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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队之海盗王-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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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克多的尸体,就相当于我这幅图上放的子弹,那个咱们姑且称之为狙击手的家伙,从金属梯走进步兵舱后,他百分之七十注意力会偏向更可能隐藏危险的步兵舱左侧,在他看到地上的尸体后,至少百分之九十注意力,会落到维克多身上。在这个时候,除非在右侧出现特征变化,比如有什么东西在动,或者传来什么声音,才会引起他的警觉。”

    “当他看清楚维克多的脸,在同时也应该观察完左侧步兵舱,确定没有任何危险,而到了这个时候,他刚进机舱时已经用眼角余光捕捉到,却因为把太多注意力放到维克多尸体上,而被忽略的右翼某一个特征细节,就会在大脑中清晰起来。如果在这个时候,步兵右侧又能有什么东西让他看了就吓上一跳,或者呆上一呆,并且下意识的走近一步,想看得更仔细的话……”

    师少鹰伸出右手的大拇指与食指,比划出一个手枪射击的动作,他嘴里还在为手枪配音着:“啪!啪!啪……恭喜,维克多,你赢了。”

    “可是,有什么东西能让一个全神戒备,随时做好交火准备,本来就以冷静著称的狙击手吓一跳,或者呆一呆呢?”

    现在想起自己当时呆呆问出的这个问题,还有九十分钟后,杜瓦孟看到步兵舱右翼挂着的飞行服和防弹衣时,脸上那诡异到极点的表情,维克多不由哑然失笑,可是笑着笑着,他却惊讶的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笑声中竟然多了一丝莫明其妙,却又真实存在的颤抖。

    忍不住回过头,再次看了一眼全身鲜血可能都已经流光,却依然痴痴跪在地上,不肯倒下的敌方狙击手,维克多轻声道:“知道吗,当你从隐藏的地方走出来那一刻开始,你就已经输了。你的每一个行动,甚至是每一个动作和每一个心理反应,都被那个中国人预测得清清楚楚,你在他的面前,就象是一个透明人,又怎么可能不死?”

    “希马尔大哥,你们和师少鹰在一起,有他的帮助,应该也能避开强敌,最大化的生存下来吧?”

    带着这样的祝福,维克多狠狠摇摇头,再次把全部专注力都集中到眼前这架本来就是超年限使用,又被打得破破烂烂,现在到处都是毛病,到处都是问题的武装直升飞机上面。

    在维克多挥汗如雨的抢修直升飞机同时,在距离直升机紧急迫降位置大约十五公里外,师少鹰和希马尔他们,刚刚做出一次妙到毫巅的反向穿插,将身后的追兵,还有前面负责堵截的部队同时甩开,成功避免了和几十倍于己的敌人交火。

    但是每一个人的脸上除了汗水和不能掩饰的疲态之外,没有半点笑容。

    敌军指挥官是一个行军布阵的老将,他将小镇上剩余的四百多名叛军士兵拆分出八队,以两支小队为追击主体,对师少鹰他们展开了如蛆附骨的持续追杀,而另外六支小队,却在他用手机遥控指挥下,提前赶到各个战略要点,配合追击部队,布下了一个又一个天罗地网。

    希马尔已经被逼出混身解数,再加上游离于队伍之外,随时向他提供战场情报的狙击手亚勒配合,才一次又一次在即将踏入陷阱时,通过各种蛛丝马迹,嗅出危险来临的味道,在敌人包抄上来之前撤出战场。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队伍里每一个人都可以清楚的感觉到,一张无形的巨网已经笼罩了他们身上。无论他们如何穿插,如何加快行军速度,前面总会突然又正常的出现超过一百人的队伍,架起机枪等着他们自投罗网,逼得他们必须在身后的追兵赶上来之前,以高强度行军摆脱包抄。

    !@#

第六十四章 精神诡雷(中)

    第六十四章 精神诡雷(中)

    (妖少:再次提醒,由于本人操作失误,第六十,六十一,六十三,三个章节在书页中的顺序发生错误,如果一路点着阅读,会发生情节前后倒转现象,请大家一定要注意)

    最可怕的是,每一次遇到敌人在前面拦截,就代表身后同样追得气喘吁吁的敌人可以停下脚步,由前面那些以逸劳体力充沛的生力军拿起接力棒,继续对希马尔一行人展开追杀,而原来的队伍就可以停下来进行休整,等到体力恢复,再由指挥官下令,配合整个战局进行适当调整。

    八支小队,分成四组,用车轮战的方式轮反复追击。

    除非有奇迹发生,否则的话一旦希马尔他们体力消耗到一定程度,移动速度比身后那些杂牌军还要慢,那位坐镇阿尔戈夫小镇遥控指挥全局的沙场老将,会立刻发动最终决战,指挥手中八个小队,同时从四个方向包抄上来。到了那个时候,一场还没有开始,结果就早已经被注定的阵营殊死战,就会在旷野中展开。

    队伍里每一个人都沉默不语,但是在他们的心里,却在想着一个相同的问题:“以我们现在的状态,还能躲过几次围剿?”

    一次?两次?亦或者是奇迹般的三次?!

    没有人愿意用血淋淋的事实来验证答案;为了防止暴露最后希望,他们甚至不敢使用无线电和维克多联系,在他们面前的,就是一个又一个不可预知的未来,渐渐毒辣起来的太阳,还有那群一直对他们穷追不舍,恨不得吃他们肉喝他们血的武装叛军。

    师少鹰突然停下了脚步,从自己口袋里取出一只表面被他专门用钉子戳出几个小洞的方形铁盒,刚一打开盒盖,一股过份夸张,不知道用了多少化学制品调配成的玫瑰香味,就开始在空中回荡。师少鹰拿出来的,是他在摩加迪沙市场上买到的玫瑰线香,对了,还要加上一个注解……中国制造。

    嗅着空气中那股浓郁的气味,再看看铁盒上那几个够显眼的小洞,希马尔不由狠狠皱起了眉头。

    他们最近几次都是险之又险的避开敌军前后包抄,其中一次他们近得甚至已经听到了几只猎犬此起彼伏的欢叫声。

    那些追兵就是凭借那几只嗅觉灵敏的猎犬,以气味为线索一路追踪,他们只有利用风向和快速移动,摆脱那些猎犬的鼻子,才可能有一线生机。可是看师少鹰的样子,明明知道敌人在利用猎犬追踪,身上却非要带这么一只盒子被他自己故弄戳出小洞的玫瑰线香,摆明了就是要给身后追兵留下最明显的线索!

    如果不是和师少鹰曾经在监狱里相处了一段时间,又亲眼看到师少鹰为了救司空伯文单枪匹马冲进武装叛军云集的大本营,希马尔说不定已经毫不犹豫的拔枪,当场把师少鹰这个内鬼当场击毙!

    师少鹰捏碎一根玫瑰线香,将碎渣均匀的洒在一根布条上,然后取出他从直升飞机上下来时,一直背在身后的一枚阔刀反步兵定向雷。把地雷埋在路边一堆碎石子里面,将那根充斥着太过浓郁香味的布条,和地雷的引线连接在一起,任由半根布条暴露在地面上,随着微风吹拂而随意摆动。

    看到这一幕,希马尔脸上的表情稍稍见晴,但是他仍然无法理解,师少鹰为什么非要在身上带那么一盒玫瑰线香。被敌人追得团团乱转,几次差点被逼入绝路,难道他就是为了弄这么一个诡雷?!

    布下那枚诱发型诡雷后,师少鹰站起身迅速追上队伍,他一边大踏步向前走,一边拔出身上的多功能格斗军刀,用上面的卡槽将一枚步枪子弹弹头扭下来,将弹壳里大部分火药倒到一张白纸上。

    用拇指和食指把包裹了火药的白纸搓成圆筒状,反复几次直到纸筒被搓紧捻实后,他又用剩下的火药,做出一根药信。这样在师少鹰的手中,就有了一枚从外表上看来和“美观”彻底绝缘,威力还算马马虎虎的鞭炮。

    举起手中那枚自制鞭炮,师少鹰对希马尔道:“请大家照它的样子多做出几个,我有用。”

    在希马尔的注视下,师少鹰又从铁盒里取出一根线香,比划了一下它的长度,去掉其中一小截,把它绑到鞭炮的药信上,然后师少鹰再次停下脚步,抄起身上的工兵铲用力挖下去,几下就在沙粒与碎石子混合的地面上挖出一个二十厘米直径的浅坑。

    师少鹰将鞭炮放到土坑底部,用一块石头支起鞭炮的引信和线香,使它们和坑底保留着大约一厘米的高度,再用打火机点燃线香,这样线香就不会因为贴紧地面而中途熄灭。

    拿出一枚挂在胸前作战背心上的手雷,拔掉保险栓后把它侧放到鞭炮上面,用一块石头小心翼翼的压住手雷保险片,再用树枝架在坑壁上,重新洒上沙子和碎石子,直至从表面上看起来,和周围再也没有什么区别。

    希马尔一直静静的看着师少鹰布置这个陷阱,以他的眼光当然可以看出来,等到线香燃到底部,鞭炮爆炸的力量,就会推开压在手雷上的石块,已经拔掉保险栓的手雷就会爆炸。这个陷阱应该属于延时诡雷的范畴。

    用鞭炮制造延时诡雷,也算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战争产物,但是希马尔却忍不住在摇头,“我知道你肯定提前预测过线香的燃烧速度,可以基本预估出它的爆炸延长时间,但是在战场上用延时诡雷攻击敌人,必须要拥有一定规模,或者拥有威力巨大的爆炸物,否则的话命中率太低,根本无法有效杀伤敌人。”

    师少鹰没有立刻回答,他用一根顶部尖锐的树枝,在洒满沙粒和碎石子的陷阱表面,刺出一个直径还不到一厘米的小洞,使陷阱里的线香不会因为缺氧而自然熄灭,做完这最后一个步骤后,他站起来拍掉手上和身上沾的沙粒,淡然道:“我们来自两个不同的国家,我们接受过的军事训练不同,我们从军队中继承的经验与战术不同,甚至就连我们对战争的观念都不同。”

    “这么多的不同,让我们之间有太多环节需要彼此熟悉和磨合,但是现在我们最缺的就是时间,我更没有精力无论做什么,都要向你一五一十解释清楚。”

    师少鹰凝视着希马尔的眼睛,沉声道:“我们是串在同一根绳上的蚂蚱,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彼此无条件完全信任,否则的话只会一起完蛋!”

    希马尔沉默了,他在叩心自问,能不能收起一个职业军人的骄傲,全心全意信任面前这个男人,任由他主导全队的人方向与未来,不能有一丝犹豫,更不能有半点怀疑。

    临阵换将,兵家大忌!换上一个彼此之间还不熟悉,还没有时间磨合,无论是在观念上,经验上,战术上,技术上,都有所不同的外来者为将,更是大忌中的大忌!

    可是,现在他们真的已经被敌人逼到了绝境,希马尔清楚的知道,能带领大家在重重围追堵截中坚持一个半小时,已经是他个人能力的极限。

    深深看着师少鹰那张经历了一段太过安逸的生活,已经有些微微发胖,现在却因为连日殊死血战,象一柄夺鞘而出的绝世神兵般,重新绽放出金戈交鸣般铿锵的脸,感受着这个男人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绝对坚强与自信,希马尔沉接过师少鹰手中那枚鞭炮,回头望着因为体力过度消耗,不得己停下脚步休息的所有队员,把它高高举起来,放声道:“照这个样子,一人做上两个!”

    ……

    就算是已经奔跑了一个多小时,身后的追踪小队已经换了几轮,几只猎犬依然精力充沛得要命,它们撒着欢儿,一路冲在队伍最前面,带着身后的主人不得不用力拽住绳索,以防止它们跑得太快。

    突然间几只猎犬骚动起来,它们耸着鼻子发出一连串兴奋的狂吠,其中一只体格最健壮,稳居首领位置的猎犬带头猛扑向一片从表面上看起来其貌不扬的灌木丛,跑到半截这只猎犬却突然回头,张开它带着锋利獠牙的嘴,狠狠咬住身边一只猎犬柔软的脖子,然后再用力一甩,把它狠狠甩出一米多远。

    空气中很快就传出鲜血特有的腥甜味道,受到重创的猎犬挣扎了好几下,都没有重新站起来。

    这次攻击明显拥有充足的震慑效果,另外几只猎犬都立刻停下了脚步,它们看着受伤的同伴,其中有一只猎犬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过去,伸出舌头轻舔受伤同伴脖子上的伤口。

    所有猎犬都知道,只要它们能够按照气味追踪,带着身后主人找到气味来源,它们就可以获得丰厚的食物奖励,而它们中间那头最强壮的猎犬,摆明就是想吃独食,但是它们彼此之间的实力相差实在太大,虽然它们都在喉咙里发出不满的低吼,却没有一个敢走出来反抗。

    这些猎犬从来没有接受过军事训练,平时连最基本的食物都吃不饱,只能象野狗一样在小镇四周游荡,寻找一切可能裹腹食物,因此在它们之间不知道爆发了多少场血战,胜者能享用食物,弱者就只能躲到一边彼此舔着身上的伤口,这种最残酷的强存劣汰,造成了这批猎犬之间强者越者,弱者越弱的现象。

    不对,与其说它们是猎犬,不如说它们就是一群野狗,一群为了争食,为了向主人献媚邀功,不惜自相残杀的野狗!

    !@#

第六十五章 精神诡雷(下)

    第六十五章 精神诡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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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少鹰身上带得那盒玫瑰线香太独特,也太浓郁,在他们一行人走过留下的气味当中,玫瑰香味就象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在这种情况下,他身上的气味,当然会成为几只猎犬最关注的目标。嗅着已经近在咫尺的玫瑰香味,那头击败了所有同伴,带着主人猛冲过去的野狗,嘴里已经忍不住流出了口水,也许,主人会赏给它一份米饭,甚至可能打开一听铁皮罐头,用勺子从里面挖出小小的一块,丢到它面前。

    一想到牛肉罐头那香得能让灵魂都为之颤抖的味道,身体最强壮的野狗已经要发狂了,它发出兴奋到极点的“嗥嗥”乱叫,硬拽着主人冲到灌木丛旁边,伸嘴咬住一根暴露在空气中的布条,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狠狠往外一拉。

    布条被咬了出来,在这个时候,时间仿佛被定格了。

    野狗的眼睛里散发出快乐到极点的光芒,嘴里还在不停的嘀着哈喇子,身后的主人还在用力拽着手中的绳子,想要让猎犬稍微安静一下,另外几只野狗正在彼此安慰,用仇视的目光看着前方,却不敢团结起来一起反抗。在它们的身后,由一百多名武装叛军组成的追击部队,乱糟糟的勉强排成了一支队伍……

    轰!!!

    使用了无控制模式,又又称为受害者启动模式的阔刀地雷,终于被野狗引爆了!

    682克比tnt炸药威力更大的c4炸药,在瞬间就形成了一道超音速冲击波,携着地雷里面填装的整整七百粒钢珠,以六十度广角扇形,对着师少鹰指定方向一百米内的所有目标,进行一次无差别中级火力覆盖。如果非要对这种定向爆破反步兵地雷的威力,做出一个形象的比喻的话,那就是至少有二十枝散弹枪,在同一时间发射!

    那些驻足观看的武装叛军,还没有搞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带着嗖嗖破风声的钢珠就劈头盖脸砸过来。这些以超音速飞行的钢珠,覆盖高度从面到两点四米,换句话来说,只要被它们覆盖的人,无论是趴是跳是蹦是翻是滚,最终的结局都不会有任何差别!

    钢珠已经纷纷扬扬的洒落在六十度扇角一百到两百米距离内,硝烟还在空中继续翻滚不休,到处都是痛苦的呻吟,到处都是鲜血,到处都是身体被钢珠贯穿的伤员,不知道有多少人从地上爬起来后,第一时间做的就是摸摸自己全身,然后露出幸庆的表情。

    在这些武装叛军们真的要感谢他们只是一群乌合之众,而不是训练有素的职业军人,所以他们不懂得队形队列,只是跟踪了几分钟,一百多人的队伍就能松松松垮垮拉出一两百米长度,也就是因为这样,他们在受到阔刀地雷近距离攻击时,才能只付出了二十多人伤亡的“最轻”代价!

    “还愣着干什么,都爬起来,抓起你们手中的枪,继续追啊!”

    一个近乎歇斯底里的声音,猛的传进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朵:“那些外国人跑到我们的土地,我们的家园,对我们挥起了屠刀,如果我们不能把这些入侵者送进地狱接受火与刀的刑罚,那我们还有什么资格进入天国,还有什么资格,在审判日获得永生的生命?!”

    天国,永生,这两个词语就象是两支最有效的兴奋剂,让刚刚受到重创的一群乌合之众,奇迹般的恢复了斗志。

    生存在最恶劣的环境中,没有能力改变,也没有办法逃避,阿q式的意淫,就会自然而然拥有了最丰沃的生存土壤。

    不必嘲笑,也不必怜悯,生活在这种环境中,你也不会和他们有什么不同,每一个人的精神都需要寄托,都需要在累了乏了疼了的时候,找到一个心灵上的避风港,否则的话,他们真的会崩溃。宗教,本来就是弱者互相舔食伤口,彼此安慰,却因为人数越来多,力量越来越强大,转身变成少数人谋利工具的玩艺儿!

    就是因为最强壮的猎犬,用牙齿和血淋淋的暴力,震慑了其它同类,而阔刀地雷又是定向雷,攻击范围只有六十度,队伍里另外几只猎犬才幸免于难,但是它们明显被近距离产生的大爆炸给吓坏了。

    它们目光呆滞,嘴里小声的发出低低的,犹如等待强者宠幸的唔咽,直到有人掰开它们的嘴巴,把一块肉干塞进嘴里,尝到了这幸福得足以让它们翻上三十八个跟头的肉味,那几只猎犬才渐渐恢复了神志。

    所有伤员和尸体都被留在原地,又留下了十名没有负伤的士兵进行保护,在向基地汇报了情况后,这支队伍的指挥官,带着剩下的七十个人,再次对着师少鹰他们展开了追击。

    接到前方报告,孟坦的脸上却并没有任何动容。上世纪八十年代,苏联超过八万军队入侵阿富汗,九年的战争,让阿富汗有超过一百万人死亡,六百万人被迫逃出家园沦为难民,他们虽然最终赢得了胜利,整个国家也早已经被打成废墟,和这样一个庞大的数字相比,二十人伤亡,又算得了什么?!

    “师少鹰,你终于出手了。”

    九十分钟,已经足够让孟坦这位沙场老将,通过种种途径收集到师少鹰在攻入阿尔戈夫小镇前,做过的一切。只要两相对比,他已经可以直接确定,那枚诡雷是出自师少鹰之手。

    望着地图上,分列在不同部位,代表了八支小队的白色棋子,还有那枚腾挪空间越来越小,几成困兽之斗的黑色棋子,孟坦伸手掂起一枚白色棋子,轻轻在地图上移动了几厘米,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改变,孟坦就封住了地图上黑子最后的逃生缝隙。

    看着地图上的八枚白子,已经形成合围之势,孟坦缓缓眯起眼睛,他用这个动作,把仇恨这种会让指挥官在战场变得冲动起来,很容易犯下不可原谅错误的情绪,一点点硬挤在心底,直到心态恢复平静,他才淡然道:“我在阿富汗战场上,早就明白了你们中国兵法中‘以正克奇’这个道理,我堂堂正正排兵布阵,堂堂正正四面包围,我倒想看看,你这个出自孙子兵法故乡的中国人,还有什么能让我眼前一亮的招数。如果没有的话,我可就要将军了!”

    “轰!”

    一声手雷引起的爆炸,突然在空旷的沙地上扬起。虽然被这突如其来的爆炸吓了一跳,但是紧追在师少鹰一行人身后的青年党武装叛军却笑了。

    他们距离爆炸点有足足五十多米,就连手雷爆炸形成的冲击波都没有吹到他们面前,面对这种没有任何意义的攻击,他们这些惊魂初定的乌合之众,又怎么可能不笑?

    轰!

    轰!

    轰!

    ……

    用鞭炮引爆的手雷,一颗颗在旷野中炸响,十一颗手雷,只有一颗因为距离目标还算近,用飞出去的弹片擦伤了一名士兵肩膀,勉强算是有了一点战果,除此之外全部放了空炮。面对这一次次落空的伏击,紧追在师少鹰一行人身后的武装叛军,脸上笑容也越来越盛。这一切只能说明,他们持续不断的追击,已经让前面的敌人慌了手脚,他们已经开始徒劳的垂死挣扎了。

    已经嗅到胜利的味道,这群先是被师少鹰用骚扰战术折腾了一夜,又强撑着身体冲出来,同样已经疲惫不堪的武装叛军,士气在一点点的提升。可是却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用来追踪师少鹰一行人的几只猎犬,已经变得越来越焦燥,越来不安,甚至是越来越恐惧。

    “大家知道,狗的智商是多少吗?”

    在师少鹰十二岁那年,一位擅长培养优秀军犬的教官,曾经用随意的态度,在教室里向大家讲起了关于狗与智商的一些小知识,“平均来说,一只成年狗的智商相当于人类四岁智商,如果受过特殊训练,长时间和人类相处,学习能力会有所提高,能达到人类五岁甚至是七岁的水平。为什么说是平均呢,因为在我们已知的犬类动物中,智商差异很明显,智商最高的狗是贵宾犬,第二的是德国牧羊犬,第三的是金毛犬……第十的是澳洲牧牛犬;这些智商排名在前十的狗,在听到新指令后,只需要五次,就会了解这个指令的含意并将它记住,主人再次下达这种新命令后,它们的执行率高达95,即使主人的训练不足,没有专业经验,这些相比同类拥有高智商的狗,也能学习得很好。”

    “至于排名十一到二十五的狗,它们要学习五至十五次,才能明白新的指令,它们执行主人新指令的机率为85%,对于一些稍微复杂的指令,它们的反应会稍显迟缓,但是只要勤加练习,就能消除这种迟缓。”

    当时教室里的学员,对于这种新奇的知识听得津津有味,但是这些东西毕竟和他们必须要每天完成的繁重作业,还有每年两次,犹如过独木桥般强存劣汰的军事技术考核没有多大关系,绝大多数人也只是过耳听听,很快就把它们丢到脑后。

    !@#

第六十六章 信仰(上)

    第六十六章 信仰(上)

    也只有师少鹰这种对知识拥有极度渴望,因为学习内容“杂乱无章”,平时太喜欢钻研一些“旁门左道”,所以在学校里考试成绩永远都处于中游,在教官眼里即不讨喜,也不讨厌,平淡得犹如一杯白开水的学员,才会将这些知识都深深印刻进自己的大脑,经过了十几年的沉淀与升华,终于形成了只可能属于自己的独特战斗模式与力量!

    排名五十位以后的狗,想要将主人的新指令完美表现出来,至少需要四十至八十次的反复练习,就算是这样,经过练习后,它们对主人的新指令反应几率仅仅达到了30%,而且无法形成永久习惯,如果练习中断一段日子,它们就会忘光,需要重新学习。

    根本不用去想,在阿尔戈夫小镇上那几头一半家养一半流浪的猎犬,它们的血统肯定排名在五十位以后,甚至可能在一百名以后,想要让它们记住什么,从理论上来说,至少需要四十次反复刺激。

    但是,这其中绝对不包括死亡!

    就算是一个傻子白痴二百五,面对死亡也知道害怕,遇到疼痛也知道闪避。这是生物根本不需要大脑就会做出的本能反应,无论是智商最高的贵宾犬,还是智商排名已经排到第七十三名的京巴犬,在这方面都不会有任何不同!

    每一次它们嗅到熟悉的玫瑰香味,兴冲冲想要带着主人冲上去,寻找到目标好要换取更多肉片的时候,无一例外都会在味道产生的位置,看到爆炸。

    一次,两次,三次,四次……十一次!

    师少鹰就是用这看似没有起到任何作用的爆炸,在为身后武装叛军注入了“信心”这股力量的同时,却又不露声色的将“玫瑰香味=危险=死亡”这个概念,通过死亡威胁这股力量,强行灌输到几条幸存的猎犬心里,直至形成了一个足以让它们感到恐惧,甚至会因此而崩中的定律!

    在这个定律的支配下,那些在阔刀地雷进攻下,侥幸逃过大劫却明显被吓坏了的猎犬,早已经不再把玫瑰香味再视为获得主人奖励的目标,它们越接近玫瑰香味,就会越恐惧,就会越不安。

    也许受过严格训练的军犬,或者是和主人太过亲密的家犬,的确可以为了主人战胜对死亡的恐惧,但是绝不会包括阿尔戈夫小镇里,那些从来没有吃饱,过着半流浪生活,为了一点点能裹腹的食物,就会彼此亮出牙齿的野狗!

    到了最后,这些“猎犬”们,一嗅到玫瑰香味接近就如避蛇蝎,那些牵着狗一路飞奔,智商不知道比这些野狗们要高出多少倍的武装叛军士兵们,做梦都不会想到,他们竟然被自己面前这群貌似忠诚的野狗联手给耍了!

    带着整支队伍又向前走了三公里,师少鹰霍然回头,以孤注一掷的姿态,指着他们走过,却因为留下一个人用枝条清扫,没有留下半个脚印的路,沉声喝道:“我们延着这条路走回去!”

    听到希马尔的翻译,队伍里有人忍不住瞪圆了眼睛,指着师少鹰叫道:“不要理他,这小子疯了,敌人就在我们身后紧追不舍,现在回头和主动送死有什么分别?!”

    盯着师少鹰,希马尔的脸上却露出了思索神色。做为有资格成为这些雇佣兵队长的人物,他当然拥有相当丰富的作战知识与经验,希马尔清楚的知道,如果没有发生什么奇迹,在五分钟前,他们就应该被敌人前后包抄,陷入到重重包围当中,可是现在十分钟过去了,他们没有陷入包围不说,不知道为什么,来自身后的压力越来越小,难道师少鹰布置的那些延时诡雷,真的起到了效果,大大束缚住了追兵的脚步?!

    敌人太强己方太弱,生死悬于一线,而战局的发展,也大大超出了自己能够应付的极限……这就是希马尔面对的现状!

    凝视着师少鹰那双坦坦荡荡的眼睛,再回首看看趴在自己肩膀上再次陷入晕睡的司空伯文,希马尔狠狠一咬牙,对着师少鹰放声喝道:我就把所有兄弟的命,还有司空伯文的命,一起交到你手里了!接好了,千万别摔了!!!”

    师少鹰用力一点头,带头大踏步沿着他们原来走过的路向回走。为了迷惑敌人,他们在撤退时,有人专门负责用树枝扫掉留下的脚印,就是因为这样,在沿着曾经走过的路往回走的时候,希马尔终于注意到,在平坦的沙地上,每隔一段距离,沙粒上就平躺着一根短短的玫瑰线香。

    刚才走过这一段路时,每走出五十米,师少鹰就在地面上丢一小截线香,用这种其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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