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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闻录之每夜一个离奇故事-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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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跟着笑了起来,我无奈摇摇头,果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宋易忽然瞪了刘霍凯一眼,刘霍凯尴尬地笑了笑,低头猛吃。只是我在也没有了胃口,只是吃了几片烤鸭。
  酒席刚到一半,刘霍凯站起来去小解,但是他没迈开几步,脸色大变,双手按住自己的喉咙,似乎被什么卡住了,接着跪在地上剧烈的咳嗽。
  我走过去想扶起他,可是刘霍凯的身体很重,仿佛粘在地上一样,他的呼吸越来越沉重,脸色也变的闷红起来。
  四周的人也开始注意他,大家纷纷过来,有说估计噎住了,也有说可能是犯病了,但刘霍凯自己却一句也说不出来。他只是看着宋易,宋易铁沉着脸,一边吩咐叫人去打120,一边望着刘霍凯。
  宋易的眼神冰沉如铁,或许,从政的人都是如此吧。
  刘霍凯开始剧烈痛苦的挣扎起来,他四处张望着,忽然扑向餐桌,谁也不知道要干什么。
  他拿起了切烤鸭的小刀,犹豫了一下,但是很快切向了自己的喉咙。
  那刀虽然小,却极其锋利,只一下,便割开了喉管,鲜血如注般喷洒出来,大家下意识的退开,生怕血飞溅到自己的衣服或者名牌皮鞋上。
  所有人如同看戏一般把刘霍凯围成了一个圈子,120虽然打了,但依然还要等上一段时间,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只是想去拿餐布去按住刘霍凯的伤口,当我穿过看厚重的人群,拿着东西冲到刘霍凯身旁打算为他包扎伤口的时候,却惊诧的说不出话来。
  刘霍凯把手指头伸进自己的伤口,往外拼命地抠着什么,他的呼吸声越来越大,但又非常沉闷,如同破了的鼓风机,发出呼呼的声音。
  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在场的人完全惊呆了,即便是在电影里大家也没见过这种情形。
  刘霍凯从自己的喉咙里掏出了一堆黑色的丝状物,我知道是刚才的海带丝,但我觉得像头发更合适。
  鲜血浸透了地毯,可地毯是红色的,也看不出来什么,只有等血干了,才能看到一片黑色。
  医生来的时候都大吃一惊,虽然把他抬上了车,但还是摇头,因为我也知道,即便是一个按住自己被割开的喉管也最多只能活半小时,而刚才刘霍凯流出的血就足够致命了。
  宋易一言不发,但是我看见他低垂在身体两侧的手在发抖。
  刘霍凯就这么死了,他本就圆胖的脑袋似乎憋的更加肿大,眼睛翻了出来,像极了死掉的胖头鱼一样。只是好好的同学聚会被搞成这样,实在晦气,虽然说祸害活千年,但刘霍凯才三十不到就去了,看来古语也未必准确。
  刘霍凯的暴毙让酒店吓了一跳,至于后面的事情那就是他的家人于酒店的纠葛,我就不得而知了。反正酒席不欢而散,大家都败兴而归。有几个女孩子多愁善感的哭了下,不过很快转头就去谈论化妆品去了。
  事实就是如此,你很难解释刘霍凯在大家心里到底是什么位置,或许家养的宠物暴毙都会比他死去更加伤心吧。
  只是我回去之后,却意外的接到了一个女人的电话。
  作为班花,胡悦的确也是很难让人忘记的,记得整个初中我就和她说过几句话而已,她为人并不高傲,甚至可以说非常温和,只是成绩并不佳,或许美貌与智慧难以兼得并不是说漂亮的女孩就一定没脑子,而是她们为漂亮所累,花在其他时间太多了。大家智商都差不多,你花的时间少,自然成绩也不好。在宴会上我看见她沉默地坐在一边,并没过多招摇说话,所以也不曾注意了。
  不过她能给我电话,倒让我非常惊讶。
  因为我和她接触并不多,因为我初中换了三个班级,胡悦这个班实际上我只呆了小两年,算长的了。
  “能出来一下么,我有话想和你说。”胡悦的声音很好听,但是却带着战栗,似乎很冷,或许说应该是很害怕。
  我晚上没事,能去见见美女也无所谓,不过我忽然想起,在酒席上胡悦看见刘霍凯总是躲躲闪闪,当刘霍凯死去的时候,他只看着两个人,一个是宋易,一个就是胡悦。
  我依稀觉得这两人似乎和刘霍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怀疑以刘霍凯的能力根本无法做公务员,或许,他可能抓着了宋易的某些把柄。但是宋易依旧单身,何来把柄之有。
  胡悦把我叫到了离家不远的公园,冬天依然非常寒冷,南方的湿气即便穿了盔甲也能慢慢渗进你的骨头,我只有加快步伐,好让自己暖和一点。
  胡悦穿了身黑色大衣,穿着皮靴背着包站在灯下,和十年前想必,显的更加成熟了。
  “你找我是为了死去的刘霍凯还是宋易?”职业的习惯让我直接开门见山地问她。
  胡悦笑的很勉强,脸色苍白,在路灯下让我看的有一些非常不真实。
  “刘霍凯死了,那不是偶然。”胡悦小声说着,如果不是四周寂静,我几乎只能看到她薄薄的嘴唇扇动了几下而已。
  “我之所以找你,是因为只有你是可以信任的。”胡悦抬起头,带着祈求的表情望着我。
  “我不明白,如果需要我帮忙我会的,但为什么说只有我是可以信任的?”胡悦的话让我很诧异。
  “因为,我要你陪我去趟母校,就是现在。”胡悦思考了一下,终于说到。
  我没有拒绝,虽然我觉得这个要求很荒唐,但我认为表面看去即便是最怪异最荒谬的东西绝对有它的理由和合理性,不必去强行追究,真相永远会在海水落潮时浮出来。
  很久未曾来到母校了,虽然白天的时候有人提起去看看,但想想学校还在上课就作罢了,其实我觉得大可不必来了,因为十年前的建筑物几乎一样都没留下来,我们所希望的作为心底留念的东西已然不再了。
  但胡悦依旧是在寻找什么。
  她把我带到了一片空地前,我依稀记得这片地就是我们曾经的校舍,只不过已经变成了运动场了。
  夜晚的校园很安静。
  我不惧怕走在安静的山间小路上。
  但是我惧怕呆在这种反差极大的地方——白天非常的喧闹,但夜晚却空无一人,本来就冷落的地方不会让人恐惧,但曾经有人的地方会,因为你会在心底去对比。
  或许我们害怕的不是黑夜,而还是人。
  “你到底想告诉我什么。”空旷的操场很冷,我跺了跺脚。胡悦低着头,看着月亮。
  “你是初二转来的,所以,你不认识那个人。”胡悦的声音犹如月光一样散开的洒落在白色的地面上。
  “有些人,生来就是给人尊敬和羡慕,像宋易,有些人生来让人厌恶和惧怕,如刘霍凯,可是还有一些人,或者说这种人更少,生来就是被人欺辱和发泄的。”胡悦斜靠在操场的塑料栏杆上,双手提着包放于身前。
  “你可能无法想象,整个班的人都去欺负一个人是什么滋味,我们所谓的重点班在外人眼里那么风光,可其实承受着更大的压力,压力不可怕,但可怕在于如何去释放和发泄。
  繁重的功课和家长的期盼让那些孩子有些变了,当他们发现欺负自己的同龄人可以找到比打游戏,玩篮球大吼大叫更舒服的发泄方式的时候,就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去做,而这种事情,是会上瘾的。
  开始,我们只是一些恶作剧;是的,班级里的女孩子也参与了,其实无非是撕掉他的书,偷走他的笔或者别的什么,选择那人作为对象也不过是因为他看上去如此的懦弱和胆怯。
  如果,如果当时他生气或者反抗了,或许事情不会演变到那个地步。
  但是他默默忍受了,甚至对于我们还施以痛苦地微笑,这纵容了我们,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无论对他干什么,他都不会生气,不会告诉老师。
  事情越来越过分,在水里放粉笔,在他的盒饭里放沙子,圆规扎手,辱骂,殴打。我们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可能都是孩子,可能有时候邪恶和天真只是一线之隔。
  刘霍凯做的最过分,有一次他拿着偷来的电动理发刀,强行当着全班的面把那孩子的头发全部理干净,而且,而且强怕他吞了下去。”胡悦颤抖着声音说着。
  “头发?吞了下去?”我吃惊地望着胡悦,很难想象这些所谓的优秀的干部或者富家子弟居然会做这种事,他们一面残忍地折磨着自己的同学,一边又在家里扮演着乖乖仔乖乖女的角色。
  “他终于愤怒了,但已经晚了,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怒吼,但丝毫没有让大家住手,只是反而引起了更加变本加厉的报复。
  日子再过去,只有在考试的那几天,大家忙于复习,他才可以稍微舒服一些,而考试一旦结束,这个人又沦为大家放松的玩具。
  可是我们忘记了,那时候我们毕竟是孩子,我们不知道玩具也会坏的。”胡悦的声音开始混乱而可怕,声线忽高忽低,我难以相信她那美丽的红色嘴唇还会说出什么。
  稍微平静了一下,胡悦继续说下去。
  “期末考试后,我和宋易还有刘霍凯的几个兄弟非常无聊,于是刘霍凯提议把那个人喊出来玩。
  于是由我来打电话,把他叫了出来。
  果然,他来了,他看见刘霍凯后有些畏惧,不过看到我和宋易在又稍稍放心了些。
  在班里,只有我和宋易没有过多的欺负他,只是经常在旁边看笑话,偶尔太过分了也会组织下。
  因为宋易不屑,而我则不忍。
  他很小心地说着话迎合我们,但还是说到了宋易。
  宋易的母亲,其实是未婚生子的,这点知道的人不多,宋易很忌讳这个,据说他的生父是一位高官,而母亲是那官员的保健医生。
  于是几个人开始打他,打完之后却还是不解恨。
  那时刘霍凯问有什么新奇的办法来玩玩, 宋易推了推眼镜,望着躺在地上的那个人。
  活埋看看,宋易笑了笑说。
  我一开始吓坏了,后来才知道只是把整个人的身体埋进土里——那段时间学校在维修校舍路面,土质被翻动过了,那几天要过节,所以工程队也撤了,不过即便如此,我们还是累的一身大汗。
  他无助地恳求我们不要这么做,但大家只是笑嘻嘻地,仿佛在做游戏一样。”
  “那当然,对你们而言,玩具没有发言权。”我冷冷地说,胡悦愣了下,叹了口气。
  “我们只是让他的头露在外面,这样,远远看去仿佛一个人头摆在那里一样,大家还找来一些石子累在他面前,装作祭拜的样子,接着哈哈大笑起来。
  谁知道开始下雨了,冬天的雨很冷,我们忘记了埋在土里的他,一哄而散跑回家了。可他还在雨里大喊,叫着别离开我。
  等到我们想起来赶回去的时候,他已经没有反应了,双脸冻的通红,歪着脑袋望着天空。
  这次大家真的吓坏了,甚至平日里和小霸王一样的刘霍凯也跟傻子一样没了言语,只是宋易依旧低头不语。
  宋易说,既然是放假,学校里又在施工期,应该没人看到,干脆将他埋进土里。
  这个提议得到了相应,我们把他挖了出来,又重新埋进去,而且尽量将坑挖深些,并且远离了本来要施工的地方。
  我永远记得那个傍晚,低矮的校舍旁边,几个少年满头大汗的挖着一个大坑,旁边躺着另外一具早已经冻僵的尸体。
  就这样,那人消失了,班里没有发生任何一点的异样,大家只是稍微有些不舒服,觉得没有欺侮的对象了,压力更大了,再后来,他的父母来闹过,但也不了了之。
  再后来,你转来了,大家以为你会是第二个他,不过没想到你却和他不一样。”胡悦说到这里,忽然看了看我,我没有说话,只是望向别处,她叹了口气,继续说道。
  “虽然初中,高中甚至大学毕业,十年多过去了,那个梦魇却一直纠缠着我们,我和宋易交往过一段,但后来分手了,因为他要娶市委办公厅主任的女儿,但他警告我,不准把那事情抖落出去,还为刘霍凯和他几个哥们想办法安排了工作。可是就在上个月,也就是埋下那孩子的日子,我们都收到一封奇怪的信。
  信上说,他活得很好,那天他并没有死,只是身体暂时假毙过去了,不过醒来后他不愿意在回来,一个人去了远方生活,现在他过得很好,并希望宋易开个同学会,大家好好聚聚,因为他说要不是那次的经历,他也不会改变了,反倒是要感谢我们几个,再说,都是孩子时干的荒唐事情,自然不必追究。
  所以宋易做了这个同学会,并且力求每个人都到,但他却没有来。后来的事情你知道了,刘霍凯死了,会结束后,我越来越害怕,我知道很快会轮到我了,我和宋易说,但他不相信,并且说今天晚上他会来亲自翻找尸体,如果不再,自然没那么多事情。”胡悦终于说完了,接着,看了看表。
  “我不明白,既然有宋易,为什么还叫我来。”我奇怪的问她。
  胡悦望着我,缓缓地说,“因为今天我看到,只有你,想去真正的去救刘霍凯。”
  我望了望胡悦,笑着说:“希望你没找错人,其实,我很胆小。”胡悦也笑了笑。
  我们等了半小时,却依然不见宋易。
  但胡悦收到一则短信息。
  短信只有聊聊几个字——救我,我在教室!
  胡悦吓呆了,我和胡悦立即跑向教学楼。
  一间间找过去,却不见宋易,最后胡悦说,不如去和以前班一样的教室看看。
  果然,看见一个人躺在课桌上,胡悦马上冲了进去,我也跟了进去。
  胡悦只是刚刚靠近那人,却马上倒了下去。我想过去看看究竟,但感觉手臂一阵刺痛。
  课桌上的人爬了起来,手里握着一根筒状物。
  “还好,还好多带了些。”这是我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强烈的灯光刺痛了我的眼睛,原来我还在教室,但手已经反绑了起来。
  眼睛还有些迷糊,但可以分辨到前面站着一个人。
  是宋易,他依然满脸骄傲地望着我。
  “幸亏我做事从来都是预留着,所以我从我母亲那里多带了两支针剂,你放心,只是普通的七氟烷混了些中草药罢了,最多让你暂时麻痹下身体,我没料到胡悦居然带了你来,看样子她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宋易冷笑了下,从地上把绑住的胡悦拉起来。
  “你知道么,校舍的翻修工作是我进行的,我以保留学校那颗百年古树的理由没让他们去动那块地方,我经常梦见他,所以不放心去看了看,结果尸体还在,而且居然栩栩如生,甚至他还在生长,生长知道么?那已经不是人了,刘霍凯已经死了,他几个哥们也死了,我知道杨起死了,当年就死了,他死了十几年了,可尸体根本没腐烂,连头发指甲都在生长,我把尸体挖出来了,就在这里。”宋易抬起胡悦的头,我顺着宋易的眼神望过去。
  在我左边的墙角坐着一个人,仿佛睡着一样,头发指甲很长,看不清楚相貌。但是我看到那人的右臂上,被割去了一块肉,伤口还没完全好,继续渗着血。只是他得体型很小,别说是于宋易相比,就是娇小的胡悦也比他大一号。
  “我不想死,更不想失去现在的一切,下个礼拜我要结婚了,我不想让你再纠缠我,包括那个该死的不停敲诈我的刘霍凯。
  于是我忽然一闪念想到了个办法。一个借杨起来除掉你们的办法。
  你知道么,我祖上学医,知道像杨起这样死而不腐的尸体有多么神奇,只要吃下他的皮肉,远比那些所谓的下蛊要管用的多,而且关键是什么都不会留下,没有证据,一点都不会有。
  所以开席前我给了刘霍凯一杯酸奶,混合着杨起血肉的酸奶。当时我还要装着期盼杨起能来的样子,真是可笑,还好那个笨蛋想都不想就喝了下去,本来想让你也喝了,不过想想如果酒席上同时死去两人,还如此诡异,多少有些不妥,所以,我就把你叫到这里。
  我没想到,当刘霍凯发作的时候倒是我有点害怕,但更多的是兴奋,原来这东西真的有效,杨起的仇恨让刘霍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有了这个,我想除掉谁就能除掉谁,一点痕迹不留,谁也不会再敢说我是没爸爸的野孩子,再也不会有那个无能的废物骑在我脖子上对我颐指气使了!”宋易英俊的脸变得狰狞起来,我完全不认识他了,或许说,我压根没认识过他。
  “来,亲爱的,不会有痛苦的,喝下去就没事了,就当是我对你最后的爱。”宋易拿起一杯水强行灌进胡悦嘴巴里,后者竭尽全力反抗,却没有用。
  那水杯的底部,沉淀着一缕缕如同丝状物的皮肉,水泛着浑浊的暗褐色。
  我的脚还是麻木的,但还是想挪动过去。
  但我没有动,因为我发现有人先动了。
  坐在我旁边的那个杨起,或者说杨起的尸体,踉跄的爬了起来,走向宋易。
  宋易没有看到,他背对着,只是想把水灌进胡悦的嘴。
  但他从胡悦更加恐慌的眼神里觉察到了什么,他的手抖落了下,水倒进了胡悦的嘴巴和鼻子里,呛的她剧烈的咳嗽。
  宋易放开了捆绑着的胡悦,呆滞地望着杨起。
  杨起撕下手臂伤口的肉,塞进了宋易嘴巴里,并让他吞了下去,然后就瘫软在地上,尸体迅速的腐烂了,只剩下一具骸骨。
  宋易拼命的往外呕吐,但一点用也没有。
  他的双手按在课桌上,忽然剧烈的抖动了下。手指头开始冒出一滴滴血珠,在灯光下晶莹发亮。
  从他的每个指头里突出了一根针,那种圆规上的针头。
  宋易就这样被固定在课桌上。
  接着,他大张着嘴,对着我,还在努力像外呕吐。这次,他的确吐出了些东西。
  一只瘦骨如柴般的细长的手指头渐渐从宋易的嘴巴里伸出来,接着是整个手臂。
  蜿蜒柔软如同一条黑蛇。
  那只手臂上还残留着伤口,很多被针扎过的密密麻麻的伤口和瘀紫的伤痕。
  手臂伸向了了摆在宋易旁边的教学用具,它拿起了一只巨大的圆规,并且将有针的部位对准了宋易的喉咙深处。
  宋易看着,惊恐的喊了起来,虽然听不清楚,但可以勉强辨认是在喊胡悦和我救他。
  胡悦已经缩到墙角不会动了,而我的麻醉剂效果却仍然没有退去。
  圆规缓缓地伸进了宋易的喉咙。
  鲜血开始一束束地从宋易的嘴喷出去,他的身体开始剧烈的抽搐,手指头的针也被弄歪了。
  当圆规进去三分之二的时候,宋易不会动了。
  我的脚开始有些许直觉的时候,过去解开了胡悦的绳子。
  “我,我也会死么,和宋易一样?不,不要,我不要死。”胡悦惊恐地望着我,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随意安慰了几句。
  事情如此的结束,让很多同学非常感慨,他们未曾说什么,只是暗自担心,担心的对吃喝相当注意了。许久不见,都日益苗条起来。
  胡悦也渐渐从那次惊吓之中恢复过来,只是好像变了个人,少言寡语,我偶尔会和她通通电话,她有些失神,总是说着同一句话。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没事呢?杨起不会这么简单放过我的。”
  我无法回答,有段时间很忙,就无暇顾及,待缓过来的时候,胡悦消失了,问了很多人都不知道。
  终于,在纪颜父亲的笔记中,我偶尔看到一段关于不腐尸的记录。
  “人死而不腐,非常理,有异格,脱六道而无法转身,唯有妇人食其血肉,体内形成胎儿,方可轮回再生。”
  我终于知道杨起为什么独独放过了胡悦,或许宋易的疯狂举动,或许都是杨起安排好的。
  只是,我不知道胡悦会有一个怎样的结果,笔记没有再说下去,或许,她在某个角落,等着把杨起生下来,或者说是杨起等着自己再次回到这世上,只不过是以另外个身份罢了。
  十二年前的那些天真的孩子无法知道和理解那时的无心举动会对一个人产生怎样的伤害,而杨起如果能反抗,能坚强起来,或许那天的同学会我会看见一个和大家一样性情开朗的年轻人。
  我将笔记放回书柜,自己手臂上的针眼依稀在目,却又已然看不清楚了。
  哦。名字可能弄错了,开始写的是袋葬,可能后来成书我改了狼凝忘记了 ,不过无伤大雅

  第八十七夜 露白
  纪颜几乎保持着每星期一封信的习惯,我也逐渐开始适应了,每次拿到信我都知道将又会看到一个奇怪而有趣的故事。
  “从北方南下,我一路上都在查找那个怪人的消息,当然,更重要的是见识那些异常的事物,这个世界即便是我,也有太大无法理解的东西。
  天气骤冷,不过由于到了长江以南,于北方想必反倒缓和了,不过这样反倒让李多感冒了,我不得不在当地一个小镇上停留了下来。
  这是典型的一个南方小县城,崎岖高低不平的狭窄石间小路,两边窄门高耸的人家和每天早上白色半透明的雾气和炊烟的交叠,以及空气中弥漫的江南的特有的水汽让我感觉到非常舒适。
  水墨色是这里特有的标准颜色,镇上的人虽然不及北方大汉的热情豪爽,却又保持着一份若有若无的距离,但他们很有好,独自过着自己的生活,墨绿色的房门,黑色的瓦片以及青色的砖墙于江南的雨很好的映衬在一起,宛如画境一般。
  在当地有好些个上了年纪却依旧精神很好的老人,他们弓着腰,拐杖轻轻的撞击着被多年的雨水淋的已经光滑的石板小路,虽然满脸皱纹,却犹如年轮一样是代表着他们长着的证明,嘴中虽已无牙,却可以吐出许多千奇百怪的故事。
  黄阿婆就是其中一个。
  黄阿婆已经七十多岁了,是大家最为尊敬的人,因为她的医术为大家解决了很多困难,头痛发烧小疼小脑的她都可以解决,所有人提到黄阿婆都是翘起大拇指夸赞不己,但黄阿婆自己总是咪着眼睛咧着嘴笑笑。正好李多感冒,于是找到她看病,阿婆很和蔼地告诉我们只是身体受了江南的湿寒之气,于是按摩了一番,并热情的邀请我们去她家住下,我和李多正发愁这小镇没有旅社,自然高兴地答应了。
  黄阿婆一个住在镇上小路的东头,房子很大,据说阿婆年轻的时候还是镇上有钱人家的小姐,这所与其他人不同的房子就是她父亲留下来的。
  如果但是从外面狭窄破旧的房门,你很难想象里面的宽敞于华丽,中间有一口天井,井是五边形的,非常的旧了,看来很久没有用过,井绳也老旧不堪。进门两边是两层的木制阁楼,每层阁楼各有两个房间,正中间是四米多高的正堂,穿过天井进去,可以发现所有的顶柱和房梁都是上好的红木,至今未曾掉色,从正堂到阁楼还要穿过一条走廊,走廊的上面还有壁画,大都是四大名著里的人物工笔画,虽然由于江南的潮气褪色许多,但依旧色彩艳丽,可以清楚的看出画中的精细之处。房屋的地板依旧很结实,人走在上面脚底很柔软,而院子里铺地都是非常光滑的石板。
  正堂摆放着会客的桌椅,整个布局于老家差不多,不过更多了份高雅的书香之气。两边则分别是连接内屋的门。
  只是偌大的房子,居然只有黄阿婆一个人住。于是她热情的邀请我们两个住进来。
  下雨的时候,雨水如串起的柱子一条条挂在屋檐下,宛如挂了片玻璃帘子,煞是好看,这个时候,黄阿婆一般会拿着茶壶坐在太师椅上给我们讲她所经历的奇异故事。
  这个小镇并不出名,只是在抗日的时候发生过一场战役,其实战场离小镇还有段距离,这个几乎被所有人遗忘的地方反而没有遭受到太多的破坏。
  黄阿婆的一家似乎是为了躲避什么才来到这里,也就是说她不是这里的原住民。只是他的父亲却携着巨款,架着车拿着一大堆行李,然后在当地建了这样一所豪宅。据说那个夜晚有村民说,黄老爷不仅带来满车的钱财,还有个巨大的箱子。
  黄阿婆说,从小未曾见过母亲,父亲也经常唉声叹气,半夜也会突然惊醒,当她十六的的那个夜晚,父亲说出去买点东西,结果再也没回来。
  “那个晚上他很恐慌,总是坐卧不宁,就像有人在催促他一样,父亲告诉我家里的钱财放在何处,并留下一本医书,并交代好生保管。然后急急的出门去了,于是,我生命里的最重要的一个男人就这样消失了。
  两年后的夜晚,一个年轻人来到了镇里。他和其他人完全不同,高大英俊,满脸书生气,在那儿年代,西装和皮鞋是稀罕物,镇上的人谁也不认识他,年轻人提着一口皮箱,拿着一张纸找到了我这里。
  当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就看上他了,可是年轻人却告诉我,他是我的未婚夫。
  我非常的惊讶,可是更惊讶的是年轻人拿出一封信。
  信是我父亲的署名,也是父亲的笔迹,信里父亲告诉我,年轻人是他的世侄,婚事是他在外面和年轻人的双亲谈好的,所以叫他来这里迎娶我,信上还告诉我,年轻人留过洋,学过西医,叫冯孝。
  或许你们年轻人会觉得无法理解,但我的确相信了那封信,并且遵从了父亲的安排,和冯孝结婚了。
  婚事很简单,只是请大家来家里吃了一顿,冯孝表情始终非常严肃,仿佛从来不会笑一样,只是例行公事般的敬酒,但却从来不喝,我后来问他,他就以喝不惯白酒为理由。
  婚后的生活很简单,但我也很幸福,虽然冯孝只是经常看着书,并不和我多说话,但依然觉得有这样一个丈夫很幸运,也觉得父亲的选择没有错。
  可是,每到晚上,我都发现冯孝喜欢在房间里翻找什么。我不想问,因为我知道问也无用,他找不到,迟早会来问我。
  终于,他忍不住了。
  ‘东西,你爹有没有藏起什么东西?’他嗡着声音问我,虽然他对我不是很热情,但一直礼数有加,从来不曾用这种态度。
  我只能回答说不知道,我忽然发现原来自己根本不了解这个男人。冯孝听完,开始冷笑。
  ‘你们父女两都是一路货色。’
  我生气了,我可以容忍他说我,却不允许他辱骂我的父亲,那天晚上他动手打了我,并搬到了阁楼去住。
  第二天,冯孝忽然问我父亲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给我,我只好把那本普通的记载着一些简单医理的书给他。他拿了去,天天躲在房子里读,一连好几天都不出来,饭也是我送进去的。他只是开了一条缝,吃完后又放在门外,那些日子他丢了魂一样,样子邋遢极了,满眼血丝。
  终于,当我发现放在门外的饭没有人动的时候,才发现他也消失了,于是,我的丈夫也奇怪的离开了这所宅子。
  我只在在他的桌子上看到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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