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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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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盘比赛之间有短暂休息时间,我走到丹思面前,看见他的两条腿全没有了。
〃他们不得不锯掉它,阿甘,〃他说,〃不过,除此而外,我很好。〃
他们也取下了他脸上的绷带,他那辆坦克失火给他留下了可怕的烧伤和疤痕。而且,仍有一根管子从他轮椅旁边一根竿子上钩着的瓶子通入他的体内。
〃他们说这玩意得一直留着,〃丹恩说,〃他们觉得我插着这根管子满好看。〃
总之,他倾身凝视我的眼睛,说:〃阿甘,我相信不管你想做什么你都办得到。我一直在看你打球,你可以打败这小家伙,因为你的乒乓球技非常棒,将来会是顶尖好手。〃
我点头。该回到球场上了。即以后我没有再失过一球,而且一直打到决赛,赢得了冠军。
我在那儿待了大约三天,丹思和我相处了一些时间。我替他推着轮椅到处逛,有时候在花园里,让他晒晒太阳,晚上我吹口琴给他听,就像从前吹给巴布听。他喜欢谈东西……各种事物……例如历史和哲学,有天他谈到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以及它用在宇宙间的意义。唔,我就拿了张纸把方程式绘给他看,因为在大学上〃中级光学〃课的时候都得这么做。他看看我绘的方程式,然后说:〃阿甘,你永远都教我惊异。〃
回到狄克斯堡后,有天我正在蒸汽连铲煤;一个五角大楼来的家伙突然出现,他身上挂满了勋章,脸上堆着笑,说:〃甘士兵,我非常荣幸通知你,你已获选为美国乒乓球队的选手,要去中国大陆跟中国人打乒乓球。这是一项殊荣,因为,近二十五年来这是我国第一次跟中国人打交道,这件事比什么乒乓球赛重要得多。这是外交,人类的未来可能就在此一举。你懂我的意思吗?〃我耸肩点头,但是我的心猛往下沉。我只是个可怜的白痴,如今我却得照顾全人类。
第九章
我再度绕过半个地球,这一次是在中国北京。
乒乓球队的其他选手都很和善,他们来自各个阶层,待我特别好。中国人也很和善,他们跟我在越南看见的亚洲人大不相同。首先,他们整洁多礼。其次,他们并不想要我的命。
美国国务院派了一个家伙跟我们同行,他是来教我们如何跟中国人应对,但是在我认识的人当中,他是唯一不太和善的一个。老实说,他是个杂碎。他名叫威克先生,蓄着稀疏的胡须,总是拎着一个公事包,一天到晚担心他的鞋子亮不亮,裤子烫了没,衬衫是不是干净。我打赌他早上一起床就吐口水擦亮他的屁股。
威克先生老是盯着我。〃阿甘,〃他说:〃中国人跟你鞠躬.你一定要鞠躬回礼。阿甘,你别再当众整理衣服。阿甘,你裤子上是什么污渍?阿甘,你的餐桌礼仪简直像只猪。〃
最后这一点,也许他说对了。那些中国人用两根细棍子吃东西,可是用那玩意简直不可能把东西拨进嘴里,所以食物大部分掉在我的衣服上。难怪见不到几个中国胖子。都到了这个时代,他们实在应该学会用叉子才是。
总之,我们要跟中国人做许多场比赛,他们有几位非常杰出的选手;但是我们坚守城池。晚上他们几乎都安排了节目要我们参加,例如出去吃晚饭,或者听音乐会。有个晚上,我们预定要去一家叫做〃北京烤鸭〃的餐馆,我下楼到饭店大厅时,威克先生说:〃阿甘,你得回房间换下这件衬衫。你简直像是打了一场食物大战似的?〃他带我到饭店柜台,找了个会说英语的中国人替我写张字条,用中文表示我要去〃北京烤鸭饭店〃,然后叫我拿字条给计程车司机看。
〃我们先走,〃威克先生说。〃你把字条给计程车司机,他就会载你去。〃于是我回房换上一件新衬衫。
总之,我在饭店前面拦了一辆计程车坐进去,司机开了车子离开饭店。我一直在找字条给他看,但是等我明白自己一定把它留在脏衬衫口袋里,我们已经到了市中心。司机不停地回头对我叽哩呱啦,我猜想他是问我要去哪儿,我就用英语反复说:〃北京烤鸭,北京烤鸭。〃但是他双手一摊,然后载着我观光北京城。
这样在车上耗了一个小时左右,不过我告诉各位,我的确观光了不少地方。最后我轻拍他的肩膀,他回过头,我就说:〃北京烤鸭〃,然后扑动胳膊就当它们是鸭翅膀。突然,司机刚嘴笑了,他拼命点头,开着车子离开那一带。他不时回头看看我,我就又扑动胳膊。大约又过了一个小时,他停了车,我往窗外一看,该死,他居然把我载到了飞机场!
呃,到这会儿,时辰已晚,我又没吃晚饭什么的,实在饿极了,因此,经过一家餐馆时我就要司机让我下车。我递给他一叠他们给我的人民币,他还给我一些,跟着就开车走了。
我走进餐馆坐下,那情形简直像上了月球。那位女士走过来,眼神滑稽的看看我,递给我一份菜单,但是菜单上写的是中文,过了半天,我索性指了四、五样不同的东西,心想总有一样可吃吧。老实说,那几样菜都很好吃。吃完了,我付了帐,走到街上,想摸索回饭店,但是大概走了几个小时,他们才把我带走。
接下来我只知道我进了监牢。有个会说英语的高大中国人,他问了我各种问题,还请我抽烟,就好像老影片里面的情节。到了第二天下午他们才终于把我救出来;威克先生来到监牢,交涉了大约一个小时,他们才释放我。
威克先生气得跳脚。〃你明白吗,阿甘,他们以为你是间谍?〃他说。〃你可知这件事对我们的全盘努力会造成什么样的伤害?你疯了不成?〃
我正想告诉他,〃不,我只是个白痴,〃可是想想又算了。总之,那件事之后,威克先生从街上摊子买了个大汽球,系在我的衬衫钮扣上,这样他就可以〃随时〃知道我在哪儿。还有,从那以后,他在我的衣服下摆别了张字条,写明我的身份和住处。这做法令我觉得自己像个蠢蛋。
我们的乒乓球比赛就要结束了,我已数不清谁输谁赢。如今我成了中国人的民族英族之类的人物。
〃阿甘,〃威克先生说,〃你的愚蠢似乎变成了项优点。我已接获报告。中国特使愿意开始讨论与我们重新展开外交关系的可能性。还有,中国人希望在北京市中心为你举行项盛大游行,所以我期望你行为得体。〃
游行在两天后举行,场面真是壮观。街道两旁大约一亿中国人,我经过时他们都挥手鞠躬等等。游行预定在人民大会堂结束,那地方可算是中国的国会山庄,同时毛主席将亲自接见我。
到了那儿,毛主席一身干干净净,欣然见我。他们已布置了一张大桌子吃午餐,我被安排坐在毛主席旁。午饭吃到一半,他凑来对我说;〃我听说你打过越战。请问你对这场战争有什么看法?〃一名翻译把他的话翻译给我听,思索了一阵子,不过我心想,管它的,他要是不想知道就不会问,于是我就说;〃我认为那是一场狗屎战争。〃
翻译转述给他听,毛主席脸上露出错愕之色,看着我,但接着他两眼一亮,绽开大大的笑容,跟我握手又点头,旁边的人赶紧拍下这一幕,后来上了美国报纸。但在这之前,我始终没告诉任何人当时我说了什么话让他笑得那么开心。
动身当天,我们走出饭店,外面围了一大群人欢呼鼓掌,目送我们。我回头看,人群中有个中国妈妈肩上扛了一个小男孩,我看得出他是个纯正的白痴……斗鸡眼,舌头挂在外面,流着口水,絮絮叨叨,就像他们那种白痴的模样。呃,我情不自禁。威克先生曾命令我们,没有他的许可绝不能主动跟任何中国人接触,但是我还是走过去。我口袋里有两个乒乓球,我拿出一个球,拿了枝笔在球上画了我的标志X,然后把球给了小男孩。他立刻把它塞进嘴里,但是,等这个问题解决之后,他伸手抓住我的手指。接着,他笑了…一个大大的咧嘴笑……突然之间,我看见他妈妈眼中含泪,她叽叽呱呱说起话来,我们的翻译员跟我说,这是小家伙平生头一次笑。有些事我可以告诉她,我想,但是我们没有时间了。
总之,我起步走开,小男孩扔出乒乓球,刚好弹到我的后脑,我真走运。居然有人应在那个当口拍了张照片,结果,当然,上了报纸。〃中国儿童表露他对美国资本主义者的仇恨,〃图片说明这么写。
话说回来,当时威克先生过来把我拉走,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就已经上飞机升空了。威克先生坐在我旁边,而机上刚广播叫我们不要起身,要系上安全带。呃,我听了他的话只扭头看看他,然后放了个平生最大的屁。那个屁听起来像电锯的声音。威克先生两眼暴凸,说:〃啊…!〃接着拍手扇空气,同时急忙解开安全带。
一个漂亮的空中小姐跑过来看看这番骚动是怎么回事,威克先生在那儿又咳又呛,突然间,我也扇起空气,捏着鼻子,指着威克先生,一面嚷〃谁来打开窗于!〃之类的屁话。威克先生嘛,他整个脸胀得通红,连声抗议,也指着我,但是空中小姐只是微微一笑,回到她的座位。
等他停止结巴等等之后,威克先生调整他的领子,压着声音对我说:〃阿甘,你那样做粗俗到了极点。〃但我只是咧嘴笑着,直视前方。
回国之后,他们把我遣回狄克斯堡,但是,并没有安排我回到蒸汽连,反而说要让我提早退伍。顶多过了一天左右,我就退伍了。他们给了我一点钱当作回家的路费,我自己也有一点钱。这下子我得决定未来要怎么办了。
我知道我该回家看望我妈妈,因为她现在住在贫民之家等等。我认为我也该开始进行养虾生意,开始给自己的人生闯出点名堂,但是心底里我始终想着在哈佛大学的珍妮。我搭巴士到火车站,一路上我苦思怎么做才好。但是,等到买车票的时候,我告诉售票员我要去波士顿。有的时候实在不能让对的事情妨碍你。
第十章
我没有珍妮的地址,只有一个邮局信箱号码,但是,我有她的乐团演出场所的名字。那地方叫做〃何爹俱乐部〃。我试着从火车站走到那儿,但是一再迷路,最后,我叫了辆计程车。当时是下午,俱乐部里空荡荡的,只有两个醉汉和昨晚留在地板上的半瓶啤酒。但是,吧台后面那个家伙说,珍妮他们九点左右会到。我问可不可以等她,那家伙说,〃行,〃于是我就坐了五、六个小时,让两只脚好好休息了一下。
言归正传,那地方渐渐客满。客人多半是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但打扮像杂耍中的畸型人。人人都穿着肮脏的蓝色牛仔裤和T恤,所有男生都留胡子戴眼镜,所有女孩的头发都好像随时会有只鸟飞出去。一会儿乐团上台,布置乐器。总共有三、四个家伙,他们拿着那种巨大的电玩意,到处插电。这跟我们在大学学生会玩的那一套大不相同。而且,我没看见珍妮的影子。
他们安装好那些电玩意之后,开始演奏。我跟你说,朋友:那玩意可真吵!各种彩灯开始闪烁,而他们演出的音乐像喷射机起飞的声音。但是观众爱它,等他们表演完了,所有人欢呼呐喊。继而一束灯光落在舞台例台,她就在那儿……珍妮!
她跟我认识的她不一样了。其一,她的头发留到屁股,而且在室内戴太阳跟镜,还是在晚上!她穿着牛仔裤,衬衫上挂着许多金属片,活像电话接线盘。乐团又开始演奏,珍妮开口唱歌。她抓着麦克风,一面绕着舞台跳舞,又蹦又跳,挥动着胳膊,还甩头发。我极力了解歌词内容,但是乐团奏的音乐太响,捶着鼓,敲着钢琴,狠拨电吉他,轰隆隆的,天花板都快陷落似的。我心想,这是什么鬼玩意?
唱了好一会儿,他们休息片刻,于是,我起身想走进通往后台的那扇门。但是,门口站着一个家伙,他说我不能进去。我回座位时,注意到大家都盯着我的陆军制服。〃你那身服装可真不一样啊!〃有人说,另一个人说:〃滚出去!〃又有个人说;〃他是真人吗?〃
我又开始觉得自己活像个自痴了,于是,我直接走到外面,心想或许可以散散步,理出个头绪。我大概走了有半小时左右,等我回到那儿,外面有一大排长龙等着进去。我走到前头,试图跟那家伙解释我的东西都在里面,但是,他要我排到尾巴等着。我想,我在外面大概站了一个小时左右,听着里面传出的音乐。老实说,从外面听那音乐实在悦耳些。
总之,等了一阵子之后,我感到无聊,于是沿一条巷子绕到俱乐部后面。那儿有几级小阶梯,我就坐下来看着老鼠在垃圾堆中相互追逐。我的口琴在口袋里,于是;为了打发时间,我就拿出来吹了一下。我仍旧听得见珍妮的乐团奏出的音乐,过了一阵子,我发现自己可以配合他们;好比用变化音栓降半音,就可以配上他们的调子。我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但是,没过多久我就能够自己发挥,可以飘到C大调,而且出乎意料,自己吹奏起来那曲子并不那么难听……只要不必同时去听它。
突然间,我身后的门〃砰〃的打开,珍妮站在那儿。我猜想他们又休息了,但是我没在意,继续吹我的。
〃外面是谁?〃她问。
〃是我。〃我说,但是巷于漆黑,她把头探出后门,又说:〃是谁在吹口琴?〃
我的起来,有点尴尬,因为我穿的是陆军制服,但是,我说:〃是我。阿甘。〃
〃是谁?〃她说。
〃阿甘。〃
〃阿甘?福雷斯特·甘!〃突然间她冲出门,扑入我的怀中。
珍妮和我,我俩坐在后台叙旧,直到她必须再上台演出。她并不完全是辍学,她是被退学的,因为,有天晚上他们发现她在一个男生房间里。当年这种违反校规的行为是要退学的。五弦琴手不愿当兵,逃到加拿大去了,乐团因此瓦解。珍妮去加州住了一阵子,还在头发上插朵花,但是,她说那些人是一群怪物,整天喝药喝得昏沉沉,后来她遇见这个家伙,就跟他来到波士顿.他们做过一些和平示威游行等等,但是,原来他竟是个同性恋,因此她跟他分手,后来跟上一个玩真的示威者,那人制造炸弹等等,炸毁建筑物。那段关系也不成功,之后,她遇上一个在哈佛大学教书的家伙,但结果他是有妇之夫。过后,她交上一个看起来真的很善良的家伙,只是有一天他偷东西害得他俩被捕,她这才决定该振作自己了。
她加入〃裂蛋〃乐团,他们演奏一种新的音乐,渐渐在波士顿附近相当受欢迎,下个星期他们甚至要去纽约录音准备灌唱片了。她说目前她跟一个哈佛的家伙交往,他是个哲学系学生,不过,今晚演出完毕,我可以去跟他们一起住。我非常失望她有了男朋友,但是我无处可去,因此就这么办了。
她男友名叫鲁道夫。他个子瘦小,体重大概一百磅左右,头发橡拖把,颈子上接着许多珠子,我们到达公寓时,他正坐在地板上,像个印度宗师似的静坐冥思。
〃鲁道夫,〃珍妮说,〃这是阿甘。他是我的同乡老友,会跟我们住一阵子。〃
鲁道夫没吭一声,只是挥挥手,就好像教主在赐福什么似的。
珍妮只有一张床,但是,她给我打了个小地铺,我就睡那儿。它并不比我在军中睡过的许多地方差,而且比某些地方强多了。
第二天早上我起身,鲁道夫仍坐在房间中央冥思。珍妮给我弄了些早餐,然后,我们让鲁道夫坐在那儿,她带我去参观剑桥。她劈头就说我得弄套新衣服,因为,此地的人不明究竟,会以为我想唬弄他们。于是我们去到一家旧货店,我买了一套连身裤装和一件夹克,就在店里换了衣服,把军服装在纸袋里。
我们在哈佛大学闲逛,珍妮居然遇上她以前约会的那个已婚教授。她仍然对他态度友好,即使私下她管他叫〃卑鄙的杂碎〃。他的名字是奎肯布希博士。
总之,他十分兴奋,原因是下星期他要新开一门课,是他独个儿想出来的一门课。这门课叫做〃世界文学中的白痴角色〃。
我开口说听起来这门课很有意思,他就说:〃呃,阿甘,你何不来旁听?也许会喜欢。〃
珍妮神情有点滑稽地看看我们俩个,但是她没说话。我们回到公寓,鲁道夫还一个人坐在地板上。我们进了厨房,我非常小声问她,鲁道夫会不会说话,她说,会,迟早。
那天下午珍妮带我去认识乐团其他成员,她告诉他们我吹口琴有如天籁,今晚何不让我参加他们的表演。其中一个家伙问我最喜欢吹什么音乐,我说〃狄克西〃(即美国南方音乐,或爵士乐),他说他好像没听见我说什么,珍妮立刻插口说:〃那不重要,等他听惯我们的东西就会跟得上了。〃
于是,那天晚上我跟乐团合作演出,大家都说我很有贡献。能够坐在那儿看珍妮唱歌,在舞台上满场飞,我很快乐。
星期一,我决定去旁听奎肯布希博士的课,〃世界文学中的白痴角色〃。这个名称就足以让我自觉有点儿了不起。
〃今天,〃奎肯布希博士对班上说,〃我们有一位客人,他会不时来旁听这门课。请欢迎福雷斯特'甘先生。〃所有人转向我,我略微挥个手。开始上课了。
〃白痴,〃奎肯布希博士说,〃多年来在历史和文学上一直扮演重要的角色。我想各位都已听说过从前的乡下自痴,他们通常是住在乡村的某种低能儿。他经常是被嘲弄轻视的对象。后来,皇亲贵胄间形成了一种习俗,养个弄臣在跟前,做些动作取悦皇亲贵胄。在许多例子里,这个其实就是个白痴或是低能儿,在其他的例子里,他只是个小丑或是滑稽人物。〃
他这样说了半天,我渐渐觉得白痴显然不只是无用之人,他生到世上是有目的的,有点像丹恩所说的,而这个目的是惹人发笑。起码这是个功劳。
〃作家在书中安排一个傻瓜,目的是,〃奎肯布希博士说;〃运用双关语这种策略,使他们能让傻子出洋相,同时让读者明白愚蠢的较深层意义。偶尔,像莎土比亚这样的伟大作家,会让傻子使他的主角之一出洋相,从而提供一种转折,以启发读者。〃
听到这儿,我有点儿迷糊了。不过,这是正常现象。总之,奎肯布希先生说,为了阐释他的意思,我们要演〃李尔王〃中的一幕戏,戏中有个傻子,一个乔装的疯汉,还有个真正疯了的国王。他要一个名叫艾默.哈灵顿三世的家伙饰演疯汉汤姆·欧贝兰,要一个名叫露西儿的女孩饰演傻子。另一个叫何利斯的家伙则饰演发疯的李尔主。接着他说,〃阿甘,你何不扮演格洛斯特伯爵这个角色?〃
奎肯布希先生说他会向戏剧系借几样舞台道具,但是,他要我们准备自己的戏服,这样演起来会比较〃真实〃。我在想,我是怎么趟进这码事的?我实在不知道。
在这同时,我们的乐团〃裂蛋〃有了些发展。一个家伙从纽约搭机飞来,听了我们的演出之后说,他要安排我们进录音间录一卷带子,表现我们的音乐。大家都很兴奋,包括珍妮;还有我,当然。纽约来的那个家伙名叫费波斯坦先生。他说如果一切顺利,我们将是自发明夜间棒球以来最轰动抢手的东西。费波斯坦先生说,我们只要在一张纸上签个宇,就可以开始赚钱了。
我们的键盘手,乔治,一直多多少少教我一点怎么弹琴,鼓手摩西,也让我偶尔打打他的鼓。学习演奏这些乐器是满好玩的,还有我的口琴也一样。我每天都做些练习,而乐团每晚都在〃何爹俱乐部〃演出。
有一天我下课回家,珍妮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我问她鲁道夫去哪儿了,她说〃滚了〃。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他跟其他人一样,不是好东西,〃于是,我说:〃咱们何不出去吃顿晚饭,谈谈这件事?〃
自然,话多半是她在说,其实都是针对男人的一堆怨言。她说我们男人〃懒惰、不负责、自私、卑劣,都是骗子。〃她这样怨了半天之后,哭了起来。我说;〃欧,珍妮,别这样。这没什么。那个鲁道夫看来就不像适合你的家伙,一天到晚坐在那儿什么的。〃她说:〃是啊,阿甘,也许你说得对。我现在想回家了。〃我们就回去了。
回到家,珍妮就开始脱衣服。她脱得只剩下内裤,我就坐在沙发上极力不去注意,但是她走过来站在我面前,她说:〃阿甘,我要你跟我好。〃
这下子用根羽毛也可以把我打昏!我就那么坐着,瞠目结舌望着她。于是她站到我旁边,动手摸弄我的裤子,接下来我只知道她已脱下我的衬衫,正在搂我吻我什么的。起初那感觉只是有点怪怪的,因为都是她主动。当然我手就梦想这…刻,但是这跟我期望中不太一样。不过后来,呃,我猜想是什么冲昏了我的头,我的期望也就不重要了,因为我们正在沙发上翻滚,衣服也差不多脱光了,然后珍妮脱下我的内裤,顿时她的服睛睁得好大,她说:〃哇……瞧瞧你那玩意!〃说着她抓住我,就跟那天法兰琪小姐…样,不过珍妮始终没叫我闭着眼睛,所以我也就没有闭眼。
呃,那天下午我们做了各种事,都是我做梦也想不到的事。珍妮教我的那些鬼玩意凭我自己的脑子是绝对想不出来的。我们滚遍了客厅,又滚进厨房……钻破了家具,撞翻了东西,扯下窗帘,弄乱了地毯,甚至还不小心打开了电视。结果是在水槽里办事,可是别问我怎么会这样。完事之后,珍妮就那么躺着,半天才望着我,说:〃该死,阿甘,我这辈子中你都到哪儿去了?〃
〃我在旁边,〃我说。
自然.那以后珍妮和我之间的情况稍微不同了。我们开始睡在一起,这件事一开始我也觉得怪怪的,但是我肯定慢慢习惯了。在〃何爹〃演出时,珍妮不时会经过我身边,揉揉我的头发,或用指头划我的颈背。我的世界突然间改变了……就好像我的生命才刚开始,而我是世上最快乐的家伙。
第十一章
哈佛奎肯布希教授课堂上演戏曲日子到了。我们要演的那一幕是李尔王带着他的傻子到石南地上,那种地方就像沼泽或是家乡的田野,接着暴风雨袭来,大家奔进一间称作〃茅舍〃的破屋。
茅舍内有个家伙人称疯汉汤姆·欧贝兰,他其实是个名叫艾嘉的人乔装成疯子,原因是他被他的混蛋哥哥强暴了。同时,国王这时已完全疯了,而艾嘉也在假装疯子,而傻子当然举止像个傻子。我演的是格洛斯特伯爵,他是艾嘉的父亲,跟其他这些怪诞人物相较,他算是个正常人。
奎肯布希教授已经用一块毯子还是什么的草草充当一间茅舍,他还弄了一种制造风的机器配出暴风雨音效……就是一台巨型电扇,上面用晒衣夹子把一条条纸夹在扇叶上。总之,饰演李尔王的艾默·哈灵顿三世出场了,他穿着一个麻布袋,头上戴着一个滤锅。演傻子的那个女孩不知去哪儿弄了一套傻子戏服,头上的无边帽上系着小铃铛,脚上是阿拉伯人穿的那种鞋头翘起来的鞋子。演汤姆·欧贝兰的家伙找了一顶〃披头〃假发和一些从垃圾堆捡来的衣服,还用泥土把脸涂污。他们对这出戏都很认真。
我大概是这群人当中最好看的一个,因为珍妮当真坐下来用一块床单和梳头套替我缝了件戏服,穿起来像块尿布,她还用一块桌巾给我做了件披肩,就像超人穿的那种。
总之,奎肯布希教授打开他的制风机器,要我们从剧本第十二页开始演,也就是疯汉汤姆说出他悲惨的故事那一段。
〃请布济邪魔侵凌之可怜汤姆吧!〃汤姆说道。
李尔王就说:〃咦?岂其女令其沦落至斯耶?汝其未能存留片瓦哉?岂皆予人矣?〃
傻子就说,〃唉,其已留有毡毯一张,否则吾等皆已蒙羞。〃
这番屁话继续往来了一阵子,接着傻子说:〃此冰寒之夜将致吾等皆成傻子与疯汉。〃
这话,傻子倒是说对了。
大约就在这时,我该拿着火把进入茅舍,火把是奎肯布希教授向戏剧系借来的。傻子喊道:〃瞧!一束游火临门!〃于是,教授点燃我的火把,我走过教室,进入茅舍。
〃此即邪魔弗利伯提吉贝特。〃汤姆·欧贝兰说。
〃其为何人?〃国王问道。
我就说:〃汝皆何人?姓什名谁?〃
疯汉汤姆说他只是个〃可怜汤姆,啖水蛙、蟾蜍、蝌蚪、及水蜥为食……〃等等一堆屁话,继而,我就该突然认出国王,并且说:
〃咦!陛下岂无良侍矣?〃
疯汉汤姆就回答:〃黑暗王子乃君子……其名毛杜,亦名马胡。〃
这时制风机器狂映,而我猜想奎肯布希教授造茅舍时大概没考虑到我身高二米二,因为我的火把头撞到了天花板。
疯汉汤姆这时应该说:〃可怜汤姆寒澈骨,〃但是他却说的是:〃小心火把!〃
我低头看剧本,想看看这句话打哪儿来的,可是艾默·哈灵顿三世对我说:〃小心火把,你这白痴!〃我回敬他:〃这辈子我难得一次不是白痴……你才是!〃继而,茅舍屋顶着火,掉在疯汉汤姆的〃披头〃假发上,把假发也烧着了。
〃关掉那鬼电扇!〃有人吼叫,但是太迟了。所有东西都烧起来!
疯汉汤姆又吼又叫,李尔王摘下他的滤锅盖在疯汉汤姆的头上灭火。教室里的人四处蹦跳,又咳又呛又骂,饰演傻子的女孩歇斯底里起来,尖叫连连:〃我们都会烧死!〃一时之间,情况看来确实如此。
我扭头看背后,我的被风居然着火了,于是我一把推开窗子,揽腰抱起傻子,两人一起跳了出去。窗子只有两楼高,而且,地上有一堆灌木丛挡住我们的坠落之势,但,当时正是午餐时间,有几百个人在院中散步。而我们全身是火,还冒着烟。
黑呼呼的烟从敞开的教室窗口往外涌窜,突然间,奎肯布希教授探身窗外,挥着拳头四下张望,整个脸布满煤灰,
〃阿甘,你他妈的白痴……你这笨蛋!你要付出代价!〃他吼道。
傻子在地上匍匐爬行,嚎哭,拧着手,但是她没事……只是稍微有点烧焦……于是我索性拔腿就逃,用尽全力跑过校园,披风仍冒着火,后头拖着一道烟。我一直跑到家才停下,进了公寓,珍妮说:〃哦,阿甘,情形如何?我打赌你一定演得好极了!〃接着她脸上出现一种奇异的表现。〃你有没有闻到焦味?〃她问。
〃说来话长!〃我说。
总之,那件事之后,我没再去旁听〃世界文学中的白痴角色〃,因为,我见识的东西已经够多了。但是,每天晚上我和珍妮都跟〃裂蛋〃一起演出,整个白天我们做爱、散步,在查尔斯河堤上野餐,日子宛如天堂。珍妮写了一首好听的歌,歌名叫〃全力踢我做爱〃,其中我有五分钟的独奏。那年春夏美好极了,我们还去纽约灌了录音带绘费波斯坦先生,过了几星期他打电话通知我们将灌一张专辑。不久之后,到处有人打电话来请我们去地方小镇演出,我们用费波斯坦先生付给我们的钱买了一辆大巴士,车上有床铺等等,跟着就上路了。
在那段期间还发生了一件事,在我生命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一天晚上,我们在〃何爹〃表演完第一场之后,〃裂蛋〃的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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