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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卫鞅大帝-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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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公叔痤
辛晓松不知道在黑暗中渡过了多长时间,好像是几日几夜,又好像渡过了几个月,甚至几年。
漫长的漆黑,漫长的煎熬,没有知觉,没有意识,放佛只剩下一丝活着的灵魂。
一只手在抚摸他的额头,好冷的手,没有一点温度,却似乎十分的柔软。
一个声音在说:“额头好烫。”听起来声音的主人是个年轻的女子。
“顶你个肺,”辛晓松忍不住爆一句粗口,“你的爪子跟冰似的,好意思说老子的额头烫。”却只是嘴唇微微的一动,一丝声音都没有发出去。
冰冷的手?女鬼?地狱?
完了。经过很简单的推理,辛晓松得出这个很简单的,只有两个字的结论。这个结论吓得他魂飞魄散,重新堕入漫长的黑暗中。
又不知过了多久,辛晓松觉得又一块滚烫的东西按在他的额头上,接着左边脸,然后按在右边的脸上。
烙铁?火刑?地狱第十八层?
仅有的一丝神识马上开始推理。
辛晓松怒了,狗日的阎罗王,那么多贪官污吏不下十八层地狱,凭什么老子下来,就因为老子是个屌丝,死的时候没有随身带着冥币?虽然老子这辈子没有做过扶老太太过马路这类的好事,却也不曾做出伤天害理的坏事,即便杀人不犯法,老子也下不了那手。
坐在电脑前,一只手杀死两三千万人,这种事算不算杀人?辛晓松心里嘀咕,难道真的也算?内心里已经开始服罪,他的确杀人如麻。旋即勃然大怒,狗日的阎罗王,老子不相信你自己一辈子没有撸过。
“公子。”一个焦急的声音打断了辛晓松的愤愤不平。
公子?他也在?辛晓松心里想着,不知是喜是忧。
所谓公子,辛晓松死党是也。姓冯,人称冯公子,亦称公子冯,简称公子。
原来公子也在这十八层地狱,也在享受火刑,真是没天理啊。俗话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冯公子这等祸害,凭什么也早早的来了啊。
等等,好像不是火刑。没有闻到皮肉的烧焦味,按在脸上的东西不是烙铁,软软的,还有点滑,是一只滚烫的手,甚至可以肯定是一只女人的手。
辛晓松马上展开了逆向推理。
不是十八层地狱?不是火刑?不是烙铁?
阎罗王这辈子真的没有撸过。终于得出了最新的结论。
啊呸,这老鬼有没有撸过关老子鸟事。难道是老子这辈子没有撸过?或者是阎罗王和陆判这帮老鬼不知道。辛晓松心里狠狠的骂了自己一句,做人不能太舒服了。所谓舒服,柳州话中音通“虚复”,其意为:虚伪得无以复加。
没有办法,看来最真实的结论,是自己没有死。
“公子。”又听到那个声音。在得出自己没有死的结论之后,辛晓松心怀大畅,不介意这个女人刚才用滚烫的手来烫自己的脸,甚至对她的声音给出一个好评。
公子?好像不是公子冯的意思。
辛晓松终于耗尽了心里,沉沉的昏迷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全身上下第一次有了感觉。似乎手、脚、手指头、脚趾头,以及身上每一条肌肉都在用力的颤抖。
辛晓松努力的睁开自己的眼睛,再努力的看清楚自己身上的症状。
如今的症状,电视里见得蛮多。俗称,寒热症。学名,打摆子。
唯独没有像电视上的演员那样,口吐白沫,以及被一个漂亮的女演员解开衣服抱在怀中。
还真的有个女演员,原本趴在辛晓松所睡的床的床沿睡觉,这时候表演醒来,抬起头,古代丫鬟打扮,一张俊俏的小脸来个特写,瞪大眼睛看着辛晓松,惊喜说道:“公子,你终于醒了?”
辛晓松牙齿颤抖的厉害,断断续续的说:“演——演——演得再好,也——也是一个盒饭,何——苦这么卖——卖力。”
女演员很专业,装作没听清,说道:“公子,你有何吩咐,奴婢去禀报——”
辛晓松痛苦的骂道:“赶紧——紧卡了,哥——哥们是真——真的打摆子,送——送——送医院还——还——来得及。”
女演员听不清辛晓松磕磕碰碰的话,又是惊喜又是慌张,高声叫了一声:“公子醒来了,快去禀报相爷。”又连忙去倒来一碗热水,扶起辛晓松,喂他喝下。
辛晓松打摆得厉害,肚子里把没良心的导演的十八代女性先人问候个遍,怒极而笑,问那个女演员,道:“演——演宋朝?”
这时节比较流行满清连续剧,很少人愿意拍其他朝代,不挣钱。
女演员一愣,是听清了他的话,却茫然听不懂。
辛晓松半依在女演员怀中,感觉到肩膀后边那两团软绵绵的蛮有料子。于是,接着问:“唐朝?”
女演员更加茫然,放下碗,摸一把辛晓松的额头,说道:“好冷,公子方才醒来,有什么话要说,也不急于一时。”
辛晓松猛地一惊,没有导演,没有其他演员,最主要的是,这个房间里没有这个真的可以有的摄像机。
豆大的汗珠,霎那间布满了额头,后颈、后背一阵冰凉,身上的衣裳
这辈子从来没有受过如此惊吓,从来没有出过这么一身冷汗。
颤颤抖抖的问道:“汉朝?”小松哥在女人面前,自来风云淡定,何曾如此面如土色,毫无风范。
那个不是女演员的丫鬟,还是没听懂,搂着辛晓松的肩膀,从后面仔细打量他全身,却喜道:“公子出了好多汗,奴婢听说,打摆子的人,猛地出一身汗,很快就好了。”简直喜极而泣的样子,继续说道:“恭喜公子,恭喜公子。”
辛晓松抬起手,一摸头发,长的,抓住一把,用力一扯,疼,是真的。
想起一件万分重要生死攸关的大事,连忙伸手进裤裆里一抓,二弟还在,松了半口气,再数一数,一个,两个,数目对头,没有多,也没有少,辛晓松终于露出了笑容。
丫鬟像触电一般跳起来,扔下辛晓松,满脸通红。“公子——公子,怎生如此唐突。”
辛晓松怔了怔,有些尴尬,貌似的确有些猥琐。
“秦朝?”
辛晓松岔开话题,避免眼前的尴尬。
这次,丫鬟终于听懂了,竟然露出敬佩的表情。
辛晓松满腹疑惑,看到帅哥,理所当然是满眼星星,怎么会是敬佩呢?旋即满腹得意,一个人长得帅到女孩子敬佩的地步,当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貌似这种敬佩表情,在那本书上描述过,嗯,辛晓松记起来了,是翻译过来的朝鲜历史教科书。书上描述道,抗美援朝的时候,老美的飞机来轰炸,金大元帅和彭大将军躲在山洞里。轰着轰着,金大元帅生气了,大踏步走到洞口,拔出王八盒子,抬起手就一枪,一架老美的飞机,拖着长长的黑色尾巴,轰的一声坠落。这时候,彭大将军对金大元帅露出崇敬的眼神。
辛晓松满腹得意的最主要原因,还是丫鬟终于听懂了他讲的普通话,原来是秦朝。
只听那丫鬟说道:“难怪相爷时常夸奖公子高义,果不然。相爷将率大军与秦一战,公子没日没夜为相爷谋划,终于病倒了,昏迷了七八日,又染上恶病。如今一醒来,心里念叨的还是与秦之战,公子如此——”丫鬟好像想不出词来形容。
辛晓松老脸一红,心里琢磨着,如今到底是什么时代。
房门被推开,一人走了进来。
那丫鬟连忙推开一旁,行礼道:“相爷。”
辛晓松连忙挣扎想要爬起来,想要看看这个相爷是什么人物,好弄清楚自己如今是什么状况,大病不死的来到古代,到底活在什么时候都搞不清楚,难免小命不怎么踏实。
丫鬟连忙跑过来扶着辛晓松,在他背后垫一块枕头。
一个清瘦的老者已然站立在床前,严肃的老脸隐约带着点欣喜。
“鞅,不必多礼。”那老者开口了,声音低沉,上位者的气势。
辛晓松半躺着,咳嗽几声,恭敬说道:“相爷,请恕罪,病来如山倒,有劳您操心了。”心里却在痛恨,鞅应该是自己的名字,只是,摆脱大家不是很熟,不要只喊昵称,好歹叫一声全名。
老者闻言,怔了一怔,脸上终于露出笑容,似乎老怀宽慰,说道:“鞅,你拜入我门下多时了。如今,终于喊我一声相爷。”
辛晓松心里咯噔一下,完了,看来这声“相爷”喊错了。
老者叹口气,又道:“如今的大魏国,哎——不说也罢,鞅,你有大才,能够为我大魏国出力,大魏国未尝不能一扫颓废之气。”
辛晓松一喜一惑,喜者,看来老子是有大才之人。惑者,那个小丫鬟说我是为与秦之战呕心沥血病倒的。这老者的意思,自己原本不想为这个大魏国出力的,看来中间有误会。估计,是自己某些行动,让小丫鬟误以为是在呕心沥血了。
老者拍一下辛晓松的肩膀,说道:“你我师徒一场,你冲着这份情谊,能有这份心,是我公叔痤之幸,也是大魏国之幸。大军三日口开拔,你不必随我出征了,好生歇息着。”说完,便叹口气离去。
辛晓松急了,尝试着喊了一声:“恩师。”
公叔痤摆摆手,叹口气,头也不回走出房门。
辛晓松无奈,苦笑,谁能告诉我,我是谁?
我是谁?我来自何处?我将要去何处?顶你个肺的哲学问题。
等等,辛晓松心里又咯噔一下,公叔痤,恩师,鞅?
豆大的汗珠重新布满了辛晓松的额头,后颈,后背。
整个人湿透了,就像刚从水里捞起来一样,吓出好大一身冷汗。
一个震耳欲聋的名字,浮现在他的闹脑海中。
卫鞅。
辛晓松觉得两边大腿根部隐隐作痛,左右胳膊根部隐隐作痛,脖子隐隐作痛,就连二弟的根部也隐隐作痛。
狗娘养的的,老子就是被五马分尸的卫鞅。谁能告诉我,那第五匹马,绑住的是大头,还是小头?
辛晓松突然拖住丫鬟的手,厉声问道:“我是中庶子卫鞅?”
丫鬟吃痛,惊慌的点头。
辛晓松放开她的手,微笑的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丫鬟惊疑不定,还是回答:“奴婢叫做小红,公子不记得了么?”
变成了卫鞅的辛晓松,点点头,微笑道:“当然记得。”
小红定下心来,见辛晓松再次全身湿透,喜道:“公子接连出了两身大汗,这寒热病只怕是要好了七八成了。奴婢为公子换身干净衣裳,再去为公子熬些粥喝。”
卫鞅估摸着不了解换身衣裳,换到什么程度,只好一本正经,二话不说,三更半夜,十分配合的在小红的服侍下换衣裳。




第二章 相府刺客
这病来得也快,去得也快。喝了白粥,又在小红服侍下泡了个木桶浴,卫鞅感觉一身病真的好了七八分。接下来,就是整夜在盘算自己从辛晓松变成卫鞅后的事情,主要是在变法强秦和五马分尸之间徘徊纠结。但凡屌丝,心中都有成就一番伟业的梦想。如今,上天给了他一个机会,他很难说服自己不对“变法强秦”说那三个字——“我爱你”。
只是五马分尸,这四个字,实在是太恐怖了。娘希匹的,大不了老子这辈子死也不去秦国,老子不信他们能跑来魏国将老子五马分尸。
有时候,心里存在着幻想,明知道五马分尸的解决,难道就没有办法提前跑路么。卫鞅记得是在秦孝公嬴渠梁死了之后,秦惠文王即位,才将卫鞅五马分尸。大不了在秦孝公死之前,悄悄的隐姓埋名。只是有一句话,始终在他耳边转悠,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还有一句话说得更好,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鬼知道秦孝公什么时候死啊,况且,历史这东西也不可以尽信,说不定就是秦孝公这老小子把卫鞅五马分尸,嫁祸到他宝贝儿子头上,他宝贝儿子秦惠文王甘愿为他老爹顶这个不义罪名。
偶尔又冒出一个想法,干脆就留在魏国,帮助魏国搞搞变法,然后把秦国给灭了,一了百了。只是,魏国的大将军庞涓,世上有名的嫉妒贤能,搞不好没有把秦国灭了,先被庞涓来个五马分尸,死无葬身之地。
想来想去,没有头绪,不知道该如何抉择,更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改变命运。
命运如此不公,给了一个牛叉的身份,却那么烫手。
正迷迷糊糊间,不远处一阵嘈闹声,紧凑的锣声。
“有刺客。”
“有刺客。”
“有刺客。”
四处叫喊,接下来,刀兵相碰的声音,夹杂着不断的惨叫声,有相国府护卫将领指挥御敌的高喊,也有刺客首脑使用的暗语。
卫鞅咕哝一句:“没有刺客才是怪事。”魏军三日后出征,公叔痤为帅,秦国的密探不来刺杀他,才是怪事。他当然很想见识一下传说中的刺客是什么模样,只是那么一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他没有强大到刀枪不入的地步,万一少了个胳膊少条腿,到时候没地方哭去。
反正他只是区区一个中庶子,堂堂一跑堂,比虾米还小的人物,刺客不会把他放在眼里,干脆拉紧被子,只露出一个死人头,权当听古代连续剧。
外面一阵紧凑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转眼间已到房外。
卫鞅吓了一跳,“杀来了?开什么玩笑,老子只是区区一跑堂而已。”连忙爬起来,不断的祈祷:“阿弥陀佛,路过而已,路过而已,万能的上帝,如来佛祖,南海观世音,保佑只是路过而已——,”
早已惊醒来的小红,惊慌的跑到卫鞅的床边。
女人便是这样,当遇到惊吓时候,会发自内心的以最快速度跑到离她最近的男人身边。
惊讶的看着中庶子卫鞅,听不懂他在念叨些什么。然而中庶子在她眼中是大人物,而且是个长得蛮帅的大人物。大人物的所行所为,必有其高深莫测之处,理所当然是不为她们这些卑微的小奴婢所理解。
可惜上帝耶稣如来佛这些大神那时候还没被发明出来,所以卫鞅的祈祷不起一点作用。
脚步声刷的一齐停住,就在门口的方向。
卫鞅的心咯噔一跳。
有人朗声喊道:“末将管乙,奉命保护中庶子大人。”
卫鞅招呼小红,将他扶起,来到门口。之间门外分两列站立着十个古装军士,还有一个将军打扮的人。好歹看过不少古装片,将军和士兵的装扮还是能分辨出来。那将军身材高壮,放在后代也是个魁梧大汉,个子比卫鞅高了半个头,一脸络腮胡子,看不出年纪来,总之,一副威武的模样。
“有劳将军了,鞅,谢过。相国大人无恙吧?”卫鞅说话之时,伸手要拍拍管乙的肩膀,以示真心感谢。
管乙却抬手一摔,很不客气的将卫鞅的手摔开,昂然而立,说道:“相国大人无恙。末将只是奉命行事,中庶子不必客气。”
“中庶子”三个字咬得很重。
卫鞅低声问道:“你的官位比我大?”
管乙神色傲然中带着轻蔑,判定对面这人是个白痴,冷冷说道:“末将添为相国府护卫闾长。”话没有说明,意思却明了,他不但比中庶子官大,而且大得多。这个管乙觉得前来保护他十分委屈,憋闷。
卫鞅总算看明白了,这大家伙当真是个当官的,却又不是当官的料。人家当大官的,讲究说话云里雾里,洋洋洒洒一大通,让人听得即便似是而非,却又不得不肃然起敬。可这个大家伙,只用半句话,就把意思,以及内心深处的情绪表达得一清二楚。貌似,一个闾长管百来号士兵呢,论起官位不大也不小,总之比他这个手上没有半个人的中庶子要大很多。
“将军是奉何人之命,屈尊而来?”卫鞅轻描淡写的问了一句,若不经意的。
管乙不懂得掩盖那股愤愤不平,没好气说道:“后军副将冒。”对于“屈尊而来”四个字,显然是坦然接受。
“谁?”卫鞅的确不知道这个后军副将冒是何方神圣,语气却是假装没听清。
管乙神色似乎微微一变,改口说道:“相国大人之子,公叔冒。”心里在痛骂,这些读书人,就喜欢玩这些卑鄙的小把戏,令人好生不痛快。他是相国府的护卫,按理说后军副将无权调动他,而相国府的公子,却可以。他以为卫鞅想要抓住他话中的漏洞,给他穿小鞋,语气之中更是不痛快。
卫鞅心念转了两转,总算想明白了其中关节。不禁有些好笑,他是当真不晓得这个公叔冒,既是后军副将,又是相国公叔痤的儿子。却是眼前这个管乙想得太多了,看来他是被人穿小鞋穿怕了。
“不是相国大人派你来的?”
管乙蔑视的看了卫鞅一眼,虽没说话,可那意思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你只是区区一个中庶子而已,相国大人怎会理会你。
卫鞅哈哈大笑,心却慢慢的沉了下去。好一招借刀杀人,公叔冒这三个字,他已经牢牢记在心底。有生以来,但凡为辛晓松惦记上的名字,但凡被辛晓松惦记上的名字,卫鞅心里咬牙切齿,从来就没有一个不是活的好好的,真是悲摧。
悲摧的辛晓松,悲摧的卫鞅,悲摧的变成卫鞅的辛晓松。初来咋到,就有人将屠刀伸到脖子上来。
据世上记载,大魏国相国公叔痤,素有识人之明,却无举贤之量。对待卫鞅,总体是好的。看来,借刀杀人者,仅仅是公叔冒而已,与公叔痤无关。不曾听闻,卫鞅被一个叫做公叔冒的人伤害。卫鞅的心,淡定了许多。否则的话,拼了老命也要从相国府逃出去。
“今晚的刺客,挺麻烦的嘛。”卫鞅说道。不远处叮叮当当的声音,长声、半声的惨叫,依旧不绝,看来相国府的护卫虽然挡住了刺客的偷袭,却一时之间无法将刺客歼灭或者驱逐。刺客的力量,在于偷袭时候的一击。如今,一击不成之后,还有如此强悍的战斗力,和相国府上的护卫乒乒乓乓的打了半个小时,的确不容小觑。
“刺客来了多少人?”卫鞅问道。
“五十二人,其中两个领头的,武功不错。”管乙随口答道。
卫鞅点点头,心道,这个管乙还是蛮细心的。
“将军,曾经得罪过公叔冒,是吧?”
管乙一怔,心道:你如何得知。旋即醒悟,既然公叔冒令自己带人前来保护他这个小小的中庶子,可见二人的关系非同一般。公叔冒将自己得罪他的事,跟眼前这个中庶子说过,也属寻常。怒道:“是有如何?”
卫鞅哪里不知道他的心思,哈哈大笑,道:“强敌来犯,他却将你派来保护我的这个小小的中庶子,不是要剥夺你立功的机会,又有什么目的?话说回来,我与他并无多深的交情。这等伎俩,的确上不了台面。”
管乙听了,捉摸不定,却见卫鞅已经放开搀扶着他的奴婢的肩膀。引他走开几步,将嘴巴附到他耳边,用最低的声音说了一句话:“你可知道,公叔冒此举,并非要抢你功劳,而是要杀你我二人。”
管乙闻言大骇,却不敢出声。
卫鞅又将他引开几步,在他耳边继续说道:“刺客前来刺杀相国大人不成,会不会退而求其次,刺杀府上其他的重要人物?如今,大军出征在即,相国府上定然少不了这次出征的重要人物留宿。”
那一句公叔冒要杀你我二人,实在是太吓人了,而且从卫鞅的表情和口气中,完全看找不到有一丝作伪的痕迹。管乙强自镇定下来,低声问道:“中庶子何意?但且说明白。”
卫鞅继续说道:“我就是刺客退而求其次的那个次,换句话说,刺客杀相国大人不成,就会来杀我。估摸着,到时候你们几个人是抵挡不住刺客的。好一点的结果,我死了,你武艺高强脱身而去,多活几日,最终因失职而被斩首或丢官。坏一点的结果,你我二人,双双横尸这石阶之下。”
管乙问道:“中庶子是重要人物?”语气中没有蔑视,也没有被卫鞅的王八之气震倒,仅仅是沿着卫鞅的思路往下询问。他放佛已经看到自己的尸体,满身伤口,躺在卫鞅手指所指向的地方,大腿还在一下一下的颤动。
“你们来了,我便是了。”
管乙不笨,反而脑子很灵光,旋即明白。当相国大人危机的时候,还分出一个闾长带人去保护的人,傻子都能想到是何等有身份的人物。刺客不是傻子,而且,既然他们来刺杀,定然有周密的谋划,管乙带人来保护卫鞅这个动作,的确逃不过刺客的见识。
想起公叔冒给他下的命令:“刺客来犯,令相国府护卫闾长管乙,率领军士十人,护卫中庶子卫鞅,若有闪失,当禀明相国大人,定斩不饶。”
如今反过来想想,“军士十人”和“定斩不饶”这两个何等暗藏杀机,杀气腾腾。越想越心寒,越愤恨,低声骂道:“竖子,竟敢如此。可恨,可恨。”
“可恨的是你,落入别人的全套尚不自觉,丢了自家性命到了也罢,险些连累了我。若非本中庶子大人聪明绝顶,岂非要死得莫名其妙。”卫鞅低声骂道。
管乙瞪了卫鞅一眼,却脸上一红,无可奈何的叹口气。
“有句话说得好,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你就是这种人。”
管乙不曾听过这句来自后世的谚语,可谚语这东西,十分容易意会,咋一听到,意思便明了。
“为之奈何?”
卫鞅豁然奇怪的看着管乙,这句“为之奈何”实在是太耳熟了,明明是流氓鼻祖刘邦大人口头禅。这家伙明目张胆的盗用高祖皇帝的口头禅,怎么一点压力都没有呢。
哦,明白了,这家伙跟高祖皇帝不熟。
卫鞅点点头。总体而言,对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合作者,表示满意,改天有空的时候,给他个面子,让他请自己喝酒。接下来的话,很简洁:“反其道而行之,刺客确认刺杀相国无果的时候,我们去誓死保护相国大人。”最后八个字,喊得尤其大声,正气盎然。
管乙听了,肃然起敬,放佛为卫鞅的王八之气所震慑,不忘了发出一个领会的眼神。
卫鞅拍拍管乙的肩膀,道:“今夜之后,改日给你个机会,请我喝酒。”
谁是真的朋友,一起喝过酒,一起挨过刀,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
咦?嫖娼?卫鞅伸手抓了抓裤裆。
一场大病之后,二弟啊,不知道你还有没有本事在古代享受人生,想当年啊,你可是威风八面的啊,卫鞅有点郁郁不欢。




第三章 激将法
还真的是在古代,要说卫鞅之前内心深处还有些如梦如幻,莫名其妙这时候,完全觉悟完全不容质疑了。四处的古代木制建筑,帷幕,回廊,眼熟得很,古装连续剧中看得太多了。卫鞅心里骂骂咧咧的,后世那些导演,真他娘的抠门、水平低,布置出来的场景,比真实的品味、豪华差得布置十万八千里。
传说中,公叔痤十分眷恋相位,不惜埋没人才,排挤庞涓等人。从相国府的豪华、广阔看来,即便黑暗中看不清楚,换做卫鞅是公叔痤,也非得眷恋不可。
从卫鞅的住处,到刺客战斗之处,足足大踏步走了好一阵,估摸着仅仅是走了相国府的十分之一直径而已。京城之中,拥有这么大一个宅子,在后世人卫鞅的眼中,也就是比尔中的盖茨,巴菲中的特,有那个本钱。
相国府护卫与刺客之间的战斗,和卫鞅想象中的不一样。
按照卫鞅熟悉的场景,行刺失败后的刺客,理所当然不可不戒的,该是三五个伤残人士,背靠着背,缩成一团,左右转圈,脸上摆出宁死不降、欠兄弟的钱下辈子再还的表情。
事实上,刺客还有二三十人,黑色夜行服装扮,黑巾蒙脸,手持长剑。每两人一组,在护卫群中穿插冲击。不停的有护卫倒下,偶尔也有刺客被护卫杀伤,刺死。呼号惨叫之声,此起彼伏。血雾飞溅,断手断头乱飞,那个惨烈,卫鞅何曾见过,一阵恶心,几乎呕吐。
卫鞅领着管乙等军士,找到公叔痤,距离刺客们不远也不近,总之是刺客无法到达的最近角力。公叔痤已然换上一身戎装,虽然是个老人,已然威风凛凛,将帅风范。身前三排盾牌手,将他保护得严严实实,滴水不漏。盾牌手之前,又有两排弓箭手,张弓搭箭,蓄势待发。
公叔痤见卫鞅赶来,老脸有一丝温暖,道:“鞅,无恙吧。”一个人从鬼门关走了一趟,刚刚从重病中捡回一条命的人,能够挣扎着不顾一切赶来,即便来的晚很多,也足见师徒之情。何况在他眼中,卫鞅是个聪明人,十分聪明的人。所作所为,是一个聪明人应有的行为。但又风吹草动,便没头没脑的跑来表忠心,那叫做添乱。那种人不是真正能保护你的人,真正关心你的人,会在最适当的时候出现。
卫鞅出现的时刻,最为恰当。恰好没有添乱,同时又为护卫公叔痤增添一份力量,防止意外的发生。这样公叔痤对这个弟子,十分满意。
公叔痤左手边的一员将领,冷眼一扫卫鞅,“哼”一声,道:“来的比蜗牛还慢,怕死之人,何必假惺惺。”
果然,公叔痤怒喝一声:“闭嘴。”似乎有些无可奈何,聪明人的行为,如何是你能理解。
卫鞅估摸着,这么笨,又能站在公叔痤身边的将领,十之八九便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敌人。表示不介意的一笑,说道:“多谢恩师关怀,鞅无恙。况且有冒公子所遣军士护卫,鞅不曾少一根毫毛。”
公叔痤冷峻的微微点头,道:“很好。”忽然似乎意识到什么,惊疑中正好迎上卫鞅含有深意的眼神,脸色几度变幻。转身,冷冷的盯着左手边那员将领,抬手一巴掌扇重重扇了将领一耳光。
将领一听卫鞅之言,便估摸着可能坏事,却没料到老头子会为一个中庶子发如此雷霆之怒,莫名其妙的承受那记耳光,吓得屁滚尿流,诚惶诚恐的跪拜请罪。
公叔痤不再理会他,叹口气,淡淡的说道:“老夫已过花甲,你是老夫平生最得意的弟子。”
卫鞅从头到尾紧盯着公叔痤父子,不敢漏过一点信息。他本不愿表现的如此不够深沉,只是,公叔痤的态度,事关小命,不得不谨慎。如今,他得到了最想得到的两点消息,第一点,那员将领便是公叔痤的儿子公叔冒;第二点,公叔痤对待卫鞅的态度,和史书上说的一模一样,起码不会和他儿子那样小心眼害卫鞅。
公叔痤毫无边际的一句话,卫鞅还是听明白了。他在向卫鞅保证,只要他或者,就不会让公叔冒伤害卫鞅。同时也在祈求卫鞅,有机会的时候能够看在师徒之情的份上,放公叔冒一马。
卫鞅恭恭敬敬的说道:“多谢恩师。”
公叔痤点点头。
管乙好奇的看着卫鞅的背影,这个年轻人真的不简单。他虽明白了公叔冒的阴险意图,若非这个年轻人,恐怕难逃丧命的结局。可对于公叔冒,相国大人公叔痤的儿子,他并不指望能够以牙还牙,现如今,这个叫做卫鞅的年轻人,能够让相国大人狠狠的扇了公叔冒一个耳光,这边足够了,算是报了一箭之仇。
说话之间,来犯的刺客,又倒下了五六个,护卫们倒下得更多。不同的是,刺客是死了才倒下,护卫们更多的是中了相国府护卫刀剑,重伤倒地。在付出惨重的代价之后,相国府的护卫,才从开始的混乱应对,渐渐变得有点进退有度的迹象。
刺客们两两搭对,你攻我守,你受我攻,训练有素。又是两人同时冲击,出则必伤敌,使得护卫们无法结阵。护卫们拼死冲过来,组成阵势时候,他们又双双避开,左闪右避,忽前忽后,将护卫的阵型扯乱,再伺机进攻。
只是护卫太多,众寡之别,刺客们始终无法向公叔痤靠近。
卫鞅感叹刺客首领是个有本事的人,如此情形之下,散打远比结阵冲击更有效。要是换个别人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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