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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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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硕低下头,沉默了五秒钟,然后抬起头说:“那么,要怎样你才能相信我的话?”
“我觉得我怎样也相信不了。”那种鄙夷的笑容依然没从那个女人的脸上消失。
“哈!好吧。”胡硕也笑了一声,但脸上并没有丝毫的笑意,反而显得非常无奈。“看来想让你相信,我必须得从头说起。你认真的听好吗?我将要说的,绝对是实话。”
白衣女人收起了笑容,有些生气的问道:“你偏要这么认为吗?好吧,那你告诉我,你是个很棒的杀手对吗?”
“的确是。”
“那么你为什么还要到这种地方来呢?”白衣女人站起身,似乎是想让胡硕看明白什么事物。
“为了你,为了你呀白霞,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心吗?因为你在这里我才跟来的。不然的话,我怎么会到这种地方来?”胡硕显得有些着急了,迫切地想证明自己的心意。
白霞笑着白了他一眼,又重新坐了回去:“什么样的杀手?”
“职业杀手,拿人命换钱的职业杀手。”
“好,那么你杀过几个人?”
“很多个,我记不清了,总有几十个吧。但我的原则是不杀老人和小孩。”
“女人也杀吗?”
“当然,有很多需要情杀或除掉自己妻子的富商,他们很需要我。”
白霞伸出手,蜷起中指,在胡硕的脑门上轻轻地敲了一下,笑道:“这是中国,没有007,也没有什么职业杀手。”
胡硕撒娇似的揉着自己的额头说:“你该知道我有多爱你,这么长时间,我有没有骗过你一次?我的确没有骗你,你应该相信我的每一句话。”
白霞叹了口气,低下头,似乎在犹豫什么,然后她抬起头说:“好吧,既然你这么说,那就讲给我听听吧。”
胡硕兴奋的搓了搓手,一时到不知该从哪说起好了。等了一分钟,他才恢复了刚才一本正经的表情说道:“我得从头说起,从我开始决定作杀手的那一天说起。”
白霞没有说话,把下巴支撑在两只手掌中间,表现出一副听众的样子。
“很好,你开始认真听我讲话了。你应该知道,只有你一个知道我的秘密,这个世界上,也只有你一个人能让我出卖自己。你不要笑了,认真听。
“我十七岁那年,因为看了电影007,所以我开始迷恋上了杀手这个职业。我倒不是迷恋男主角的绅士和干练,而是对每部007电影中的每一个反派格外的喜欢。我认为这是一个特殊的职业,自由、潇洒,并且收入很多。
“但你知道,中国的确不存在什么真正意义上的职业杀手,大多是一些穷凶极恶的暴徒,给一点点钱就可以干这买卖。所以一开始的那段时间,我只是这样想过,并没有付出真实的行动。
“一年后,我从一则新闻上看到一个所谓的杀手出卖了顾主。原因很简单,那个杀手是个并没有任何文化的普通农民。他只为了钱,杀人没有章法,隐藏的也并不专业,很快就被捕了。
“可想而知,他这种人如果被逮到,绝对不会为顾主守口如瓶,很快就如实招供了。当时我就想,我应该做个职业杀手,做到真正的专业水准。任何人都别想抓到我,即使真的不小心被抓到,也要讲求信誉,绝不出卖付给我钱的人。”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胡硕的话。白霞站起身,歉疚道:“对不起,我得过去一趟,主任叫我干活呢。”
“可我还没讲完呀!等我讲完好吗?我花了很长时间才鼓足勇气讲给你听的。”
“我马上回来,就一会儿好吗?我在上班呀,不能只陪着你一个人。”
胡硕不耐烦的揪着自己的衣角,埋怨道:“真是的,怎么总是那么多破事儿。快点回来啊!”
白霞没有说话,笑了笑转身出去了。
十分钟后,她回来了。一边摔门,一边满脸气愤地说:“这个疯子,竟然揪我头发!”
“谁?我去杀了他!”胡硕站起来就向门口走去。
白霞马上拉住他:“别,别去!没什么的,你继续讲吧,好吗?我好好听,你别冲动亲爱的。”说了这句话,她脸上满是羞怯的绯红。
“你就是心软。咱们丑话说在头里,我可没打算放弃我这个职业,以后你跟着我就要学着接受这类事情,总是那么心软,难不成咱们喝西北风么?”
白霞拉着他坐了下来,赔笑道:“好好好!都听你的,快继续讲吧,我还有事儿呢。”
胡硕还在为了刚才那件事感到气愤,没好气地说:“刚才我讲到哪了?让那孙子一捣乱,全忘了。”
“你决心做个专业的,优秀的……”
“对!我那时决心做个绝对职业的杀手,有原则,有水平的杀手。于是我报名参军,想方设法进入了武警部队。要知道,武警部队可和普通军人学的东西不一样啊。
“几年的苦吃下来,我强壮了许多。生存能力和专业知识也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回来以后……回来以后……”他的脸有些红,一时有些说不下去。
想了想,又坚定的说道:“好吧,全告诉你也没什么丢人的。回来以后,我做了几笔买卖,攒了一些钱。”
“买卖?”白霞质疑的望着他。
“行话叫买卖,其实就是抢劫。我干了几票,抢了大概有二十万吧。然后去白沟买了几件真家伙,做好了一切的准备,就出发去了西双版纳,找了个没有人烟的森林,定居了下来。”
“为什么去那里?”白霞有些好奇了。
“那里的森林原始一些,生活环境恶劣,比较能锻炼人,并且我在那里练枪法也不至于被人听到。”
“哦,原来是这样。然后呢?”
“我在那里住了三年,自信无论是技能还是手法都已经很出众了,然后就回到了北京。在北京,没有人知道我的真名字,只知道我叫‘鬼若’。”
“鬼若?”
“职业杀手是不可能用自己的真名的,因为说出真名就等于交出了身份证,很容易让人查到自己的背景,或者连累家人受到伤害。”
“这个名字谁给你起的?”白霞的脸上又一次浮现出嘲笑的神态。
“我自己,这是个很深奥的名字,下次给你解释,先不说这个。然后我自己先接了几件小活,无非是打折谁的胳膊或者拿走谁的一个手指头之类的差事。我当然不愿意接这样低级的单子,但在开始的阶段,为了在这个地下的圈子里打出自己的名声,我也不得不这样做。
“几个月后,我的名字传开了。有不少在黑白两道都吃的开的朋友想作我的经纪人。我选择了一个名声不是很显赫的人作为我的经纪人,因为那样的人隐蔽的比较好,也不容易被警察察觉。
“这个朋友给我联系的买卖都很不错,很少有低于二十万的差事。我的装备也在他的帮助下越来越专业,大部分都是进口货。并且在电影中见到的那些奇特工具他都可以弄到。我从不过问他装备的来源,他也从不过问我行动的细节,这是规矩。
“我们不常见面,我每三天去他家楼下走一圈。如果晚上11点到12点间他房间中的那盏红色台灯亮着,就代表有新的任务要交给我。第二天上午十点,我们就会在北海的湖边一同钓鱼,那时他会把目标的照片和简介放在信封里交给我。就这样,这个营生我一直做着。
“当然,有的时候我杀人也不完全是为了钱,而是为了乐趣。比如有一次我跟踪我的目标时做公交车,旁边有两个小**跟我挑衅。我当时什么都没有说,他们下车我也跟了下去。在一个胡同的拐弯处,我从背后刺穿了他们的肺,那样的话他们连声音都无法发出,死的也会很痛苦。
“还有一次我在郦江度假,一个黑人在大庭广众下想要揍我,我一言不发的走开了。然后我悄悄在暗处跟踪他,一直跟到深夜。在他的酒店房间里,他正在和那个女黑人交配的时候,我用大火力手枪同时打穿了他们两个。”
胡硕停顿了一会儿,想起了一些伤心的往事。然后他继续说道:“白霞,自从你跟了姜古诗那个畜生以后,其实我可以杀你们一万次。但我没有,我不忍心伤害你,也不想杀了你身边的伴侣而让你感到恐慌。然而我又无法放弃你,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离开你。我那个计策运作了八年,想让他看见丑陋的你,然后就抛弃你。没想到……没想到啊……”
“你对我和那个姜什么的,使了计策?什么计策?”
“你明明知道的,不要问了。”
“你再说说看嘛!”白霞似乎急于想让胡硕亲口说出来。
“我不想说!真的,亲爱的。现在你已经在我身边了,我什么要求都没有了。以前全是我的错,不提了那些了,只求你别再离开我好吗?你看,我们的年纪也不小了。”胡硕抓起了白霞的手,眼眶有些湿润了。
白霞微微一挣,没有挣脱,也就随他拉着自己的手,脸上又泛起一层红晕。
两个人谁也没再说话,静静的坐着,各自想着各自心事。
这时,急促的敲门声再次打破了沉静。白霞一惊,挣脱了胡硕的手站起身来,脸上更加红了。
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推开门走了进来,轻蔑的扫视了一下屋里的两个人,然后他叹了口气:“小崔,你一天还有点正事儿没有了?隔壁那两个早该打针了你怎么还不去?你和他干嘛呢?”
胡硕站了起来,恶狠狠的瞪着眼前这个中年男人吼道:“好啊姓姜的,你又来捣乱了。我饶你性命都不知饶了几百次了,你还敢在我眼前穷晃?我枪呢?我枪呢?”说着开始摸索自己的衣服兜,不时抬起头看看“白霞”,示意她赶快帮忙一起找枪。
中年男人大声对“白霞”喊道:“小崔,你今天给他打针了没有?药吃了没有?他这是怎么回事儿?”
小崔一边拉着胡硕,一边流泪道:“对不起,对不起,我忘了。我马上打,马上打,对不起主任。”
在中年男人的指示下,四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冲进来把胡硕按倒在床上。小崔的手已经抖的拿不稳针筒,主任无奈的亲自为胡硕注**一针安定剂。然后既气愤又惋惜的数落了小崔几句就出去了。
看着渐渐熟睡的胡硕,小崔走到床边,轻轻的拉起他的手,不禁垂下泪来。她望着这个满脸沧桑的男人,良久没有说话。
她伸手轻轻抚摩着这个男人已经明显稀疏发黄的头发,哽咽道:“我不是你的白霞,我是我自己。我希望我是她,如果我是她,你不会落到这步田地。如果你是个正常的人,我多么希望能永远听你给我讲故事,讲你那些根本不存在的历史。老胡,你好好睡吧,我会永远留在这个精神病院做一个小护士,你在这里一天,我就会陪你一天。你每天跟我说话,我就每天都当你的白霞。我自己也想不通为什么会喜欢上你这个病人,但我就是控制不住。如果有一天你能好起来……”
说到这里,她有些说不下去了,她想伏在他胸口多哭一会,但她知道再过几秒钟,敲门声又将再次传来。
于是她站起身,满目柔情的看了胡硕一眼。然后转身用袖口擦了擦眼泪,深吸一口气,推门出去了。
◇◇◇◇◇◇◇◇◇◇◇◇◇◇◇◇◇◇◇◇◇◇◇◇◇◇◇◇◇◇◇◇◇◇
与此同时,地府。
地狱总署北京总局海淀区分局地安门收容所里,马面依然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看着报纸。隔壁屋里,黑白无常喝酒划拳的声音依然清晰地传来。
牛头推门走了进去:“呦,两位哥哥喝着呢!对不住啊,搅您二位的局了。”
白无常怪眼一翻,撇嘴道:“想蹭酒吧?你丫这孙子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过来吧。”
牛头满脸堆欢道:“白哥,兄弟谢谢您了。不过今儿不是说喝酒的事儿,您还记得上次您逮错的那个人吗?姓胡那个。”
“啊,记得啊,怎么啦?”
“您看您二位是不是再跑一趟,给咱们所儿也多增加一名额,超额完成任务不是有奖金嘛!”
白无常刚要说话,黑无常拉了他一把,然后站起来,走到牛头面前,直勾勾地盯着他,半晌没言语。
牛头被看的有些发毛,退了一步,颤声道:“黑哥,黑哥,怎么了今儿,您看您这么瞅着我,弄的我怪不自在的。”
黑无常低沉着嗓子说:“人家都这样了,你还憋着弄死人家,你他娘的还是鬼吗你?”说着,反手给了牛头一个大嘴巴。
他,和雨(散文,05年)
(由于我前两天没有更新,所以系统自动把我踢到排行榜以外了。为了尽快回到榜单,只能用凑字数的办法更新一下。所以我随便发了一篇6年前的散文,各位大可不看啊!呵呵)
潮湿闷热的天气对于北方人来说是难以忍受的,就如同南方人受不了北方的干燥一样。
他,无法接受这样闷热的天气,这使他感到有些浮躁,有些抑郁,他期待着一场大雨来缓解这份湿热带来的痛苦。
虽然和寒冷相比他还不怎么怕热,但过高的湿度让他几天来一直无精打采。这使他有时开始怀念冬天的好处,有时抱怨着儿时的夏天连电扇都没有却依然过的很凉爽。
今天的清晨,他打开窗帘,看到了盼望已久的阴霾,有些高兴了。一直喜欢雨的他可以准确地从天空的颜色和空气中的味道判断出雨是否会真的到来。今天的天空灰蒙蒙的弥漫着雾,让人分辨不出是什么时间,看来雨就要来了。
“是个好天气,终于没有阳光了。”他这样想着,“不过得快点出门,不然要赶上雨了。”然后他拿起毛巾,准备洗个澡就出发。
他喜欢雨,偶尔喜欢淋雨,更加喜欢在雨中漫步。不过那是在闲时,今天是要上班的,不能淋湿了去。
况且北京的雨不比江南,江南是梅雨,北京是霉雨。雨刚开始下的时候是酸的,带着泥。北京的风沙很大,初始的雨会让雨水中掺杂着许多泥沙,一点不比南方细密淅沥的小雨来得那样诗情画意。
必须要让雨下上一阵子,等带有泥沙的雨水全部落完,其后才是真正的雨。在北京,刚开始下雨就冲到雨中寻找淋湿的感觉,其实是很不明智的举动。
打开浴室的喷淋,让花洒的水浇到头顶的正中央,这样水就会均匀的从身体四周流下来。闭上眼睛,当水从耳旁流过的时候,耳中听到的全部是哗哗的水声,有些像在雨中,只不过水是热的。
虽然马上将要下雨了,但他依然让水从那个角度冲下来,淌过头部的四周。他闭上眼,听着那似是而非的雨声,想着一会儿是应该穿球鞋去上班还是穿皮鞋。
为了在下雨之前赶到公司,他没有吃早点就急匆匆地出门了。
路上的行人比平日里焦急了许多,都在以最快的速度躲避着这场雨。因为过度阴沉灰暗的天空让人们无法分辨将要到来的是什么级别的雨水。大雨,或是小雨。
他叫了一辆出租车,在后排靠左的位置坐下了。因为他喜欢在汽车行驶的途中从车窗里看着外面的行人,外面是躁动的,他自己却是安静的,尤其在雨天。
车抵达公司门前时,雨经开始下了,刚刚开始。细小的雨滴落在他的脸上,让他有些陶醉,感到一丝惬意。
他迅速地把这一天必须要做的所有工作都做完,其他的都放到明天再做。他急着出门,急着看雨,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晴天时也可以干的事情上。一切就绪,他拿着烟走了出去。
走到门前时他的脚步放的缓慢了许多,不想让焦急的心态破坏雨天的氛围。现在可以平心静气了,此后的时分里,将只剩下他和雨。
他坐在了办公楼门前的一块遮雨篷底下。此时,很安静,没有往日里数不尽的汽车和行人,视野里只有雨和那些被雨水冲刷着不停摇曳的树木。
雨并不大,可以站在里面行走一会儿,那样的话不会被淋得太湿,而且会很舒服。但他没有去,有些懒得动,不想站起来,不想有任何动作,只想在这样一个难得的时刻里多坐一会,多欣赏一些时候。
雨是细密的,在轻风的吹动下改变着下落的轨迹。雨水打在地面上发出的沙沙声,很整齐,很动听。
小雨落地时是溅不起水滴的,因为自身的重量和水分不够。在它降落到陆地的那一刻也就结束了一生的旅程,并不会起到太大作用,只是在地面上形成了一小块圆形的墨色印记。相比那些落在水中的雨滴悲惨了许多,至少它们可以在水面上激起一圈细小的波澜,那种带有三四层细微波纹的涟漪。
他有些感到悲伤,替那些小雨或是自己。忘着那些拼命俯冲的雨滴,他想:“你们都是悲哀的,无论是落在地面还是水中。你们都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甚至有些人在你们这种小雨到来的时候都懒得去打伞。看,比如那个人。他就没有拿伞,甚至跑都没跑。只有大雨才会让那些不打伞的人疲于奔命,就连在水面上打出的涟漪都要比你们大出许多。”
他点了根烟。
烟雾在雨水的湿气下不容易飘散,缠绕在他的四周,显得比平时浓重了许多。直到有微风吹来,才会把烟雾带到雨中,和雾气混在一起。
雨下大了。很大。
雨刚开始下大的时候他甚至没有发现,因为他的精力都集中在衡量雨丝倾斜的角度上。直到雨全部垂直落下再没有一点倾斜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是雨下大了。刚才的微风已经没有能力把这样的雨水吹的倾斜,风摇而雨不动的雨水已经算是很大了。
他始终认为小雨是用来在雨中享受的,大雨是用来在雨的旁边去欣赏的。大雨的到来让他有些兴奋和忘情,他很庆幸这样的雨出现时能有一个如此合适的地方让他欣赏。
他不再注视那些在雨中急奔的人们或者其他什么景色,此时,他只是看雨。
调节瞳孔的尺寸,将它放大,视线将变的迷离,这样去看雨是另一种境界。这时的眼中,雨水幻化成了一帘水幕,像瀑布,像镜子,一切都是飘渺的。
四周的一切声音都被大雨击打地面的声音所掩盖,只剩下哗哗的水声。视线中如同银幕般的雨水中,上演着他脑海中似有似无的故事,是感慨,是惆怅,他自己也无从说起。
同事甲走过来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在看什么?雨吗?”
“是呀,多好看的雨。”他没有回头,也没有为此收缩瞳孔。
“雨有什么好看,不冷吗?”
“有一些吧,不过很凉快。你不喜欢雨吗?”
“已经中午了,不去吃饭吗?”
“不了吧,还不很饿。”他还是没有回头,用手指在脚下一汪积水中来回搅动着。
两分钟后,同事乙走过来用脚轻轻踢了他的屁股:“快订饭吧,今天出不去了,雨太大。”
“还不很饿啊,你们吃吧。”搅乱他情绪的这一脚让他不得不把头回过来,他讨厌被人破坏这样美妙的时刻,从而感到有些失望。
“快走吧,饿死了。”同事乙用手拉了一下他的衬衣。
“马上,这就进去。”
同事乙听罢转身回去了。
他还想在呆上一小会儿。
双手环抱着双腿,把头侧放在膝盖上,注视着身边排水孔中流出的雨水。清澈的水流下有一片呈扇型的泥土,在湍急的水流中纹丝不动。
“是雨水冲出来的泥土,为什么冲到这里就再也冲不动了?应该可以的,如果这雨能下得再大一些……”他这样想。
约莫十五分钟后,雨又变小了。他有些遗憾的站起身,准备回去了。他很希望雨水再多一些,不要停。不过按照他的经验,一两个小时后,雨就会停了。让人心烦的艳阳又会回到他的头顶,那将再次破坏他刚刚整理好的心情。可惜没有办法,他认为他的心愿无法感动上苍,无论是雨水还是其他的什么。
他想在最后的时刻留在雨中,便又一次安静地注视着雨,似乎是在告别。在那个时分里,雨,是浑然天成的;和他,是浑然一体的……
那场雨,忽大忽小地下到了第二天的早上。
那天晚上,他穿着拖鞋去趟了雨……
正文 第一卷 冰川圣殿
第一章 河畔夜话
我蹲在这个阴森森的山洞里,不停地瑟瑟发抖,一动也不敢动,心中感到无比的恐惧。四周伸手不见五指,什么都看不见。现在除了我自己紧张的呼吸声之外,听不到任何其他的声音。
在我身后大约二三十米的地方,有一个拐角,从那个拐角拐过去,再走上三四十米,就是这个山洞的入口。不久前,我就是从那里进来的。
但现在我却说什么都不敢按原路走出去,因为我的直觉明显感觉到,有一个什么生物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窥视着我。在这样一个黑暗恐怖的环境中,我不敢稍有动作。生怕惊动了对方,其后果,恐怕是我无法想象的。
我手里紧紧地攥着那个跟随了我十几年的护身符,一刻都不肯放松。如今我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了这个护身符身上,希望它能像从前一样,避开邪难,佑我平安。
我对这个护身符还是有些信心的,在我看来,这十几年中它绝对不止一次的发挥过作用。有一次,它甚至救了我的命。而说起它的来历,这还要从12年前讲起。
我小时候住在天津西青区的子牙河畔。那个年代的城市开发还没现在那么厉害,一切都比现今的生活要原生态许多。那时孩子们的娱乐生活,基本全都取之于大自然。虽然经常受伤,但反而觉得比现在的孩子快乐多了。
当时只有一些富裕家庭的孩子能买的起玩具,像变形金刚和游戏机之类的奢侈品,是我们工人家的孩子想都不敢想的。
不过在那个时代,终归是穷人家的孩子占多数。大家联合起来不带那些富家子弟玩儿,富家子弟自然会很不自在,然后主动将宝物献上,供大家娱乐。孩子王点头同意后,富家子弟才能加入组织一起玩耍。
但像我们这种喜欢野蛮游戏的孩子,捞鱼爬树,逮鸟捉蝉才是正课,玩具之类的东西也就是一时新鲜,玩一会也就腻了。由于就住在河边,因此大多数的游戏场所都离不开子牙河,我童年的大部分时光,基本都是在那条河边度过的。
小时候我就是一个孩子王。由于父母都是工厂的工人,上班要三班倒,没有太多时间顾得上管我。所以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便由着性子到处疯跑,肆无忌惮的带着全院的孩子们满世界瞎野,方圆十几里内,没有我们没祸害过的地方。
在我小学四年级那年,有一天我父母都要上夜班。和往常一样,临走时把我反锁在了家里。
这孩子要是玩野了,是怎么栓也栓不住的。当时的时间大约是晚上9点前后,父母走后不久,我也和以往一样,偷偷地从窗户爬了出来,然后招集那些平时经常和我在一起的虾兵蟹将们,直奔子牙河去了。
当晚,我们一帮孩子有几个在河里捞鱼,另外几个就在河岸上生火烤鱼,忙得不亦乐乎。吃饱喝足后,有几个嚷嚷着困了要回家。但另外几个精神头还很大,拉着大伙儿不让走。
其中一个孩子说咱们讲鬼故事吧,看看谁的胆子大不被吓跑。我的胆子其实很小,最怕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但为了撑住面子,还是硬着头皮同意了这个提议。
几个孩子围着火堆坐了一圈,说好了一人讲一个鬼故事,讲完了都各回各家。
那个年代基本没什么夜生活,到了这个时候,人们大部分已经上床睡觉了。此时早已静街无人,万籁俱寂。子牙河畔,只有我们一群半大的孩子还坐在那里讲着吓人的鬼故事。
听了两个故事以后我就有些受不了了,越听越是害怕。背后一阵阵凉风袭来,总觉得身后有人盯着我,但又不敢回头去看,生怕身后有鬼。
小时候听我爷爷说,人身上有三盏灯,头顶一盏,肩膀两边各一盏,这是人的三把阳火。阳火要是灭了,鬼就能上身了。夜深人静在外面的时候,千万别回头乱看,回一次头,就灭一盏灯,这时鬼就能把一只手搭在你的肩膀上跟着你走。回两次头,灭两盏,鬼的两只手就都搭上了,甩都甩不掉。要是回三次头,头顶那一盏灯就也灭了,这时鬼就能上你的身了。
想到这儿,我强忍着内心的恐惧,两眼直勾勾地死盯着前方,无论如何也不敢把头转过去。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心里怕得要命。
八十年代末期的天津,尤其是像我家那种比较偏远的郊区,基本是没有路灯的。当时的时间是晚上10点多钟,天早就黑透了。
我心里嘀咕着,怎么这几个小子有那么多鬼故事可讲?而且竟然没有一个胆小害怕张罗回家的?直感觉一阵阵的尿急,有点要尿裤子了。好在除我之外还有一个孩子没有讲完,他讲过之后,就该我了。心里打定了主意,一会儿轮到我,我就说不讲了,然后让大家回家睡觉。
我前面这个孩子讲的是‘大紫牙’的故事。这个故事在此后的许多年里,也听到过很多次不同的版本,但那次还是第一回听。
只听那孩子讲道:“有一个医院,几年前停尸间里出了件怪事。起初是有人发现一具尸体的大腿上被咬掉了几块肉。医院的院长就开始调查,可查了几天都没什么结果。
“过了些日子,又发现两具尸体的腿上被咬掉了几块肉,而且腿上的伤痕都是紫色的,很吓人。医院就传开了,说是闹鬼,这个鬼是个‘大紫牙’。好多护士都不敢在那工作了,全都辞了职。这时医院就缺人手啦,没有护士了,院长没办法,就招聘了一些没做过护士的女人当护士。
“可是过了没几天,停尸间里的死尸又有几具被咬了,而且越咬越厉害,胳膊、腿,只要是肉嫩的地方,都被咬的乱七八糟。院长没办法,就问看守停尸间的老头,说你晚上就没发现什么人进过停尸房?老头说没有,每天一到半夜,就不由自主的睡着了,第二天醒来就出事了。院长听了以后就下令把停尸房的老头开除了,说他不负责任。
“可没想到,换了人看守停尸房,还是一样的出事,停尸房里的尸体还是被‘大紫牙’咬了许多。这时,医院的护士长就自告奋勇,说她来调查这件事。院长听了很高兴,就同意了。
“这个护士长当天就带了一个小护士来到了停尸房。她们俩躲在装死人的抽屉里,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人来咬尸体。结果到了半夜,两个人都睡着了。到了第二天早上,发现那个小护士竟然被咬死了。这回死的可是活人,‘大紫牙’已经不咬尸体,改吃活人了。医院院长非常生气,就责怪那个护士长。护士长也觉得很愧疚,认为第一天是自己睡着了,没有尽到责任。于是第二天又带了一个小护士,又躲在了停尸间的抽屉里。
“到了半夜,那个小护士就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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