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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命生涯-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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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一个盗墓贼,却与世界第一盗墓贼为伍;我只是一个凡人,却见了无数的鬼魂;我只是一个地球人,却遭遇了无数的外星人;我只是几家报社评论员,却经受了无数的奇异事件……
    我自小和父亲、妹妹、一个老管家生活在一起,性格冲动、暴躁,到得十三岁丧母,却始终怀疑自己的母亲是人还是鬼?
    我的父亲是本埠船王、商业巨子,我一直觉得他胆小如鼠,但我却不知他在年轻之时却是一个大冒险家,而且经历了“鬼船”之谜,后来为了探索身世,我再次重走“鬼船”谜团,发现惊天秘密!
    冒险之路何其漫漫,等到有一天,我彻底厌倦了这一切时,执笔瑟瑟缩缩写下了这一段玩命生涯……




一、随便说几句关于本书和华夏天空
  这本书的名字叫《冒险王》(现在更名为《玩命生涯》),其实名字起的并不是太好,因为撞车太过严重了,在网上搜的时候,光小游戏就占了几大页。

  另外一代武林盟主李连杰似乎也拍过一部电影就叫《冒险王》,我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看过了,当时武打也觉得特别的精彩。

  曾经无数次想到要改名字,但是在责编大大的劝说下还是未改,《冒险王》只是一个系列,形式是《冒险王》系列之《……》。它由若干个故事组成,每一个故事都试图地探讨一个问题。但是,限于作者的阅历,总不能娴熟的表达出来,也觉得特别的悲哀。但是作者一直在努力。

  本来写这本小说的时候,有几位朋友就给我提了一个忠告,千万不要用第一人称写小说,让人感觉在,但是最终还是用第一人称了。又是一大无奈。

  作者一直在做梦希望能凭着一本书能够成名,所以一直都很困扰,但后来看了南派三叔在《盗墓笔记》后记里写的,在他的《盗墓》成功之前,至少写了两千万字,而我……只不过是一个……太天真了。才觉得,路太漫长,只有坚持……

  在选择了华夏天空早期有点后悔,华夏显然不是什么一流网站,但是只要华夏一直在发展就好,我就想象,如果华夏哪天真的混大了,我们一直坚持下来,那么我们是不是功臣?找这个地方,认真踏实的干下去,只要你华夏不瞎搞!

  这本书你们喜欢看就看,不看就算!

  作者再努力!这本书打算写到明年八月二十九,整好一周年。到那时,我想文笔也练的差不多了。

  离月醉

二、末日·雨夜·笔记
  真好。听说徐州下雪了,真想回去看看。但是最终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只能变作一场想望。

  白天睡的多,晚上睡不着,借着窗外沙沙雨声,弃了手中写了半章的小说,随便说几句。

  如果末日真的来临了,这就算绝笔。

  喜欢雪,不知从何时起。怕是自看了《红楼梦》中宝琴姑娘在雪中伴着数点梅花幽游,才喜欢的罢。

  总喜欢在雪下急走,任凭雪花打着衣衫,这种感觉真的十分奇妙。

  小时候,家乡总不会让我失望,每到冬季的某一天,给咱们来一场大雪,让咱们小娃娃尽情的玩耍,好不快活!现在想来,嘴角还是禁不住的露出一个弧度。

  后来,不知怎的,雪少了,人也觉得不单纯了,围着炉火,痛恨冬天你真的太冷!小时候,从来不会这样。

  我总还记得一年级的时候,真小,小的像是一颗绿豆,和邻居的一个小女孩穿着黑色的胶皮靴子,踩着厚雪,咔咔的,兴高采烈的经过一片桑树地上学。这个当年的小女孩,不知你是否还记得嘞?

  窗外雨慢了它的脚步。

  若能够看,一定是雨蒙蒙的模样,喜欢雨蒙蒙……想来遗憾,但却没有烟蒙蒙。

  罢了罢了,男生是不该如此小情调的,还是把酒言欢,大碗吃肉,大碗喝酒,来的分外快活。这又是想望,大半夜的,谁又不傻谁会呢?

  提到雨总是勾起我的回忆,关于雨,在高中我写了很多的所谓“诗歌”(当年太幼稚),我写了一个在雨下的你,你喜欢雨,你被雨淋,却还不逃走,我在窗里看着窗外你,我心疼,不愿你被雨淋,于是骂你,冲出去说你是大傻瓜!其实说白了,就是我喜欢你,但……因为太过委婉,还有一些莫名的理由,雨终究还是雨。

  常常一个人怔怔出神,常常一个人在被窝里瞎猜疑,我不想这样,但是为何我总是这样?

  喜欢一个人总要装作无所谓!闭上眼睛挥之不去的,却是自己努力要忘掉的一个人!

  我苦笑。

  窗外的雨又急了它的脚步。

  真好,徐州下雪了。

  按:徐州为离月家乡,离月在南京求学。

  末日晚离月醉写

  12。21

三、上架感言
  这本离月醉最不擅长也不大喜欢写的小说,竟然能够坚持到二十五万字,我自己都有些佩服我自己!

  我本来在起点写一点武侠小说,也没有签约,什么都没有,就图自己写的文能有个地方展示,至于签约上架想都不敢想,总感觉那是文化人的事,跟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后来,我随便地写了《冒险王》(现在更名为《玩命生涯》)的第一章(当时当然不叫《冒险王》,当时叫《孟迅奇异记》),传在榕树下,后来被展颜姐看到了,于是我便到了华夏……才正式写起了这部真正的签约作品。

  这里向颜颜姐说声谢谢。“世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不是吗?

  而后也得到了好多同在华夏写文的姐姐(貌似都是姐姐)们的鼓励,谢谢啦。

  这里再谈谈本部小说和华夏天空的整体关系。

  这部小说从分类来讲,是推理悬疑。在华夏写这样的小说,我感觉真够鸡肋的,有几次差点都放弃了,但还是坚持了下来。

  纵观华夏的悬疑推理,每天几乎没什么人更新,恐怕在一周内能够更新那么一两章的,只有不到五个人。

  悬疑,第一不好写,设置悬念还要吸引人,挖坑容易,但填起来,填的合情合理,太难。

  第二费脑袋,你总要挖空心思布置一个巧妙的故事情节,环环紧扣,如果扣的不好,就垃圾了,我的系列之《墓中人》就很垃圾。

  我的小说根本就不是侦探小说。只能是一个探奇式的小说,其中会夹杂着一些社会自然人生鬼怪……主题。

  个人认为这部小说比我在以往写的武侠,立意要高的多。但缺点还是不够生动!

  主人公孟迅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一个人,一方面乐观开朗,好奇心强,另一方面却又相反。

  他的矛盾心理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最主要的还是家庭,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有一个老和尚预言在他十三岁那年,他的妈妈会死去,所以孟迅还是活在恐惧之中,结果他的妈妈真的死了。她的死,又是一个很吸引人的故事。

  孟迅的哥们陈同是一个天才发明家,但在某些场合和孟迅有着莫名其妙的默契。这也许就是知音吧?

  在一次偶然冒险经历,孟迅认识了蓝灵,蓝灵是一个美丽的少女,她是一个一流刀客,而孟迅也善于射飞刀,二刀相遇,又会怎么样?

  三年相约的承诺……不知能够实现否?

  孟嫣,孟迅的妹妹,这个古灵精怪的姑娘,也是一个天大的冒险王!

  这部书打算写到2013年8。29,刚好凑够一周年,而后的事,而后再说……

  坚持下去吧,不知结果是什么,但至少文笔是练出来了。

四、金陵有雪
  六朝古都也下雪了。

  下雪实在不惊奇,但谁叫它是我看到的金陵第一场雪呢?

  提到雪,不知怎的,我总是想到《红楼梦》这本奇书。上次在写到徐州下雪,已经说过了那个聪明可爱的姑娘宝琴漫步于雪中的场景,那本是一幅人与自然交融的画,我已不必勾勒,但凭想象便足已够了。

  这次,我想到了《红楼梦》最后的一回,虽是高鹗狗尾续貂之作,但是却也觉得颇有奇韵。宝玉从雪中而来,披着大红毡,见着家人说出了一篇玄之又玄的道理,时日已多,看的多已忘却,只知道宝玉却已寻着自己的菩提,大彻大悟去了。也正应了甄士隐遇着那疯癫道人唱的《好了歌》,一切浮华终将卸去,留下了最令人难以接受的真。

  我的牢骚,总是太多,如果不多,便也不会冒着严寒写这数百字。

  过了中午,我才知道,原来不但南京下雪,江苏大部都下了。想象一下,十万平方公里皆飘着这白白的雪花,又是不是一种奇景呢?

  早晨,无伞,冒雪,疾走。待到了教学楼,成了一个雪人,我笑了。

  我喜欢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写一写这种笔记。但是今天着实是例外,欣赏了一下雪景,看了几出二人转,唱了几首难听的歌,心情却极好,语句之间未免减少几许悲伤。看的人觉得不像我的风格,我想说我为什么要始终悲伤?

  我不想去用什么辞藻去描绘那雪塑造的景象,如果非要将它描写出来,恐怕没有几千字,定是不够。

  我在我自己的小说《冒险王》里也似乎描写了一个雪的场景:主人公落入一片冰天雪地里,四处茫茫一片白,由于过分的白,眼睛受不了,主人公就得了一种眼部疾病雪盲,他什么也看不到了,成为了一个暂时的瞎子。但是主人公不知,当他醒来,发现一片黑暗,他失去了光明……他想到他的身世母亲早死父亲经商,一个妹妹,当然还有他遇到了那个聪明伶俐的心上人……他似乎丧失了最起码的信念,他想:一个瞎子能够做什么?

  不能回想,决不能!写的时候,写到动情处,忍不住泪落。现在再提,未免矫情!

  六朝古都还在下雪。

五、我看水浒(针对“系列之一个梦”发)
  离月醉按:本文是我在高中时写的一篇论水浒的文章。

  先不谈其他的,单就几个绰号便是如雷贯耳,譬如“豹子头”“花和尚”“呼宝义”……这些个外号无疑在中国老百姓的印象中,除了爹娘之外,便是最为深刻的一群人!这部“武侠”巨著何以会产生如此的力量?又何以会影响了无数的中国人?他们大碗吃酒,大碗吃肉的豪气;他们义薄云天,肝胆相照的气概;他们互相友爱,团结奋斗的精神……无一不从这部大书里透露给我们!

  我爱这部大书,我爱那里每一个活生生的人物,我爱那一个个荡气回肠的故事。这部书我读了无数遍,也试图分解一下,可是,我毕竟不是那“圣人一叹”的“神品”金圣叹,我只能以一个血气方刚中国青年,去窥探他那犹如一座大花园里的一朵奇葩!

  且说大明初年,一个叫施耐庵文化人,用自己的一腔心血写出了这部前无古人的“反叛”大书!我不知道施老先生究竟承受了多么大的压力,也不知道他怎么会如此讴歌那些“绿林好汉”,这太不同寻常了!就此来看,这部书本身就具有永恒的价值!

  我先说第一个重要的人物,缺了这个人物,所谓的“一百单八好汉”,所谓的“梁山聚义”,所谓的“风雪山神庙”……都不会有!这个人生得眉目分明,琴棋书画样样不精,平时弄枪使棒,最善踢得一手好球,乃是东京汴梁府第一破落户,人唤:高球者也,因嫌“球”字难听,故而改作“俅”。

  这个人我敢打包票说,他是水浒这部书里第一重要人物!这个人人生发家史可以另外写成一部类似于《我的发家史》,《人性的弱点》等一些靠机缘巧合,溜须拍马取得成功的“成功”法典!你说你高某人喜欢踢球,巧了,一个姓赵的王爷也好这口,二人一见面便对上了眼,当即两眼泪汪汪的叫了一声“兄弟!”王爷吃了狗屎运,有一天突然当了万岁爷,他有意提拔高大兄弟,于是就把国防部长这个咽喉职司交给了这个兄弟!

  高俅一混大,便打王进,屈林冲……

  一桩桩,一件件,他的双手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引得一个好汉对其无限的仇恨,这个好汉生得豹头环眼,一副好相貌,乃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总教练!他的妻子被高衙内调戏,他控制;他误入白虎堂,被冤屈,他控制;他被流放他地,两个小辈,本要在路途结果了他的,他得知,他还是控制!陆谦个不要脸的竟然要害这个自己曾经喊着比爹还亲的大哥恩人,对不起,他控制不住了,他一枪搠死这个东西!这雪纷纷扬扬而下,这风刮得正紧!他一切的一切都没了,他的脸上只留下一个用烙铁烙的“囚”字,他要走了,他要带着仇恨反他娘的!梁山之上,林冲遇到王伦这个男不男女不女的东西,他终有一天还是没有控制住,宰了这个玩意,迎了晁盖干“一把手”!他在等待着时机,一个对朝庭充满无限信心,一个本想为朝庭挣得功绩的人,竟然被逼迫到这般下场,是命也夫?在林冲悲叹命运不公之时,山东一个叫郓城的县有一个叫“黑三郎”的中年人,迫于无奈杀了一个女人,而后也被流放!这个人物,是这部书热情讴歌的一个大人物,这人号称“及时雨”,又称“呼宝义”,在江湖上赚得了美好名声,到哪都有他“兄弟”!宋江这个人物,被中国老百姓恨之入骨,这人高不成,低不就,要文,也就写一首反诗,若说武功,也未见着他数个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这个人五短身材,凭什么又能获得众家兄弟的拥护和爱戴?

  只因,两个东西,一个“忠”,一个“义”,这两个特点在新版电视剧中表现的很好!且看,宋江招一些兄弟都是这样说的,“目今,朝庭奸臣当道(没说皇上是昏君),我等暂时受了一些委屈,待朝庭招安(既定方针)之后,我等再为朝庭效力不迟!”于是,这些人就投降了,造反了,可是必须说明一点的是,宋江造反的,反的不是朝庭,不是皇帝,等哪一天皇上来招安了,他还是愿意做一个顺民的!他只是再祁求万岁爷给他一个做臣子的机会,他对朝庭皇帝的忠心从未改变!宋江的“义”就更加表现的淋漓尽致了,谁有困难,他都第一个跑到现场帮忙,活脱脱一个“雷锋”大爷。对待朋友兄弟两肋插刀!

  如果说上面两点是都能看出的,那么,他的“欲擒故纵”能力也是值得肯定的。比如,在请河北“玉麒麟”卢俊义上山落草之时,便“假惺惺”地要请卢员外做这一山之主,卢员外一听,怦然心动,“呀,还有这好事?”可是,宋江党羽便不同意了,“晁天王猝死,理当报仇为上!”于是乎断箭为盟,去打曾头市,先宰了史文恭者为主!当然不可否认这确实是宋江的真心美意,可是从另外的角度来讲,他确实是在欲擒故纵,自己想稳稳地当老大,便故意推辞,他卢一个新人怎么敢去贸然抢位?只能无奈地说:“哥哥莫要推辞,俺为哥哥马首是瞻!”

  宋江第一步“阴谋”达到了,可是再换一个角度来看,这又何尝不是宋江的良苦用心?因为在一开始,宋江给众家兄弟就已经提出了一个宗旨:暂时落草,将来以图招安大计,为朝庭效力!

  可是一些好汉,走着走着,就贪图梁山那种快意江湖的生活,根本就没有归顺朝庭的意思。而宋江不同,他一直都是坚持这个既定方针。如果换作他人来干一把手,也许招安这个大计就不会坚持下来!只有我宋江做老大,才可能带着一帮兄弟走上“正途”,无论这“正途”如何,总归是封建产物的结果。宋江做到了,他正如曾子所说的“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地走好了每一步!如果我是宋江,也会那样做!

  我把梁山好汉分为三类,第一类就是坚守自己目标的人,这一类里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宋江!第二类,就是矛盾着的,一方面想归顺朝庭,但又害怕不敢,他们被这个可怕的朝庭(奸臣)整怕了,其中以林冲杨志为代表。第三类,就是顺大溜,没有自己的主见,哥哥往哪走,俺便往哪走,其中以李逵阮氏三雄为代表。这三类人构成了梁山这个小社会的形态。在这个相对独立的社会里,他们保持着一种相对纯洁的精神和目标追求。就像古时罗马雅典城邦一样呈现出一种小国寡民,易于管理的状态。这一种状态势必是要被打破的,一被打破,他们的一切一切都没了!他们也许只能保持那相对长的时间!终于,他还是要归于覆灭的!掩卷沉思,从口中吐了一口长气,我虽不是金圣叹,却也要长叹一声!我叹什么,却不甚了然起来!我是叹他们的命运结局,还是叹他的……说不清!我仿佛有无数话要说,可是,到得最后却又一时语塞。

  中国人读这本书,理当从这本书里获得一些东西。譬如,一些“气”,就是“水浒气”,这种“气”是时下中国人所不具有的!这种“气”是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具有的!比如无畏,比如忠诚,比如忍。这些个词说将出来,觉得好生单调,我劝喜欢读书的,可以去认真的把里面的“气”挖掘出来!

  看那大河向东流啊,天上星星参着北斗是好汉的该出手时,就出手!

  离月醉

六、五十万字,同仁们听我说句话
  本书五十万字了,现在说起来,现在想起来,当真自己也觉得十分吃惊。对于网文来说,五十万字真的不算什么,但是这是我的一点成就,未免还是激动万分。

  我突然想到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史记》,是太史公司马迁的伟大著作,这部书的字数就是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这样想来,我的字数已经是一部那么厚的《史记》字数,你说这令人吃惊不吃惊?

  当然这部书,对于浩如烟海的作品来说,几乎连个毛都算不上,但我还是要激动一下,谁叫这是鄙人的第一个作品呢?

  上天逍遥给我算了第一笔稿酬,是我人生的第一笔稿酬!第一笔稿酬是华夏给我的,无论他怎么样,还是受尽流言蜚语,还是垃圾什么的,我都要用自己的努力,补足给华夏,这一个让我的文展示,而且还给钞票的平台!

  我不是十分喜爱写文的人,但却是一个颇为喜欢看文的人,我看文的速度极其的慢,可以说是慢到了龟速,但是我还是喜欢看,我喜欢看书里的遣词造句及其其他一切!

  昨天和逍遥聊天,他就让我把这本书写到八十万,说句心里话,当时我未免一惊,如此多的字数我如何承受?但是一想想,还是很容易,毕竟时间多的是嘛!

  我打算把此书超过一百万,当初说的二百万,当真是有点夸张。我还有另一本也已经上架,如此看来,两本书简直是要奋斗不止了。

  昨天晚上逛了逛贴吧,了解了华夏的一些背景,在当年的幻世中文网时,当然是盗版网站,还是很牛叉的,后来我们华夏的老大段玉裁同志把这个网站收购,几度改版,几度沉沦,变成了华夏天空。

  这当然也是奇迹,邓爷爷当年还不是三上三下?

  不过这里透过底,据有的编辑在华夏干的说,当年的华夏初成立之时,简直惨烈到了极点,一间只能放得下四张书桌的小办公室,老板老段加上员工总共两人,这就未免让人十分的……

  我感觉现在比过去应该强得多了吧,但是我想也不会太怎么咋地!这里不是挖苦华夏,只是说个实话罢了,放心吧,我不会跑的。

  再来谈谈这本书,这本书仅仅只是完成了一半,因为书名几度让我泄气,太坑爹的一个书名字了!改,果断改,就改成《玩命生涯》,这样和书的主旨便差不多了!

  下面再来说说华夏有木有大神?

  答:果断没有!

  其中最为出色的几本便是《不想飞升》貌似出版了,还有《逍遥神游都市》貌似也出版了,还有《一剑倾城》……

  但是,令人感到万分悲催的是,这些人已经告别了华夏,他们已经不发文了!

  于是乎,我们就未免感到悲观了,华夏连个大神都木有,我们还在这干个毛?

  但是我要告诉你的是,无论他们怎么样,跟你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他厉不厉害管你什么事?

  我纵观了好多网站的福利,比较而言,虽然华夏算不上太好,但也绝不是最差。

  亲们,专心的码字吧,别胡思乱想了。

  咱们如果是天才,便早已是天才了,何必又苦苦挣扎在这里呢?

  但是坚持是成就天才的唯一途径!一夜成名的人,自然付出了无数日。

  别的不说,祝愿各位同仁码字快乐,有想说的,咱们讨论一下,评论区留言,在下定当拜访!

  离月醉

  2。18

七、话说……
  话说,今天精神不振,码字连连打盹。

八、通告
  本书在三月份每天只更一章,上学的娃儿,当真伤不起!

九、我总是喜欢瞎说两句
  我写《玩命生涯》已经有五个月了,这五个月当真便像是角逐一般,累的精疲力竭,但是也获得了极大的快乐。写小说当真其乐无穷,不是么?

  我的小说在贴吧里受到了两个朋友的评论,觉得当真是快乐至极。我觉得能够受到别人的评论,也就说明,我没有白写。

  其中一个朋友对我评价极高,说是颇有“卫斯理之风”,说实在的,这本书的感觉就是模仿卫斯理的,他一眼看出来,我颇觉得佩服。他还说这书就不像二十岁人写的,假以时日,必成大器,这里我真的不敢当,谢谢了。

  第二人的评论,说像是女孩子写的,可能真的有点像吧,毕竟不如玄幻小说来的有气势。

  这本小说,是系列小说,每一个系列就是一个独立的故事,出场人物极少,故事也不辉宏有气魄,显得很短凑,虽短,我自认为悬疑还是做的恰到好处。

  我本来就不打算把这本书写的多么有气势,我就是要把每一本书像是按照一个寓言故事一般写出来,全篇对于人类的生死存亡抱着淡淡的隐忧。

  这本书写着写着,便觉得十分鸡肋。但是,我还是爱这本书,谁叫它是我写的第一本上档次的书呢?

  每一个人都不是从一开始就会成功的,即便他成功了,也完全是因为他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

  所以我说:每一个人都会成为作家,成为写手,但是坚持却是他的必须途径。

  我十分讨厌别人说这种话:只要是个人都可以当写手,都可以写故事!我十分赞同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本身就是正确的!但是,这就不由得让我想到了另外一句话:只要我努力,就可以考取清华大学。但是最终你还是没有考取!

  我知道华夏天空正在不断的改进,但是也许事与愿违,还有可能是改退。无论怎么样,你必须得坚持,你不是天才,你只是一个小如虾米的人。无论怎么样,好高骛远的人,没有一个成功的。

  我曾梦想着,我能够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到了后来,我却明白了现实,我的梦想终究是梦想,因为梦想的路实在太长……我只是愿意当一个写手,一个认认真真的写手,我不祈求读者会有多少,因为你的文章内在价值决定的读者数目,这是主要的,次要的才是其他的。

  多多看文吧,无论好不好,开卷总是有益。

  说到这里,当真便觉得有些累,我还是接着给你们讲故事吧。

  故事继续。

十、完结感言
  (离月醉按:本来是要完结的,但是后来又作了新篇,故而这完结,只可算是当时的完结。)

  我本不想写一个感言的,但是睡了一觉,我觉得我还是和读者作者朋友说了两句。

  我是一个心志不坚的作者,总是喜欢东张张西望望,这本书几乎夭折,但最终还是坚持到了现在。

  我从来不奢望自己能够成为什么大神,我只希望通过写文,给自己找一个好朋友,有什么东西,就向他诉说,把自己所想的乱七八糟的东西通过一个故事展示出来……

  真的很感谢华夏,让我这么一些文,虽然华夏的网站差到几乎连我的小说都未搜到,但是,至少他承诺的全勤什么的,都绝对按时到达了我的手中。

  我不想过多说华夏什么话,因为他在涛涛的网文界,如同一棵小草一般苦苦挣扎着,说到底他还只是一棵小草……无论你对他怎么评价,他自然难以和起点这棵大树相比较,因为这只是一棵小草!

  我常想是否因为这个网站垃圾,才埋没了我盖世的才华?哈哈……到得最后,也就是现在我才明白一点,我自己根本就不咋地,我总结了一下这个小说,硬伤太多太多了……

  无论在哪里,都是,懂了吧!

  但是,也不必要如此妄自菲薄,人不都是需要一个进步的过程么?

  怎么说呢?

  写小说写了这么些时候,我终于明白一句话!

  耐得住冷板凳,是写小说成功唯一的途径!

  离月醉写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

废稿区再次说明
  刚才已经有了一个说明,由于不小心发成了章节,我们任谁都知道是不能修改的,故而用公众章节再次说明一下。

  由于华夏天空不能进行编辑,我本来存稿来着,但不小心发了,也不想麻烦人家编辑,所以心生一计:设置一个废稿区!在这里的文章,看官你当然不用看!

  祝各位看官读书愉快!

  离月醉

  8。29

第2章 黄金椅子离奇失窃
  黑暗时间持续了十四分钟。

  “如果发生了这种状况,警报装置一定会报警的。”陈同沮丧道。

  “陈先生我来问你,什么情形会造成红外电子眼拍摄出来的画面变黑?”

  “这怎么可能呢?红外线电子眼只要工作拍摄出来的画面一定是发红的,除非它不工作,要不然不会出现这种状况。”

  “但在你的警报装置上却一点危险报告都没有显示。”我道。

  “如果我的仪器真的出现了什么问题,电脑系统也会报告的,可是电脑系统里一切显示如常啊!”陈同道。

  “这样吧,你先对你的仪器设备进行一个检查,确认是不是这里的警报系统出现了问题。”蓝灵道。

  陈同应了一声好,便去工作了。

  蓝灵和我对视了一眼,脸上也是一副迷惑,“就在那短短的十四分钟,两件衣服消失了。”

  我点着头,“但在十个电子眼工作情形下,布满了安全射线的情形下,怎么可能做到呢?就算是詹姆斯邦德恐怕也做不到吧。”

  “但如果不是地球人所为呢?”蓝灵忽然道。

  我“啊”的叫了一声:“那就是外星人所为?”由于前面我接触的外星人逐渐增多,此时遇到了这种情形一下子想到了外星人,自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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