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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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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带到别处。”

“带到哪里呢?到处都不安全。”

“安全之地是有的,”提利昂咧嘴而笑,“就这儿,我想,该让你那硬石头床派用场了。”

太监张大嘴巴,紧接着咯咯笑出声来。“洛丽丝怀了孩子,近来容易疲劳,我猜月亮升起之时她多半就睡着了。”

提利昂跳下椅子,“那么,就定在月亮升起之时。你给我准备一些葡萄酒,以及两个干净的杯子。”

瓦里斯鞠了一躬,“如您所愿。”

这天余下的时光好比虫子在蜜糖里爬行一样缓慢,提利昂登上城堡图书馆,试图拿贝德加所著的《罗伊拿战争史》来分心,却发现自己根本看不进大象的事迹,心中所想全是雪伊的笑容。到得下午,他放下书本,命人准备洗澡水。他拼命擦洗,直到水温变凉,才让波德替他刮胡子。胡须是一团乱麻,黄色、白色和黑色的毛发乱七八糟地纠缠,非常难看,好处在于能隐藏面容。

当提利昂洗得白白净净,并尽可能地理好胡子后,又翻遍衣柜,选出一条绯红绸缎紧身马裤,正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颜色,以及他最好的上衣,厚实的黑天鹅绒镶狮头纽扣。若非父亲趁他躺在床上濒临死亡时偷走了金手项链,他还会戴上它。待穿戴完毕,他才意识到自己的愚蠢:七层地狱啊,白痴侏儒,头脑和鼻子一样都丢了吗?你这身打扮,任何人看了都会奇怪,有这么穿着礼服见太监的道理?于是提利昂只好一边诅咒,一边脱衣换装,这次选的比较朴素:黑羊毛马裤,白色旧外衣,外加一件褪色的棕皮革背心。这没关系,他一边等待月亮升起,一边告诉自己,这没关系。不管穿什么,你终究是个侏儒,永远也不能成为高大的骑士,永远都不可能有长腿、腹肌和宽阔雄伟的肩膀。

月亮终于出现在城头上方,他忙告诉波德瑞克·派恩,自己要去拜访瓦里斯。“会待很久吗,大人?”男孩问。

“噢,希望如此。”

红堡里如此拥挤,提利昂的出行不可能掩人耳目。巴隆·史文爵士在大门站岗,守吊桥的则是洛拉斯·提利尔爵士。他停下来跟他俩分别寒暄了几句,百花骑士从前总穿得五彩缤纷,现今看他一身白衣倒有些奇怪。“你多大了,洛拉斯爵士?”提利昂问他。

“十七岁,大人。”

才十七岁啊,长得又如此俊俏,他已经成为传奇人物,七大王国里一半的女孩想上他的床,所有的男孩都想成为他。“请原谅我的冒昧,爵士先生,你为什么十七岁就选择加入御林铁卫呢?”

“龙骑士伊蒙王子就是十七岁那年立誓加入的,”洛拉斯爵士说,“而您哥哥詹姆参加时就更年轻了。”

“我知道他们的理由,你呢?你是为什么?为了跟咱们的模范骑士马林·特兰和柏洛斯·布劳恩并肩作战吗?”他冲男孩嘲弄地一笑。“为了守护国王,你放弃了自己的生活,放弃了土地和头衔,放弃了结婚生子的希望……”

“提利尔家族会通过我的哥哥们延续,”洛拉斯爵士说,“第三子没必要繁衍后嗣。”

“的确没必要,但多数人会乐意享受其中的愉悦。比方说,爱情,爵士先生?”

“太阳落山以后,蜡烛无法替代。”

“这是歌词吗?”提利昂抬头微笑,“是的,你才十七岁,我现在明白了。”

洛拉斯爵士一紧,“您嘲笑我?”

他是个自尊心极强的男孩,“不,若有冒犯,请多原谅。喏,我是说,我也是爱过的人,也有过一首歌。”我爱上一位美如夏日的姑娘,阳光照在她的秀发上。他向洛拉斯爵士道晚安,继续赶路。

一群士兵在兽舍附近斗狗,提利昂停下来观察了一会儿。小狗扯掉了大狗半边脸,他评论说失败者就桑铎·克里冈,为此赢得了几声粗犷的欢笑喝彩。接着,他继续向北墙走,期望自己业已解除了士兵们可能的怀疑。走下通往太监简陋居所的短楼梯,正要敲门时,门自动开了。

“瓦里斯?”提利昂溜进去,“是你?”一支蜡烛发出昏暗的光,空气中有茉莉花的香味。

“大人,”一个女人溜进亮光下,她肥胖丰满,圆圆的脸如粉红的月亮,有一头浓密的黑卷发,提利昂见状退了一步。

“有麻烦,大人?”她问。

原来是瓦里斯,他恼怒地意识到。“你把我吓坏了,我还以为你雪伊没偷成,反把洛丽丝给带来了。她人呢?在哪儿?”

“在这儿,大人。”她从后面伸手遮住他的眼睛。“您来猜,我穿了什么?”

“什么也没穿?”

“哎哟,好机灵的大人唷,”她撅起嘴,抽开双手。“您怎么知道的?”

“这有什么难?你什么也不穿的时候最美丽呀。”

“是吗?”她说,“真的?”

“嗯,当然是。”

“那您跟我上床好不好,别说话啦。”

“很好,但我们得先摆脱瓦里斯‘夫人’,我这个侏儒做爱时可不喜欢旁人围观。”

“他已经走了呀,”雪伊道。

提利昂扭头看去,果然,穿裙子的太监已经消失无踪。哪儿有暗门,就在附近。他刚想到这,便被雪伊扭过头来亲吻。那双唇潮湿而饥渴,她毫不在意他的疤痕和结痂的烂鼻子。他伸手出去,女人的肌肤如温暖的丝绸,当他拇指拂过她的乳头,它立即硬起来。“快,”她边吻边催促,他的手指伸向衣带,“噢,快,快,我想感觉你在我里面,在我里面,在我里面。”他甚至来不及脱下衣服,雪伊便把那话儿从他裤裆里拉出来,然后将他摁倒在地,爬到上面。他插进阴唇中,她尖声叫喊,疯狂地骑。“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每次坐下,她都如此呻吟,“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提利昂好饥渴,才第五下就迸射出来,但雪伊并不埋怨。她感觉到他的喷射,便淘气地笑笑,俯身吻去他额上的汗。“我的兰尼斯特巨人,”她低语,“请不要拔出来,我喜欢它在我体内的感觉。”

因此提利昂没有动,只用手抱住女人。互相依偎,紧紧拥抱,好美的感觉,他心想,好美的人,怎能让她受罪,让她被吊死呢?“雪伊,”他说,“亲爱的,很抱歉,这将是我们最后一次欢悦。真的很危险,如果你被我父亲大人发现……”

“我爱您的伤疤,”她的手指顺着他的鼻子抚摸,“它让您看起来异常威武。”

他笑出声来,“你的意思是异常丑陋吧。”

“哪儿的话!在我眼中,大人您永远最英俊!”她边说边吻提利昂烂鼻子上的痂。

“行了,你该关心的不是我的脸,而是我父亲……”

“我不怕他,大人会把我的珠宝和丝绸还我吗?您受伤以后,我去问瓦里斯,可不可以把它们拿回来,但他就是不肯给。如果您真死了,它们会怎么样呢?”

“我没死,人好端端地在这儿。”

“噢,我知道,”雪伊压在他身上边笑边扭,“大人您就属于这儿。”她又撅起嘴,“可仗已经打完,我还得在洛丽丝那边待多久啊?”

“你刚才没听我说吗?”提利昂道,“当然,如果你喜欢,可以留在洛丽丝身边,但我建议你最好离开君临。”

“不要,我不要走,您答应过,仗打完后会送我一栋新宅子。”她用下体轻轻挤他那话儿,它再度硬起来。“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您明明说好的。”

“噢,天哪,雪伊,停下来,真该死。听我说,你必须离开,城内到处都是提利尔家的人,况且我日夜受到紧密监视,你不明白其中的危险。”

“我能参加国王的婚宴吗?洛丽丝不敢去,我再三向她解释,不会有人在王座厅里强暴她,可她蠢得不肯相信。”雪伊翻身躺下,那话儿从她体内滑出来,发出轻微而潮湿的声音。“西蒙说有一场歌手比试,有人耍杂技,甚至还有小丑比武。”

提利昂几乎忘了雪伊身边那个该死的歌手。“西蒙?”

“我把他介绍给坦妲伯爵夫人,夫人则雇他为洛丽丝表演,这头肥母牛,每当肚里的孩子开始蹬踢时,音乐能让她恢复平静。西蒙对我说,宴会中人们会边看熊跳舞,边喝青亭岛的红酒,我从没见过跳舞的熊。”

“有什么好看的?它们跳得还没我好。”他担心的是歌手,不是熊。万一此人走漏风声,便会连累雪伊送命。

“西蒙说有七十七道大餐,还有一个大烤馅饼,里面装了一百只鸽子,”雪伊滔滔不绝,“割开脆皮,它们便一下子全飞出来了。”

“是啊,然后停在房梁上,像下雨一样朝客人们拉屎。”提利昂吃过婚宴馅饼的苦头,他一直怀疑鸽子特别喜欢拿他当目标。

“我能不能穿着丝衣和天鹅绒去参加宴会,扮作贵族小姐,而不是侍女呢?大人,没有人会知道的嘛。”

每个人都会知道,提利昂心想。“洛丽斯的女仆凭空多出这许多珠宝,坦妲伯爵夫人一定会起疑心。”

“西蒙说有上千宾客,我不让她看见就是了。我会在下席找个阴暗的角落,无论何时,您只消上厕所,我就溜出来。”她捧着那话儿,轻轻抚摸。“裙服下我不穿内衣,好省了大人为我宽衣解带的工夫。”她用手指上下逗弄。“如果您喜欢,我还可以这样。”她将阳具含进嘴里。

提利昂已经蓄势待发,但这次坚持得比较久。完事之后,雪伊又爬回来,浑身赤裸地蜷在他胳膊底下。“您会准我参加的,对吧?”

“雪伊,”他长叹一声,“这不安全。”

之后很长时间,她什么也没说。提利昂试图谈论别的话题,却发现自己碰上了一堵恭敬却阴沉的墙,和北方的绝境长城一样冰冷生硬。蜡烛越烧越短,闪烁不定。诸神在上,他心想,经历了泰莎事件,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它重演,无论如何也不能给父亲把柄。他幻想给予她满意的承诺,幻想让她挽起他的手结伴走回卧室,幻想让她穿上丝绸和天鹅绒,得遂心愿。如果他有权选择,一定会在乔佛里的婚宴上同她坐在一起,陪她随心所欲地与熊共舞。但首先,他不能让她死。

蜡烛熄灭后,提利昂放开雪伊,点起另外一支,沿墙走了一遭,依次敲打,搜寻暗门。雪伊收起大腿,胳膊抱膝,注视着他,最后开口道:“秘密楼梯在床底下。”

他难以置信地望着她,“那石床?它是实心的,至少有半吨重。”

“我不知道,反正瓦里斯在什么地方扳了一阵,它就会升起来。我问他怎么弄,他说那是魔法。”

“啊哈,”提利昂忍不住咧嘴笑道,“看来是杠杆魔法。”

雪伊起身,“我该走了,洛丽斯的胎儿有时候不安宁,她会醒来叫我。”

“也罢,瓦里斯该回来了,或许他正在下面听我们说话呢,”提利昂放下蜡烛,马裤前面有个湿点,但黑夜里应该没人注意,他要雪伊穿上衣服等太监。

“遵命,”她答应,“您是我的狮子,对吗?我的兰尼斯特巨人?”

“是的,”他说。“而你是……”

“……您的妓女。”她将一根手指按到他的唇上,“我明白,我明白自己的身份。我梦想成为您的情人,但那是不可能的事,否则您会带我去参加宴会。这些都没关系,做您的妓女我已经很满意了,提利昂大人,我的狮子,请留下我,保护我吧。”全世界的甜蜜天真都写在她年轻的脸庞上。

“我会的,”他允诺,笨蛋,笨蛋,内心有个声音在尖声呼叫,为何这么说?你是来送她走的!他反而又在临别时吻了她一次。

回去的路孤寂而漫长,波德瑞克·派恩在床脚的小矮床上已经睡着了,他把男孩叫醒,“波隆,”他说。

“波隆爵士?”波德揉揉睡眼,“呃,您要我去找他?大人?”

“啊,不,我想和你谈谈他的着装打扮,”提利昂说,看见波德张大嘴巴的疑惑表情,挖苦算是白费了。他只好详细说明,“是的,把他找来,带他过来,快去吧。”

男孩匆忙穿上衣服,跑着出去。我有那么可怕吗?提利昂一边想,一边换上睡袍,并给自己倒上红酒。

夜晚过去一半,他喝第三杯时,波德才回来,佣兵骑士跟在后面。“这小子把我从莎塔雅的地方拽出来,想必有要事喽?”波隆边说边坐下。

“莎塔雅的地方?”提利昂烦躁地道。

“当骑士真不赖,不用满大街找便宜妓院。”波隆咧嘴一笑,“嘿嘿,我要的熟人,骑士波隆在中间,雅雅、玛丽靠两边啰。”

提利昂强吞怒气,波隆和其他恩客一样有权上爱拉雅雅的床,可是……不管心里怎么想,我确实没碰她,当然,这些事波隆不会知道。不知他有没有善待雅雅,他再不敢造访莎塔雅的妓院,以免瑟曦向父亲告发,导致爱拉雅雅遭殃。为补偿前次的鞭打,他曾送给那女孩一条翡翠银项链和一副相配的手镯,但除此之外……

多想无益,“有个自称银舌西蒙的歌手,”提利昂推开罪恶感,疲倦地说,“经常为坦妲夫人伯爵的女儿表演。”

“你想怎样?”

杀了他,他心里想。但那人除了唱几支歌谣,并往雪伊可爱的脑瓜里灌输鸽子与跳舞熊的梦幻之外没做什么。“找到他,”他说,“在其他人之前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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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十三章艾莉亚

听见歌声时,她正在死人的花园里挖菜。

艾莉亚立时停止,不动如石,突然忘了手中那三根小萝卜。血戏班还是卢斯·波顿的人?她恐惧得发抖,这不公平,就在我们终于找到三叉戟河,就在我们认为自己差不多安全了的时候,这不公平。

只是……血戏子为什么要唱歌?

歌声从东边一个矮坡后传来,在河面飘荡。“去海鸥镇看美少女哟,嗨哟,嗨哟……”

艾莉亚站起身,胡萝卜在手中摇晃。唱歌的人似乎正沿河边小路走来,从表情看得出,拔白菜的热派也听见了。当然,詹德利在烧毁农舍的阴影里睡觉,毫无反应。

“用利剑偷取甜甜一吻哟,嗨哟,嗨哟……”河流轻柔的水声中,夹着木竖琴的弹奏。

“你听见没?”热派抱着一堆白菜,嘶哑地低声询问,“有人过来了。”

“把詹德利叫醒,”艾莉亚吩咐他,“摇摇肩膀就好,不要大张旗鼓,弄出声响。”詹德利容易唤醒,不像热派,非得又踢又吼。

“我拿她做情人,一起睡在树荫底哟,嗨哟,嗨哟……”歌声越来越嘹亮。

热派不由得手一松,白菜“噌”一声轻响,落在地上。“我们得躲起来。”

躲到哪里去呢?烧毁殆尽的农舍和野草疯长的花园醒目地矗立在三叉戟河边,河畔还有几棵柳树,以及芦苇丛生的烂泥浅滩,除此之外,全是讨厌的开阔地。我就知道我们不该离开树林,她心想。但他们好饿,从赫伦堡偷出来的面包与奶酪六天前就在森林里吃光了,因此花园的诱惑实在太大。“把詹德利和马带到农舍背后,”她下定决心,那堵墙还没完全垮塌,说不定能藏住两个男孩和三匹马,假如马儿不叫,歌手也不往这边走的话。

“你呢?”

“我躲树下面好了,他可能就一个人,敢来惹我的话,我杀了他,快走!”

热派听话离开,艾莉亚扔下胡萝卜,从背后拔出偷来的剑。她把剑鞘绑在背上,因为它是给成年男子打的,与她的尺寸不合,佩在腰间的话,会撞到地面。它实在太重了,每次拿起这笨家伙,她便会想念“缝衣针”。好歹它可以杀人,这就够了。

她蹑手蹑脚地走到那棵长在小路拐弯处的老柳树边,单膝跪在青草和泥土中,以摇曳的柳枝作为掩护。远古诸神啊,她祈祷,歌手则继续逼近,树的神,请保护我,隐藏我,让他过去,让他过去……一匹马嘶叫起来,歌声嘎然而止。他听见了,她对此不抱幻想,但或许就一个人,就算不是,说不定他们怕我们就跟我们怕他们一样呢。

“听见了吗?”一个男人说,“我敢打赌,那堵墙后面有东西。”

“没错,”另一个更深沉的声音回答,“射手,你认为那里有什么?”

原来是两个人,艾莉亚咬紧嘴唇。由于柳树的关系,她看不见对方,只能听见声音。

“一头熊吧。”第三个声音参加进来,或者这就是第一个人?

“熊身上肉多,”那个深沉的声音说,“特别在秋天,会有许多脂肪,烤的话很好吃。”

“也可能是狼或狮子呢。”

“你指四条腿的?两条腿的?”

“四条腿跟两条腿的都是一丘之貉,不是吗?”

“那可不一样,四条腿的才能吃。射手,该你上场喽。”

“没问题,射几箭到墙后面,管他啥东西都会跑出来,等着瞧吧。”

“如果后面是个正派人呢?如果后面是个怀抱婴儿的可怜女子呢?”

“正派人应该出来跟我们见面,只有歹徒才会偷偷摸摸地藏起来。”

“对,正是如此,那就去吧,射手,放箭。”

听罢此言,艾莉亚跳了起来。“站住!”她亮出长剑,原来是三个人,她看清楚了,只有三个人。西利欧一人对付三个绰绰有余,而她还有热派和詹德利做伴呢。可惜他们是男孩,对方却是成年人。

三人皆为徒步,身上泥斑点点,风尘仆仆。她认出那个唱歌的,因为他抱着一把木竖琴,好像母亲抱着孩子。他个子小,年纪约莫五十岁,嘴巴大,鼻子尖,棕色的头发十分稀疏,褪色的绿衣服上到处用旧皮革打着补丁。他腰间别了一圈飞刀,背后悬挂着一把伐木工的斧头。

站他旁边的人比他高出一尺,外貌像个兵。镶钉皮革剑带上挂一把长剑和一把匕首,衬衫缝了排排交叠的铁环,头戴一顶锥形黑铁半盔。他牙齿很黄,还有一把浓密的黄褐胡须,最引人注目的是那身带兜帽的亮黄斗篷。它又厚又沉,沾了青草和鲜血,下沿已被磨损,右肩用鹿皮打了个补丁。这顶大斗篷穿在大个子身上,使他看上去像只黄色巨鸟。

三人中最后一位是个青年,和他手上的长弓一样纤瘦,但个头没长弓那么高。红头发,雀斑脸,穿镶钉战甲、高筒皮靴和无指皮手套,背一个箭囊。他用的箭装着灰色鹅毛,其中六支如一道小栅栏插在他面前的地上。

三个男人瞪着她手执长剑,站在小道中央,歌手懒洋洋地拨了一下琴弦。“小子,”他说,“快把剑放下,这不是孩子家的玩具。再说,你冲过来之前,安盖能射穿你三次。”

“才怪!”艾莉亚道,“而且我是女生。”

“是嘛?”歌手鞠了一躬,“请原谅。”

“你们沿着小路继续走,往前面走,你继续唱歌,好让我知道你已经走了。走开,别来惹我们,我就不杀你。”

雀斑脸的弓箭手哈哈大笑,“柠檬,她说不杀我们,听到了吗?”

“听到了,”柠檬道,他就是那声音低沉的大个子士兵。

“孩子,”歌手说,“把剑放下,我们带你去安全的地方,还给你吃东西。这一带不仅有狼,有狮子,还有更可怕的东西哟,小女孩可不应该独自游荡。”

“她并非独自一人。”詹德利骑马冲出农舍墙壁,热派跟在后面,牵了她的马。詹德利身着链甲衫,长剑在手,雄赳赳气昂昂,看上去几乎就是个成年壮汉,热派看上去还是热派。“照她说的做,别来惹我们,”詹德利警告。

“两个,三个,”歌手数道,“所有人都在这儿?你们还有马,好可爱的马,从哪儿偷的呀?”

“这是我们的马。”艾莉亚审视着他们,歌手用谈话来分她的心,但最危险的是弓箭手,若他敢从地上拔箭……

“你俩是不是正派人,愿不愿把名字告诉我们呢?”歌手问两个男孩。

“我叫热派,”热派立即回答。

“取得好哇,”对方微笑,“我不是每天都能碰上这么好名字的孩子,你那两位朋友叫什么,羊排和乳鸽?”

詹德利坐在马上,皱起眉头。“我凭什么把名字告诉你?你自己也没报上姓名。”

“是么?那好,我乃七泉地方的汤姆,人称七弦汤姆和七神汤姆。这大个子痴汉,黄板牙的,叫柠檬,柠檬斗篷的简称。你知道,柠檬是黄的,味道也很酸,和他的脾气差不多。那边的年轻小伙儿是安盖,我们叫他射手。”

“你到底是谁?”柠檬用艾莉亚刚才听过的低沉嗓音问。

她可不会轻易透露真名。“愿意的话,叫乳鸽也行,”她说,“我无所谓。”

大个子咧嘴一笑。“拿剑的乳鸽,”他道,“希奇,真希奇。”

“我叫大牛,”詹德利边说边挡到艾莉亚前面,大牛至少比羊排好听。

七弦汤姆拨出一个愉快的音符,“热派、乳鸽和大牛,你们是从波顿大人的厨房里逃跑的吗?”

“你怎知道?”艾莉亚有些不知所措。

“小家伙,你分明戴着他的纹章。”

她居然忘了,她在羊毛斗篷下仍旧穿着侍酒的制服,胸口缝有恐怖堡的剥皮人。“我不是小家伙!”

“不对吗?”柠檬说,“你就是个臭屁小孩。”

“我比以前长大了,而且我不是孩子。”孩子不会杀人,可我会。

“我懂了,乳鸽,你不是寻常小孩,而是波顿家的崽。”

“根本不对。”热派根本不知道闭嘴,“事实上,他到赫伦堡之前我们就在那儿了。”

“这么说,你们是小狮子,对吧?”汤姆道。

“也不对,我们就是我们自己,不是谁的人,你们呢?”

射手安盖说:“我们是国王的人。”

艾莉亚皱起眉头,“哪个国王?”

“劳勃国王,”黄斗篷的柠檬道。

“那老酒鬼?”詹德利轻蔑地说,“他被野猪杀了,大家都知道。”

“是啊,孩子,”七弦汤姆道,“真令人遗憾。”他弹出一个哀伤的音符。

艾莉亚不相信对方是国王的人,瞧他们穿得破破烂烂,活像一群土匪,甚至连马都没有,国王的人应该有马才对。

热派听了却很激动,“我们要去奔流城咧,”他说,“骑马得走多少天,你们知道吗?”

艾莉亚差点想杀了他,“安静!否则我拿石头塞你的笨嘴巴。”

“奔流城在上游,很远,”汤姆道,“远得会饿穿你们的肚皮。出发以前,想不想吃顿热腾腾的饭菜呢?前面不远处有家客栈,是我朋友开的。我说,咱们还是化干戈为玉帛,敬几杯酒,吃几块面包吧。”

“一家客栈?”想到热腾腾的饭菜,艾莉亚的肚子打起咕噜来,但她不信任汤姆,并非说话和气的就是朋友。“前面不远处?”

“往上游走两里地,”汤姆说,“顶多一里格。”

詹德利看上去跟她一样怀疑,“你说的‘朋友’是什么意思?”他谨慎地问。

“朋友就是朋友,没听过这个词吗?”柠檬道。

“店家叫沙玛,”汤姆插嘴,“舌尖眼厉,但我向你保证,她心肠好,而且最喜欢小女孩。”

“我不是小女孩,”她气愤地说,“那儿还有谁?不止一个人吧?”

“还有沙玛的丈夫,以及一个被收养的孤儿,他们不会伤害你。到时候有麦酒,如果你能喝,有面包,也许还有一点肉。”汤姆瞥瞥农舍,“外加你从老佩特的花园里偷的菜。”

“我才不偷东西,”艾莉亚说。

“那你是老佩特的女儿喽?他妹妹?他老婆?得了,乳鸽,老佩特是我亲手埋的,就埋在你躲的那棵柳树下,你跟他长得可不像。”他又拨出一个忧伤的音符。“过去这一年来,我们埋了许多好人,但并不想埋你,我以这把竖琴的名义发誓。射手,露一手。”

射手的动作比艾莉亚想象的快得多,飞箭从她的脑袋边呼啸而过,离耳朵只有一寸,插进柳树树干。她还没回过神来,对方已搭上第二支,引弓待发。她本以为自己能做到西利欧口中的“迅如蛇”和“柔如丝”,现在才明白实在差得远。箭只在身后如蜜蜂一样“嗡嗡”作响,抖动不休。“你没射中,”她说。

“你这样想就更蠢了,”安盖道,“我指哪儿射哪儿。”

“说的好,”柠檬斗篷赞同。

射手离她足有十几步远,我们没机会,艾莉亚心想,要是我有他那把弓,并像他一样会用箭就好了。她怏怏地放低沉重的长剑,剑尖触到地面。“去瞧瞧这家客栈也罢,”她勉强让步,企图用言语隐藏心中的疑虑,“但你们得走前面,我们骑马跟在后面,好看着你们。”

七弦汤姆深深一鞠躬,“前面,后面,都没关系。来吧,孩子们,让我们带路。安盖,把箭拔起来,在这儿派不上用场了。”

艾莉亚收剑入鞘,走到小路对面去见朋友们,他们继续跟三个陌生人保持距离。“热派,把白菜拿上,”她边说边翻身上马,“还有我的胡萝卜。”

这回他没争辩,出发之后,两个男孩照她吩咐的那样缓缓骑马,离三个步行者十余步,沿着印满车辙的路往前走。但过不了多久,他们又不知不觉地赶了上去。七弦汤姆走得很慢,边行边弹木竖琴。“你们会唱什么歌?”他问,“和我一起来,好么?柠檬根本不入调,而这长弓小子只会他们边疆地的民谣,一首得有一百句那么长。”

“咱边疆地的歌才是真正的歌咧,”安盖温和地表示。

“笨蛋才唱歌,”艾莉亚道,“唱歌是制造噪声。瞧,我们很远就听到了,可以来杀你们。”

汤姆的微笑表明他不以为然,“好汉子宁愿哼着歌奔赴黄泉。”

“狼或狮子都逃不过我们的眼光,”柠檬大咧咧地说,“因为这是我们的森林。”

“但你们就没发现我们,”詹德利道。

“噢,孩子,别那么肯定,”汤姆说,“有的人说的少,做的多。”

热派在马鞍上挪了一下。“我知道一首关于熊的歌,”他说,“会一点点。”

汤姆的手指滑过琴弦,“那我们一起来吧,热派小子。”他昂头唱道,“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热派神气活现地加入,甚至在马鞍上依着节奏轻轻摇晃。艾莉亚吃惊地瞪着他:他竟有副好嗓子,唱得也好。除了烤面包,她本以为他做不好任何事。

走不了多远,有条小溪注入三叉戟河,当他们涉水穿越时,歌声惊起芦苇丛中的一只鸭子。安盖原地站定,弯弓搭箭,将它射了下来。鸟儿落在岸边的浅滩,柠檬脱下黄斗篷,淌入及膝深的水中去取,边走边抱怨。“沙玛的地窖里会不会有真柠檬?”安盖问汤姆,他们看柠檬溅起层层水花,粗口诅咒。“多恩的女孩曾用柠檬给我煮鸭子咧,”射手渴望地说。

过了小溪,汤姆和热派继续唱歌,鸭子则被柠檬挂在皮带上。唱着唱着,似乎路途也变得不那么遥远,客栈很快出现在眼前。它耸立在三叉戟河的拐弯处,河流由此转向南方。艾莉亚怀疑地斜睨它,这不像歹徒的巢穴,她不得不承认,上层刷成白色,石板房顶,烟囱里轻烟袅袅升起。一切都很正常,甚至有几分亲切。马厩和其他建筑环绕在周围,后面有座凉亭,还有些苹果树和一个小花园。这家客栈甚至带着伸向河中的码头,以及……

“詹德利,”她急切地低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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