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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终结战士-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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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三看了眼同样带着好奇目光的小姐,说:“我家老爷听说您有一批货,想做这个买卖。”他把目光投到院子里的五辆马车上,“少爷应该了解目前惠府的情形,我家老爷说,可以在原来价钱上再提几层,绝不叫您吃亏。不知道少爷意下如何!”
之前还在想怎么处理货物,不料立即有人准备接手,林夕怎么会拒绝。但是,做这个生意的是陈飞雁的父亲,卖的太高,不知道陈飞雁会怎么想,于是不知不觉间,他把目光放到了陈飞雁身上。
感受到林夕的目光,陈飞雁又瞪了他一眼,“别看我,我还不知道呢……呼哧、呼哧……不过,你放心,这些东西该什么价钱就什么价钱,虽然不知道你拿的那些钱都到哪里去了,可我知道那些东西肯定有大用,不能说照顾我家就把价钱降低。”
她说的其他人十分认同,林夕虽然收走了大把的银钱与黄金,但每次都能拿回来充足的子弹和枪械。这支队伍才短短十天,但金牛相信,哪怕以前从没摸过枪的陈聪沈斌,凭一手装拆武器的手法,放到国大党军队里也能混个职位。
为了培养枪法,林夕给了他们大量子弹,只要是人烟稀少的地方,就会选一块可以遮挡枪声的位置,让大家使劲开枪,不射光一百发子弹不能停下来。
林夕对田三说:“要是你家老爷要,出了价钱,东西就能拉走。不过这批东西可不便宜,刚才你家小姐的话可说的明白,我不会因为这个关系把价钱降下来。具体什么数字……金牛,你和飞雁陪着田三商量。”
“嗯。什么?”金牛一愣,没想到林夕会如此利落的把麻烦丢给自己。
还在喘气的陈飞雁也没想到会这样,林夕这个甩手掌柜当的倒是漂亮,让陈飞雁和金牛不得不仔细思量,该卖出多大的价钱。可一方面有陈飞雁在,陪着外人坑自己老爹,怎么看怎么不是事情。
除了田三,跟来的另一个仆从就是保护陈飞雁的,腰上插了把手枪,虽然没露出来,可院子里的人哪个不是带着驳壳枪,如何不明白里面有货色。
荣萱打断了这场交易,对林夕和其他人问:“外面的街道上有血迹,怎么回事?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开枪了,是不是被日本人注意到了。”
金牛也觉得现在不是谈生意的时候,见荣萱一说,把发生在这里的事说了一遍。
田三和另一个仆从听说他们被夏由志盯上了,大叫不好,并向众人说明夏由志的情况。
他说的事正好验证俘虏口中的情报,“这家伙确实麻烦,你是打算先把他灭了,还是等这批货交接完再说。”金牛问道,跟着林夕,遇到的战斗变多,敌人数量也增大,可是他开枪的次数却越来越少。
林夕问:“夏由志一直待在峡岭?不会进来吗?”
田三说:“是的。他不像保安队的何立,虽然有人有枪,数量却不多,更多的是收拢的破皮无赖,对付普通人自然是够了,可对付山里面的强人却强人所难。他得罪的人太多,很多人都想要他的命。所以大家互相撒钱,让其他人找对方麻烦。只是他有何队长护着,一直都是咱惠府的人吃亏。”
一番沉默后,林夕忽然问道:“保安总队一共有多少人?”
“四五千吧!”田三估计了番,报出个自认为靠谱的数字。
“倒是有些多啊。”四五千人分散在山地中,实在不多,可要是集中在比惠府大不了多少的城市里——在林夕眼中,这就比后世东南沿海的镇子大那么一点,确实很挤。
不管是惠府还是峡岭,它们都和横安县城不同,没有城墙挡着。两个城市是靠商贸发展起来的,一开始只是乡村,因此没有遮挡的城池。而横安县城与它们相反,随着各地商贸兴起,它反而逐渐落寞,县城里的许多东西成了无主之地,任野草丛生。
金牛看到林夕思量的样子,然后想到之前在横安县发生的事情,惊讶的问:“你不会又准备完一次吧。嗯,难道他们来了?”金牛始终坚信林夕出了林义外还有其他同伴,否则,不说凭两个人如何能在横安县城杀死那么多敌人,之后的时间里,他又是怎么从外面拿回来那么多性能可靠的武器呢?
林夕脸上浮现笑意,“猜对了,可惜,”他摇了摇头,肩膀一耸,“没有奖励。哈哈,你别想哦,这种事,我可不放心把你拉进来。别生气,我知道你的实力,不过你也应该知道我和林义的实力吧。正面碰上,你哪方面能超过我们,你就可以参加,行不行!”
金牛自然不服气,要说林夕的近战能力,别说他了,连吴建豪也能与他打个平手。可只要这小子手里拿上枪,就会变得完全不同。加上林夕的狙杀本事,金牛只能在心里叹息。其实他也知道,这种疯狂的战斗,实力不济的人上去只会拖累其他人,他仅仅表示不甘。
至于和林义比试近身格斗能力,金牛想都没想过,连吴衔也不能从对方手里走过两招,他上去就是白搭。
“怎么?林少打算带着林义大哥去?就你们俩去?”叶弘最先听出味。
其他人也反应过来,诧异的望着林夕。田三和另一个仆从则用傻瓜的眼神望着林夕,这家伙不会认为凭他们两个人就能杀掉夏由志吧。
如果让他们知道,林夕的目标还有何立这位保安队长,怕是要第一时间大叫“疯子”。
“这太危险了。”荣萱担忧地看着他,眼里带着恳求,希望林夕不要去冒险。可惜,就如甩媚眼给瞎子看,林夕根本没注意到。他对金牛和陈飞雁说,“这些货物由你们负责,我处理外面的事。到现在他们都没动静,估计不是消息没传到,就是根本没预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一时没有准备。我们呢,趁这个机会把麻烦扼杀在萌芽里。”
林夕的目光转移到吴建豪等人身上,“你们拿着家伙,谁敢过来就用枪扫他。至于,”他看向陈飞雁,“大家是到你家去还是继续待在这里,由你们决定。”从开战后的情况看,在城市巷道里发生枪战,对普通百姓影响太大。如果不是担心陈飞雁他们找不到驻地,林夕找就想搬走了。
神仙打架小鬼遭殃,林夕是从社会底层走过来的,知道普通人的无奈和辛苦,并不想让他们为难。
“要是离开的话,得想个办法让李亚东知道,别等那小子回来后找不到我们。好了,事情就吩咐到这里,趁着天还亮,我和林义先出去了。可能明天回来。”林夕招呼林义一声,后者提了一个一人高的布袋,跟着林夕离开院子。
“林少……会不会有危险啊,要不我们……”叶弘断断续续的劝慰道。
金牛摇头:“别担心,那家伙命大着呢。他不是说自己怕死么。没有足够的信心,怎么可能往墙上撞。放宽心吧!”###第八章 江面
不提荣萱陈飞雁等人如何担心,金牛与吴建豪他们怎样商量离开所住地后又如何与外出未归的李亚东取得联系。林夕与带着枪的林义正在街道上奔跑。
从来到这个世界到如今,死在林夕周围的人没有五千也有四千,虽然身体素质达到瓶颈后增加缓慢,却已经到了普通人羡慕的程度。别看吴建豪当过皇协军,他与那种由泼皮无赖调换身份的家伙不同,手底下是有两下子的,从身体轻的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到能和吴建豪较量的不相上下,林夕转变之大,若是让还在横安深山蛰伏的游击队员们知道,肯定惊掉下巴。
事实上,仅从身体素质考虑,林夕比吴建豪更强,可惜,不知道是不是那次与皇协军肉搏差点丢命的事情影响,林夕搏斗能力提升困难,非要手里有枪才有底气。
此时,本该人流如织的街道稀稀拉拉,看不到几个人,所有门窗闭着,只能从缝隙看到里面闪动的视线。
“这儿人看来是不想让我们待着了,切,杀了一帮土匪,倒像是我们才是土匪似地,这叫什么事儿呀!”林夕念叨着心中的不忿。
林义跟在林夕身侧,身位比林夕靠前,这样做可以在危机关头把林夕保护在身体的后方。“这种事你不是有心里准备吗?不管历史宣传的多么英勇,现实是很平凡的,一千年前的普通百姓是这样,一百年前的普通百姓也是这样,最底层的人的区别,一直以来都不大。”
像某个假设一样,把原始社会的婴儿放到现代抚养,同时将现代的婴儿放到原始社会;两个生活环境下,原始社会时代的婴儿成长起来后,并不会比现代人差,在原始社会成长的现代婴儿,也不会展现比那个时代的人更多的见识。至始至终,人性,几十年前的人和几十年后的人没有差别。
一个在明朝或者宋朝能当上状元乃至做官的人,即使放到现代社会,也能步入精英阶层,虽然有知识断层,却不会有太大妨碍。
可是,千百年来的人性是不会变的。就像一句话说的,任何问题归根到底都是人的问题。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虽然这样说,可总是希望现实能有改变。”林夕奔跑中做不出耸肩的动作,只在眉宇间露出泄气神情。
林义背着一个巨大的武器袋,可身如轻燕,奔跑时,就像用脚尖点地。“你不是说了么,回来后,要在其他地方开辟理想国土。你把目光放在什么地方?中东?我猜不可能,那里虽然是产油大国,可没有人口基础,哪怕打下来,也要应付国内的敌对势力。还有宗教冲突,即使有强大的实力,也不能阻止那帮不要命的疯子。”
终结者在电影中是天网制造的,中东地区吸引着全世界的焦点,虽然终结者的资料库多是放在击杀目标以及武器操作上,大致的历史却有备份。
“东南亚!如果可以,我希望建立一个包含澳大利亚在内,从越南到菲律宾一直延伸到日本列岛的国家。”林夕大言不惭的说着。
哪怕林义是机器人,也露出了人性化的表情:“成功机率渺茫。除非你愿意和全世界开战,否则,美国人,英国人,法国人,苏联等等,都不会容许你这么做,还有宗教势力,狂信徒这些疯子,你做好准备了?”
“没有。”林夕果断摇头,开什么玩笑,现在不说美国,哪怕日本,只要他们发现自己的秘密并下定决心将他消灭,即使拥有异能,他也不觉得自己能安然无恙。
武器由林义拿着,两人前进和轻装简行无异,速度很快,才过三十分钟就离开惠府,转入沿着赤雁江的道路步行。
昨天夜里下了小雨,道路年久失修,惠府的商道依赖于赤雁江,越加没有人愿意修缮道路了。林夕根本不能在这条路上奔跑,若依照在城市里的速度,不消十分钟,裤子就会变样。另外,没有城市里的房屋的遮挡,在这块陌生的地方,让自己显得不让人注意很必要。
江上驶过一艘小轮船,沿江而下,速度比林夕两人快多了。
靠近江岸的地方有不少小舢板,忙着载客与捕捞,有些人看到林夕和林义走在路上,二人只带了一个布袋,便招呼他们上船,还吆喝着价钱。林夕不想给别人惹麻烦,现在的他不是能忍住脾气的人,要是在江上碰到驲军或者皇协军,他可不会像前世面对领导一样哪怕心里恨死对方也能笑脸相迎,万一乘船时和敌人起了冲突,就会给他们带去杀身之祸。
当两人身后再也看不到惠府时,江面上发生了一幕让林夕摇头叹息的事。
一艘装载士兵的轮船把一艘从上游而下的小货轮拦住,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啪啪啪”的枪声响起,先是船舱内,接着有士兵对船舷上站着的人开枪。见势不妙,两三个人跳到江中,引来一群士兵对着江水“啪啪”射击。不多时,江面上就多出了两具尸体。
林夕走在路上,无法堂而皇之的把步枪拿出来,虽然气愤,但钱财要紧,对林夕来说,随着离开这里的时日接近,他越加着急的想要拥有充足的资金。效率最快的硬通货币是黄金白银,还有钻石珠宝,只是拥有元素重组,钻石在林夕眼中和煤炭一样,毫无价值。
和钻石这种碳元素组成的单质晶体一样,红蓝宝石的主要成分是三氧化二铝,显示为蓝色是因为其中混有少量钛(Ti)和铁(Fe)杂质;宝石为红色则因为铬(Cr),也就是三氧化二铬(Cr2O3)。而三氧化二铝其实就是矾土,宝石的生成和钻石一样,在高温高压环境下生成,人为制造得不偿失,但有元素重组这个利器,林夕不认为自己会缺钱。
关键问题和他考虑的一样,如何快速积累资本,如果某段时间向市场上疯狂甩出宝石钻石,再怎么值钱的东西也会贬值,而且这些东西也不是普通人能指染的,它们终究是奢侈品。
“走的快点,别让他们怀疑。”林义的声音传入林夕耳中,既然林夕没有开枪的打算,自然要避免与对方被迫交手。这些士兵猖狂,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因为看不顺眼岸上的人而对他们开枪。
“知道了。”林夕明白这点,与林义一起加快脚步,“等弄到了钱,我再回头一个个找你们算账。”
货轮被士兵接管,与他们乘坐的轮船一起朝下游开去。似乎为了显示自己在江面上的统治地位,几个士兵朝江上的其他人开枪,还瞄着林夕来了一发子弹。这些人枪法很烂,除了吓倒江面小舢板上的人外,什么都没伤到。
瞄向林夕和林义的子弹不知道打到什么地方去了,也许早早的失去动能沉入江中,谁也不知道,但林夕却让林义把这些人记住,如果自己抢了钱后还有时间,一定要慢慢玩死他们。###第九章 峡岭
“七个。”
林夕考虑该用什么刑罚折磨他们,身旁的林义突然开口说了个词。
“什么?”林夕看向他,“什么七个?”
林义的目光飘到远处的小轮船上,“刚才,那些人一共杀了七个人,是不是?”
“……哦。原来是这个,嗯,可能吧。死在江上和船舷上的就有四五人,差不多。”林夕想起了自己生成空间的金色格子,结合刚才看到的,配合林义收拢数据。
两人走了四个小时才来到人烟密集的地方,路上经过两个村子,居住在里面的人不多,大多数房子空着,即使住人很多屋子里只住着老人,习惯后世屋舍宽敞明亮的林夕对这种即使白天屋内也暗如黄昏的房子缺乏好感。
不过,这里的路况好了许多,特别是从村子中间穿过的路,破损的地方会被人用土或者石块填上。林夕与林义加快速度,但即使如此,来到峡岭也是下午两点多了。
“还得找夏由志和保安队长的家,真麻烦。”赶了半天的路,除了江面上的劫杀,再没有遇到其他意外。“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坐船,速度快又省力。”
林义开口说道:“要找他们的住所很简单,只要抓几个人就可以了。刚才在江面上做案士兵就是目标,要去吗?”
“还是歇一会儿吧。我去吃点东西。”林夕摇头,又不是搏命关头,养足精神再去对付敌人才是正确选择。
二人进入峡岭,环境说不上多好,主干道简洁干净,可一些小巷子里泥泞遍地,散发常人难以忍受的恶臭。
“环境也不好么。”林夕喃喃着,都说工业时代的来临给地球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可事实上,人类本身就是污染源,环境的恶化是没有办法遏制的,只能拖延时间。
林义指着前面,说:“那里有菜馆,要去么?”
“看看吧!我还没正式吃过这里的特色菜。”昨晚是买回来食材让厨子烧菜,今天是真正的下馆子。
看着如织的人流,林夕赞叹:“这可比横安热闹多了,横安根本没有把码头利用起来,啧啧,可惜了呢。”
林义却道:“南庄的位置并不适合修建码头,驲军依靠大量劳工以及先进机械才修建了个停靠小轮船的地方,以横安县的财政实力,是没有能力完成这个任务的。在工业化没有完成之前,地区发展,依靠的还是自身的天赋。”他又看向林夕,“就像你一样。”
“我?”怎么说到自己了,林夕不解。
“你的近战能力与身体素质比,仅好过街头打手,还没有真正把自身的能力开发出来。”林义说到了让林夕为难的近战格斗上。
有心里阴影的林夕苦笑,哀声叹了口气:“大哥,我手里只要有枪就能发挥强大实力,又何必做这种事倍功半的活儿。而且,等将来和你一样的人变多了,难道还要我亲自跑到第一线?”
林义却没有被林夕的话绕开,说道:“你的实力提高,可以保证自身的安全。并不是任何时候都能第一时间拔出手枪的,近战能力出色,配合随着时间推移增加的身体素质,你终究会变成近战高手,到时候,我们只需应付远距离攻击就可以,能大幅度减轻我们的压力。而且,你不觉得近战能力很热血吗?”
“热血?!嗯,是很热血。”林夕说的是实话,前世的时候,他就幻想过成为侠客,扶危济困,仗义助人。但随着年龄增加,不但看清了“侠客”的真实面貌,也熄了提剑游天下的心。“侠客”?天下哪里有什么侠客,就像这个年代被称为爱国青年的学生,到了后世便成了贬多过褒的愤青。
后世,为了让学校的学生能老老实实的待在教师里,各种社会制度与庞大的学业一股脑儿的朝学生的肩膀上压过去。口头叫嚣的“减负”怎么可能撼的动国家高层为此设置的制度。带着这样的思维,在林夕眼中,这个时代的学生也是吃饱了撑着,哪怕后世的游行示威,也存在打砸等野蛮现象,即使是大学生也会失去理性,加上国人死要面子的问题,哪怕事后知道自己错了,也拒绝认错。
林义不再说了,两个人走到了菜馆的门口,这家招牌叫“来味馆”的店面让林夕啼笑皆非。
“来味馆!来围观。”林夕忍不住笑起来,“真有意思。”他的笑声吸引了馆子里的掌柜注意,正想问有什么好笑的,就见对方走进来对他说,“老板,你这儿有什么招牌菜,给我准备一桌。三菜一汤,大概什么价钱。”
生意上门,掌柜不再追究之前的事,张嘴介绍自家的佳肴,却见街道上的行人“呼啦”一声乱作一团。
林夕和掌柜一样,对突然出现的变化目瞪口呆,“发生了什么事老板?”
“我……我,我知道了。客官,快到店里来,快后退。”菜馆老板拉着林夕到店里面,事实上,哪怕不后退,林夕也会被从街道上涌向两边的人流挤的倒退。行人靠在街道两侧,几个呼吸就把街道清空。
当林夕想要询问原因时,造成这个现象的因由出现了。
几个骑在马上的士兵在街道上出现,为首的四匹高头大马,骑兵腰上插着镜面盒子,手里拿了皮鞭,看到什么人靠近街道就一鞭子过去。有一个路人就因为这个原因整整挨了四皮鞭,连同他身边的人也承受了几下,顿时一阵哀嚎。
林夕眨着眼睛,没有行动,他身后的林义把拿着的布袋放下,借用人群将所带的东西挡住。
士兵没有在百姓身上浪费时间,几条鞭子下去,老百姓都老实了,全都靠墙站着,不敢做出太大动作。骑兵后面十几米,是一队扛着枪的士兵,他们拿的不是小鬼子的三八式,林夕露出恍然,“原来是整建制投降的军队,这就是我今天要对付的人的军队么?!”他心里给这支军队打了一个不低的分数。
这支军队是通过驲军层层围堵,最后孤立无援才投降的军队。要说战斗力肯定没话说,国大党的军队中,能与之一较长短的必然有,数量却不会多。另外,一些地方军阀的“看家宝”也许也能达到他们的程度。
“可惜了这样的人。”林夕心里想到。
人其实是很奇怪的动物,当他的希望破灭时,性格会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面前走过的欺压老百姓的军队,曾今在战场上和驲军打生打死,在得不到友军支援的情况下转战百里,直到弹尽粮绝才投降。前半生辉煌,为人间大义;后半生晦涩,遭世人唾弃。
林夕只觉得可惜,并不厌恶,虽然同情被皮鞭打的老百姓,却不会站出去声张正义。实用主义以及感性思维是林夕行事标准。
浩浩荡荡的军队走过,林义计算后给了林夕一个数据,总共六百七十二人,半个独立营规模。
士兵离开后,行人恢复原状,那些挨了打的人自认倒霉,不敢抱怨,林夕让老板上菜,物价比横安要低,只是米饭的价格比横安高出一倍。
现在是下午三点不到,菜馆里的人很少,有些像在喝下午茶一样,只点了一碗菜一边吃一边看着报纸。
吃晚饭,给了两块银圆,拿着老板给的零钱时,身后突然出现个公鸭嗓子的家伙。“掌柜,我又来了。”###第十章 霍然开打
听到声音的林夕皱着眉转头,六个穿着黑色外套的人走到店里,向他所在的地方走过来,目标直指身前的掌柜。
为首的男人看到林夕侧头斜睨自己,脸立刻放下来,“小鬼,看什么看,小心把你眼珠子抠出来。”说罢抬起一脚,朝林夕踹去。
早就准备吃完饭去杀人的林夕哪里会忍受,话说一个月前,在横安县城门口挨的一耳光他现在想起来就气恼。没有好好折磨甩自己耳光的混蛋,直到现在他肚子里都憋着气,这下正好,竟然有个人要重复林夕心头的痛。
不等对面男子的腿踢到自己身上,林夕身体朝前一跳,抬起的膝盖抵住对方的脚面,朝前一送。单脚持地的男子被巨力一推,立马摔倒。
“干什么?”
“找死!”
“不想活了。”
“动手……”
男子身边的五个人看到林夕居然动手,早以作威作福惯了的人立即掏枪,多久了,敢在峡岭和哥几个动手的人哪个不是去了黄泉路。
“动手吧。”林夕低声说道。
他的声音很轻,只有距离他最近的人听的见,林义的构造不同人类,距离虽远,却能捕捉命令,他忠诚的履行自己的使命。
“伏”,拳风嚯嚯,直白的一拳落在一米外拿枪汉子鼻梁上,“啊呀”,流出的鼻血在空中划出一道嫣红的色彩,中拳者飞到三四米外,摔在《来味馆》的台阶上。林义的拳头哪能和普通人一样,倒霉的家伙自摔倒在地就人事不知,没了生息。
站如松,动如风,林义一拳打飞一人,震慑的不只是面对面的黑衣男子,还有菜馆内外的食客与路人。
《来味馆》真的变成来围观了!
没有收回拳头,林义身体跟上,滑到拿出枪的人身侧,左腿屈膝上抬,“砰”,膝盖狠狠地砸在他的腰眼。“哎呦喂…”剧烈的疼痛让这名男子再也握不住手里的枪,叫唤了一声后,张着嘴巴带着扭曲的面孔弯腰倒在地上。
“……你,你们。”剩下的三人急忙抬枪,可哪里快的过林义。
即使是林夕,也能应付最靠近自己的家伙,右臂一抬,手掌拖住侧面那人的手腕,把枪口举到不可能打中人的程度,随后学着林义的动作,笔直一拳砸向他的肋骨。
“呃啊。”男人惨叫一声,食指却扣动了扳机,“啪”,枪声响起刹那,围观者一哄而散。
林夕大怒,“还敢开枪”,右腿毫无花俏的落在他的两腿之间。
霎时,他看到对方脸上极度怪异的表情:加紧双腿后,这人咧着嘴巴眼神痴呆的瘫到地上。
当林夕回头时,林义已经解决了剩下的两个人,终结者的力量和NS…5超能机器人的速度结合起来,产生的爆发力惊人,随便挥出的拳头,和抡出去的铁锤没有区别。
店里的掌柜与客人都不见了,林夕把目光投向唯一神志清醒的人,刚才拿脚踹他的男子。
“你,你们是什么人,知,知,你们知不知道,我我是谁罩着的?!”男子一边在地上面对这林夕朝后爬,一边去拿腰间的手枪,紧张让他失去了思维能力。
“杀了他们吧!游戏,开始了。”林夕说道。
林义“唰”地跳到半空,落下后,膝盖砸在这人的胸口,男子的肌肉立即绷紧,四肢伸的笔直,体内突然出现的压力,让眼珠瞪的圆溜溜的,随后,一口污血从嘴里涌出。
杀了头目,林义走到其他倒下的人身边,一拳一拳头的把他们的脖子打断。
“走啦。还有更重要的呢。”林夕说完,从林义带着的布袋里拿出驳壳枪,装好子弹,瞧了眼布袋里的其他武器,对林义说,“这些东西过会儿再用,诶,夏由志的院子在哪里?”
掌柜猫在柜台下面,头钻进了柜子,浑身瑟瑟发颤。
吐出一口气,林夕示意林义,后者走进柜台,一把揪出掌柜。
“大,大大大侠,钱,钱都给你,都给你,别杀我,我上有老下有小的……”
林夕一拍手里的枪,对他说:“再多说一句,现在就杀了你。”
恐吓比劝解的效率更高,林夕不想在这上面浪费时间,掌柜果然被这话吓住,林夕这才继续问:“夏由志和何立的住所在哪个方向?如果人没在家,他们又会在哪里?”
说话间,林夕想到了什么,把手枪插回腰间,从布袋里拿出步枪,使用人机一体观察四周。
掌柜一番哆嗦后,总算能正常开口:“在,在城东,在城东方向。你去了那里就能看到,他们的家门口有很多人守着,何队长有时候可能在城外的军营,有时,有时他们两个也可能在码头……我我,我就知道这些了,别杀我啊……”
林夕与林义走出店门,街道上还是混乱,林夕没在第一时间制服的家伙开的一枪,把所有人的心都提起来。
“刚才从街道上走过的士兵朝我们赶来,找个可以伏击的地方吧!”街道上的人越来越少,与慌乱的行人相比,步伐沉稳的两人一看就知道不同寻常,没有人愿意靠近他们。
“知道了。”林义应了后,就把加大力度,寻找阻击敌人的最佳场所。
两分钟不到,二人身后传来马蹄声,“来了。”林夕说道,转身看着街道。
此刻,街道尽头出现数骑,“给。”林义从布袋里拿出ZH…29步枪,林夕没有去接,而是抬起拿着驳壳枪的手,人机一体中,绿色准星在骑兵身周转动,由于敌人距离过远,枪口斜向上方。林义递给他的步枪看都不需要看,“不用,这把枪够了。”
说完扣动扳机,“啪”,声音散开,前面的骑兵身体如遭重锤,从马上跌落。
“号角开始喽!林义,别放过他们的马。”林夕把左手也抬起来,两只手拿着两把枪,视野前的两个准星保证了精度。
“知道了。”听到林夕吩咐,林义朝前跑去,他的速度极快,前方的骑兵没办法瞄准,正犹豫是不是乱开一通时,头颅出现剧痛。
这名骑兵身侧的同伴看到之前三名士兵死亡,拉着缰绳准备后撤,突然看到身边的人的脑袋像打碎的西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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