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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卷天下-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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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少爷知道一种帆桨两用船,不仅可以挂帆,船身两侧还装有船桨,既可以利用船帆航行,又能用人工操桨,不仅速度比单一的帆船快捷,而且转向灵活,操纵简单,必能适应内河航行。”
“马玩将军在泾河上游择一适当位置,建立水寨、船坞,招收优秀船匠,参照本少爷提供图本打造战船,组建飞马牧场水师。但为了掩人耳目,飞马牧场水师现在还不能称之为水师,就叫做着大河帮吧!但是记住,不可耽搁了训练,本少爷是要一支能征贯战的水师,不是要一支运输船队,你们听明白吗?”
“末将明白!”马玩激动万分,连忙上前接令。
马玩的强弓部就驻扎在泾河沿岸,天天看着涛涛不绝的河水,心痒难挡,早就有组建水师的想法,没想到这愿望这么快就要成为现实,他能不兴奋吗!
少主真棒!敢作敢为!雷厉风行!
第四十六章 难兄难弟
烈日艳阳,老天爷大概是睡着了,忘记了他还担负着布风施雨的重任。
关中大地已有很长时间没见到雨点了。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螟虫也不甘寂寞地闹腾起来,关中、关西赤地千里。天灾未去,**又来,各地豪强大族趁势而起,伸出他们的恶魔之手,开始强抢民田私宅,更多的饥民被逼上了流亡之路。
时近申时,太阳还是异常猛烈,天还是热得透不过气来。距离飞鹰涧出口不远,却是挤满着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难民。
飞马牧场在这里开设了一个粥棚,本打算给路过的饥民施点粥,虽然不能全部收留他们,但也不至于让他们饿死。粥棚才开设十来天,就从四面八方涌来了上万饥民。飞马牧场每天将那些符合收留条件的人接走,但聚集在这里的难民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每天都在增加。
那些即使得不到收留的难民也不愿离去,毕竟这里每天还能施舍他们一碗粥吃,比他们在外面流浪要幸福得多。
十几天来,赵岐老人、贾诩两人是焦头烂额,愁眉不展,看着周围乱哄哄的人群头皮都在发麻,可又想不开好的办法。
飞马牧场共设有十处收容点,每处收容点都开了粥棚。但每一处收容点都聚集着上万难民,这样下去飞马牧场也承担不住,可是眼睁睁地看着这些人饿死,他们又于心不忍,他们现在算是彻底明白皇甫剑的心情了。
就在这时,人群中挤出两个少年,大的约有十四岁,蓬头垢面,脚上穿着一双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鞋子,黑乎乎的脚趾丫全都露在外面,一跶一跶地,一双乌亮的大眼睛却是格外清明。小的只有八、九岁的样子,也是衣不蔽体,还算清秀的小脸一片腊黄,瘦得只剩下一层皮包着一具瘦小的骨架,仿佛一阵风也能吹倒似的,一双黑乎乎的小手紧紧地拉扯着大点少年的破旧衣裳。
“大人,收下我们吧!我弟弟病了。只要收留我们,叫小的做什么事都行。”年龄大点的少年对守在一边的飞马牧场士卒苦苦哀救。
“你弟弟年龄不够,我们不能收留,要不?我带你们去见见我们军师大人!”这名士卒大概是被少年缠怕了,只得将他推到军师贾诩那里。他还从没见过这么难缠的孩子,这孩子呆在这里有几天了,像是就认定了飞马牧场一样,一天总要纠缠他们几次。
贾诩看到这两个孩子的时候,心里泛起一阵酸楚,这是什么样的社会啊!这么大的孩子本应呆在父母身边,享受天伦之乐,却被生活逼迫得四处流浪。贾诩又看了看聚集在四周的难民群,饥饿、疾病每天都要夺走一部分人的生命,这里每天还能提供他们一餐粥吃,还有多少人正在忍饿受病,却连一餐粥也吃不上?
贾诩心中对这个不作为汉室越来越失望!
“大小求您救救我弟弟吧!只要您能救他,让小人做什么都行,小人什么都能做,就是杀人也行。”那个男孩目光刚毅,脸上带着狠厉之色。
大概这少年也知道贾诩是个大人物,救弟弟的希望全都寄托在他身上,便跪在贾诩身边苦苦哀求。那个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的弟弟也乖巧地跪在一边。
“你多大了?你家大人呢?”贾诩看着那少年的眼神,竟有点吃惊,忍不住问道。
“小人父母都饿死了,就只剩下弟弟,小人今年十四,我弟弟今年九岁,我们什么都能做,求您救救我弟弟,他快要死了。”男孩两只乌亮的眼睛紧盯着贾诩,一眨不眨,等待着贾诩的判决。
“你们都起来!跟我走吧,我说了不算,我带你去见我家少主,他人挺仁慈的,你好好求求他,他应该会收下你们的。”贾诩叹息一声,轻声说道。然后吩咐士卒给两人弄了碗粥,看那少年的样子,多半不是什么病而是饿坏了。
两个少年看着碗里的粥,眼里顿时放出一种绿光,接着便伸手端起泥碗,死命的朝嘴里倒去,像是风卷残云,“呼噜”声起,满满的一碗粥便消失在二人口中。站在一边的贾诩看得目瞪口呆,他见过吃得快的但没见过比他们吃得更快的,这又岂是能用狼吞虎咽来形容的。
一碗粥喝完,两人还在泥碗上舔了又舔,眼睛又盯着泥碗看了好久,才恋恋不舍地将碗放下。
第二天傍晚,皇甫剑见到了这对苦难兄弟。
这一天多的时间兄弟俩都是跟在贾诩身边,每顿吃得饱饱地,身上那件破得不能再破的衣裳也扔掉了,换了身新衫。大概是吃饱了的缘故,又或许是换了新衣,俩兄弟像是换了个人似的,又生龙活虎起来,那个年纪小点的少年病也好了,眼神中更是多了股灵气。
“文和先生,你带这两个孩子过来有事吗?”皇甫剑看着跪在下面的兄弟俩,疑惑地问贾诩。
“那个年纪小点的孩子并不符合我们牧场收留的条件,但属下看他们着实可怜,就将他们都带来了,请少主定夺。”贾诩说道。
规矩是他订的,他是最不能破坏规矩的人,所以只能征得皇甫剑同意。
“哦,你俩叫什么名字,多大了,家里还有些什么人?”皇甫剑看着跪在下面的两个少年,饶有兴趣地问道上。虽然他在别人眼中也很年少,但他心理年龄却已有三十多岁,再加上身处高位,威严日隆。
“小人南安狟道庞家村人,姓庞名柔,今年十四岁。这是我弟弟庞德,今年九岁,家里再没有其他亲人,求大人收留我们!让我们做牛做马都行。”年长少年急巴巴地说着,生怕说慢了,上面这位称做少主的大人就不收他们。
“南安庞柔、庞德?”皇甫剑疑是自己听错了,又追问了一句。
“正是,大人也知道南安狟道吗?”年纪大点的少年甚是机灵,见皇甫剑追问,还以为皇甫剑与南安狟道有什么关系,不失时机的攀附一句。
这两少年正是南安庞柔字显达、庞德字令明兄弟,因天灾随父母一起逃荒,父母将少得可怜的食物大都分给了他们兄弟,自己却又病又饿,死在了途中。
“好,你兄弟二人留下吧!”皇甫剑看着眼前这个弱不禁风的瘦小少年,怎么也想不到他就是那个与“武圣”关羽抬棺大战的庞德庞令明。
刚刚得了阎行,现在又收了庞德,这西凉二杰都归在了自己帐下,皇甫剑不禁暗喜,看以后马超、韩遂还能折腾什么。
“谢主人收留之恩!小人兄弟的性命以后就是主人的了,主人但有吩咐,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再所不辞!”庞柔、庞德兄弟一听皇甫剑答应留下他们,激动地磕头谢恩。
“阎行带庞柔去徐晃的亲卫营。”
“庞德,你就留在本少爷身边吧!”
皇甫剑将这兄弟两人都留在了身边,他前世童年就很不幸,所以他对和自己差不多遭遇的人也是格外同情。
“先生,现在流民安置得如何?”皇甫剑见贾诩还在一旁,便问道。
“一言难尽啊!难民太多,远远出乎我们的预料,就是只收留我们规定的三类人,也会超出飞马牧场的承受能力。”贾诩皱着眉头答道。
“先生也不用着急,剑倒是想出了个办法,只是还需先生跑一趟京城。”皇甫剑看着愁眉不展的贾诩,笑着说道。
皇甫剑在贾诩耳边交待一番,贾诩听了,白皙的脸上荡起一层红晕,兴奋地道:“少主放心,属下一定不辱使命!”
第四十七章 疯了的酒
京都雒阳不知何时开始流传,安定郡飞马牧场“神奇小子”皇甫剑酿出一种神酿,酒色清沏见底,酒香浓郁芬芳,凝而不散。更为神奇的是这看起来像清水一样的酒,喝起来却是酒劲十足,这酒还有一种神奇功效,能够滋阴壮阳。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关于“神仙醉”的传说越传越广,也越传越玄乎。
这传说一开始只在市井街头,后来逐渐传到官宦世家,现在整个雒阳城都炒得沸沸扬扬。谁都想见识一下飞马牧场“神奇小子”皇甫剑酿造的“神仙醉”,一种传言连神仙都能喝醉的酒。
“神奇小子”皇甫剑,不经意间名震东都!
在人们日思夜盼之中,一行车队浩浩荡荡地进了雒阳城。
头前飞马牧场锦旗开道,后面十辆装酒的马车更是遍插旗幡,有的上书“进京献酒”,有的上书“神仙醉”,一百甲士严阵以待,护卫两侧。搞得有多嚣张就有多嚣张,有多神秘就有多神秘!
雒阳城令见此情形,还以为是官兵护送的贡品,慌忙迎他们进城,更是派人一路护送。车队在雒阳城里缓慢而行,雒阳百姓见翘首待望的“神仙醉”终于来了,好奇之下不分老幼男女,全都驻街观看,有点像是迎接什么圣物的样子,飞马牧场车队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风雨不透,水泄不通。
“军师啊!这京城人咋就这么好客呢?”“白面疯虎”侯选看着周围兴奋的人群,有点瞠目结舌,问一旁泰然自若的军师贾诩。
“哦!在下也不是很明白。也许是因为将军长得帅吧!”贾诩淡然一笑,打趣道。
车队最后停在了“富春苑”。
“富春苑”是雒阳城最有名的酒楼之一,彭城豪族张家所开,非达官贵人不可入。
这“富春苑”掌柜也姓张,属于彭城张家旁系,在京城摸爬滚打数年,见惯了大风大浪。但看到贾诩、侯选一行个个高头大马,精锐甲士护卫,后面还跟着大大的一群围观百姓时,着实是吓了一跳,以为官兵抄家来了。
张掌柜稳住心神,看到这些甲士护卫着一辆辆马车,才放下心来,原来人家是投店的,瞧那架势,来头肯定不小。张掌柜不敢稍有得罪,忙屁颠屁颠地迎了上去。
“客官,您这是要住店呢?还是要吃饭啊!”张掌柜笑容可掬,点头哈腰,老远冲着贾诩就招呼起来,就像是多年未见的熟人一样。
“您是?”贾诩稍一迟凝,这雒阳人真是太热情了。
“鄙人是这家酒店的掌柜,小姓张。”张掌柜见贾诩衣着光鲜,气度不凡,身后一个个甲士凶神恶煞般,一看便是自己得罪不起的人物,态度愈发谦恭。
“张掌柜你这酒店,我们飞马牧场全包了。”贾诩袍袖一摆,不假思索地说道,一付财大气粗的样子。
“我们酒楼你要全包了,你们有这么多人吗?”
张掌柜话还没说完,旁边的侯选大眼睛一瞪,张掌柜就觉得雷击了一般,一阵发怵,吓得一个踉跄,差点就跌倒在地。张掌柜赶紧改口:“客官对不住了,小的这里就只剩一个单独庭院,也有一百多房间,客官能否委曲一下?”
“好吧,头前带路。”贾诩装模作样一般,跟着那掌柜进了院子。
飞马牧场车队住进了“富春苑”。
第二天,从“富春苑”传出一曲新鲜消息,“富春苑”将举行一场别开生面的拍卖会,拍卖一瓮“神仙醉”,起拍价十金,价高者得。在这个时代,还没有拍卖这个词,这一切当然都是皇甫剑的策划了。
夜幕降临,华灯初放,古都雒阳轻轻撩开了她那神秘的面纱,展现出她那绚丽璀璨而又古朴壮严的风姿。
雒阳的夜生活一贯是以洛水两岸的春风巷为最,春风巷酒楼林立,气氛奢靡,无数花舫小舟往来洛水之上,各色歌女艺妓寄身其中。一到晚上,轻歌曼舞,丝竹飘渺,王孙公子流连其间,成了雒阳独特一景。
今晚,春风巷歌舞依旧,一个个歌女风情万种翘首以待。但那平日一掷千金的豪客却是不曾出现,门前冷落鞍马稀,与往日热闹形成鲜明对比。
春风巷前门可罗雀,但已过饭市的富春苑却是车水马龙,往来宾客络绎不绝。
富春苑窗明几净,灯火辉煌,宽敞的大厅中间搭着一高台,高台之上放有一案,案上放着一瓮酒。
高台四周四名甲士手扶剑柄居高临下,虎觑四方,叫周围人群不敢有任何异动。
高台两边立有旗幡,一面上书:飞马牧场神仙醉。另一面上书:神仙喝了也会醉。上方有一横幅,横幅上写着:天下第一神酒。
富春苑张掌柜,那胖乎乎的大脸不笑还好,一笑都快堆出皱来,他一手提着铜锣,一手握着木槌,位于高台之上。
“各位贵客,欢迎来到飞马牧场天下第一神酒,‘神仙醉’的拍卖现场。鄙人手边的这瓮酒就是飞马牧场刚刚出厂的天下第一神酒‘神仙醉’,起拍价十金,价高者得。现在开始拍卖,有没有叫价的?”张掌柜看了一眼台下众人,右手木槌高高举起,似要落槌一般。
可是等了好久,也不见有人叫价,张掌柜尴尬地笑了笑,又开始鼓噪起来。
“‘神仙醉’,醉神仙,酒色清沏,香气浓郁,酒劲十足,滋阴补阳啊!”
“鄙人还要告诉大家一个重大的内幕消息,这是飞马牧场乞今为止卖的第一瓮‘神仙醉’,绝对值得收藏!”
本来乱哄哄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下来,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想抢先举价,但谁又都怕被别人争先。
“神仙酒”到底怎样,没人知道,但这有关系吗?他们今天争的不一定是酒的本身价值,更大程度上是奔着这天下第一来的,他们争的是面子,是天下第一的名声。
而就在大厅众人各怀鬼胎,全都保持缄默的时候,二楼一处屏风后面,贾诩、侯选二人翘首而坐,在那里安静地品着香茗。虽然这茶没有皇甫剑的新茶可口,但也是百里挑一的好茶,并不是一般人能享受到的,这二人喝得津津有味,十分享受。
“先生估计,这酒能卖到什么价钱?”侯选经过这几年的煅炼,心性已练得相当沉稳,但听到“神仙醉”起拍价十金时,手还是禁不住哆嗦了一下,茶水洒了一地,杯子也差点掉到地上。要知道就是最好的皇家贡酒,一瓮也不过一金,一般的酒才值几钱。
“淡定,等一会你就知道了,应该不会低于一百金吧!雒阳人有钱啊!”贾诩微笑着道。
“什么?一百金?!”
“啪”的一声脆响,侯选的杯子终于摔到地上,他眼里露着难以置信的光芒,像看怪物一样盯着贾诩。
“不信你可以问少主去。”贾诩一边喝茶,一边漫不经心地答道。
“本将问少主干什么?这又关少主什么事?”侯选奇道。
“这一切都是少主安排的,在下也不过是见机行事罢了。”贾诩没好气地瞪了侯选一眼。
“原来如此,本将还以为是你小子的花花肠子呢!少主现在越来越捉摸不透了。”侯选听说是皇甫剑的主意,微微一怔,感叹一声。
不知何时大厅中的沉静已被打破,也不知是那家少爷,开了个“五十金。”
“有人出五十金,五十金,五十金第一次,还有没有比五十金更高的?五十金第二次。”张掌柜右手越举越高,声音越来越大,虽然他还是第一次干这勾当,但凭着他平日练就的伶牙俐齿,也做得似模似样。
就在他要敲下手中木槌的瞬间,台下有人叫道。
“六十金。”
“好,那位爷出六十金,六十金第一次,还有没有比六十金更高的?六十金第二次…”
“六十五金。”就在张掌柜就要敲响手中铜锣的时候,又有人出六十五金。
“七十金。”张掌柜还没反应过来,又有人出价。
张掌柜觉得这些人一定是疯了,一瓮酒而已,又不是什么仙丹灵药,有什么好争的。但他心里还是十分兴奋,虚荣心更是得到了极大满足,什么时候他一掌柜的也成了万众瞩目的对象,这种感觉还真好。
“七十金,有人出到了七十金。七十金第一次,还有没有人出更高的?七十金第二次,七十金第…”张掌柜声音浑亮,大嗓门在整个大厅回荡,就在他三字还没喊出口时,又有人叫价了。
“八十金。”
“八十金第一次,今天是个历史性的日子,它一定会载入史册的,这瓮‘神仙醉’已卖到了八十金。八十金第二次…哦,那位又举起了手,那是多少,啊,这位爷出九十金,大家稍等一下,在下实在太激动了。九十金第一次,九十金第二次,还有没有人高过九十金的。”
“一百金。”现场气氛热烈,就像是个火药桶,只要一点火星刺激,就会“咚”的一声爆炸。一个胖胖的中年男人斜视了旁边出九十金的男人一眼,大声叫道。他们此刻叫的不是金子,只是一连串数字。
“激动人心的时刻到了,那位大爷出一百金,一百金第一次,一百金第二次,一百金第…,呵!那位先生,那位先生又出价了,请问先生出多少金?”
“一百二十金。”那位开价的年青人傲慢地说道,好像他说的根本不是金子而是铜板一样。
“侯将军这下相信了吧!”贾诩笑着说道。
虽然出乎自已的预料,但“神仙醉”能卖到这么高的价格还是让侯选兴奋不已,连声说道:“少主真乃神人也!这种法子也能想得出来,这下子飞马牧场有钱买粮了!”
“如果少主计划成功的话,又何止是解决了钱粮问题,很多棘手问题也将迎刃而解。”贾诩轻松地笑了起来,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第一步,他对皇甫剑越来越有信心。
贾诩、侯选正是奉皇甫剑之命带着一百五十瓮“神仙醉”进京。
第四十八章 贾诩见驾
一连十天,富春苑每天都只拍出一瓮“神仙醉”,成交价却是一天比一天高,比外面的粮价涨得还要快。
第一天拍出一百二十金,第二天拍出一百五十金,到了第十天已到了二百金。刚开始的时候,人们还只是好奇心作怪,更多的是图个新鲜好奇。但现在却完全不同,“神仙醉”以它超凡脱俗的酒品征服了雒阳城达官显贵的口,也征服了他们的心。
雒阳城上流之间现在最流行的一句话便是“你喝过‘神仙醉’没有?”
“神仙醉”成了雒阳上流社会身份的代名词,又可以说是晋升的敲门砖。有钱无势的人可以用它来敲开权势的大门,大权在握的人可以用它得到更高的权柄。
送礼就送“神仙醉”成了雒阳城高门大阀的共识。
贾诩先生毫无例外的成了雒阳城头号风云人物,一些巨商、门阀、显贵纷纷到富春苑拜访,他们知道“神仙醉”中蕴含着巨大商机。富春苑的生意也跟着火了起来,掌柜张胖子天天笑得合不拢嘴,更是将飞马牧场一伙人侍候得像爷一样。
达到了初步目的,贾诩并不费事的拜见了中常侍王甫和皇帝身边的大红人张让。在每人那里砸了五瓮“神仙醉”后,贾诩终于如愿以偿地等到黄门官传过来的圣上口谕,“明日午时銮殿觐见。”
皇帝当然不是那么容易见到的,尤其对还是个白身的贾诩。但现在整个雒阳还有谁不知道“神仙醉”,不知道贾诩这个人啊!当今圣上也不例外。在“神仙醉”的诱惑下,在中常侍王甫、张让的欢言下,这汉灵帝还真就同意诏见贾诩这个草民了。
贾诩一早起来,梳洗妥当,身着特地准备好的素服,头戴儒巾,精神抖擞,容光焕发,一付小生得志的样子,带着几名甲士晃晃悠悠地来到皇城门,立即有军士上前盘问,贾诩俱实回答,这军卒便让他们在城门外候诏。
贾诩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一个上午,从太阳还没起山等到日中正午,还好九月的雒阳已是秋高气爽,贾诩站在那里看着这无边的宫殿阁宇倒也不觉得寂寞。就在贾诩以为皇上忘了他时,远远传来了一声公鸭般的尖鸣声,“传贾诩上殿晋见!”声音又尖又亮,传出老远。
贾诩三步并作两步,踩过三十六级汉白玉台级,目不斜视,三跪九叩进了温德殿,口呼“草民贾诩叩见吾皇万岁,万万岁!”说完便一动不动地拜伏在地。
第一次觐见圣颜,贾诩感到了一种无形压力,这种压力贾诩有时也能从皇甫剑身上感觉到,但远没有这次强烈。
“下跪之人可是贾诩?”汉灵帝刘宏看也不看贾诩一眼,一对细小的眼睛似睁似闭地问道。
“正是草民。”贾诩觉得嗓子眼发哑,胸闷异常,一颗心像是要跳出来一样,说话也没有往日利索。
“起来说话。”汉灵帝刘宏有气无力、慵惫地说道。
“谢陛下。”贾诩哆嗦了一会,好不容易站了起来。
“朕听说你要见朕,所为何事啊?”汉灵帝问道。
“启禀陛下,草民奉我家少爷之命特向陛下献天下第一美酒‘神仙醉’一百瓮。”经过一开始的紧张,贾诩稍稍调整了一下呼吸,心情放松了不少。
贾诩利用说话之机,偷偷地看了一眼高高在上的汉灵帝,只见汉灵帝头戴通天冠,身穿玄袍,二十多岁,因纵欲过度的脸上有点苍白,细眼眉,下巴飘散着几缕黄须,面无表情。
就在贾诩还想细看之时,突然感到一股无形威压,汉灵帝刘宏似是和这金碧辉煌的大殿融成了一体,高大空旷,犹若神明,高耸于大殿中间。贾诩一阵大骇,赶紧垂下眼帘,不敢再看。
“难道这就是君威浩荡吗!”一刹那间,贾诩已是浑身大汗,刚换上的新衣紧紧地粘贴在身上,异常难受。
“你家少爷又是谁,为何要给朕献酒?”汉灵帝并没有发现贾诩的异样,而是有点好奇地问道。
“回禀陛下,草民家少爷是原度辽将军皇甫规之孙,单字名剑。老将军皇甫规去年仙逝,我家少爷守孝一年,刚刚守孝期满。不久前才依古法酿出了‘神仙醉’这等美酒。老将军生前教导我家少爷刚常有序,我家少爷乃是至孝之人,不敢独享,便想着将此等美酒献于陛下品嚐。”贾诩收敛心神,舒缓了一口气慢慢答道。
“度辽将军仙逝了?朕怎么没有听人说起过?”听闻度辽将军皇甫规身死,汉灵帝也是面色动容,惊讶地问道。
“老将军临去之时特别吩咐众人不得声张,将军是不想誓后还惊扰别人,因此便悄悄地发丧。”贾诩将老将军临死时的吩咐说了一遍。
“老将军就这样走了,朕甚痛惜之。你家少爷可有什么言语要带给朕的?”汉灵帝虽然昏庸,但并不糊涂,谁好谁坏,谁忠谁奸,他还是分得清楚。但他因没有改变现实的决心也没有改变现状的能力,才造成汉室这般江河日下,一发不可收拾。
皇甫规的忠君报国和拳拳不得志,汉灵帝心里清楚,因此他对皇甫规的死还是有一点愧疚,说起话来语气也平和了许多,不比先前那般生硬。
“我家少爷说了,他还知道一种古法,利用葡萄能酿出一种美酒‘女儿红’,味道比‘神仙醉’还要好三分,最为重要的是若常年饮用,有延年益寿的功效。”说到重点,贾诩一点也不含糊。
“世上还有如此神酒?”汉灵帝奇道。
“草民不敢欺瞒圣上,确有此酒,不过酿造困难,所以我家少爷才没能酿造出来。”贾诩唯唯诺诺地道。
“说!需要怎样才能酿出此酒?只要朕能办到的朕都答应他。”汉灵帝听了,一双细小的眼睛睁得园园的,冒着绿光,神色激动,直视着贾诩,不顾形象地吼道。
第四十九章 最年少的太守
汉灵帝现在权有了,利有了,女人更有了,自己又不是什么雄心大志的人,只不过是过一天享受一天罢了。最大的心愿莫过于多活几年,所以他一听说皇甫剑能酿出延年益寿的酒,顿时兴奋起来,精神也好了很多。
想方设法益寿延年,成仙得道,长生不死是所有皇帝的梦想,就是秦始皇这样英明神武的人物也着了几个小道士的道,更不要说昏庸的汉灵帝刘宏了。
“我家少爷说了,第一他要做安定郡太守,这样才可能调集人力物力种植出优质葡萄,才有酿造葡萄美酒的原料;第二需要青铜五十万斤,用来制造酿酒设备;第三需要神匠郑麻及三百名大匠,只有他们的高超技艺才能打造出那种酿酒设备。”
“只要陛下能答应我家少爷这三点要求,以后每年我家少爷献贡一百瓮‘神仙醉’,一百瓮‘好儿红’,如不能完成甘愿受罚。”
贾诩最善察颜观色,捉摸人心,见汉灵帝已然意动,便将皇甫剑交待的要求全都提高了一倍有余,让汉灵帝感到酿制此酒异常艰难。
“朕准了!拟诏,度辽将军皇甫规之孙皇甫剑,忠勇可嘉,年少多才,今其献酒有功,破格提拔为安定郡太守,钦此!”汉灵帝几乎是不假思索,便答应了下来。
在他眼里一个郡守屁都不是,更何况安定郡还是个人口只有几万人的边荒小郡,每年不仅收不到一个铜板的赋税还要倒贴一大堆粮食。至于贾诩所说的神匠、大匠,在他眼里更是抵不上一堆铜板,更何况是能够益寿的神酒了
“谢陛下天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贾诩连忙接过诏书、印缓,磕头谢恩。
但就在贾诩谢恩的时候,站立两旁的大臣可就有意见了。一个个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大汉朝按照地理区域,划分天下为十二州外加一司隶。虽然光武中兴后,朝廷加重州刺史的支配权力,但是州刺史依然不能绝对控制治下郡太守。汉帝国的根基依然基于天下一百零六郡国。
太守一职可谓是大汉基本,拥有本郡内民政、军政所有权力。在任用太守上,朝廷考察相当严格,那有象现在这样,仅凭着贾诩的几句话和一百瓮“神仙醉”就能搞定,两边大臣觉得这也太过儿戏了。
太尉陈耽手持笏板,颤巍巍地走了出来,躬身施礼道:“陛下此事万万不可啊!臣听闻皇甫规之孙皇甫剑年仅十三岁,哪有十三岁的少年做太守!还请陛下三思!”
陈耽字汉公,东海人,当朝太尉,以忠直著称。
此时在边上侍奉汉灵帝的常侍张让对站在文官前首的司空许训,做了个微不可见的手势,这意思十分明了,“咱家已收过人家的贿赂,你快帮着说话。”
许家是当时著名的政治家族,这个家族既有因“月旦评”而驰名的许劭、许靖兄弟,也有因为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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