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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伐清-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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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生,记住了。”思威面目狰狞,咬牙切齿地说道:“我乃大明孟养土官孟养思轰之孙,今日报仇雪恨。”
时间不长,随着鼓声的隆隆响起,欢快祥和的跳花节变成了复仇的战场。在血光惨叫中,猛山克族男女战士抽出兵器突然袭击,将一个个措手不及的缅兵杀死,将几十年所受到的屈辱和压迫猛烈地渲泄出来。
第二十三章 伏击之地
落日,艳丽极了,炽烈的红光映红了西部天空,象漫天大火。云霞飘浮,象冒着热气的鲜血之河在流淌。
朱永兴感觉到地势突变,陡然升高,再走了一段路,已经能看见坡下的道路。队伍停了下来,已经到达了目的地,朱永兴得以仔细观察地形。
道路不宽,两旁是山坡和丛林,林深草密,藤葛纵横在无林之处,山茅高达两米,有些地段,是低矮的荆棘丛。这里是蛮莫通往缅关的道路,也是要伏击缅关援军的险要之地。
确实很适合伏击。朱永兴暗自点头,对可能在此爆发的战斗很是期待。因为这个设想是他提出来的,是他来到这个时空将要目睹的第一场厮杀。
为了表示对他的尊重,猛山克族在制定整个叛乱计划时并没有背着朱永兴,甚至还征询他的意见。或许他们认为这只是一种表面上的客气,但朱永兴却真的为此冥思苦想,翻遍记忆中的战例,提出了奇特而新颖的建议。
当建议被采纳后,毫不意外地为朱永兴赢得了更多的钦佩和尊重。一个有显赫身份的大明宗室,一个非常有谋略的人,一个对蛊神发过誓的人,一个要娶猛山克族女人为妻的人。这些因素加在一起,对于要把全族命运孤注一掷的各家寨主和寨中寨老,无疑是巨大的安慰,更是坚定信心的源泉。
甚至那个冷若冰霜、不假辞色的女寨主央,对朱永兴的态度都有所转变,赞同并支持了他的计划。
因为有才能,所以更受重视。朱永兴知道现在显摆的好处,以后要让猛山克族的战士听他指挥,就必须证明他有这个能力,有这个资本。
随着对猛山克族的更深入的了解,朱永兴觉得有这样一支武装在手,对他的抗清大业会有很好的帮助,起码对他在滇、桂等山地和丛林地带的作战极有裨益。因为,在恶劣环境中长大的猛山克族精壮可都是优秀的山地丛林战士,他们的技能建立在对丛林的适应上,所使用的武器也能在丛林中发挥最大的威力。
悬空弩,伏地弩,竹签陷阱,梭镖发shè器……如果让朱永兴有所选择,他绝不愿意在丛林里与猛山克族人作战。特别是那种梭镖发shè器,给朱永兴的印象更为深刻。那是他听说过却没见过的武器,在越南战争中,这种武器还曾让美国人吃过苦头。
在一个坚硬的柚木做成的支架上,并排放上几十根削尖带毒的梭镖,一经发动,梭镖就会同时shè出去。虽然杀伤距离不超过三十米,但那却是几乎相当于冲锋枪扫shè的效果,近战时非常犀利。
当然,作为缅人严禁猛山克族拥有的武器,这种梭镖发shè器的存量不多。可假以时日,这种武器数量增加,所发挥的作用也将越来越大。反正,朱永兴对这种“古代冲锋枪”的评价相当高,认为会在云南、广西这样丛林众多的地方大显身手。
还是要看实战中的效果啊!朱永兴轻轻抚摩着自己的猎枪,热武器最终将淘汰冷兵器,却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现在,他只能根据实际情况,暂时抛开一些急于求成的想法,去适应并尝试改进目前的战争模式。
梦珠脚步轻盈地跳过来,将手里的果子递给朱永兴,打断了他的思路。
“又害你没能参加踩花节。”朱永兴微微一笑,接过了这个不知名的果子,稍带调侃地说道。
梦珠能歌善舞,同时也能走远途善攀爬,这都证明她不是弱不禁风类型的女人。虽然朱永兴没见过她的武力,但并不怀疑如果处于危急时刻,梦珠也有拿起武器,上阵厮杀的能力。
“今年却是没有遗憾。”梦珠轻轻摇了摇头,乖巧地坐在朱永兴身旁,指了指南面,说道:“寨子里的战斗应该结束了,也不知道攻打蛮莫土府会不会顺利?”
“应该没问题。”朱永兴心中不确定,但语气很笃定,“蛮莫土府不过一千多缅兵,既分散又无备,取胜很有把握。寨子里就更不用担心了,缅派土司最多带个百八十缅兵护卫,全部消灭也不是很困难。只要能速战速决,凭土府的反应和动员能力,应该没有太大风险。”
在整个蛮莫当然不只一千多缅兵,加上分散各地方的怎么也有三千多人,但一来事起突然,蛮莫土府来不及全部调动。而且,缅甸虽然是zhong yāng集权的国家,但民族众多,地方部族的势力依旧很强大。特别是北方的掸邦各首领和zhong yāngzhèng fǔ素有矛盾,而酋长作为地方实力派的领袖,虽与土官不发生正面冲突,但也不会为土府而全力作战。
“为了将来,总是要付出代价的。”梦珠轻轻叹了口气,握住朱永兴的手,柔声道:“殿下英明神武,我族将命运全寄予殿下手中,必不会后悔。”
“肯定不会后悔的。”朱永兴把另一只手盖在梦珠的小手上,虽然有些热,可汗津津的感觉非常美妙,女孩本来就细腻的皮肤显得越发柔嫩了。
“殿下。”梦珠望着朱永兴,秀眼闪烁,“这个清军很厉害,连大明的皇dì dū要避难缅甸,您入滇作战,能战而胜之吗?”
朱永兴感觉到梦珠心中的担忧,还有那真切的关心,不禁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将柔荑握得更紧。
如果只是金钱鼠尾、换装易服,如果只是改朝换代、皇室交替,可能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但朱永兴的思绪却飞过了千山万水,越过了十年百年。
清朝的统治把中国以前走过的路重新走了一遍,就是又从奴隶社会(甚至是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过渡了一次,导致了两百多年的落后,才有了中国人不忍卒读的屈辱的近代史,才有了众狼环伺,几乎亡国灭种的大祸。
清朝的统治者大兴,不但使明末的思想解放成果尽失,而且使整个汉族思想被奴化、愚化得异常彻底,到了清末则尽是麻木不仁、思想僵化的愚民愚妇。
海禁,闭关锁国,焚书篡史,禁闭思想,愚昧自大,暴虐残忍………
第二十四章 只手欲擎天
这是一个极端自私自利的统治集团,这个集团的绝大多数成员,为了本集团的利益,不惜出卖国家利益,不惜压迫占全国人口多数的主体民族,甚至不惜亡国。“量中华之物力、结列强之欢心”、“宁赠友邦,不与家奴”等言论就是最这样一个邪恶的统治集团所喊出的口号。
已经不用再细数那桩桩件件的罪恶和愚蠢,朱永兴早已经下了结论,并做了决定。今日之奋斗,既是为反抗暴政、延续华夏,也是为免百年后,国家遭受之屈辱,为免民众再经一次几乎亡国灭种的危机,是为免无数人被葺尔岛国屠戮得血流成河的惨剧。
“胡风南渡尽草偃,忠肝义胆王入滇。何惧转战千里路,只手yù擎半壁天。”朱永兴眼望北方,目光深邃,声音低沉有力,他的情感所至,自然而然地将这首喜欢的诗稍加修改后吟诵出来。
既是豪言壮语,又有几分悲壮之气。梦珠虽然不能作诗作词,但诗词对她极具杀伤效果。特别是由情郎口中吟出,更让少女心醉神迷。哪个少女不希望自己的意中人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或是风流倜傥的英俊才子。现在的朱永兴在她眼中,恰是梦中所想、平日所思的形象。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梦珠痴痴凝望半晌,将朱永兴的手掌贴在脸上,声音虽柔却异常坚定地说道:“殿下既有力挽乾坤、只手擎天之志,不管千难万险,阿珠亦愿生死相随。”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泻在梦珠专注而挚诚的脸上,仿佛在牛rǔ中洗过一样,又象笼着一层轻纱。两个人的距离很近,肌肤的触碰,气息的交换,让人不得不产生遐想。
朱永兴的手慢慢移动,轻轻滑过梦珠嫩滑的脸蛋。梦珠凝视着他,在他的手要离开时,伸手将那温暖的手捂在自己发烫的脸颊上。
当女性对你的感情升华到准备以身相许的地步时,她便会丢开羞怯和一切警戒心,睁大了眼睛,静静地凝视着你,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含情脉脉的眼睛。法斯特教授说过,当一个人看到自己特别感兴趣的事物时,瞳孔就会不知不觉地放大。女人睁大了眼睛凝视着心上人,或许就是基于这个原理。
远方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而近,打断了袅然升起的情愫,打断了嘤嘤的亲昵低语。朱永兴赶忙拉着梦珠低身伏于草丛之中,定睛向着坡下的小道望去。
时间不大,两骑快马匆匆而过。在月光下能依稀分辨出马上的骑士穿着缅兵的服装甲胄,只是盔甲歪斜,十分狼狈。
“计划成功了一半。”朱永兴心中暗喜,对梦珠低声说道。
“殿下算无遗策。”梦珠满心欢喜地恭维了一句,事情正按着朱永兴的计划进行,这能提高朱永兴的威信,同样也能使她在族人面前脸上增光。
“胜过诸葛之亮吗?”朱永兴调侃了一句,眼见骑士已经纵马远去,便从草丛中站起身来,望着远方,脸上露出了一丝冷笑。
猛山克族被蛮莫土府分置五寨,思威这一寨负责解决缅派土司及随行缅兵,女寨主央则率领四寨之兵袭击蛮莫土府。朱永兴的建议是在蛮莫土府和缅关的道路上封锁不必太过严密,最好放过蛮莫土府派出的求救信使,这样便可以使之后的伏击计划顺利实施。
当然,如果蛮莫土府没有派出信使,或者信使在途中便被失误拦截,那就只能采取应变策略,自行派人伪装信使前去求救了。只是这样做,有被盘问检查,而露出破绽的危险。
现在好了,货真价实的求救信使肯定能带来缅关的援兵。如果伏击顺利的话,不仅削弱了缅关守卫的力量,同时也为再下一步的计划奠定了基础。
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军事计划,猛山克族人虽然勇猛彪悍,但却是个人的体魄和技能。对于真正意义上的军阵厮杀,以及象朱永兴这样精细巧妙的思虑想法,显然是陌生和新鲜的,族中也无人有这样的本事。
到了半夜时分,女寨主央率领着一千五百多人先行赶到了这里,立刻开始了紧张的布置。
“蛮莫土府已经被攻取,努雄和罗布寨主正在收整物资,剿杀残兵。”央穿着缅人的盔甲,上面还残留着干涸的血迹,显得杀气腾腾,“我带寨中青壮先赶过来,估计再过一个多时辰,努雄寨主也会率大队前来。”
时间应该够。朱永兴暗暗算了一下,如果缅关派出的援兵在接到报信儿后马上出发的话,赶到这里也需要两个多时辰。缅关三千余守军,倾巢而出不太可能,派出两千余人的概率最大。就算是万一缅关之敌全部出动,从人数上来看,猛山克族也占优势,更何况还是伏击呢!
“那里的拐弯处应该多派些人,堵住缅兵的退路,不使其一人逃回报信儿。”朱永兴依据着自己对地形地势的观察,指出了此次伏击的重点区域。
“那就由我带本族勇士守在那里!”央丝毫没有犹豫地接受了朱永兴的建议,并且主动请缨承担这个任务。
“攻打蛮莫土府时可缴获到火枪、火药?”朱永兴有些期待地问道,这件事情他提前和央打过招呼。
“大概有百十条火枪,上百斤火药。”央如实报告,但脸上却有些不以为然,“那东西shè击太慢,还不如土弩好使。那些缅人火枪兵被我族战士杀得大败,四下逃窜。”
火绳枪当然shè得慢,缅兵训练不足,可能使用也不得法。朱永兴淡淡一笑,现在给央解释火绳枪的正确使用还为时尚早,而且没有必要。尽管央和很多人都不理解,但具有超前知识的朱永兴当然会更关注火枪、火炮之类的热兵器,毕竟那是历史的cháo流所向。
至于火药,除了给火枪用,朱永兴还想好了一种简单易造的武器,虽然比较原始,但也很实用。
第二十五章 静夜思,眼中泪
夜晚,星光灿烂,黑暗裹着cháo湿的夜气,从四周丛林合拢过来,周围的人们差不多都已沉睡,各自进入了梦乡。如果他们的梦境能够显现,那将是多么离奇古怪。
夜的静谧,繁星的闪烁,月亮的明朗,正是引人暇思的时候。朱永兴双手枕在脑后,仰望着天空,晶莹的星星在浩瀚无际的灰蒙蒙的天宇闪烁,象故乡亲人的含泪的眼睛,丛林里的鸱囗发出声声嚎叫,夜鸟扇动着柔软的翅膀掠过树木的上方。他的思绪飞得很远,心头漾起阵阵凄楚:我的父母和朋友们在做什么呢?他们哪里知道自己的奇遇,知道自己的思念。而他们的伤悲,自己也无法去安慰。
“……父亲,天地情,我一定珍惜,永恒不变的,只有你恩情;妈妈,慈悲心,我一定珍惜,娑婆堪忍里,最正觉得信,娑婆堪忍里,最正觉得信……”
穿越前只是悠闲欣赏的一首歌曲此时反复在朱永兴的耳旁婉转哼唱,带来了绝不一样的感情,把深藏在他心中的情感渲泄出来,不知不觉间,他竟然泪流满面。
起风了,四周的林木受了惊吓似地沙沙作响。涛声澎湃,象是一曲挽歌。朱永兴擦干了泪眼,这是上天的安排,而现在自己的表现绝不是将要铁血拼杀、英勇奋斗应有的感情。
我将为神州免于陆沉自而战,我将为华夏万千子民的百年福祉而战,满天诸神在上方正注视着我,我将是拯救人们脱出苦难的救世主!幽蓝色的星座已经倾斜,朱永兴拉起衣被倒头睡了,只觉得茅草在夜风中簌簌有声地颤动。在无尽的遐想中,他渐渐进入梦乡。
在乱七八糟的梦里,朱永兴梦见了父母,梦见了朋友,温馨而甜蜜,直到他隐隐听到“殿下,殿下”的叫声。惊醒过来,朱永兴看到梦珠正蹲在他的面前。
……………
远处,一大群各色鸟儿惊惶的尖叫着,在拂晓前未散的雾气中呼啦啦飞入半空,在丛林上空久久不落。
数十铁骑当先,出现在道路尽头,踏着朱永兴心跳的节奏,驰奔而来。蹄声起起落落,在坡下稍作停留便向前驰去。朱永兴透过草丛的缝隙看见刚才有缅兵向坡上张望,指指点点。猛山克族人善捕猎,也善于在山林中隐藏,只粗粗一看,当然不会发现异常。
还真是很麻痹轻敌。这与猛山克族突然发难,似乎是不堪欺压,仓促起事有关。而且在袭击蛮莫土府时,猛山克族喊出的口号是“杀回孟养故地,重立土府自治”。这些误导都给了缅人错误的判断,认为猛山克族造反是临时起意,策划未必周密,战略指向也是蛮莫以西的孟养地区。
缅关守军自然要比蛮莫土府的地方治安部队要精锐,而自恃精锐也必生骄傲之心,看着缅兵大队从坡下道路上迤逦而过,朱永兴不由得面露冷笑。
大约两千多人马,还有几十辆驮运辎重的车辆,而在这条小道周围,则埋伏着近三千的猛山克族精壮。道路的另一头还有近万准备由缅关入滇的猛山克族人,他们在关键时候也会拼命而上。
鸟叫声由远而近,似是在呼应传信儿。果然,缅兵大队刚刚过去,女寨主央便现身而出。随后,树林中、草丛里便出现了无数人影,向着道路奔来。那鸟叫确实是一种联络信号,表示缅兵队伍已尽,可以行动了。
由削尖的竹子捆扎成的拒马横在了道路上,拒马两侧的山坡上,以及拒马后面,猛山克族精壮列队备战,很快便将并不宽阔的道路堵了个严实,切断了缅兵的退路。
“殿下万金之躯,切不可有损伤,还请在此观战。”央显得信心很足,客气地把朱永兴安排在阵后的山坡上。
用不着我指挥,也用不着我亲自上阵杀敌!朱永兴首次经历战阵,很有自知之明,笑着点头答应,和梦珠及十几个护卫在坡上驻足而观。
雾象被扯碎的棉絮在晨风中飘散,东方的天际显露出了一道金红色的光,越来越大,愈来愈明亮。雄浑的战鼓声突然划破了山林的静寂,喊杀声由远而近,在狭长的山路上依次响起。
开始了,自己所要第一次亲眼目睹的冷兵器战争,朱永兴抿紧了嘴巴,握紧了拳头,目不转睛地望着前方,等待着败退而回的缅兵的身影。
伏击是突然而猛烈的,前面的斥候骑兵刚刚发出警讯,随着战鼓的擂响,道路两旁的坡上便出现了无数人影。弩箭和梭镖披头盖脸地猛shè过来,一瞬间便给缅兵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缅军将领正率领着一队亲兵悠闲地走在队列的中间,剿杀猛山克族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任务,起码他是这么认为的。军功且不去说,猛山克族的女人能歌善舞,可真是不错,收几个漂亮的作为歌伎,可算是一件美事。而骤然的袭击,一下子打碎了他的美妙幻想,并没有身经百战经验的缅将竟然吃惊得呆住了。
“啊!”惨叫声中,一个亲兵的脸上多了支黑色的弩箭,鲜血迸溅到了缅将的身上。
“啊!”又是一声哀嚎,投掷而来的梭镖将一个亲兵的大腿穿透,直扎进马的皮肉。战马一声嘶叫,猛地撒开四蹄践踏着缅兵狂冲而去。
惨叫声,马嘶声,乱成一片。猛烈而突然的袭击,使缺乏战阵经验的缅兵陷入了一片混乱,而成长蛇状迤逦在狭窄山道上,则更使其首尾难顾,更难以集结反击。
前进还是后退,防守还是反攻?在鲜血迸溅、惨叫杀声震天的战场上,缅将只觉得脑子里一片混乱,被几十名亲兵保护簇拥着向后奔逃。马匹挤撞践踏下,很多缅兵翻滚倒地,呻吟哀嚎。
所谓的精锐,不过是相对而言,或者体现在武器装备上。而最重要的战斗经验和作战意志,恰恰是缅兵缅将所缺乏的。否则,十几万拥有战象的缅兵也不会被几千残破明军杀得狼狈逃窜,一直被明军打到其首都阿瓦城下。
第二十六章 初涉杀场
最后的战斗是在退路已绝的缅将指挥之下的亡命冲击,这个养尊处优的家伙终于在绝境中暴发出了一点血性,也终于发出了号令。
在弩箭和梭镖的shè击下,败退的缅兵不顾伤亡,在留下一地尸体,洒下无数鲜血后,推开了并不十分坚固的拒马,与拒马后的猛山克族精壮开始白刃拼杀。
“杀!”缅将的甲胄质量不错,两支弩箭也未能重创他,而且也颇有些武艺,他挥舞着一杆长枪,怒吼着拔开一柄砍来的钩钩刀,反手将枪刃刺入了对手的胸膛。
“杀!”央舞动竹条镖,如千矛攒刺,将一名缅兵的脸部割划得血肉模糊,惨叫倒地。
白刃厮杀凭的是勇气和胆量,缅兵困兽犹斗,垂死挣扎;猛山克族也是有进无退,因为胜败关系着自家亲人,关系着全族命运。
缅兵不仅要冲击封路的战阵,还要受到两侧山坡上的弩箭和梭镖的攻击,多越流越多,人越战越少。
没有什么花哨华丽的招式,冷兵器的战斗进程血腥而快速;更不同于武术比试,你来我往,纠缠良久。很多时候就是挥舞兵刃对冲,在一瞬间的工夫里就解决了对方,或者自己被对方解决。
朱永兴手心里都捏出了汗,目不转睛地望着战场上的血拼厮杀。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战斗场面,满地的鲜血,满地的死尸,满地的残肢断臂,两军士兵疯子似地狂叫着,在血肉横飞中扑跌腾跃,溅满污血的脸上瞪着炯炯发光的凶狠的眼睛,狂舞着兵刃刺砍向对手。
没有撼天动地的爆炸,没有硝烟弥漫,没有弹片横飞,但血腥和残酷程度却一点也不逊色,而且更考验武勇和胆略,没有坚强的神经,早已经精神崩溃,手足酸软,在枪刀下血溅当场。
噗,一支弩箭shè中了缅将的眼睛,他长声惨叫,捂着面门向后倒退。一杆长枪大力刺来,穿透了他的甲胄,深深地扎进了他的腹部,然后猛地一抽,灿烂的血花绽放。缅将颓然倒地,在血泊中抽动,抽动……
在晴朗的天空中,太阳慢慢炽烈起来。朱永兴强忍着不适,在充满了血腥味的战场上慢慢走着。
战斗虽已结束,但杀戮并未停止。受伤的缅兵被无情地杀死,而丧失斗志投降的缅兵则被强迫着脱去衣甲,然后驱赶到丛林深处,等待他们的命运不言而喻。猛山克族要长途迁徙,他们不需要俘虏。朱永兴没有加以阻止,这是形势使然,但他觉得自己的心肠也在变得冷硬。
尽歼其军,不使一人漏网,这不就是自己计划中要达到的效果吗?朱永兴走到树荫下,这里有丝清凉,也压下了他腹中作呕的感觉。对于必将要经历的尸山血海的奋争之路,这只是刚刚开始,他眯起了眼睛,手指痉挛似地伸曲了几下。
会做恶梦吧?看到杀牛时牛流眼泪都会于心不忍的自己,亲眼目睹了修罗地狱般的杀场,现在的反应还真是够冷血。或者自己本来就是个虚伪的人,可怜牛时转头不忍,吃起牛肉来却是狼吞虎咽,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殿下,去吃些东西,再歇息一下吧!”梦珠一直陪在朱永兴身旁,初时见朱永兴脸色难看,倒也不好多言,现在见到他的神态似乎自然了许多,便开口说道:“打仗就是这样,如果缅兵胜了,对我族也不会手下留情。”
朱永兴苦笑了一下,点了点头,说道:“战争就是这样,你倒是比我看得通透。我初经杀场战阵,有些失态,你不会看不起我吧?”
“殿下宅心仁厚,但愿在久经沙场战阵,见过无数血腥残酷之后,依然能保持几分恻隐。”梦珠脸上的表情绝不作伪,希望情郎是个大英雄,但也绝不希望情郎最终变成铁石心肠。
但愿在尸山血海的奋斗过程中还能存有几分本心吧!朱永兴轻轻点了点头,算是对梦珠的一个承诺,也算是对自己的期许。目光一转,他走上几步,在行来的一辆大车上拿起了一杆火绳枪和一皮袋弹药,回到树荫下,认真研究起来。
在这场伏击战中,缅兵的几百火枪手几乎未发出一枪一弹,朱永兴原来还心中奇怪,等他摆弄几下,便明白了其中的关窍。
原来缅兵还没有使用鹿皮或丝绸包裹铅弹,这样不仅气密性差,因为子弹与枪膛缝隙较大,又很容易掉出枪口,所以不能实弹行军。而且缅兵也没有实现定装弹药,在遭到突然袭击的情况下,想手脚麻利、镇静自若地进行繁琐的装填步骤,然后瞄准击发,确实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虽然缅兵在使用火绳枪时有诸多缺陷和不足,但朱永兴摆弄良久,却依然找到了其中可取之处。这种火绳枪应该并不是太落后,因为它有照门,而且板机结构采用的是弹簧和齿轮的组合,并不是原始简单的杠杆。
弹簧压力点火式火绳枪的优点是:增加了扳机力,击发迅速,待发时点燃的火绳与底火盘之间的距离较远,同时击锤被阻铁扣住,不会因碰撞造成走火。同时,该火绳机为以后出现的燧发机和击发机打下了基础,其基本结构是现代枪械击发机的一种雏型。
这应该是欧式火绳枪,朱永兴用手指拔弄着单叶旋转底火盘盖,又掂了掂重量,目测了一下长度,初步判断应该是十五世纪下半叶开始在欧洲战场上使用的西班牙式火枪。
已经过去了六七十年,不知道现在使用的最新式的火枪应该是个什么样子?依旧还是明火枪,只是重量和长度应该有所变化了吧?火药也应该是颗粒化了,定装弹药应该有了吧?朱永兴并不十分确定地琢磨着。
“这东西一点用也没有。”央带着几个人走了过来,很直接地对火绳枪下了结论,“打起仗来,连烧火棍都不如。”
第二十七章 诈取缅关
是有些笨重,机动性稍差,装填步骤也繁琐,但也有shè程和穿甲的优点。而且,这种连烧火棍都不如的东西还大有改进的余地,就算是现在,用在防御中也是不错的武器嘛!
朱永兴微微一笑,并不多做解释,而是把目光转向了央带来的这几个人身上。
“殿下,这几位是我族的寨主,努雄,罗布,锅匝。”央把这几位猛山克族人给朱永兴做了介绍。
几个人上前口称殿下,行着鞠躬礼,态度恭敬,朱永兴赶忙回礼,说道:“几位寨主,不必如此客气,眼下未出缅境,我的身份切不可张扬于外,还请慎之。”
当然不能让缅人知道此次造反叛乱有朱永兴参与,否则必向永历和小朝廷问罪,朱永兴的伎俩便有被戳穿的可能。正因如此,朱永兴穿着打扮都是猛山克族人的服装,他的身份更是只有寨老、寨主这样的重要人物才知晓。
“缅关守军已不足千人,夺关而出当无问题。”经过了成功的伏击,又审讯了缅兵俘虏,缅关虚实尽在掌握,央对胜利已经充满了信心。
“还是谨慎小心,按计行事,少些死伤为好。”朱永兴对胜利也没有疑问,但还是表现得很镇静矜持。
无疑,这样沉着持重的表现又给朱永兴加了不少分,几位寨主更显得恭谨尊重。既然已经把全族命运交到了朱永兴手中,当然就要奉迎他,毕竟他的身份在几位寨主眼中是仰视亦不能及的尊贵。
几个人坐下商议了片刻,便纷纷散去,各自去做布置。眼前只剩下了缅关这个障碍,冲出去便是海阔天空。猛山克族人也许可以这么想,朱永兴却知道日后的艰难。
在史书上,常常把永历入缅作为一个标志,标志着南明已经无力回天,满清席卷天下之势已经不可阻挡。而朱永兴现在要做的却是阻碍历史车轮的滚滚向前,并逆历史cháo流而动。自不量力,螳臂当车,蚍蜉撼树,以卵击石……有太多的词汇可以来形容朱永兴的举动,但他却偏偏要做一个中国的堂吉诃德,向着一个貌似强大无比的王朝发起挑战。
执着,勇气,不过是来源于对中国惨痛历史的愤慨,来源于对中华民族屡遭浩劫的不甘,也来源于他对历史熟知的一点小自信。当然,做一个以身殉国的忠烈之士,对于朱永兴来说,还缺乏那份慷慨取义的绝决,只是现在有进无退,容不得他有另外的选择。
……………
缅关,修筑得并不雄浑高大,若论规模,只相当于当时中原大地结寨自守的一个镇子。
此时,太阳西斜,正懒洋洋地失去热力,而缅关城墙上,同样有着懒洋洋移动着的缅兵士卒。
“嘿,好象是将军率部回来了。”随着一个士兵的喊叫,更多的缅兵向着南面张望起来。
“没错,是将军的旗号。”
“猛山克族不堪一击,一天不到就被打败了。”
“嘿,我看见了,队伍中那些穿着花衣服的女人,一定是抓到的俘虏。”这个缅兵的声音陡然兴奋起来,伸手指点着。
“今晚有取乐的事情啦,快开城门迎接将军。”想着女人,有缅兵已经急不可耐地向城下跑去。
穿着缅兵服装的军队越来越近,队伍中间果然押着很多女人。只是周围的“缅兵”却显得很沉闷,没有挑逗取乐,甚至连说话的都没有,一个个面带污垢,闷声前行,似乎是行军消磨了太多的精力。
城门一开,几个缅兵喜笑颜开地出来迎候,而赶到城下的“缅军”也不说话,队伍一拥而入。入城后,立刻分了开来,一些人马堵住城门,另一些则提着刀剑跑上了城墙。
“你们——”城墙上的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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