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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岁白驹-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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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的最后一刻,我站在阳台上观望着漆黑的夜空和天幕上偶尔出现的冷清的烟火,夜风冷冷地吹过来,我看见一年的时光在掌心中翻涌、升腾,最后归于平静,留下无法抹去的痕迹和似水般温和的年华。而天使从头顶渐次走过,没有声音。

    2001年我过了十八岁的生日,那些美好的祝福、朋友真诚的眼神、心上人温和的声音,一切都让我感恩并且难以忘记。而我就像我的仙人掌一样,一点一点地长大了。

    我越来越感觉,这个世界太复杂,好多事都没有理由,没有道理。但还是有人要执着地每天不停地问为什么。问了又如何,不问又如何,到最后轮回依然不停地转,日升月落,花开寂无声,那些过去的往事再也回不来,我见过的最无奈的一句话:“那些原本想要费尽心机忘掉的事,原来真的就那么忘了。”是难过吗?是悲哀吗?巨大的空白无法排遣,如同一幅精致的银灰色素描上突然被擦出了一大块突兀的白色,看着的时候让人彻底绝望,于是只好独自站在夜空下流泪。以前我是个爱仰望天空的人,苍蓝的天壁总是给我求生的勇气,而现在我喜欢深邃的夜空,包容一切的黑暗和隐忍,流下的眼泪也没人看见。

    没有尽头的漂泊让我难过,也许一个人最好的样子就是平静一点,哪怕一个人生活,穿越一个又一个城市,走过一条又一条街道,仰望一片又一片天空,见证一场又一场的别离。生离死别都是别人的热闹,我有我自己的孤寂。有时候我就站在夜晚空旷的操场上想,我要的究竟是怎样的生活?我不喜欢说话却每天说最多的话,我不喜欢笑却总笑个不停。身边每个人都说我的生活好快乐,于是我也就认为自己真的快乐。可是为什么我会在一大群朋友中突然地就沉默?为什么在人群中看到个相似的背影就难过,看见秋天树木疯狂地掉叶子我就忘记了说话,看见天色渐晚路上暖黄色的灯火我就忘记了自己原来的方向?那个会预的巫师呢?你在哪儿?请你告诉我。而最有意义的生活是什么?也请你告诉我。当爱丽丝丢失了通往仙境的钥匙,她是应该难过地往回走,还是蹲下来难过地哭泣?而我还是得继续走下去,而某个人的话必定成为我的信仰,我会胸中装着这样的信仰一个人独自走下去,没有恐惧。那些在我的生命中绽放过的花朵,那些在我头顶飞逝而过的流星,那些曾经温暖的诺和温和的笑容,那些明亮的眼神和善良的任性,一切都成为我难以抚平的伤痕和无法忘却的纪念。

    2001年我最喜欢的乐器是大提琴。这个城市有家音像店,每天都在放着大提琴的cd。每次我经过的时候总是慢下自己的脚步,然后听到心脏的声音渐次衰弱。大提琴的音色总是让我似曾相识,如同我的一个经久不灭的梦境。梦中总有一个人压抑的哭声,像是大提琴婉转悠扬的低音。有个有名的大提琴演奏家说:“我总是和我的琴一起哭。”曾经有部电影,可是我忘记了名字,那里面有段独白的背景音乐就是大提琴,独白说:“我生命中的温暖就那么多,我全部给了你,但是你离开了我,你叫我以后怎么再对别人笑?”曾经也有一个笑容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可是最后还是如雾霭般消散,而那个笑容,就成为我心中深深埋藏的一条湍急河流,无法泅渡,那河流的声音,就成为我每日每夜绝望的歌唱。如果不是朋友的亲切、父母的关爱,这些东西给我苟且的能力,我想我会变得越来越冷漠。

2。回首又见它(2)

    以前我总是在旅途上认识不同的人,大家开心地说话,而现在我只希望拥有自己不被打扰的隔膜,裹紧毯子,在梦境中走完我的旅程,因为我越来越不明白,那些风雨中飘摇的灯火、飞逝而过的站牌、陌生的面容、廉价的外卖咖啡、喧嚣的车厢、充满眼泪和离别的站台、延伸的铁轨、寂寞的飞鸟与我之间,究竟谁是谁的过客,谁是谁命中的点缀。***

    大提琴的声音像是一条河,平静地流过我的岁月,却带给我最多的感伤。左岸是我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是我值得紧握的璀璨年华,而中间飞快流淌的,是我年年岁岁淡淡的感伤。最喜欢的一曲子《我在冬天的中央等你》,我眼前总是浮现这样的画面:一个裹着黑色风衣的人站在大雪的中央,夜色在四周出锦缎般撕裂的声音,那个人回,早已是泪流满面,我知道他的忧伤无比巨大,可是他已经哭不出声音了,他眼中的绝望如同冰面下的黑色潮水,可是他还在微笑着说:“我会等你,一直等到你出现为止。”

    2002年的年尾,我在上海光怪陆离的霓虹下怅然若失,我穿着黑色的长风衣走在灯火通明的石头森林的裂缝里面,走在时代广场苹果倒计时汹涌的黑色人群中,走在时光与时光的断裂处,喝着奶昔,哼着逍遥调,摇头晃脑地对所有面容亲切的人微笑,如同一个小混混儿。这一切有点像一个梦,一个冗长而斑驳杂乱的梦。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还站在四川的家的阳台上,看着黑色的天空和斑斓的焰火热泪盈眶,而一年后的今天,我已经站在我曾经喜爱的城市的土地上,站在充满奢靡气氛的十里洋场。

    2002年我过了十九岁的生日。那个生日过得格外仓皇,因为那个时候我还在高三,每天抱着一大堆书不断地跑上楼梯跑下楼梯。过生日那天我记得还有一场考试,是在下午。上午上课的时候ckj他们就把礼物传过来了,跟传纸条一样。大包小包的让我很惊讶。我以为他们忘记了,可是他们都记得。中午的时候我坐在床上拆礼物,包装纸哗啦啦地响。我的心里有潮水涌过,哗,哗,哗。只是我都不知道那是悲伤还是快乐。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这么快站在十九岁,站在成人的门口等待破茧般撕裂的痛。一直以为自己会一直是那个提着羽毛球拍在球场上挥汗如雨的孩子,会一直是那个和朋友无论男女都勾肩搭背地在学校里横冲直撞的孩子,会一直活在十八岁,一直活在单车上的青春里,永不老去。

    再把时光倒退,如同我们看影碟时,用手按着back键,然后一切就可以重新出现在你的眼前,我们还是那么年轻,我们还是那么任性,好像时光从来没有消失过,好像日子从来没有打乱过,一切清晰如同阳光下的溪涧,我们几个好朋友,站在青春的河岸边,看流岚,猜火车,清晰得毫毕现,听着时光哗啦啦地奔跑,于是我们哈哈地笑。就这样退,就这样一直退,退到几个月前。几个月之前我站在四川黑色盆地的中央,躲在三十五度热的树荫下喝可乐,听周围的知了彼此唱和兴高采烈,阳光如同碎银,明亮到近乎奢侈。风从树林最深处穿越出来然后从树顶疾驰而去,声音空旷而辽远。我的学校有着无穷无尽的树,我和微微总是行走在那些苍翠得如同漫溢的湖水一样的绿荫下面。我和微微已经认识快一年了。一年里面,彼此的眼泪和欢笑都一点一滴地刻进对方狭窄的年轮里,那是我们干涩而颠簸的一年,这一年,我们高三。而几个月之后,我站在上海,在零度的清晨擦去自行车座上结的薄薄的一层冰霜去上课,周围人流快速移动,如同精美的mv中拉长的模糊的光线。而我在其中,清晰得毫毕现。我学的是影视艺术技术,我知道怎么用摄像机和后期技术来做到这种效果,只是我不明白,这样的景况预示着什么。

    2002年,我从四川离开,飞往上海,我独自背着沉重的行囊走出那个我生长了十九年的盆地,那个黑色而温暖的盆地,过安检,登机,升空,脱离的痛苦,如同从身上撕裂下一块皮肤。在飞机上,我靠着玻璃窗沉沉地睡去,梦里不断回闪曾经的碎片,回闪出微微和卓越的笑容,回闪出小a白衣如雪的样子,回闪出我遗落在四川的十八岁。梦里想起一个朋友说过的话:“我的理想就是存钱,存很多的钱,存到有一天我们可以买很大的包,装下我们所有的书所有的cd和所有的理想,我们手挽手一起跳上火车咣当咣当,我们迷迷糊糊地随着人群下车,然后出现在我们喜欢的人的城市,就那么出现在自己想见的人的面前,嘻嘻哈哈,热泪盈眶。”2002年我没有喜欢的乐器,如果说有,也是大提琴延续下来。我在上海大学,在空旷而寂寞的草地上穿行。每个星期二的晚上,我骑着车从教室回寝室,一个人穿越夜晚黑色的风,有时候和阿亮在一起。这个时候我会听见大提琴演奏的乐曲,是我们学校的广播节目,我不知道选这些乐曲的是谁,只是我总是在想,他或者她,也许是个有着落寂的笑容的孩子,一个站在年轻光阴尾巴上的牧童。我的寝室对面有个人是学大提琴的,我在一个傍晚看到他把琴从楼下搬上去。很多个夜晚我就是坐在二十瓦的台灯面前,写文章,看小说,听那个人生涩的琴音。在翻动书页的瞬间,我总是听到马蹄穿花而过的声响。

3。回首又见它(3)

    三月的牧童,打马而过。***惊雷。雨点一滴一滴飘下来。

    2002年我几乎没有听cd,我的cd机遗忘在四川的家里,所以我在上海过了一段宁静的日子。后来某天心血来潮,跑去买了个松下,然后又跑到宿舍门口的马路边上买盗版买打口cd,甚至花掉四十块钱买了一张国外来的“皇后”的精选集,我抱着一大堆的cd跑上楼去,然后倒头就睡,耳朵里面轰隆隆地响,跟开火车一样。但是以后我很少再听cd,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那个cd机被我放在写字台的上面,已经有了一层薄薄的尘埃。我突然想起自己高二高三的时候,没日没夜地沉浸在近乎破裂的呐喊声里面,想起那些日子,内心就惶惶然般纷乱,下雪般地惆怅。

    2002年,似乎真是一个时光的断层,我对自己的过去开始一种决绝的割裂,如同一种背叛,我将那个忧伤的寂寞的孩子孤独地留在他的十八岁,将那个怕黑怕人多却又怕孤单的孩子留在那片黑色的大地上,然后一个人如同夸父一样朝着成长义无反顾地奔过去。曾经有位诗人说过:“既然追不上了,就撞上。”

    我已经没有什么我以前必须买的杂志了。《旅行者》和《通俗歌曲》以及《我爱摇滚乐》都没有再在书报亭里看到。我忘记了我曾经沧山泱水四季春秋,我忘记了我曾经听摇滚听到死,我忘记了颜叙忘记了齐勒铭,忘记了年轻得无法无天的日子,我甚至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个那么乖戾的孩子,尽管现在在别人眼睛里面,我依然是个乖戾的人,可是只有我自己才明白,我已经变得失去了所有的棱角,变得不再爱去计较一些什么事,不再爱去争一些什么事,以前那个倔强而任性、冲动而自负的孩子被我留在了逐渐向后奔跑的时光中,我听不见他的哭泣看不到他的脸,可是我的心为什么像刀割一样疼?

    “山顶上的微风吹,心跟着四处飞。我为什么掉眼泪?夜色那么美。一段回忆翻箱倒柜,跟着我在追,想的是谁?”2002年我最喜欢听的歌:《祝我幸福》。我记得那段时间我将这张cd放在我的cd机里,然后单曲循环单曲循环,听到耳朵都要起茧了还在听着。公车上,操场上,马路上,在这个城市的各个地方,我带着这张cd如同带着我孤独而巨大的财富踽踽而行,满眼观花,浑身落尘。杨乃文的声音不好听,又破裂又嘶哑,可是我喜欢。因为太多的往事,在歌曲中,在每个难以入睡的夜里,雪崩般将我灭顶。

    2002年我做得最多的事就是回忆,如同一个迟暮的老人,坐在摇椅上,一遍一遍感怀自己的青春。我在上海不断地接触新的人群,融进新的圈子,彼此钩心斗角或者彼此肝胆相照。这样的生活让我说不出任何评价的话。我只记得以前,我还可以在没有人的时候告诉自己,我在过怎样的生活,是孤单,是快乐,还是无聊地消磨光阴。可是现在呢,我在上海,在这个灯火通明却刀光剑影的城市,每天轰轰烈烈地忙事,然后倒头沉沉地睡去。可是怎么还是觉得空虚呢?觉得自己的身体空洞而单薄,于是大口大口地吃东西,大口大口地喝奶茶。似乎可以用物质来填满精神,这是一种怎样的愚蠢怎样的自欺欺人啊。2002年的冬天,如同村上春树说的,我喝掉的奶茶可以注满一个游泳池。我是个喜欢回忆的人,我总是觉得一切的纷扰一定要沉淀一段时光之后再回过头去看,那样一切才可以更加清晰。只是年轻的我们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才可以在年轻的时候轰轰烈烈地彼此喜欢,彼此仇恨,然后彼此淡然地遗忘。以前我也不明白,我也是穿越了十九年漫长的光阴之后才渐渐明白这个道理,可是我也已经不再是个孩子了。如同以前的人说的,站在十几岁的尾巴上,在抬头看天的时候,我总是想起朴树嘶哑的声音,他唱:“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啊……”

    2002年我在上海,在上海大学数万平方米空旷的草地上看落日,在上海的灯红酒绿声色犬马中看光阴的剪影。以前看书的时候看到过有人说,人总是要走陌生的路,听陌生的歌,看陌生的书,才会在某一天猛然间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原来真的就那么忘记了。我总是反复体会说这句话的人的语气,是历尽沧桑后的平静抑或是想要再次追忆时的无可奈何。可是水晶球不在我手上,我永远无法洞悉别人的思想。我只能一次一次地用自我的感觉去设想甚至去实践,而这样的过程,被所有老去的人称为青春。

4。回首又见它(4)

    我有我的现实,我生活在物质精致的上海,我也有我的梦境,我曾经生长的散着浓郁时光味道的地方。我从来没有现过自己那么想念我的故乡,以前我只是以为,我可以了无牵挂地走,独来独往。

    看到朋友以前写的话,说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坚强,孤单的日子里,我们才可以听见生命转动时咔嚓咔嚓掉屑的声音和成长时身体如同麦子样拔节的声响。寂寞难过,仰天一笑泪光寒。

    而以前的电视剧中总是唱:“滚滚红尘翻两番,天南地北随遇而安。”

    2002年的寒假,我从上海回四川,见以前的朋友,走以前的路,在我曾经念书的高中现自己的照片被很傻地贴在橱窗里面。那个时候的自己,头短短的,一脸单纯。而现在,当我穿着黑色的风衣头纠缠不清地走在曾经走过的学校里的时候,我真的觉得自己是个孤单的过客。那些孩子的青春飞扬弥漫在四周,我看着他们想到我的曾经,想到我的九瓦台灯,那些昏黄的灯光,那些伤感的梦。

    2002年的年末已经过去,2003年的轮子轰轰烈烈地碾过来。我写完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是离开四川去上海的最后一天了,这个寒假匆忙地就过去了,好像我就是昨天才回到家,然后睡了一个冗长的觉,第二天就提着行李又起程。

    2002年已经过去,而我依然匍匐在时光中,等待心里一直等待的东西,尽管它从来没有出现过。也许又要到很久之后,在某一个清晨,在某一个陌生的街道,回又见它。

1。关于《生活在别处》的生活(1)

    生活在别处。***

    1968年前,兰波将这句话从嘴里或笔尖创造了出来;1968年,这句话被白色油漆刷在巴黎大学的围墙上;1968年之后,米兰·昆德拉将它弄得世人皆知。我用1968年作为一个分界点是因为我很震惊于这句话居然可以出现在一堵围墙上。我在中国的围墙上几乎看到的都是“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之类的,好像中国人脑子里除了生孩子就没别的事了。所以我觉得巴黎大学的围墙是世界上最有品位的围墙。

    20世纪的时候这句话还只是一句很普通的话,充其量不过是一句颇有哲理的话,于我无关痛痒。而从21世纪开始,这句话就一天一遍地在我脑中刻下痕迹,如同浓硝酸腐蚀过的铜板,痕迹斑斑,历历在目,不可磨灭。

    关于上海

    恩雅说,每个人都有一条根,它就在脚下,每离开故土一步就会异常疼痛。

    但我不会。

    我的根似乎是扎根在上海的,就像人的迷走神经一样,一迷就那么远。这多少有点不可思议。

    记得有人说过,喜欢上海的人都很世俗。我笑笑,当一个疯子的酒后胡。很多人喜欢西藏,说那儿是真正孕育灵感的地方,并且大多数人在声明他们喜欢西藏的同时还要影射一下我喜欢的上海。于是我问他们格桑花什么时候开央金玛是什么神转经筒向哪个方向转,他们看着我的时候一脸茫然。其实我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要喜欢西藏了解西藏,但我不会为了表示自己很有品位就整天说“西藏西藏我爱你”。那很肤浅。其实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现语多么地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

    小蓓是我的朋友,她和我一样,根不在脚下,在北京。她说她喜欢北京的琉璃瓦反射出的暖色夕阳,很厚很重的光芒。因此我们就要在生命的前二十年里活得比别人辛苦比别人累,二十年后我们再呕尽自己的心血去换一本蓝印户口,然后开怀大笑或者失声痛哭。就在那些无聊的上海人大谈上海的俗气并且一脸不屑的时候,我却在为虚无的明日黄花作困兽之斗。

    为什么要让不爱上海的人出生在上海?上帝一定搞错了。

    我的同学曾经在复旦大学里逛了整整一天,并且拿了很多照片给我看。我望着那些爬满青藤的老房子目光变得有点模糊,我想那才是我真正的家。我不是复旦的学生但我却想成为复旦的学生,这就是我和复旦目前唯一的联系,有点像单相思。

    我妈希望我是个安于现状的人,考个实惠的大学上个实惠的专业,结个实惠的婚生个实惠的孩子,最后躺进一具实惠的棺材实惠地去死。

    但我命中注定是个漂泊的人,从一场繁华漂到另一场繁华或者苍凉。有歌唱道: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我相信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地方。命中注定。

    所以每分每秒都会有人无限憧憬地开始漂泊,也会心满意足地停止漂泊。

    喜欢上海是因为它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沿袭下来的文化底蕴——繁华而苍凉。

    繁华而苍凉。张爱玲如是说。

    旧上海在我的心中是一部老的胶片电影,画面上布满白色斑点,没有一句台词,华贵的妇人优雅的绅士幸福地微笑。夜总会的灯光像凡·高的色彩漫过整个城市。没有背景音乐,或者有也是淡得不着痕迹,时不时地浮出画面,如轻烟般一闪即逝,令画面无可名状地微微摇晃。

    是谁说过:整个上海燃亮的灯火,就是一艘华丽的游轮。

    而我现在的城市多少有些令人啼笑皆非。一句话,它是一个像农村一样的城市,一个像城市一样的农村。恰恰这是最可怕的。如果它是个纯粹的农村,山明水净、青草粉蝶的话,那我会义无反顾地拥抱它,不需作任何解释。如果它是个有自己特色的城市那我也会张开我的双臂不需要任何理由。但它不是。这里有穿着高级西装脚下踩双nike的所谓的“先富起来”的人们,他们会在圣诞节的时候装模作样地在圣诞树上把小天使用上吊的方式挂起来,然后抱着胳膊在一旁傻傻地笑,傻傻地欣赏他们弄出来的在风中晃动的小小尸体。

2。关于《生活在别处》的生活(2)

    所以我固执地认定我将来的生活应该在上海。生活在别处就是我的美丽愿望。

    伟大的米兰·昆德拉。

    回顾上面的文字,我在极力宣扬一个人如果爱一个东西是不用长篇累牍地作解释的,但我却在这里喋喋不休。难道我不爱上海?嘿嘿,埃舍尔的怪圈。

    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上海写的。

    关于文字

    我妈说你要考经济系或者法律系免得将来挨饿受冻风吹日晒雨淋。其实她的潜台词是:你不要考中文系就好了。我妈多少懂一点文学,所以她知道文人的生活不会富裕,至少在物质生活上如此。而我妈又很爱我不愿我生活动荡不愿我离家太远,所以当我说我要考复旦的中文系的时候我们的分歧很大。最终的结果是我作出牺牲,而且很大。我放弃了我的中文系而改学理科,并且正在参加为全国化学大赛而组织的集训。家人期待着我的显山露水,而我觉得那毫无希望也毫无意义。

    我对随便哪种感觉的文字上手都很快。曾经我用一天的时间看完《第一次亲密接触》,然后第二天就写出了两万多字类似的东西,把同学吓得目瞪口呆。尽管我认为那种东西几乎没有存在的价值,时光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它淹没得不留一丝痕迹。

    我把考试中得到满分的作文随便丢掉,却把老师说的毫无内涵的文章装订好放在抽屉里。我常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然后拿给同学看,然后他们感动得一塌糊涂。

    很多时候我喜欢一本书是没有理由或者因为很奇怪的理由。比如我就很喜欢《我在梦见你》的书名,注意,我说的是喜欢书名。等我买回那本书的时候我又不想看书里到底写的是什么了。但还是很喜欢“我在梦见你”五个字。后来老师告诉我那是个病句,当时我就傻了,原来自己一直喜欢的是个病句哦!

    可能我看的小说多了所以我大脑构架场景的能力很强。很多时候当我看由小说改编的电影时我会想下一个镜头应该怎么拍,和导演一比高下。很是不自量力。

    我的梦想是将来能做广告,极具震撼力的那种,而不是什么“牙好胃口就好”之类的。小蓓也想做个广告人,但她似乎比我更为理想化。我还有很大的功利绪在里面,我说我要用一个企业家的身份来经营艺术,而小蓓却说她要用一个艺术家的身份来经营企业。我说那你的公司肯定垮了,小蓓说垮就垮吧。

    那些小说中的画面常常在生活中浮现出来,比如苏童笔下的那口关于生死和宿命的井,比如刘亮程笔下那个被风雪吹亮的乡村。我常常在想:其实人真正最完美的生活应该是在文字里的,活得像电影一样,活得像小说一样,最次也要活得像电视剧一样。

    虚幻的生活。

    柏拉图是一场华丽的自慰。

    当我在草稿纸上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同学吓得要死。他问,你写来干什么的?我说,参加“新概念”。然后他就真的吓死了。

    生活在小说里面的人其实是最开心的,所有的结局都设定好了,沿着宿命的轨迹你只需无尽滑翔就好了,抗争是没有用的,所以只活不想,管它结尾是死亡还是永生,这似乎也是种人生的大境界。

    写小说的人也很快乐,生活中谁得罪了你,没关系,写进小说里好了,好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李碧华就这么“恶毒”。

    扮演上帝的滋味不错不错!

    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我的文字写的。

    关于流浪

    我一直认为流浪是一种大境界,不管是关于脚的还是关于心的。

    一直以来我很喜欢武侠小说中关于扶桑浪人的节,不是哈日,而是敏感于“浪人”那两个字。

    我的网友kk去过很多地方,而且他总是一个人背起背包就上路了,一路流浪一路看。他告诉我西藏的雪很白很傲气,苏州的钟声很厚很悠远。雾隐霞红。暮鼓晨钟。

    有次他问我:你到过峨嵋吗?我兴高采烈地说我去过,我们先坐车然后又坐缆车直接上了金顶。我们住在五星级的宾馆里享受暖气,第二天拍了好多照片。kk说他用脚爬上去的,沿路住了好多个寺庙,在山泉里洗了个澡,被冻得差点感冒。听他说的时候我觉得周围的氧气变得越来越稀薄。听他讲完之后我觉得自己实在俗气得恶心。我吐得一片狼藉。

3。关于《生活在别处》的生活(3)

    从那一刻开始我就觉得参加旅行社是最最愚蠢的事。一大帮人被导游呼来喊去,像阿姨带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阿姨问这里漂不漂亮?小朋友们说,好——漂——亮——哦!

    实在俗气得很有级别。

    曾经有段时间我迷三毛迷得紧。不为别的,只为只身跑到沙漠的神经质。那时候娶一个像三毛一样的女子为妻然后一起远行成为我最大的梦想。但它高高在上地悬在我的头顶使我不得不仰望,在脖子酸痛的同时让我明白:它遥不可及。

    后来我就常常坐在西秦会馆对面的咖啡店里透过落地窗望繁华的大街。因为这儿是旅人最多的地方。

    我躲在玻璃之后,在咖啡厚重光滑的香气里安详地打量外面背着行李的人们,想象南腔北调弥漫整个天空。偶尔为外国人提供我的绵薄之力。他们的问题通常都很简单,无非是哪儿有厕所哪儿可以买到门票哪儿有宾馆之类的。所以尽管我的英文非常地poor但也可以应付了。

    一般他们在接受完帮助后都会在说“谢谢”的同时掏出一沓钱来,而我总是微笑着摇头。然后他们的眼睛就会很亮,嘴角上扬,露出好看的白牙齿。

    并不是像报纸上说的竖起大拇指不断地说“ok”。

    曾经有个叫david的大学生把他在新疆买的挂毯送给了我。我回家后把它挂在电脑上方的那堵墙上。现在我打稿子的时候就在看它。在挂毯里面混有沙子,沙漠的沙子。我妈曾经要将它洗干净而我誓死不从。因为里面有我所向往的沙漠的味道。一洗就没了。我冒着跑题的危险写了上面那么多关于和外国人打交道的废话其实就是为了引出这块挂毯,而引出这块挂毯则是为了说明我对流浪疯狂到了一定的程度。

    我曾经说:如果有一天我很有钱了或者我彻底没钱了我就开始流浪。同桌说,那你不是座流动的金库就是个流浪的乞丐。说完甩甩他的头,很帅或者装作很帅的样子。我每次都用反语说,帅哦帅哦帅得不得了哦。而他总是用“没有最帅只有更帅”来自我谦虚或者自我吹嘘。他比我冷静比我现实比我更善于理性思维,总之就比我像人。他对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不要整天在空气里悬着。

    但远方的土地对我的脚掌永远散着一种美妙的温暖。我矢志不渝。

    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我的流浪写的。

    关于钱

    我和钱的关系比较暧昧。我们是人,我爱她,她也爱我。

    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向四周看了看,觉得没人注意我,于是大舒一口气。现在安全了,我继续写。

    老师说把“她”用在没生命的东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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