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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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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那里,我们将转向东部前线,与敌人作战。听说敌人从来都是龟缩在城堡里不出来的。所以打起来大多都是小规模战斗。暴风军团在前线只布置了一个镇的兵力,看来也没打算一路杀过去,拿下三重天。这样的战斗,看起来更象是孩子负气般的吵闹,每天不吵几句就不肯罢休,却谁也不愿动真格的。。。。。。或者,不是不愿动真格的,而是对手玩不起大的,就始终和我们做小打小闹的接触。。。。。。”
    合上日记本,浅水清把笔小心地收好。
    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并没有记日记的习惯。可来到这里之后,每天写写日记,就成了他打发无聊时光的一个好办法。
    至少,有许多心事,他可以倾注在日记之中,而不用闷到让自己发狂。
    现在是休息时间,浅水清一个人找了个安静的角落记日记。
    轻轻的踏步声传来,浅水清抬头望去,是戚天佑正站在自己的身旁。
    他笑问:“在做什么呢?这么神神秘秘的。”
    “没什么,记日记而已。”
    “记日记?那是什么意思?”戚天佑第一次听到日记这个名词,感到很惊讶,坐在他的身边问。
    浅水清无奈地抓了抓头皮:“就是把每天所想所见的一些事记录下来。以后没事的时候就自己看看会觉得比较有意思。”
    “哦?”戚天佑扬起了眉头:“听起来很新鲜,能让我看看吗?”
    浅水清立刻摇头:“这是隐私。”
    虽然观澜大陆没有隐私权这种概念,但戚天佑至少还是懂得什么叫尊重隐私的。他耸了耸肩问:“没记我坏话吧?”
    浅水清开始翻本子,然后朗朗读来:“我们的哨官叫戚天佑,挺有本事的一个人。冲击训练营时,只一刀就把我劈飞了,也不知道他怎么练的。不过我很惊讶一个打了三年仗才只升到哨官位置的人,怎么就敢做出那样的事来。那天他用一百名骑兵冲垮了一万人的部队,让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兵贵精而不贵多。奇怪的是,他那天打伤了数百名新兵,而我则杀死了三名新兵,军部竟然连问都不问,反而夸我和他做得好。我想。。。身逢乱世,命如草芥,或许就是对这一切最好的解释吧。不管怎么说,他是名很勇猛的战士,这是事实。我想,我要跟他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合上日记本,浅水清说:“就是这些,没别的了。”
    戚天佑满意的点点头:“听着还不错。”
    想了想,他说:“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象个书生。现在看来,果然是文武双全。”
    “被你一刀砍飞,也叫文武双全吗?”
    戚天佑傲然一笑:“我那一刀,叫血影千重浪,没几个人能接得下的。你没死,还是我留了手的结果。不过你不用自卑,其实你的底子不错的。我也听说了,你在训练营里单兵作战能力也是数得上字号的。看不出你文质彬彬的模样,竟还有点力气。不错,不错,真得不错。”
    他一连说了三个不错,可见对浅水清的确非常欣赏。
    站了起来,戚天佑拍掉屁股上的灰,向来路走去,遥遥的喊了一声:“你的剑法不错,不过还是改用单手战刀配盾吧。战场之上,刀比剑实用。只有将官才用剑。”
    “我喜欢用剑!”浅水清大喊着回答。
    戚天佑霍然转身,看住浅水清,浅水清豪不示弱地回视。
    戚天佑忽然笑了起来。
    他走回到浅水清的身边,然后轻声说道:“我还记得你说过,你父亲为你取这个名字的含义是什么。”
    “那是他的意思,不是我的意思。”
    “哦?那你是什么意思?”
    浅水清冷漠回答:“我信奉的,是另一句话:百川汇海,有容乃大。”
    戚天佑的眼神收缩如针:“想做将军?那是好事。不过得有那本事才行。”
    “我只是想做一个好兵而已。。。我们家乡,还有一句话,叫。。。不想做元帅的兵,不是好兵。”
    戚天佑为之一楞。他反复地咀嚼着这句话,喃喃说道:“不想做元帅的兵,不是好兵。。。有意思,有意思。”
    然后,他大笑着转身扬长而去。
    。。。。。。。。。。。。。。。。。。。。。。。。。。。。
    天风帝国的军制是双标准,千人以下五二编制,千人以上三二编制。
    军中五人为一伍;二伍为一什。五什为一曲。曲长领五十人,是为兵头,不为官。下为伍长与什长。二曲为一哨。哨为官之尾,首者称哨官,辖百人。五哨为一旅,二旅为一卫。旅官称尉,卫官称校,万人以下建制中以哨为基本作战单位,旅尉为卫校副手,各单位分工明确,法度森严。
    在卫之上,是营,旗,镇,军的编制。三卫为一营,二营为一旗,三旗为一镇,二镇为一军,三军则为军团。
    暴风军团辖下三军三纵,龙牙军,龙威军,龙鳞军,另加三个万人纵队;所谓统帅三军一词,既由此而来。
    从这个庞大的编制中可以看出,一个哨官,其实在大规模的战斗中,已经渺小到没法再小了。
    然而,戚天佑所拥有的武艺,却绝不是一个哨官所能拥有的。
    在新兵训练营时,曾经不止一个哨官来那里教授过他们各种作战技巧。
    但从没有一个哨官,能一刀把浅水清震飞震晕过去。
    连那个力大如山的汉子雷火也不行。
    所以,在浅水清的眼里,戚天佑是一个谜,一个武功高强,却甘心做一个下级军官的变态。
    听他哨里其他的士兵说,这三年来,戚天佑杀的敌人,立的功劳,都够他做到卫校了。可他偏偏不求上进,屡次拒绝升官,甘心只做一个小小哨官。
    不想做元帅的兵不是好兵。。。这句话,不知道对戚天佑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一想到这,浅水清就忍不住想笑。他也是在说出来之后,才想到这个问题的,在那之前,到没有丝毫影射的意思。
    吃晚饭的时候,队伍歇马休息;丰仓城已经遥遥在望。新兵和新兵一起吃饭,老兵和老兵一起吃饭,军官和军官一起吃饭,这是规矩。
    浅水清刚坐下来,一个老兵走了过来,对他说:“浅水清,戚少请你过去,和他一起吃饭。”
    浅水清有些惊讶,远远看去,戚天佑向他做了一个友好的招手。
    来到戚天佑的身边,浅水清坐下,发现身旁还有一名新兵,正是雷火。
    “喝酒吗?”戚天佑问他。
    “不是很擅长,不过我记得军纪中好象有一条不许喝酒的规定。”浅水清回答。
    “做人不要太死板,少喝点不碍事的。酒喝多了会误事,不过少喝点,有好处。喝了酒。。。胆子就壮了。知道战场上哪种人最不容易死吗?”戚天佑给浅水清的碗斟满了酒。
    浅水清脱口道:“不怕死的人。”
    于是,席间的几个人都呵呵笑了起来。
    一大口酒就那样灌入肚中,一股火辣辣的热意从小腹中升起,好象一团烈火在胃中熊熊燃烧,浅水清忍不住大喊了一声:“好酒,果然够劲!”
    再看旁边的雷火,这个平日里总是沉默寡言,打起仗来却悍不畏死的汉子,正一口接一口的往肚子里灌酒。
    戚天佑的身边坐的是方虎,他拍拍雷火道:“悠着点,兄弟。”
    雷火头也不抬地说:“俺在俺们家乡,是有名的千杯不醉,这点酒不算啥。”
    几个人便又笑了起来。
    方虎点点头说:“能把铁柱子打下马的,的确该有份好酒量。来,我敬你一碗。”
    雷火便一口气咕嘟嘟地将一大碗酒喝了下去,脸上升腾起一股血色红气,转瞬间便又消失。浅水清看得心中一凛,知道他一定练过很高深的内家功夫。
    大概是酒意上涌的原因,浅水清显得比平时豪放了许多。他问方虎:“怎么没见你兄弟?”
    “那小子猜拳输给了他哥哥我,今天正替我轮值警戒呢。”方虎笑道。
    雷火立刻抬起头来,不明白地问:“咱们不是在后方吗?为什么还要安排警戒?”
    戚天佑的脸色一正道:“千万不要这么想,你以为后方就一定无战事了吗?天风帝国,立国百年,征战百年,能在群雄环伺中屹立不倒,凭的是什么?就是凭的咱们铁马金戈的军人。帝国身处平原,四野开阔无险可据,敌人若想穿插奔袭,直指后方,并不是什么难事。也正是因为这样,百年征战,天风帝国从来都无法使出全力以对。帝国五大军团,只有一支暴风军团可以进行对外冲击,这又是为什么?也是因为帝国将太多的军力布置在镇守四方。只有打下止水国,天风才能拥有一个稳固的后方,在这之前,天风军永远只能在小心谨慎中成长。这一点,你们身为新兵要牢牢记住,天风健儿的不败名号,是在铁与火中成长起来的,同时也是在一次次谨慎行动中成长起来的。永远不要小看你的敌人,因为他们随时随地都可能会出现在你的身边。”
    浅水清和雷火同时肃然起立,大喊:“是!”
    一时到引得无数新兵向这边侧目。
    这天晚上,浅水清,戚天佑,方虎,雷火等几人喝得畅快淋漓,无所不谈。浅水清知道了原来戚天佑也是一名孤儿,而雷火则是清野城南沟村人,方家兄弟其实有四个,而不是两个,分别为龙虎豹彪。而四兄弟里,如今已经只剩下虎和豹了。
    他们喝酒,聊天,聊到激动时,方虎赤膊高歌:
    帝国百年战,猛士守四方。三千铁骑所踏,白骨丘山。八千好汉披靡,流血涂海。愿摘星以化英雄胆,舞长枪做我铁脊梁。敢战沙场永不倒,终叫敌人丧胆肝。血战乾坤赤,梦里兰花惊。四万里江山如画,尽归我土。三万里河东入海,服我所化。。。。。。
    那一夜;他们都醉了,醉得很彻底。浅水清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梦里,他见到了碧海蓝天,见到了自己浴血沙场,见到无数纷飞的血肉。
    未来,是一片血色汪洋。。。。。。。





    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四章 初战(上)
     更新时间:2009…1…4 11:44:58 本章字数:5169


    丰仓城终于到了。
    远远望去,丰仓城深沟高墙,防御森严,来往行人盘查严密,仿佛这里不是后方,而是前线。
    不过浅水清知道,几乎天风帝国的每一个城池,都处于这样严密的防守状态之下。正如戚天佑说过的那样,天风无险可据,惟有步步为营,稳扎稳打,方能立于不败之地。
    这也正是天风帝国为什么不惜损耗国力,一再攻打止水国的原因。天风人太迫切需要一个安全而巩固的大后方了。
    止水国位于蝥海之畔,两边是丛山环绕,身后是汪洋大海,唯一进入止水的通路就是三重天。
    所谓三重天,就是布于接天山脉的三座门户要塞--南门关;北门关和京远城。
    过不了三重天,就打不下止水国,天风为三重天所阻,这一阻就是十年。
    当然,止水国的日子也不好过。他们打不过天风人,就出不了关。国家经济几乎全部依靠海上贸易来完成。为了对付海盗,止水每年都要训练大批的水兵沿海布防,这使他们陆军的战力更见削弱。
    进了丰仓城,早有人接应他们。一个军士对戚天佑道:“沐大人现在正在醉红楼喝酒,他要你一来就过去见他。”
    戚天佑点了点头,叫道:“方虎,方豹,还有。。。浅水清,雷火,你们几个跟我去见沐大人,其他人原地休息。”
    沐血这个时候正在醉红楼里自斟自饮,远眺楼外景色,一双眼眯眯着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这个草原汉子,一生戎马,身上受过的伤也不知有多少,看淡了生死,每日里唯一的兴趣就是喝上几杯小酒,自得其乐。他原名沐雪,后来因嫌这个名字太过斯文,沙场男儿不该叫这么斯文的名字,因此更名沐血。
    这一更名之后,他身上那件血色战袍,也便更见鲜亮起来。
    楼梯处传来马靴蹬蹬之声。戚天佑带着人上了楼,见到沐血,恭敬地敬了个礼,然后叫道:“哨官戚天佑奉命已将三千新兵带到,请大人前往点收。”
    “不用点收了。”沐血懒洋洋地挥挥手,示意他们几个一起坐过来陪他喝几杯:“你在清野城干的事,我已经知道了。干得不错,就是动静大了点。洪将军把我大骂一顿,说我把事情搞得太大,他对上面不好交代。让我抽你二十鞭子。”
    戚天佑脸色一正,大喊道:“是!遵大人号令,回去我一定主动受罚。不过大人您身娇肉贵,这鞭子就不劳您亲自动手了,我就叫我手下的弟兄代劳吧。”
    他说最后这句时,颇有点嬉皮笑脸的意思。
    沐血眼皮都不抬一下,只是淡淡地说:“去你妈的身娇肉贵。。。伤口画得象一点。”
    “是,遵大人令!”
    戚天佑的身后,方虎方豹等几个人都吃吃笑了起来。沙场征战,虽有上下之分,但是很多时候大家都是一起并肩战斗的兄弟。对下属过于苛责的将官,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被下属抛弃。在天风军制中,千人以下的将官,皆有冲锋在前的义务,沐血虽为千人卫校,同样也要浴血奋战。倘若他和自己的手下士兵搞不好关系,战场上只怕早死了千百回了。
    身在军中,大凡底层士官大都爱护自己的兵卒,只有身居高位者,才无视人命,凡事以功劳为先。沐血虽是卫校,但他和下面最低级的士兵也可打成一片,到是半点都不希奇。
    而在这支卫队中,沐血最欣赏的,也就是戚天佑了。
    “这次过去,捞了几个回来?”沐血头也不抬的问。
    “什么几个?”戚天佑开始装傻。
    沐血冷笑:“你是不是想让我把借给你的那二十个兵要回来啊?”
    戚天佑立刻急了:“大人你怎么能这样呢?这些兵可都是你调给我的啊。”
    “调令没写,就不能作数。再说能调给你,我也就能调回去。说吧,这次藏了多少私货?”
    戚天佑很无奈:“就两个,都带来了。你自己看吧。”
    沐血终于抬头,那一刻,一张苍白如纸的脸就那样呈现在浅水清的面前。
    浅水清的心中,微微一颤。
    “那个大个的不错,这个嘛。。。没看出有多好。竟然用剑,啧啧。”沐血摇了摇头。
    “这个比那个好。”戚天佑立刻道。
    沐血一楞。他知道戚天佑轻易是不夸人的。不过他立刻就明白了过来:“就是这小子杀了那三个逃兵?”
    戚天佑点了点头。
    沐血哈哈大笑起来:“不错,不错,身为新兵,一战未打,就敢杀人督战,组织抵抗,果然有胆有识。我说,你叫什么名字?”
    浅水清上前一步,抱拳见礼:“属下浅水清。”
    “浅水清。。。有意思的名字。那天是第一次杀人?”
    “是。”
    “不害怕?”
    浅水清摇了摇头。
    沐血点了点头:“不错,果然不错。我第一次杀人时,心里难受得肠子都快吐出来了。。。好多人都是这样啊。我听说有些人第一次杀人时根本就不害怕,还有些不相信,想不到今天到见识了一个,而且一出手,就杀了三个。”
    浅水清微微一笑:“可能是我神经比较大条的原因吧。”
    沐血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最终只是说了一句:“给他们两匹马。整个卫都是骑兵,入了你的哨,总不能让他们跟在你们的马后面跑吧。”
    戚天佑用刀鞘拍了一下浅水清和雷火:“还不多谢大人。”
    战马是宝贵资源,轻易不会给新兵。戚天佑带浅水清他们过来的原因,其实就是讨要战马。沐血老于事故,他的那点心思哪能不明白。
    沐血单手一扬,说了一句:“不用谢了,就这么着吧。我现在吃饱喝足,也要回去睡一觉了。叫个人去新兵营传话,让他们都好好放松一天,出去玩玩吧。你的人也该找找乐子了。”
    他说着,就那样扬长而去。
    这个时候,浅水清和雷火仍沉浸在得到战马的喜悦之中。
    浅水清知道,骑兵是一种非常昂贵的兵种,战马所食用的草料,每天都大得惊人。而有一些特殊的战马,喂得都是专用草料,必须千里迢迢的拉过来。因此,一匹马至少在饭量上所消耗的金钱要大于骑士本身。而一个正统骑兵的训练,通常没有三五年时间是无法成为一个优秀的骑兵的。
    观澜大陆对新兵的训练是全方位式的,除了演练时有兵种配置外,一般并不确定那些新兵谁将来会做什么兵。在这个随时都有人战死的年代里,谁也不知道自己的队伍在一定的时间会需要什么样的兵种,因此对新兵进行全方位的的训练,直到正式进入战场时才确定兵种,逐渐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事实上,也只有天风帝国这样的老牌军事强国,才会将自己的子民事先训练一段时间之后再拉出去使用。在此之外的很多国家,所谓的新兵,其实就是放下锄头就拿起刀枪的农民。他们连军列都未必站得好,更徨论作战了。
    那样的新兵,比一般的杂牌军还要不堪一击。
    “怎么,还乐得合不上嘴呢?”戚天佑用刀背敲了他们两人一下,然后说:“先别高兴得太早。就你们在新兵营学到的那点东西,根本就不够瞧的。后面的日子长着呢,好好接受训练吧。”
    “是,我们这就回去接受训练。”浅水清和雷火同时叫道。
    “急什么。明天就上路,今天还不好好玩一天。你们不是昨天刚拿到这个月的军饷吗?把所有的钱都花光了再回去也不迟。”戚天佑慢腾腾的说。
    “花光?”浅水清一楞。
    “对,花光。身为一个士兵,最好不要考虑得太长远。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他朝乐与悲。就象你在你那本日记里写得那样,这是一个命如草芥的年代,如果你不能确定自己会活多久。。。就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日子吧。。。今天的快乐,或许就是你们中的某些人最后一天的快乐。记住我教你的话,军人,可以死,但不要死得有遗憾。”
    戚天佑话音落下,方虎方豹还有浅水清等人同时沉默了下来。
    或许,这就是身为一个军人的悲哀吧。
    方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我说戚少,你这人就是这样,总拿这些生生死死的事来说。上了战场,攻防在我,生死由天。大家还是开开心心地喝一场吧。对了,再叫几个窑姐过来,老子都快半年没碰女人了,今天非得好好泄泄火不可。我要找个美女大干十个回合!”
    “十个回合?你行吗?”浅水清笑道。
    方虎立刻急了:“我不行?你问问我弟弟,想当年我们打盘山那阵子,山下有个村姑,老子瞧她长得水嫩,当时就上了她。我们兄弟俩轮流上,一共干了十二次。十二次啊!一人六次,还不到一天的时间。”
    方豹坐在一旁嘿嘿的笑。
    浅水清的脸色立刻阴沉了下来:“你们**民女?”
    “算是吧。**?哈哈,这个词有些新鲜哦,不过蛮贴切的。老子就是强行奸了那小娘们。哈哈哈哈。”方虎张狂的大笑。
    “那你们和匪有什么区别?”
    此话一出,全场皆静。
    浅水清的脸色有些不善,他是真没想到,这几天和自己谈笑风生,不分尊卑,对他爱护有加的方虎,竟然会做出**民女的事情来。
    方虎大怒,拍桌而起怒哼道:“怎么?慈悲心上来了?小菜鸟,我可告诉你。咱们是兵。。。是别着脑袋在胳膊上玩命的兵!你懂吗?今日不问明日事,哪管他朝乐与悲。你***以为这话是说说的吗?啊?”
    “怕死就别当兵,当了兵就不要把这当成是**民女的理由。”浅水清也霍然站了起来。
    两个人站在一起,眼神交叠,激荡出层层火花。
    坐在一旁的方豹已经悄悄地将手伸到胯下的战刀上去,却只听一声闷哼,正是雷火在死死地盯着他不放。不知何时,雷火这个汉子竟然站到了浅水清一边去了。
    “够了!”戚天佑大喝一声:“不要吵架,我不想自己兄弟自相残杀。”
    深深地看了浅水清一眼,这个小子,竟然是傲骨天生,面对自己的头领,丝毫也不畏惧,与其针锋相对毫不退让。
    戚天佑叹了口气道:“浅水清。。。你很好。不过有些事情,你没经历过,也不会明白。等以后日子久了,你就会懂了。这件事就这样算了吧,以后,不要再提了。”
    “不,我懂。战士们长期生活在死亡边缘上,每天都在经历着铁与血的煎熬。这种煎熬让人疯狂,变得嗜血而残暴,无视生死与尊严。如果不寻找一条可以发泄的通道,那么这种煎熬总有一天,就会把自己也吞噬掉的。所以。。。战士们有时候就会采取一些极端的做法来发泄自己旺盛的精力,同时也使自己忘掉战场那一次又一次难忘的经历。”浅水清冷冷的说道。
    戚天佑和方虎方豹同时被他说的话大吃一惊,想不到他竟会说出这样有见地的话。而话里的内容,是他们自己从来也从想到过,却偏偏又完全符合真实的情况,简直是说到了他们的心窝里去。
    “你怎么会懂这些?”戚天佑森然问道。
    浅水清苦笑。
    自己怎么可能不懂呢?毕竟他来的那个世界,已经是一个信息爆炸的世界。很多事,即使没有亲身的经历,光是看看书,也可以明白的。观澜大陆没有心理医生,于是抢劫,**,甚至屠杀平民,便成了他们最好的发泄通道。
    如果说还有什么是区分良知的存在与否的话,那就是有些人只对敌对国的人下手,有些人则无分彼此。
    而他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必须学习尊重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
    所以浅水清最终还是叹了口气,然后道:“方头,刚才是我说重了,我向您道歉。喝了这杯水酒,大家一起叫几个窑姐找找乐子。这行军打仗的事,我是新丁,纵枪床第间的事嘛。。。我可不一定输给你哦。”
    方虎哈哈大笑起来,一挥手说:“臭小子,算你会说话,老子不和你计较了。来,大家喝酒,喝完了酒一起找乐子去。”
    “干!”五个人的大碗在空中交撞,溅起了漫天的酒花。





    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五章 初战(中)
     更新时间:2009…1…4 11:44:58 本章字数:5644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大队人马已经准备上路。
    虎豹营的一千精骑在前头开路,中间是大批的粮草,一车又一车,仿佛一条长龙看不到尽头。这也难怪,铁血镇算上新兵有一万八千战士,再加两千督卫队总两万人三个月的口粮全在这车上装着呢。
    车队的后面,是三千新兵手持长矛弯刀随行护送。
    当然,浅水清和雷火是两个例外--他们提前有了组织,如今已经可以骑在马上四处跑到耀武扬威了。
    令人惊讶的是,在新兵队的后面,竟然还有一支队伍也在行进。他们大约五百人左右,分别为一百名骑兵,一百名长戈兵,一百名飞斧战士,一百名重装武士和一百名弓箭手。在那五百战士之中,有三辆豪华马车在缓慢行进,外表装饰豪华,车旁还有专门的仆从照应,里面应该是坐得什么重要人物。
    五百战士分成五层将马车围得水泄不通,最里层的是弓箭手,然后是飞斧战士,长戈兵,重装武士,最外围的则是骑兵。
    那一百名弓箭手用的竟然是极为罕见的紫杉长弓。
    紫杉长弓是一种射程可达一百五十米之远的劲弩强弓,在整个观澜大陆都是数得上字号的。不过天风帝国本土缺少制作这种长弓的紫杉,因此每年的产量都极少。
    那些弓箭手全部长弓铁箭,腰部还别有战刀,显然是经过特殊训练的高级弓手。而其他战士也个个神情坚毅,显然都是同类兵种中出类拔萃的好手,并且经历过多次沙场血战的洗涤和磨砺。
    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会跟在运粮队的后面?浅水清的眼中泛起了一丝疑惑。
    大概是看出了浅水清心中的疑惑,戚天佑笑道:“临时加派的任务。他们是血风旗的精兵,这次好象奉命保护什么人去前线会见南无伤南镇督,正好同路,就一起走了。这样也好,大家路上彼此有个照应。可别小看那五百人,他们的战力至少比那三千个新兵蛋子高得多了。”
    “不过肯定不是咱们这个卫的对手。”浅水清自信满满的说:“我是说五百人对五百人的情况下。”
    “你小子,到是会说话。”戚天佑笑道。
    车队一路缓缓前行,浅水清估计,以目前的速度,要到铁血镇所在的孤星城,至少还要走半个月的时间。
    他初到观澜大陆的时候,曾经流浪三年,不仅天风帝国被他转了个遍,连某些并不友好的邻国,也曾悄悄潜入过。那个时候他语音未改,对这个世界的熟悉程度还很有限。没有被人当成奸细给抓起来,简直就是一大奇迹。所以他对天风的很多情况还是相当了解的。
    孤星城原是属于止水国的领土。事实上,三重天虽是止水国的重要关隘,却不是他们的门户。三重天以外,止水国至少还有一省领土,如今却全部为天风帝国所占据。这也正为什么天风人和止水人屡屡开战的原因。
    止水人想夺回失地,而天风人则想要更多。
    到了孤星城,就可以登顶盘山,遥望三重天。
    三重天,也就是南门关,北门关,京远城。它们依山而建,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天风多草原,骑兵勇猛凶悍,最擅长大范围机动作战,奔袭万里,侵掠如火。可是要论攻城,面对止水国的三重天,惊虹国的寒风关还有麦加的恶浪河,却始终打不出象样的成果。
    这,也可以说是天风人心头最大的无奈。
    三重天脚下十里八村,成为两军对垒的战场。那里的百姓,如今已十室九空,四处逃难去了。
    盘山一战,铁血镇下洪风旗固然损失惨重,伤亡三千余人,止水国更是死了一万多人,最终不得不退守三重天。他们每年都要出来和铁血镇的人打上几番,双方各有胜负。止水国胜在城关近在咫尺,后勤供应方便,每次出动,都是数万大军。铁血镇只有不到两万人,却总能牢牢挡住对方的进攻,由此可见其强悍的战斗力。
    天风皇帝苍野望到是很想把整个暴风军团都派过去一口气吃下对方,奈何对方也狡猾。你来得人多了,我就据关不出。天风人耗不起近二十万人的军粮,只能派铁血镇牢牢守住盘山一线,然后伺机而动。
    。。。。。。。。。。。。。。。。。。。。
    车队一路行了七天,路程走了不到一半。这一路风平浪静,没什么阻碍,不过沐血依然每天谨慎地派出骑兵在前方探路,以确保大队的安全。
    今天是浅水清所在的那个哨负责外出侦察任务。
    百余精骑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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