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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仙-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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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侠仙 】 

'作者名' 长龙    '类别' 古典仙侠   '最后更新时间' 2012…06…06 10:34:09。0


        作品相关

 引子一:太初两仪 '本章字数:688 最新更新时间:2012…05…02 15:4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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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辞传》有言:“《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又有古语云:“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太初,宇宙之始,混沌不分,正邪未明,善恶无存,冥冥中有灵气,为天启之灵。
岁月悠悠,天启之灵渐渐凝结成石,其圆如珠,色如晶。灵气中渐渐分出正邪两仪,有如磁石的南极二极。正邪之灵于石中斗争了亿万年之久,难分胜负。
后来,那天启灵石终于不堪承载其中正邪之灵的争斗,爆炸开来。巨大的能量使整个宇宙产生剧烈振荡,轻浮者上升为天,重沌者下凝为地,是为太玄圣土。自此,天地始分,正邪之气也分离开去,化为善恶二道。
天启灵石的爆炸,产生了无数的碎片残渣,落于太玄圣土之上,后又经亿万年的进化演变,遂成为草木,虫鱼,鸟兽诸类生命。遂生万物。
经过漫长的进化历程,各个生命族类越来越多,越变越强,诸兽中有聪颖者渐悟天地之道,找到长生之法,又可引天地灵气为己用,修行为妖。
又有一种猿类进化为人,是为凡人。
人之贪欲永无止境,不断寻找长生之法和驾驭天地万物之术,经过无数的失败,终有异人成功领悟了宇宙奥妙,怀正灵之气者修行为仙,怀邪灵之气者修行为魔。
自此,太玄圣土之上,仙、凡、妖、魔、兽并存,唤作五界。
然而,太初之时,宇宙灵石爆炸开后,除碎片残渣之外,还有二块较为完整的晶体,一正一邪,正者唤为天琊,邪者唤为天罡。此二名之由来,是为告诉世人,正中有邪,邪中有正,正邪本为一体,不可分离。
天罡、天琊二石游于宇宙之中,漫无归宿,他们身上的灵气渐渐消散于漫漫天宇,灵力越来越弱。
他们必须找到一个寄生体,与他们同修同长,并将他们的意志和能量施展出来。
最后,身怀邪灵之气的天罡之石首先发现了这块太玄圣土……  
  引子二:狼月传说 '本章字数:928 最新更新时间:2012…04…30 16:4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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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狼月山本是一座高耸入云的独峰,四面环绕着绵延无边的重重密林。没有人来过狼月山,因为要穿过那片神秘而古老的丛林,无疑是一个巨大复杂而又冒险的系统工程。
有一天,一块带着火焰的石头从天而降,正砸在狼月山的顶峰上,将这座高耸的山峰硬是活生生地砸出一个大坑,巨大的爆炸使得整座山峰降为平地,四散的沙石飞溅开来,在那石头的着陆点四周散落集聚,形成了一片四面环山的盆地,而那片盆地,竟然也有绵延千里之广。那片古老的森林也被一扫而光。
生命的种子最终还是存活了下来,环形山的四周又长满了林木,但那块盆地却被连日的大雨灌满了水。大坑里蓄积的水越来越多,最终冲垮了大坑东南面的一角。大水奔流,冲刷出一条巨大的江河,流向遥远的大海。而开了一口的环形山,正有如一弯美丽的狼牙月,座落在丛林的中央。这里气候湿润,雨水丰富,竟然形成了那条大江的源头。那条大江就是后来的凌波江。
后来,有一名美丽的仙子,因为眷恋红尘,就带着她在凡间寻找到的如意?君降临到这块与世隔绝的地方,繁衍生息,然而凡人寿只百年,如意?君阳寿已尽,仙子不愿独活人世,就站在空地中央,化为一尊石像。他们的子女就围着这尊石像,建立起了村落。在村子的正中央,至今还有一尊仙女的石像,而这片村落也因此得名仙石村。
传说已经久远,这世间到底有没有仙,没有人知道,这村子里的人到底最初来自何方,仙石村的人也说不清楚。如果仙子真的是和如意郎君到此隐居,全村人应该同姓才对,可是,村里的姓氏却是各有不同。不过,他们更愿意相信那个老祖宗留下来的美丽传说。
如今的仙石村,仍然与世隔绝,规模已近千人。千百年来,没有外界的人来过这里,因为要到达这里,唯一的途径就是沿着那条湍急的凌波江逆流而上,但是那条江到底有多长,谁也说不清楚。而仙石村的人也从来没有人出去过,因为世世代代的渔猎生活,自给自足,怡然自乐。更重要的是,他们信奉祖先的遗训:仙石村的人只属于这里,外面的世界全都是恶魔,而那片丛林是上天赐给他们的天然屏障。
而那块石头,有人说是一块巨大无比的陨石,也有人说是一块像指头般大小的小石子。
更有人说,那是混沌之初,天地之始的灵气凝结而成。那块石头,吸浩宇灵气,与天地同生,同长,同修。故而唤作天罡灵晶。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作者简介与签约感言 '本章字数:452 最新更新时间:2012…05…28 16:4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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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作者简介
笔名:长龙
性别:男
籍贯: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
现址:四川省成都市
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
职业:成都龙忱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QQ:170254173
二、创作动机
经过一段时间的沉默,长龙感到肚子里有些东西在骚动,令长龙寝食难安,实在憋得慌,最后兴奋过度,没有忍住,一不留神就射了出来,喷到了电脑屏幕上。拙作《侠仙》就此诞生。
三、签约感言
经过两次申请失败,经过编辑与青训营教官们的热情辅导,经过自己的坚持与执着,最后,终于签约了。
感谢天,感谢地,感谢阳光照射着大地。感谢17K的兄弟姐妹们,感谢科大的同学校友,感谢所有给我鼓励和支持的朋友,感谢其他天南海北不认识的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弟弟妹妹。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我一向相信这句话。
《侠仙》是我修仙类作品的处女作,但我相信,他会是开启我写作之门的金钥匙。不论如何,我都会努力。听编辑大大的话,多读,多写,多更新,少说,少闹,少搞基。
唯有以不懈的努力,不断的更新来回报各位大大的厚爱!
再拜!
希望喜欢的朋友收藏支持!
  
  长龙短文合辑 '本章字数:15045 最新更新时间:2012…05…17 11:09: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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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篇内容与正文无关,是长龙这些年写过的一些小短文的合辑,发上来以娱众目。
本篇内容将持续更新自《游龙戏天》完结。有事没事,可以进来看看。更新后,在目录中可以查见新篇章。
目录:
1、未了情
2、沦落
3、杂感美文
4、那年那月
……


1、未了情
烛光摇曳,映红了佳人微醉的脸。略施粉黛,笑靥绽放如七月的花。
手轻扬,红袖拂处,暗香幽幽来。兰花玉指纤纤,端起的龙凤碧玉樽里,盛满了十年的等待,百年的承诺,千年的因缘。
两臂相交,四目含情,这一杯热酒入口,此生此情,纵天荒地老,永将不移不弃。
双手捧起佳人的脸,流下感激的热泪,这些年,你受苦了。今日汝即为吾妻,这脸,这人,吾将疼爱一生。佳人喜盈眉梢,羞涩如今夜的娇月。
洞房春情,一刻千金。红烛燃尽,窗洒月痕。
风云无常,城下兵临,战报频传,即刻出征。
佳人亲手取下挂在墙上的长戟,递到夫君手上,君当保重,勿忘今日浓情。
夫君全身披挂,铠甲鳞鳞,大红锦缎披风在夜风中呼呼作响,面色凝重如秋夜孤霜。此去生死未卜,然英雄当精忠为国,自古忠孝难全。待某驱走胡狗,当再续此情。
月光如银,寒风似刀。白马呼啸,蹄声渐远。
佳人斜倚门框,伸出的纤手指向夫君远去的方向,似要呼唤,却又止住。
风卷锦袖,月映泪眼。天妒此情,唯有任君远去。
男儿有志,不宜以妻为念。妻当日夜翘首企盼,静候凯旋佳音。
 

朝阳如血,黄沙弥天。
城前斜影里,驻立着强兵十万,刀剑如林,旌旗蔽日。大军压境,城将破,国何堪?唯有拼死一战。
城门开,一骑白马绝尘,如离弦利箭,大红披风刷刷起展,手扬,长戟寒光乍闪。英雄豪气,敌胆俱裂。身后兵马如潮涌,此战,为国,为城,更为了佳人平安。
黄沙滚滚里,短兵相接,刀光剑影,飞矢如蝗。长戟舞处,人仰马翻,血肉横飞。
杀声震天,血流成河,尸横如山。朝阳望之后怕,急急躲入乌云间。
马失前蹄,人跌阵前,万箭穿心,血染沙场,只叹英雄气短。
风乍起,细雨飘洒,似要洗尽这土地上的血污与遗憾。
用最后的力气,拄着长戟起身来,回望将陷的城池一眼,吾身将死,无力回天。
城将破,妻若何?
嫁给我,是我的幸福,却是你的不幸,这是命不堪当,还是天眼未开?
我辜负了你,你的美丽,你的温柔,你的深情,你的企盼。
我只有默默死去,而你,此刻,是否仍站在门口张望?
如果有来生,我不会再娶你,不是因为我不爱你,而是因为我太爱你。



2、沦落


沦落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沦落到了天涯。
??? 天涯在哪里,连沦落也说不清楚。也许江湖中本没有天涯,是沦落的人多了,也就有了天涯。
??? 沦落已记不清楚自己本来的名字,那名字如此模糊,如此遥远,仿佛只是一个上古的神话。
??? 而沦落这个名字,却正像回荡在天涯的一首渔歌,飘渺而悠远。
??? “我本不叫沦落。”沦落说,显得如此沦落。
??? 不错,沦落之所以沦落,并非他原意沦落,只是这个沦落的江湖不允许他不沦落。
??? 如果我不沦落,这个沦落的江湖会认为那个不沦落的我才是真正的沦落。
??? 一个不沦落的人在这个沦落的江湖是无法生存的,沦落明白这个道理。
??? 一个沦落的人是不会把不沦落的沦落当朋友的,沦落明白这个道理。
??? 沦落是个怕孤独的人,所以,沦落必须沦落。
??? 既然选择了沦落,就一定要沦落得彻底一些,沦落得出类拔萃一些,沦落对自己说。
??? 于是,沦落做出了一个其他沦落的人难以理解和接受的决定:到天涯去沦落。

??? 没有人相信沦落会采用这样的方式去沦落。
??? “沦落,你不能如此沦落!”沦落的朋友劝沦落。
??? 我既然选择了沦落,就不想跟天下沦落的人用同一种方式沦落。沦落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沦落得看着无尽的远方,仿佛他知道,天涯就在那里。
??? 沦落走了,离开了原先那个沦落的江湖。但是他有一件事不明白,到底是自己离开了原来那个沦落的世界,还是,只是换了一个沦落的方式?
??? 沦落到天涯的时候,他没有想到,原来天涯沦落也只是一种最普通的沦落的方式而已。
??? 原来沦落甚至连沦落的方式都没有换,而只是换了一个沦落的地方而已。
??? 但是沦落不想回去,因为可笑的自尊!
??? 江湖中的人都知道沦落去了天涯,因为江湖中没有人去过,所以,沦落因为去天涯沦落而出名了。
??? 沦落已不在江湖,但江湖中却有沦落的传说!
??? 而天涯的沦落,并不知道他在江湖中竟被人传为神话!
??? 
??? 天涯有传言,沦落回去了!
??? 天涯的人不相信沦落回去了,但是沦落真的离开了天涯。
??? 沦落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 只有沦落知道。
沦落只是想在天涯也留下一个沦落的传说


沦落离开天涯,走入这片荒漠,已愈两月。
烈日当空,沦落坐在沙滩上,汗水湿透了他的衣服。
沦落的剑插在身旁,在烈日下泛着寒光。沦落磨这把剑已经磨了近二十六年。沦落要用这把剑,去征服他想要的一切。
沦落的马打着响鼻,抗议连日来的跋涉。沦落太累了,马也太累了。沦落的嘴唇已经渴得干裂,水袋里却没有一滴水了。沦落有些想念天涯的那片湖泊。
残阳如血。
沦落站起身来,他必须上路了,不然,他就会渴死在这无边荒漠之中。沦落牵着他的马,慢慢前行,后面留下一串长长的脚印。
沦落的影子在大漠中拉得老长,老长。
突然,沦落的马加快了脚步,异常兴奋。沦落知道,一定是前面有什么惊喜在等着他。
沦落跨上马,在大漠上驰骋,身后扬起滚滚沙尘。
终于发现,真的是有绿洲!
大漠深处,有一眼孤独的清泉。
沦落和马飞奔过去,恨不得一下子把整塘水饮干。
这时,沦落才发现,竟然清泉旁边,还有一位美丽的姑娘,一袭长裙如天边飘落的彩云。
沦落不好意思地说:我叫沦落。
姑娘说:原来你就是沦落,我叫扶摇。
沦落惊讶。
她竟然知道沦落的名字。
她竟然叫扶摇。
沦落想起一位叫婉清的朋友曾告诉自己,人如其名,你叫沦落,你就注定一生沦落。而她,竟然叫扶摇。
更惊讶的是,沦落看到扶摇的双唇竟然干裂。
你为什么不喝这水?沦落问扶摇。
我要用这水去浇灌园里的花草,扶摇如是说。
沦落望着扶摇带着血丝的眼睛,若有所思。
沦落感动于扶摇的做法,但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她本性的善良,或是生活的墨守陈规?
但此时,沦落更想做的是,他一定要用他手中的剑,去凿一眼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甘泉。
也许这个决定,会让沦落如野马般的流浪,终将止于此地。
也许,这就是沦落的归宿。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沦落疯狂地挖凿着沙子,为了那个美丽的梦想。
沦落的双手已经忘记疼痛,血凝成老茧,身体愈发消瘦,皮肤干裂,身上甚至已经流不出一滴汗来,筋疲力尽。他磨砺了二十五年的利剑,也被这无情地荒漠夺去了锋芒。虽然不想放弃,但他真的累了。
沦落终于醒悟过来,在这无尽的荒漠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甘泉。有的只是无尽的烈日、狂风、还有沙尘。他必须接受这个无情的现实。但为时已晚。
沦落无力地躺倒在沙滩上,任狂风吹来沙尘将他掩埋。他已经无力挣扎。那把满是缺口的剑,还插在沙堆上。
……
“沦落,你不应该叫沦落,听起来好颓废。”扶摇抱着沦落的头,看着他醒来。是她用那塘里的清水,滋润了沦落已经干涸的身体和灵魂。
“那我应该叫什么?”沦落问。
扶摇没有回答,她把沦落的头轻轻地放在枕头上,慢慢地走出了房门。在关上门的瞬间,她望着沦落说:“请记住,沦落已经死了。还有,我也不叫扶摇!”
“沦落已死了,沦落已经死了!”沦落不断地回味着这句话。突然从床上跳起来,推开房门。
满园花草,香气扑鼻。一柄满是缺口已经生锈的剑,还插在青油油的草坪上,那里,莫非就是当年掩埋自己的地方?
“你傻傻地想为我凿一眼甘泉,我并没有阻止你。因为我虽然知道那是一个遥远不现实的梦想,却是一个美丽的梦想。你的失败会让你看清现实,你的努力让你成长,你的付出让别人看到你内心深处的善良与情谊。你应该有一个属于你的地方,那是你的归宿,但不是这里。抛弃沦落的躯壳,带上这柄我为你打造的利剑,重新踏上你的征程吧。我之所以告诉你我叫扶摇,是因为希望你在遇到我之后,知道世间还有扶摇二字。我不叫扶摇,扶摇这个名字,是为你而取的。”
“那你叫什么?”
“这不重要,你只需要记住,以后,你叫扶摇。这里不是你的归宿,但永远都可以是你的栖息地。我会为你种下一片四季盛开飘满醇香的玫瑰园,在你走累的时候,可以回到这里来,躺在玫瑰树下的草坪上,仰望那片只属于你我的蓝天。”
扶摇眼含泪水,接过女孩递过的剑。那是一柄千年寒铁铸成的剑,无坚不摧,在阳光下,放着耀眼的光。扶摇相信,他会用这把剑,去征服他想要的一切,去摧毁伤害女孩的一切。这把剑里注入的,有女孩的企盼和情谊还有赐予他的无尽的勇气。
女孩在扶摇脸上轻轻一吻,转身走入房门。
扶摇看到他的马还拴在房前的树上。他解下缰绳,踏鞍上马。
残阳如雪,扶摇的马驰出绿洲,在大漠上飞奔,扬起滚滚的沙尘,影子在身后拉得老长、老长。


3、杂感美文

有人说:人生是黄山烟云,桂林山水,是浪花翻腾,潮起潮落,是万里平沙落秋雁,三月阳春映白雪,是一壶浊酒酬壮志,三千铁甲向金戈,是意气风发,纵横天下的征战,是快意恩仇,金貂美酒,冷月孤歌的飘泊。
春风得意夏花艳,秋黄飘落冬寒啸。四季更替,日月轮回,光阴似水东流去,几多欢喜几多愁。人的生命,于宇宙之长河,就是一粒沙子,一滴水汽,当浪花翻滚时,他们跟着跳跃,当水面平静时,终归消沉,最后,在烈日下蒸发,消散……
苏东坡说得好,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
从一出生开始,也许,我们的命运就在冥冥中注定,于是,我们朝着那个不明确的目标努力地狂奔,流下汗水、泪水、血水,最后,我们得到的统一的答案是:死亡。曾世强说:我们一生努力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我们有什么样的命。
走累了,停下来,甩甩头发,抖抖泥巴,找个安静的角落,躺下,仰望苍穹,让心灵回归自然,让人性重获新生。站起来时,蓦然回首,发现带着的唯有心情,留下的只是脚印。
有首歌唱得好:我们都在不断赶路,忘记了出路,在失望中寻求偶尔的满足,我们都在梦中解脱清醒的苦,流浪在灯火阑珊处。
今宵把酒问明月,天涯浪迹何为伴?
谁,可愿伴我读西去的东风,看回眸的落日,听午夜的琵琶,品清泉,赏老窖,纵剑于青石之上,刻下一曲永恒的凯歌?
看不清俗世纷争,读不懂人间风情。

4、那年那月
夜幕笼罩着这个西部的小县城,路灯的光线显得那么微弱。我躲在黑暗的角落里,却可以看得见“疯子”眼睛里的血丝。我知道,他已经兴奋得有些按奈不住,而我,却紧张得发抖。
疯子本叫冯智,我知道他叫疯子甚至比知道他的真名还要早。
疯子留着一头齐肩长发,染得红黄相间,烫得卷而蓬松,额角和左脸各有一处刀疤。
初二那年,他就把一个女孩子的肚子搞大,在小镇上引起了不小的风波。“疯子”和女孩双双被开除。
后来,他爸花钱让他到县里的技校上学,于是我便认识了他。因为我也在这所技校,只不过我上技校是因为没有考上高中,而不是搞大了某个女孩的肚子。
疯子拍拍我的肩膀说:“放松点,兄弟, 第一次我就没这么紧张。”
我放松不了,因为今天晚上我们要做的事情,我以前连想都不敢想。
是疯子带我走上了这条路。 而最初,我根本意识不到我走上了这条路。
我和“疯子”在一个班,学计算机。第一天来上课,我还怀着激动的心情,心想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跟比尔盖茨就是同行了。
后来我才知道,招生简章上全是骗人的。一个初中毕业的学生,学计算机就是扯淡,一个简单的办公软件就学了一个学期还没有搞明白。最关键的是,这里的学生没有一个是来学习的,他们一般家里有些钱,初中毕业了,不想这么早去工作,于是就打着学习的旗号过来混两年。而学校也完全明白这些学生的初衷,老师跟学生打成一片,基本上学几年不用考试花点钱也可以弄个毕业证。
于是在这种大环境下,我也就近墨者黑了。
和疯子成为朋友是有一次班里一个“大哥”级的人物“借”走了我那个月的生活费。我家里并不富裕,我不敢找家里再要钱。当我生活极其窘迫的时候,疯子大手笔地甩给了我一千块。那不是小数目。我不敢相信,也不敢要。于是疯子把钱收了回去,但是那个月,每到吃饭时间,他都来找我,跟我一起去吃饭,当然是他买单。到了晚上,三天两头地带我去KTV唱歌,唱酒,认识了一大帮朋友。我很感激他。
那些朋友叫什么名字我都不知道,只知道他们的绰号,诸如疯子,肥猫,六指,阿花,小强,三娃,菜花蛇等。还有一位感觉很有钱,大家都很尊敬的人物,大家都称呼“九哥”。
第一次见九哥,九哥见我没有手机,立马就把他的手机甩给我用。我当时差点没感动哭。
我问疯子他们家是不是很有钱。疯子说没有,这年头,要钱得自已挣。
话是没错,可是,我们这样的小屁孩,挣钱仿佛离我们还十分遥远。疯子说,朋友多了,门路就多,只要朋友们觉得你不错,大家一起努力,天都能翻过来,还怕挣不到钱?疯子的话总是让我觉得很有道理。
好像疯子的朋友都很阔绰,我们在一起消费的场所都是灯红酒绿,买单的一出手都是几百上千。我几乎没有给过钱,却天天过着夜夜笙歌,顿顿酒肉的生活。我觉得欠他们太多,却又无以为报。
没想到,报答他们的机会来了,我却犹豫了。
疯子给我说,有个人跟九哥过不去,九哥要他一根小姆指。我当时差点吓晕,有什么深仇大恨,要下这样的狠手?
疯子一脸鄙夷地说:“九哥对你怎么样?要不要跟我去,你自已好好想想吧,明天给我答复。”
那夜我没有睡。
我知道我无法拒绝疯子的请求。但是我也无法接受这样我无法想象的请求。矛盾得我想哭。
一睁钱看到的东西,衣服,手机,还有那把闪闪发光我曾经十分喜爱的小匕首,现在都变得那么狰狞可怖。
原来一切都是诱饵,可我却心甘情愿地自已要去咬住。
既然是自已犯的贱,那就去承受吧。
第二天我跟疯子说:“我去!”
疯子一拳打在我的胸口笑道:“九哥果然没看错你!”
那个跟九哥过不去的人是个发廊的老板,具体因为什么事情我并不知道,疯子说他也不知道,总之九哥叫我们去做就没错。
我们一行三人,除了我和疯子,还有小强。我们一根接一根的抽烟,在等待一个下手的时机。
夜已深,发廊里走出最后一个客人,一个满脸横肉的人从里面走出来,站在门口点燃一根烟。小强低声说,就是他。然后狠狠下把烟头掷到地上,用脚用力地踩着,仿佛那烟头跟他有杀父之仇。
小强和疯子都摸出手上的家伙,显然他们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显得那么熟练而且有派头。
疯子说:“上”。
我们疯狂地跑过去,那一刻,我忘记了紧张,仿佛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跟着他们上。
那个胖子见我们三个又是棍棒又是砍刀地冲过去,先是惊谔,然后迅速地明白过来,转身进屋想拉下卷帘门。
已经晚了,疯子进了屋,一脚将他踹倒在地。砸翻了一张椅子同时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从镜子前的小桌上掉了下来,发出零乱的声音。
我们都冲了进去,小强拉下了卷帘门。
胖子手捂着头大声呼叫救命,几个浓妆艳抹穿着暴露的女人从里屋闻声跑出来,一见阵势吓得尖叫着缩到墙角。
疯子用砍刀指着从里屋出来的几个女人疯一样地吼:“都他妈的给我滚进去!”
小强和我则对着胖子一阵拳打脚踢棍棒交加。
我完全不明白当时为什么会如此狠命地打他,还是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跟着他们上。
疯子把其他人赶进屋后过来对我们吼:“别打了,干正事!”
小强抓起胖子的一根手指,疯子手起刀落。。。。。。
血溅到我的裤脚上,胖子发出杀猪般地嚎叫,捂着手在地上痛苦地乱滚。


菜花蛇开了车来接我们。菜花蛇瘦高个子,戴着眼镜,好像永远都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
我坐在车上,惊魂未定。小强递过来一只烟。手太抖,我竟然半天没点着。
疯子拍拍我的脑门说:“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儿。”说完把他点着的烟塞到我的嘴里。
菜花蛇说九哥要给我们庆功,正在红月KTV等我们。
红月KTV是我们的固定娱乐场所之一,每个月我们至少都要去四五次。那里的老板听说是九哥的朋友。
九哥果然在包房里,除了九哥,还有五个女人。九哥潇洒地吐个烟圈,悠然扬扬手说:“一人一个。”
疯子将装着断指的袋子递给九哥,九哥没看一眼就扔进了垃圾桶:“这么恶心的东西,还带过来做什么,难道你做事我还不放心吗?”
话毕,九哥端起酒杯说:“各位兄弟,今天辛苦了,我敬大家一杯!”
喝完,九哥过来坐在我的旁边,手搭在我的肩上问:“怎么样,是不是很刺激?第一次紧张是正常的,以后跟着我干,包你吃香的喝辣的。兄弟,耍开心,这些女人,你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我看着九哥,帅帅的,一脸斯文,怎么也看不出来他会下令让他的朋友去断人一根手指。
我从来没有碰过女人。
坐在我身边的女孩,约十七八岁的样子,娇好的脸蛋,一米六左右的个子。紧身的T恤衫勒出她优美的曲线。短短的折边裙几乎只遮住了两腿的交叉点。她的腿是那么美,不粗也不细,那么匀称,在昏黄的灯光下,泛着诱人的光。
女孩紧挨着我坐着,挽着我的手臂。我可以感觉得到她凸起的胸部还有大腿的温度。
我感到自已比刚才要去剁人一根手指还紧张,端着酒杯,放在嘴边,却半天没有下去一滴酒。
我看到疯子,小强,还有菜花蛇,都很HIGH地喝着酒,在身边的女人身上乱摸。而九哥,则抱着女人在包房中间沉醉地跳着舞。
我显得很不合群,呆呆地坐着,闷闷地喝酒。
女孩摇着我,撒娇着:“你为什么不理我,你是不是不喜欢我?”
“不是,你很漂亮,我很喜欢你,所以,我不想对你太无礼。”
女孩于是把头轻轻地靠在我的肩头,柔柔地说:“我感到你跟他们不一样。”
不一样么?我在心里问自已。曾经那个壮志凌云的我还在么?
那晚我一直喝酒,喝得烂醉。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睡在一家宾馆里,旁边躺着一个女孩。
她还穿着那身衣服,紧身的T恤,还有短得离谱的折边裙。她睡得那么熟,以至于全然没有顾及到自已的睡相,我一起身就看到了她的裙子不能遮住的白色蕾丝花边内裤。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在这里,更不知道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只希望我没有跟她做过什么离谱的事情,因为我觉得第一次就这样糊里糊涂在昏迷状态下发生了我可能会遗憾一辈子。
我掏出钱包,把里面所有的整钱都轻轻地放在她枕头边。
细细地看着她,不论是脸还是身材,都那么让人怜爱。如果她有一份正当的工作,或则根本就没有工作,我一定会拼了命追她。


回到学校的宿舍,疯子坐在我的床边削水果吃。
疯子说:“你小子太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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