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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帝女-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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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萱眼睛恍然一亮:“你的意思……把弘时跑来我这儿的理由,改成是我险些遇刺?”
星徽笑着点头:“正是!”
宜萱不由颔首,这的确是个好法子。
且用了午膳,宜萱便叫金盏准备了笔墨,打算亲自手书一封回雍王府,把自己遇刺之事说道说道,也能顺便为弘时开脱。
星徽趁机道:“郡主,可否举荐我为三阿哥伴读?”
宜萱那执着玉管狼毫的素手一凝,忙抬头问道:“什么?你想做弘时的伴读?”
星徽点头,面色依旧是那如三春暖阳一般温润的微笑。
宜萱不由心头一暖,星徽的性子,沉稳灵敏,若有他在弘时身边,时时提醒劝导,的确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弘历留在宫里读书的事儿,宜萱虽然嘴上对弘时说无妨,可她心里明白,弘历留在宫中,无疑会在皇上面前,给阿玛有很大的加分,而且宫里一旦有了变动,弘历也能及时向雍王府传递消息。
这样一个有用的儿子,阿玛又如何会不喜欢呢?
而弘时,虽然读书不错,但性子终究太不稳重,也太毛躁,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长此以往下去,他现有的优势,早晚会被弘历超越。
阿玛如今最喜欢的儿子虽然是弘时,但宜萱心里明白,在自己这个四爷爹心目中,感情的事儿永远都是次要的。可想而知,将来他登极九五,在选择继承大统的人选上,必然选择的是最成熟稳重的儿子,而不是自己最喜欢的儿子。
所以,弘时现在太需要一个像星徽这样的人来帮助他了!!
宜萱将刚刚蘸饱了徽墨的狼毫搁在青玉笔山上,缓缓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朝着星徽蹲身做了一个万福,道:“如此,多谢三弟了。”
星徽被宜萱的举动惊了一下,他慌忙伸手去搀扶宜萱:“郡主折煞星徽了!!”
宜萱不动声色地抽回了被他扶起的双臂,又施施然回到座位上,重新拿起狼毫,书写家信。
“父王台鉴:
见字如见吾。旬月未见,拳念殷殊。谨以尺素,略吐愚思。”——口头上,宜萱自然是要称呼四爷为“阿玛”,可在书信中叫“阿玛”,便有些不太正式,也不够尊敬,便汉化地尊称一句“父王”。
宜萱腹中仔细斟酌着话语,按照古人的习惯,徐徐写着,将所发生之时,也细细娓娓道来,又言本不愿惊动阿玛,私告之弘时,故而弘时马不停蹄亲至,又劝自己不该隐瞒,故而特在书信中赘述。
“星徽此子,请父甄鉴。”落下这么最后一句,再写上“敬请福安”,和自己的姓名落款,方才搁笔。
宜萱吹了吹尚未干透的墨迹,问星徽道:“你看这么写……可有问题?”
星徽笑了笑,“很合适。”
还好以前怀恪经常写信回雍王府,宜萱便也只照着从前的习惯来,没有做太大变化。既然星徽也觉得没问题,宜萱便将信笺折好,放入信封中,又再新封上写上“父王亲启”字样,再以蜡泥封口,改上印戳。便算是完工了。
古人的家信,可当真不好写……宜萱暗自咕哝了一句。
弘时在昌平皇庄留住了一日,第二日便辞别的姐姐,与星徽一同结伴回了京城。
果然不出宜萱所料,第三日,便见到了阿玛的回信。
信的内容相当简洁:“勿为汝弟开脱!伴读之事,可!!”
三十二、额娘来了(上)
“勿为汝弟开脱!伴读之事,可!!”——四爷大人当真是惜字如金呐!想她那封信,啰啰嗦嗦,写了少说也有二三百字,好几大张,结果四爷就给回了两句话,十一个大字!
宜萱有些黑线,她的四爷爹当真是慧眼如炬!宜萱急忙问送信的太监小闽子:“那弘时现在怎么样了?”——屁股挨了几下?
小闽子躬身道:“回郡主的话,三阿哥被王爷罚抄四书十遍。”
宜萱顿时松了一口气,四书加起来有数万字,更何况是十遍,弘时只怕是要抄写到年底了。不过抄书这种惩罚,在后世是极为变态的变相体罚,可在雍王府,那是最轻的处罚了。
不过四爷爹既然准了星徽给弘时做伴读的事儿,她也就安心了。虽然弘时和星徽年纪相若,可在宜萱眼中,一个小孩子,另一个却要比成人都成熟稳重。
小闽子道:“还有一事,王爷嘱咐奴才提前告知郡主:圣上已经定下了来畅春园避暑的日子,内务府也在筹备着了,介时王爷随御驾也会来圆明园。王爷知道郡主一人在昌平难免孤单,所以已经叫李福晋准备着,过几日,李福晋便会先行一步,前来与郡主相伴了。”
宜萱听了,欣喜坏了:“可当真?我额娘就快要来了?”
小闽子笑着道:“是!就是这三五日的事儿了。”
想必也是乌琳珠的刺杀举动,叫阿玛担心她受了惊吓,所以叫额娘早一步过来。宜萱心中一股暖流涌过,深深呼吸了几口,方才平定了心绪。
“对了,瑞雪可还好?”宜萱笑眯眯问道。
小闽子一愣,这才忙回话道:“瑞雪吃得好睡得好,已经长胖了一圈儿了!请郡主放心。”
瑞雪,便是宜萱之前送给阿玛的那只小京巴。因毛色雪白无瑕,所以被雍亲王取名为“瑞雪”——足可见四爷大人是有多喜欢这只萌物。
宜萱不由莞尔,便取来了几件小东西交给了小闽子。
小闽子看着匣子里那只有巴掌大的绣了吉祥纹的大红色杨缎马甲等物,甚是纳罕:“这么小衣裳……”——可是连最年幼的四格格都穿不下呀!
宜萱便笑道:“这是给瑞雪做的小衣裳!还有那个金铃铛,记得要系在它脖子上,还有——要打个蝴蝶结才好看!”
“额……嗻!”郡主吩咐,小闽子自然是不敢违抗的,“不知郡主,可有什么东西要奴才带给王爷和福晋的?”
小闽子这么一说,宜萱才晓得自己有多孟浪,要是她只叫小闽子带回去给小狗穿的衣服,可她那个小肚鸡肠的四爷爹,还指不定吃味成什么样儿了呢!
这时候,吴嬷嬷站出来道:“东西都预备好了,待会儿我叫人装了车,就劳烦小闽公公带回去了。”
小闽子呵呵笑道:“吴嬷嬷太客气了,这本就是奴才的本分!”
雍王府,四爷书房。
“叮铃铃,叮铃铃……”
穿着火红色小马甲、脑袋上绑着蝴蝶结、脖子上挂着金铃铛的超级萌物瑞雪登场了,小家伙挪动着步子,跟巡逻似的,摇头晃脑外加甩尾巴,悠哉哉从主人雍亲王胤禛脚底下经过。
而雍亲王的目光便紧随着瑞雪,半点不曾挪开。
狗,居然还能穿衣服……?!!
不过还真漂亮呀!
雍亲王心里忍不住是连连地赞许,不过脸还是那张面瘫脸。
苏培盛笑呵呵道:“郡主当真是蕙质兰心,瑞雪穿上马甲,瞧着可真是喜庆又讨喜啊!”
雍亲王眼神一收,淡淡“嗯”了一声,嘴上却道:“都是快要做额娘的人了,还是这么小孩子脾性!”
苏培盛忙赔笑道:“郡主虽然是将为人母,可在您面前,永远都是孩子。”
这话一出,雍亲王那张面瘫脸上都难得地露出了几许笑纹,可见苏培盛何等会揣摩主子心意,更是何等说话说。
这时,外头太监来报说是李福晋已经收拾利索了东西,特来向王爷辞行。
李氏如今,与四爷大有“旧情重燃”之势,虽然不能跟年轻貌美的年福晋相比,却也大大胜过王府后院的其他格格们了。故而也渐渐颇为有心在衣着打扮上费心,如今天气渐炎,大红大紫的色泽固然夺人眼球,却不及冷色系的颜色叫人看着清爽。
而李氏虽然如今气色红润,更显年轻,又细心保养和装饰容颜,可顶多叫自己看上去三十多岁罢了,但终究不是适合娇嫩颜色的年纪了,故而今日特意选了一身崭新湖蓝色的旗服,是质料极好的云缎,成片的暗云纹中掺着银线,不会抢眼,亦不会失了身份,而领口和下摆则用苏绣的针法绣了一圈紫丁香色的缠枝莲,一应颜色特意避开了最娇嫩的粉红、鹅黄等颜色,花纹也不会牡丹芍药之类艳丽的,故而一眼望去,素雅宜人,叫人看了极为舒服。
李福晋本不是俗人,否则也不会在早年深得雍亲王宠爱,尤其是在雍亲王还是多罗贝勒的那许多年,弘晖出生之后,弘历之前,所以儿子无系旁出,专宠的岁月足有十载。一个能够叫雍亲王这种胃口挑剔的人,喜爱如此久岁月的,又岂会的庸脂俗粉?
李福晋虽然已经不年轻了,但一头乌发漆黑如墨,保养得极好,今日梳的是个简单的架子头,发间的扁方用的不是最耀眼的金扁方,而是青白玉雕琢,扁方露出来的右侧特意镶嵌了绿碧玺兰花,并垂下一穗白砗磲串珠,直垂直耳畔。白砗磲质若象牙,色泽虽比不得珍珠,却是佛家七宝之首——雍亲王信佛,故而李氏特意选了白砗磲做穗子。加之李氏天生肤质白皙,竟与垂下来的白砗磲颜色毫无二致,反而可为她红润的面颊增色。发间以点翠如意簪压鬓,并点翠松鼠葡萄双喜钗一双,又点缀翡翠蜻蜓头花于脑后燕尾髻上。耳上则佩一对样式简单的白玉福瓜耳坠,满头并无半点夺目之色,却十分雅致。
腕上绕着一条蜜蜡佛珠,李氏已经缓步上前来,屈膝做一个万福。
雍亲王上下端量了李氏片刻,语气温和地道:“你素来都是极会打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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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额娘来了(中)
雍亲王上下端量了李氏片刻,语气温和地道:“你素来都是极会打扮的。”
李氏面庞上浮现几许温雅的微笑,一双眸子亦投射出蔼蔼笑意,她手上熟稔地拿起案桌上的一方泥金龙纹贡墨,在端砚中徐徐研磨着,“爷取笑了。不过是年岁大了,许多娇嫩的衣裳首饰都不适合穿了。也只好再细微处多用些心思罢了。”
李福晋磨墨的工夫极好,缓慢而均匀地打着圈,添水时少放多次,如此不消片刻,浓淡适中的墨汁便磨好了。
雍亲王执其小楷狼毫,蘸饱了墨汁道:“待你去了昌平,便无人能磨出如此合乎心意的墨了。”
李氏微笑道:“手艺,都是要时间练出来的。爷叫年妹妹多练练就好了。”——早年她盛宠的时候,为了讨爷喜欢,在磨墨上头可是下了大力气的。记得当初,为了能将墨研得更均匀细致些,手都累肿了,后来还练成了左右双手俱能磨出好墨的本事。
不过她付出也不是收获的,在她年轻的岁月里,恩宠十年不衰,是后院中其他侍妾都无法比拟的。爷更将她由侍妾抬举为侧福晋,载入宗室玉牒,从此再和那些可有可无的格格们不同了。只可惜,再浓的恩宠,也有渐渐淡去的一日。就如人的容颜,不可能永远年轻。
还好,萱儿总是她命中的福星,为她带来如此大的转机。她本来已经打算孤独终老了,可不曾想,四爷竟然再度眷顾与她。
李氏便想着,既然爷要再度待我好,我便要对得起他的好。
李氏心中感念之时,雍亲王已经下笔流畅,书写好了一篇观音心经。于是,搁笔,静等墨迹干涸,雍亲王道:“这副字,带给萱儿,但愿菩萨能保佑萱儿母子平安。”——观音心经,又名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虽然仅有五十四句,二百余字,却是佛经中的经典之文,此经言简而义丰,词寡而旨深。
李氏看着宣纸上端正无暇的董体楷书,目光柔和,“爷的心意,妾身会告知萱儿的。”话一顿,李氏又微笑道:“爷倒是与嫡福晋想到一处去了,方才福晋叫人送了一尊白玉送子观音,说是要赏赐给萱儿的。”
雍亲王脸上不见任何表情,语气倒是十分平和而清淡:“嫡福晋很是有心。”
李氏并不确定,四爷对四福晋是否已经消了火,也无从斟酌爷对嫡福晋的感情有几分,故而也不敢当着面便说嫡福晋不好听的话,如今见四爷面色隐隐不似方才,李氏便只称了一声“是”,不多言其他。
直到外头传话说,年福晋来了。李氏方才起身告辞。
且出了书房,便正见到年氏。
二人同是侧福晋,位份相当,便几乎同时见了万福,算是平礼。
年氏温婉一笑:“李姐姐可是明日便要去昌平了?”
李福晋颔首道:“正是。”
“日前我亲手做了两身给小婴儿穿的衣裳,方才已经下叫人送到姐姐的丹若苑了。”年氏语气温柔地道。
李福晋忙道了声“谢”,又问:“四格格近日来身子可好些了?”
年氏顿时哀愁地叹了口气,“天气愈发炎热,四格格的胃口日减,我真不知该怎么是好了。”
李福晋忙问:“四格格如此不思饮食,有几日了?”
年氏略一思忖道:“已有七八日了。”
李福晋皱眉,“小孩子夏日胃口不好也是常有的事儿,但怎么就都不见好,可不太寻常。”
年氏听得眉头一紧,眼中露出几许慌张之色。
李福晋便道:“虽说药膳比那苦药汁好,可四格格这般胃口不好,还是叫叶医正仔细诊治些好。”
年氏着实听进了心里头,自是万分感激:“多谢李姐姐提醒。”
昌平皇庄。
时辰还不到晌午,宜萱却已经在庄内呆不住了,不顾吴嬷嬷等人阻拦,愣是急忙忙跑到了皇庄大门口等着。
金盏手里打着遮阳伞,忍不住劝道:“格格,您完全不必在此等候的。天这么热,万一您招了暑气,岂不是叫李福晋更心疼吗?”
宜萱却撇撇嘴道:“我有那么娇贵吗?何况现在又不是三伏天?!”
玉簪这时候插嘴道:“就算不是三伏天,可这会儿已经正午了,日头正是一天里最毒的时候。”
宜萱道:“日头是有些毒,可又照不到我身上!”说着,便伸手指了指上头的伞。
金玉二人顿时齐齐无语凝噎。
忽的宜萱兴奋地叫起来:“你们快看!前头岔路的车马正是朝这边过来的!肯定是额娘!!”
果然,那车马近了,便看得分明:清道旗二,红仗、吾仗各二,销金红伞一,青扇一,拂子二,金唾盂、金水盆各一。执仗的仪卫正是雍王府的侍卫和太监们。而如此仪仗,虽比不得亲王嫡福晋华贵,却也颇有几分气势。
侧福晋品级的朱轮马车便停在了皇庄门口的石狮子旁,便见穿着翟鸟四团龙补,头戴嵌东珠吉冠,脖上挂着一串珊瑚朝珠的的李福晋从车上走了下来。
李氏很少穿着得如此正式,照规矩,侧福晋出行,该有的行头自是不能少,而着装上,朝服或吉服视形势的隆重与否,而此来昌平,也无须太过隆重,所以李福晋只穿着相对简单些的吉服。
亲王侧福晋的吉服与嫡福晋同,只是冠上比嫡福晋少了二颗东珠。如此可见,侧福晋终究是上了玉牒的皇家媳妇,比嫡福晋也差不了太多。宜萱能够破格册封为和硕格格,也是因为自己的生母是仅次于嫡福晋的侧福晋,否则换了侍妾所出,便是痴心妄想了。
香色的吉服,虽算不得太耀眼,可上头绣着四团五爪金龙与肩上的两条行龙,却是非同一般。本朝五爪龙纹,并非帝王专有,皇室成员亦可享用,而侧福晋与嫡福晋也是皇家的人,只是所用龙纹的尺寸和数量按照身份的贵贱高低而递减罢了。
“额娘!”宜萱长长唤了一声,便挺着个大肚子麻溜小步跑了上前。
真是难得一见李福晋端庄华贵的样子,日华晖晖之下,李福晋身上缕金云的金约光华灿灿,还有那点缀了东珠的领约,更是珠光熠熠,衬得人好不贵气!
“萱儿?!”李福晋惊呆了眼球,愣了片刻之后,忍不住怒斥道:“肚子都这么大了,怎么都不知道轻重?!”说着,她一把抓了宜萱的手腕,“之前才出了事儿,你不好好静养安胎,又跑出来作甚?!”——之前李氏宜萱险些被冷箭所伤,吓得差点没背过气去,如今看宜萱又是挺着个大肚子等在庄子外头,早已顾不得什么高兴了,只剩下怒气了。
宜萱讪讪道:“女儿只是想早点见到额娘而已……”
三十四、额娘来了(下)
像个小孩子一样被老娘训,当真是叫人抬不起头来。
李福晋当得知她这个女儿足足在庄子外头等了小半个时辰,便气得脸色都发白了,直接拉着她进了庄内,指着宜萱鼻子便破口大骂。
不过古人骂人的词汇当真是单调,无非是什么“不知轻重”啦,“胡闹”啦,真真是好生文明啊。
饶是如此,被训仍然不是件好事。不过宜萱挨训的待遇还是挺高的,别人被爹娘训都是站着,甚是还得跪着,她不同,是坐着的,而且还是坐在软榻上,屁股地上垫着柔软的木棉芯云锦软垫。
宜萱不禁暗叹,自己额娘的脾气变大了好多,莫非是更年期到了?李福晋以前可是个非常温和的人。
等待李福晋训斥完,宜萱急忙低头认错,并表示以后绝不再犯,那态度,叫一个谦顺。
李福晋这才稍稍解了气,接过金盏奉上来的茶水,咕嘟咕嘟喝了一大盏,方才语气和顺了几分:“不是额娘要说你,你这个孩子,都这么大了,怎么还是叫我费心呢?唉——”
额娘来了,宜萱本来是相当期待的……
可是,头顶上多了个“太上皇”管着自己,还真叫自由任性惯了的宜萱有点别扭。
譬如说,傍晚天气凉爽的时辰,宜萱惯爱在庄子的湖边、花园或者后头紫竹林里溜达溜达,欣赏一下风景,然后再回正屋用晚膳的。可额娘一来,就不许她胡乱溜达了。
李福晋说,你肚子都八个多月了,随时都有可能生产,危险的地方,不许去!其中后湖便是头号危险地带!因为怀孕六个月的时候宜萱落水,那时候可当真把李福晋给吓得三魂去了七魄。所以李福晋认为,自己闺女命中与水犯冲。
第二个危险地带,是紫竹林——李福晋说,那片紫竹林里有野兔出没,万一突然窜出来一只,吓着她,再摔着来了,可就危险了。——宜萱当真是无语,老娘,你以为你闺女是老鼠胆子吗,还会被只兔子给吓着?
第三个危险地带,就是后花园了——李福晋说,她后花园的花儿玫瑰和蔷薇占了一半,这可都是带刺的花儿!万一不小心摔倒,摔进那花刺从来,可是要命的事儿!!——宜萱相当郁闷!
“你要是喜欢花儿朵儿,就叫底下丫头去摘了来,顺便也能把上头的刺儿给剥干净了!”李福晋如是安慰着。
安慰罢,李福晋对金盏道:“灶上砂锅里的糟鹅煨了该有两个时辰,去你瞧瞧好了没,用象牙筷子扎,若能轻松扎透,便是火候够了。你记得再撒上些切得细碎的葱花,端来就是了。”
李福晋于内厨上也是一把好手,各种滋补的美食,算得上手到拈来。这糟鹅,做起来也是极为费时费事的,前头的配料李福晋都一一亲自调配好入锅,才叫厨房丫头文火炖着。
李氏闲来也爱絮叨着关于自己儿子的事情,脸上带着庆幸的神色:“弘时的性子也着实太冲动了些,幸而你阿玛没有动大怒。你公公的那个小儿子,倒真是不错,我在你阿玛的书房里见过一回,模样长得俊,瞧着也是十分稳重的样子。以后有他在你弟弟身边多提醒着,想必甚好。”
“星徽……”宜萱不由愣愣想起了那日弯弓如满月、英姿朗朗的少年公子……
李氏微笑着颔首,“不错,是叫星徽来着,我瞧着,比你那个不着调的额附好多了!”
宜萱不禁一笑,星德跟星徽——自然是没得比的。
“你这个小叔子瞧着也不小了,是十七还是十八了?”李福晋问道。
宜萱笑道:“才十五岁呢!”
“是吗?”李福晋露出几分惊讶的神色,“瞧着那样老成稳重,竟然才十五岁?当真不俗!”
宜萱端起案上的奶茶,低头抿了一口。星徽本就长得瘦高,个头不亚于成年人,加之性情早熟,自然就叫人觉得比实际年龄大处许多来。若非他面庞还有些许稚嫩,李氏怕就要以为他已经超过二十岁了呢。
李福晋低眉沉思了片刻,忽的道:“我记得你舅舅家的三表妹,似乎是十四岁了。”
李福晋说得是自己亲兄弟李景行的女儿,宜萱记得这个三表妹闺名似乎唤作“咏絮”,也是个读过诗词的。李福晋话里的意思,宜萱焉能听不懂,就如同之前的郑夫人想把自己的外甥女陆诗许给星徽。
宜萱斟酌了一下话语,才到:“这不太合适吧……,星徽虽然是庶出,也好歹是国公之子。”——李家虽然是书香门第,可终究只是汉军旗,舅舅李景行也才是个六品的通判。
李福晋听了有些不悦,“咏絮可是个好姑娘,莫非还配不上他?!”——作为一个女人,到底是心向着自己娘家人一些的。
“额娘,我是就事论事!若换了舅舅是国公爷,你愿意舅舅的儿子娶一个六品通判的女儿为妻吗?”宜萱换个角度反问道。
李福晋顿时有些泄气,“罢了罢了,你这丫头,胳膊肘就使劲往外拐吧!……”
宜萱大晕!只得又老老实实听了自己额娘一大通数落!
不过这几日,宜萱也算得上是大饱口福了,总算是弥补了耳朵受折磨、行动上手憋闷的苦楚了。
晚膳的主菜,便是那道糟鹅,果然糟香扑鼻,闻着便叫人食指大动。这糟鹅,味道、火候都拿捏得极为到位,鹅肉更是质地细腻,鲜嫩无比,吃在嘴里,香而不腻,当真是一等一的珍馐!
宜萱现在,唯一没有被自己额娘挑剔的一点就是饭桌上了,她自从修炼月华吐息诀,胃口就一直相当好,如今肚子越来越大,自是胃口越来越大。
李福晋看自己女儿吃得香甜,总算见了笑容:“喜欢就多吃些,鹅肉性平,不热不寒,可有益气补虚、暖胃生津,孕妇也可敞开了吃。”
“唔唔唔!!”宜萱已然满嘴是肉,只欢喜地点着头,“额娘,您的厨艺真是没的说!呵呵!”
李福晋笑容莞尔,眼中似乎带着回忆:“你阿玛最不喜欢吃油腻的东西,素来钟爱素食。只是他平日里那么辛劳,光吃那些不带油腥的东西怎么成?所以呀,我就只好自己学些厨艺了,这糟鹅滋补,却不油腻,也是你阿玛难得爱吃的一道肉食。”
宜萱咽下口里的鹅肉,不禁有些怔怔。她似乎听人说过,额娘当年刚进宫,作为侍妾被赏赐到阿哥所给皇四子胤禛的时候,还是十指不沾阳春水。而李福晋现在一手丝毫不逊色御厨的厨艺,便是为了阿玛,才学出来的。
还记得幼时的岁月里,在雍王府的丹若苑中,只要阿玛来,那桌子上的每一道菜,便都不是额娘亲自下厨烹制的。她很喜欢,弘时也很喜欢,所以为了那么好吃的饭餐,他们姐弟都格外盼望着阿玛能多来丹若苑。可惜的是……阿玛却来得越来越少了……
“怎么了?”李福晋见女儿失神,不由疑惑。
宜萱低头擦了擦嘴,笑道:“额娘怎么不吃糟鹅?”
李福晋看着那道糟鹅,掩着口鼻,蹙眉摇了摇头,“天热,我有些厌烦这些荤腥了。”
宜萱听得疑惑,她记得额娘并不是个不喜欢荤菜的,更何况这道糟鹅做得一点也油腻啊!宜萱便伸手盛了一碗紫菜蛋花汤,道:“那额娘喝完紫菜汤吧,我记得紫菜清热利水,夏日喝一碗最合适不过了。”——这个时代,紫菜可是稀罕物,其中最好的莫过霞浦紫菜,被列为贡品,非寻常人家能享用。
宜萱就很喜欢紫菜的味道,只是紫菜性凉,孕妇不宜多吃。
李福晋接了那碗紫菜汤,执着小勺舀送进嘴里,可刚一入口,她脸色大变,“呕——”一声,便将口中的汤如数吐了出来。
三十五、额娘有喜
李福晋接了那碗紫菜汤,执着小勺舀送进嘴里,可刚一入口,她脸色大变,“呕——”一声,便将口中的汤如数吐了出来。
“额娘怎么了?”宜萱瞧着即心忧,又疑惑不解。就算夏日里不思饮食,也不至于这么严重吧?!何况如今,还没到最热的时候呢!且昌平皇庄里还有一大片湖水,佳木更是葱郁,这里本是清凉宜人的风水宝地啊!
李福晋忙擦了嘴,道:“我没事——只是胃口不好罢了。而且……这紫菜汤——怎么这么腥呀?”说着,李福晋蹙了蹙眉头,忙端起奶茶,压了压嘴里的味道。
腥?紫菜也是海鲜之一,只是这又不是鱼虾,与其说是腥,不如说是鲜更恰当吧?额娘的味蕾怎么变得跟寻常人不同了?
宜萱纳罕地拧着眉头,愈发觉得额娘像是病了,便搁下手中的象牙筷箸,吩咐玉簪道:“去请石医士来。”
李福晋急忙摆手道:“我没什么大碍,许是年纪大了的缘故。”
宜萱不由耷拉着脸,没好气地道:“额娘!讳疾忌医,可是最要不得的!”
李福晋顿时一噎。
宜萱扬眉,笑容莞尔,难得她有借口能“训斥”自己老妈几句,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其实宜萱也不觉得李福晋会得了什么了不得的大病,要知道,自己额娘每日佩戴者那枚被月华灵力浸润了的玉佩,身体绝对比会寻常人健康许多。心想着,或许是因为舟车劳顿来到昌平,累着了??
石医士是专责为宜萱照顾胎相的医官,起初是每三日请一次,如今临盆之日将近,便改为一日一请。时间是定在每日宜萱午睡睡醒之后,今儿因为额娘李福晋的缘故,提前了一个时辰。
石医士照例先请了宜萱的脉,片刻后,石磐面露微笑道:“郡主胎相安稳,一切顺遂。”
宜萱便道:“这几日,额娘胃口不佳,也烦劳医士搭个脉吧。”
“嗻!”石医士应了一声,便用绢帕盖在李福晋的右腕上,跪地请脉。
宜萱坐在贵妃椅上,手里晃动着一柄莲叶何田田的纳纱宫扇,神情悠然,信手又拈了一枚脆酥奶汁角,权当是饭后的甜点,这道点心外酥里嫩,香甜可口,是她最爱吃的点心之一。也是她额娘的拿手。
话说,自从额娘来了,伙食的确改善了不少呀!宜萱美滋滋地想着。
这时候,石医士发话了:“回郡主的话,李福晋是有喜了。”
某人嘴巴里还径自嚼着甜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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