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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夫长-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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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夫长》
作者:北斗七星



卷一:黑死病
第一章 引子


    北京初秋的斜阳,温暖如一首柔和的歌。然而,燕京大学后山的一座小楼的房间里,却丝毫感受不到屋外此刻的和煦。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在沙发前,脸庞藏在昏暗的光线中,他的面前,摆着一份电报。
    电报安静地敞开在茶几上,上面打着几行中文和英文,内容很简单:
    尊敬的楚建国先生:
    我们很遗憾地通知您,您的儿子,正在我校心理学研究系就读的硕士研究生楚凡先生,在2005年9月3日的一场科研事故中离奇失踪,请您在接到电报后迅速办理有关出入境手续,与我校就楚凡先生的事宜予以接洽,我们将负担您此次出行的所用费用。
    如有不便,请联系我国大使馆詹姆斯先生。
    国耶和大学
    年9月6日
    tudyingatourPsychologyResearchFaculty,disap
    worksatourembassy。
    老人的手颤抖着,从兜里拿出了一份书信,上面的字清晰、有力。尽管已经看了很多遍,他的目光仍然再次落在了最后几行上:“
    哦,对了,爸爸,我还忘了告诉你一件事。我昨天在跳蚤市场上淘到了一件有趣的东西,一个银色的十字架,它的模样很普通,但是背后却刻着一行非常有意思的字;DARKANGELFROMSAINTZION。中文意思大概是来自天国的黑天使。这是什么意思呢?您知道,十字架可是基督的图腾,是耶稣神圣、纯洁和奉献的象征,但这个十字架为什么会提到黑天使呢,换了在中国,这可是大逆不道的罪过啊。我曾经问过我的一位牧师朋友,他的神情变得很慌张,嘱咐我千万不要佩戴,虽然他说他也不清楚为什么,不过我看得出来,他的眼里有恐惧的神色,这是为什么呢?
    是不是很有趣,爸爸?过年我回来时,会把它带回来,并且会和刘叔叔一块儿聊聊,他可是研究西方神学的大行家。虽然我是个无神论者,但我对他讲的那些神奇传说一直充满了兴趣。
    呵呵,不说了,就写到这里吧。您老多保重身体。
    儿子,楚凡。
    年8月30日。
    “叮铃铃……”老者身边的电话响了起来,老者抓起电话,声音沉闷地道:“喂。”
    “老楚吗?我是老刘。”
    “我是。”
    “老楚,你儿子的事情我昨天仔细查了一下,大概有了点儿眉目。不过……”老刘叹了口气:“你要有思想准备。”
    “你说吧。我能接受的了。”老者淡淡道,握着听筒的手却青筋凸露。
    “好吧,事情是这样的……”
    ※※※※※※※※※※※※※※※
    该雅小镇。
    该雅小镇是康德王国约克郡东南部一座不起眼的小城,紧靠着西回山脉大片广袤的森林,一条小河穿过其中,是一座优美宁静的古镇。
    传说几百年前“神的愤怒”降临之前,这里的居民曾经居住在一座很大的城市里,生活富裕而安定。然而历经十年的圣战彻底毁灭了那座曾经繁荣的城市,如今它早已变成了废墟,昔日的繁荣埋藏在了山峦的深处,而战火中残活下来的居民们也不得不另寻地方休养生息。然而,出于对土地的热爱,他们并没有走远,虽然这里并不太适合居住,可用的耕地也少的可怜,不过他们还是选择了停下流浪的脚步,在大山脚下留了下来。
    于是,便有了今天的该雅小镇。
    文森特背着弓箭,手里提着今天晚餐所需要的牛肉和蔬菜,向家里走去。一路上,许多居民和他热情的招呼,他一一微笑点头。作为小城出类拔萃的一名猎手,单身的他吸引了不少女子的目光。当然,还有那淳朴憨厚的热情。
    不过,文森特对待猎物的残酷似乎影响了他的生活,自从他三年前带着女儿芬妮克丝来到这个小城后,他待人接物一直显得很礼貌,同时也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以至于很多爱慕他的女孩心里暗暗埋怨,认为这是一个不解风情的鲁男子。
    文森特脚步没有停留,穿过小镇,来到自己的家里。他的家在小镇的西南角,偏僻而安静。
    一推院门,文森特叫道:“芬妮,你在哪?”
    “爸爸,我在这。”随着清脆如铃的应声,一个十一二岁的漂亮小姑娘从屋里跑了出来。
    与该雅小镇上其它居民的容貌不同,芬妮黑色的秀发下是一双黑色的眼睛,容貌清秀,一个马尾辫扎在脑后,随着小姑娘的脚步上下跃动,充满了青春的活力。
    文森特的眼中射出慈爱的目光,平日严肃的脸庞也带着温暖的笑容。他蹲下身子,单手一把把跑到身前的芬妮抱了起来,重重地亲了一口。
    芬妮小嘴一撇,道:“爸爸,你今天又没刮胡子。”说着,摸了摸文森特的络腮胡子,一下子又缩回了手:“好扎人啊。”
    文森特哈哈大笑:“芬妮,我今天**一头鹿,晚上你有好吃的了。”
    芬妮快乐地微笑着,忽道:“爸爸,你救回来的那个叔叔刚才醒了。”
    “哦,他醒了?”文森特感到有些惊奇。十天前,他在打猎时,从山里拣回了一个昏迷的男子,当时他全身几乎**,身上伤痕累累,几乎陷入濒死的状态,文森特相信,如果自己不施以援手,这个年轻人很可能随时便会断气。“芬妮,他说什么了?”
    “这个叔叔表情一直很奇怪,我跟他说话,他也不怎么理我。”芬妮摇摇头无奈道。人小鬼大的神情着实令人疼爱。
    文森特点点头,把芬妮放下地,道:“宝贝,你先把这些东西拿进屋子,我去看看他。”
    芬妮听话地接过食物,蹦蹦跳跳地跑了。文森特洗了把脸,向柴房走去,他在那里架了一张简易的木床,用来安置受伤的年轻人。
    推开木门,文森特向屋里张望了一下。屋里的光线不是很充足,夕阳的余晖透过小木窗穿进房间。墙边的木床上,一位白衣年轻人正靠着床背坐在床上,光线洒在他的身体上,一部分映出金黄的颜色,另一部分则隐藏在昏暗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你醒了?身体感觉怎么样?”文森特微笑着。
    年轻人脸色有些苍白,头发不长,显得有些凌乱,眼睛很大,不过此刻并没有什么光彩。他皱眉道:“你好。这里是什么地方?”
    文森特走到床前,道:“这里是该雅小镇,我叫文森特。”
    “该雅小镇?”年轻人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对这里一无所知,旋即勉强一笑:“很高兴认识你,文森特先生。”
    年轻人的举止里透着斯文,也许是个贵族。文森特一边想,一边继续道:“我也很高兴。请问你是……”
    年轻人明白他的意思。他侧头仔细想了半天,眉头越皱越紧,最后不得不叹了口气,无奈道:“很抱歉。文森特先生,我现在什么也想不起来。”
    “叫我文森特吧。不要先生先生的,我是一个粗人,不必这么客气。”文森特心里一叹,看来他伤得不轻,连记忆也丧失了。
    年轻人笑了笑,尽管有些憔悴,但他的笑容依旧有着阳光的味道,惹人喜欢:“好吧,看上去你比我要大一些,我叫你老哥吧。你的女儿告诉我了,是你救了我一命,老哥,兄弟十分感激。”
    文森特呵呵一笑:“不用谢,你当时的情况很糟糕,我帮你一把是应该的。”
    年轻人点点头,大恩不言谢,他不是那种罗里罗嗦的性格:“你的女儿很可爱。”
    文森特骄傲地一笑,拍了拍他的大腿,站起身来:“你再歇会儿,我去做饭。看来今晚你不用只喝粥了。”
    “好的,我是感觉有些饿。”
    文森特走到门口,刚刚拉开木门,年轻人忽然道:“老哥,我忽然想起点儿什么。噢,对了,我想起我叫什么了,我的名字叫巍恩。”
    “好,兄弟,以后我就叫你巍恩。”
    “老哥,我胸上挂的十字架是你的吗?”
    文森特皱眉,看来他的丧失记忆的情况很严重:“不是。那银十字架是你自己的,我救你的时候,你一直紧紧地攥着它,我取出来戴到了你的脖子上。”
    巍恩从此便在文森特的家里住了下来。尽管年轻人不会武功,但身体却恢复得极快,不久身上的伤痕慢慢褪去,基本上恢复了健康。文森特是一个典型的武夫,说话不多而且直来直去从不拐弯抹角,而巍恩喜欢读书思考,为人开朗乐观,甚有器量,两人脾气相投,相处得极为融洽,就连小可爱芬妮也很快喜欢上了这位叔叔,天天围着他,让他给自己讲故事。
    以文森特的经验来看,巍恩的背景应该绝不简单,很可能是在某次旅途中遭遇了不测,甚至可能被匪徒所劫掠,以至于重伤之下失去了记忆。尽管二人都尝试了一些办法,然而巍恩却始终记不起自己的出身和来历,两人只得作罢。不过,更让文森特感到有些惊奇的是,面对这种令人沮丧的困境,巍恩却没有变得消沉和颓丧;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文森特发现巍恩有着坚强稳定的心智和非常积极的性格,这在他这个岁数的年轻人里并不多见。
    日子平淡如水,很快,巍恩便在文森特得家里住了将近三个月,镇上的居民也渐渐熟悉了文色特的这位远房亲戚,一位并不张扬的年轻人。由于巍恩也是一色的黑发黑眸,和芬妮颇为相象,所以他的到来并没有惹起什么猜疑,相反,由于巍恩还算俊朗的面孔和彬彬有礼的言谈举止,几个还未嫁人的姑娘又开始暗自心动起来。
    三个月来,巍恩除了帮助文森特打点一下捕来的猎物,用毛皮在镇上换取生活用品,就一直呆在家里看书,看得如痴如狂。文森特每周都要从老镇长图尔那里借来一摞书籍,而巍恩则通过这些书籍渐渐对周边的世界有了初步了解。每当文森特看着巍恩读书的模样,便更加确定他不是一个平凡的人,换了是自己,这几个月恐怕也就看上一两本,怎么可能看得了这么多的书,光看看书中的简介便足以让自己晕倒。幸亏老镇长也喜爱读书,家里的藏书足够丰富,否则还真不够这小子看的。不过这样也好,镇子里没有学校,他一直头疼芬妮的上学问题,这回有了巍恩,等于家里有了个老师,也算解决了自己的后顾之忧。
    天气渐渐变得热了起来,该雅小镇迎来了西历1985年的夏天。
   
第二章 老镇长的烦恼


    巍恩端起杯子,饮了一口,笑道:“这酒味道不错。”巍恩和文森特都喜欢晚饭时喝上两口,文森特酒量甚豪,巍恩则点到为止,细酌慢饮。
    文森特点点头,笑道:“这可是正经的果子酒,我平时从来不舍得喝的。”
    巍恩眼睛盯着杯子,缓缓道:“哦?今天非年非节的,你却拿出好酒,莫不是有事情要说?”
    芬妮坐在二人的中间,一边扒拉着碗中的米饭,一边含糊道:“过几天就是我妈的忌日了。”
    巍恩微微一怔,看着文森特。文森特正色道:“兄弟,我妻子的忌日马上就要到了,我明天出发,要去山里给她扫墓。”
    巍恩夹了一口菜道:“你只管去,我来看家就是了。”
    文森特捏着酒杯,道:“此去若是平安无事,少则三、五天,多则一个礼拜,我就会回来。”
    巍恩道:“文森特,你的意思是给大嫂扫个墓还会有什么凶险?”
    文森特犹豫着,慢慢道:“也许会有,不好说。”
    巍恩放下筷子,凝视着文森特,文森特也看着他,眼光深沉中掺杂着一丝忧郁。芬妮看着爸爸,看看叔叔,闪亮的眼光游弋不停。
    半晌,巍恩耸耸肩,道:“明白了。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照看芬妮。”
    文森特笑了,嘴角的笑容显得异常开心,他伸出宽厚的手掌,巍恩看了看这只巨灵大手,淡淡道:“别来这套,婆婆妈妈的。”
    文森特哈哈大笑,举起手中酒杯:“来,干了它!”
    二人一饮而尽。
    文森特说话做事一向雷厉风行,第二天一早,他便骑着马离开了小镇。巍恩站在长街上相送,芬妮身体尚未发育,便坐在他的右肩肩膀上,看着父亲的身影消失在地平线上。
    巍恩右手扶着芬妮的腰,道:“芬妮,别难受,你爸几天就回来了。”
    芬妮眼角闪光,含着泪花,嘴角却勉强一笑;“叔叔,还有你陪着我呢,我不难受的。”
    巍恩的手紧了紧,笑道:“嗯,我们的芬妮真懂事。”
    两人转过身,沿着镇中唯一的一条长街向家里走去。走了几步,芬妮道:“叔叔,你昨天讲的一千零一夜真好听,是你家乡的故事吗?”
    巍恩愣了愣,苦笑道:“我也不知道。我的记忆里有这样的故事,但不知道和我的家乡有没有关系。”
    芬妮歪着头想了想,一拍巴掌:“想不通就不要想了,省得自己头疼。爸爸告诉我,人活在世上,快乐最要紧。”
    巍恩哈哈大笑:“对,快乐最要紧。”
    两人边走边聊,颇不寂寞。忽然,芬妮“咦”了一声,道:“这不是镇长爷爷吗?”
    巍恩看去,只见老镇长图尔佝偻着腰,扶着一条拐杖,向这边走来。芬妮从巍恩的肩上滑了下来,跑到图尔的面前,鞠了一躬:“镇长爷爷,您早。”
    图尔点头道:“小芬妮,你好。”
    巍恩走了过去,道:“图尔大叔,今天怎么起得这么早啊?”
    图尔道:“唉,最近心里烦,睡不好觉,这才出来走走。”
    巍恩大感奇怪,图尔是一个平易近人,慈祥和蔼的老者,平日见到谁总是笑呵呵的,很得镇民的尊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能让这位饱经沧桑的老人如此发愁。
    巍恩犹豫了一下,试探地道:“大叔,有什么事情我能帮你吗?”
    图尔已经又陷入了沉思,摇了摇头,与二人擦肩而过。走了几步,他的脚步忽然一停,转身道:“嗯,镇子上读书人太少,这事跟你说说也未尝不可。”
    巍恩一笑没有说话,准备洗耳恭听。
    图尔看了看好奇的芬妮,轻轻一顿拐杖,道:“芬妮,你们还没吃早饭吧?走,到我家里去,我们边吃边聊。”
    巍恩喝下最后一口稀饭,放下了勺子,芬妮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十分能吃,嘴里兀自还在啃着一个菜包子,两边的腮帮子鼓鼓的。巍恩看着她天真的神情,眼里全是笑意。
    图尔沉吟着,道:“巍恩,你可知道我为什么事情烦恼?”旋即又道:“唉,你看我,真是老糊涂了,怎么问这种没头没脑的话。”
    “大叔,你的烦恼可是跟约克郡城有关系?”
    图尔猛地一惊,上下看着巍恩,巍恩脸色轻松,带着微笑。
    过了一会儿,图尔缓缓道:“你怎么知道的?”
    “哦,这是我瞎猜的。”
    “说说你的理由。”图尔好奇地问道。
    “大叔,咱们进院子的时候,您的儿子正晨练回来,满头大汗,一脸朝阳,看来家里没发生大事,如果是一些小事,以您的脾气,肯定不会如此烦恼。”
    “嗯,有道理。”
    “镇子里现在麦子刚刚抽穗,还没到麦收的时候;这两天也没听说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所以大叔应该是在操心镇子以外的事情。”巍恩继续道:“刚才进屋时,您那边的书桌上有一张信封,旁边摆着浆糊,看来刚刚粘贴不久。我虽然看不到信封上的内容,但信封的质地精美,是名贵的鎏金丝,所以我猜想信封是要送达某位贵族的,而且这位贵族的势力肯定不小。”
    “该雅小镇地处偏僻,这方圆几百里,能让您一位早想退休的老人如此烦恼的贵族,恐怕只有约克郡的伯爵大人了。”
    “不错。”图尔轻轻叹了一口气:“巍恩,你能以小见大,观察入微,让我十分吃惊。看来,也许我找你找对了。”
    当下,图尔对巍恩说出了自己的烦恼。原来,约克郡的领地贵族,伯爵辛格还有半个月就是五十岁寿辰了,该雅小镇物产贫瘠,图尔一直拿不出一件像样的礼物,为此他已经愁了好几天。
    巍恩听完老镇长的烦恼,沉默着没有说话。老实说,他对这种官场逢迎的事情不太感兴趣。
    图尔人老成精,一看巍恩的表情,多少猜出了点儿他的心思:“唉,巍恩。你初来乍到,对小镇的情况有所不知。今年雨水很少,是个旱年,我估计收成比往年要差了不少。”
    “每年麦收后,我们都要向郡城交纳一千斤小麦作为农税。这一千斤麦子若是在丰收的时候,还不是太大的问题,但今年就不行了,如果我们照足缴纳,恐怕镇上居民到了年底就吃不上粮食了。”
    巍恩“哦”了一声,大概明白了图尔的意思。
    “所以,我想借这次伯爵大人办寿的机会,准备一件让他高兴的礼物,然后请他减少今年的农税,让居民们安心渡过这个歉收年。可是,咱们小镇巴掌大的地方,要什么没什么,眼看着伯爵办寿的日子一天近似一天,这寿礼可还是没有着落,我心里这才着急啊。”说完,图尔的神情显得又焦虑了几分。
    巍恩听完皱眉考虑,手指头轻轻地在餐桌上敲着,发出“咚咚”的声音。芬妮已经吃完,正觉得无聊,一手托腮,一只手也在桌子上敲了起来。
    “大叔,这个辛格伯爵的名声如何?”巍恩开口问道。
    图尔答道:“辛格伯爵是世袭的贵族,家里很有钱,而且早年从军,曾经立过不少战功,名声在约克郡也算不错的。”
    “嗯,这么说这个老人对金钱美色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
    图尔点头:“应该是的。辛格好不好色我不知道,不过,他的夫人也是豪门之后,家风甚严,据说把伯爵大人管得死死的,呵呵。”
    巍恩喃喃道:“既不贪财,也不好色,又带过兵打过仗……图尔大叔,我有一个主意。”
    图尔眼睛一亮:“快说。”
    “上个月镇子里举行米酒节,我记着咱们有几个姑娘小伙歌喉非常不错,如果把他们组织起来,排练一个大合唱作为送给伯爵的礼物,你看如何?”
    “大合唱,这是什么东西?”
    “您不知道大合唱?”巍恩微微一惊:“自己脑海里认为理所当然、路人皆知的事情,这个博学的老者却居然不知道,真有意思。”按捺住兴奋的心情,巍恩解释道:“大合唱就是十几个人合在一起唱同一首歌。”
    “噢,就像教堂里的唱诗班那样唱赞歌。”
    “大合唱要比那个内容更丰富一些,产生的效果也会更加有冲击力。”当下,巍恩便把表演大合唱的几个必要部分,诸如诗朗诵、男声独唱,女声独唱、齐唱,对唱、轮唱,大合唱等内容一一介绍给了图尔,图尔听得头晕脑涨,两眼直冒金光。好不容易等巍恩告一段落,他急忙插口道:“听上去不错,可是你肯定能起到咱们想要的效果?”
    “镇长大叔,咱们得琢磨伯爵大人的心理。”巍恩狡猾地一笑,刚要说话。芬妮拽了拽他的袖子,道:“叔叔,我想去院子里玩。”
    “去吧,别跑太远了。”巍恩应道。
    芬妮跑出了房间,图尔急不可耐地道:“你接着说。”
    “你想吧,一个人活在世上,总要有些**,对吧?他身为一个贵族,衣食无缺,既然对金钱美色不感兴趣,那往往对权利或者名誉会很在意。咱们给不了他权利,不过,咱们可以在他的名誉上下下工夫。”
    “嗯,嗯,有道理。”图尔点头微笑:“伯爵大人去年曾出过一本书卷,叫《约克郡年志》,主要记录了约克郡这些年的所谓大事。当然,伯爵大人因为是其中一些重要事件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所以总是能看到他的名字。”
    “就是。一个老人,经过这么多年的雨雪风霜,必然对年轻时候的灿烂辉煌留恋不已。如果我们编写一首歌曲,把他生平的得意事迹放在歌里在寿宴的时候加以歌颂,当着那么多的客人,那得多有面子,再不济,也是一件锦上添花的美事啊,您说是不是?若论钱物,比咱们富庶的人多了去了,咱们就是拍马也赶不上。所以咱们得标新立异,弄出点儿花样,这样才能让伯爵印象深刻。您再开口时也好有些资本。”
    “对!”图尔一拍大腿,夸奖了巍恩两句,不过转眼老脸又堆起了褶子:“你的主意是不错。不过,这写歌编曲可是个文雅的事儿,咱们做得来吗?”
    “主意既是我出的,我自然会想办法。”巍恩淡淡道。
    图尔笑了起来,两眼眯眯地道:“巍恩,你可真是让我出乎意料啊。就这样,我委任你为合唱队长官,对这件事情全权负责。”
    “是总指挥。”巍恩纠正了一句。
    “嗯,随你,那就叫总指挥。”图尔此刻的心情非常爽快,堪比当年赌钱大赢的一刻。
    “大叔,我来镇子上不久,大家对我不熟悉。这十来天的时间不算宽裕,我希望大家能全力配合我。”巍恩强调着。
    “这个自然,我会通知下去。谁要敢不服从你的,那个叫什么着?”
    “指挥。”
    “对,指挥。谁不服从你的指挥,我就让他尝鞭子,顺带着罚他全家的口粮!”
   
第三章 诗朗诵


    得知文森特有事外出后,图尔便极力邀请巍恩和芬妮先在自己的家里暂住一阵,由他来负责二人的起居饮食,巍恩则专心创作。巍恩本不擅长烹饪之技,只是自己还能凑合凑合,但照顾芬妮的伙食他就有些头疼,既然老镇长如此慷慨,巍恩自然乐得顺水推舟,一拍即合。
    巍恩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他没有急于动笔,而是仔细阅读了一遍《约克郡年志》,希望通过这本书来进一步把握辛格伯爵的脾气秉性。自从伤愈后,虽然丧失了回忆,巍恩却发现自己的阅读的效率大大提高,真是应了那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古话了。
    第二天,经过一晚上的构思,巍恩确立了思路。从《年志》上看,辛格伯爵早年的战功是他非常得意的政绩,那么一曲雄壮激昂的旋律想必能引起他内心的共鸣。巍恩决定利用记忆里熟悉的马赛曲的韵律,然后套上皆大欢喜的歌词,再编写一首男女配合朗诵的长诗,只要能挑选到合适的歌手,巍恩相信这部合唱曲足以打动每一个人的心灵。
    正在他奋笔疾书的时候,天色很快黑了下来,巍恩浑不知觉,正在完成歌词最后的润色。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响起,巍恩执笔的手没有停,心不在焉地道:“进来。”
    木门被推开,一个纤细匀称的身影立在门边,道:“巍恩先生,晚饭的时间到了。”
    “知道了。”巍恩没有抬头,想来是镇长家的女仆来叫自己吃晚饭了。
    “先休息一下吧,大家都在等你吃晚饭呢。”
    “知道了!你先出去吧。”巍恩脑袋高速运转,正忙于最后的冲刺中,不耐烦的声音脱口而出。
    纤细的身影很快消失,木门被重重地关上了,巍恩皱着眉头,嘴里嘟囔了一句。一刻钟后,他抬起头,脸上的表情既欢喜又疲倦。揉了揉太阳**,巍恩长出了一口气。
    走出房间,巍恩快步向院子里对面的客厅走去。
    客厅里灯火通明,一张长条餐桌上铺着洁白的桌布,桌子上的食物有鱼有肉,还有一些水果,种类颇为丰富。巍恩进了客厅,只见餐桌边坐着四个人。老镇长图尔坐在长桌边的顶处,手里正端着一杯红酒。他旁边坐着一男一女,男子是图尔的儿子,镇里的书记官布里奇,正向他颌首微笑;那女子剑眉凤目,短发飘飘,是一个相当漂亮的金发姑娘,只是不知为何冷着脸,看也不看自己。
    芬妮坐在高椅上,两脚微微地晃来晃去,扭头对着巍恩嚷道:“叔叔,你快来呀,好多好吃的。”说着,拍了拍她身旁空着的椅子。
    巍恩走到椅子边,笑道:“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那姑娘闻言鼻子轻轻一皱,冷冷地“哼”了一声。
    图尔微笑道:“没关系。巍恩,让你受累了。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儿,若拉。”
    巍恩微微一躬:“很高兴认识你,美丽的若拉小姐。”
    若拉看了他一眼,淡淡道:“谢谢。”
    面对若拉明显的冷淡,巍恩有些尴尬,他讪讪一笑,坐了下来。
    图尔奇怪地看了若拉一眼,随即道:“巍恩,饿了吧?赶紧吃吧。”
    巍恩拿起刀叉,借着玻璃酒杯的反光偷眼看去,他似乎瞧见了一个头发蓬乱,脸色疲倦的男子,心里一笑,难怪这姑娘对自己会是这个态度。
    胡乱吃了两口,巍恩举起酒杯,笑道:“图尔大叔,我敬你一杯,祝您身体健康,心想事成。”
    大家都举起了杯子,连芬妮也举起了自己喝汤的小碗:“镇长爷爷,愿您长命百岁。”
    若拉犹豫了一下,也拿起了杯子。
    图尔笑呵呵地饮了一口红酒,道:“巍恩,你今天忙了一整天,可有什么进展。”
    “歌词和诗我初步拟完了,还需要在排练时进一步修改。大叔,明天我就打算召集人手,开始排练,你看如何?”
    图尔笑道:“好啊。没想到你的进展如此之快,真是才华洋溢。这样吧,你今天晚上就好好休息,明天一早,我把人找齐,由你来挑选。”顿了一顿,他侧头看着若拉:“若拉,你不是一直喜欢唱歌吗?不如也参加到这个合唱队如何?反正你放暑假了,在家呆着也是呆着。”
    巍恩心里一跳,暗叫糟糕。这大小姐看来脾气不小,定是个不服管教的主儿,她要来说不得麻烦一堆,老天保佑她别来瞎掺和。
    若拉果然撇了撇嘴,道:“我不感兴趣。我和朋友约好了,过几天就到郡城她家里玩。”
    图尔失望地叹了一口气,无言的喝干了杯中的红酒。
    若拉眼波流转,扫了图尔一眼,道:“爸,你少喝点。”
    图尔放下杯子,没有搭话,局面一时有些冷清。若拉用餐巾擦了擦嘴,道:“你们慢慢吃,我先回房间了。”说完起身,快步离开了饭厅。
    布里奇放下刀叉,苦笑道:“巍恩,我妹妹就这个脾气,刚才还好好的,不知道怎么就突然变了脸。你别见怪。”
    巍恩呵呵一笑,道:“怎么会?对了,布里奇,大叔说若拉放暑假了,她在哪上学呢?”
    “哦,我妹妹今年年初考取了诺顿公学院,学的是剑术格斗学业。”
    “诺顿公学?”巍恩微微一惊,通过这段期间的用功读书,他知道诺顿公学院是康德王国的著名学府,坐落在王国王都里约堡,是当今首屈一指的人才摇篮。
    布里奇骄傲地一笑:“是啊。若拉是完全凭借自己的成绩考取的诺顿公学,与那些贵族凭借不光彩的手段入学可是大不一样啊。”
    巍恩点头刚要说话,图尔却叹了口气:“她一个女孩子,不过是见了些大世面而已。布里奇,以后不许这么夸你妹妹,免得让人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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