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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宋扬名-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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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尴尬的翻身上马,转眼间,跟尹向南来到了四海镇最大的一家酒楼——悦风楼。
在店小二的带领下,我们两来到二楼的一间包房内,桌子上已经摆满了色香味俱全的佳肴和美酒,看来,尹向南是早有准备。
落座后,尹向南举杯说道:“窦院长,这第一杯是道歉酒,先前由于我的唐突和冒失给贵院造成了一些损失,在这里我真诚的向您赔罪。”
我轻笑道:“尹公子,客气了,我们这也算是不打不相识。”
“干。”
“干。”
然后尹向南又给我和他自己斟满一杯:“这第二杯是感谢酒,窦院长,您对我的这份恩情,我永远铭记在下,啥也不说了,一句话,以后只要您一句话,尹某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绝不皱一下眉头。”
我继续端杯轻笑:“尹公子,严重了。”
什么道歉酒,感谢酒,全TM的扯淡,虽然我目前还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我敢肯定他这番假惺假意的说辞绝对是为给他今天要谈的事做铺垫。
=不辱使命分割线
终于在12点以前码完这章了。
还是那句话,如果您觉得此书还能入您的法眼,请务必的点下收藏,支持小事一下,拜谢!!!
第七十二章、启程青州 '本章字数:2167 最新更新时间:2014…02…13 19:36:03。0'
不管时代怎样发展,怎样变迁,有些东西始终是改变不了的,它们只会在岁月的流逝下慢慢沉淀,慢慢完善,比如酒桌文化,具有目的性的酒桌文化。
干掉第二杯酒后,尹向南喝了口茶水,压压酒劲,润润嗓子,我知道他这是准备要奔主题了。因为我是被求者,所以不急不慌,夹起一块酱牛肉放入嘴中,慢嚼细品,静待尹向南的下文。
“窦院长,我想跟你合作。”尹向南抛出他葫芦里的药引。
“合作?”这倒有点让我摸不着头脑了。
“嗯。”尹向南点了点头,“窦院长您有祖传药方,而我在临淄县也算小有实力,当然了,也有点小钱,所以我们为什么不联起手来,开一间专卖这种草药的店铺呢?”
我恍然大悟,原来尹向南是打算跟我合伙开家保健品店啊。
不过说实话,我以前也曾有过这种想法,可后来一想到货源的问题,就歇菜了。
众所周知,苍蝇是一种季节性的动物,而且其发情期有如昙花一现般,是极其短暂的,所以这就大大的增加了可操作性。比如说在捕苍蝇的过程中,万一打死的苍蝇还没到发情期,那顶多就算白忙活了,万一打死的苍蝇刚过发情期,那不但白忙活了,而且还能恶心死你——因为你会得到它一肚子的蛆……呕~~~
当然了,壮阳草还是可以经营的,而且货源的价格便宜、公道,但如果仅仅是卖壮阳草的话,那我还不如直接摆个摊卖韭菜呢——噢,对了还有纯韭菜馅的水饺!
所以综上所述,开保健品店的这个方案不可行。不过,我对尹向南如此敏捷的头脑,能够在瞬息万变之间抓住商机这一点还是很佩服的(有没有感觉像是在夸我自己)。
“尹公子,实不相瞒。”我故作难言之隐状,“祖上有训,此药方只可在适当的时机帮助有缘之人,切不可以此作为糊口的营生。”我婉转的拒绝道,可不能跟他说出实情。
尹向南面带失望:“原来是这样啊。既然是祖训,那窦院长理应遵循。”
合作之事告吹,接下来的时间,尹向南便没了一开始的雅兴和激情,若不是他考虑到自己以后还得有求于我,给他做药,我估计他现在早已拍屁股走人了,而且单还是AA制。
不过,这事却影响不到我的食欲,我照常的猛吃海喝,要不是这年间还没有方便袋,我都准备将剩菜打包了……
……
接下来的几天里,书院慢慢的开始进入正轨。
这期间,我也不是无所事事,作为一院之长,我通过自己强有力的手腕和独特的处理方式处理了几件有违院规院纪的事情。
比如有两个学生打架。本来这种事情发生在学校里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毕竟人多,而且都是小孩子,所以有点摩擦也实属正常,但在我处理的过程中才发现这事远没我想的那么简单。
“为什么打架?”我严肃的训问着学生甲和学生乙。
“我们没有打架。”两人异口同声道。
我指着两人鼻青眼肿的小嫩脸,说道:“难道你们这些伤是撞的吗?做人要诚实,犯错误不怕,但要敢勇于承认,这才是君子之道。”我淳淳教导着。
“院长,我们两人真的不是在打架。”学生甲委屈的嘟着小嘴说道,然后一指我身后木乃伊式的麻五,“我们听说这位夫子就是因为脸上有伤,才这副装束的,我们两人都很羡慕,也想这么打扮,但自己打自己又下不去手,所以只好彼此打对方……”
我惊愕的看着眼前两名十一二岁左右的孩子,原来宋朝就有追星一族了。我哭笑不得的说道:“就算你们羡慕这打扮,也不用把自己弄的鼻青脸肿的啊,难道你们就没想过直接找块纱布把脸缠起来吗?”
两名学生互望一眼,一个拍额头,一个拍大腿,异口同声道:“对噢,我们怎么没想到呢,还是院长聪明。”
我暴汗!!!
然而,让我更没有想到的是,在这两名学生的号召下,以后每年的今天,整个四海书院的师生都会已各种奇异的造型亮相——原来万圣节是因麻五而起的啊!
还有一件让我印象很深刻的事,有一名穷人家的孩子,他在上黄月英的文化课时,为了遵守“充分利用课堂上的每分每秒”的院规,从而从家里带来两只羊,边上课边放羊。
最后我只好花了两贯铜钱将羊买了下来,在其他人专心致志的授课时间里,我跟麻五开了两天烤全羊的小灶。我这么做不是自私,因为在麻五缠纱布的那几天里,他滴水未进,所以作为兄弟,我必须得给他补一下身子,于是我将两只羊的羊鞭和羊蛋子全给他吃了,而我只好委曲求全的吃了所有的羊肉……
“老师,我饿。”麻五吸溜着嘴角的哈喇子,望眼欲穿的看着正在津津有味的啃着最后一条羊腿的我,可怜巴巴的说道。
“呃……”我打了一个饱嗝,对麻五说道,“那你现在去学院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在上课期间,放羊或放牛之类的孩子。”这野炊简直就是享受,清风拂面,香气扑鼻,早知道我就不带麻五了,而是带这夏雨荷来——俗话说,饱暖思淫欲。我现在是又饱又暖了,所以是不是该思点别的了?
说到夏雨荷,我就不得不多说几句了。
由于这些日子里其他人都忙于工作,所以无形之中就给无聊透顶的我和夏雨荷创造了很多单处的机会和时间,一来二去,我们的感情也发生了突飞猛进的变化,唯一遗憾的是,最后那一道我天天想夜夜盼的防线还没有攻破。
而在我和夏雨荷单处的时间里,麻五和秦香莲也没闲着,他们二人在我的要求下,开始着手练习起音乐上的配合,为亮相演艺场作准备。本来秦香莲刚开始还有些不情愿,毕竟二人刚认识的时候,麻五给秦香莲留下了一个如同挥之不去的噩魇的形象,但经过简单的磨合之后,秦香莲发现麻五在音乐上所展现出的天才之势让她大为惊叹,赞不绝口。
总之,一切都井然有序的进行着。
我见书院的事也都处理的差不多了,所以今天早上我跟大家作了个短暂的告别,然后翻身上马,按照前些日子王管家给我的装修师的地址直奔青州城……
第七十三章、请叫我窦大仙 '本章字数:2149 最新更新时间:2014…02…14 08:43:06。0'
经过两天的奔波,远远的,我终于看见了巍峨耸立的青州城西城楼。我下马驻足仰望,在感叹城楼曾经的辉煌和气派之余,也惋惜它现在所呈现出的凋敝和寂寥。
我牵马漫步在青州城的街道上,摊贩们嘹亮的吆喝声阵阵入耳。我随便找了个小吃的摊面坐下,要了两碟小咸菜和一大碗肉丝面。
因为急于演艺场的装修之事,所以这两天我就没怎么歇脚,这一路,用风餐露宿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我睡的是通铺的驿站,吃的是又干又冷的干粮,所以当店小二将一碗香喷喷的面条端到我的面前时,我如同见到了一个俏丽的小媳妇一般,狼啃虎捅……呸,是狼吞虎咽。
约一盏茶的工夫,我将面条消灭的干干净净,不吹牛的说,就算是将碗倒扣过来,都不带滑下一滴汤的——我这才惊讶的发现,原来智能洗碗机能做到,我也能做的!
我打了个饱嗝,起身付钱,正准备要走,就听我身后传来一声大喝:“站住!”
我回头望去,只见一名虎背熊腰的大汉正在追击一名有些落魄的年轻人。
你说我怎么老遇这种事,前段时间碰到秦香莲被几名大汉追,现在又看到无名年轻人也被大汉追,巧合的是,这些大汉还都是虎背熊腰——好吧,我承认这不是巧合,只因本人实在想不出其他的成语来形容体格壮硕、膀大腰粗的人了。
“给我站住,别让我追到你,不然我非剥了你的皮,抽了你的筋不可。”后面的大汉继续喊道。能在这种急速的追击之中,大汉还能喊的这么有底气、有力量,可见他肺活量还是可以的,只不过我有点担心他老是这么喊下去,万一岔气了怎么办。
而落魄的年轻人比之他身后的大汉就要差上许多,此时他不仅面色慌张,而且明显已脚步轻飘,我估计再跑不几步,年轻人要么摔倒,要么被追上。
“啪”
各位,以后请尊称我为“窦半仙”,因为我刚预测完,年轻人像配合我似的果然就摔倒了。
见状,我赶紧转身去解马的缰绳,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这时你们肯定会问大汉追的又不是我,我为什么要跑呢?那我就告诉你,因为年轻人恰好摔倒在我的面前。从人性的本能这个角度出发,当你在面对绝望却还想求生之时,你肯定会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祈求帮助,所以我必须得离开,因为我实在不想趟上这浑水。
好吧,我再弱弱的说一句,各位以后可以尊称我为“窦大仙”了——我还没来得及上马呢,左腿就被年轻人死死的抱住了。他可怜巴巴的看着我,娘娘腔般的细声细语哀求道:“这位好汉,救我!”
就在我努力的甩腿,想要摆脱年轻人之际,大汉追至眼前。
年轻人见状,反应奇快,松开我的左腿,“噌”的一下直接站了起来,说实话,我都没看清他用的是“鲤鱼打挺”还是“旋腿翻身”。年轻人搂住我的脖子,其表现出的亲密度仿佛我俩是相识已久的好哥们一般,然后他细声细语的对大汉说道:“识相点的,赶紧滚,本公子就当什么事没有发生过,不然的话……”年轻人奸笑两声,以造声势。
只不过大汉并没有被他吓退,反而是一步步的紧逼向我们。
我一把打掉年轻人的手,惶恐的指着年轻人对大汉说道:“我跟这人不熟,你们之间的事我不知道,也与我无关,兄弟请便。”说罢,我就准备牵马离开。
然而大汉却一把将我推了回来:“你说不熟就不熟嘛,你以为我傻?”
我这个气啊,但面对孔武有力的大汉,为了保全自身不受伤害,我也不敢动怒,只好说道:“好吧,就算我跟他相识,可你们之间的事总与我无关吧?”
“看看,承认你们认识了吧。”大汉在这一瞬间仿佛感觉自己的智商终于得到了体现一样,那绝对不是一般的自豪跟欣喜。
我无语,看看我身边的眼神中无时无刻不透着可怜的无赖年轻人,又看看正在活动手脚,像是要将我俩大卸八块的大汉,最后我心一狠,冲大汉吼道:“你TM的到底想怎样?”
大汉直接用一记“双龙出海”的招式代替了他的回答。
“嘭”
“嘭”
两个砂锅大的拳头,不偏不倚的正好击中在我和年轻人的胸口,我俩不约而同的“蹬蹬蹬”连退几步。但由于我俩刚才站的方位不同,所以年轻人最后以一个狗啃屎的姿势扑到在地,方才止住退势,而我则是被马的侧身挡住了继续后退的身体。
虽然我没有摔倒,但我估计我肯定要比年轻人伤的厉害,因为我的后背被挂在马鞍上的背包里的东西狠狠的搁了一下。
在我疼的龇牙咧嘴时,大汉却并没有因为而收手,只见他继续握拳欺步上前——最让我意外的是,这厮竟然是直奔我这个无辜之人而来,这上哪说理去?
不过,我眼下顾不得这些。
因为大汉的拳头已近在迟尺。
“砰”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猛然回手从马鞍的背包里掏出自制的火枪,闭着眼,毅然决然的扣动了扳机……
枪响过后,我缓缓的睁开双眼,顿时松了一口气——大汉还站那里,只不过此时的他如同被点了穴道一般,定格在那里了,而他朝我挥出的拳头也停滞在了半空中。
看来,他是被我这一枪吓到了,毕竟火枪这玩意他还真没见过,比鞭炮还响的响声,还有在扣动扳机过后,那吐着火舌的枪口,这都如同张着大嘴的恶魔一般,瞬间吞噬掉了大汉的胆色。而我要的也是这个效果,自始至终我都没想过要伤人,所以我这一枪在匆忙之中是斜视四十度朝天开的。
说实话,要不是我的后背被搁了一下,我都忘记自己带着火枪了。
本来一开始我向众人提出要来青州城的时候,大家由于担心我,想让麻五跟我一起来的,但经过上次一事之后,我断然拒绝了。这就造成了我自己来,他们担心,而麻五跟我来,我又担心的局面。最后,还是夏雨荷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之际,用火枪代替保镖麻五……
ps:朋友过生日,回到家快12点了,所以这一更有点晚,敬请谅解。
第七十四章、姜还是老的辣 '本章字数:2049 最新更新时间:2014…02…14 18:34:04。0'
摆脱掉大汉以后,我在众百姓如同看怪物一般看我的眼神中,骑上高头大马,准备来个一骑绝尘,可被我救下的无赖年轻人为了要对我表达谢意,非要在前头给我牵马。于是这就产生了一个很矛盾问题:我想的是一骑绝尘,也就是说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个事发之地,而年轻人要在前面牵马绳,这就意味着速度会像在散步一样,慢的要死。
但我实在是执拗不过年轻人的软磨硬泡,最后我只好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让年轻人跟在马后面,我用绳子拖着他——这也算是应了他的心愿,反正他手中有根缰绳……
“好汉,快停下,我实在是跑不动了。”片刻后,年轻人气喘吁吁的哀求道。
我头也没回:“再坚持一下,我这是为你好,是在锻炼你的体能,万一你下次在被人追,就不会显得像刚才那样狼狈不堪了。”
“对…对…对。”一语点醒梦中人,年轻人忙不迭的频频点头赞同。
一刻钟后,我“吁”的一声勒住缰绳,停下马,回头看看年轻人,只见他现在正面红耳赤的双掌撑膝,“呼哧呼哧”大口喘着粗气。
我翻身下马走到年轻人身前,拍着他的后背貌似关心的问道:“感觉怎么样?”
年轻人头也没抬,继续保持着他喘息的姿势,空出一只手来朝我摆了摆:“呼…哧…呼…哧……”
“我明白了。”我这个高兴啊,心想总算是能甩掉这块粘人的牛皮糖了,现在他连话都说不出来,我看他还怎么跟我施展软磨硬泡、胡搅蛮缠的粘人功夫。
我哼着小调,翻身上马,准备踢肚离去。
然而,年轻人像是变戏法似的,再次以我看不清的动作张开双臂拦在了马前。
我诧讶,我惊奇,我就纳闷了,从他如此快的反应速度来看,这人应该懂点拳脚功夫啊,可为什么他还会被大汉追的那么狼狈呢?而且为什么他的体能又是如此的不堪呢?
“好……好汉,请留……留步。”年轻人右手顺着自己的胸口,使自己尽量的不喘,然后尖声细语的对我说道。
“兄弟。你就饶了我吧,我还有要事要办,放我走行吗?”好吧,我承认自己对他那太监般的声调没有免疫力,因为他用此种语气跟我说的每一句话,都让我有一种高高在上,如同皇帝一般的感觉。
“在下有个不情之请,不知好汉可否将你刚才用的那个冒火星的兵器借我用一下?”随即年轻人信誓旦旦的说道,“我保证日后肯定奉还。”
我现在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老跟着我了:“你要这东西干嘛?你又不会用。”
“没事,只要能吓唬住刚才追我的大汉就行。”
“对了,那壮汉为什么要追你?你们之间到底有什么矛盾?”
“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就是我昨晚跟他娘子睡了一觉,不曾想今早正好被他碰上了。”年轻人毫不在意的说道,“不过,我估计他肯定不会罢休,还会再找我,所以才像跟你借兵器作防身之用。”
废话,你睡了人家娘子人家能跟你罢休嘛。我暗暗的啐了一句。
你说我办的这都是什么事啊,竟然救了一个采花之贼,我这一世英名啊……
不过,我同时也想明白了一个问题,为了证实我的答案,我问道:“你是不是经常干这种事?”
“嗯。”年轻人点了点头。
这就难怪了,像他这样成天偷人家老婆的人,估计经常被人追,在这种情况之下,久而久之,也就练就了一身极快的反应速度了,而且也能解释他为何体能不堪了——跟尹向南一样,肾虚了呗。
年轻人见我不说话,焦急的小声喊道:“好汉,好汉……”
我撇了他一眼,开始犯起了难。
通过刚才与大汉交手一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遍地都是好汉的北宋,要是没个防身的武器还真不敢出门;但经过年轻人这一路的絮叨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我要是不将火枪借给他吧,估计他能把我直接耗死。
我权衡再三:“好吧,不过你得留个物件以作抵押。”
年轻人大喜,二话没说从怀里掏出一个玉佩递给我:“这行吗?”
我捏着手里的玉佩,温润、光滑,应该不是俗物,这让我不由的多打量了年轻人几眼,眼下他虽然有点灰头土脸,但一身脏兮兮的上好的绸缎长袍外加他器宇不凡的气质,不难看出,他应该是为富家公子。
不过富家公子的嗜好难道都那么另类嘛:“兄弟,不是我说你,看你也不是缺钱的人,为什么非要睡人家的娘子呢?而且我看刚才那壮汉的年龄,估计他娘子也得有个四十岁左右了吧。”
年轻人一副“你不懂”的表情,淡淡道:“你没听过一句话嘛,姜还是老的辣。”
我:“……”
原来这谚语是这么来的啊!!!
我懒的再理他,跟他实在是没有共同语言,我将火枪仍给他,同时掏出王管家给我的地址问道:“知道这地方在哪吗?”
年轻人挠了挠头头,不好意思的说道:“实在对不起,我也不是青州人,昨天刚到,是来游玩的。”
我无语的同时又有些佩服起来他,昨天刚到就能睡上一个如狼似虎的老女人,可我呢——唉,啥也别说了,全是眼泪啊!
告别了年轻人,我几经问路,好不容易打听出了一流装修师的住处。
我策马奔腾,东拐西转,没多久,就来到了装修师的家门口。
我驻足在门外,看着眼前的这座宅院,与我想象中的有些差异,按理说大师级的能工巧匠就算住所不是很豪华,也至少也应该是小资小味,但眼前的这个院落虽然占地面积不小,但整体看来,却有些寥落。
“吱”
我推门而入,空旷的院子里凌乱不堪,像是许久没有住过人一般,这让我怀疑自己找错了地方或王管家在敷衍我。
但不管怎么说,既来之则安之。
“有人吗?”我喊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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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冤案 '本章字数:2160 最新更新时间:2014…02…15 18:02:03。0'
“有人吗?”
我问了几遍之后,院子里仍没有任何回应。
就当我失望的正准备转身离去时,从偏房里走出一名步履蹒跚、拄着拐杖、满头银发的佝偻老妇,老妇看着我,气息孱弱的问道:“年轻人,你找谁?”
我走上前搀住老妇,客气的问道:“老婆婆,请问这是葛长涛葛大师的家吗?”
“是。”老妇先是迟疑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老妇在点头时,我从她脸上清楚看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表情,一种我从没见过的复杂的表情,像难过,像企望,像不甘,但更像是无可奈何。
“老婆婆,那葛大师他人在家吗?”我强忍住好奇问道。说实话,我真的很好奇也很想知道到底是发生了怎样的事情,才会让老婆婆有这般表情,但作为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晚辈,哪怕是出于关心,问出这种问题我感觉是不礼貌的,虽然我以前就没礼貌过,但面对眼前这位如同我奶奶般的困苦却慈祥的老人,我破天荒的礼貌了一次——我都诧讶自己的心境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了变化——也许这就是那所谓的“人之初,性本善”吧。
老妇叹了一口气,抬头看看了远方,眼眶慢慢的湿润了,凄婉道:“在青州大牢关着呢。”说完,老妇就伤心的转身朝刚出来的偏房走去,快到门口出,老妇停住脚步,褶皱的脸庞轻微一转,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我说话,“也不知他死了没有。”
我现在终于明白老妇那复杂的表情是为何意了,是对亲人的想念和企盼,是对自己无能为力的痛恨和不甘,是对当下这个社会的愤慨和无奈。
看着老妇寂寥的背影,我顿生恻隐之心,紧追几步,扶着老妇迈过门槛,问道:“老婆婆,可以跟我说说是怎么回事吗?”
老妇坐下,打量了我一番,估计见我不像是坏人,才慢慢回忆着对我娓娓道来。
我听完整件事情的始末后,怒意“噌”的涌上心头,忿忿不平的说道:“真是岂有此理,这些人简直就是狼狈为奸,草菅人命。”我转身对老妇说道,“老婆婆,你放心,我一定将葛大师和您的儿子给救出来,我就不信了,朗朗乾坤,会没有一处净土!”
……
离开葛大师家以后,等我静下心来,才发现自己刚才的那番铿锵的言语虽是出自本心,但实在是太过冲动,因为对我这种没权没势没背景的人来说,想要从牢里救出已经被定案且关押了一年多的父子,谈何容易?
我牵着马就近找了一处茶棚坐下,开始回忆起老妇跟我说的话,既然我已经承诺了她,那就要尽力而为,我可不想背一个欺骗老人家的道德上的骂名,况且我眼下也需要葛大师的帮助,所以我想先把整个事件仔细的捋一遍,看看能不能从中发现一些有价值的线索或者突破口。
听老妇说,她的老伴也就是葛大师,在一年多以前接了个青州本地的活,是给一姓单的大户人家做内饰,待遇很高,管吃管住,而且完工以后还能得到五百两银子的工钱。
这本来是让人高兴的事,可当工程还差一天就要完工时,单家人突然说府上丢了一对价值连城的玉器雕饰火麒麟。于是单家人便理所当然的怀疑到了正在他们府上做工的葛长涛头上,他们告诉葛长涛,要么交出玉麒麟,要么就此走人,权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话到这里,其实很多明眼人已经明白了,所谓的丢东西,只不过是单家人想赖掉工钱耍的一个伎俩而已。如果至此葛长涛能忍气吞声,就此作罢,也就不会有后来之事了,但偏偏他跟很多有大能之人一样,都有一股傲气,所以葛长涛选择了报官,想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可谁曾想,单家早就跟官府勾结好了,所以葛长涛不仅没有讨到公道,反而还被官府认定了他的偷窃之罪,不仅将他打入了大牢,而且还强制性的要求了葛长涛按单家所丢失宝物的原价进行赔偿,这才导致葛家原本富裕的生活变成了我去葛家后第一眼所看到了萧条的样子。而葛长涛的儿子葛立林为了替父伸冤,却不想被官府扣了个喧哗公堂这种荒唐之罪,也被关进了大牢。
说实话,冤案在每个朝代都有,哪怕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冤案也是无法避免的,但像葛家父子这种这么明显的冤案,我只能摇头苦笑。这件事情不仅说明了当地知府的昏庸和无能,也体现了这个大时代的荒谬和愚昧。
我将整件事情彻头彻尾的细细的捋了一遍之后,朝茶摊老板招了招手:“店家,向您打听个事。”
茶摊老板面带微笑的小跑过来,客气道:“客官,您说。”
“你知道单家吗?”我询问道。经过仔细的考虑,我觉得要想救出葛家父子俩,还得从单家身上找突破口,因为我知道,像葛家父子这种官商勾结出来的明显冤案,一般的证据是无法推翻的,除非让单家自己承认东西根本就没丢,是他们冤枉了葛长涛。
“客官是外地人吧。”茶摊老板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反问道。
我点了点头。
“难怪你会这么问呢。”茶摊老板恍然大悟,“本地人没有不知道单家的。”
“是吗?”我饶有兴趣的附和着。
“那是,在青州,单家要是称第二,就没有人敢称第一。不吹牛的说,单家只要跺一跺脚,整个青州都得震上三震。”茶摊老板声情并茂的款款而谈,像是在说他自己家一样,我看的出来,他很羡慕单家的这种庞大的势力,但话说回来,谁又会不羡慕呢?
只不过,我此时却没有羡慕之心,因为这样一来的话,那我想要救出葛家父子俩的计划就更难上加难了。我挠着头皮抱着侥幸的心理继续问道:“你们青州有几个单家。”
“就一个。”茶摊老板伸着食指,果断的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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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习惯让我蛋疼 '本章字数:2072 最新更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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