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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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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块场地,来到了一个离一线队不远的另一块草皮上,那里聚集着不少和蒙南他们差不多大的小球员,不过从他们那杂七杂八的着装来看,他们似乎不是格雷米奥的青年队队员。
他们走近那群人的时候发现,小球员们已经分成三拨,其中两拨人数一样都是11人,而另一拨则要少点,只有6个,他们都在围着三个中年人。
其中一个中年人看到了蒙南他们几个,问道:“来试训的?”
蒙南没想到他们还没开口,对方就知道了他们的来意,于是愣了一下,罗伯特则大方的回答道:“是的,先生!”
“好,你们5个加入那一队,现在人数正好齐了,大家进行一场对抗赛,我们会在场边关注你们的表现,小伙子们尽情的表现吧!”那个中年人先把蒙南他们5个分配到了刚才只有6人的那一拨里,然后宣布对抗开始。
原来蒙南他们正好赶上了格雷米奥队的青年队选拔,这种小型的选拔,格雷米奥队一年有个上10次,因为说起足球,巴西可遍地是宝,所以他们希望通过提高选拔的密度来减少人才流失,也因为几乎每个把月都有一次选拔,所以每次来的人数都不会特别多,今天跟是差点连三个队都没凑齐。
罗伯特数了数,他们这一伙人,加上他也就5个,看来教练也把他算进了试训的人里面,他正准备解释,那3个中年人却早已转身准备开始看比赛了。
罗伯特这可一个头变成两个大了,作为一个巴西人,他虽然对于足球很爱好也算比较了解,但是真正实打实的踢球,他却实在缺根筋。小时候也尝试过踢球的他,在发现自己确实没有踢球的天赋后聪明的放弃了踢球,虽然很痛苦,但是总比被人家蹂躏好,起码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那两支人齐了的队早已进入场内跃跃欲试了,蒙南他们这队刚凑齐人数的自然得先在场下等着了。
11个差不多大的小伙子在场下开始分配位置,但是毕竟不是熟人,所以大家有点互不相让,除了有一个人愿意当后卫以外,其他10个都只想踢前锋或者中场,后卫都没人愿意当,更别说门将了。
就连罗伯特这个门外汉都吵着要混前场,他其实也是在为球队着想,因为缺乏运动细胞的他认为自己在前场顶多也就是不进球,要是让他去当门将或者后卫,那说不定一次失误就是一个丢球了。
最后争执不下的时候,大家选择了最公平的办法——转球,经常踢球或者打篮球的人应该知道,转球就是把球放在地上(篮球是放在手上),想办法让它转起来,然后突然让它停下来,球的气芯对这谁,谁就站出去,然后继续转,一直转到达到目的为止。
而他们这次转球就是决定大家的位置了,从第一个开始,位置从后到前,从门将到前锋,他们初步把阵型制定成了4-4-2。
第一个被转到的人愁眉苦脸的准备去当门将,在他看来,自己的这次试训算是提前结束了。
而蒙南和罗伯特两个牲口的人品此时简直爆发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呃,引用一下FH大大的名言,FH迷们不要用板砖拍我啊!),都转出去8个了还没转到他们两,终于在转到第9个也就是最后一个中场的时候,气芯指向了站在一起的蒙南和罗伯特两人的方向。
仔细看似乎更偏向蒙南一点,但是罗伯特却先他一步退出了圈,剩下的两个就是前锋了,蒙南感激地看了一眼罗伯特,却换回了他一个无所谓的表情,因为在他看来,他反正是来凑人数的,有好的机会自然让给兄弟咯。
第一005 格雷米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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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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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蒙南已经13岁了,个头已经长到一米七几了,平常踢球时频繁的冲撞让他的身体更加健壮。经过这几年的练习他的基本功已经比较扎实了,虽然不能像那些巴西小孩一样玩一些花哨的过人动作,但结合身体的过人技术还是不错的,当然这也和那些伙伴们不敢尽全力和他冲撞有关。
尽管他已经把绑在脚上的沙包进行了升级,但他还是能够在带着沙包的情况下跑出正常人的速度来,而不是像刚带上沙包时那样缓慢移动了。
还是不得不提他的位置感,尽管已经清楚了作为前锋的职责,但是在本队丢球后,他还是喜欢满场飞奔的去拼抢,抢到球后就来个“一条龙”。
自从那次拜访林家后,小林灵总会想尽办法缠着妈妈带她来贫民区这边看她的南南哥哥踢足球,尽管她爸爸林子强非常反对她们母女俩去那混乱的贫民区,但忙于生意的他哪有时间来管她们呢,所以林灵就成了蒙南的第一个球迷。
每次有林灵到场的时候,蒙南就会踢得格外卖力,让他的那些伙伴们苦不堪言,本来已经开始想认真防守的他们只能无奈的又打起了“假球”,有了伙伴们的“配合”,蒙南更加如鱼得水,每次一条龙之后的进球总会让旁边的小林灵两眼放光,在她眼中,她的南南哥哥就是世界上最好的球星了。
沉浸在足球的快乐中的蒙南似乎都忘记了当年选择踢球时的初衷,现在的他完全是在享受足球,享受成功的快感,但是一次意外唤起了他要赚钱的强烈意识。
那是他妈妈温雅在烧饭的时候烫伤了手,尽管在巴西生活了这么多年,但温雅还是坚持做中餐吃,这次不小心让她不得不暂时停下她唯一能做的工作。
虽然懂事的蒙南也会做一些简单的饭菜来解决吃的问题,但少了唯一的经济来源,让母子俩的生活捉襟见肘,好在热心的罗伯特家在患难时刻能够对他们进行一些帮助。
家庭的经济危机让蒙南想起了他是为了要赚大钱才去踢球的,在街边,在沙滩上踢球怎么赚钱?我要去加入球队!蒙南在心底对自己说。
而且对自己充满自信心的他认为要去就去最好的球队,于是他从罗伯特那里得知阿勒格雷港有两支巴西顶级联赛的球队,一支是作为巴西传统强队之一的格雷米奥队,另一支也是巴西的劲旅巴西国际队。
最后蒙南并没有选择就在他所在的愉港地区的巴西国际队,而是选择了离家很远的格雷米奥队,他还是那句话,要去就去最好的球队,虽然格雷米奥这几年也混得不如意,但是他们毕竟有着悠久的传统,而且近几年培养出了一个有“贝利二世”之称的罗纳尔迪尼奥。
在去年的的埃及世少赛上,他大放异彩,这次杯赛中罗纳尔迪尼奥共打进7个球的被评为最佳球员,成为了冠军队的最佳射手,这是他足球生涯中的第一个最佳,一时间他的名字为世人熟知,就连不怎么关注新闻的蒙南都知道现在有一个年轻球星被人们亲切地称作小罗纳尔多。
所以,他想着和这样一个天才球星在同一支队效力将是多么有趣的事情啊。想好了就做,这是蒙南的性格,不过怎么去离这很远的俱乐部是个问题。
蒙南知道家里的难处,现在快连饭都吃不上了,他可不敢再向妈妈要车费。
就在蒙南愁眉不展的时候,罗伯特给他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他叔叔家是做运输的,自己有辆大货车,每个星期都要从愉港运一批货去阿勒格雷港大港口,然后再从那批运一批货回来。
得到这个消息的蒙南如获至宝,差点给了罗伯特一个热情的拥抱,好在罗伯特反应够快才躲过一劫。
就这样简单的和妈妈交待了一下,就说今天和小伙伴出去玩,反正也就今天去今天回,所以温雅也没想太多。
于是叫上了另外几个有兴趣走足球这条路的伙伴们一起在和罗伯特约定的地方等,到了约定的时间,一辆破旧的大货车开了过来,从副驾驶座上跳下一个小伙子,不是罗伯特是谁。
他指了指后面的车,神气的说:“都上车啊!”
“呃,你是说要我们坐后厢?”其中一个伙伴有点郁闷地问道,看来他把车想象的太豪华了。
“废话,不然你还想坐哪里啊,有免费车坐还唧唧歪歪的!”说完不管这些人,自己又回到了副驾驶座上。
犹豫了一会儿大家还是都乖乖的上了车,毕竟都是穷人家的孩子,能够省下点车钱总是好的,蒙南没有急着上车,而是看着舒服的靠在副驾驶座的椅背上闭目养神的罗伯特奇怪的问道:“罗伯特,你也去?你不是从不踢球的吗?”
“我这不是陪你去吗,要是人家看上你了要和你签约,我可以当你经纪人嘛!”罗伯特随便找了个借口,大蒙南3岁多的他现在已经是一个年轻小伙子了,比以前懂得多多了,忽悠起人来也是更让人信服了,恐怕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这句话以后能够成为现实,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蒙南也没想太多,利索的爬上了车后厢,和伙伴们坐在了一起,然后随着汽车引擎的一声轰鸣,车开动了,踏上了颠簸的路途,目标——格雷米奥。
第一004 林灵
门打开后,蒙南一愣,因为本来以为会有大人来开门的他仰视着却发现没人,难道有钱人家的门可以自己打开的?这可真高级啊。蒙南正准备感叹,突然听到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灵灵,谁来了啊?怎么不叫客人进来呢?”
“妈妈,来了一个漂亮阿姨和一个怪哥哥!”蒙南发现声音很近,低头一看才发现原来这里有一个小女孩,已经11岁的蒙南已经快长到一米六了,而这个女孩却只有一米二不到,所以刚才才会出现蒙南在仰视的时候没看到面前的小女孩的情况。
眼前的这个小女孩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用什么词呢?可爱?不够。漂亮?也不够。平时会跟着妈妈学习一些语言和知识的蒙南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词汇量是那么得不够用。突然他脑中闪过刚才经过的那条商店街上,摆在的玩具店展示窗那的洋娃娃。对,就是洋娃娃,这个女孩长得真像一个洋娃娃。
她穿着一条雪白的小公主裙,白皙的皮肤丝毫不逊色于身上的衣服,与皮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一头稍卷的乌黑长发,微红的脸蛋似乎能挤得出水,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里面透着几丝调皮,秀气小鼻子下面是微微翘起的一张饱满小嘴,一看就知道她在发脾气,不过嘴角上的那颗饭粒破坏了她想要营造的生气的气氛。
蒙南不是没见过美女,巴西大街上,大海边到处都是身材火辣穿着比基尼的桑巴女郎,但是今天这个小妹妹却让看多了棕发碧眼的巴西女人的蒙南眼前一亮,虽然还没接触过男女之间的感情,但却阻止不了他的爱美之心,蒙南一动不动的盯着她看,都忽略了刚才这个小妹妹叫他怪哥哥。
本来林灵刚开门看到是两个和她一样黑头发,黑眼睛的东方人的时候,她也有那么一点新鲜感,但是眼前这个大哥哥目不转睛的盯着她却让她很生气,真没礼貌,这是蒙南在林灵眼中留下的第一印象。
注意到儿子的异常,温雅轻轻推了一下蒙南,感受到身旁传来的力度,蒙南终于回过神来,也意识到自己的无礼,正当他不知所措的时候,最开始那道声音的主人的出现打破了尴尬的局面。
“原来是雅姐啊,这是你儿子吧,都长这么高啦,来,快进来坐!灵灵快叫雅姨,还有哥哥。”说话的是这间房子的女主人,也就是小林灵的妈妈张静,虽然久居巴西却没失掉中国人好客的习惯,再加上来的是同胞,所以她格外热情。
“雅姨好!”林灵甜甜的对温雅叫了声好,却没有理会刚才对她无礼的蒙南,张静本来也只是客套下,所以也没有注意到女儿的异样。
“呵呵,灵灵乖啊。是啊,静妹要的旗袍我做好了,今天专程送来给你呢,你家妹子长得可真乖巧啊,南南叫张阿姨,还有灵灵妹妹。”温雅先是微笑着回应了小林灵的问号,然后说明了今天的来意,谈吐之间也颇为轻松,并没有一种穷人在富人面前的自卑感
“张姨,灵灵妹妹!”蒙南呆呆叫了两个人,算是打了招呼了。
被张静引入屋内的母子两人有着截然相反的两种表现,温雅从容的在门口脱下鞋子穿上了张静为客人准备的拖鞋,比这更豪华的地方她以前去得多了,所以也没有什么不适。
但蒙南就不同了,虽然以前也听妈妈描述过那些高档的地方,但是毕竟耳听为虚,像今天这样进到一个装潢这么华丽的房子里面,他可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于是站在那里不知道怎么做才好。
看到妈妈在脱鞋子,他犹豫了下,因为平时很少穿鞋的他,今天穿着鞋走了这么长的路,已经是闷出了汗,出汗后脚肯定是有异味的,但眼看妈妈已经穿上了拖鞋准备进门了,他只好硬着头皮脱下了鞋子,把脚塞进了拖鞋,整个过程他的小心翼翼,生怕动作大了,气味会散发的更快。
好在张静和林灵大小两个女主人都已经先进去了,张静是去准备茶点,而林灵是被妈妈叫进去完成她那耗时漫长的吃饭工程。蒙南出了口气,继续保持小动作的推进速度,温雅还以为儿子是第一次来到这样的房子里有点拘谨,于是她拍拍蒙南的背希望他能够放松点。
经过短短的过道进入客厅的蒙南终于知道什么叫做豁然开朗啊,大气的摆设,装修,家具让宽敞的客厅一点也不显得空旷,蒙南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接触电视,VCD;音响这些电器,差点产生上去摸摸的冲动,张静安排两人坐下,然后端出了刚才准备得茶点。对于吃的蒙南并不是太感冒,对他来说,甭管吃什么,管饱就行。
女人见了漂亮衣服就来劲,特别是张静这种平时在家没什么事可做的贵妇人,看到温雅从袋子里拿出来的旗袍就迫不及待的拉着文雅进房去试衣服了。
蒙南拘谨的坐在沙发上,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前面的电视机里放的是新闻节目,作为小孩子的他并不是很感兴趣,但他又不知道怎么换频道,只能百无聊赖的四处张望。
这时候,终于“完工”的林灵从饭厅来到了客厅出来了,小孩子是最不记仇的,刚才蒙南对她的无礼早已被她丢到脑后,取而代之的是对于蒙南这个和自己“长得很象”的同胞哥哥的好奇心。
像蒙南打量着这个客厅一样,林灵也在从上到下的打量着蒙南,蒙南上身穿着一件虽然旧但却很干净的浅色体恤,下面则穿着一条已经有点短的米白色长裤,总的来说他这身是非常朴实却又很整洁,可见温雅对儿子的照顾是很入微的。
看到小林灵正朝他这边走来,蒙南恨不得把脚塞到沙发底下去,这样让他的坐姿显得很别扭,而且本来就有点短的裤子更是缩到了小腿肚那,露出了他练速度用的沙袋。
林灵的眼睛很尖,一下子就看见了那个“奇形怪状”的沙袋,她好奇地问道:“南南哥哥,你脚上绑的是什么东西啊?绑个这东西干嘛呀?”
害怕林灵靠得太近会闻到他脚上的异味的蒙南往另外一边挪了挪,吞吞吐吐的答道:“这‘‘‘‘这是沙‘‘沙袋,锻炼身体用的。”
“沙沙袋?好可爱的名字啊。”林灵把蒙南的结巴听成了两个跌字,就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名字,“锻炼身体?南南哥哥是运动员吗?”
林灵就像一个好奇宝宝一样有着问不完的问题,而认为这个小妹妹很可爱,而且第一次和除了妈妈以外的人用中文说了这么多话的蒙南也耐心的一一回答了小林灵的问题,而且这个时候,他感觉他和罗伯特一样“无所不知”,非常有成就感。
小孩子是很容易打成一片的,等到张静在里面试完衣服和温雅一起出来的时候,蒙南和林灵已经互相了解到差不多了。
林灵知道了蒙南大她三岁,喜欢踢足球。而蒙南也知道了林灵才8岁,爱好是画画,唱歌,跳舞等等,最讨厌的居然是吃饭。
已经完成任务把衣服送过来,然后只是简单收了点手工费的温雅随后就婉拒了张静要他们留下来吃晚饭的邀请,带着蒙南告辞了。
临走前,林灵还用小手拍着自己的胸口向蒙南保证了,有空一定要去看他踢球。
从林家出来,母子两人又沿着同样的路回到了家中,而小蒙南的心中除了妈妈以外又多了一个小女生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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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003 异国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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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南最近经常看到妈妈的脸上挂着一丝满足的笑容,弄得他有点不明所以,不过见到妈妈开心总是好的,所以他也没怎么关心这事,现在的他一门心思扑到踢球上了。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妈妈在那里做一件奇怪的衣服,准确地说,应该是条连衣裙,说是奇怪并不是指这衣服难看,相反,这件衣服是用的是质地非常好的布料,而且上面的花纹也很好看,只是蒙南没有见人穿过,也没有见到妈妈做过这样的衣服,所以他才会觉得奇怪。
看样子这件衣服的剪裁已经基本上完成了,现在只需要做点最后收尾的细活,只见这件衣服右衽大襟呈半开襟形式,立领盘纽、摆侧开衩,单片衣料、衣身连袖的平面裁剪,虽然没见过,但蒙南不得不说这件衣服真的很漂亮,小孩子的好奇心让他忍不住地问了妈妈关于这件衣服的事。
温雅耐心的解释道:“这条裙子叫做旗袍,也叫中式旗袍。他的主要结构特征你应该也看出来了,立领、右大襟、紧腰身、下摆开衩。旗袍是中国女性的传统袍服,始于清朝的旗人着装。经过辛亥革命及现代的改良,保留了传统旗袍的服饰工艺,使其更加符合对人体的表现‘‘‘‘‘‘‘”温雅说着说这就讲起了旗袍的历史,她又回忆起以前年轻的时候在家学这些东西的无忧无虑的日子,全然忘了自己的儿子可能完全搞不懂她在说什么。
听完妈妈的介绍后,蒙南虽然基本上没听懂,但他却并非一无所获,起码他认为自己终于知道妈妈最近为什么这么开心了,原来是接了一笔“大生意”啊。
也难怪蒙南会这么认为,平时温雅也就帮附近的一些邻居做些缝缝补补的,后来在这一片有点名气了,偶尔会有些人来叫她做做新衣服,也是那种档次比较低的,这次这件旗袍听妈妈介绍得背景这么牛,然后面料又这么好,所以蒙南认定这是“大生意”了。
但他却没去想,这旗袍既然是中国的传统服饰,这些外国人怎么会知道呢?所以肯定是有中国人在找他妈妈做咯,也就是说他妈妈是因为见到了同胞,才会这么高兴的。
不过就算蒙南想到了也没用,在他眼中完全没有同胞这个概念,如果不是他妈妈从小到大都在教育他是个中国人的话,他估计早就被罗伯特他们这些巴西人给同化了。
过了一会,温雅仔细把线头打了个结,然后用剪刀把多余的线剪掉,一件做工精细的旗袍就完成了。
温雅满意的看着手上这件旗袍,像一个艺术家在欣赏自己的得意作品般。同时脸上脸上还露出一丝小女人的形态,她以前还在学做这个的时候就一直想着有一天能让别人穿上由自己独立完成的一件件旗袍,今天虽然只做了一件,但她的满足感还是溢于言表的。
帮着妈妈收拾好地上的线头,蒙南跟妈妈打了一声招呼就准备出去踢球了,他感觉自己的技术越来越好了,所以想早点去“蹂躏”伙伴们。
他的招呼让沉浸于自己的作品中的温雅回过神来,她拉住正准备离开的蒙南说:“南南,今天就别去踢球了,陪妈妈去送衣服吧。”
看着蒙南一脸的不愿意,温雅有点无奈的笑了笑,自己这个孩子啊,自从迷上了足球,连陪自己去送衣服都不愿意了,平时她也懒得去管,孩子开心就好,但这次温雅却是下定决心要带她去了:“乖,今天陪妈妈去啊,妈妈带你去看看张阿姨,她和咱们一样也是中国人,是咱们的同胞!”
当蒙南还在思考“同胞”是什么意思的时候,温雅已经利索的把旗袍装进袋子,然后拉着蒙南就要出门,出门前,温雅突然想起了什么,又在柜子里拿出她为蒙南作的那双鞋叫他穿上,蒙南平时习惯了和伙伴们一样光着脚在街道或者海滩踢足球,很少有机会穿鞋,见妈妈这么坚持,蒙南虽然心中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还是穿上了鞋随着妈妈出了门。
很快,母子两人已经走到了街道上,从两旁那破旧的红色砖瓦房屋,已经破了皮的木头窗框,墙漆掉落后一片斑驳来看,这里仍然属于贫民区。
走在一块沥青盖在另一块上,补丁似坑洼不平的狭窄道路上,温雅在向儿子介绍着等下要去的那家人,满脸都洋溢着那种他乡遇故知的兴奋,蒙南则有一句没一句得听着,他对这个害他不能去踢球的“同胞”家庭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
不过显然他们俩对于站在街道旁那些身穿褪色夹克,粗壮的臂膀上露出粗俗的刺青,嘴中叼着香烟,眼中透着不善的危险人物们并不是那么在意。在他们眼中这些人跟地上那些随风飞扬的塑料袋和废报纸一样,是不值得正眼一看得垃圾。
同样的,那些人对于穿着破烂的母子俩同样没兴趣,因为他们不指望能从这两人身上捞到什么好处。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地区的贫民区都一样,不仅仅是穷,还意味着混乱,即使在号称最发达的美国也不例外,更别说是巴西了,这些地方的治安永远是警察局最头疼的问题。这些地方充斥着抢劫、偷窃、毒品、妓女、暴力。
终于两旁的房子越来越新,越来越高大,越来越富丽堂皇,温雅和蒙南已经走出了贫民区,来到了真正的市区。经过了一排店铺之后,就看到了华丽的高档住宅区,蒙南并没有像一般小孩子一样拖着母亲在食品店门口徘徊不前,因为他懂得母亲对自己的爱,如果有能力买的话,绝对不需要他撒娇或者是哭闹,而没能力买,他也决不勉强。
温雅在走到一幢3层的高级别墅前停了下来,在确定了门牌后,先是在门前的垫子上抖掉了鞋子上的灰尘,蒙南也学着妈妈有模有样的抖灰尘,不过由于他脚力太大,把门前抖得尘土飞扬。温雅笑着制止了笨手笨脚的儿子,等灰尘落下后才按响了门铃。
在等待了一会后,终于看到那张被擦得闪闪发亮的大门被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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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002 我要踢球
“踢足球?”踢球蒙南还是知道的,在巴西踢足球几乎就是所有孩子的活动,不分男女,不分贵贱,只是场合不同而已,有钱人或许能够有块草坪,或者直接去一些球场里踢,而一些穷人家的孩子在弄堂,街道,沙滩上也能踢,可以说是巴西儿童的全民活动,当然蒙南这个“宅童”除外。
他可没这闲工夫去踢球,至少以前他是不会,他实在想不通靠这个怎么能赚钱,难道像妈妈说的那些中国故事里面,有武功的人在街边卖艺一样来靠表演赚钱?好奇的他向罗伯特说出了心中的疑问。
这下可问倒了我们的“大学者”罗伯特了,他其实也就知道这么一回事儿,至于具体怎么的他也不太清楚,不过打肿脸充胖子的不懂装懂可是他最擅长的,他脸不红心不跳的向蒙南解释道:“这个很简单的嘛,就是你踢球踢得好,就被选去球队比赛,然后帮球队赢了比赛就发钱,要是踢得特别好的还能去被请到外国去踢,外国赢了球可以发更多的钱,还可以出名,出了名就是球星,球星可以赚更多钱,我们巴西有很多人在外国当球星呢,能赚老多钱了!”
没想到,罗伯特的一顿瞎吹还真差不多给他道出了这商业足球的真谛,只是他不知道要成了球星,就算输了球也照样能赚大钱,还有一些其他的商业活动能赚比踢球更多的钱。
天真的小蒙南又被他的罗伯特大哥哥给忽悠愣了,眼前全是一张张面值为10的雷亚尔在飞,没办法,10雷亚尔已经是可怜的小蒙南见过得最大面值的钞票了,那还是上次蒙南的妈妈在帮市区一个人绣完东西后,那个人掏口袋付钱时偶然看到的,所以连YY都只能够YY一大堆的10雷亚尔了。
从YY中回过神来的蒙南跟个好奇宝宝一样呼扇呼扇的扎着眼睛问了一个令罗伯特几乎要抓狂的问题:“那球星一年能赚几千雷亚尔吗?”
合着蒙南眼中的大钱就是几千雷亚尔了,罗伯特真的有点被这小弟弟打败了,他清了清嗓子,小心翼翼的似乎怕说出的数字要吓到蒙南般:“别说几千雷亚尔,几十上百万也是轻而易举的事,那还是美元!”
尽管罗伯特已经很小心了,而且蒙南也不知道美元是什么东东,但罗伯特说出的话还是吓到了我们的小蒙南,他惊的嘴巴长得老大,眼珠子也忘记了转动,一动不动的望着前方。
罗伯特以为蒙南被自己吓傻了,立马就是一巴掌拍在了蒙南的脖子上希望把他拍醒,也没有顾忌手劲大小了,这一巴掌差点没把蒙南拍到地上摔个狗吃屎,不过脖子那传来的疼痛感还是让刚才陷入痴呆状态的蒙南清醒了过来,他终于找到了人生的目标,他激动地喊道:“我要踢球,我要踢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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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愉港贫民区这一片踢球的小孩里多了一个不会踢球,不懂规则,只知道跟着球瞎跑的中国男孩,不过却也没有人愿意赶他走,一来,小孩子嘛,还没什么战术意识,有点技术的都想当进攻球员,没人愿意防守,有了这么一个不惜体力的人在那进行“全场拼抢”自己不是也轻松了不少嘛,当然前提是你得和他是一个队的。二来,也是最主要的,蒙南那壮硕的身材往那一站,还真没人敢开口赶他走。
就这样,蒙南每天在家帮妈妈做事之余的时间都花在了踢球上,温雅虽然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怎么突然迷上了踢球,她只当作是孩子爱玩的天性罢了,非常疼爱儿子的她每次都会尽量快点把事情做完,让儿子有更多的时间去和小伙伴们踢球。
不得不说,蒙南还是很有运动天赋的,经过几个月的时间,虽然没有专人指导,但通过模仿和学习身边的小伙伴们的动作,他踢起球来也像模像样了,起码在无人防守的时候不会把球给带丢了,不过他的技术比起他的巴西同伴们来还是粗糙得很。不过也是由于没人指导他,他的位置感还是那么糟糕,他不知道自己要踢什么位置,别人也不敢给他分配位置,所以都踢了几个月了,他没球的时候还是只知道在场上瞎跑。
偶然看到的一张旧报纸让蒙南在心中定下了自己的位置,那是一张1996年7月份巴西体育报,头版上面是一张巨幅的照片,一个穿这黄色上衣,蓝色短裤的光头带球的动作。然后下面是醒目的标题“1950万美元,罗纳尔多转会巴塞罗那”。
蒙南不知道转会费是什么意思,他也不知道一美元等于多少雷亚尔,但他知道1950万是一个很大很大的数字,天真的他误以为这1950万是给予罗纳尔多的,这个美丽的误会让他下决心成为像罗纳尔多一样的球星。
经过多方了解,其实主要就是听罗伯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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