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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才刚说完这一句,就将安诧奴交给身边的墨统领。
“哥哥,小心。”安诧奴捏着小手说道。
“小心点,那老头是天门的人。”墨统领一个眼神朝陈华飞过去,简直比媚眼还要媚眼,她在担心陈华的安慰。
陈华还是第一次体会到,他要出去和别人拼命,身后有个女人在关心他,这种感觉就好像光脚的人突然有了鞋穿,走哪儿都不怕了。
“放心,我有枪。”陈华再次强调这个问题,不知道他指的枪是什么,反正墨统领只看过陈华拿出来一种黑梭梭的东西。
然后陈华几乎是踩着青草尖儿飞出的,他的速度让墨统领咂舌,他的身手更让墨统领吃惊。
“好快的速度。”
陈华是高手,比她还厉害的高手,以前他都在藏拙,今天才是他真正的实力。
几乎只能看见一道残影,陈华已经来到了整支队伍的正前方,比狼牙小队的人还要靠前。
“老家伙,这里人太多,要想痛痛快快打一架可不方便,换个地方如何?”陈华刚来就碰上那丑老头。这老头实力最强,陈华只有摆出一副迎战的姿态把他引到别处去。
“好,随你,不过在我们开打之前,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你是不是想问我究竟是谁,为何知道你天门如此多的绝密?”
“你知道就好。”
“山外青山楼外楼,强中更有强中手。天门不过是天地一角,你可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广,月为何圆缺,日为何升落?”
“不知。可天门中有人知。”
“既然如此,何须质疑我?”
“某见你军中出现的火器,乃是我门中绝密,从未向外流传,因为此物一出,天下必定大乱,天门不是多事客,红尘安定我亦闲。”
“哈哈哈哈。”陈华大笑:“好一个红尘安定我亦闲?那为何汝要来行刺太子?你可知,李承乾一死,天下又要生灵涂炭多少年?”
“我不知道!”丑老头突然傲气起来:“我愿意来杀谁,就来杀谁,难道你还能管住我?”
“我管不住你,但你也别想占到便宜。”陈华看着他,身体摆出一个格斗的姿势,他在调整自己的内息,争取一招就制服这老头。“这里不好,我们去双龙岭最高处痛快一战,如何?”
“依你!”老头一身虎胆,陈华说啥他就做啥,高手是不怕对方耍花招的因为实力强悍。
两人当下施展功夫,在别人眼中,只看见两团黑点,朝着双龙岭最高处飘去。
双龙岭上,陈华把这个老家伙带过来了,接下来就把他收拾了,身后有墨统领在,所以他不怎么担心那里的情况。
“老家伙,动手吧!”陈华的内息已经调整到最佳状态,这还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把全部的实力展现出来。
“你的内息很强,只是学到的不过是粗浅的功夫。你在武道一途的路上,只是刚刚踏入门庭,而且你的修为注重内力,走的是内家拳法配套杀伤力很强的拳术,你只是一位大拳师而已。”
丑老头只是看陈华调整内息的样子,就猜出他的武功底子走的是那一路,这老头的眼光还有几分毒辣。
“那你又是什么级别?”在陈华那个世界,武力值高的人,通常在武力排行榜上都用星级来代替,他是属于最高级别的八星级高手,传说中,好像有九星级的,只是从来没见过。现在这老头称呼他为大拳师,这样的级别有啥威慑力,又是几星级,陈华并不知道。。
若是墨统领再此,听见大拳师三字,一定会张大嘴巴,外加不可相信的眼神看着陈华。
大拳师?那几乎可以说已经属于高高手级别的人物,在这个世界,无论任何一行,都有一个终极人物,被称为一派宗师,而大拳师已经接近宗师,放眼天下,整个大唐王朝,没有几个能够在拳法上,被称为大拳师级别的人物。
“你问我?”丑老头很有兴致地看着陈华:“我是大剑师。”
“原来你是学剑的,难怪那么贱。”陈华口不择言:“我们级别一样,都是八星级的高手,怎么样,交个朋友,今天不打了?”
“你说不打就不打,你当我张须陀是什么人,我以后还怎么在兰州这一带混?”这丑老头脾气居然犟了起来。
“你姓张?你叫张须陀?隋朝大将张须陀?”陈华瞪大眼睛看着眼前这个大蒜鼻,暴龙眼,蒲扇耳朵,身材矮小的老头。张须陀不是被李密设计杀死了吗?怎么还好好的活在世上?
历史乱了,张须陀没死,那杨广就可能没死,王世充,李密都可能没死,陈华着实被吓了一跳。
第四十八章 对战张须陀 '本章字数:2361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08 03:48:01。0'
“你还真不怕人知道你是隋朝大将张须陀,居然就敢报上姓名,就不怕那些死在你手中的人,他们的儿孙来报仇吗?别忘记了,现在是李家在坐天下,他们可是恨你的,难怪你要刺杀太子。”陈华摆了摆手,排除掉别人要暗害李承乾,他松了一口气,看来李格、李泰还是安分的,没有打坏心思:“不打了,不打了,你是英雄,不想和你动手,老家伙常说,他一生敬重英雄,其中就有你。”
说完这句,陈华就朝着山下望去,那里的战场还在进行着,只是黑甲军已经控制了局面。
张须陀哼了一声:“小子,看你年纪轻轻,已经是大拳师,你师父是谁。”
“老家伙!”陈华一直记得,既是他养父,又是他师父的人,他从小就叫老家伙。
“奇怪!。”张须陀骂了一声:“你还打不打?你不打,我就下去杀李承乾了,李家的后人,我张须陀活一天,就杀一个,以报圣上知遇之恩。”
陈华知道张须陀说的是杨广的知遇之恩,杨广果然是死了,他没有张须陀好运活了下来。
“李世民是一位明君,李承乾也是个好太子,至少他们现在都不坏,你杀了任何一位,天下都要大乱,那时候你张须陀恐怕要背负一辈子的骂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执着,张须陀执着隋朝宗室,他这辈子就很难再改。贤臣不侍二主,想不到杨广都死了那么多年了,他还有如此忠心的臣子,陈华有点羡慕杨广,他有知己,而陈华一生还没有遇见真正的朋友。
张须陀想了想:“给我一个不杀李承乾的理由。”
“你是大英雄,不愿看见黎民受苦。”
“狗屁,我现在就是一山野村夫,天下大事,与我无关,英雄侠义,我也管不着,我就只做自己愿意做的。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想杀谁,就杀谁,这天下,还没有人能拿我张须陀怎么样。”
“那我向你保证,李承乾以后一定是一位明君。”先前那个狗屁理由张须陀不接受,陈华换上一个比较正经的。
“难道他不会死?天子家,通常不到最后都不知道结局。”年轻人口气太大,张须陀人老成精,当然也不看好陈华这个理由。
称赞你也不行,给你承诺也不行,陈华不知道该怎么说,摊开双手:“那动手吧。”
“你是我见过最出色的年轻人,就算当初的李玄霸,也没你这么有天赋,或许,以后你的成就,会到达登天那么一步。”张须陀就站在陈华对面,可是他才刚说了这句话,双手如鹰翅展开,忽然合拢搏击,十指成剑,一股劲气直接朝陈华胸前刺去。
这是陈华遇见的最大的对手,他丝毫不敢大意,立刻就地一滚,躲开了张须陀的攻击。
“嘭!”陈华双脚蹬地,鞋子擦着地面擦出一阵刺耳的声音,五指握拳,身体矫健一转,朝着张须陀身上几个最要的死穴快速攻去。
陈华的速度很快,这是他的看家本领,盗帅门的游龙步伐,这也是张须陀发现陈华武功最突出的地方,速度快到能让对手都看不见他的身影,这种速度,在对战中,很能占尽优势。
陈华学的功夫全部都是为杀人而训练的,就像张须陀说的,他只是学会攻击性很强的粗浅功夫,当然比不上太极之内讲究套路招式。但是,靠着他的速度,这种攻击,无疑是致命的。
张须陀的攻击,完全是靠远距离劲力凝聚成类似剑气的功夫,他说他是大剑师,或许,到达了大剑师这个实力,就会对武功有所感悟,将内劲从身体里面引导出来,形成攻击的武器。
前世也被老家伙带着拜访了华夏国几个剑术大家,或许他们的武功并没有电影上演的那么夸张,飞檐走壁,隔空杀人,但凭着一股内劲,杀死几十个普通人那是没有问题的。
张须陀估计在战场上厮杀,对剑术已经领悟到了一个很可怕的地步,才会将身体的内劲化成剑气伤人,这种伤害是远距离致命的,陈华在想,近距离贴近他。
于是,陈华决定靠近张须陀。
“呼呼!”
身影如风吹动,陈华贴近张须陀,张须陀的剑气对他的伤害没那么威胁,他那拳头就毫不留情地落到张须陀身上。
张须陀的反应也不慢,伸手出来,搭在陈华拳头上,他动作很柔,就像推开门一样,就卸去了陈华的力道。
“小子,忘了告诉你,剑术,只是老朽曾杀百万兵领悟的,其实,我和你一样,都是大拳师,我们都是走的内家拳修行,许久没有用拳头了,今天终于又能舒展筋骨了。”张须陀突然剑手成拳,打出的每一招每一式,和太极有点儿像,陈华不是拳痴,知道这种拳法正是以柔克刚,他杀伤性很强的拳法,应该支持不了多久。
“张须陀不愧是隋朝第一猛将。”陈华心里在想,老家伙敬重的那些千古英雄果然都是好手。
不过,张须陀留有后手,他陈华就没有了吗?
借着一拳打在张须陀腰间,张须陀扭腰劈手回挡。陈华借力往后弹出几米远,手放在腰间,一柄飞刀出现在他手中。
飞刀绝技,是陈华从小就训练的必杀技。死在他手下的对手不计其数。
“你果然没那么简单。”张须陀看见了陈华手中的飞刀:“你究竟从何而来?你的师父又是谁,这世上,除了我天门能够培养出惊才绝艳之辈,其余人简直妄想。”
飞刀握在手中,陈华感觉就像握着沙漠之鹰那样。
“你信不信,我只要出手,你必死。”陈华说话简直比李寻欢还要牛逼。
“我信!”张须陀开口笑道:“我从你眼中看到了杀气,你是个值得培养的人?说不定,你真的能达到登天地步。”
“我不想杀人,尤其是你。”陈华说了句真心话。张须陀不该死,他和自己较量,都没有使用杀招,或许他只是纯粹的和自己过过招,陈华不相信天门的人,只会这么点功夫。
〃我也不想杀你,不如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谈谈。”不得不说张须陀的性格实在是太善变了,一会人要打一会儿不打,他完全就是个喜怒哀乐都不容易控制的人。
“好呀,好呀,不打了,不打了,你们两个都不要打了。”
两人都没有说话,却从旁边突然跳出来一个可爱的女子。
女子穿着月白色的裙子,手里面握着一柄宝剑,莲脸细腰,清纯可人,玉质肌肤,晶莹剔透,就像一株天然的莲花,浑身透着一股子纯朴。
女子莲步移动,却是怯生生来到张须陀身边,就像黄蓉在叮嘱黄药师一样,诧声道:“爹,不许打架,不然我就十天不理你。”然后他脸色微红地看着陈华,歉意一笑:“活雷锋,好久不见呢。”说着扯了扯张须陀的衣服,一副你若再打我的心上人,就不理你了的样子,煞是惹人怜惜。
第四十九章 战功捷报传 '本章字数:3009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26 06:23:23。0'
“哎呀,宝贝女儿,怎么是你?你不和众叔叔在山下待着,独自跑上来作甚?别挡着爹和别人切磋,小心伤着你。”看见小侠女黄莺出现,张须陀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大宗师立刻手忙脚乱,嘻嘻笑着简直不敢有半点儿不听从女儿的命令,当看见小黄莺撅着嘴一脸不满意的样子,张须陀顿时慌张地哄好她:“乖女儿,爹不打了便是,什么都听你的,你不要不理爹。”
说完,张须陀挠了挠脑袋,对着陈华道:“小子,你认识我女儿?”
“认识。”陈华诚实回答。他想不到,以前遇见的那个小侠女黄莺居然是张须陀的女儿,张须陀长得如此矮小丑陋,生出来的女儿却是明媚动人,黄莺应该是随她娘的相貌,连姓氏也是,否则张须陀那歪瓜怎能够种出暖玉?
张须陀想了想,忽然脸色一变:“你就是我女儿口中念念不忘的活雷锋?这是你名字?活姓?还真是少见。”
“某不姓活,某姓陈,单名一个华。”
“陈华?”
小侠女黄莺第一个将陈华的名字念出来。“你是当官的?山下的唐军,全是你的人?”
陈华本想说他现在还是一介草民,还是硬着头地点头:“是!”
哪知道黄莺听了陈华的回答,一脸正经地看着张须陀,小侠女认真起来当真是别有一番风味:“爹,我们回去。他救过女儿,现在我们也放他一马,大家两不相欠。”
“乖女儿说什么就是什么,退,立刻退。”张须陀立刻变成软耳根的爹:“通知你山下的众位叔叔伯伯,我们回山寨去。”
黄莺立刻从腰间解下一个号角,是犀牛角所做的乐器,呜呜呜对着山下吹了两下。
完事儿之后,她将那号角再次挂在腰间,对着陈华,道:“好啦,你可以走了。”
“多谢姑娘。”陈华朝她拱了拱手,这女子身上太多江湖气息,做事儿恩怨分明干净利落,实在是有一派侠女之风。张须陀要是有他女儿一半的性格,他就没那么反复无常了。
“侠女贼父。”陈华想到一个词语来形容这两父女,现在既然有最好的办法平息干戈,他也不用费脑筋去解决这件事情。说辞他都想好了,等会儿回去,别人要是问起敌人为何退兵,就说自己杀了他们的老大,别人落荒而逃。
多看了眼黄莺,陈华还依稀记得那晚在湖边芦苇荡里那傲人的玉体。那一抹因为娇羞而泛起的羞态。那是一朵开在深山中的莲花,因为没有见过红尘,所以容易受到恩惠的感动。陈华发誓,他当初纯粹是抱着欺骗涉世未深的少女,跟着他哪怕是浪迹天涯,陈华是香帅,所以对女孩子,都是抱着疼之又疼,比怜惜花儿都还要温柔。他只是送了人家一件衣服,别人就让他过了这道坎。
种了什么因,就结什么果。
陈华发誓,以后遇见任何一个女人,他都要好好的对待,就算不能发生点什么,也总有在某一天的时候用上。
“我走了。”陈华把这话再说了一遍,然后转身离开。
张须陀吹胡子瞪眼看着他,就只差没说:“我们大战三百回合。”
小黄莺留住了他:“等等?”
“有事儿?”
陈华回头就看见黄莺在张须陀衣服上摸来摸去,许久从张须陀身上摸出来一本书皮有点泛黄的书,张须陀的眼睛瞪的更大,支支吾吾道:“女儿,那是爹的宝贝。”
“是你这本书重要,还是你宝贝女儿重要。”黄莺反驳道,然后把那么书拿在手里,朝陈华走过去。
“女儿重要。”张须陀变成了蚊子,声音更低。他就愣在那里,看着黄莺把他最重要的东西送人,而且那个人,还是自己先前的对手。张须陀突然觉得,女儿是给别人养的,以后有了相公,爹就可以不要了。
黄莺靠近了陈华,今天她的打扮很吸引人,月色长裙,头上梳着双耳髻,俏皮可爱清纯动人。当她靠近陈华时,脸上自然而然流露出羞态之色,晶莹肌肤瞬间白里透红。
她很豪爽地双手合拢,把那本书递给陈华:“你的衣服被我弄丢了,想不出拿什么给你,我把我爹心爱之物送给你。”
“以后,你是官,我是匪,见面了,肯定要打架的。”
“人活着,就得做些事情,我爹冒犯你和下面的贵人,他只想让自己心安。”
“我以后再也遇不到你这么有趣的人了,嘻嘻,杀人狂魔。”
“好吧,你走吧,以后我去哪儿找你?”
陈华转身离开的时候,黄莺的话就在他身后一句句说出来。陈华很想转身回去,牵着她的手,说,我们从此浪迹天涯吧。这是陈华十六岁那年就曾幻想过和一个女贼过着浪迹天涯的日子,结果被老家伙狠狠打了一个爆栗说没出息,结果现在二十五岁的陈华,就再也说不出如此潇洒的话。
不过,虽然现在的陈华不会热血冲动,但在他临走前,还是说了一句:“我以后住在长安。”然后,他的速度真的很快,就像一阵风一样眨眼儿就没有了。
“他住在长安?”黄莺高兴地反复念了几遍,然后一脸沮丧地走到张须陀身边,垂下头来,眼神皎洁地望着陈华消失的地方:“爹,女儿错了。”
“情种!”
张须陀吹胡子瞪眼,想打打不得,想骂骂不得:“回去闭门思过三天,抄写太上感应篇三百遍。”
“嘻嘻。知道啦,抄完了,我就下山来找他。”黄莺嘻嘻笑着,脑袋里想着陈华的影子。
张须陀仰天长叹:“真是和你爹一样是情种。”
黄莺歪着脑袋看张须陀:“爹,你是情种吗?没看出来。”
“是!”
张须陀板着脸道:“爹若不是情种,早就迈入登天境界。你资质上等,却不肯学功夫,真是气死我了。”
黄莺吐了吐舌头:“那他的资质呢?”
“上上等。”张须陀知道黄莺说的是谁,除陈华无二。
“那就对了,爹参悟了一生,都没有参悟透彻,何不将书交给其他人,或许他终有一天就会达到爹所说的大境界。到时候,爹的仇人若是找上门,他看在我们面上,也许会出面帮一把,他是好人,女儿敢保证,他会帮助我们的。”
张须陀哼哼两声:“希望我女儿所托非人。他若是不长进,我就时刻去鞭策他。”
“爹,回去啦。”黄莺撒娇地推着张须陀往另一个方向离去,边走边看着山下那散乱的人群,想从其中找到某个人的影子:“我会帮你的。这事儿就交给女儿了,其实刚才在旁边女儿就看出爹是欣赏他的,想收人家当子弟,怕人家不愿意,你老脸没处搁,还亏你宝贝女儿聪明,解决了你一个大忙。”
陈华回到了队伍中,张须陀手下的人果然够狠,二十来个就杀了他近百人,现在这队伍再次集合还不到三百人,不知道后面还有没有人出来捣蛋,陈华决定一定要最快到达兰州,然后走官道直接去长安。
墨统领抱着安诧奴走过来:“你,没事儿吧?”安诧奴已经伸出小手,要往陈华怀里钻。
“没事儿,刚和别人大战了一场。那人跑的快,要不然早死我手上了。”墨统领这女人是做侦探的料,不给她说清楚,她就要刨根问底。
墨统领狐疑道:“是不是天门的人?”
“不知道。”陈华已经抱着安诧奴:“整顿一下,立刻出发。”他不想把张须陀说出来,因为不知道这女人是不是老李培养的类似东厂性质的机器。少说一句,张须陀就安全一分,陈华不知道自己为何要保全那老家伙,权当他生了个好女儿吧。
墨统领自知没趣儿地走到一边,牵来她那匹黑马,一声不吭翻身上马朝远处跑去。
队伍又从新出发了。
没有了牛车陈华和李承乾都变成骑马而行。
在草原上走了四天,天气越来越暖和,春天的气息越来越浓厚,花红柳绿的官道终于看见了,兰州城那苍老古朴的城墙,就像一截长城,横跨在地平线上。
兰州到了。
从这里一直往东行走,全部是宽阔的官道,一路上都有为交通运输服务的系统驿站,从这里骑快马昼夜不停到长安不出半个月。
除了平安到达兰州城这一喜事外,在队伍刚刚入驻兰州时候,就听的城中百姓纷纷在祝贺,远在西面的大唐军队打败吐谷浑的羌人。
“李靖五路挥兵,在侯君集、李道宗等人的配合下击败吐谷浑,进逼其国都伏俟城,使得其国王伏允弃都而逃,逃往西域的大漠,吐谷浑,已经名存实亡了。”
李靖打出了他军神威名,同样也打出了天大的战功,胜利的消息还没有上报到朝廷,捷报恰好传到兰州都督府上,不知是有意还是巧合,这份捷报,将由李承乾和陈华二人,带着向长安前去。
一将功臣!
长安游
第一章 不伟大的想法 '本章字数:3375 最新更新时间:2013…03…08 14:52:32。0'
队伍只在兰州城整顿了一天,就已经盘点好行装,准备回长安了。
原本李道宗派了五百人保护李承乾入兰州,但是路上经过张须陀的劫杀,少掉了一半,现在吐谷浑的羌人也被收拾的七零八落,这批人就不用再返回去,全部编入太子随行队伍中,带着边关的捷报回长安去报功。
李承乾的牛车被砸烂了,他是太子,未来皇者的象征,回长安不能和普通人一样骑马回去,在出发时候,兰州都督贡献出了他的座驾,那位长得胖胖的姓李大名君羡的都督,见到太子收下他的礼物,就只差没有五体投地趴在地上呜呼叩谢太子不嫌弃,并且一番精彩马屁,卑职一定恪守兰州,守候在大唐边关土地上鞠躬精粹流尽最后第一血,后来因为太子要离开兰州,他多番挽留并且悲伤哭泣,才在部下的搀扶下站起来。
这位李君羡都督的表演让陈华再次体会到官越大,越会表忠心,越要表现忠心,因为指不定一个不小心,上头就把自己砍了,毕竟是执掌一方大员,实打实的节度使,三五两年忠心不上报朝廷,中央会忌讳的。
虽然这座驾乃是朝廷边关大员的宝座,但是还是不够奢华,和长安大富人家的都没比,墨统领不同意,想要给李承乾的马车装扮华丽点,太子从边关带来了捷报,全长安城都在看着,这不能儿戏,有可能他们此次回去,长安城十里外就有人迎接。
墨统领绞尽脑汁都没有想出如何装扮马车,结果陈华路过的时候,看见她的苦恼,就把这趟差事儿接了过去,找来兰州城里最好的铁匠和木匠,经过一天时间,打造出一辆豪华而奇怪的马车。
说这马车奇怪,那是因为马车有四个轮子,轮子不是用木头所做,而是用生铁浇筑,外圈裹着一层厚厚的牛皮,车座和轴承的连接处,加上了几层薄薄的铁片垫子,人坐在马车里面根本就感觉不到一点儿抖动。墨统领不知道现在这马车已经有后世汽车的影子,她只想着陈华的脑袋里装了些什么,怎么好像万事通似地,男人脑袋有他那么聪明,简直成妖了。
这家伙回到长安,一定能够受人欢迎。
长安不缺怪人,但缺乏能带来新鲜的奇人。
连墨统领都不得不承认,陈华设计的马车确实有贵族的气派。白色无杂毛的西凉大马,装扮的富丽堂皇的马车,这样的装备,无论走到哪儿一眼就知道车里的人非富即贵。
队伍出发了,还有点儿担心马车受不了高速度跑动会散架,所以在前期的时候墨统领还放慢了速度,后来她知道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陈华的马车比她养了十几年的马还要耐跑,出发的速度才加快了。
速度提起来,人的心情就跟着愉快,出了兰州,沿着官道朝长安方向前进。崇山峻岭眨眼间就消失在身后,和当年李太白的诗差无几,只不过现在成了春风吹香车,轻过万重山, 又因为在兰州城备了足够的美酒,所以一路而回,实在是逍遥快活。
马车里,李承乾一边儿喝着葡萄美酒,一边欣赏车窗外的美色,兴致之余,这位孤拉上了陈华,笑道:“华哥儿,你我各作一首诗如何?”
“不可,小民才疏学浅,做出来的诗难登大雅之堂。”安诧奴就躲在陈华怀里,现在她坐马车还是照样晕车,这一路从库山回长安,安诧奴已经将陈华当成了布娃娃玩偶一般,连睡觉也要陈华抱着,以后回长安陈华担心这小妮子会跑自己房里睡着不走。
“太子想作诗,自己作便是,某当听客,感受下太子风骚的文笔。”现在陈华决定,不要在李承乾面前表露太多,否则这家伙回长安大嘴巴,自己的应酬多了,他懒得和那些老狐狸整天没事儿参加什么诗会茶话会。他还想趁着时间多,到长安四处逛逛,看能否邂逅几个美人。
都说长安水边多丽人,尤其是长安城东南隅的曲江池一带,为都人游览的胜地,就是皇室贵人也多临幸游乐。三月春暖,水边丽人,那是多么惬意的邂逅。
李承乾优雅地喝了口酒,回味葡萄美酒的香甜:“华哥儿,回了长安你就不是小民了,至于封什么爵位,孤暂且不清楚,但孤说了,你以后是孤的人,哪儿也别想去。还有,孤不风骚,你才风骚,不然写不出床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那种风骚的句子。别瞪着我,那是杜荷说的,与孤无关。”
说完,李承乾抬起他那张的确长得像女人的脸看着陈华:“孤要你当孤的老师。”
“杜荷那坑货,下次不教他泡妞大法了。”陈华心里气急,现在就想把杜荷拉来暴打一顿,听了这话,立刻叫苦:“太子,你可别坑我。你的老师那么多,前有李纲,后有,太子的老师已经够多了,某可不想和别人抢饭碗。”
“那你要做孤什么?孤应了你就是。”李承乾脸皮厚,死缠烂打。他相信, 他和华哥儿已经有感情了。
陈华嘴巴一张,很认真道:“牌友。一个合格的牌友,太子无聊的时候,就可以找某玩两局,某随叫随到。”李承乾打牌一辈子都不是陈华的对手,他已经输给陈华六百贯钱,陈华还想从他身上压榨点儿血出来。
李承乾有些气馁,想学杜荷那纨绔伤心时说的那句“这就是我们的感情啊,和碗里的酒一样,看着挺深,喝下去就没了啥感觉。”但李承乾转而想到,陈华可以说了他无聊的时候就找他打牌,太子什么时候有无聊,不就是遇见烦心事吗?华哥儿这是低调的向自己说,他可以给自己排忧解难。
感情不是说在嘴上的,而是放在心里的。不愧是战场上走下来的兄弟,为什么自己在皇宫有那么多兄弟都感觉不到兄弟情深呢。
李承乾运转脑袋思考这个问题,然后举了举酒杯:“华哥儿,孤敬你。”
能得太子一杯敬酒,这面子倍儿有啊。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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