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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战天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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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丁不由深深的怀念起大草原,那里的天空是多么的蔚蓝,那里的空气含着泥土的芳香,那里的草原是多么的辽阔,那里的儿郎大胆粗放……还有,那里的骏马在尽情的奔驰!
奔驰?
提丁的心突然间剧烈的跳动起来,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来的是那个策马大道的红衣少女的倩影风姿。
她是多么的骄傲,愤怒之下更平添几分泼辣;
她是多么的可爱,调皮之中还透露一些善良;
她是多么的艳丽,高贵之外又增加几许活力。
那下马时含怒的娇容,那道歉时认真的神情,那临去时恶狠狠的鬼脸……
一幕又一幕的场景在提丁的脑海中轮回滚动。
一丝微笑在脸上难以察觉的挂起。
“提丁兄,提丁兄!”
提丁有些恼怒的看着打断自己美梦的耶律慕华,可惜罪魁祸首毫无反省的自觉,兀自兴奋的叫道:
“提丁兄,看,这就是名扬天下的圣龙第一名楼醉仙居!路经此处,不能不上去啊!”
提丁仰头观望,发觉自己无意间路过了天下闻名的醉仙居。
醉仙居因为圣龙的文坛大豪太白居士而名声鹊起。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道出了一代文豪不拘小节、放浪行骸的名士风流。
相传这位文豪狂傲成性,终因得罪了权贵而遭受放逐。但是无论生活如何坎坷,仕途多么艰辛,这位大文豪始终洒脱奔放,而且嗜酒如命,一句“自古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引起了无数酒国豪客的共鸣。
据说当年这位大文豪品尝了这座酒楼的特制佳酿之后,赞不绝口,忘乎所以,把手头要做的事情都丢在了脑后,故而有了“天子呼来不上船”之说。
从此之后,这里就成了文人酒客的圣地。在这里流传了无数的酒国传奇,更诞生了无数脍炙人口的诗篇。
酒国豪客在这里狂饮。
翩翩雅士在这里抒情。
这样的所在,自然深深的吸引着一向附庸风雅的耶律慕华。
不过,提丁对于这种文人骚客卖弄风流的地方根本没有好感。
在他的心中真是不能理解,为什么这样一个整天无病呻吟、迷恋风花雪月的民族居然能够压服八荒、威震天下。
这里的官员是那么的贪财,这里的士兵是那么的怕死,这里的百姓是那么的满足,然而这样的国家居然会打败骁勇善战的草原健儿,收服征战为耕的马背勇士,这是为什么?
在他看来,男人就应该大口喝酒,大碗吃肉,手里控着马,刀口淌着血。对于这种拿着小酒盅,一口一口的品味,还要摇头晃脑的掉着文的举动,他感到非常的无聊。
可惜还没等他想好如何推辞,就已经被这个喜好热闹、自诩风流的家伙不由分说的拉了上去,如果有人未卜先知的话,将不得不为命运出人意料的安排而叹息。
圣龙历246年九月初七,被称为“天神之鞭”的提丁和“四海银狐”的逍遥,这两个一生的宿敌,将在那圣龙第一名楼醉仙居上初次相会。
第四章 初次相会
外篇四海鞭扬第四章初次相会由于圣龙三年一度的会试刚刚结束,醉仙居坐满了来自各地的文人墨客。
“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的豪语发自圣龙历史上最杰出的帝王圣太宗,正是这位伟大的君主不拘一格的选拔人才,最终促使圣龙帝国迅速强大,在放眼所及的范围内所向披靡,成就了一番霸业。
虽然圣太宗的继承者没有他们的父辈那么伟大,朝政再次被世家大族所垄断,但是三年一度的会试科举却幸运的保留了下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成为了提拔寒族才俊、充实权力中枢的一个非常好的制度。
因为有了这样的制度,每隔三年,四面八方来的学子汇集圣京,企图用十年寒窗学来的知识搏取功名。这些天南地北的书生,在考前考后都会不约而同的聚在这天下第一名楼上,凭吊先贤风采,挥毫方遒文章。
得意者抒发心中畅意,失败者发泄胸中块垒。
同时还时不时的传出有某某穷书生,因为在楼上信笔所题的诗词,被某某达官贵人看见,赏识之下加以提携,甚至许以红粉美眷,从此仕途得意、青云直上。于是走马章台,于是举案齐眉……
无论真实与否,不容置疑的是:这些美丽的传闻进一步激励了那些尚未得志的青年。所以,每年都会有许许多多的人前来题词赋诗,奢望一举成名,被那些高官显贵采用。
当然,总会有凑巧的那么几个人,日后在科举时得意,在文坛上扬名,在官场内风光,于是这些人早年留下的文章就大大的让酒楼老板发了一笔财,同时也成了向后来者展示前辈如何成功奋斗的铁证。
这些事迹也就自然而然的加入了传说之中,继续成为后来者的神话。
在这样的氛围里,醉仙居的生意真的是很好。
提丁被耶律慕华拉上楼之后,就默默的坐在了一边,并不理会那些在他看来一身酸气的秀才。
即来之,则安之。——这,就是提丁的想法。
提丁,这位一代霸主内心深处的坚忍,往往因为其一生璀璨辉煌的军事神话而被人忽略。人们总是迷醉于他迅速出击、一举歼敌的硬朗的作战风格,同时也畏惧于他那六情不认、顺生逆死的高压统治。在人们的认知里,历史上的提丁可汗是暴君、是恶魔,想当然的也就不可能有好的耐心了。
事实是擅长狩猎的提丁很清楚一个好的猎人,除了要有鹰的眼光、虎的凶猛、豹的敏捷之外,狼的残酷、狐的忍耐都是缺一不可的。所以,圣龙历246年九月初七的提丁,其实是很安静的坐在桌旁,准备象征性的应付一下身边的苍蝇之后,再借故离开。
很可惜的是,虽然提丁并没有惹是生非的打算,却偏偏有麻烦找上了他。
无意的一瞥之间,提丁顿时感到自己的心头巨跳,口干舌燥,这些日子一直在自己梦中暗暗萦绕的那个红衣少女居然就坐在自己对面的酒桌旁,如此戏剧性的发现使得提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几乎怀疑自己正在梦中。
面对着面,提丁的四周已经荡然无存,唯有那少女的一举一动、一蹙一笑,映入提丁的眼中,嵌进提丁的心内。
她是那么的近,又是那么的远。
弹指欲破的肌肤,笑嫣如花的脸庞就在咫尺之间;然而,雍容典雅的仪态、一尘不染的高贵,又给人一种似乎瞻仰到白云流水之外的仙女的梦幻,不由自主的产生顶礼膜拜的冲动。
就在提丁看到红衣少女的同时,少女也发觉了这个欺负了她爱马的“仇人”。微微皱了皱小巧的鼻子,鲜红的小嘴紧紧的闭拢,在不经意间咬住了下唇,黑溜溜的眼珠子骨碌碌的转了两圈之后,突然站起了身,朝提丁走来。只见她双手背在身后,走路一蹦一跳,脸上浮现出调皮的微笑。
提丁立刻发觉自己居然开始呼吸不畅,手心出汗。即使面对千军万马也毫无惧色,曾经独闯刀山火海亦镇定自若的提丁,居然在一个圣龙的女子面前,手足无措了。
一阵少女的幽香飘过,令提丁头晕目眩。
更让提丁感到飘然欲仙的是,那个少女居然将头凑到了自己的耳旁,柔软的发丝随着微风拂动在自己的面颊上,痒痒的,麻麻的,热血顿时涌上了提丁的脑门……
“大哥哥,有个坏人想欺负我,你帮帮我好吗?”
少女温柔的声音在提丁的耳旁响起,犹如天纶之音。
几分哀求,几分无助,几分挑动,令人无从拒绝,毫不犹豫的涌起充当护花使者的使命感,愿意用生命和鲜血来保护这位娇艳的佳人,即使冬雷夏雪、山夷地平也在所不惜。
迷糊间,提丁不由自主地用力点了一下头,神情之认真、态度之严肃,似乎在做出毕生的承诺。
“谢谢!”
少女小声地道谢,脸上开心地笑了起来,犹如绽开的鲜花,使人发自内心的感觉到为了这位美人的一切牺牲和付出都是那么的值得。
很可惜,还没等到提丁看个够,少女突然迅速转身,一提气,一跺脚,跳下了楼去,
一道红影,一缕幽香尚还兀自滞留在空间,芳踪却已经不知去向了。
“臭丫头!”
原先坐在少女身旁的男子突然骂了一句,立刻起身欲追,却很不幸的被牢牢记住自己承诺的提丁给挡住了。
提丁这才仔细看了一下对手,说话的是一个懒洋洋的少年,一身白袍,一头散发,脸上挂着若有似无的笑意,令人感觉是在嘲讽着天地的一切;双眸放出柔中带刚的眼神,好像无声的叛逆着人世间的全部。
没有多余的废话,两人立刻动起了手来。
刀剑相交,人影迭起,让酒楼中的那帮书生大开眼界。
提丁越打越心惊,自己从八岁起就开始跟随父汗征战沙场,见惯了血腥和杀戮,十三岁时就已经杀人无数了,十八岁就夺得了草原第一勇士的称号,在这十多年的战争生涯中,还从来没有遇见如此厉害的敌人。
每一招,每一式,都如同天马行空,了无痕迹,偏偏又简捷有效。
永远无法猜测对手会怎样出招,然而一旦出招却又不得不佩服是绝妙好招。犹如在下棋,对手从来不按常理出牌,但是每一个棋子都蕴含深意,一个应付不对,随之而来的绵绵后招就会把你杀得个片甲不留。
在从小的厮杀中养成了野兽般敏捷的提丁,唯有以自己独一无二的直觉去应对,蓦然发觉这场比斗对于自己的武学真是一次难得的提高。
所谓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这些年来自己打遍草原无敌手,在得意之余,由于少了旗鼓相当的对手,而使得武功也处于停滞不前的境地。
眼前的对手武功绝对不在自己之下,而且每一次出手,无论是防御还是进攻都是那么的有新意,令人无法捉摸,顿时让自己领悟到了不少平时根本无法获得的灵感。
提丁越打也兴奋,越打越开心,金刀狂舞,劲气四溢。幸而被与他对敌的少年用内劲罩住,否则整个楼层恐怕就要惨受鱼池之殃了,至于那些本来优哉游哉的品尝着美酒佳酿,咀嚼着诗词歌赋的文人早已作了鸟兽散。
“痛快!痛快!”
提丁大叫着,早已忘记为何打架了,兴奋的问道:
“朋友好身手,敢问尊姓大名?”
“我叫逍遥!”
少年懒洋洋的声音里面透露出无奈,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好青年,自然半点都没有提丁嗜武成狂的不良倾向。
第五章 打斗交情
外篇四海鞭扬第五章打斗交情“哈哈,今天打得真是痛快!我们先喝点酒再打如何?”
提丁依然处於非常的兴奋之中。
逍遥翻了一下白眼。
喝酒?要不是自己刚才竭力把四溢的劲气收拢,整幢醉仙居恐怕就要毁在这个家夥手里了,还喝什麽酒?
不过逍遥并不反对停战,事实上这一战简直是莫名其妙,他早就不想打了,只是在这头蛮牛凌厉的攻击下停不下来罢了。想起挑起这场打斗的罪魁祸首萧弄玉,他就气得咬牙。
自从在逍遥山庄夸下海口之後,逍遥很快就发觉事情不那麽容易──这个丫头还真不是一般的难对付。高贵的身份、惊豔的容貌、一流的身手、刁钻的性格、精怪的点子都成了她克敌制胜的法宝。天池剑宗独当一面的干将、逍遥山庄威震武林的高手,都一一败北。
最後逍遥终於坐不下去了,只好亲自出马,费了好大功夫,才把这个丫头押回了圣京。
结果令逍遥大丢面子的是,居然临到家门口还给这丫头耍了一下,找了这麽一个愣头青,和自己乱七八糟的大打一场。
反正现在去追那个丫头也已经来不及了,逍遥无可无不可的决定和这个家夥喝几杯。他倒也不担心萧弄玉会跑到哪里去,逍遥山庄想找的人是永远躲不了的。如今的逍遥反而是对於眼前的对手产生了很大的兴趣。
这个家夥简直天生就是一个战斗的机器,与生俱来的神力、起於自然的洞察力、媲美猛兽的敏捷,使得逍遥越打越心惊。
一向生性疏懒的逍遥可不想和这头蛮牛多耗力气,所以停战的建议正中下怀。
提丁见对方答应了自己的要求,更是高兴,当下麻利的将已经狼籍的酒楼整出一块空地,摆好桌椅,大喝一声:“拿酒来!”
过了良久,酒店的老板方才战战兢兢得踱过来,逍遥毫不怀疑,如果眼神能够杀人的话,自己和这个草原青年一定早就挫骨扬灰了。其实,醉仙居本来也请有保镖,不过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看到两人的激战之後,当然没有什麽人愿意去做冤大头。
这边等得不耐烦的提丁不由恼怒道:“这麽慢干什麽?这里的损失咱家来付!”
说著把手掏到怀里,这才想起自己已经是囊肿羞涩,偏偏耶律慕华这只讨厌的苍蝇,平时紧随左右,赶都赶不走,如今却早不知溜到哪里去了,一时间,大是尴尬。这手放著也不是,拿出来也不是。
逍遥微微一笑,从怀里掏出两锭金子,谈谈的道:“今天这场酒就由在下请吧!”
“是,是,老汉这就去准备!”
老板见到了钱,立刻眼睛发亮,这麽多的钱足够赔偿酒楼的损失有余了,当下态度就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这怎麽好意思!”
一旁的提丁不安的挠了挠头,他原先的想法很简单,难得碰到了如此旗鼓相当的对手,按照大草原的规矩,就应该大碗酒大碗肉的招待;当然,他私心里还有一个会让逍遥吐血的想法,那就是两人成为了朋友之後,就可以经常找逍遥打架了。在圣龙的这些日子,可把这个武痴给憋坏了,如今天上掉下来一个陪练的,自然是要百般巴结。只是没想到钱包不争气,还落得欠逍遥一个人情,不由使得这位叱吒草原的王子很狼狈。
逍遥并不知道这家夥会有这麽多的想法,他也是有心结交这个朋友,当下淡淡的说道:“千金易得,良友难求!这位兄台看来是草原的健儿,想必不会婆婆妈妈的吧!”
“说得好!”
提丁用力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这句话是说到他心里去了。他一直就崇拜那些义气为先、肝胆相照的英雄,在目睹了大草原部落因为分裂而内争不休、外侮不断之後,更是希望能够结交天下的豪杰,统一大草原,使自己的部落不再受欺负。听了逍遥的话後,他对於眼前的这个不仅武功卓绝,而且还为人如此豪爽的白衣少年更是大有好感,。
这时候的提丁想起了一个流落到草原来的圣龙书生给他讲的故事:圣龙古时候有一个杰出的帝王,在年轻的时候游历天下,结识了几个年纪相仿、意气相投的好朋友,并且结为异性兄弟。後来在这些兄弟的帮助下,终於打出一片江山,成就一番霸业。而这几个异性兄弟生死与共、艰苦创业的故事也成为美谈而流芳百世。
於是,在提丁的内心突然涌起了一个念头,和这个少年结拜为兄弟,让他成为自己一统草原的左膀右臂。
怀著这个想法的提丁,大大咧咧的叫了三坛烈酒,要了两只海碗,点了几个下酒的菜,就向逍遥敬起酒来。
逍遥也不推辞,他知道象这样的草原人,如果在他面前不能喝酒的话,是得不到他们的尊敬的。虽然逍遥的酒量并不好,不过一身深厚的内功,早在酒精下肚时,便逼出了体外。
提丁傻傻的看著逍遥面不改色的把这一大碗酒喝了下去,顿时呆住了。
按照他原先的设计,虽然逍遥武功不错,人也爽快,不过看他那文弱的样子,肯定不会喝酒,到时候灌得迷迷糊糊的,就可以骗他和自己结拜了。
没想到逍遥这麽厉害,大大的出乎他的意料,一时间也不知道如何开口,要是贸然提出的话,万一被人家拒绝,那实在是没有面子。
逍遥奇怪的看著这个发呆的家夥,忍不住咳了一声,叫道:“兄台,该你了!”
“哦,”
提丁随口应了一声,拿起了碗,也是一饮而尽,继而酒助人胆,终於开口问道:“我听说在圣龙有不同姓的朋友因为意气相投而结为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一件传为美谈的事情。今天长生天保佑,让我遇到了好朋友你,真是大大的投缘,不如咱们也效法先贤,来个结拜兄弟如何?”
提丁说完这段话,不由有点忐忑,他已经是竭尽全力学著圣龙人那样文绉绉的说话了,好不别扭。更让他担心的是逍遥万一一口拒绝,那他就真的很没面子了。
“好啊!固所愿也,不敢请耳!”
逍遥一边微笑著说道,一边回敬了提丁一杯酒。他也很喜欢这个憨直的草原青年,更主要的是因为近来草原部族的战争频繁,兼并激烈,既妨碍到了圣龙的商贸,还对圣龙北方的安全造成了隐患,所以他也十分想拉拢一些草原的杰出人物,增强对草原的影响。
提丁咧著嘴呵呵大笑,虽然以他对於圣龙文字的理解,根本就没有听懂逍遥的话,不过从逍遥的神情和举动中还是明白了逍遥并没有拒绝他,不由得放下了一颗心。
忽然逍遥皱著眉说道:“可是还有一件事情没有做,这可没法结拜啊!”
“什麽事情?”
提丁被逍遥说得有些紧张,连忙问道。
逍遥悠闲的挟了一口菜,一边放入嘴里品尝,一边慢悠悠的说道:“我还不知道兄太高姓大名,这可如何结拜?”
“啊!”
提丁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还没有报出自己的名字就要求人家和自己结拜,也的确是有些唐突。
他急忙抱拳说道:“在下是鲜卑部族的提丁!”
第六章 义结金兰
外篇四海鞭扬第六章义结金兰提丁?
鲜卑部族的提丁?
逍遥皱了皱眉,对於这个名字他是早有耳闻。
身为圣龙地下王国的君主,逍遥不仅要仲裁江湖武林的恩怨争斗,还要处理庞大的商业网络的运营,这就要求他对於天下大事、朝野势力都必须了如指掌。
虽然大草原距离圣龙很遥远,──不仅仅是路程,更多的是两地的生活、风俗以及习惯。但是由於大草原是大陆公路连接圣龙和大食、印月乃至西大陆的必经之地,直接影响到了丝绸之路的运作;同时,逍遥也一直担忧大草原那些精於骑射、征战为耕的民族日後很有可能成为圣龙北方的大患,所以始终都很关注那里的变化。
鲜卑部族的提丁,实在是近年来大草原的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
正是由於有了号称草原第一勇士和鲜卑无敌王子的天神之鞭提丁,鲜卑部族才能在短短的五、六年里迅速崛起,很快就成了草原数一数二的大部落,隐隐有统一草原的气势。
而这位战场上神勇的统帅,也一直在草原上作为一名传奇的英雄而广为流传。传说中,这个鲜卑部族的王子,在开战时常常戴著一个狰狞的面具,披著一件黑色的斗蓬,所到之处令人闻风丧胆。
此外,这位王子不仅仅是一个勇贯三军的猛将,还是一个足智多谋的战略高手。逍遥曾经仔细研究过他指挥的几场战斗,无论是战术的运用,还是战略的部署都令人拍案叫绝,实在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军事鬼才,在大草原上享有常胜不败的美誉。
直到最近,鲜卑部族发生内乱,老可汗病危,其弟摄政,提丁王子被派遣到圣京做人质,方才暂时平息了鲜卑部族咄咄逼人的锋芒。
逍遥万万没想到,这个被自己列为草原非常危险人物的提丁,居然会和自己在圣京,还结拜为兄弟。
提丁并没有注意到逍遥神色的变化,他非常认真的把从老板那里搞来的香火插在窗前,然後拿来了两只碗,倒上了酒。紧接著,他拿出刀来,割破了自己的手指,将鲜血滴入了碗中。做完了这些事情之後,他将刀柄倒转,递给了逍遥。
逍遥略一犹豫,虽然他一直很担忧北方的局势,不过他是一个生性豁达的人,并没有一般圣龙人那种门户之见和自尊自大,见到提丁如此认真,再加上两人相处也确实如此投机,当下还是决定和提丁结拜为兄弟。
只见逍遥一把接过了提丁递来的刀,同样割破了自己的手指,将鲜血滴入碗中,与提丁的鲜血混杂在一起。
两人跪在地上,面对皎月,提丁首先开口道:“苍天在上,弟子提丁愿与逍遥结为异性兄弟,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共创一番大业,齐享江山社稷!如有背誓,罚提丁这辈子不能弯弓搭箭、驰骋沙场!”
逍遥心中一凛,虽然他早已经发觉这位锋芒毕露的鲜卑王子决非池中之物,不过也只是注意到他超凡的军事才华,却没想到这家夥居然还有如此雄心,这绝非圣龙之福!
不过既然已经答应和他结义,也就不好推托了。同时逍遥也颇为感动这家夥的推心置腹,要知道草原人一生最是好勇斗狠,崇尚武力,如果不能够在战场上扬威的话,无异於废人,将受到族人的唾弃,绝对生不如死,所以这个誓言是极重的。
所以,逍遥当下也捧著酒杯,抬头仰望苍天,朗朗说道:“弟子逍遥,愿与提丁结为异性兄弟,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拯救天下危难,荡平世间不公!如违此誓,逍遥愿受天地之罚,身败名裂,不为家国所容!”
说完,两人将碗中的血酒一饮而尽,摔碗於地,双手相执,仰天大笑。
两人都是经历了生死磨难之人,早已将生死二字付置淡然,故而谁也没有把那套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说法拿出来。他们的誓言虽然各有所图,但是却都真心诚意,发自肺腑,自有一股天地间的豪气。
两人相视之间,一股英雄相惜之情油然而生。
结拜金兰完毕,一序年次,提丁二十三岁为长,逍遥十九岁为幼。
提丁哈哈大笑著,更是一碗接一碗的敬逍遥,这家夥并不知道逍遥有逼酒体外的功夫,看著逍遥如此面不改色,更是大为钦佩。
酒过三巡之後,提丁已是面红耳赤,逍遥虽然用内力不断将酒逼出,但毕竟本就不胜酒力,也有些东倒西歪了。
这个时候只听提丁大著舌头说道:“兄弟,实不相瞒,哥哥我是鲜卑部族的王子,在大草原上那可是人人都知道的第一勇士,没想到却被那些混蛋设计把哥哥我发放到圣京。不过长生天保佑,让哥哥遇到了兄弟你这样一个好汉子!只要咱们哥俩联手,就一定能够统一大草原!”
逍遥皱眉道:“为什麽一定要统一大草原呢?自圣太宗之後,草原与神州一直开设商埠,互通有无,草原部落只要臣服圣上,便可以安居乐业,自食其力。何苦妄开战段,弄得生灵涂炭?”
“不对,不对!”
提丁激动的拍著桌子大叫道:“兄弟,你是圣龙人,不知道大草原的苦处。
我们这些草原人生来就不断的争斗厮杀,甚至为了一块羊皮、一口高粱,就要血流遍野!好不容易得来的牛羊、物品,在和你们圣龙人、大食人的交易中饱受盘削,就算明知道吃亏了也只好往肚子里吞!还有,那些强国根本没有带给我们大草原任何好处,有的只是为了他们的利益而挑动大草原部族之间不断的争斗,然而大草原的部族却不得不年年向这些强国献上牛羊和子女,──即使自己的物品还不够用。
这,就是你说的安居乐业?
这一切是为什麽呢?
还不是因为我们草原人一直以来窝里斗,在不断的内耗中削弱了力量。结果是我们草原人不仅要受圣龙人、大食人、大陆公国人的欺压,更受到了草原人自己的压迫。那些脑满肥肠的族长和首领有温暖的帐篷、有女人和牛羊,而大草原的勇士却忍饥挨饿。这太不公平了,所以我要统一大草原,让那些真正的勇士享受荣誉和财富,让大草原的族人不再有争斗,不再受那些商人的欺负,让大草原的部落不必年年向那些强国进贡,把这些进贡的物品分发给大草原的子民,让他们生活的更好!
这,难道不对吗?”
逍遥无言以对。
作为一个圣龙人,他一直考虑的是圣龙的兴衰大业,根本没有去想过其他。原本在他看来,草原人的掠杀来自於其本质的野蛮和贪棼,却没想到提丁对於统一草原居然有著如此堂皇的理由。
不过逍遥却难以反驳,圣龙人不也在同样的追求著自身生存、安全、富裕和强大吗?如果是从一个草原人立场上看,提丁的想法实在无可厚非。
可是从圣龙人的立场来看,草原的统一就意味著圣龙的北方受到严重的威胁。
从圣太宗一番作为之後,圣龙空前强盛,地缘辽阔,在东部、南部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汪洋,在西部是无法逾越的崇山峻林,这些地方虽然也有一些隐患,但绝对不足以动摇圣龙的根本,只有北方……
──北方即是圣龙扩张的前沿,又是圣龙遭受侵略的基地。
在数百年之後,继圣太宗之後又一位神州的骄子──风雨曾经如此评价圣龙:“圣龙乃百战之地,兴则足以扩张天下,衰则必受天下所制。”
在逍遥的时代,虽然由於还没有什麽强国能够跨越汪洋对於圣龙产生致命的威胁,因而百战之地的危险性尚未如此严重,但是在和大草原的力量对比,却已经正如风雨所说的“兴则足以扩张天下,衰则必受天下所制”那样,生死攸关。
如果圣龙兴盛,草原分裂,则圣龙帝国可以通过草原将势力和影响经丝绸之路渗透到东西大陆的各个角落,从而产生各国尊奉圣太宗为“天可汗”的盛况。
如果草原统一、圣龙衰落,则神州大地将成为游牧民族骑狩的猎场,同时在帝国衰弱之际,南方的蛮夷部族、东方的岛国倭寇、西面的印月、大食、高唐、羌狄都会蠢蠢欲动,到时候整个神州都将处於水生火热之中,到时候每一寸土地都会弥漫硝烟和战火,每一个村落都会遭遇洗劫和掠夺。习惯於用城墙防卫自己土地和田园的圣龙人,一旦城墙和要塞被攻克,将会完全赤裸的展现在敌人面前,一对一的作战中,手持耕具的农民绝对不是猎人和强盗的对手,习惯安逸生活的圣龙男儿更是难以抗衡生来就学会杀戮和掠夺的蛮族。
圣龙的家园将被洗劫一空,圣龙的女子将惨受蹂躏,圣龙的青壮将会成为奴隶,圣龙的老弱将在贫病饥饿中死亡……
这种情况,是作为圣龙人的逍遥绝不允许发生的。
难道真的是命运弄人,让自己和这个一见如故的好兄弟注定要兵戈相向吗?
逍遥的心情有些沈重。
第七章 杀与不杀
外篇四海鞭扬第七章杀与不杀难堪的沈默之後,逍遥摇了摇头,说道:“大哥真是好雄心、好壮志!可是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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