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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该干些什么-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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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的审理因此结束。下午继续审理时,孔洁的母亲被一干人拉拉扯扯,但她还是挣脱着进来,坐于原位。她恶狠狠地看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猛然朝地上吐出一口痰。我也朝她吐了一口,她便将脑袋偏过去。

下午先出场的是办案民警。公诉人问:“你们是什么时候赶到现场的?”民警答次日早上。孔洁妈妈忽然站起来,指着他说:“那你们是什么时候接到报案的?”【wWw。wRsHu。cOm】

“我接到出警通知是次日早上。”

“我问你们是什么时候接到报案的?”

“这个我不清楚。”

“不清楚?哼,我告诉你,案发当天傍晚我就报警了。”审判长敲槌子,试图打断她,她却是用更高的声音往下说,“今天我必须说,我当晚六点就报案,但是他们叫我二十四小时后再来报案,还说这种事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第二天一早就回来了的。我说我女儿一向很乖,从不乱跑。他们就说:‘你有完没完,你知道我们一天得处理多少案子吗?你知道我们警力总共有多少吗?你这不是无理取闹吗?’我问你,这是不是你们说的?你们还说:‘你也别以为是我们不接受报警,这个是法律有规定的,法律规定我们怎么办我们就怎么办。’”

这个女人擤了下鼻子,将鼻涕擦在衣袖上,接着说:“今天我就问在座诸位,法律到底有没有这一条?你们都是懂法的,你们告诉我,法律有没有这一条?”审判长抬手让公诉人继续问,她又抢白:“我相信你们。我去学校找老师,老师比你们好多了,她翻电话簿,帮我向女儿的同学打电话。其中有一个姓苏的,追过我女儿,但他手机关机。我们一整夜都在找他,等找到时,天已亮了,是这个杀千刀的。”说到这里,她用手指遥远地戳我,“是他婶子回家了,看到一地的血,才报了警。可怜我女儿早死了。”

说到这里,她好像还只是刚刚获知这不幸的消息一样,惊愕了一下,才猛然啼哭起来。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办,直到她的亲戚看着实在不像话,将她拉回座位遮挡住。叵耐她又尖叫道:“这事永远没完,我要给书记给市长写信。我就不信没有公道。”审判长赶紧敲下槌子。这一幕让我很吃惊,就好像整个事情归根结底还是错在民警,跟我无关。我很难过,甚至想帮着她上去骂几句民警。公诉人此后草草问上几句,让民警灰溜溜地退堂了。我的律师压根儿也没想问他。

我的婶子本应出庭,但公诉人只是宣读了一份对她的询问笔录。往下是两个哨兵先后出庭。他们的脸涨得通红,看到我时眼里闪着狼一样的寒光,显得又委屈又愤怒。他们一定在接受内部审查时说:“我怎么知道他会杀人呢?”但谁会听他们的?他们的领导一定捶打着桌子说:“谁告诉你的?谁告诉你站岗就是为了做做样子?”

前一个哨兵承认有位女生进了院落,后一个则说完全不清楚。公诉人问:“你们换岗的时间是不是下午三点?”他们都回答是。公诉人指着我说:“我认为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行为。”我站起来响应:“我没说不是。”我的律师长嘶一声,装作很痛苦地倒在座位上。

在辨认弹簧刀等证物后,当天的庭审告结。法警将要带离我时,孔母冲上来,狰狞地抓我的脸。她的亲属匆匆跟上,借劝解之机也拧了我好几把。法警紧紧揪住我的胳膊,要不是我自己朝前走,他们想必也不知道将我带走。我边走边回头,看见孔洁的母亲像个淘气的孩子一样弹着腿,身体往下倒,不停地干号:“女儿,我的女儿啊。”周围人赶紧去扶她,她却是撒泼得更厉害。整个事情进行得像是一种仪式。她可能觉得非如此不可,不如此便不配当一个母亲。但我相信这不是纯粹的痛苦,纯粹的痛苦只有在空间只剩下她和女儿的遗照时才会出现。那时她欲哭无泪,空虚得就像五脏六腑被掏空了。

此案未经数日,便审结了。律师建议做司法精神鉴定,公诉人认为我有杀人计划,杀人后逃走,符合正常人的逻辑。审判长支持了这一说法。他又问我有什么要说的,我说没有。

数天后,我再次被带到法庭。所有人跟着审判长站起来,听他抑扬顿挫地宣读。很长时间内,我都像在生词的河流里游泳,一句话也听不懂,在我以为快要结束时,审判长又蘸着口水翻出下一页,因此我说:“直接念最后一句吧。”审判长顿住,眼镜掉在鼻梁上。法警猛然踢了我的腓骨一下。最后审判长念道:“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话音刚落,法警又使劲踢了我腓骨一下,我便展现出瘫软的模样。

我心想这就走了,他却是又念:“对于被害人家属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法院考虑到被告人无经济来源和可供赔偿财产,确无赔偿能力,判令免予赔偿。”我分明能感觉身后有个人重重地倒在座位上。我觉得法院与其说是在宣判我,不如说是在宣判她,法院挺对不起她的。我有些后悔杀她女儿,但如果我谋杀的不是这样一个不允许谋杀的人,谋杀又有何意义?

第十八章 上诉

就像小说里的某人,

准备去海里溺死,却在海滩遇见故交,被无休止的应酬绑架了。

两日后,妈妈来了。她还是尽量绕着人走,但当有人蹭到她时,她便说:“好了,我儿子也死了,我谁也不欠。”她看到我,从包里取出各式饮料和一大包烤翅,“孩子你说得对,赚钱就是为了吃。”但她无法将它们塞过来。她像到饭店消费一样招手,来了一位看守,她对他说:“将这些给我儿子。”

“对不起,所有寄送物品都需要统一登记。”

“麻烦你帮我去登记一下。”

“需要你自己去。”

她委屈地将烤翅塞进包里:“你要想吃燕窝熊掌,妈也去办。妈没有你,多少钱也没用了。”

“省着点吧,你还要生活,还要找老公,收养小孩。”我说得绝情,但除此之外我能说什么呢?妈妈的眼泪像喷泉般飞溅而出,这是我头一次见人这样哭。她偏过头,说:“我一定把你捞出来。”

“不可能。”

“我不相信。”

我不再说什么。我觉得她是条牛,我没想到就是这个把月的时间她变得如此固执,可能这是她多年来第一次自信自己占据了道理吧。“你等着。”她说,提起包大踏步走了,走上五六米,转过身又说,“你看你瘦得可怜。”

没过两天,妈妈又来了,陪同的是一位秃顶矮个律师。妈妈说:“我不懂,你跟我孩子说。”他便说:“是这样的,我们想替你向省高院提起上诉,但需要征得你的同意。”

“我不上诉。”

“这是你的权利,干吗不享受?”

“我知道。”

“我姓李,大家都知道李律师曾经将三个人从死亡线上拉回来过。”

“我知道,但是没必要。”

妈妈的手一直在捶打玻璃,听到这里忽而头也撞过来。我看见她的眼睛、鼻子、口腔极其扭曲地抽回去,又冲过来。“我只需要你的配合。”她吼道。我马上点头,“好,好。”可一回牢房我就后悔了,就像小说里的某人,准备去海里溺死,却在海滩遇见故交,被无休止的应酬绑架了。但我不能对妈妈说我想死,我说不出口。

此后律师和母亲总是风尘仆仆地来,又风尘仆仆地去,连寒暄的工夫也省了。就像我是皇帝,他们是忠心耿耿的臣仆。有一天,律师取出一份五年前由A县人民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上边称我颅脑外伤,伴有阵头痛,有癔症、神经官能症表现。我表示没这回事。“你看,连医生的证明都有。”律师取出与主治医生的谈话笔录,上边写着:

问:这个诊断书是不是你写的?

答:是我写的。

问:属实?

答:是我签的字。

我说:“我没有在人民医院看过病。”他恼恨地用手指敲案台。我便明白了。“现在开始,你给我听着,你只需回答是还是不是。”他说。然后我就什么都答是。这样我就拥有了需要主动记忆的历史。律师看起来很满意,不过走前还是问:“你能说出你为什么被送到医院么?”我张口结舌。他便恨铁不成钢地说:“是寒假路过夜宵摊时被人用砖头敲了。”

“是这样的。”

“你要记得发生在你身上的创伤。”

说实在的,这是个死局,我不相信会有什么奇迹,但律师却开列出整整五条突围路线,好像死倒是最不可能的事。其一,寻求司法精神鉴定;其二,将部分责任分摊至社会;其三,改年龄;其四,死咬没有强奸意图;其五,强调有自首情节。

“我没有自首。”我说。

“你有,”律师斩钉截铁地说,“被捕时是你主动找到警察的;被捕前你曾用三张人民币抓阄,其中有一条便是自首,说明你有自首意图;还有,你曾主动打电话给副班长李勇,汇报行踪,@文·人·书·屋@对你这种年龄的人来说,班长、副班长就是最大的组织,你是在向组织忏悔。”

“是我不想玩了。”

“不想玩了就是自首。”

又过了些时日,妈妈脚步轻快,挥舞着手臂,欢天喜地而来,就像手里捏着释放通知书一样。律师说:“你应该感谢你妈,我从未见过这么执著的母亲。”

我问:“怎么了?”

律师说:“孔妈妈答应为你求情了。”

我说:“怎么可能?”

律师说:“你妈答应赔她七十万。”

我说:“哪儿来的七十万?”

妈妈说:“我有存款,把店铺、房子卖了,就凑齐了。”

律师说:“你妈其实还借贷了二十万。”

我说:“钱都给出去了?”

律师说:“还没完全给出去,目前只有一部分保管在孔洁的舅舅那里,毕竟还没亲口答应。”

我说:“她怎么可能答应呢?我杀了她女儿,她还替我求情?”

妈妈说:“她一开始也不答应。我说,我是一个单身母亲,你也是,我们都只有一个孩子。如果我儿子死能换回你女儿的性命,我宁可他去死,但现在他就是死了,洁洁也回不来了。你不如看在我们都是孤寡女人的面子上,放他一条生路。”

律师说:“我说,你抚养女儿很不容易,眼看就成材了,无论怎么说都是我们这边的错。但错既已铸成,事实既已发生,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从积极的角度去考虑。如果你能从人类罕见而高贵的精神出发,出面为他求情,你就是救了两条命,你既救了这位女士,也救了她的儿子。我想他们也会尽全力来补偿你、报答你,他们终生都会感激你的恩德。”

我说:“她就这样答应了?”

律师说:“不,她让人将你妈打了一顿。你妈一直跪着磕头,恳求对方说个价。孔妈妈并不理睬,后来还是她亲戚看不下去,过来扶你妈。你妈不起来,她便出来往你妈头上吐痰。”妈妈将头低下去。律师接着说:“你妈妈就自己说钱,三十万不行加到五十万,还不行,又加到七十万。你妈不是一万一万往上加,而是二十万二十万地往上加。对方还没反应,你妈长叹一声,说儿啊,便口吐白沫,昏迷不醒。就是这样,孔妈妈才说,你叫我以后怎么做人啊。”

妈妈说:“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答应了。”

律师说:“话说到这份上,就是答应了。现在我们需要你做的是在法庭上忏悔。”

第十九章 庭辩

时间重新变得宽广无际,

像可怕的白内障,因此我咬破左手腕。

五个月之后,二审由高院主持,在原法庭举行。让我感到好受一点的是,不会再有三审了。我已经腻味在牢房玩迷宫游戏了,我就是我,不是什么虚构人物。时间重新变得宽广无际,像可怕的白内障,因此我咬破了左手腕。

这事后来被检察官演绎为畏罪自杀。

检察官在看守所提审我时我便认出他来,当然他不会认得我。他肩宽极窄,身躯长得像一根扁担。如今他正坐在法庭上跷着二郎腿,不时翻阅一下案卷,寻找着要点。提审时我就知他态度极不认真,但又有着近乎愚蠢的自信。他现在想临时抱抱佛脚,却抵挡不住连打三个哈欠。他应该整晚都在喝酒、玩骰子、搂抱女人,现在满耳朵还是KTV的声音。

我的律师陈述上诉理由后,请求法庭出示法医鉴定结论。那个爱哭的女法医被招来,在律师的逼问之下,她坦承没有提取到精液等物证。“没有并不代表没有强奸意图。”她强调道。无疑她的说法是欠妥的。律师说:“在对方已是囊中之物的情况下,我的当事人如果有强奸意图,就会强奸,就会留下痕迹。我想问,被害人到死是不是还是处女膜完整?”

“是。”法医回答。检察官说:“可是一审时被告人承认有,最终判决定性也是强奸未遂。”

“审判工作应该重证据轻口供。设想下,一个体重六十二公斤的青年男子,在面对手无寸铁的只有三十九公斤的被害人时,怎么可能会强奸未遂?”

“法律不允许假设,这需要问被告人自己。”检察官说完就明白自己错了。我果然站起来说:“我没有任何强奸的意愿,也没有实施过任何强奸行为。”法庭一片哗然,他们想我果然翻供了。我的律师装作沉静地坐下去,心里一定可美了。

“那你为什么在公安机关讯问你时交代有强奸行为?”审判长问。我没有回答。检察官立刻站起来:“我想问被告人,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强奸意愿?”我觉得他有些气急败坏,这种问题也傻得可以。我的律师说:“我抗议这种有罪推定的举证方式。”但我还是抬起手铐说:“在孔洁来我家前不久,我已手淫过:我消除了与对方发生性关系的念头。”

“你有证据吗?”检察官说。

“没有。但是你们可以从法医鉴定结论里看到。”

“这并不意味你没有这个想法。”

“对不起,我没这个想法,有的话完全可以办到。”

“你不想?”检察官说出这种话来简直不成体统。

“我想,但我不打算这么干。”

“为什么?”

“为了一种纯粹。”

“什么纯粹?”

“我杀她就是杀她,不想给这件事夹带任何杂质。”

我的律师及时接口道:“这说明即使是显见的恶里也隐藏了某种原则的东西。”接下来他宣读了一份声明,这份声明由A县四百余名邻居、熟人、同学联合签名。他们以人格担保我尊老爱幼、为人老实,呼吁法庭从轻处理。律师试图一一读出名字,结果被审判长打断。他抖动着纸张,十分遗憾,意思是如此强大的民意最终只被体现成了区区几张纸。我想他和妈妈一定带了很多的糖果、红包去找这些人,他们起先不签,律师自己躲着签了几十个,他们便敢了,不但自己签,还招呼亲友们都来签。

律师往下又宣读来自我婶子的声明。她反思自己有着本地人的优越感,武断、粗暴,未顾及我尚处于青春期的事实,不自觉中完成了对我的摧残。声明还列举出二十条歧视事实,包括将五元钱故意放桌上看我偷不偷、我只能吃剩饭,等等。律师读完,走过来,眉头紧锁,眼神如炬,就像从不认识我那样,凶狠地说:“下边我问你的问题,希望你如实回答。”

“好。”

“你保证。”

“我保证。”

“你想杀的是不是你的婶子?”

“可以这么说。”

“是不是?”

“是。”我抬高声音回答。

“我反对这种诱导式提问。”检察官说。审判长让律师注意,但律师已陷入到激情当中,他将一只手插进兜里,低着头走了几步,猛然问:“为什么想杀她?”

“因为歧视。”

“什么歧视?”

“一个土著对外地人的歧视,所有的、无处不在的歧视。”

“面对这种歧视,你是什么感觉?”

“我感觉自己是贼,每天被扒光了衣服。”

“你是不是想哭?”

我抬头看了看他,感到莫名其妙。他在那里跟我不停地使眼色呢。接着他又问:“你能再细致一点形容这种痛苦么?”我不知道怎么回答,索性低下头,沉默起来。可能我还摇了摇头。我的律师就以这个动作为证据,说:“你们看看,这种耻辱深重到羞于启齿。”

接着他猛然问:“最后你为什么杀的不是她?”

我想我选择不杀,是因为她不值得一杀。律师见我没有回答,便说:“因为你杀不过强大的她,但是为了震慑对方,你杀了一个同学。你想告诉她,你绝不是好欺负的。这就是你幼稚得可笑的报复。”检察官拍桌子,大叫强词夺理,审判长也连续敲槌子。而律师已完全进入演说的境界,他将手再次插进裤兜,快步走到旁听席,缓缓俯视每一个人。等到所有人都展现出愕然的表情时,他举起手中的那支笔,像是把字一个个点出来那样点着:

“你们都是有罪的。”

接着他说:“你们给他高考压力,给他地域歧视,给他白眼,给他孤独,给他外乡人的身份,给他农业户口的待遇,给他奴隶般的命运。你们将他制造为一个委屈的贱民,你们从来不曾关心他哪怕半点,相反你们觉得是他侵入了你们正常安定的生活,觉得他就应该接受这样的现实——你们对此毫无愧疚,对吧?当然,也可以想象,你们现在一个个也不肯原谅他。我现在只问一句,同样是生命,请问是谁让你们堂而皇之地坐在这里?你们坐得安心吗?”说完,他似乎也被自己的言语震慑住了,愕然坐倒在椅子上。

检察官为着不甘示弱,也站起来说:“即使我同意你的观点,那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将被告人的婶子吊起来处死?是不是应该将我们所有人都拉出去枪毙?是不是应该当庭释放他?你们同不同意?”

“我同意,”我的律师声音沙哑,但态度明确,“完全同意。”

“你同意,我不同意。何况我一点也不觉得情况就像你说的那样。如果被告人仅仅是为了震慑她的婶子,他可以杀死她的一只猫一只狗,犯不着绕这么大的圈子。即使他要通过杀死一名女同学来实现这个目的,他只要将被害人杀死便可,为何还要再补三十七刀?为何还要将她倒放在洗衣机内?你们觉得这是为什么?”他停顿下来,让大家有足够的时间将事情在我和孔洁之间联系起来,然后他伸出干瘦修长的食指,像枪一样戳着我。我偏过脑袋,那晃荡的指尖便重新将我瞄准,就像我逃无可逃。他说:“仇恨!这是基于仇恨的残忍!他如此残忍,完全是因为他仇恨孔洁!只有这一种可能!”

随后他问我是不是追过孔洁,我说没有,他复问我是不是遭受过对方的拒绝,我说没有。他对我的回答很满意,他觉得我要是回答是那就不是一个罪犯了。然后他自己发挥,讲出一通弗洛伊德、荣格、自卑型人格、皇帝女儿、丑陋的情欲之类的东西。看得出为这演说,他已准备了一堆格言,想急切引用出来,同时又想发言像瀑布般通畅,因此数度梗阻,需要看一眼笔记本。但每次梗阻都会带来新一轮的咆哮。他终于说完时,也像大病初愈般,毫无元气地躺在椅子上。

应检察官的强烈要求,我的婶子最终还是出庭了。她走进来时,刚走几步腿就硬了,迈不动,好像她才是受审人。好不容易走到证人席,她便低下头,脑门渗出一层亮晶晶的汗。检察官请她复述案发现场的情形,她哆哆嗦嗦说了。她现在明明是害怕法庭这样的场合,大家听她讲时,却觉得她仍然在害怕当时看见的。

检察官问:“辩护人说是因为你的歧视才导致凶案。你承认么?”婶子那巨象般的身躯便发生要命的震颤(就像大厦将倾)。“不是。”她就这样背叛了律师和妈妈对她的苦苦游说。

“到底是不是?”

“不关我的事。”

“那你有没有歧视你的侄子?”

“不能说是歧视。”

“那是什么?”

“他们也要讲点良心,他妈妈将他委托给我,我当然有责任好好带。为了不影响他高考复习,我自己都搬出去住了。他在这里还长了十斤肉。你问他自己是不是。”

我的律师正准备起来发言,我举手了。审判长示意我说,我便说:“婶子,我只想问你,你的玉佛哪里来的?”

“什么玉佛?”

“粘在保险柜底下的玉佛。”

“那不是什么玉佛。”

“那是。你和叔叔这些年到底收了多少礼啊?”

这个女人目瞪口呆,猛然像演戏一样挥舞着双手向地上瘫软下去,几个人冲过来将她抬出去。我心想现在没有谁比她更心疼的了。我把这话说出来,她就不敢提出赔偿了,即使有赔偿,那赔偿的价钱也和她自己拿出去卖不一样。【wWw。wRsHu。cOm】也许我妈妈早赔给她了。不过没关系,我现在也总算让她得到她应得的。

随后出庭的是邻居何老头儿。他大概很久没有到过这种大场合,整个人跃跃欲试。事情本只有五分,他添油加醋地讲,便有十分。他讲完自己看到的现场,又胡诌出我平时干了很多坏事,“可以说坏事都被他干完了。”他说完抿着嘴唇,以一种政府的态度蔑视着我,而我觉得他不过是一堆腐臭。我说:“你打了我。”

“我没有。”

“你打过我。你掐着我的脖子,一直骂我,还打了我一耳光。你摧残了我的心灵。”

“胡说。”

“你打了就是打了。”我觉得很好玩。他果然找不到说理处,握紧拳头。我接着说:“你的狗死了吗?”他猛然一惊。“是我下的鼠药。”我说完,老头儿脑门充血,嘴里大骂:“你他妈还是人不是人,连条狗都不放过。”我的律师连续叹气,也许他觉得我太幼稚,而检察官则面露微笑。没什么比这更能证明一个杀人犯的凶残成性的了。

此后民警出庭,他强调不少江湖大佬被抓到时都瘫软了,而且要求见父母妻儿,唯有我神情冷漠、若无其事,“这么大的事情,就是要求吃一口麦当劳。”

“是肯德基。”我说。

第二十章 告白Ⅰ

我作为一个身体年轻而心灵衰竭的人,所遭遇的现实。

此后,我的律师一提交情有可原的说法,检察官便站起来表达罪无可赦的观点。就像天平往左倾斜一点,他就势必往右边增加点重量。律师决定转移战场。他出示一份按有接生婆手印的出生证明,声称我不满十八周岁。检察官认为应提起调查,包括户籍档案、学籍档案、邻人证言以及我妈妈在十八年前的活动都应该调查。他说这不是一件难以解决的事情。同时他提醒律师,引诱证人作伪证会被判处徒刑。

我的律师又陈述我有三层自首情节。检察官表示不能采信,因为我自始至终都未表现出任何悔意。律师眯眼看我,意思这不是他一个人的事,但我觉得现场表演一段忏悔,并不符合自己的意愿。检察官问:“你是不是到现在也不感到忏悔?”这个问题甚至是在帮我,但我偏过脑袋。我没有回答不是,也没有回答是。我本想回答是。

“你为什么主动找到抓捕的民警?”我的律师问。我仍然偏过脑袋。审判长提醒我有必要回答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觉得还是应该说出真相:“因为我感觉他们的追捕不行。”律师感觉到背叛,十分气恼,急急申请对我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在此之前他借着走过被告席之机,敲了一下桌子。

他出示五年前A县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详细解释癔症、神经官能症的学理,并引经据典,论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必要性。他认为一审法庭对我提出的鉴定要求没有足够重视,现在调查核实这份诊断书符合取证全面客观的原则。同时他拿出报纸,上边有两位政法大学教授表态支持鉴定,他们说:“法官办这种案子应办成铁案,判死刑后再去做鉴定,就晚了。”检察官冷笑着,取出小梳子,用手掌护着梳理本已完好的发型。他当然觉得这是所有被告人都会采用的一招。后来他指着我对大家说:“他有没有一点精神病的表现?”又问我:“你是不是精神病?”

“我当然不是。”我感觉所有人都很吃惊。

“你怎么知道你不是精神病?”我的律师愤怒地站起来。

“有没有我自己还不清楚?”

“每个精神病都会这么说,你这就是有病的表现。”律师青筋暴突,狂敲桌子,旁听席爆发出一阵笑声。

“那你需不需要作鉴定?”审判长问。

“不需要。”我说。我的律师将公文包摔在桌子上,几乎要走掉。不过出于对自身荣誉的尊重,他还是建议法庭将孔洁的妈妈请来。做完这一切,他楚楚可怜地看了我一眼,就像身处绝境的人发出最后一丝恳求。而我早想终止这场游戏,我感觉法庭上的我已不是我,他只是供大家维护自己谎言的工具而已。

孔洁的妈妈依旧穿着黑长裙,但是扎了一条蓝围巾。那是孔洁留下的。她压抑着委屈,宣读一份《一位母亲为了另外一位母亲所提出的求情书》。大家皱着眉头,表情庄重,一动不动地注视她。她今天的发挥不错,语调、感情以及克制力,浑然天成。我想这是因为我的律师替她拟定了演讲稿,她可以从中找到一些共鸣(而不是像她自己那样乱号乱叫)。律师像词曲作者看着舞台上的歌唱家那样,不时跟着话语敲动指头,不少人伸手擦眼泪。

但我中止了她的演出。我插进话:“这是一场交易。”我看到纸张像白鹤般从她手中飞走,接着那瘦高庄严的身躯开始抖动。她眼睛闭了一下,又张开,然后直挺挺地向后倒去。人们赶快冲过去扶她,她已口吐白沫,全身可怕地抽搐起来,就像一个癫痫病人那样。法庭嘈杂得像菜市场,大家蠢蠢欲动,在焦急地寻找一句话。最终他们同时找到了,他们喊:

杀死他!

杀死他!杀死他!

杀死他!杀死他!杀死他!

我抬起头看天花板,接着扫视法庭,它狭小得像剧院包厢,一群遥远的人正站着挥舞拳头,剩下的是空荡荡的黄色座椅和暗青色的栏杆。在边墙之上,缀着一盏西式灯座,那里一直亮着微弱的灯光,一直没人关。总有一天,这里什么人也没有,只剩尘埃飞舞。

“杀死我。”我回到现实中来。我觉得自己的眼神十分真诚。这时我的律师已将文件塞入包里,完全成为旁观者,而检察官长久地陷入诧异和震撼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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