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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不语诡秘档案第二部01:镜仙 作者:夜不语-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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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不清楚了。」林芷颜的脸色稍微有些凝重:「那个游戏就彷佛在两个月前的某一天,突然出现在学生面前的。 

「开始有些人还不以为然,但逐渐传出游戏能够实现任何的愿望,于是有些人抱着刺激好玩的心态开始尝试。有些小打小闹的愿望真的实现了,玩的人也多了起来。 

「不过,由于游戏的条件实在很苛刻,不好操作,可以玩到的人的比例不算太高,而且游戏也时灵时不灵的,所以也没人把它当回事情,总之就觉得是普通游戏,不在意。 

「直到越来越多难以解释的事情发生,然后是玩过游戏的女孩不断死亡。现在学校人心惶惶的,恐怕以后也没人敢玩了!」 

我思索了半晌,这才郁郁道:「看来这个事件陷入了死胡同,没有调查下去的价值了。」 

「恐怕是。毕竟一个多月内死了那么多人,这所学校也差不多要破产了,明年的学生源肯定有问题,没有家长会愿意送自己的孩子到这所学校就读的。」 

「那我们就没有可以做的事情了吗?」我问。 

「没有,死了那么多人,警方已经准备介入调查了。不论这里的政府是要彻底严查还是封锁消息,都对我们的身分没有好处,我们还是早点离开。老板刚刚打电话来的时候,也这么提醒过。」林芷颜瘫倒在沙发上,语气有点遗憾。 

我也很遗憾,突然觉得头脑有点发涨,肩膀沉沉的,像是有东西压在上边,不舒服。 

「臭小子,你怎么了?脸色有点涨红,身体出问题了吗?」她看了我一眼。 

「可能是累了,最近忙得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我艰难的站起身,准备上楼,「我回房间去休息,好好睡一觉就恢复了。究竟是调查下去还是离开,你和杨俊飞那混蛋讨论清楚再告诉我。」 

说完我便上了楼。 

腿在发软,身体实在太沉重了,沉重的像是背了个很大很沉的东西。 

好不容易开门走入自己的房间,我迫不及待的倒在了柔软的床上。 

床的弹簧被我压得发出「咯吱」的呻吟,异常响亮。 

我的头很昏沉,但却没有一丝睡意。想了想,我将钱晴和左婷的那两面化妆镜拿了出来,在手里一边把玩一边思考。无意识的打开镜盖,朝那个方向望了一眼,突然我惊呆了。一股恶寒猛地窜上了头顶,只感觉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是一个黑影,一个漆黑的黑影,影子像是个身材还不错的女人。她,正骑在我的肩膀上,双爪用力的拽住了我的头发。 

我惊惶失措的将手里的镜子扔在了地上,身体条件反射的从床上翻下来,躲到另一侧去。肩膀上沉重的感觉依然存在,一想到身上坐着一个不知什么东西,冷汗就冒了出来。 

林芷颜听到声响,飞快的将门一脚踹开。她见我躲在床后,有点无语的叹了口气,「你个臭小子又怎么了,都躲那里两次了!」 

「你以为我想。」我的脸色惨白,声音都在颤抖:「快看我肩膀上!」 

她看了看:「什么也没有,大惊小怪的。」 

「用地上的镜子看!」 

林芷颜将镜子拿起来对着我照,看了半晌:「还是什么都没有!」 

「有没有搞错,怎么我能看见!」我气恼的吃力站起身体。 

「你究竟怎么了?」她对我怪异的行为大惑不解。 

「我的肩膀上似乎有个东西坐着,很沉。」我强作镇定。 

她仔细打量:「完全看不出来,正常的很。是不是太累,肩膀肌肉酸痛?」 

「不可能,那种重量,明明是有个人坐在上边。」我摇头:「而且,我从镜子里看到了那个黑影,杀死所有人的漆黑影子。不信你跟我来!」 

我一步一个脚印,异常缓慢的挪动到客厅,那里有个林芷颜买来减肥的电子秤。我毫不犹豫的站了上去。 

林芷颜看了一眼,吃惊的捂住了嘴巴,她的脸部有些抽搐,语气难以置信:「怎么可能,你居然有一百公斤!」 

「不错,我记得三天前自己还只是五十五公斤左右,不可能三天内就涨了四十五公斤。何况,我的体型根本就没有变!这就说明……」我用视线的余角撇了撇肩膀,「我的身上趴了一个东西!一个四十五公斤左右的东西。」 

「镜仙的诅咒?」她立刻反应过来。 

「很有可能。」我点头,「只是我从来没有召唤过镜仙,怎么样诅咒也传不到我头上。」 

「你不是昨天去一零一室调查过吗?是不是那时候满足了召唤出镜仙的条件?由于你自己不知道,所以也没有许下愿望,但镜仙不会管这么多,它要的只是你的命。」她分析道。 

「不清楚,但事情肯定有了什么变故。」我看了看手表,凌晨一点二十分,「你马上开车载我去学校,我要再调查一次一零一室。恐怕会有点其他的发现。」 

车开得飞快,由于出租屋就在月龄镇中学前方几十米的地方,几十秒就到了。 

背着一个等同两个普通人身体的重量,攀爬接近高达两米的大门栅栏,实在是一项「很充实」的举动。好几次险些摔下来,花了十多分钟,才总算有惊无险的过去了。 

林芷颜一路扶着我走过对我而言显得极为宽敞的操场,又帮我攀过新宿舍的栅栏,居然还一脸轻松的样子,身体素质果然不是一般的好。 

一零一室的门并没有被锁住,轻轻一推,门就开了。又是一股冷风袭来,我俩同时打了个冷颤,用手电筒无目的的朝里边乱照,居然看到有个人影躺在两面镜子的中央。 

我和林芷颜对视一眼,她立刻走过去将女孩的脸扶正,然后冲我道:「你的舒晓若同学。」 

「她怎么会在这里?」我吃了一惊。 

「恐怕,是为了你吧。」林芷颜看着我,嘴角又流露出邪邪的笑容:「一个胆小内向的女孩,突然发现自己喜欢的男孩和另一个美貌如花,完全不可能比得上的女孩勾肩搭背很亲密的走在一起,任谁都会误会吧。 

「一误会就会有点小麻烦,她对某大美女自愧不如,就干脆乱抓最近的稻草,最后,想到了这个镜仙游戏。」 

「这还不都是因为你!」我狠狠的瞪了她一眼。 

「现在牵扯这些完全都没用了,你还是想点办法吧。恐怕,她的愿望,和你有关系。」林芷颜毫不淑女的呵呵大笑,仿佛事情很有趣一般,「用膝盖想都知道,这个纯洁内向的女孩,不是要你喜欢她,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愿望实现后,你们都会死掉。」 

我沉默,站在两面镜子中央发呆,半晌才道:「先不要叫醒她,让我再仔细想想。」 

「你慢慢想。」林芷颜将舒晓若轻松的抱了起来,「我先送这个女孩子去医院。」 

望着她走出门,我一屁股坐在了镜子旁。肩膀上依然沉甸甸的,那种重量,仿佛又增加了一点。我回忆着,突然想起了一个细节。 

香尸腹部中的那块不属于她的下颚骨,以及棺材周围那层白膏泥充填,似乎都在自己的记忆里有所相似的地方。特别是二伯父提到的那层白膏泥充填,好像,在别的地方隐约见到过。 

是哪里呢?究竟是在什么地方? 

想起来了! 

我猛地从地上站起,一根一根的将周围那二十四根没剩下多少的蜡烛点燃。将腰身挺直,我呆呆的望着脚边的水盆发呆。 

召灵游戏都需要某种介质,当然,时间因素也很重要。但上一次自己是在中午点燃蜡烛的,并没有遵守镜仙所谓凌晨一点一分的规则,但依然有怪异的事件发生,或许,时间对这个游戏而言,并没有任何意义,有意义的,是真正的介质。 

某种很多人忽略掉,极少数人才偶然满足了的介质! 

那一天,自己究竟多做了什么呢? 

对了,血!是血。那天嘴皮被自己咬破,有一滴血流入了盆子里。 

我舔了舔嘴唇,用力的将右手的食指咬破,将一滴血滴入了水盆中。 

那一刹那,我仿佛看到所有蜡烛同时颤动了一下。我的肩膀顿时一轻,似乎一直坐在上边的东西离开了。 

完全没有风的密室里,正对着门左数的第四根蜡烛动了动。接着,从那根蜡烛为起点,蜡烛火焰都一根接着一根的依次持续发出「劈啪」的轻微声响,就像烧到了某种东西。 

猛然间,盆子里的水面开始荡漾起来,仿佛有什么东西落进了水中。 

水面在不断的搅动,开始还只是有些涟漪,后来搅动的越来越厉害,就像有什么在挣扎,想要蹦出来。 

我望向对面的镜子,手电筒的光芒在镜面上什么都没有照出来,果然只剩下一团漆黑的颜色。手电筒的光射到镜面上,就像直接穿透了镜子,又像被镜面吸收,没有剩下任何一点光焰。 

围成圆形的二十四根蜡烛无风自动,火焰整齐的向着我的方向倾斜,就如同受到整齐的压力一般,不知过了多久,又整齐的一起熄灭掉。 

诡异的气氛,越来越浓烈的寒意,情况和那天中午一模一样,有一个黑影,正硬生生的在两面镜子形成的无数折叠空间里挣扎,想要托扼着自己的身体,从地狱的深处爬出来…… 

我条件反射的后退着,身体抵在了背后的镜子上。突然,有双冰冷至极的手抚摸上了我的脸颊,冷得我皮肉都要冻结了。 

那双手仿佛没有任何骨头,只是像鞭子一般不断环绕着我。那脸朦胧一片,我看不清楚样貌,但是我很清楚,她正用脸上那双看不到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死死盯着我。 

不知为何,我居然读懂了她的意思。她,想要我说出愿望。 

很好,愿望。 

我紧了紧手中的手电筒,猛地大吼了一声:「去死!」然后用力将手电筒向对面的镜子扔去,紧接着后脚使劲向后一踢。 

接连两个尖锐的声音划破了夜的寂静,那是镜子破裂的声响。 

黑影似乎惊惶失措起来,她无声的嘶吼着,拼命的向水盆窜去。我冷笑一声,又是一脚将水盆远远的踢了出去,然后掏出打火机点燃。 

黑影在光明里拼命的逃窜,我将她避开,扯过一块盖灰尘的白帆布,将地上的所有镜子碎块和水渍遮盖住。 

果然不出我所料,这东西没有能映照出虚影的介质作为贯通她与这个世界的通道,是没有办法长久生存的。她在空中四处窜动,不多久,便渐渐淡去,彻底消失在了空气中。 

我身体一软,筋疲力尽的也晕倒在了地上…… 

尾声 

在新宿舍的一零一室楼下,挖出了一具女尸。 

那个女孩名叫周铃雨,十七岁,本校的高三生,品学兼优。她的尸体透过法医鉴定,确定死亡时间在两个月前,是自杀。 

恐怕,召唤来的镜仙就是她的鬼魂吧。 

经过调查,我和林芷颜发现,她曾经有一个男朋友,街头的小混混。 

有一次来学校看她的时候,顺手牵羊在学校里偷了一部手机,不巧被保安抓到了。 

年轻人总是喜欢热闹,更喜欢一窝蜂的做一件事情,特别是压力很大的高三生。 

那个学校,几乎所有人都窜出了教室,对那个小混混进行殴打,场面混乱的完全无法制止。周铃雨哭着,跪在所有同学、同校朋友面前,恳求不要再伤害她的男友,虽然那人只是个小混混,但,却是她深爱的人。 

但没有人理会,所有人都陷入了疯狂,陷入了将压力透过暴力发泄的行为。最后员警赶来时,那个小混混已经被全校学生活活打死了。 

周铃雨哭得血从眼睛里流了出来,她嘶吼着要向所有人报复。接着不久后,镜仙的游戏便开始在学校里广为流传开来。 

从她的腹部里,发现了一块不属于她的上颚骨。根据鉴定,和香尸腹部中的下颚骨属于同一个人,那个人,便是陈老爷子。(有关陈老爷子的故事,请参看第一部之《碟仙》、《风水》)香尸的一切谜题全都解开了。 

她贵为一品诰命夫人,却以极为罕见的怪异方式下葬,恐怕最大的原因,便是将身体作为一个容器,封印住陈老爷子肢解后的上下颚骨。 

下颚骨封印在香尸肚子里。而她喉咙直至肩膀上那道骇人的巨大T字形伤口,正是放置下颚骨的地方。 

由于出土时周围群众进行过疯抢,陈老爷子的上颚骨从喉咙里掉了出来,然后又被施工队打入地基深处。 

直到颚骨的顶端有人自杀。 

至于那东西究竟又是怎么跑入周铃雨尸体腹部里去的,恐怕没有人能知道了。 

舒晓若醒来后,竟然失了忆,她忘记了最近一个月的一切,包括我的一切。看着去探望我的她,她笑得十分的灿烂:「你,是谁?」 

「算是朋友吧。」我淡淡答道。 

「很好的朋友吗?」 

「嗯。」 

她灿烂的笑容如同绝美的花朵,「难怪,我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事件总算是结束了。 

写出这本书,其实并不是为了记载自己的离奇经历,而是想对所有的在校生给个警告——不要毫不在意的玩稀奇古怪的灵异游戏。 

特别是镜仙的游戏。 

更不要在游戏结束后胡乱照镜子。 

因为谁知道,陈老爷子的下一块骨头,又或者比他的骨头更加可怕的东西,会不会就在你玩游戏的地方,正静悄悄的,安静的等待着你们的到来呢? 

世界上没有捷径可走,得到一些,就一定会付出一些。 

当你们在玩能够实现愿望的游戏时,或许,只是图了一时的高兴。但,付出的,或许就是—— 

你的命…… 

——《镜仙》全文完—— 

作者注:贯穿本书全文的「香尸」事件是真实的,参考于《走近科学 香尸谜案 清代女尸散奇异香味》,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过调查,文中基本上对调查文献进行了引用,并将其延展开来融入了剧情中。前半段真实,后半段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后记 

又到给书写后记的时候了,趁着赶稿的闲暇时间,便写下了这些东西。 

最近佣人不在,三餐突然变得很没有规律起来。总的来说,足够害得我每天都没饭吃。早晨食谱:米粉。午饭:迷茫。晚饭:继续迷茫。家里的狗狗也陪着我迷茫。 

呜呜,生平第一次有种殷切的期盼,召唤佣人回来。 

今天早晨又是吃米粉,吃得胃寡寡的。中午跑去吃了一大碗肥肠粉,胃倒是不寡了,但午觉的时候脑海里满满都是些莫名其妙的美食。 

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了大学时候常吃的那种巧克力。 

其实,我是颇为讨厌吃巧克力的。但是有一种巧克力我喜欢——布鲁塞尔的手工巧克力。 

布鲁塞尔一向都有巧克力之乡的美誉,一提到买巧克力,大多旅游的人都会到最有名的Neuhaus巧克力店去,或许是因为那里的truffe很有名的缘故吧。 

不过在那个地方混迹了很久的我,当然知道哪里好吃且更实惠。 

比利时的巧克力商店之多,其他国家是不可比的。巧克力最早随着殖民历史从中南美传到欧洲,各国都对其有所贡献。 

比利时最大的贡献,是在巧克力里加了馅儿,叫做praline,或者trufflechocolate。比利时人爱吃巧克力是有名的,据说一个比利时家庭每年在巧克力上的消费,相当于在肉制品上消费的三分之二。 

那时候我在荷兰的西部留学,和比利时隔海相望。通常想吃巧克力的时候,就会坐一个多小时的免费餐船,再转两次Bus到布鲁塞尔。在隔了Neuhaus店右边大约五、六条街的地方,有个做手工巧克力的家庭小店,很温馨的小店,那里有我最喜欢吃的一种怪异巧克力。 

不知道那种巧克力的名字,但是样子和味道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种刚做出来的巧克力还是流质的,味道没有太浓烈的COCO味道,不过那种巧克力的保值期只有三个小时,完全凝固后就很难吃了。 

往往我都会去那条偏僻的小店,买三十克左右的巧克力,然后再到附近的露天咖啡店要一杯比利时特有的hot chocolate。这种饮料其他国家也有,但是却和比利时是两种口味,配上流质巧克力,简直就是极品! 

现在想一想,都会流口水出来。 

有点想念自己的大学生活了,虽然清苦,但是却很有乐趣。每天忙碌的学业以及打工,让人没有闲暇充斥烦恼,无忧无虑的。 

其实最近不知道得罪了哪路神明,在我心情不好,烦躁郁闷,压力比较大的时候,又加上了食物中毒,于是从昨天八点起就开始又吐又拉的,痛苦的要死。 

一整晚上没睡着,一直都拉了又吐,吐了又拉。直到把肚子里陈年累积了几万个日夜的东西都排泄完,整个人才虚脱的舒服了一点点。 

第二天要去成都给她买参考书。很好,总之睡不着,就七点多出发了。 

整双脚都在发抖,坐上车就吐,还好有先见之明,准备了纸袋。 

到了春熙路的时候,还不到九点。非常不错,没有人的春熙路空空荡荡的,别有一番诗意,如果肚子不是那么绞痛就更完美了。 

用丝毫没有力气的双腿走了几步,很快就见到了那座豪华的地下厕所。没有说话,大脑都不动一下,钻进去就去舒坦。舒坦了出来,还没迈出门,得了,又进去。这样前前后后的弄了几次,每次都是在洗手池前停下脚步,洗手,向后转,找位置…… 

一个小时后才勉强的从洗手间出来,已经十点十四了。艰难的走到文轩阁前将要买的书选好。走到收银台一掏,不是这么衰吧,居然钱不够。 

得了,您给我收着,我去取钱。 

出了文轩过马路,到春熙路的另一段领了一百块,再跌跌撞撞虚弱的走回来。突然在文轩对面看到了一个硕大的牌子,顿时令我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气不打一处来的想冲进去踩馆子。 

原因无他,只是因为板子上写了四个不该出现的字——建设银行。 

得,老天爷您继续玩我吧,明知道我食物中毒了,肚子绞痛的冷汗直冒,居然还这么个气我法。好,我不屈不挠给您看看。 

取了书走出文轩阁大门,肚子已经痛到了极点,一看到貌似凸起物就想坐下去。抬起头看看,猛然间发现,要走到蜀都大厦那边赶Bus,对我现在的身体状况而言,根本就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实在太有挑战性了,不错,非常不错。我投降,我搭计程车。 

师傅,送我去百花中心站! 

刚上车,车也才刚起步没多远,就遇到了这年头城市里经常出现的优雅问题——堵车。靠,这车压根儿就没开出两分钟,一堵就堵了十六分钟。 

我在车上度日如年,冷汗不断的在冒,肚子就像随时都会炸开一般。 

得!我怕您了老天爷。我下车还不行?迅速丢了钱给司机,开了车门就往外跑,姿势之优雅,踩步之准确,实在可以当作屁滚尿流形象的教科书。 

没办法了,全线都堵,只有步行到人民公园前的车站那里。一步一步的向前挪着,不知道用了多久,我才走到。冷汗已经将全身都打湿了。还好,老天爷放了我一马,顺利的坐上公车到了百花,然后回到了温江。 

仔细想了想,自己居然一路上小命没有挂在成都,基本上已经算是奇迹的一种了。 

回家后,女友很感动。 

我摇摇头,轻声说,自己只是在默默的做着自己的责任。 

其实男友女友之间,并不是单单的有感情就对了,就能长远的下去的。 

在承认对方的时候,便同时承担起了照顾对方,在任何时候为对方着想的义务,就算对方无法理解,但并不表示自己便不用去履行自己的义务,这种义务并非是什么工作的压力、病痛等等因素就能抹去的。恐怕,这点是我最固执的地方。 

呵,扯多了,看来这次食物中毒貌似有点严重的样子。果然,生病的人很敏感,也很脆弱。 

在回温江的路上,突然想起了许多事情。 

突然发现,自己生病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一个人,一个人摆平的。 

因为父母都很忙。 

小学之前的事情不太记得了,初二时,在操场上玩,不小心被建筑工地的钢针刺透了整个左腿的骨头,流了好多血,白森森的骨头全都露了出来,我完全没有惊惶失措,很冷静的一跳一跳的出了学校,在温中对面的中医院检查。 

医生说很严重,要截肢,实在很可怕,我吓得立刻把我老妈叫了过来,老妈送我去老夜市的红十字治疗。针灸,上药,三个月。 

记得那三个月的生活实在充实得过分。因为当时住校,每天下午放学后都自己一个人一跳一跳的用一根拐杖走到红十字,治疗完后又一跳一跳的回来。 

父母为了培养我的独立性,再加上很忙,所以记忆里,自己的大病小病基本上是这样熬过来的。 

在这里要感谢一个人,去年已经做了贤妻良母的彭瑶女士。 

前年生日前几天,父母出去玩了,保母回家了,留我一个人守屋。当时居然得了严重到诡异的重感冒,病得没办法出门,只好打德克斯叫外卖,哪知道越吃越严重。 

朋友们有自己的事情,或许他们更相信像我这么独立的人,肯定有办法解决。 

只有彭瑶,她一挂电话立刻请假过来照顾了我好几天。那是我唯一一次生病的时候有人陪着。很感谢,希望她永远健康幸福。 

突然发现,这个世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但忙自己的事情时,总是完全无法顾虑到他人,或许,我是个例外吧。 

朋友什么的生病的时候,不论再忙再累,都会跑过去做牛做马的照顾。生病的人总是希望有人陪,我一直都是自己一个,很能明白那种脆弱。 

所以,在对方最需要自己陪伴的时候,就算那天是自己事业的最后转捩点,都会留在他们身旁。 

而自己呢?当自己真的病了的时候,很严重的时候,又有谁在身边呢? 

每个人都有自己忙碌的事情,或许一个人的病痛,就是作为自由职业者的悲哀吧。 

作为男友的责任,作为朋友的责任,是我一直都固执的坚持的东西。 

我现在身在美国的,最好的朋友曾经说我很傻,很笨,说我的观念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呼,管他的,格格不入又怎么样。已经习惯了生病时一个人了,恐怕以后还会继续习惯下去…… 

我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所以病了,就一个人病下去。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和事业,没有人有责任放弃自己的东西去陪伴你,这就是我固执的观念。 

傻就傻吧,在意的人,很好的朋友,病了痛苦了,需要我的时候,不论我处在怎样的位置,无论当时的事业怎么转折,都会毫不犹豫的过去,守在他们身旁。 

而自己,病了就病了吧。只要不给对方增添麻烦,一个人,其实也不错…… 

不过,恐怕,以后的病痛,都不会一个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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