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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唐朝当王爷-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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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统领蹲在地上,拿出一张黑色丝巾擦着自己沾满人血的弯刀,这个女人并不害怕,一边小心翼翼擦着刀,一边慢悠悠地说道:“因为她。”说完,墨统领站起身来,弯刀收入腰间的刀鞘,带着陈华来到了一个小女孩身边。
这小女孩是羌人,衣着打扮,都是羌人服饰,她手里抱着一只羊羔,正咩咩直叫,陈华来到她面前时候,小女孩往后退了一步,抬起她那一直埋着的脑袋,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带着敌意地看着陈华,然后呼啦一下将脑袋埋在羊羔皮毛上,躲开了陈华大灰狼一样的目光。
“她是我们在西海取水时候,发现在西海边牧羊的小女孩。”
“嗯,这有什么问题?”
“她是吐谷浑的圣女。”
陈华眼睛瞪得老大,这小女孩长的眉清目秀,模样也是水灵,有些想瓷娃娃,若说他是圣女,陈华还比较相信,但是怎么程处默他们去西海取水,就抓到了吐谷浑的圣女?要知道,吐谷浑的羌人的圣女,就是比大唐朝的公主都还宝贝,以后可是要继承祭司的,怎么那么容易就被抓了?
“确认了身份没有?”
“确认了,在我们抓到她的第二天,就遇到了一支八百人的队伍围攻我们,我们觉得事情蹊跷,想必这小女孩大有来头,后来问了她,她告诉我们,她正是吐谷浑的小圣女。”
“她脑子没有毛病吧,你们抓了她,她还告诉你真实身份?”
墨统领耸了耸肩:“你的反应和程处默一样,若是不信,你亲自问她?”
陈华挽起袖子,走到那抱着小羊在怀的小女孩身边。
“说,你是谁?要是你不老实回答,你的羊我立刻抢来煮着吃了。”看她身处敌军阵营,还抱着这只羊羔,显然是在乎她的宠物的,陈华觉得必须要加点威胁手段,陈华最喜欢威胁小女孩了。
那小女孩听的懂陈华的汉语,双手紧紧抱着怀里的羊羔,只说了三个字:“安姹奴。”
“你名字?”陈华确认她是在说她的名字,而不是说的羌语。
“嗯!”安诧奴点点头;然后抬起她那清澈无瑕的眼神仔细地看着陈华:“你放了我好不好,我要回去找我姑姑,她给我的羊走丢了,我找到了,就被你们抓回来啦,那个拿着大棒槌的叔叔好凶,就像要吃了我一样,小安安很害怕。”
第四十章 陈华打算 '本章字数:226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16 23:43:39。0'
陈华被这小萝莉的萌态直接萌翻了,看她眨着扑闪闪灵动大眼珠,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双手抱着一只雪白还未断奶的小羊羔,太可爱了,放了她是不可能的,羌人神坛里面的小圣女,这可是一枚金蛋啊,抓住了她,就可以从羌人精神层次将他们瓦解,吐谷浑不攻自破。
精神信仰,永远是草原游牧民族的图腾,他们重视神坛,如同视为苍天神灵,不敢不敬仰。现在抓到了这小圣女,就等于抓到了吐谷浑羌人的死门。
“就让李靖,侯君集,李道宗等人去奔波吧,我们抓到这小家伙,比他们立下的功劳还要大。”陈华带着大灰狼看小红帽的眼光,看着眼前的小萝莉:“你叫安诧奴?你姑姑叫什么名字,怎样可以和她联系上?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吗?”
小萝莉摇头,声音软软道:“我姑姑叫安青奴,她很少回神坛,我也不知道怎么联系她。”她说道这里,大眼睛环顾四周,然后小声,道:“他们都是坏人,你是好人,你让人把我送回西海,我就可以回神坛啦。”
这小萝莉的唐语说的很好,也很动听,陈华都忍不住心慈:“不行,我们不能放你回去。我带你去一个很好玩的地方,那里有很多好玩的玩具,有木马,风车,皮影,比你手里的羊羔好玩多了。”
“哇,那是哪里呢。”小萝莉安诧奴听说有很多玩具,立刻高兴的忘记要回家的事,小孩子的天性是爱玩的,这点儿毋庸置疑:“可是,我要给我姑姑说,免得她找我。”
“不用,你只要写一封信,叔叔会派人送去你们的神坛,那里的人自然知道你跟着我们走啦,对了,信上就写,你去了长安,过几个月回来,说不定你姑姑也会跟着去长安。”
尉迟宝林在旁边听得起鸡皮疙瘩,军师这是要闹哪样,怎么连一个七岁小女孩都要骗啊。
“嘻嘻,好呢!”安诧奴看了眼陈华身边那些满脸带着杀气的人,惊恐地将小手儿套上了陈华的大手掌:“我姑姑给奴儿说过,唐人的长安城,是最世上繁华的地方,我就和你一起去吧。”
陈华支开了周围的侍卫,这群身上还带着血的战士,会吓着他的客人的,然后他牵着那个小女孩的手边走边道:“叔叔也是第一次去长安,我们都是第一次去,我不陌生,你也不要陌生。”
哎,好好的一个小女孩,被程处默吓的,见了我长得如此善良的人,就像找到了温暖的怀抱,暂且当一回怪蜀黍吧。
连哄带骗,安定下这个萌态小萝莉,不管以后大唐王朝会怎样对待她,自己终究是把她带去长安的,就算软禁,也只能软禁在他的府上。大唐的老李最喜欢做的就是软禁人,前面软禁突厥的吉利,现在又有羌人的圣女,往后吐蕃,高丽,四夷的重要人物都被他软禁在长安,天下太平了,大唐朝开万世基业。
反正陈华早就做好打算,他一个人前往长安,无亲无故,李承乾和杜荷还有长孙冲欠他的债够买一栋大房子了,家里不可能他一个人住,所以陈华还没前往长安,就考虑给家里面添一个人口。
上辈子孤独久了,所以陈华觉得这辈子要过的热闹。家里有很多很多人才热闹。
从尉迟宝林那里要来一匹马,陈华将那小萝莉安诧奴抱上马背,尉迟宝林看了浑身一阵鸡皮疙瘩抖了两下,连忙跑到远处,深怕陈华卸下他一条胳膊,说军师嗜好童风。
陈华不怪尉迟宝林有这样的眼神看他,就连那个一向冷冰冰墨统领,也对他的行为深痛恶觉。坐在他马背上的安诧奴才到陈华胸口那么高,陈华也不管男女授受不亲,一手抱着她,策马向着库山脚下跑去。
出来迎接陈华归营的是李承乾,他的脸笑成一朵花,见到陈华的第一件事,就是高兴地叫嚷起来:“华哥儿,我们胜利了,库山大捷,程处默和皇叔前后袭击羌人,羌人大败,已经放弃了抵抗,至此,我们一同剿杀六千余羌人。”李承乾汇报完战绩,才发现陈华的前面坐着个小女孩,模样只有七岁左右,和他妹妹晋阳公主年纪相仿。
“她是?”看服装,居然是羌人,李承乾以为陈华出去烧杀抢劫:“半路上抢来的?”
陈华将安诧奴抱下马,这小萝莉估计是察觉到周围的人都用不友善的眼光看着他,迅速将脑袋埋在陈华怀里。
“太子,某有话对你说。”陈华抱着安诧奴抢先李承乾一步走进了大帐。
平时军师都是一副不急不缓的样子,还从没见过他如此认真过,李承乾不适应地跟在后面,等进了大帐,看见陈华正在写信,李承乾走过去,看了眼陈华执笔开头部分。
“他是吐谷浑的圣女?”这下轮到李承乾大吃一惊了。然后他仔细打量着躲在陈华身后,好像很害怕他的小萝莉,脸上居然再次笑开了花“别害怕,大哥哥是好人,天大的好人,哇,你的小羊羔真漂亮,我抱抱看。”
说完,李承乾就想抢安诧奴怀里的小羊羔。
“坏蛋。”幼稚的声音从安诧奴嘴里发出,他一眼就看清楚李承乾的本质。
“嘿嘿,真像孤的妹妹,孤都有点儿想我那妹妹了。”李承乾搓了搓双手,很想捏一捏安诧奴那水嫩的脸蛋,但是他忍住了,然后他围在陈华身边,看着陈华写下的那封勒索信,李承乾就知道他们又立下大功了。
陈华写完了信,就将他交给了李承乾。
“把这封信交给李靖大将军,他知道该怎么做。”
“华哥儿,如果能不废一兵一卒,吐谷浑就能受降,你居功至伟。”李承乾说的可是实话,能不战而屈一国之兵,这种战功简直逆天。李靖都没那能耐,陈华办到了,他就是大唐朝开国以来第一人。
屈一国之兵是不可能的,只是让吐谷浑有所牵制,离灭亡更快了几天。他们的圣女被俘虏了,就等于信仰丢失,精神也会随之奔溃,一个民族,最重要的便是信仰,如果连这种能够战胜恐惧心理的精神信仰都丢失,这样的民族就是一潭死水,迟早会等着灭亡。
陈华相信,吐谷浑的国王看见了他写的这封信,会考虑向大唐朝求和,那样最好,大家相安无事,如果不求和,继续死战,那他们就大肆传播圣女被俘一事,见过太多少数民族,因为神坛被毁,圣女丢失,而失去了传承,尽管战争不是那么简单,可依旧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陈华的打算,就是再给羌人来一记精神上的战争。
第四十一章 准备回长安 '本章字数:2168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18 00:09:46。0'
库山之战结束了,战争的惨烈、残酷,陈华没有亲眼所见,他没有去主战场,所以看不见那血腥的场面。
但是陈华知道,后来长孙冲统计阵亡人数的时候,他们牺牲了大半的兄弟,所以这场战争赢得并不轻松。不过,斩杀的六千多羌人的人头,往朝廷上报,绝对是不可磨灭的大功。
程处默的手臂受了伤,回来的时候吊着绷带,据说他的伤还是战争已经结束时候,抓到一个羌人的小孩俘虏,程处默抱着并没赶尽杀绝的心态,结果不留神被那小孩反过来一刀砍在膀子上,差点儿卸下他半条膀子。
程处默算是阴沟里翻船了,不过他也受到教训,以后再也不用怜悯心去对待自己敌人,哪怕对方是个小孩,拿在他手里的刀也是要人命的。因为若不是华哥儿给了他两耳光,让尉迟宝林帮忙按着他,撤掉他膀子上的绷带,说庸医才只知道用绷带缠的紧紧的,这是刀伤,不是脱臼,伤口要露出来,不能让细菌占便宜,而且还要立刻消毒缝针处理,不然会流脓得破伤风,到时候痛苦死去,你程处默就是壮得像头牛,也会嗷嗷叫着挂掉,然后华哥儿亲自动手,把程处默那根本就没有结痂的伤口划开,割掉里面的腐肉,然后找来烈酒冲洗一下,再抹上他那见血结痂的神奇刀伤药,从墨统领那里要来针线缝上,像缝衣服一样,把程处默膀子上那伤口逢成一条蜈蚣。
古有关公下棋刮骨,今有程处默被迫就医,而且他嗓门奇大,没有麻药的情况下,给程处默动手术,若不是有强壮的尉迟宝林按着,他比受阉割的公牛挣扎的还要厉害。
营中传来程处默嗷嗷大叫的声音,像是被阉割的牛,军中的行军医生都在骂陈华这是拿程处默的性命开玩笑,大有指责他庸医误人,但是没过两天,程处默活蹦乱跳的出现在众人眼前,膀子上的伤口也已经完全愈合,剩下一条小蜈蚣摆在那里,程处默走哪儿炫耀到哪儿,说那是男人打仗留下的标记贼性感,那群医师就开始暗地里骂陈华使用妖术,他是妖人。
看来陈华写医书的事,还被这群人记在心里。他们恨陈华,非常恨。
陈华的想法很简单,程处默是他兄弟,他必须要救他,感染了破伤风会要他的命,陈华不能眼睁睁看着这活蹦乱跳的小伙子死去。亲自为他开刀动手术,处理伤口,缝针,换做别人,陈华估计会指导但不会动手,程处默这小子也厚道,刀伤好了之后,悄悄地摸到陈华帐篷里,丢下一件战利品就跑了。
程处默知道陈华非常喜欢金银,所以在攻下羌人地盘时候,他收获了几件不错的东西,将其中一套金子打造的饮酒器具,有酒杯、酒壶、看起来就是富人的奢侈品,拿给了陈华,算是报答救命之恩。
陈华收下了程处默的谢恩礼。仗打完了,他就闲得慌,因为没事儿可做,就抱着安诧奴四处欣赏风景。
安诧奴好像跟陈华上辈子就有缘分,军营中谁都不亲近,就只亲近陈华,就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要陈华守在旁边她才能睡下。
这是一朵还没有经历风霜的雪莲花,纯洁的如同一张白纸,神坛还没有将仇恨、恩怨、责任灌输到她的脑子里,所以现在的安诧奴脑子里除了对新鲜事物的好奇,根本就没有其他包袱,不然她早就视陈华为杀父仇人,偷偷地在他饭菜里下毒,或者趁他睡着的时候,拿刀子捅他。
“奴儿,好好看看,这里是你的家乡,说不定以后你会怀念的。”安诧奴坐在陈华的肩上,眼睛滴溜溜地看着远处远处被焚烧过的草原。她不懂陈华的语气为何如此低沉,因为她从未体会过一个人再也无法回家的思念。
“奴儿,以后我们相依为命,好不好。”陈华继续自言自语。
“大哥哥,快看,大恶人来了。”坐在陈华肩膀上的安诧奴突然拍打着陈华的脑袋,在他们身后,程处默跌跌撞撞跑来,老远就看见他咧嘴大笑。
“华哥儿,你可让兄弟好找。”程处默跳下马来,跑到陈华身后:“凉州有公文下达,太子哥让你回去商议。”
陈华回头看着他:“李大将军派人送来的?”
“华哥儿料事如神,不错,正是大将军送来的。”
陈华拍了拍肩膀上的安诧奴,示意她别害怕:“走了,奴儿。”
然后和程处默两人穿过草地,沿着一顶顶帐篷间的间隙来到了李道宗所在的大帐。
进账后就看见人员满堂,都是老相识,陈华和他们笑着打招呼。
哪知道,、迎接陈华笑脸的居然是李承乾哭丧的声音:“华哥儿,孤要走了!”
“啊?太子,你这是走哪儿?回凉州?”陈华不明白李承乾闹哪出,迫问道:“难道是太子妃追凉州来寻夫了?这可真是可歌可泣啊。”
都什么时候,陈华居然还有心情开玩笑,李承乾双眉一蹙,那张桃花妖艳脸就成了个囧字:“太上皇病危,父皇紧急招孤回长安,今日就启程,不得停留。”
陈华心里在想,李渊确实要病,而且也要死了,因为唐史写着,高祖李渊死于贞观九年五月,现在都四月中旬,李承乾要赶着回去送终了。
“太上皇病危,太子理应赶回长安以尽孝道,不然天下百姓会议论太子。”陈华附和着说道。李承乾走了,凉州的仗还要打,只是打赢了吐谷浑李渊都已经死了,再也不像贞观初年,李靖打赢突厥,他和李世民父子两人坐在朝堂上弹琵琶跳舞庆贺了。
“哎,华哥儿,孤要走了,你怎么不感到悲伤啊。”
“有啥好悲的,等我们打完了羌人,自然会在长安相见,后会有期。”
大家又不是不回去,李承乾只不过先走,他还有程处默,尉迟宝林,都要等吐谷浑投降了才回去呢。
就猜的陈华会如此洒脱,李承乾脸面先是忧愁,接着转为喜色:“嘿嘿,华哥儿,孤要走了,你以为你跑的掉吗?”
“什么跑的掉?关我何事?”
看见陈华窘态,李承乾拿出一封书信念着道:“父皇招你回京,说是想见见你这个世外高人,怎么样,惊喜吧,哈哈哈,华哥儿,你就和孤一起回京吧,这下好了,有了你,孤回长安就不觉得孤独。”
第四十二章 送别满基情 '本章字数:220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19 00:28:34。0'
老李为什么要见他,陈华始终想不明白,难道是自己的火枪已经送到了长安老李手上,他用来打鸟很适合?又或者他编写的几本书,还有那所谓的神奇刀伤药,都被老李看上了,觉得他是个人才,亲自招去长安决定重用?
这算不算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凉州这儿虽然还在打仗,但已经离胜利不远了,李道宗攻下了库山,接着会从这里直接打到羌人的王城,陈华觉得他待在这里作用已经不大,他暗想别人眼中他已经是太|子党,李承乾既然要回长安,李世民又盛情接待,自己就随行去吧。
长安居,大不易。那儿卧虎藏龙,自己这条过江龙,能否压住那里的地头蛇,就得看本事了。不过陈华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单看杜荷,程处默;尉迟宝林,这群开国功臣的后代,脑子不见得聪明上天了,根据遗传学,儿子都傻成这样,他们的老子,也逆天不到哪里去。
所以,回长安,陈华也很轻松。
你们是老狐狸,某是就是狼狈的合体,奸诈的过某?开玩笑,没听说过有成语都形容,狼狈最奸吗?
都有点儿期待长安城的生活,陈华收拾行装的速度奇快,收拾完该收拾的东西,趁时间还充足,陈华提笔写了两封信,一封是给凉州城的李靖的,一封是写给留下来的程处默和尉迟宝林的。
信写完之后,把军旅包往背上挂着,右手牵着安诧奴,出营的时候,就看见李承乾穿着那身很装逼的太子装,冠发扎束,头戴王冠,潇洒倜傥就像要赶着去泡妞似地,生怕别不知道他是太子,头上戴着颗顶大的明珠,杏黄色纹龙服饰,上面的日月星辰,让着看着眼花。
这才是深居长安皇宫的李承乾,他的衣着打扮,代表着天下最大贵族李家的形象,他的举止言谈,生活起居,也代表着贵族家庭的奢侈生活,让天下人所有人都羡慕。
此刻,李承乾站在他那牛车边,他身后,以李道宗为首的大唐官员,全部跪在地上恭送太子回长安。黑甲军早已分开两队,扛着大唐朝的王旗开路,一身黑衣无比犀利的墨统领,昂首挺胸骑马在前,神情颇显冷漠地注视前方,她这个吾独超然世外的形象,让陈华看了,心里发誓,一定要走进这个女人的内心。
因为她骄傲,就像一只不愿意开屏的孔雀,她的美丽,要懂她的人才能体会,她只会为那一个人暗里开屏。
“华哥儿,出发吧,孤站在这里都已经很久了,皇叔他们也跪了很久了。”
难怪走来的时候,见地上一群人个个像是怨妇似地看着他,原来是太子没走,这群人跪送就不敢起来。
陈华立刻打了个哈哈:“走吧,太子爷,天色不早,早点儿上路。”
李承乾这才对着牛车旁边那群跪送的官员,说些众将士辛苦,为国效力,为天下安定做贡献,父皇和他都在等着众位卿家旗开得胜凯旋归来的大好日子。到时候,他一定亲自前往长安城十里处迎接大军进城,美酒沿路摆着欢庆边关归来的大唐儿郎。
众官员齐声说了,恭送太子,愿太上皇身体康健,愿圣上身康体健,愿长孙娘娘身康体健,愿大唐江山万世太平,君臣同心,吐谷浑必定灭亡。大才子许敬宗,更是被这君臣送别场面感染,当众吟诗一首,诗文精美,押韵也做的极好,不像是临场发挥,而是早有准备。
看来官场的空话,从古到今都存在。不过还好,这些当官的没有说万岁,万岁之类的空话,瞧现在这官话说的,比陈华生活的世界,那几乎已经成固定模式的报告有顺耳,而且还有送别诗,古人的生活比现代人高雅了。
陈华特意念了许敬宗那首送别诗,其中两句“君来春已谢,去时满袖香。蝴蝶双双过,余恨车轮旁。”许敬宗绝对是个有心的人,这几句,暗语太子不欣赏他,偏偏在此找到一个陈华,带着他回长安荣华富贵,陈华在想,这梁子是结下了,许敬宗以后要么成为自己朋友,要么就是生死大敌。
做完了送别的的过程,李承乾就爬上牛车,等他上去之后,陈华抱着安诧奴也一道上去了。
这个登车的信号,让这群当官地看着,心里都在想同一个问题。
陈华从此飞黄腾达了,因为,无论谁能够得到太子礼待,一路随行回长安,那是一种荣耀。
队伍开始,为了保证李承乾的安全,李道宗特意安排了五百铁骑,一路护送李承乾回去,铁骑到了兰州就会回来,那时候已经进入大唐境内,还没有谁敢打李承乾的心思。
牛车的车轮刚刚转动,李承乾刚才面对那些送别官员格式化的笑容立刻消失,他整个人懒懒地靠在一个背垫上,仰着头,道:“华哥儿,你说,许敬宗做的那首诗是什么意思?他是不是在嫉妒你啊?”
你这个始作俑者,还敢来问我。陈华白了一眼:“他是嫉妒太子不给他施展才华的机会。”
“就他?”李承乾眉毛一挑:“以前他写诗骂孤的时候,孤还觉得他是个人才,父皇说,臣为镜,君可正身,父皇有魏征,孤什么都没有,所以考虑过许敬宗当孤的镜子,但是现在,孤已经不需要他了。”
李承乾笑吟吟地看着陈华:“孤觉得,华哥儿一个人可以顶十个魏征。”
“太子,这话回到长安,你可别乱说啊,人怕出名猪怕壮,指不定魏征跑我府上来,指着我鼻子骂我是谗臣。”魏征连李世民都敢骂,他有谁不敢骂的,陈华觉得他还是尽量低调,以免树敌太多。长安城人太多,吐口水都能淹死他。
“没想到,华哥儿也怕啊。”
“怕,怕的要命。”陈华实话实说,他没见过老李,不知道他是不是和李承乾一样没个君王的样子。他更没见过,长孙无忌魏征、程咬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当面和你笑吟吟,背后就捅你刀子。
“别怕,有孤罩着你,除了孤父皇之外,孤都可以给你搞定,哦,忘记了,还有孤的母后,孤也搞不定。”李承乾拍着胸脯,保证陈华的安全,然后好像想到什么似地:“哦,对了,华哥儿,小默默让我向你问问,你写给他的诗,他看不懂,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就是相逢一笑基情生,我们都走了,他和尉迟宝林现在可以肆无忌惮的搞基了。”
第四十三章 擒拿 '本章字数:2587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20 00:30:07。0'
护送李承乾回长安的这支队伍,直接从玉门关绕过凉州城,向兰州前进。一路马不停蹄,不敢耽搁,据说李渊已经病危,等着李承乾回去送终,李承乾身为嫡长孙又是储君,这个时候他唯一要考虑的就是尽孝。
“早知道,太上皇身体会突然不好,孤当初就不该前来凉州。”牛车上的李承乾懊悔了,他为了一段并不满意的婚姻,一个人离开长安跑凉州来对抗,现在听说李渊病危,李承乾良心受到谴责:“还记得小时候,孤常在太上皇身边玩耍,那时候,太上皇就对孤特别喜欢,还叮嘱孤,以后要做一个有德的太子,尤其对弟弟妹妹要更加照顾,皇家的血脉容易扩散,当然也容易绝种。他教孤骑马,射箭,背诵史书,教孤如何平衡朝政,如何善待百姓,甚至各地送上来的珍品,他都是第一个拿给孤品尝,太上皇很爱孤。”
说道这里,李承乾叹了口气:“太上皇这些年一直居住在永安宫,虽然锦衣玉食,美人环绕,但他过的并不开心。记得贞观三年,突厥归降,离政多年的太上皇,居然在朝堂上弹起了琵琶,那是他自父皇登基后,第一次走上朝堂和百官同乐,那晚太上皇喝的酩酊大醉,孤送他回兴庆宫时,还见他拉着孤的手说,承乾,以后别走你父皇的老路,他虽然赢得了天下,但他丢掉了良心。”
回想以前的种种情景,李承乾唏嘘不已。幸好牛车里没有酒,不然李承乾一定拉着陈华和他喝一杯。
陈华觉得李承乾说的话中,包含了太多皇家机密,他还是少知道为好:“太子,别去想那么多。太上皇说不定只是感染了风寒,只是他年老体弱,抵抗力较差,休息几天就没事儿了。”
“华哥儿,何为抵抗力?你既然如此一说,肯定能对症下药?你是不是能救治太上皇的病?”听到陈华不一样的安慰,李承乾悲伤明显降低,反而眼光炙热地看着陈华,陈华的本事他见识过,李承乾似乎看到了希望。
李渊已经病入膏肓,只能等死了,陈华知道李承乾心思,但是让他拍胸脯救下李渊,那是不可能的,除非陈华真的是神仙。
“太子,你可别害草民,草民只有一条命,不敢拿太上皇的性命开玩笑。太医院那么多人,都束手无策,草民哪有逆天本事,能扭转乾坤。”管他三七二十一,先拒绝再说。
“孤相信你能做到,因为自从和你在一起之后,孤就相信世上没有华哥儿不能办到的事情。”李承乾根本就不考虑陈华的拒绝,他眼中,陈华表现出来的才能就连李靖都要惊叹,更别说李承乾这菜鸟了。
完了,人怕出门猪怕壮啊,到了长安,有李承乾这个大嘴巴,往皇宫里一说,自己无所不能,简直就是拥有诸般神功的姜子牙再世。到时候还不被老李拿刀架在他脖子上,押着进宫给李渊治病。
李渊,你快点归西吧,早点咽气,早点享福,你的孙子都想让我来折腾你了。
陈华在心里诅咒李渊早日归西,突然感觉臀下的牛车整个空间都抖了抖,他和李承乾两人对望一眼,都确认程处默和尉迟宝林两人还留在库山,不是二人跳上车来,受惊的陈华猛地掀开牛车一侧的观景窗帘:“何事?”
外面随车保护的侍卫立刻道:“军师,刚才墨统领下令在此安营今天不走了?”
刚才那阵抖动是来源于牛车急停车,陈华抬眼望了望军队前方那一身黑衣的女人:“为何不走了?天色不是还早么?”
太阳里落山都还有两个时辰,再走五六十里路不成问题,那女人怎么想着突然扎营休息?
“太子,我下车去看看,听侍卫报告,是墨统领吩咐人再此安营。”陈华找了个借口就下车活动胫骨去了,他怕久坐会的前列腺,就让李承乾那厮一直坐着吧,以后他就会渴望成为一个博士。
陈华下车了,背负双手,在众人的注视下,踱到了墨统领身边。
“干什么?”声音很冷,但和以往不同,她现在会和陈华说上两句。
“想找你说说悄悄话。”越是性格冰冷的女人,就越不能放弃占她便宜的每一个机会,因为斯文人在女神面前永远抬不起头,野蛮人女神又心生鄙夷,唯独像陈华这种痞|子样,恨不得把占便宜写在脸上,这样的人,女人才不会拒绝和你说话。
因为,人至贱,则无敌,脸皮厚,女神愁。
“走!”
又是一个冰冷的字,墨统领踩着她的靴子走在陈华面前。
这女人绝对比那些国际大模特身材还要黄金比例,而且她还是走战争女神冷艳性感的路线,酷酷的黑衣托着身体曲线,脸上带着半张金面具,两把弯刀挂在腰间,时刻都在告诫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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