得这样受着。
六七天没有洗澡,也没有洗头,林夕一想到这些就觉得头皮发麻,很想用指甲把头皮扒下来。可这就是游击队的生活,山区里有小溪,却没有面盆之类的东西,连热水也不怎么多,哪里来的洗澡水。
“找个机会到县城去,好好吃顿饭,洗个澡,舒舒服服的睡个觉。哎呀,这样的苦日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头,要是再这么下去,我都快疯了。”
身上厚厚的污垢被汗水一浸,再用手搓,都能捏出个泥丸,这幅景象连林夕自己也恶心到了。可周围的游击队员却毫无顾忌,更让他发疯的事情,是林夕发现身上多了跳蚤,恶心的寄生虫令林夕想生活把身上穿的衣服烧掉,再用冰冷的溪水浸透身体。
他无法想象,为什么黄三周驱虎他们能容忍这种东西与自己共生,甚至闲着无聊时还能用捉跳蚤打发时间。
一个班的伪军在两名日军的带领下背着食物从山外头进来,他们是运输食物的队伍;林夕他们的右侧,一支近三十人的日伪联军从茂密的林子里走出来,他们没发现游击队踪迹,身上的食物也消耗的差不多,准备出来。
两只队伍的目的地相同,就是他们建立在山区内的碉楼。###第十五章 序章 绞杀
钱侯一行把碉楼内的武器弹药拿出来,跟着周驱虎来到一个完全被草丛遮掩的洞内。这个洞十分隐匿,哪怕到了冬天青草凋零,也不容易被人发现。刚进洞的时候,走在前面的周驱虎差点送命,一条蝮蛇竟然盘踞洞中,若非张青眼疾手快,恐怕此时,周驱虎已经倒下。
“大家动作快一点,放好之后马上回去。张青,在附近守着,我们要小心敌人。”钱侯吩咐道。
“好咧。”张青应了声,赶忙离开。
其他人加快速度,虽然目前没有危险,但是,想要把碉楼内的物资转移,没有四个小时时间不可能完成这个任务。
林夕依然躺在地上,百无聊赖的看着天空,是不是进入人机一体查看附近。
“呃。鬼子?!”
林夕急忙把躺着的身体翻过来,在人机一体状态下,他居然发现了突然出现的敌人。而且人数不多,只有十几人。
“呵,还真是鬼子。不知死活的来送死,老子就送你一程。”
日军还没出现在他视野前方,身形与携带的物资已经分毫不差的印入他的脑海,林夕已经怀疑,如果自己的异能可以与雷达达成契合,不知会是个什么模样。连三八大盖的子弹射程就能达到如此“完美”的地步……
“等等,这是……可恶,你们回娘家做月子吗?来的这么准时!!”打算研究鬼子死法的林夕居然“看到”从自己侧面过来的日军。而且是三十人,两个加强班的规模。
林夕不叫唤了,爬起来朝这一面的日军飞速赶去。
路上树枝、植物的叶片,在林夕的脸、手等裸露部位划出一道道伤口。他却毫无所觉,必须在最短时间内靠近他们,然后躲藏起来,用元素重组将这帮家伙送上天。再返回对付这边运送物资的敌人。
他的速度不慢,虽然气喘吁吁,却终于和这里的日军拉近距离。
“再往前,只要进入一百米的范围,你们就算想跑也没机会。”若是在光秃秃的山地平原,林夕不觉得自己能如此轻易的接近对方并没有被日军发现,幸亏秦江流域植被茂盛,拥有多处可供人藏匿身形的地方。
带领两只加强班的是日军少尉,三井造作。
两天前,一支深入山林的日军队伍遭到毁灭性打击,全队上下二十多人无一人幸免。这条消息给三井造作很大触动,让他时刻小心,每每警戒,他不希望自己死在这异国他乡的国土。
如果没有对华作战,他三井造作可以凭借优秀的成绩前往欧美等国深造。可是,战争毁了一切,在军中,他虽然凭借学识成为最年轻的尉官,但是与那些大学生,特别是帝国陆军大学出生的人不能比较。
“停下。”
忽然,三井造作挥手,让队伍停下来。
虽然指挥官只有十七岁,可是,无论是日军还是伪军,对这位长官都很尊重。
只见三井造作拿出望远镜,观察前方,过来了会儿,转头看向身后的人:“你们有没有听到特别的声音?”
“声音?”无论日军还是伪军,对三井造作的问题很疑惑。
摇了摇头,回答道:“没有(报告太君,没有听到)。”
“嚓”,猛地,三井造作身侧地上出现响动,几个围在这里的人诧异的转头望去,随后,不等他们有动作,就被股气浪炸飞到半空。
“敌袭!”
立即有日军大叫,接着让机枪组与掷弹筒组做着准备。
但是,无论如何努力,他们都没发现敌人从哪里过来,而在这之前,又一枚手雷在日军人群中爆炸。
惊慌失措,日军和伪军开始漫无目的的对四周林子射击。
“啪啪啪啪”的枪声响在密林中,但在一声接着一声的爆炸吓,这些声音很快消失。
在碉楼和山洞间运输物资的游击队听到了爆炸声,所有人都愣在那里,还是钱侯与罗金宝反应快,把手里多余的武器一丢,对其他人说:“你们快把东西带到洞里,然后过来帮我们。罗金宝,我们过去看看。”
罗金宝却停下脚步,对钱侯说道:“不对,你听,爆炸声和枪声不见了。”
“唔?这,还真是,这——你说是怎么回事?”
罗金宝想了想,说道:“应该是林子把鬼子杀光了,要不就是跟刚才一样,压的他们抬不了头。不过以林夕的枪法,在林子里,应该不可能找不到机会。”
“这到也是,那我们还要过去吗?”钱侯有些不舍的看着碉楼里的物资,咬牙想了想,不等罗金宝说,就道:“咱们还是守在这里,这条路鬼子经常进来,既然林子走了,咱们却要守着。这么着,罗金宝,你指挥人手让大伙儿能搬多少搬多少,我到前面去。”
“钱队长还是我去吧。你在这里指挥大家。”罗金宝担心钱侯的安全,游击队就剩这么点人了,他哪敢让看到钱侯出意外。
钱侯摇头,果断地说:“不行,罗金宝你听我的,快点去吧!”
“……好吧。你自己小心。”罗金宝见拗不过钱侯,只得答应。
钱侯拿出旱烟,背上背着步枪,手里拿着盒子炮,又在身上绑了七八个日本人的手雷,一边抽烟一边离开。
日军运输物资补给的那队人同样听到枪声和爆炸,十几名伪军将目光放在日本人身上,有枪声的地方不在他们的目的地上,而且听爆炸,十分激烈。
两个日本人相互交谈,说了许久,终于将枪声合爆炸解释为自己的友军遇到了游击队,正追着他们打。因为横安县附近的游击队从未有如此强的火力,所以日军这么想无可厚非。
果然没一会儿,枪声和爆炸就没了,已经有了决定的日本人更是得意。瞧好了支那人,这是我们大日本帝国皇军的实力,与我们为敌,没有好果子吃。
他们继续朝碉楼行走,可是,不到二十分钟,突兀的枪声就出现了。
“啪”、“啪”、“啪”、“啪”、“啪”。
一连五枪,林夕几乎达到自己的极限,鬼子一条长龙走在山脊上,简直是一览无余,林夕怎么能错过机会。
第一声枪响,惊得所有人缩脖子;紧接其后的子弹又钻入一名日军脑中;两声枪响过后,中枪的日军还没彻底倒下,这时,第三声枪响也出现了,走在日军身后的伪军倒了大霉;终于,剩下的人反应过来,自己该干什么,蹲下的蹲下,猫腰的猫腰,四处寻找躲藏地点。
可是,依然有两名伪军在找到藏身地前被子弹击杀在途中。
林夕其实还有机会射杀伪军,可一连五枪,枪枪连续,哪怕林夕体质已经不是原来的娇弱身躯,也累的够呛。
“呼……”
林夕躺在地上休息几秒,记住在人机一体状态下伪军的躲藏地点,退出这个状态,拿出手雷,拉开后又在身边的石头上一磕,停了一两秒丢出去。
“轰隆!”
随后,他又用同样的方法投出两枚手雷,可惜,只杀死一名伪军。
投出的手雷自然令林夕的位置暴露,所以果断转移地点,而此时,伪军身后传来枪声,正是随后杀到的钱侯。
那支鬼子带领的运粮队钱大队长已经观察很久了,枪声响起,而且是一连五枪枪枪命中他就知道是林夕的手笔。于是什么都不管,朝这边冲过来,哪怕林夕实力强劲,可以一个人消灭整只队伍,他也得冲过去,要他在旁边看着,做不到。
敌人实力强劲,比如攻打碉楼时,他和罗金宝等人帮不了忙,在旁看着也就看着,可现在鬼子正拿背后对着自己,自己只要冲上去就能收购鬼子的性命,难道还要把这个机会放弃吗?
冲到距离皇协军还有四十米的时候,钱侯丢下步枪,左右两手,一手拿着一只王八盒子,朝用屁股对着他的皇协军射击。此时,因为林夕的攻击,活着的皇协军只剩不到七人。
“看到”钱侯冲来,林夕找准机会,一连丢出三枚手雷,然后拿起步枪对皇协军射击。
“轰、轰、轰隆!”
大团的烟尘炸开,子弹从后面穿过,落在准备投手雷的伪军身上。
“啊!”一名被弹片击中的伪军抱着肩膀惨叫,然后看到了从后面杀出的钱侯,没等求饶,就被子弹射中脑壳。
“啪啪啪、啪啪啪啪……”
林夕回到山脊路面,看着双手拿枪的钱侯,呵呵笑了起来,随后钱侯也发出笑声。哈哈哈地大笑不绝于耳。###第十六章 序章 土匪
“呼,这外面的世界就是好啊。啧啧,小张,我们去哪儿?直接去县城?”
今天天气很好,碧蓝苍穹,悠悠白云,明媚的阳光将道路旁的植物映的更加翠绿。林夕和张青走在黄土路上,穿着一身穷苦百姓的衣服,背上被了竹篓,手里提着两只用陷阱抓住的野鸡。
“不行。要是让钱队长知道,他非拔了我的皮不可。”张青连连摇头。
林夕奇道:“到县城去又怎么了,瞧你害怕的样子,胆子太小啦。”
张青不在乎林夕说他胆子小,而是郑重地跟他说:“咱们游击队之所以遭到鬼子的打击,就因为汉奸,而且这个人很可能认识我和钱叔他们,咱们本来是不能出来的,钱叔哦,钱队长和罗金宝叔叔说,等他们想办法把这个汉奸杀了,才能出来活动,不然,每次和外人联络都会变得麻烦。”
“汉奸?为什么不杀了他呢?我这么好的枪法,难道你就不相信我吗?”林夕无所谓的说道。
距离碉楼之战过去半个月,林夕在山里无聊的要死,终于瞅了个机会出来,他自然希望去县城,到里面看看这个时代的事物。然后找个好的酒楼,吃一顿好饭,再洗个澡好好睡一觉。
张青依然不同意:“不可能。他就在城了,你要是开枪还不把鬼子招惹过来啊。到时候把门一关,你出的来吗?”
“那就杀光好了。我又不是没打过这样的仗。”话说有元素重组和人机一体异能,林夕有这个信心,因为之前的短板,体力,已经得到解决。
虽然没有任何可以拿出来的证据表明身体素质的增加是杀人的原因,可经过这么些天的思考,林夕觉得,还是这个可能性更多。
“也许我来到这个世界时,上天特意又给我增加的另一个能力。”
想到这里,他的心变得火热,通过杀人来增强自己的身体素质,不就跟游戏里的玩家一样了吗?不知道杀了一万人甚至十万人后,身体会变成什么模样,刀枪不入?变身成超人?
虽然一切只是猜想,可是,林夕杀人的冲动却没有冷却。鬼子一周前还进过山,不知道为什么,明知道碉楼被游击队攻占,进来的人手也只有区区一个小队,共六十人。
林夕怀疑,是前线急需兵员,所以才将横安县本就不多的兵力分散,如果是这样,那现在就是攻打横安县的最佳时机。只可惜游击队被打残,到现在都没恢复。
“小张。钱队长什么时候征兵啊?整个游击队就咱们十人,也太寒碜了。”
“我不知道。嗯,林哥,跟你说个事儿。”
林夕瞥了他一眼,发现对方的小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也不应下,只道:“说吧。什么事?”
看到张青神情扭捏,林夕继续道:“你总得把话说出来让我考虑吧。你要不说,我又怎么知道呢?”
张青还在犹豫,不过林夕还是看出了点端倪,这小子的眼睛总是往自己提的两只野鸡上瞄。“原来是这个原因!”林夕知道原委,登时笑了起来,把张青唬的一愣一愣的。
林夕很大方的说道:“咱们的野鸡,只卖一只;另一只,找个地方偷偷烤了。好不好。”
“咕咚”,张青咽了口唾沫,眼睛瞪的像灯泡:“真的可以吗?”
“我做主了。再说,你小张同志这些天辛苦,怎么也该慰劳慰劳你吧。是不是?”
张青这会儿却忸怩起来,支支吾吾道:“这……这到不用!!”
林夕心里了开了花,一本正经地说:“怎么能不用呢?前些日子每天都在搬运武器,钱队长和罗金宝大哥都夸奖你了。吃一只鸡算什么?对了,我们都走了这么久了,怎么连个村子都没瞧见啊?”
上一个世界的时候,林夕习惯了无论到哪里都能看到房屋的人口密集地区——即使是山中,也能看到某些人为搭建的草棚(那是主人家为了看管某些东西特意给自己搭的小窝)。
“还有一盏茶时间就到了,周围的人不去县城的时候,都会到这里来赶集。咱们快些,听说鬼子和二鬼子经常到这块地方巡视,说不定就因为上面原因把人抓了。”张青小声的在林夕身边嘀咕。
路上出现了行人,他的衣服和林夕他们一样,很普通的农民打扮。林夕把斗笠往下压了压,他的肤色不像饱经风霜的耕地汉子,钱侯是不希望林夕出来的,仅仅皮肤就无法融入老百姓中,如何能欺骗鬼子。
他们可不管有没有证据,只要有一丁点怀疑就会过来抓人,若是反抗,正好用来以儆效尤。
可是,都快一个月了,林夕一直在山里面,没电脑没电视,他们担心枪声引来鬼子,又希望节省子弹招募更多的游击队员。所以在山里的日子,除了前些天遇到鬼子时用枪,一直都没开过荤。
两人来到张青说的赶集的地方,张青活泼的性子更像放了缰绳的野马,蹦蹦跳跳起来。
用林夕的目光评价,这个集市连前一个世界,自家所在的村子后的农市都不如。不过,如果将此前数里土地都不见一人的情况和眼前人来人往的景象联系起来,称得上热闹,当的起繁荣二字。
林夕手里提着两只野鸡,跟在张青身后走在人群中。
也不知是不是老天看林夕身上有了三个异能,特意给他找事做,还没走几步呢。林夕就听到前面的人发出惊慌的呼喊。
“土匪来啦!!”
伴随着这个声音,枪声“啪啪啪”的响起。
为了以防万一,林夕和张青只带了手枪,小鬼子的王八盒子,对于这把枪的威力,林夕只能用无语来形容。可是在此时的中国,日本人的王八盒子也是难得的物品。不是特派的人,还别想有手枪。
“坑爹啊。”林夕双手提鸡,快速跟着众人朝道路旁的屋子里跑。
张青也跟在林希身后,一边跑一边问:“小林哥,咱们该做什么?”
林夕跟着一个男人冲到了屋子内,这男人见到林夕和张青二人,吓了一跳:“这是我家,你们要干什么?”
“大哥,事急从权,让我们兄弟避一下吧!对了大哥,你要不要买只野鸡呀!”反正到屋子里了,林夕干脆推销起手里的野鸡来。
“你们——”
他的话还没说出口,外面就出现“啪”地一声,林夕、张青还有这家的男主人从门缝和窗缝偷看外面景象。
狼藉的街道到处是商贩匆匆离开后丢下的物件,十多匹马在街道上打转,接着又跑来一队拿着步枪的人。
这些家伙穿的各式各样,而骑在马上的人穿的比较整齐,服饰虽然不是华贵,却很厚实。里面有六人拿着两只盒子炮,其他人则是一支手枪一支步枪。
“呵呵。”林夕忽然笑了起来,屋子主人和张青转头看着他。
林夕指着外面一个骑在马上的家伙道:“那家伙真滑稽。脸上那根毛居然被他打扮成这样,哈哈哈……”
房子的主人和张青对视,然后由张青解释说:“林哥,那家伙叫刘慧,因为脸上那一戳毛的原因,有个绰号叫绺一毛,要是和他碰面,千万不能笑出声,他最讨厌别人看他那绺毛的奇怪表情了……”
这时,外面响起一个公鸭嗓子,林夕一看,正是那名叫绺一毛的家伙。
绺一毛拿手枪对空放了两声,然后朝空空如也的街道大声喊道:“所有人都给我听好了。谁知道八路军藏匿点不说出来,老子杀他全家,要是说了,不但能喝酒吃肉,还大大有赏。把人带上来……”
他忽然一挥手,一匹马跑了过来,上面坐着个人,这名土匪身前有个土黄色的麻袋。他来到绺一毛身前时,止住马,接着把身前的布袋甩到地上。
绺一毛挥动手臂,指挥手下:“打开它。”
两个小喽喽走上去,把布袋打开,露出一个男人。
看到这人,这家的男主人登时轻呼:“这不是邓伟吗?他怎么落到绺一毛手里了。”
马上的绺一毛骑马走到嘴被堵住身体被捆的结结实实的邓伟身后,大声喊道:“这个家伙,知道八路军却不说出来,你们不是想知道落到我手里不说出八路军在哪里会发生什么事吗?”
大声一问候,绺一毛抬手就对跪在地上的邓伟开了一枪。“啪”,邓伟的身体一跳,前胸映出鲜血,接着,因为身体没有土匪按压瘫倒到地上。
绺一毛很满意自己造成的效果,嘴角一撇,对周围房屋后的人喊:“这就是下场,他的老婆孩子,都会因此受到牵连。你们不想这样吧——不想这样,就乖乖的把你们知道的八路军的行踪说出来。哼哼,要是让我知道你们集家市有人隐瞒八路军的行踪,别怪我绺一毛心狠手辣。小的们走——”
“噢唔!”
骑在马上的土匪一抖缰绳,飞快离开,小喽喽们跟在后面奋力跑着。
留在集家市的,是遍地狼藉与一具没有温度的尸体。###第十七章 序章 第三异能的真相
绺一毛离开后,张青一脸愤恨,房子的男主人则首先开门跑到外面,看情况,对方不但认识被杀的男子,而且交情不浅。
“土匪。日本人雇佣了土匪,哼——”
张青看到身边没人,就对林夕说:“林哥,咱们去杀了他们。”他把枪拿出来,眼睛直视林夕,大有开口同意自己就冲上去的意思。
林夕摇头,土匪的速度比自己两人要快,除非知道他们的藏身地,否则,只会打草惊蛇。林夕打算圈定一个地方,将他们围杀,更重要的,还是身上的枪。他和张青二人四支王八盒子,用它对付土匪,异想天开。
另外,他身上没带手雷,而且土匪和鬼子不同,元素重组时,需要集合元素才能将手雷组合到现实世界,鬼子身上能弄到原料,土匪身上……
“找个机会再去对付他们。这帮王八蛋,为什么就不等我把鸡卖了再过来!”
听到林夕的抱怨,张青一脸不忿的看着他。
看着他气鼓鼓的面庞,林夕尴尬一笑:“我说错了。走吧!”
“去哪里?”张青把目光放在死去的人身上,作为八路军,他觉得自己应该上前帮助他们整理尸体。
林夕改变主意了,指着土匪离开的方向,说道:“看看有没有机会杀几个人。要是运气好能抢个几匹马来,不是很好吗?”
此前,林夕一直觉得该弄些摩托车、汽车过来,增加游击队的移动速度。但就在刚才,他突然想起,这个时代马匹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想起土匪胯下的高头大马,林夕心痒难耐,觉得不管能不能成功,都要去试试。
另外一点,游击队没有从山区走出,就算有汽车摩托车也没用。
如果能弄回去几匹马,不也能增加游击队的实力么。
迷糊的张青捉摸不定,林夕一会儿不同意他的决定去找土匪麻烦,一会儿又说要去找他们。这……这到底干什么呀!
林夕转头盯着他,抬脚走了起来:“别问为什么,跟我走。”
“……走就走,不知道过会儿你又有什么打算。”张青把枪插回腰间,跟上林夕。
两人这样离开了集市村,沿地上马匹的足迹,跟上绺一毛等人。
几小时后,张青看着西坠的太阳,对拿着野鸡的林夕说:“林哥,咱们还是回去吧。要不你找个地方把鸡清理了,要是再不动手,这鸡就要变味了。”
林夕笑了起来,没好气的道:“小张,你到底是想让我们回去,还是想我们回去后把野鸡处理了?”
“啊——都一样,都一样啦。而且我们找了这么久,都没找到绺一毛的落脚地,还在这儿干嘛?”张青的热血在长时间的体力消耗下逐渐冷却。
“找不到?你怎么知道我找不到?”林夕开口问,虽然他确实失去了绺一毛的踪迹。
张青说:“那为什么我们走在荒野地上,你到底想去哪儿?”
林夕嘴角一翘,把两只野鸡交给张青,让他背着。“我啊。对付二鬼子,咱们追土匪的时候,不是路过一个路障吗?当时那儿没人,可放在那里的东西却比较干净,没有闲置太长时间。我估计,这会儿人应该在了。”
“你要去对付二鬼子?”张青几乎抵到林夕身上,看他狂热的眼神,林夕纳闷他怎么就对杀人这么感兴趣。
听钱侯他们说,张青在此之前根本没杀过人,交给他的枪也是一杆磨光了膛线的老套筒,打仗的时候,只能靠运气攻击敌人。
林夕把手恩在他头顶,说道:“好啦。你先安定的蹲下,不要让二鬼子们闻到你的气味,我过去看看。”
“气味?!”
不理张青的疑惑,林夕走到坡上,看着下面的路障。果然如他所料,这里有七名伪军,一个人抱枪坐在凳子上睡觉,另外五人在地上赌博,最后一人干脆躺在地上睡觉。
“二鬼子也不好当啊。风餐露宿、日夜颠倒,看来这个年代,不管干什么行当都累。”林夕没心没肺的在心里说着。
随后,他将手搁在手枪上,握紧后把精神力传递到两把手枪中。
手枪的触感霎时与精神链成牢不可破的脐带,他的脑中,出现了这副身体四周两百米的全景图。
王八壳子让林夕坑爹的地方就是这里,人机一体的细致侦查范围居然只有可怜的三百米。虽然城市巷战时这种能力够用了,可是在当下,林夕怎么想也觉得够坑爹的。
他冲下去时,已经处在时间流速变慢的状况中,因此,他能清晰的看到一些用余光发现有异的人其嘴脸瞬间变化的细节。那因为赌博而兴奋到赤红的面颊,因此而歪斜的嘴角,以及从口腔飞溅出去的唾沫,与发现林夕拿枪指着他后变得恐惧的双眼形成强烈对比。
“啪”,一发子弹从枪膛射出;接着是另一支枪,“啪”,在林夕眼中,子弹以每秒十几米的速度飞射出去。稍微转动枪口,绿色准星又瞄在另一人的额头上。扣动扳机,“啪”,左手的那支枪不甘寂寞,紧跟其后,发出清脆的“啪”声。
声音虽然会传出,可是与子弹相比,总是慢上一拍,往往子弹都钻入敌人身体,枪声才进入林夕的耳朵。
几名伪军毫无抵抗之力,在时间流速正常的人看来,林夕就是从山坡上冲下去,左右两手各拿一支枪,然后对着伪军“啪啪啪啪”地扣动扳机。随后就看到每一名伪军脑袋上爆出一团血雾。
“吁——”林夕站在诸多尸体中,深深吸一口气,接着观察自己的身体,“果然,身体素质与刚来这个世界比,犹如云泥。得多杀人。嘿嘿,幸好这个时期,有的是我要杀的人。而且,即使抗日战争结束,还有解放战争。哪怕解放战争结束,我也可以到中东、非洲等地,世界可不平静啊。哈哈哈哈……不过——”
他看着手里的南部手枪,脸上出现不屑:“小鬼子的手枪可真操蛋。一定要去美国弄点新武器,自动武器。如果可以,给这个国家弄些生产线过来。不过首先,我需要积累资本,得多弄些钱回来。”
林夕不可能到美国后才想赚钱的办法,他有三个异能,第一个是人机一体,第二个是元素重组,而第三个,即是最厉害的,也是最让他头疼的。这个能力的功效发挥出来,绝对能令任何一个国家疯狂,可是,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想要开发它的功效,林夕表示压力很大。
他的第三个异能被命名为“生成空间”: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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